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世界上的一切学问与知识的掌握也并非难事,只要持之以恒地学习,努力掌握规律,达到熟悉的境地,就能融会贯通,运用自如。学习需要持之以恒。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五年级数学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五年级数学下册倍数知识点
知识点:倍数
问题:2的倍数有哪些?
2的倍数有:2,4,6,8 …
例1、 小蜗牛找倍数(找出3的倍数)。
练习3、5的倍数有哪些?7的倍数呢?
5的倍数:
7的倍数:
一个数的倍数的个数是( ),一个数的最小的倍数是( ),( )的倍数。
用字母表示因数与倍数的关系:a x b = c (a、b、c都是不为0的整数)a、b都是c的因数,c是a和b的倍数。因数和倍数是相互依存的。
说一说:在0、3、4、7、15、16、77、31、62中择两个数,说一说谁是谁的因数?谁是谁的倍数?
1、根据算式:4×8=32
说一说,谁是谁的因数?谁是的倍数?
2、根据算式:63÷7=9
说一说,谁是谁的因数?谁是的倍数?
3、判断:1.2÷0.2=6我们能说0.2和6是1.2的因数;1.2是0.2的倍数,也是6的倍数吗?为什么?
小试牛刀
1. 填空:
(1)3×7=21,( )和( )是( )的因数,( )是( )和( )的倍数。
(2)72的因数是( ),最小倍数是( ),最小因数是( )。
(3)一个数(0除外),它的因数和最小倍数都是( )。
2.判断:
(1)6是因数,30是倍数。 ( )
(2)因为8÷0.8=10,所以8是0.8和10的倍数,0.8和10是8的因数。 ( )
(3)一个数的因数一定小于这个数。 ( )
(4)甲数比乙数大,甲因数的个数比乙数多。()
3、写出各数的因数或倍数。
因数 倍数(写出5个)
10 4
17 7
28 10
32 12
48 15
小学五年级数学下册分数的意义与性质知识点
把( )平均分成( )份,这样的( )份用( )表示。
把( )平均分成( )份,这样的( )份用( )表示。
分数的意义:
一个物体、一些物体等都可以看作一个整体,把这个整体平均分成若干份,这样的一份或几份都可以用分数来表示。
例如
一个整体可以用自然数1表示,通常把它叫单位“1”。
把 看成单位“1”,每个 是 的1/4。
练习
每个茶杯是(这套茶杯)的( )分之( )。
每袋粽子是( )的( )分之( )。
每种颜色的跳棋是( )的( )分之( )。
阴影的方格是( )的( )分之( )。
二 分数单位
把单位“1”平均分成若干份,表示其中一份的数叫分数单位。例如 ( )的分数单位是( ),( )的分数单位是( ),( )的分数单位是( )。
三 分数与除法
思考
1、 把三个苹果平均分给2个人,每个人分几个?
2、 把1个苹果平均分给2个人,每个人分几个?
3、 把3块饼平均分给5个小朋友,每人分得多少块?
3÷5= (块)
四 分数的分类(真分数与假分数)
( ) ( ) ( )
这些分数比1大还是小?
分子比分母小的分数叫真分数。真分数小于 1。
( ) ( )
( )
这些分数比 1 大,还是比 1 小?
分子比分母大或分子和分母相等的分数叫做假分数。假分数大于 1 或等于 1。
练习
1. 下面的分数哪些是真分数,哪些是假分数?
3/5 1/6 6/6 3/4 13/6 2/7 1
真分数 假分数
2、
3、(1)写出分母是 7的所有真分数。
(2)写出分子是7的所有假分数 。
4、下面的说法对吗? 为什么?
(1)昨天妈妈买了 1 个西瓜,我一口气吃了 5/4 个。
(2)爷爷把菜地的 2/5 种了西红柿, 3/5 种了茄子, 1/5 种了辣椒。
(3)这块巧克力 我吃了1/6,表哥吃了5/6 。
五年级数学知识点
方程法
用字母表示未知数,并根据等量关系列出含有字母的表达式(等式)。列方程是一个抽象概括的过程,解方程是一个演绎推导的过程。方程法的特点是把未知数等同于已知数看待,参与列式、运算,克服了算术法必须避开求知数来列式的不足。有利于由已知向未知的转化,从而提高了解题的效率和正确率。
例:一个数扩大3倍后再增加100,然后缩小2倍后再减去36,得50。求这个数。
例:一桶油,第一次用去40%,第二次比第一次多用10千克,还剩余6千克。这桶油重多少千克?
这两题用方程解就比较容易。
参数法
用只参与列式、运算而不需要解出的字母或数表示有关数量,并根据题意列出算式的一种方法叫做参数法。参数又叫辅助未知数,也称中间变量。参数法是方程法延伸、拓展的产物。
例:汽车爬山,上山时平均每小时行15千米,下山时平均每小时行驶10千米,问汽车的平均速度是每小时多少千米?
上下山的平均速度不能用上下山的速度和除以2。而应该用上下山的路程÷2。
例:一项工作,甲单独做要4天完成,乙单独做要5天完成。两人合做要多少天完成?
其实,把总工作量看作“1”,这个“1”就是参数,如果把总工作量看作“2、3、4……”都可以,只不过看作“1”运算最方便。
排除法
排除对立的结果叫做排除法。
排除法的逻辑原理是:任何事物都有其对立面,在有正确与错误的多种结果中,一切错误的结果都排除了,剩余的只能是正确的结果。这种方法也叫淘汰法、筛选法或反证法。这是一种不可缺少的形式思维方法。
例:为什么说除2外,所有质数都是奇数?
这就要用反证法:比2大的所有自然数不是质数就是合数。假设:比2大的质数有偶数,那么,这个偶数一定能被2整除,也就是说它一定有约数2。一个数的约数除了1和它本身外,还有别的约数(约数2),这个数一定是合数而不是质数。这和原来假定是质数对立(矛盾)。所以,原来假设错误。
例:判断题:(1)同一平面上两条直线不平行,就一定相交。(错)
(2)分数的分子和分母同乘以或同除以一个相同的数,分数大小不变。(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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