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篇读书笔记(通用22篇)
第一次见到余秋雨的《道士塔》是在他的散文集《晨雨初听》读到的,这本书的封面印着蓝蓝的天空和海洋,沙滩上放着两张洁白的椅子。看起来是那么的美好,那么的让人舒心。可是当翻到《道士塔》这篇文章时,先前舒坦的心情早已没了影儿,只有一股怒火在心中燃烧。
这篇文章讲述的是20世纪敦煌莫高窟不幸由以为无知的道士当家,他自作聪明将一幅幅珍贵的壁画变为一道惨白,他将一座座精美的塑像化为天师、灵官、菩萨,他将一箱箱无价的国宝换为历历可数的银元。给后人们留下了无限的遗憾
这位道士的名字叫王圆箓,他只是一个逃荒到甘肃,做了道士的湖北麻城农民。他的无知让他对洞窟里的壁画有些不满,他找来帮手用石灰淹没了唐代的衣冠,宋代的笑容。因算了算石灰的价钱,他认为没有必要全部刷完,于是他放下了刷把。如果当时有免费的石灰恐怕这个愚昧的道士会将他的“宅院”刷得一尘不染吧!看来我们是否应该感谢他呢?感谢他的手下留情,为我们留下了一些珍品!粉刷了之后,他又想弄几个雕塑。他看到中座雕像的体态过于婀娜,与几面的白壁似乎有些不相符。这时他终于想起了自己的身份:道士。那自己何不在这里立上几个天师、灵官菩萨?他和他的帮手用铁锤将那婀娜的身姿,柔美的浅笑砸成了碎片,化为了泥巴。他又请来了邻村的泥匠如小孩子般堆起了雪人,忙活了半天总算能立住了,最后做出来还像模像样
由于这位道士——王圆箓,他的无知、愚蠢、自私。使用少数的银元换得大量的敦煌文物流失海外,而敦煌研究院的专家只得一次次地从外国博物馆买取敦煌文献的微缩胶卷。我们愤怒吗?不我们该愤怒吗?也许正如文章中写到的“他太卑微,太渺小,太愚蠢,最大的倾泄也只是对牛弹琴,换得一个漠然的表情”他不是承受不起,而是不配。他那样的无知,根本不知自己犯下了怎样的“罪行”,就算再怎么倾泄,他的眼里定还是不解。如果“王道士只是这出悲剧中错步上前的小丑”那么谁才是这个巨大民族悲剧的主要谋划者呢?是外国冒险家?还是当时的官员。他们滔滔的奏折中没有一句提起敦煌的事由,当外国冒险家甘愿倾家荡产,偷运一两件文物回去的时候。生活奢侈的中国官员却因运费太多,不愿保护这些文物。当外国冒险家甘愿葬身沙漠,不顾一切地朝敦煌奔去的时候,中国官员的会客厅里弥漫着茶香!被掠夺后的敦煌文献少,在押送回京的途中只用茅草卷着,每到一个地方便又被抽出几卷行途中又丢失几卷,到达京城后只剩下零零散散的几卷同破旧的茅草。敦煌文化如此灿烂,藏经洞中的文献有如此之多,但中国960万平方千米的土地上却没有几卷。这些祖宗留下的遗产在本国没有受到珍视,而在其它国家的眼里却是如此珍贵。与其把他们存放在这样一个社会环境中被破坏,还不如把它放在外国的博物馆永远的收藏。在这种如此令人气愤的情形下这何尝不是一剂救济敦煌文化灵丹妙药?
虽敦煌文化在中国,但中国被历史划出的伤口仍未愈合。
我看了一本好书,其实我已经看了三遍了,这本书是《孔融让梨》对我影响深刻。
我喜欢孔融,他把最大的梨让给了自己的父母亲,却把最小的梨吃了。我觉得孔融尊敬长辈又很懂事,值得我们赞扬和夸奖,这本书是我看过的最好的书中的几分之一,我看过的最好的书还有很多很多呢!
