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关于读书笔记(精选29篇)
改变
随着奶酪的变化而变化。
享受变化!
尝试去冒险,去享受新奶酪的美味!
做好迅速变化的准备
不断地去享受变化
我的感受:这篇小故事告诉了我们,要及时发现并应对变化,诠释了“变是唯一的不变”的道理,它启发人们要发现生活中的变化,并针对这些变化做出一定的改变,而不是逃避变化。这片小故事,对我们很有教育意义。
土匪,这个词在许多小说中都出现过,它代表的人物有好有坏。《林海雪原》中描写的土匪与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中被逼上梁山的好汉们不同,这里的土匪是一些无恶不作的恶霸。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为我们讲述了这些土匪犯下的恶行和欠下的一笔笔血债,看得我气愤填膺:同样是中国人,他们怎么能这么残忍的对待自己的同胞呢!一定要让他们为此付出代价!
共产党发现了这群土匪,决定出发前去“剿匪”。可最后派出的却仅仅是一支几十人的小分队,面对号称二三百人的匪军,仅仅靠一支小分队,够吗?看到后面,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打仗靠的是计谋,而不是蛮干。几十人的小分队,靠着自己的机智勇敢和为党献身的精神打败了匪军。
生活也是这样,有时面对强大的敌人,光靠蛮干是不行的,更多的是要靠自己的机智和坚定的意志。
文中的贾梅令人羡慕,她很幸福。她有一个如“老古董”的爸爸,有一个疼爱自己和哥哥的妈妈,还有一个受人追捧的大英雄、爱自己、关心自己的哥哥,最后是一个重哥轻妹的吴家姆妈。贾梅是个好孩子,她天真活泼,但决不多说废话惹人烦;她心地善良,但决不原谅坏人;她富有同情心,但决不是爱心泛滥。这个看似平凡普通的初中女生,却和她的伙伴们一起,演绎出一段段丰富多彩又让人感慨万分的成长故事,这当中,有校园生活的甜酸苦辣,有对美好未来的憧憬,也有对亲情和纯洁友谊的渴望……
本书作者以其女性特有的细腻笔调,将少女微妙的情感变化和跌宕起伏的心灵历程娓娓道来,刻画出了一个正在逐渐成长的少女形象。并因此勾勒出一幅幅当代中学生五彩缤纷的生活画面,富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今天,我读了法国大作家雨果写的<<悲惨世界>>里面,你一定想不到,我同情的是一个苦役犯——冉阿让,而我最恨的就是一个利用骗术来骗钱的一对商人夫妇——容德雷和容德雷夫人。我同情冉阿让,并不是为他的处境,而是被他那中越狱之后而想重新改过自身的精神所打动.每一次,他都满脸灰尘,上衣破烂不堪,裤子上还有个大洞的身影出现在故事里,他每一次都是满脸灰尘的出现在故事了,有一次他为了找个睡觉的地方竟和一只狗争起窝来。
后来,他用他那智慧的头脑把一个落后的城市给建设起来,众人都选举他当市长我讨厌容德雷夫妇,因为他们不惜任何手段来骗取别人的钱财.冉阿让最 后死的很完美,仿佛完成了一件伟大的事业,而德雷夫妇却落魄成了乞丐.真是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只是时辰未到!
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与三个徒弟一路上一波三折、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并取到真经的故事。我最佩服孙悟空,因为他敢于和妖魔鬼怪、恶势力斗争的精神让我十分想赞颂他。
读了《西游记》,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能退缩,要迎难而上,要战胜困难。在实现梦想的道路上,不能放弃,不管有没有成功,毕竟自己努力过了,不是吗?
