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读书笔记(精选25篇)
《小偷和母亲》是一篇很教育意义的文章:一个孩子在小时候偷了东西母亲没有责怪他反倒表扬他,等他长大后投更贵重的东西,最后他被押上刑场。他咬掉了他母亲的耳朵,他母亲骂他大逆不道。可是小偷却说:“当我第一次把课本偷回来的时候,如果你当时责备了我,我就不会落到这种下场,也不会蒙羞而死。”从这个故事中不难看出,从小养成好习惯是很有必要的,而养成好的习惯是需要父母的帮助的。如果父母不从小教育孩子,那这个人长大后就不会有出息的。
中国的家长在给了孩子足够的自由后,觉得那是自己的“授权”或“施予”,他们并不觉得那是孩子们本来就有的天生的权利!对,这就是他们的心态啊。也就是说,他们到今天都没法明白:他们的儿女不是他们的儿女,而是一个完全独立于他们的“别人”!――题记
读了龙应台的《亲爱的安德烈》,我有一种找到了知音的感觉,更有一种振聋发聩的彻悟,书中那些关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的描写,那些在我这样的中国孩子看来新奇无比的教育且见解独到的方式,令我耳目一新,那个既有成人的老道,又不乏孩子的偏激,既睿智幽默,又不失天真烂漫的安德烈更是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书中的安德烈的生活充满了乐趣,他喝酒、聊天、听歌、开party、旅行……,简直是五光十色,丰富多彩,再来看看我们现在的生活:早早地起床、匆匆忙忙地上学、没完没了地做作业、上不完的各种补习班……,即使偶尔也有短暂的放松和娱乐,也大多是来去匆匆,蜻蜓点水,从来无法尽兴,比起安德烈的自由和惬意差得何止十万八千里;安德烈遇到了挫折,妈妈龙应台来安慰他,而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时,却往往收获的是家长和老师的联合斥责;安德烈成功时,妈妈、弟弟和朋友会为他送去衷心的祝贺,但我们取得的成功却永远是理所当然,不足为奇,甚至在老师和家长眼睛里永远是那样微不足道,与他们的期望相距甚远。……这难道就是东西方教育理念的不同吗?
菲力浦在第34封信《独立宣言》中总结归纳出一个非常精辟的结论:欧洲人看人是看年龄的,只要满十四岁了,连老师也要用“您”来称呼学生。但是,中国的家长和老师却往往忽略孩子的年龄,而是刻意的去强调辈分、尊卑,不管孩子是不是已经长大了,只要站在爸爸、妈妈或是老师身边,他的身份就永远只能是“孩子”,永远不能得到尊重,永远只能选择服从。难道在中国人眼里,孩子只能算一个成人们随身携带的物件?中国人之所以不肯尊称一个14岁以上的少年为 “您”,仅仅是为了保全那点少的可怜的面子吗?顺着菲力浦的遭遇探究下去,我又发现了一点,那就是中国的父母在夸赞孩子时总是对他的父母说:“你的儿子真厉害!”,“你的女儿真棒!”……诸如此类,真是可笑,这到底在夸谁呢?别以为对方是“小孩”就可以剥夺他的努力和成就!“小孩”也是人,也是有资格获得尊重的人,也需要平等的对待,难道所谓的“人人平等”在孩子身上就不适用了吗?!由此看来,在东西方在对待孩子的观念真的有着巨大的反差。
多么希望我们的爸爸妈妈和老师们也能静下心来好好地读一读这本《亲爱的安德烈》,看看安德烈们快乐的生活,学学龙应台那样贴心的母亲,把你们严肃的爱变得温情一些,把你们古板的关怀变得更加亲切一点,给我们一点柔美的微笑,给我们一点应有的尊重,那样,你们的孩子,你们的学生一定会变得比现在灿烂很多,很多!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鲁西西外传》的书,故事的女主人公鲁西西是一位非常可爱、外柔内刚。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不能小心眼,小心眼的人不能给周围的人带来幸福和欢乐,反而因为他们的存在使大家不安宁,他们为什么不愉愉快快地生活,而要整天自己和自己过不去呢?
