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故事【最新5篇】

世人都说秦始皇焚书坑儒是对文学进步的阻止,出于个人自私而坑害了儒家学子,毁灭了大量文集。对于秦始皇的为人,无论是褒还是贬,大家似乎都有一个共识,即这位始皇帝统一中国之后“焚书坑儒”,大开杀戒,一次就活埋了四百多位儒生。下面是整理的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故事【最新5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焚书坑儒是谁做的 篇1

焚书坑儒是秦始皇做的。

焚书坑儒,又称“焚诗书,坑术士(一说述士,即儒生)”,西汉之后称“焚书坑儒”。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书籍、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

焚书

《史记·秦始皇本纪》: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民间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以及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

坑儒

《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闻(侯生、卢生)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巿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阬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後。益发谪徙边。始皇长子扶苏谏曰:“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苏北监蒙恬於上郡。

《史记·儒林列传》: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

在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方士卢生、侯生等替秦始皇求仙失败后,私下谈论秦始皇的为人、执政以及求仙等各个方面,之后携带求仙用的巨资出逃。秦始皇知道后大怒,故而迁怒于方士,下令在京城搜查审讯,抓获460人并全部活埋。

焚书坑儒的原因 篇2

1、是秦朝建立专制主义政治体系的需要。

2、一些儒生和游士引用儒家经典,借用古代圣贤的言论批评时政。

只是对于坑儒,史学家们仍有争论。一般来说有三种看法:

(1)第一是历史上并无焚书坑儒一事,这纯属后人的杜撰。持这一观点的是民国时期兴起的“疑古派”,近几十年的出土文物,有力地支持了司马迁《史记》的真实性,从而证明了“疑古派”观点的不成立;秦始皇像

(2)第二是的确坑了一些人,不过那只是些方士,或称术士。秦始皇焚《诗》、《书》,医、卜之类的文籍,不在焚烧之列。司马迁所著的《史记》中,从未提起过“坑儒”二字。且司马迁与汉武帝年龄相仿,按最迟计算(汉武帝崩于公元前87年),司马迁距离焚书坑儒发生的时间,最远不过120多年。120年的时间跨度,是什麽概念?就相当於今天的2012年到1896年(清光绪年间)的跨度。司马迁从十多岁起,就开始遍游中国,二十三岁的时候,其父司马谈去世,司马迁就已经接任其父的职务,担任汉太史令了。如果从司马迁20岁开始算起(-147年),距离焚书坑儒(-212年)的时间跨度,不过65年而已。即相当於2011年往前推65年(相当於中华民国时期的1946年)。在这样一个狭小的时间跨度之内,以司马迁的学识和所处高层的地位,焚书坑儒这样大的事件,不可能不清楚。

3、在关于郡县制的辩论中,丞相李斯斥责儒者依古制实行分封制的主张不合时宜。

焚书坑儒的影响 篇3

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初始目的在于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但结果却不尽人意,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但另一方面,它的实施开启了封建时期“愚民统治”的先河。秦朝不仅仅下达了“焚书坑儒”这一指令,还下“挟书令”。

“焚书坑儒”的本质就是皇帝想要统一思想,当时秦朝刚刚建立,对他来说,统一思想就是维护大一统政治的关键。所以秦始皇故事挑唆儒家,于是一场关于思想统一的运动就开始了。手段虽然激烈,但是效果还是明显的。这场运动结束了中国凌乱的文化发展方式,为中国的文化的统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史以来,有积极的影响就会有消极的一面。

关于此次的事件,虽然维护了清朝的大一统政治,但是也加速了政权的灭亡。回望春秋战国的始末,秦朝统一是历史的必然结果,春秋周末各个诸侯国围绕政权展开斗争,百家文化开始统一。受文化的影响,秦始皇利用这一点让自己站到了历史的舞台上。但是要从政治的角度出发,“焚书坑儒”无疑会促成国家和军队的软化,然而加速了秦朝的灭亡。另一方面,这一行为压制了人们的思想。尽管“焚书坑儒”在短期内加强了思想控制,但不利于国家长治久安,国家长久的发展。