今天,当我再一次翻开《孔融让梨》时,我的心在震撼。“谦让”,一个简单的词,却有着多么丰富的涵义。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在东汉末年有一位叫孔融的文学家,有五个哥哥和一个弟弟。
孔融四岁时,妈妈买了几个梨子回来,父亲让孔融先挑。可是他不挑好的,不拣大的,只拿了一个最小的。父亲见了,感到很纳闷,就问孔融:“这么多的梨,又让你先拿,你为什么不拿大的呢?”孔融回答道:“大的留给哥哥吃。”父亲又问他:“你还有个弟弟呢,弟弟不是比你还小吗?”孔融说:“我比弟弟大,是哥哥,所以弟弟要吃大的。”听了孔融的话,大家都夸他是个懂得谦让的好孩子。
看完全文,我自惭形秽。孔融四岁时就知道谦让,而我呢?我已经上五年级了,可是我从来没有真正的谦让过。今天,我终于感悟,谦让是多么的伟大啊!
心里的苦,谁也不会懂得,在微笑的背后有说不出的委屈。这只能自己默默的承受这一切,眼泪却不知不觉的滑落在脸颊,有的人却永远也不会重现,而记忆里的画面却一幕幕重现在脑海,而那种幸福的味道,确只能在追忆里品味!伪装的外表,内心的疼痛,却无法掩饰眼里的悲伤!
人生,好比山岭,有起有伏,有平有坦,人生,好比打破的五色瓶,有酸。甜、苦、辣、咸。我们的人生只有在磨难中品尝甘甜,在困难中获的经验,在拼搏中得到喜悦,这样,我们的人生才会更加美好!
在假期的时间里,我读了《史记》这本书,对于司马迁在书中所表现的文字艺术让我很喜欢。从书中我可以看到司马迁对于文字运用自如,更喜欢用文字来表现自己的想法,观全书可以说司马迁是很喜欢写书很擅长写书的。书中所体现的社会阶层是很广泛的,大到国家政事,小到市井琐事都有涉及,是很全面的一本社会纪实的书籍。
《史记》当中所讲是当时的社会状况,当中也穿插了许多历史故事,也是很有趣味的。更难得的是作者司马迁也开创了文字艺术的先河,摆脱了当时繁杂的写作手法,以一种更为轻松写作手法加以表现。为当时本就枯燥的书籍增添了新鲜血液,也以此奠定了司马迁的历史地位。在书中司马迁笔下的史实,是很值得肯定的,是值得我们深入学习的。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昆虫记》,我说这有什么好看的啊?可是看了几页之后,我爱不释手了,它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童话故事,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我是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三毛流浪记》这本书的。
三毛是孤儿,他没有真正的家,只能四处流浪,以乞讨生,晚上只能睡在街上。如果讨不到东西,那只能整天饿着肚子了。不权这样,他还经常受到别人的欺凌,身上到处都是伤疤。
而我们现在的生活却不一样了。就说我把,我从小就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我的家人把我照顾得很好,什么都为我考虑到了,可以说我要什么就有什么。就是这样,有时候我还对妈妈发脾气,弄得大家都不高兴。现在想来,我是多么不应该呀,我应该珍惜我拥有的一切。
三国演义是一部跨度近一个世纪,出场约个人物的历史长篇小说《三国演义》,以浩瀚篇章,深入描绘了从汉末群雄割据到三国归晋的历史画卷。
其中,细致生动地展现了魏蜀吴之间错综复杂的军事、政治斗争。而且,以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关羽、张飞等为艺术典型的这些数百个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以绝不相同的方式写下自己独特的一页并由此将三国时代波澜壮阔的历史背景展现在读者面前。
读书的时间到了,我从书柜里拿出一本厚厚的《明朝那些事儿》开始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明朝那些事儿》讲述的是从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关于明朝的一些事情,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宫权贵的小人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尤其帝王心术众多,是一本了解明朝历史的百科全书。