我知道了这本书中给了我一个很重要的到理,就是:要尊敬长辈、懂礼貌。我喜欢这本书,它是让我懂得道理的大宝库。
读书笔记200字30篇(23)
前几天我学了《怀念母亲》这一课。作者是季羡林老爷爷写的,这是一个吹人泪下的文章。让人觉得好像有和作者一样让人同情。
这个文章主要写了作者六岁就离开了母亲到城里去住中,间只回故乡几回,还都是奔丧,只在母亲身边待了几天。更不幸的是,在作者读大学时候,他的母亲弃养了,只活了四十多岁。“母亲”的离去给作者留下了万分悔恨,应为作者认为他没有照顾好母亲,没能让母亲享受论天之乐。于是作者就伤心地每天食不下咽,寝不安席。后来作者出国留学,又增加了一个祖国母亲------
读完这个文章让人们都感到季老那万分悲痛之情。
进入大学后,就想多读几部名著,但往往都是一本书开个头,或看看内容介绍,知道点大概就算是读完了。学校读书节一开始,我就决心读一本名著。之所以选择《红与黑》,是因为看萌芽上的《玛格丽特》的作者对这部书非常之欣赏。
文章主要写的是下层平民一个木匠的儿子于连,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的野心膨胀和破灭的悲剧。书名《红与黑》,有人说红是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代表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的黑夜。在我看来红是于连那颗不甘寂寞的心,黑则是那个时代黑暗的社会现实,最终黑夜熄灭了人们的热血。书的副标题“1830年记事”,透露出它是以1815-1830法国七月革命前夕的社会生活为背景。
全文的骨架是以于连从一个立志当大主教的外省平民,阴错阳差的成了当地市长的家庭教师,却在这期间和女主人德·雷纳儿夫人发生了恋情,当他沉浸在“占有的欢乐”的时候,却被无耻和粗鲁的瓦勒诺给告发,不得不远走他乡,来到了修道院,在贝桑松他把身边每一个人都当做敌人而最大的敌人就是比拉尔神父,当比拉尔神父离职的时候把他介绍给德·拉莫尔候爵做秘书。候爵府中和玛蒂尔德小姐产生了感情,随后恋情被候爵知晓,在马蒂尔德小姐的苦苦哀求之下,候爵终于松口承认他们爱情。可是这是于连的初恋情人德·雷纳尔夫人在有心人的唆使下诽谤了于连。眼看着爱情即将破灭,野心也随之破灭,于连回到韦里埃,一怒之下朝德·雷纳尔开了两枪,被判死刑。在监狱中大彻大悟光荣的死去。
看后对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于连的两场爱情:一个是与德·雷纳尔夫人的“心灵的爱情”;另一个是与马蒂尔德小姐的“头脑的爱情”。
第一段爱情开始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诱惑,而于连仅仅是想完成一个对贵族老爷们的报复,和满足他的虚荣心,所以他决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取得成功”。可是后来被德·雷纳尔夫人那颗善良,温柔,单纯心所打动,他疯狂的爱上了德·雷纳尔夫人,可是这颗心不久后被野心所占据,他几乎忘记了他,直到最后才爆发。他才猛然醒悟他说到;“从前我们在韦尔吉树林里散步的时候,我本来可以获得无穷的快乐,但我却让强烈的野心把我的灵魂带到幻想之国里去了。你那迷人的胳膊就在我的唇边,我没有把它紧紧抱在我的怀里,我对未来的幻想,把我从你那里夺走了。是的,要是你不到这监狱里来看我,我到死也不知道什么叫幸福。”
另一个和马蒂尔德小姐的恋情,则是开始于彼此的不屈服,骄傲。可以说一场征服与被征服的爱情。马蒂尔德小姐是一个出身高贵的,聪明的,高傲的,美丽的,如王后一般的女子。她是一个活在自己想象中的爱情的女人。于连就被她所有的一切给吸引住了。同时,由于于连在马蒂尔德小姐面前的骄傲,自尊心和对她的不屑一顾,也有于连的才情。得不到就是最好的。当双方某一个屈服了,那这个人就会受到折磨。最为好玩的是科拉索夫亲王给于连设计的一连串计划,使我们看这个建立在嫉妒上的爱情。
