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历史重点知识点总结

作为高一新生的我们,要作好充分思想准备,以自信、宽容的心态,尽快融入集体,适应新同学、适应新校园环境、适应与初中迥异的纪律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高一历史重点知识点总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高一历史重点知识点总结

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一、中央集权的发展

1.汉朝

汉初沿袭秦的郡县制,同时分封诸侯,实行郡国并行制。

汉武帝颁布“推恩令”,王国越分越小,列侯归郡管辖,加强了中央集权。

2.唐朝

唐朝中期,朝廷在地方设置节度使。

安史之乱后形成藩镇割据局面,严重削弱中央集权。

3.北宋

军事:主要将领兵权收归中央,抽调各地精兵强将,充实中央禁军

行政:中央派文臣做地方长官,同时设通判负责监督

财政:地方赋税一小部分作为地方开支,其余全由中央掌控

4.元朝

河北、山西、山东等地由中央直接管理,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行省之下设路府州县),边远民族地区由宣慰司管理,西藏由宣政院管理。行省长官拥有经济军事大权,但在行使时受中央节制。

行省制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巩固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二、君主_的演进

1.汉朝——内朝(中朝)

汉初,丞相集决策、司法、行政大权于一身。

汉武帝时重用身边侍从、秘书等工作的人,让他们担任尚书令、侍中等,参与军国大事,削弱相权。

2.魏晋南北朝——三省体制

尚书省(最先拥有实权)、中书省、门下省

3.隋唐——三省六部制

(1)三省: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

(2)六部:吏、户、礼、兵、刑、工

(3)影响: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相互牵制和监督,相权分散皇权独尊;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历朝基本沿袭这种制度。

4.宋朝——分割相权

宋初,中书门下作为行政机构。

后增设参知政事、枢密使和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

5.元朝——中书省

中书省上承天子,下总百司,是行政机关,长官行使宰相职权。

元朝后期,宰相权势扩大。

三、选官、用官制度的变化

1、汉朝

察举制——汉武帝令郡国每年举荐孝廉各一人,建立起人才选拔制度

2、魏晋南北朝

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子弟依靠门第即可步入仕途

3、隋朝

科举制——隋文帝时分科选拔,隋炀帝时设进士科,科举制形成。

4、唐宋元各朝

继承并完善科举制——增加考试科目,武举,殿试等。

科举制的影响:科举制是封建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它把读书、考试与做官紧密联系起来,有利于打破特权垄断、扩大官吏人才来源、官员文化素质,把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的手里集中到中央政府,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

高一历史重点知识点归纳

一、汉朝

1、中朝(内朝):由皇帝亲信近臣(侍从、秘书)构成(这些人身份低微,被皇帝破格使用担任尚书令、侍中等),参与国家政治中枢的决策,导致由丞相、御史大夫为首所构成的官僚机构成了“外朝”,被拒于政治决策之外,削弱了相权,加强了君权。

2、刺史制度:汉武帝时代,全国划分为十三个监察区域,称十三州部,每州部设刺史一人,以监察地方政治,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二、隋唐

1、三省六部制

☆内容:中央的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分别负责起草诏令、审议和执行。尚书省之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作用:

三省之间相互牵制和监督,相权一分为三,分散了相权,加强了君权。

三省六部有明确的分工和职责,相互合作,提高了中央机构的行政效率。

2、科举制:隋唐以后,科举制成为主要的选官制度。科举是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吏,隋炀帝时,政府开始设进士科,科举制形成。唐、宋、元各朝继承并完善了科举制。

☆评价科举制:

进步性:a.科举制度破除了世家大族垄断官场的情形,保证了专制政府行政人员的来源,有较高文化素养的士人从政,为行政效率的提高创造了条件。b.这种制度也促成了普遍持久的读书风尚,有益于社会重学风气的形成。c.以严格的考试作为选官方式,从追求公平公正的角度来看,也有一定的合理性。

局限性:考试的科目及内容,大都不出儒学经义的范围,特别是明清八股取士,被选拔的多是缺乏进取精神和创造意识的人。科举制作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选官方式,其实是一种将“天下英雄”诱入掌权者能够控制的范围之中的制度。

三、宋朝

1、设立中书门下作为行政机构,行使宰相职权,长官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2、增设“参知政事”,作为副宰相,分割宰相的行政权;

3、设三司使管理财政,分割了宰相财权;

4、设枢密院掌军政,分割了宰相军权。

四、元朝

1、中央:设中书省作为行政机关,替代三省,直接领六部,行使宰相职权;

2、地方:实行行省制(行中书省的简称),加强了中央集权,是中国省制的开端。

高一历史重点知识点梳理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1、《十二铜表法》标志着罗马成文法的诞生。

《民法大全》(查士丁尼组织编纂)标志着罗马法律体系的最终完成。

2、【罗马法】

两大准则:保护私有财产,提倡法律面前公民人人平等

局限性:保护奴隶制度,维护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和压迫;

妇女权利受限

性质:罗马法是欧洲历第一部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

影响:维护罗马帝国的政治、经济统治;是现代欧洲大陆法律体系的基础;是反封建和

巩固资本主义制度的有力思想武器。

影响深远的原因:

1.统治范围广,传播远

2.比较完善,系统性,逻辑性强,法理精深

3.有一些人类共同准则

4.商品经济的发展,使之不断修正

5.其发达是罗马统治者尊重法学,尊重法学家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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