我最不喜欢的就是朱厚照了,他宠八虎,建豹房,自封威武大将军,每天过着悠闲地日子,有时甚至还出关打蒙古兵,把朝廷搞得人心惶惶动荡不安,正因为这样,当地出现了许多强盗和贪官。真是一个荒唐的君王呀!这时,在危机关头中,出现了一位恒古罕有的文武奇才——王守仁。他清剿盗寇,平定判王,勇斗奸臣,王守仁,用他的聪明才智击败了宁王朱振濠平定了天下,成为了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
这本书中我体会到,成为一个伟人,就要有智有谋,可这些成功的背后就是他们的勤奋,博览群书,正如华罗庚所说的:聪明出于勤奋,天才在于积累。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
第一次这么认真读这么长的一本书,初次接触,就已经激发我对这本书的兴趣,带着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终于看完这本浩浩汤汤的著作,也让我感受了文明古国的心灵历史,体会了美的历程。
徜徉于书本,不仅是一次文化艺术的旅行,更多的是让我们心里有了更深的了解和感触,是一次心灵的洗礼,“震撼”这厚重的文字也不足以表现这其中的分量了。在这个和平,快速发展的时代,有几个人的思想还可以回到过去,认认真真地品味“美”,在《美的历程》一书中,从美所产生的源头,沿着时代的顺序,分析了各个时代美学的基本特征。从盘古开天辟地开始,美就已经贯穿整个历程,从原始远古艺术的“龙飞凤舞”殷周青铜艺术的“拧厉的美”,走到今天科技“高技术的美”,人们的生活似乎也变的愈加的沉重神秘了;六朝。唐。宋佛雕像,宋元山水绘画以及诗。词。曲各具审美三品类,明清时期小说。西区由浪漫而感伤而现实之迁等等重要观念,也证明了美学的不同时代的特征,从宏观鸟瞰角度对中国数千年的艺术。文学作了概括描述和美学把握。
作为艺术生,或许在一般人眼里,我们是与生俱来的稀有动物,我们具有非一般人的审美能力,可说到底,我们似乎也不曾懂得“美”是一个怎样的名词,该怎样去理解它?正如李泽厚先生的《美的历程》所提到,艺术趣味和审美理想的转变,并非艺术本身所能决定,决定它们的归根到底仍然是现实生活,人类只是美学欣赏的被动者罢了。这一句话似乎也让我懂得:美--并非艺术本身决定,也不能只靠一种单纯的艺术眼光去看待的,远不是任何狰狞神秘的东西都能成为美的。学艺术的人也并非是稀有动物,他们也是具有常人的眼光。像李泽厚一书中提到:美是需要历史。美术。文学等全面的知识积累,震撼中国艺术的同时,在文明古国面前,每一个人都无奈自己才疏学浅,深感不足,因此,思索,把握和追求也可以造就出一代文艺,一种美。
作为中国当代大学生,中国源远流长的五千年深厚的文化底蕴我们又可以了解多少,是不是红灯绿酒的生活早已埋没我们想要向后追溯的热情?就更谈不上如何去发现美,如何延续美。。。文末,李先生在美学层面上,给人性的定义也说明了我们应该以怎样一种姿态去对待过去博大精深的美,对待艺术,对待生活中和意识中的美,对待发展中的美,正像李泽厚先生在最后说的,“美的历程是指向未来的"。
由贵族到骑士,大家可能会想为什么好好的贵族会变成骑士呢?其实“唐吉诃德”原名叫吉哈纳,是一个年近五旬的人。生活很奇怪,最爱看那些疯狂的骑士小说, 还爱听街房邻里说那些关于骑士的故事,最后每天都是疯癫癫的,整天想着当一名伟大的的骑士,便准备出国旅行。他带着盔甲和武器。还买了一匹战马,光是马的名字都想了6、7天,最后给自己起了一个伟大的名字“唐吉诃德”。从此和仆人桑乔踏上了旅程上了旅程。
一路上和仆人桑乔发生许多有趣、惊险的事情。
在唐吉诃德回故乡的时候偶染重病。最后唐吉诃德的死使全家人都很悲伤。唉!“人世间一切事物,无不经历了由兴至衰并且最后导致消亡的历程,特别是人的生命。”是啊!人总是消磨时间而人生做一件轰轰烈烈的事此生足矣。我觉得唐吉诃德是我的英雄。死后家人给他立了一个墓,纪念他勇于进取的精神。
我从这里知道了一个道理,要实现一个梦想,应该不要放弃梦想,抓住机会,更主要的是“信心”。这次奥运会许多夺取金牌的英雄就是用坚韧、顽强拼搏的精神去实现的,我要向这些英雄学习,为荣誉而战!