在最后虽然妈蒂尔德小姐放弃了地位,为于连四处奔波,可我还是觉得那不是爱情的原因,那是她由于“被一种并不缺乏英雄注意的热情所燃烧着”,她甚至还想到“巴黎客厅里的人士,看见我这样身份的姑娘,崇拜一个行将被判死刑的情人到了这一地步,他们将怎样议论呢?象这样的感情,必须回到英雄的时代才找得到”,这说明我们可爱的小姐还没走出她那幻想,直到最后她抱着于连的头颅把它安葬,我觉得那只是对玛格丽特王后的模仿,那是印在她脑海里的东西无法忘记,她把她哥哥叫做阿尼巴尔,自己则叫马蒂尔德·玛格丽特。
在狱中的于连还是选择了德·雷纳尔夫人,我才觉得于连并不是一个没有人性的野心家,他也有一颗善良的心,当他在瓦勒诺家中吃饭的时候可以看出。可是光凭善良是无法在那个社会生存的,所以他学会了伪装,他在贝桑松的时候学会了这一切。他有野心,那是因为他有学识,他有一颗强烈的自尊心,他不甘屈尊人下,有人说过不愿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那一个有能力的人就非得很平庸的过一辈子吗?他要追求幸福,当他在木材场的时候他的愿望就是看喜欢的书,当他踏入市长家中的时候,他就开始被那个肮脏的社会给染色了,他那时才快满十九岁。他不知道什么叫幸福,只有他在征服德·雷纳尔夫人的时候,当他完成一个又一个计划的时候,当他看到马蒂尔德小姐在他面前屈服的时候,当他当上轻骑兵中尉的时候,他才感到幸福。可是随后又会自责。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去责怪于连,我们要痛恨的是那个社会。
当于连被德。雷纳尔的一封信给毁掉幸福,他要报复,他入狱了,入狱让他远离了社会,使他卸下了伪装,这时我们才看到真正的于连,他才会找到真正的幸福。
在我们现在的社会寻找象于连和德·雷纳尔夫人那样心灵的爱情已经很难了。我从书中只学会了要珍惜爱情。我也没有那么伟大的报复去控诉这个社会,只是希望大家还能报有一些幻想。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我是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三毛流浪记》这本书的。
三毛是孤儿,他没有真正的家,只能四处流浪,以乞讨生,晚上只能睡在街上。如果讨不到东西,那只能整天饿着肚子了。不权这样,他还经常受到别人的欺凌,身上到处都是伤疤。
而我们现在的生活却不一样了。就说我把,我从小就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我的家人把我照顾得很好,什么都为我考虑到了,可以说我要什么就有什么。就是这样,有时候我还对妈妈发脾气,弄得大家都不高兴。现在想来,我是多么不应该呀,我应该珍惜我拥有的一切。
这个故事讲一个叫乔智明的中学生在学校里常常被人欺负,有一天捡了一只狗。晚上蚊子把狗的血不小心输到他的身体里了,第二天正在被人欺负的时候发现自己有了狗的功能把别人揍了。后来他用狗的跑步能力的了金牌,体育局的人和公安局的人叫他选要当什么职业。强盗觉得他会给自己造成威胁所以把他的家炸了,因此他当了警察。他从13岁做警察做到了93岁,共当警察80年死于一次枪战。别人说他是英雄。
我觉得要向他学习他那不放弃的精神。
寒假里,爸爸帮我买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从看第一页开始我就喜欢上它了。里面有很多精彩的内容,像恐龙是怎么灭绝的,蛇为什么会蜕皮,马儿为什么会站着睡觉等等,不仅介绍千姿百态的动物而且还有万紫千红的植物,还有许多科学知识,健康的学习生活习惯等等。
读这本书不仅能学习很多知识,还使我学会了很多生字。寒假很短我只能读一部分,我准备从这学期开始,做完作业以后坚持读这本书,掌握更多的知识。
书里讲述着两个小矮人和两只小老鼠在一个拥有奶酪的迷宫里找奶酪的故事。它们通过勤奋认真地查找,发现了奶酪“c”站。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变化总是在发生的。我们要预见变化、追踪变化、尽快适应变化,还要做好迅速变化的准备。
心里的苦,谁也不会懂得,在微笑的背后有说不出的委屈。这只能自己默默的承受这一切,眼泪却不知不觉的滑落在脸颊,有的人却永远也不会重现,而记忆里的画面却一幕幕重现在脑海,而那种幸福的味道,确只能在追忆里品味!伪装的外表,内心的疼痛,却无法掩饰眼里的悲伤!