最后,告诫各位小心眼的人们,请你们自己炸掉自己心里的礁石做一个心胸宽广的人吧!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夏洛特托身于简爱,这是我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在苦恼中成长,一切悲哀,如加以诗情和智慧去涂染,将都成为深深沉沉激动的美丽。那些关于成长的美好片段风串成一曲欢快的旋律,悬挂在心里,在怅忙的回忆中轻轻地吟唱着……
有时候,无所事事的时候,凝望远方,看着那参差不齐的屋顶,红砖黑瓦,看着那电线杆上站着的几只麻雀,看着那在冬日里依旧挺立的青松,突然发现,生活亦是这般美好,也只有在静静凝望的时候才能品味出这种意境吧。
第一次这么认真读这么长的一本书,初次接触,就已经激发我对这本书的兴趣,带着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终于看完这本浩浩汤汤的著作,也让我感受了文明古国的心灵历史,体会了美的历程。
徜徉于书本,不仅是一次文化艺术的旅行,更多的是让我们心里有了更深的了解和感触,是一次心灵的洗礼,“震撼”这厚重的文字也不足以表现这其中的分量了。在这个和平,快速发展的时代,有几个人的思想还可以回到过去,认认真真地品味“美”,在《美的历程》一书中,从美所产生的源头,沿着时代的顺序,分析了各个时代美学的基本特征。从盘古开天辟地开始,美就已经贯穿整个历程,从原始远古艺术的“龙飞凤舞”殷周青铜艺术的“拧厉的美”,走到今天科技“高技术的美”,人们的生活似乎也变的愈加的沉重神秘了;六朝。唐。宋佛雕像,宋元山水绘画以及诗。词。曲各具审美三品类,明清时期小说。西区由浪漫而感伤而现实之迁等等重要观念,也证明了美学的不同时代的特征,从宏观鸟瞰角度对中国数千年的艺术。文学作了概括描述和美学把握。
作为艺术生,或许在一般人眼里,我们是与生俱来的稀有动物,我们具有非一般人的审美能力,可说到底,我们似乎也不曾懂得“美”是一个怎样的名词,该怎样去理解它?正如李泽厚先生的《美的历程》所提到,艺术趣味和审美理想的转变,并非艺术本身所能决定,决定它们的归根到底仍然是现实生活,人类只是美学欣赏的被动者罢了。这一句话似乎也让我懂得:美--并非艺术本身决定,也不能只靠一种单纯的艺术眼光去看待的,远不是任何狰狞神秘的东西都能成为美的。学艺术的人也并非是稀有动物,他们也是具有常人的眼光。像李泽厚一书中提到:美是需要历史。美术。文学等全面的知识积累,震撼中国艺术的同时,在文明古国面前,每一个人都无奈自己才疏学浅,深感不足,因此,思索,把握和追求也可以造就出一代文艺,一种美。
作为中国当代大学生,中国源远流长的五千年深厚的文化底蕴我们又可以了解多少,是不是红灯绿酒的生活早已埋没我们想要向后追溯的热情?就更谈不上如何去发现美,如何延续美。。。文末,李先生在美学层面上,给人性的定义也说明了我们应该以怎样一种姿态去对待过去博大精深的美,对待艺术,对待生活中和意识中的美,对待发展中的美,正像李泽厚先生在最后说的,“美的历程是指向未来的"。
这是一部“讲真话的书” ,作者巴金先生被誉为“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的良心” 。在这个物欲横流,人的良知被自身利益吞噬的时代,在我们寻找真诚、呼唤诚信的时代,这部书犹如黄钟大吕,敲响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头,让我们的灵魂得到一次净化,甚至是涅槃!