这是第二次重读小仲马的《茶花女》,第一次读是什么时候想不起,而这一次再读却是感受更深,以至于多次为主人公的凄凉曲折命运眼泪汪汪而不能自抑。我想,这就是文字的魅力吧,也是真情的感染。合上书,心头思绪如潮,感叹,时光真的是一个无情的东西,它可以毫不留情地将容颜一天天老去,但它赋予心灵的却是越来越醇厚的温润。
美丽绝伦的玛格丽特是巴黎上流社会有名的交际花,因每次到剧场看戏,总会随身带一束茶花,因此别人送个绰号“茶花女”。身为名妓的玛格丽特一直过着纸醉金迷,堕落,放纵无度的生活,以至身体羸弱而患上严重的肺病。这样的生活方式,让玛格丽特对生命逐渐心灰意冷,她一天天在堕落放纵中把自己放弃。直到有一天,玛格丽特遇到阿尔芒。
一个人爱上一个人,除了外表上的吸引,在心里应该是心疼对方的。阿尔芒被玛格丽特的美貌所倾倒,但是他看着玛格丽特在那里狂喝滥饮糟蹋自己的身体,他的心里是难过悲哀的。玛格丽特因为不停酗酒而引起一阵狂咳,在他看来仿佛她胸膛里的五脏六腑都被撕碎了。在旁人看来,玛格丽特这样的状态再正常不过,而他却无比担忧。书中有这样一段玛格丽特在剧烈咳嗽后,一个人躲进卧室,虚弱躺在沙发上的描写“我走进她,她纹丝不动。我坐下来,握住她放在长沙发上的那只手”。这个“我”当然是阿尔芒,正是这么一个看似不经意的动作却打开玛格丽特冷却的心扉。她看到了这个青年的真诚和同情心,而不是像其他男人一样垂涎她的美色和身体。为什么爱上你,因为你看到我咳血时握住了我的手,因为你哭泣了,因为世间只有你真正同情我。“而且,你爱我,是为了我,不是为了你自己,而别人爱我从来都只是为了他们自己”。
真正的爱情总是使人变得美好,不管激起这种爱情的女人是什么样的女人。所以在我看来,玛格丽特就是一个那么可爱至真至性的女子。美丽的爱情让玛格丽特从身心上涣然一新,她可以为芥蒂小事发出孩子般的惊讶,她像十岁的孩子一样在花园里追逐一只蝴蝶一只蜻蜓,有时,她也会坐在草地上整整一小时,观赏自己用来取名的一种普通的花-----雏菊。当你眼前看到这样一个天真烂漫的美丽女子,又怎会想到她曾是那个整天在放纵自己过着堕落生活的***。
看到玛格丽特这样焕然一新后发自内心的幸福快乐,我很感动。而幸福就像美梦一样,总是那么短暂。回到现实中来,玛格丽特始终是一个受人供养的姑娘。而即使她转身上岸,她的曾经还是一个深深的烙印,在世俗里是不容的,而一个***要想得到真正的爱情该是天方夜谭吧。所以,当阿尔芒的父亲听到他亲爱的儿子拜倒在一个***的石榴裙下,他勃然大怒,在他看来***都是没有心肝,没有理智的人,是一种机器。而他的儿子跟这样的女人在一起,无疑是误入歧途,也伤风败俗。
生活对于心灵有时会提出残酷的要求,而且是必须逆来顺受。玛格丽特,你那么爱阿尔芒,那么就力图做更大的牺牲,这种牺牲比您为我的儿子做出的牺牲还要大。那就是永远离开阿尔芒,牺牲自己的爱情,来成全你所深爱的人的前程,当然也包括成全另一个少女的幸福。这就是阿尔芒的父亲郑重向玛格丽特提出的要求。你爱,那你就牺牲,用牺牲来证明你的爱!这样的牺牲于玛格丽特而言是何等悲凉又是何其残酷!