人生,好比山岭,有起有伏,有平有坦,人生,好比打破的五色瓶,有酸。甜、苦、辣、咸。我们的人生只有在磨难中品尝甘甜,在困难中获的经验,在拼搏中得到喜悦,这样,我们的人生才会更加美好!
《伊索寓言》通过简短的小寓言故事来体现日常生活中那些不为我们察觉的真理。到几千年后的今天,伊索寓言已成为西方寓言文学的范本。 对富人贪婪自私的揭露;对恶人残忍本性的鞭鞑;对劳动创造财富的肯定;对社会不平等的抨击;对懦弱、懒惰的讽刺;对勇敢斗争的赞美。还有许多寓言,教人如何处世,如何做人,怎样辨别是非好坏,怎样变得聪明、智慧。伊索寓言是古希腊人生活和斗争的概况、提炼和总结,是古希腊人留给后人的一笔精神遗产.
《小偷和母亲》是一篇很教育意义的文章:一个孩子在小时候偷了东西母亲没有责怪他反倒表扬他,等他长大后投更贵重的东西,最后他被押上刑场。他咬掉了他母亲的耳朵,他母亲骂他大逆不道。可是小偷却说:“当我第一次把课本偷回来的时候,如果你当时责备了我,我就不会落到这种下场,也不会蒙羞而死。”从这个故事中不难看出,从小养成好习惯是很有必要的,而养成好的习惯是需要父母的帮助的。如果父母不从小教育孩子,那这个人长大后就不会有出息的。
《滋润》 这篇文章写的内容是:生命是很脆弱的,绿芽绽放成的花朵的梦想没有灿烂的阳光就会无奈地埋在地下,还有没有和煦的春风,柳树的枝条想挥舞成绿阴的愿望寂寞的等待中落空。等等的,人的每一步行进每一次收获乃至每一次激情的澎湃,何尝离开过营养滋润。付出爱,同时也接纳爱,我们在滋润别人。我在这篇文章上知道了,人生走的每一步的路都会有滋润。滋润着我们,生命有了寄托,有了激情,也有了渴望和放飞渴望的信心,而所有的滋润都有源于一个字——爱。爱是一切生命最终的滋润,爱也是可以拯救一切的最深厚、最博大的滋润。只要有爱,生命便不会孤独;只要有爱,生活就有理由壮大和丰饶。让我们在这世界得到最大的快乐与幸福。
在老师的指导下我读了《雷锋日记》,我被日记中的内容震憾了、感动了。我从内心深处想要抒发一下对雷锋叔叔的崇敬。
雷锋叔叔在日记中写到要做一颗永不生锈的镙丝钉,要表达的就是一种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而这种精神就是我们今天所需要的,我们今天更多的应该是付出,不 是索取我们跟我们的父母需求的已是太多太多,我们应该学会付出给予对父母对老师、对同学,我们应该更多的是想着我们应该为他们做些什么,我们不能感受到他 们对我们付出的劳动值不值得。
心怀感恩之心是雷锋日记的主题,虽然雷锋叔叔短暂的一生做了许许多多的好事,但他所做的好事中总是隐含着一颗善良之心,一颗感恩之心,永远想到别人的好,永远想着尽自己的一份力,为别人尽一份心。
其实我读了《雷锋日记》我还有很多的感受,我只想说有雷锋叔叔的精神指引着我们大家,我们的明天会更和谐、更美好、更温馨。
如果问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是什么?那莫过于纯洁的母爱!对此,我国著名女作家冰心也唱出了对慈母的爱的赞歌——《繁星·春水》。
记得在冰心写的《繁星·春水》中曾经有这样的一首小诗:
母亲呵!