在老师的指导下我读了《雷锋日记》,我被日记中的内容震憾了、感动了。我从内心深处想要抒发一下对雷锋叔叔的崇敬。
雷锋叔叔在日记中写到要做一颗永不生锈的镙丝钉,要表达的就是一种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而这种精神就是我们今天所需要的,我们今天更多的应该是付出,不 是索取我们跟我们的父母需求的已是太多太多,我们应该学会付出给予对父母对老师、对同学,我们应该更多的是想着我们应该为他们做些什么,我们不能感受到他 们对我们付出的劳动值不值得。
心怀感恩之心是雷锋日记的主题,虽然雷锋叔叔短暂的一生做了许许多多的好事,但他所做的好事中总是隐含着一颗善良之心,一颗感恩之心,永远想到别人的好,永远想着尽自己的一份力,为别人尽一份心。
其实我读了《雷锋日记》我还有很多的感受,我只想说有雷锋叔叔的精神指引着我们大家,我们的明天会更和谐、更美好、更温馨。
读完《丑小鸭》这篇文章后,我懂得了“不能以貌取人”,不能嘲笑别人。虽然有些人小时候长的难看,但她的心底善良、有智慧,长大也能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外表的美与丑只是人生很小的一部分。
我们要向文章中的丑小鸭学习,不管别人说什么,你都要坚强,我们也要懂得一个道理“一个人的美丑不在外表,美丽的真谛在于拥有一颗纯洁的心灵。”
《命运》有感
前阵子在书城买了本书,叫《滴水藏海》,里边有300个经典的哲理故事。现在我来品味一篇小故事,叫《命运》。 《命运》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 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 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只要你愿意。
《秘密花园》这本书,作者用清新笔触生动地描写了一个骄纵任性的小女孩玛丽在遭遇家庭变故、失去双亲后,寄居于舅舅家的故事。然而,种种的不幸并没有击倒她,她坚强地生活着,并结识了热爱大自然的小伙伴迪肯。她们善良、纯真、健康、向上的精神,感染了庄园中的另一个人——性格怪僻的柯林,她们在一天天地改变着,正如尘封的秘密花园在慢慢地变化着……
进入大学后,就想多读几部名著,但往往都是一本书开个头,或看看内容介绍,知道点大概就算是读完了。学校读书节一开始,我就决心读一本名著。之所以选择《红与黑》,是因为看萌芽上的《玛格丽特》的作者对这部书非常之欣赏。
文章主要写的是下层平民一个木匠的儿子于连,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的野心膨胀和破灭的悲剧。书名《红与黑》,有人说红是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代表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的黑夜。在我看来红是于连那颗不甘寂寞的心,黑则是那个时代黑暗的社会现实,最终黑夜熄灭了人们的热血。书的副标题“1830年记事”,透露出它是以1815-1830法国七月革命前夕的社会生活为背景。
全文的骨架是以于连从一个立志当大主教的外省平民,阴错阳差的成了当地市长的家庭教师,却在这期间和女主人德·雷纳儿夫人发生了恋情,当他沉浸在“占有的欢乐”的时候,却被无耻和粗鲁的瓦勒诺给告发,不得不远走他乡,来到了修道院,在贝桑松他把身边每一个人都当做敌人而最大的敌人就是比拉尔神父,当比拉尔神父离职的时候把他介绍给德·拉莫尔候爵做秘书。候爵府中和玛蒂尔德小姐产生了感情,随后恋情被候爵知晓,在马蒂尔德小姐的苦苦哀求之下,候爵终于松口承认他们爱情。可是这是于连的初恋情人德·雷纳尔夫人在有心人的唆使下诽谤了于连。眼看着爱情即将破灭,野心也随之破灭,于连回到韦里埃,一怒之下朝德·雷纳尔开了两枪,被判死刑。在监狱中大彻大悟光荣的死去。
看后对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于连的两场爱情:一个是与德·雷纳尔夫人的“心灵的爱情”;另一个是与马蒂尔德小姐的“头脑的爱情”。
第一段爱情开始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诱惑,而于连仅仅是想完成一个对贵族老爷们的报复,和满足他的虚荣心,所以他决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取得成功”。可是后来被德·雷纳尔夫人那颗善良,温柔,单纯心所打动,他疯狂的爱上了德·雷纳尔夫人,可是这颗心不久后被野心所占据,他几乎忘记了他,直到最后才爆发。他才猛然醒悟他说到;“从前我们在韦尔吉树林里散步的时候,我本来可以获得无穷的快乐,但我却让强烈的野心把我的灵魂带到幻想之国里去了。你那迷人的胳膊就在我的唇边,我没有把它紧紧抱在我的怀里,我对未来的幻想,把我从你那里夺走了。是的,要是你不到这监狱里来看我,我到死也不知道什么叫幸福。”
另一个和马蒂尔德小姐的恋情,则是开始于彼此的不屈服,骄傲。可以说一场征服与被征服的爱情。马蒂尔德小姐是一个出身高贵的,聪明的,高傲的,美丽的,如王后一般的女子。她是一个活在自己想象中的爱情的女人。于连就被她所有的一切给吸引住了。同时,由于于连在马蒂尔德小姐面前的骄傲,自尊心和对她的不屑一顾,也有于连的才情。得不到就是最好的。当双方某一个屈服了,那这个人就会受到折磨。最为好玩的是科拉索夫亲王给于连设计的一连串计划,使我们看这个建立在嫉妒上的爱情。