读病重弥留之际玛格丽特的日记,外面正下着雨,心里很沉很沉,泪又情不自禁涌上来。这个世界真是满目苍凉啊,在一个即将离开人世的女子面前,所有认识她或不认识她的人们在做着最真实的表演。身边没有一个人,亲爱的人,你在哪里?深深地想念,怀念着那在一起短暂的美好时光,而那些日子如今安在?一直到生命的最后,玛格丽特都相信,人,总不会永远不幸。而她也一直在等待,等待爱人,等待春天的来临。
“夫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也。”这是汉高祖对张良的肯定。
在那个楚汉争霸岁月里,张良功不可没,没有他,刘邦安能得天下?他深谋远虑,计策神效且周全,深得刘邦信任。
然而,就在刘邦得天下之后,张良却又可善终,在那个“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天下定,谋臣亡。”的时代里真的很难做到。就例如,韩信,他为打下 汉室江山可谓劳苦功高,但也被刘邦给杀了,萧何也是功臣,当初他一家几十口人一起跟着刘邦起义,可这时,他却成了介下囚。
唯有张良不自恃功高,刘邦给他封邑三万户,他惋拒,只要了一个小小的地方“缁”,当了个留侯。他深知人心险恶,所以他用尽一切办法使自己全身而退,他去学道,游四海,为的就是怕遭人迫害,最后他在张家界那个人间仙境寿终正寝。
我不禁感叹,自古英雄在建功立业之后,大多者都不能全身而退,甚至搭上自己的生命,岳飞不就是个典例吗?张良一样得以青史留名,留芳万世!
读《海底两万里》有感这虽然是一部科幻片,但充份体现了以前的作家是多么的聪明。就说它的作者“凡尔纳”吧,在潜水艇发明之前就知道有“潜水艇”这个东西。在他的眼里,“潜水艇”就是一支大型雪茄,上有两层共八寸的钢板,前端有一个大冲角,时速达50海里的“海怪”。可是别人会去想吗?你想得到吗?
我真希望这个故事是真的。
这些天我一直在看《苏菲的世界》,看那些在时空中闪现的哲人们是如何解析生命和世界的意义的。“苏菲”这个名字有“智慧”的意思。那么,《苏菲的世界》,也就是“智慧的世界”。哲学,便是能够让人变得更加智慧的学说。
在我13岁的时候我买下了这本书,没有想到,一看就是四年,看了三遍。说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真的一点都不为过。
“我是谁?”“世界从何而来?”这两个问题在我心中时时萦绕,排解不开。世界仿佛是重新出现在我的面前,而我是刚刚在那只“大兔子”的皮毛中抬起头,准备端详宇宙中这位“魔术师”——“生命最初的意义”——的脸。我并不确定我会知道什么,我也不确定我会发现什么,可是我知道,过程有时候比结果更重要。于是我开始追随艾伯特和苏菲的脚步,展开了这场在哲学世界里的游历。
十四岁的少女苏菲看见镜子里的自己疯狂地眨眼,于是她走进了哲学的世界。笛卡尔说:“cogito,ergo sum(我思故我在)。”这个少女也在一些神秘信件的带领下开始在哲学这个世界中徜徉着,思索着。世界起源的纱幕一层层被掀开,但是新的疑团却又接踵而来。席德,苏菲,艾伯特;席德佳,苏菲亚,大艾伯特;树林中无人的上校的小木屋,祖母从吉普赛妇人那里买来的一面“魔镜”……每件事物都是线索,每件事物也都是新的谜团。
苏菲边走边想,一个个新的哲学天地展现在她的面前。事情的真相,原来竟是如此……
果真是我思故我在。
苏格拉底,柏拉图,亚理斯多德,中世纪,文艺复兴,浪漫主义,弗洛伊德……一千年,两千年,一个世纪,两个世纪,一种思想,另一种思想都在这本书里被引述伸展得恰到好处。
像另一个爱丽丝漫游仙境一样,如梦如幻,却又无比真实。在这个缺乏梦境缺乏哲学的时代,我在这本书里找到了他们两者之间最完美的统一。
有时候我会想起自己走过的路,其实生命真的有很多不可思议的地方,可是由于自己已经“习惯”这样生活,也就不曾明了宇宙的浩瀚和生命的伟大。有位哲学家说过,每个孩子都是哲学家。我想,那是因为孩子都没有失去对这个世界所抱有的最初的好奇心。如果一个人对自己为何会存在这个世界上而不感到惊奇,这将是一件多么悲哀的事情呵!