总的来说,“焚书坑儒”这一事件大多数是杜撰的事件,但也是秦始皇残酷暴戾的证据,被后人唾弃责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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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 篇4

秦王政兼并了六国,结束了战国割据的局面,统一了中国他觉得自己的功绩比古代传说中的三皇五帝还要大,不能再用“王”的称号,应该用一个更加尊贵的称号才配得上他的功绩,就决定采用了“皇帝”的称号他是中国第一个皇帝,就自称是始皇帝他还规定:子孙接替他皇位的按照次序排列,第二代叫二世皇帝,第三代叫三世皇帝,这样一代一代传下去,一直传到千世万世。

全国统一了,该怎样来治理这样大的国家呢?

在一次朝会上,丞相王绾(音wān)等对秦始皇说:“现在诸侯刚刚消灭,特别是燕、楚、齐三国离咸阳很远,不在那里封几个王不行,请皇上把几位皇子封到那里去”。

秦始皇要大臣议论一下,许多大臣都赞成王绾的意见,只有李斯反对他说:“周武王建立周朝的时候,封了不少诸侯到后来,像冤家一样互相残杀,周天子也没法禁止可见分封的办法不好,不如在全国设立郡县”。

李斯的意见正合秦始皇的心意他决定废除分封的办法,改用郡县制,把全国分为三十六个郡,郡下面再分县。

郡的长官都由朝廷直接任命国家的政事,不论大小,都由皇帝决定据说秦始皇每天看下面送来的奏章,要看一百二十一斤(那时的奏章都是刻在竹简上的),不看完不休息可见他的权力是多么集中了。

在秦始皇统一中原之前,列国向来是没有统一的制度的,就拿交通来说,各地的车辆大小就不一样,因此车道也有宽有窄国家统一了,车辆要在不同的车道上行走,多不方便从那时候起,规定车辆上两个轮子的距离一律改为六尺,使车轮的轨道相同这样,全国各地车辆往来就方便了这叫做“车同轨”。

在秦始皇统一中原之前,列国的文字也很不统一就是一样的文字,也有好几种写法从那时候起,采用了比较方便的书法,规定了统一的文字这样,各地的文化交流也方便多了这叫做“书同文”。

秦始皇正在从事国内的改革,没想到北方的匈奴打了进来匈奴本来是我国北部一个古老的少数民族战国后期,匈奴贵族趁北方的燕国、赵国衰落,一步步向南侵犯,把黄河河套一带大片土地夺了过去秦始皇统一中原以后,就派大将蒙恬(音tián)带领三十万大军去抵抗,把河套一带地区都收了回来,设置了四十四个县。

为了防御匈奴的侵犯,秦始皇又征用民伕,把原来燕、赵、秦三国北方的城墙连接起来,又新造了不少城墙这样从西面的临洮(今甘肃岷县)到东面的辽东(今辽宁辽阳西北),连成一条万里长城这座举世闻名的古建筑,一直成为我们中华民族古老悠久文明的象征。

后来,秦始皇又派出大军五十万人,平定南方,添设了三个郡;第二年,蒙恬打败了匈奴,又添了一个郡这样,全国总共有四十个郡。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因为开辟了国土,在咸阳宫里举行了一个庆祝宴会,许多大臣都赞颂秦始皇统一国家的功绩博士淳于越却重新提出分封制度不能废除,他认为不按照古代的规矩办事是行不通的。

这时候,李斯已经做了丞相。

李斯说:“现在天下已经安定,法令统一但是有一批读书人不学现在,却去学古代,对国家大事乱发议论,在百姓中制造混乱如果不加禁止,会影响朝廷的威信”

秦始皇采用了李斯的主张,立刻下了一道命令:除了医药、种树等书籍以外,凡是有私藏《诗》、《书》、百家言论的书籍,一概交出来烧掉;谁要是再私下谈论这类书,办死罪;