在最后虽然妈蒂尔德小姐放弃了地位,为于连四处奔波,可我还是觉得那不是爱情的原因,那是她由于“被一种并不缺乏英雄注意的热情所燃烧着”,她甚至还想到“巴黎客厅里的人士,看见我这样身份的姑娘,崇拜一个行将被判死刑的情人到了这一地步,他们将怎样议论呢?象这样的感情,必须回到英雄的时代才找得到”,这说明我们可爱的小姐还没走出她那幻想,直到最后她抱着于连的头颅把它安葬,我觉得那只是对玛格丽特王后的模仿,那是印在她脑海里的东西无法忘记,她把她哥哥叫做阿尼巴尔,自己则叫马蒂尔德·玛格丽特。
在狱中的于连还是选择了德·雷纳尔夫人,我才觉得于连并不是一个没有人性的野心家,他也有一颗善良的心,当他在瓦勒诺家中吃饭的时候可以看出。可是光凭善良是无法在那个社会生存的,所以他学会了伪装,他在贝桑松的时候学会了这一切。他有野心,那是因为他有学识,他有一颗强烈的自尊心,他不甘屈尊人下,有人说过不愿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那一个有能力的人就非得很平庸的过一辈子吗?他要追求幸福,当他在木材场的时候他的愿望就是看喜欢的书,当他踏入市长家中的时候,他就开始被那个肮脏的社会给染色了,他那时才快满十九岁。他不知道什么叫幸福,只有他在征服德·雷纳尔夫人的时候,当他完成一个又一个计划的时候,当他看到马蒂尔德小姐在他面前屈服的时候,当他当上轻骑兵中尉的时候,他才感到幸福。可是随后又会自责。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去责怪于连,我们要痛恨的是那个社会。
当于连被德。雷纳尔的一封信给毁掉幸福,他要报复,他入狱了,入狱让他远离了社会,使他卸下了伪装,这时我们才看到真正的于连,他才会找到真正的幸福。
在我们现在的社会寻找象于连和德·雷纳尔夫人那样心灵的爱情已经很难了。我从书中只学会了要珍惜爱情。我也没有那么伟大的报复去控诉这个社会,只是希望大家还能报有一些幻想。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有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还有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我经常在草丛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跟在妈妈的身后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一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我在劳动中有许多的收获,所以我的童年是在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今天,当我再一次翻开《孔融让梨》时,我的心在震撼。“谦让”,一个简单的词,却有着多么丰富的涵义。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在东汉末年有一位叫孔融的文学家,有五个哥哥和一个弟弟。
孔融四岁时,妈妈买了几个梨子回来,父亲让孔融先挑。可是他不挑好的,不拣大的,只拿了一个最小的。父亲见了,感到很纳闷,就问孔融:“这么多的梨,又让你先拿,你为什么不拿大的呢?”孔融回答道:“大的留给哥哥吃。”父亲又问他:“你还有个弟弟呢,弟弟不是比你还小吗?”孔融说:“我比弟弟大,是哥哥,所以弟弟要吃大的。”听了孔融的话,大家都夸他是个懂得谦让的好孩子。
看完全文,我自惭形秽。孔融四岁时就知道谦让,而我呢?我已经上五年级了,可是我从来没有真正的谦让过。今天,我终于感悟,谦让是多么的伟大啊!
如果问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是什么?那莫过于纯洁的母爱!对此,我国著名女作家冰心也唱出了对慈母的爱的赞歌——《繁星·春水》。
记得在冰心写的《繁星·春水》中曾经有这样的一首小诗:
母亲呵!
天上的风雨来了,
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
我只能躲到你的怀里。
虽然这小诗只有三十来个字,但却深深地体会出母爱是多么的博大无边!不是吗?当我们烦恼、痛苦、伤心、悲哀的时候,除了能投入妈妈的怀抱中哭,我们还能做什么呢?
人的欲望是无限大的。比如,我想要一个玩具陀螺,看上一个比较“好”的,结果到家一试就散架了,我便又想要一个。爸爸也是这样的人,在商店明明看好的东西,一到家就嫌这嫌那。《宝葫芦的秘密》中的主人公王葆是作业不想做,上课心不在焉的一个人,他想得到奶奶讲的“宝葫芦”。
他真的得到了!从此:他作业不用做,也变成了一个优等生,他很得意。可是宝葫芦老是误会他说的话,这不,其末考试,宝葫芦误把同学苏鸣凤的名字也转移到了王葆的试卷上,被老师发现了,王葆一气之下把宝胡芦丢到了河里。之后,王葆奋发图强,在全省的游泳比赛中一举夺冠!
读了《宝胡芦的秘密》,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做任何事情只有靠自己的努力!