天上的风雨来了,
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
我只能躲到你的怀里。
虽然这小诗只有三十来个字,但却深深地体会出母爱是多么的博大无边!不是吗?当我们烦恼、痛苦、伤心、悲哀的时候,除了能投入妈妈的怀抱中哭,我们还能做什么呢?
大象,一种气力着实非凡的动物,想不到它的情感是那么细腻无比。在意大利比萨城的动物园里发生了这样的一件事:一头年轻的大象死掉了。原因是每天给它喂食的饲养员退休了,当这头大象再也没看到陪它进食9年的饲养员时,心中感到无比的悲痛,便绝食一周,最后饿死了。
尽管大象在某些地方代表着权威、智慧等,但是有一桩事,它却始终不知道,那就是它的同类,正面临着灭绝的命运。
世界上的大象大部分都生活在非洲。因为象牙在国际市场上的价值提高了数十倍以上,使许多盗猎者大肆捕杀大象以取象牙。他们还潜入非洲的原始森林,甚至他们还偷越国境,到野生动物的保护区内,不停地捕杀。象群被他们追赶的筋疲力尽,百头野生大象顷刻间就被乱枪射死……有的大象尚未气绝,象牙却已被割走。
以上是秦牧老先生在散文《大象哀歌》中写的。是啊,为什么那些愚蠢的人们要这样践踏我们的朋友们?
人类的语言是极为丰富的,但它有的时候形容一个人卑鄙、下流时,会用‘兽心’等,在这情况下是不恰当的。实际上,它有的时候侮辱了兽,抬高了人。有些感情纤细动物,比如比萨城动物园里的那头象,比起那些忘恩负义的人类来说,它岂不是更高尚……
在这万物生灵宇宙之间,平均每天都会有一种生物灭绝,难道我们就要眼睁睁看着身边的动物们一一灭绝吗?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夏洛特托身于简爱,这是我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放假了,爸爸送了我一本大文豪马克•吐温的名著——《汤姆索亚历险记》。
书中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趣事。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替他工作,还主动送他礼物。后来和夏克逃去荒岛,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着乐。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可能给我们做榜样,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挺身出来作证,拯救了无辜的“罪犯”。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
其实,适度的顽皮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这种童真时代过去了就无法再寻,长大后找到的只是一些甜蜜的回忆。我相信,无论你的童年快乐还是艰苦,回想起来你都会很开心。我眼中的童年,好似一朵芳香四溢的花朵,如同一首回味无穷的诗歌,更像一个装满秘密的宝盒。
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丰富有趣的人生经历。这本书让我看得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想对小朋友说,让我们充分享受童年的快乐吧!