其实我没有什么把握能够真正透彻地了解世界和生命最初的意义和起源,可是我想,身为一个活着的人,就应该对自己的生命和自己生活的环境负责。如何负责呢?最起码,我们要知道自己究竟该如何生活才是最好的。我们不能如此无所谓地生活着,像一具没有灵魂的躯体。可是,生命的意义和世界的起源是一个太大的课题了,我只是一个刚刚开始打量哲学这个金色殿堂的小孩。
世界太大,而我太小,我没有办法以自己如此微弱如此渺小的生命去探究和断定这么浩瀚这么伟大的世界。可是我知道,终有一天,我可以站在世界的顶端,仔细审视与我平等的“魔术师”。
今天,我读了一片很有哲理的小故事——斯宾塞。约翰逊写的《谁动了我的奶酪》。
文章主要写了两个小矮人——唧唧、哼哼和两只小老鼠——嗅嗅和匆匆在大迷宫里找奶酪的故事。他们经过千辛万苦,终于在奶酪c站,找到了美妙可口的奶酪,于是,他们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整天只顾享乐。终于有一天,奶酪c站的奶酪没有了。于是,两只小老鼠出发寻找新的奶酪,而两个小矮人则是逃避现实,不相信奶酪没有了,只肯呆在c站。终于有一天,唧唧醒悟了,他开始出发寻找新的奶酪,并在途中受到了很大的启发,知道了要及时发现并应对一些变化最后,终于在奶酪n站,找到了更多的新鲜的奶酪,并遇上了提前到达的两只小老鼠。但是他不安于现状,又出发寻找奶酪;而哼哼,却只是呆在c站,怨天尤人。
好句好段:尽早注意细小的变化,
这将有助于你
适应即将来临的更大的变化。
变化总是在发生
他们总是不断地拿走你地奶酪。
预见变化
随时做好奶酪被拿走的准备
追踪变化
经常闻一闻你的奶酪,
以便知道它们呢什么时候开始变质。
尽快适应变化
越早放弃旧的奶酪,
你就会越早享用到新的奶酪。
最近,我读了茅盾的一篇《白杨礼赞》的文章。描写的是是白杨树,一种极其普通的树,然而却是一种绝不平凡的树。因为作者眼中的白杨树是生长在西北黄土高原上,有着笔直的干和枝,虽然在北方风雪的压迫下,却仍保持着倔强挺立的姿态,哪怕只有碗口粗细的树,还是力争上游,不折不挠,对抗着西北风雪。
文章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是:“它不但象征了北方的农民,尤其象征了今天,我们民族解放斗争中所不可缺的朴质、坚强、力求上进的精神。”在实际生活中,我们都要有像白杨树这种坚强不屈、积极向上的精神。作为学生,在学习上无论碰到多大困难,都要努力克服,从小要有坚忍不拔的精神,努力学习,天天向上。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夏洛特托身于简爱,这是我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这是一部“讲真话的书” ,作者巴金先生被誉为“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的良心” 。在这个物欲横流,人的良知被自身利益吞噬的时代,在我们寻找真诚、呼唤诚信的时代,这部书犹如黄钟大吕,敲响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头,让我们的灵魂得到一次净化,甚至是涅槃!