今天,我看了《神奇校车追恐龙》的故事。主人公是弗瑞丝小姐,她是一位科学老师,在她的科学课上,同学们就坐着那辆奇怪的校车去冒险,这次校车去了侏罗纪看大恐龙。好神奇的校车呀!竟然能返回一千多万年前呢?这次冒险的路上,他们遇到了雷龙、翼龙、三角龙、慈母龙、腔骨龙、梁龙、暴龙、剑龙、巨齿龙……这些恐龙中有的很凶狠、有的很温顺。
侏罗纪的植物都很高大,而且很密集,在树林里阳光都不易看到。热点雨林天气变化很快,雨总是来的又快又猛。突然间就下起了倾盆大雨。我真是喜欢侏罗纪的恐龙和植物!
这个故事讲一个叫乔智明的中学生在学校里常常被人欺负,有一天捡了一只狗。晚上蚊子把狗的血不小心输到他的身体里了,第二天正在被人欺负的时候发现自己有了狗的功能把别人揍了。后来他用狗的跑步能力的了金牌,体育局的人和公安局的人叫他选要当什么职业。强盗觉得他会给自己造成威胁所以把他的家炸了,因此他当了警察。他从13岁做警察做到了93岁,共当警察80年死于一次枪战。别人说他是英雄。
我觉得要向他学习他那不放弃的精神。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
今天我读的绘本的名字是《我爱我的爷爷》,我一边读着一边眼泪就快出来了,我很感动,也很难过,心里说不出来是什么滋味。他的奶奶死了,爷爷每天很少说话,爷爷在他家又住不惯,自己一个人回乡下了,我觉得故事中的爷爷很可怜,他很孤独。
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精选》里《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文章,深深地为小女孩的遭遇所难过。文章描写了一个光头赤脚的小女孩在寒冷的夜晚里,被她父亲赶出家门去挣钱,在大街上卖火柴。最后在饥寒交迫中死在马路上。我很同情小女孩,更恨她那个可恶的父亲。我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今天,我读了法国大作家雨果写的<<悲惨世界>>里面,你一定想不到,我同情的是一个苦役犯——冉阿让,而我最恨的就是一个利用骗术来骗钱的一对商人夫妇——容德雷和容德雷夫人。我同情冉阿让,并不是为他的处境,而是被他那中越狱之后而想重新改过自身的精神所打动.每一次,他都满脸灰尘,上衣破烂不堪,裤子上还有个大洞的身影出现在故事里,他每一次都是满脸灰尘的出现在故事了,有一次他为了找个睡觉的地方竟和一只狗争起窝来。
后来,他用他那智慧的头脑把一个落后的城市给建设起来,众人都选举他当市长我讨厌容德雷夫妇,因为他们不惜任何手段来骗取别人的钱财.冉阿让最 后死的很完美,仿佛完成了一件伟大的事业,而德雷夫妇却落魄成了乞丐.真是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只是时辰未到!
生命是如此的短暂,我们要抓住生命的真谛,理解生命的意义,诠释生命的勇气,永远都不能轻易的放弃!生命不再与活的长短,而要看活得是否有意义。理想,是生命中的一部分,实际行动才是理想的真谛,整天沉浸在幻想中也未必能成大器。需要的不仅是勇气,还有行动和信心。
痛过了,才会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疯过了,才会懂得学会去冷静;傻过了,才会懂得潇洒去放手。在得失之间慢慢地认识自己,明白自己。其实生活并不需要无谓的执着,没有什么就真的不能割舍,没有谁离开谁活不成。懂得放手,生活会更容易。
这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一篇长篇小说。小说以美国密西西比河上的圣比得堡镇为背景,描写少年汤姆`索亚和他的顽皮少年哈克贝利`费恩及汤姆的女友贝基` 撒切尔的冒险故事,本书被认为是当时美国社会生活的一个缩影.主人公汤姆聪明又淘气,不屑与平庸的生活,富有冒险精神,用不断的逃学和恶作剧来对枯燥的学校教育循规蹈矩的大人们表示反抗,汤姆虽然调皮,但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在危机降临的时候,汤姆和他的顽皮小伙伴们却都能挺身而出,显示出他们思想善良的一面。