故事发生在1866年,法国人阿尤纳斯,一位生物学家,应邀赴美参加一项科学考察活动。这时,海上出了个“怪物”,把全世界闹得沸沸扬扬。科考活动结束之后,生物学家正准备返回法国,却接到美国海军部的邀请,于是登上了一艘驱逐舰,参与“猎杀怪物”的活动。
经过千辛万苦,“怪物”未被清除,驱逐舰反被“怪物”重撞,生物学家和他的仆人康塞尔以及为清除“怪物”被特意请到驱逐舰上来的一名加拿大捕鲸手,都成了“怪物”的俘虏!“怪物”其实是一艘不为人知的潜水艇,叫“***”号。
从阿尤纳斯教授住在潜水船开始,尼摩船长便邀请他们参加了一次奇妙、惊险的海底探险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了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火海、南极以及阿拉伯海底隧道。看到了许多稀罕的海生动植和深海鱼,以及各种各样的水中奇异景象。还有遗址,其中包括著名的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一个拥有于希腊相当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他们还受到了土人、大章鱼和鲨鱼的袭击;在冰山,还差一点就窒息而死。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的时候,阿尤纳斯教授和康塞儿、尼德三人不辞而别,阿尤纳斯把他所有知道的海底秘密和“***”号潜水艇公之于世。
看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人不能就这样无欲无求地活下去,要有追求,有理想,而这所有的一切都缘于知识。没有人类破解不了的困难,奋斗下去就一定会有辉煌的一天。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海底两万里》。我捧着书,看着蓝色封面,想到了色彩斑斓的海底世界。我好敬佩凡尔纳的勇敢,还有那位船长。奇妙的海底里有大森林,有椰子大的珍珠,还有长八米的大章鱼。他们不怕困难战胜各种危险。神奇的海底世界,如果我也能去诺第留斯号上体验一下该多好呀!
基督山伯爵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复仇的故事,情节曲折,感人至深。基督山对敌人充满了切身的痛恨,复仇的手段残忍刻毒,但是对自己的恩人却又充满了感激之情,不惜倾自己的全部解救恩人。这种对人的两面态度让我看到了一个快意恩仇,侠肝义胆,恩怨分明的基督山。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还是结尾他对一对年轻人的满腔祝愿,体现了他内心中的关怀和一种人与人之间伟大的爱。
今天我读了《白雪公主》的故事,我非常同情她的经历。她从小就失去了母亲,长大后因为长得漂亮而遭到王后的嫉妒,于是王后总是想把她给杀掉,因为白雪公主的善良感动了勇士和七个小矮人。
通过这个故事,我懂得了:我们要做一个善良的人,不要做一个恶毒的人。
我刚看完一本科学书——《宇宙太空大百科》,里面讲了宇宙是如何诞生的?它究竟有多大?在地球之外,是否还有生命存在?
这本书一共有四章内容,我最喜欢看的是第四章,主要讲的是人类制造的一些去宇宙的交通工具。首先是载人飞船。第一艘载人飞船“东方一号”,1961年苏联将它成功发射到太空,当时只能搭载一名航天员。接下来讲的是航天飞机。航天飞机是可以重复使用的,不像载人飞船只能使用一次。不过我认为,航天飞机发射时,排放出来的物质会污染空气。最后介绍的是“空间站”,它是人类在太空唯一的“家”。航天飞机的连接口可以与空间站相连接。
这本书使我更加了解太空。我希望自己长大后当一名宇航员,亲自去太空探秘,掌握更多的太空的信息,使人类能征服宇宙。
由贵族到骑士,大家可能会想为什么好好的贵族会变成骑士呢?其实“唐吉诃德”原名叫吉哈纳,是一个年近五旬的人。生活很奇怪,最爱看那些疯狂的骑士小说, 还爱听街房邻里说那些关于骑士的故事,最后每天都是疯癫癫的,整天想着当一名伟大的的骑士,便准备出国旅行。他带着盔甲和武器。还买了一匹战马,光是马的名字都想了6、7天,最后给自己起了一个伟大的名字“唐吉诃德”。从此和仆人桑乔踏上了旅程上了旅程。
一路上和仆人桑乔发生许多有趣、惊险的事情。
在唐吉诃德回故乡的时候偶染重病。最后唐吉诃德的死使全家人都很悲伤。唉!“人世间一切事物,无不经历了由兴至衰并且最后导致消亡的历程,特别是人的生命。”是啊!人总是消磨时间而人生做一件轰轰烈烈的事此生足矣。我觉得唐吉诃德是我的英雄。死后家人给他立了一个墓,纪念他勇于进取的精神。
我从这里知道了一个道理,要实现一个梦想,应该不要放弃梦想,抓住机会,更主要的是“信心”。这次奥运会许多夺取金牌的英雄就是用坚韧、顽强拼搏的精神去实现的,我要向这些英雄学习,为荣誉而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