谁要是拿古代的制度来批评现在,满门抄斩。

第二年,有两个方士(一种用求神仙、炼仙丹骗钱的人)叫做卢生、侯生,在背后议论秦始皇的不是秦始皇得知这个情况,派人去抓他们,他们早已逃跑了。

秦始皇大为恼火,再一查,又发现咸阳有一些儒生也一起议论过他秦始皇把那些儒生抓来审问儒生经不起拷打,又东拉西扯地供出一大批人来秦始皇下令,把那些犯禁严重的四百六十多个儒生都埋了,其余犯禁的就流放到边境去。

焚书坑儒的过程 篇5

秦始皇在政治、经济上实行的改革,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还在统一之初,就在要不要分封诸子为王的问题上发生了一场争论。以丞相王绾为首的一批官吏,请求秦始皇将诸子分封于占领不久的燕、齐、楚故地为王。认为这样有利于巩固秦的统治。但廷尉李斯则坚持反对态度。认为,春秋战国诸侯之所以纷争,完全是西周分封制造成的恶果。只有废除分封制,才可免除祸乱。

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意见,认为立封国 ,就是树敌兵。于是在全国确立了郡县制。

事隔八年之后,到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在秦始皇于咸阳宫举行的宫廷大宴上,又发生了一场师古还是师今的争论。焚书之举正是由此引发的。在宴会上,仆射周青臣,面腴秦始皇,吹捧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博士淳于越针对周青臣的腴词提出了恢复分封制的主张。他说: 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辅枝。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腴,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秦始皇听后不动声色,把淳于越的建议交给群臣讨论。丞相李斯明确表示不同意淳于越的观点。他反驳说:三代之争,何可法也。儒生 不师今而学古, 道古以害今,如不加以禁止,则 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统一可能遭到破坏。为了别黑白而定一尊,树立君权的绝对权威,他向秦始皇提出焚毁古书的三条建议:

(1)除《秦纪》、医药、卜筮、农家经典、诸子和其他历史古籍,一律限期交官府销毁。令下三十日后不交的,处以黥刑并罚苦役四年;

(2)谈论《诗》、《书》者处死,以古非今者灭族,官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3)有愿习法令者, 以吏为师。秦始皇批准了李斯的建议。在宴会散后第二天,就在全国各地点燃了焚书之火。

不到30天时间,中国秦代以前的古典文献,都化为灰烬。留下来的只有皇家图书馆内的一套藏书。

在焚书的第二年,又发生了坑儒事件。坑儒不是焚书的直接继续,而是由于一些方士、儒生诽谤秦始皇引起的。秦始皇在攫取到巨大权力和享受到荣华富贵之后,十分怕死。在统一中国之后,他异想天开地要寻求长生不死药。方士侯生、卢生等人迎合其需要,答应为秦始皇找到这种药。按照秦律谎言不能兑现,或者所献之药无效验者,要处以死刑。侯生、卢生自知弄不到长生不死药,不但逃之夭夭,而且诽谤秦始皇天性刚戾自用,专任狱吏 ,事情无论大小,都由他一人决断,贪于权势 等等。秦始皇听后,盛怒不可抑止,以妖言以乱黔首 的罪名,下令进行追查,并亲自圈定460余人活埋于咸阳。这即是所谓的“坑儒”事件。

焚书事件

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1年-前221年)由于社会逐渐进入青铜时代,中国的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一些平民百姓逐渐从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他们面对纷乱的社会状况,希望通过思索和钻研前人治世理念寻找到一条可以使社会安定,百姓不再流离失所的救世之路。于是产生了诸多的学派学说,并撰写出无数著作,史称诸子百家。

隋朝的牛弘提出“五厄”之说,论中国历代图书被焚毁,首当其冲即为秦始皇焚书,二是西汉末赤眉起义军入关,三是董卓移都,四是刘石乱华,五是周师入郢。而刘大魁作《焚书辨》,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一句,宣称书是项羽焚烧的。但是汉朝无人就此指责项羽“焚书”,尽管他是刘邦的敌人。

坑儒事件

而在焚书开始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12年,秦始皇在当时秦首都咸阳将四百六十余名术士坑杀,即为所谓的“坑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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