童年的世界是一个妙趣横生的世界,是一个调皮耍赖并可以尽情犯错误的年代,汤姆`索亚就尽情的享受着这个童年时代。汤姆逃学,不喜欢学校呆板枯燥的教育,并极度厌恶牧师骗人的鬼话,在汤姆看来,牧师除了唠叨以外对人是没有起到一点实际效果的。汤姆故意不回应老师的叫喊,并躲了起来,吃了满嘴的果酱,最后不幸被同学揭发,汤姆却能侥幸逃避了挨打,并揍了那个可恶的告密人。汤姆是一个天真活泼又调皮的典型少年,他聪明,勇敢,正直,乐观并有一点叛逆,满脑子疯狂的想法。我以为马克`吐温很好的刻画了一个人的美好童年样板。汤姆是具有勇敢的冒险精神的,这让他和几个疯狂的顽皮小伙伴去当上了“海盗”,但他们所与生俱来的正义感却没有因此而改变,他们当上海盗是因为他们认为海盗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王”,这些都是孩子们向往的头衔,这些头衔所能赋予他们的虚幻的权力,将使他们能够实现他们与生俱来的强烈的正义感。
每一个天真的童年,在其思想精神支柱了都有一个与生俱来的正义感。这使我们的童年对世界的判断标准就只有剩下好和坏了。童年里的故事,你可以是一个调皮任性,经常做恶作剧的人,但在童年正统的价值观中你却不可以去做一个坏人。不知你是否还记得,在我们的童年游戏中,总是要有好人的角色(比如警察)和坏人的角色(比如小偷),几乎每一个天真的拥有强烈正义感的小家伙们都愿意去扮演那个好人的角色,并为自己所能担当的角色沾沾自喜,有极大的满足感。而那不幸的被选中为担当坏人角色的小家伙可能会耍无赖,拒绝担当坏人这个角色,并要求重新选择角色。也有一些呆木头在被选中做“坏人”后只能自怨自艾了。这些都足以表明在童年世界里正义感是一种多么坚定的人生信仰,正义从来都是童年世界里必须捍卫的东西。这点马克`吐温是坚信不移的。小说中汤姆和哈克目睹了一场血案,但因为害怕,两个都发了誓不说出来。在这里两颗幼小的心灵所遭受的恐惧是难以想象的。为此,汤姆受到了一连串的打击,但始终深埋在其心底的正义感,还是让他受到了良心的折磨。但孩子们的心灵是有其弱小的一面的,直至那件血案开审的时候,汤姆和哈克又重新发了誓不泄露秘密。但随着事态的发展,汤姆勇敢地站了出来,指出了凶手。马克`吐温还是维护了童年孩子的正义感,让汤姆再次成了大英雄。
小说的主人公汤姆虽然还只是一个顽皮的捣蛋鬼少年,但是其身上却有着我们可以借鉴学习的优秀品德。他正直,诚实,遇到困难镇定自若,冷静分析,并用于尝试解决问题。他对外界的事物总是充满好奇心和想象力的,而且大胆尝试,机智勇敢,向往自由,向往未来。在充满阳光的世界里,有欢乐,有梦想。汤姆也有着同龄孩子身上的特点:天真活泼,还爱打架。在呆板的生活中,除了要应付枯燥无味的功课,牧师虚伪的教条,还要躲避姨妈过于严厉的管教。虽然严格的外部教育环境表面上是为了汤姆好,但过多的教条只是作用于抹杀孩子们的好奇心和想象力。所以汤姆和他的顽皮小伙伴们组成了海盗团,踏上了历险的征程。
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马克`吐温是其笔名,本名是塞缪尔`朗赫思`克莱门斯。出生于密西西比河畔小城汉尼拔的一个乡村贫穷律师家庭,从小出外拜师学艺。当过排字工人,密西西比河水手,南军士兵,还经营过木材业,矿业和出版业,但有效工作是当和写作幽默文学。马克`吐温是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大师。他经历了美国从自由资本主义到帝国主义的发展过程,其思想和创作也表现为从轻快到辛辣讽刺再到悲观厌世的发展过程。马克` 吐温被誉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汤姆`索亚历险记》被认为是马克`吐温将自己出生地的小镇——汉尼拔连同他自己的“影子”全部带进了作品。
汤姆!汤姆`索亚!这个马克`吐温先生笔下的小机灵鬼,向我们展示了孩子原汁原味的天真烂漫。这种童真也许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找,能让我们找到的,也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儿时的甜蜜回忆。我相信,一个人的童年即使是艰苦的甚至是多灾多难的,你也可以从苦涩的岁月中回忆起小时候做过的一件半件的傻事。谁没在童年里做过傻事呢?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的。
有人说:童年就像一壶甜酒,时隔越长,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已经长大的我们,被现实生活压抑得太久,但令我们欢呼雀跃的是,有人实现了我们梦想中的自由。汤姆`索亚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想,有快乐,美梦便会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地发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