在苦恼中成长,一切悲哀,如加以诗情和智慧去涂染,将都成为深深沉沉激动的美丽。那些关于成长的美好片段风串成一曲欢快的旋律,悬挂在心里,在怅忙的回忆中轻轻地吟唱着……
有时候,无所事事的时候,凝望远方,看着那参差不齐的屋顶,红砖黑瓦,看着那电线杆上站着的几只麻雀,看着那在冬日里依旧挺立的青松,突然发现,生活亦是这般美好,也只有在静静凝望的时候才能品味出这种意境吧。
收起枪,别跟人和人说。哪怕,生活无法忍受也要坚持下去,这样的生活才有可能变得有价值。
数千人形成一个强大的变压器,原成一种永不枯竭的原动力。
以前,我有一个不小的缺点,做事缺乏毅力,常常中途打退堂鼓。例如刚开始写日记时,觉得挺有趣儿,能每天坚持写一篇。没过多久,觉得写日记是一种负担,慢慢地就没劲了。爸爸见我学习三心二意,就特意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介绍给我看。
保尔被老师神甫赶出学校后,在一次偶然的相遇中,他与冬妮亚结为朋友。他在装配工朱赫来的引导下,懂得了布尔什维克是为穷人争取解放的革命政党。他依依不舍得告别了冬妮亚,逃离了家乡,加入了红军,成为了一名坚强的布尔什维克战士。但是他的身体状况每况俞下,右腿变成残废,脊椎骨的暗伤也越来越严重,最后终于瘫痪了。但他并没有不此而沮丧,而且开始了他的艰难的写作生涯,从此有新生活的良好开端。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真好,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有坚强的意志,即使在人生的道路上跌倒了,也不要放弃,你要站起来,继续往前走,成功的大门永远向你敞开。所以,我要不断地学习,从中吸取更多的精神食粮。
每当我受到挫折而落泪时,我总会想起保尔那高大的形象,我要把自己炼成一块真正的钢铁
席慕容一直都是我最喜欢的作家,而她的《一棵开花的树》更是我非常喜欢的。
在《一棵开花的树》里一棵树,其实不只开一次花,一个人,也不只有一次美丽。 踏着一层叠一层的落花,品味人生的至美的感伤。即使美丽无人欣赏,也应该傲然的怒放,即使只剩下满地的芬芳,也要相信:当来年繁华满枝的时候,一个读得懂落花的人会踏着芳香而来。
勘破三春更三春,无边光景四时新,冬雪夏雨挡不住,秋水流波为伊人。
我想应该用舒婷的一句诗来诠释《一棵开花的树》: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不再迷失,将生命,将爱情从落寞凄清、空洞无声的漫长岁月中解救出来。
《守住带》这个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个种田的人,意外地得到一只兔子。以后他就不干活了,天天坐在大树下等兔子。结果,庄稼都死了,兔子也没等到。我从这个故事中懂得了,不经过自己的努力,而光想得到意外的收获,这种侥幸的心理是要不得的。
这星期我读了一本好书叫《格林童话》。
里面有许许多多的故事,什么《白雪公主》,《灰姑娘》,《小红帽》啦…每个故事都很长,也很动人。比如《灰姑娘》里有一个狠心的灰姑娘的继母,她让灰姑娘扫地,洗衣,烧饭……灰姑娘还是很快乐。最后灰姑娘嫁给了王子,继母和两个姐姐都很嫉妒灰姑娘。这让我们明白了一个人心狠手辣就会有报应。再比如说《小红帽》:小红帽去看望生病的奶奶,被大灰狼骗了,差点没了命,吸取了一次教训后,就不会在被骗了。这让我们明白做错事就要及时改正。
我读了《龟兔赛跑》这本书。这个故事讲的是一只兔子和一只乌龟赛跑的故事。骄傲的小兔子因为瞧不起小乌龟,所以提出了要和小乌龟赛跑,乌龟爽朗的答应了。兔子想:“爬都爬得那么慢,还够胆和我比赛呢!”兔子不把比赛当一回事,所以在半路上睡着了,而小乌龟却坚持不懈,一个劲儿的往前跑,等小兔子醒来跑去追时,乌龟已经在终点等它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不能自高自大,不能有一点小成绩就骄傲,要虚心。
这个故事讲一个叫乔智明的中学生在学校里常常被人欺负,有一天捡了一只狗。晚上蚊子把狗的血不小心输到他的身体里了,第二天正在被人欺负的时候发现自己有了狗的功能把别人揍了。后来他用狗的跑步能力的了金牌,体育局的人和公安局的人叫他选要当什么职业。强盗觉得他会给自己造成威胁所以把他的家炸了,因此他当了警察。他从13岁做警察做到了93岁,共当警察80年死于一次枪战。别人说他是英雄。
我觉得要向他学习他那不放弃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