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从层层困惑中看到一丝希望,学会从重重困难中找到一缕曙光,学会从阵阵郁闷中发现一份悠扬,学会从种.种坎坷中获得一些力量。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高二学年的政治学详细知识点,希望能助你一臂之力!
高二学年的政治学详细知识点1
一、意识的本质
1、从意识的起源看,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
(1)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一切物质都具有的反应特性是人类意识产生的物质基础。生物的反应形式是人类意识产生的前提。
(2)意识一开始就是劳动的产物,社会的产物。
2、从意识的生理基础看,意识是人脑的机能。人脑是意识活动的物质器官。人脑结构的复杂性和组织的严密性,决定了它具有产生意识的生理基础。
3、从意识的内容看,意识是客观存在的反映。(意识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
总之,物质世界先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
二、意识的能动作用
1、人能够能动地认识世界。
①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主动创造性和自觉选择性。人不仅能认识事物外部现象,还能透过现象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不仅能认识现在,还能追溯过去,预测未来。
②意识活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是人能够认识世界的重要条件。世界上只有尚未认识之物,而没有不可认识之物。
2、人能够能动地改造世界。
①意识对改造客观世界具有指导作用。人们在意识的指导下能动地改造世界,即通过实践把意识中的东西变成现实的东西,创造出没有人的参与永远也不可能出现的东西。
(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有效地开展实践活动,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歪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
②意识对人体生理活动具有调节和控制作用。高昂的精神,可以催人向上,使人奋进;萎靡的精神,则会使人悲观、消沉,丧失斗志。
三、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
1、原理: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正确的意识促进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阻碍事物的发展。
2、方法论:
(1)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2)要重视意识的作用,重视精神的力量,自觉地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
高二学年的政治学详细知识点2
一、知识点
(一)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1、矛盾的含义: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矛盾。
(1)“对立”的基本含义: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斗争
(2)“统一”的基本含义: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矛盾双方依据一定条件各向自己相反的方向转化。
2、正确理解和把握矛盾含义必须注意的问题
(1)矛盾的对立和统一始终不可分割
(2)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存在着对立统一关系
(3)不能把辩证矛盾与逻辑矛盾混为一谈
(二)矛盾是普遍存在的
1、矛盾普遍性的含义
(1)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事事有矛盾)
(2)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时时有矛盾)
2、正确对待矛盾
(1)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
(2)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3、坚持两分法、两点论
(1)对自己要一分二
(2)学会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重难点解析
1、矛盾的含义
“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作矛盾”。对这一含义的把握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对立”与“统一”作为矛盾的基本属性,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二者的区别表现在:第一,“对立”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斗争;而“统一”是指矛盾双方互相依存、互相转化;第二,“对立”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而“统一”则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二者的联系表现在“对立”与“统一”始终不可分割:第一,“统一”离不开“对立”。无论是“依存”还是“转化”,都以对立面的存在为条件,是与对立面的“依存”,是向对立面的“转化”。第二,“对立”离不开“统一”。只有具有某种共同基础、相互依存的东西,才能呈现出“排斥”的倾向。“彻底分离”、“毫不相干”的东西,是谈不上“排斥”的。
(2)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存在于“事物自身”。这里我们必须明确两点:第一,哲学上所讲的“矛盾”是客观的,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而不是主观强加于客观事物的。这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矛盾问题上的区别所在。第二,“事物自身”既指事物内部,又反映事物之间。存在于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叫事物的内部矛盾,或内因;存在于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叫事物之间的矛盾,或外因。
(3)哲学上讲的矛盾不同于逻辑矛盾。逻辑矛盾是指人们在叙述或回答问题时出现的首尾不一、互相“打架”的现象,是违背“同一律”的表现;而辩证矛盾是指客观事物本身所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两者不是一回事,不能将二者混淆。
(4)此外,不能将“统一”与“对立”分别理解为矛盾的双方。“对立”与“统一”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统一”是指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斗争。因此,“对立”与“统一”是指矛盾双方的“对立”与“统一”,不能认为“统一”是矛盾的一方,“对立”是矛盾的另一方。
2、矛盾概念与联系概念的关系
(1)矛盾概念指的是事物内部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一般地说来它只是指某个特定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关系,而不指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关系。而联系概念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个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一般地说它主要是指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关系。矛盾概念的内涵强调的是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对立与统一的关系,即矛盾双方既相互依存,又相互排斥。而联系概念的内涵则是强调的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这种多元关系构成了一个有机的联系网络,它们是相互作用,带动着整体事物构成的整体共同发展。
(2)联系与矛盾都是揭示事物间的关系。其中联系的实质就是矛盾的联系(因为联系是由各个具体的事物形成关系网络,而每一个事物又都是矛盾的统一体,所以联系的实质就是矛盾的联系),因而联系与矛盾紧密相联,联系当中有矛盾,矛盾当中有联系。
3、正确理解矛盾的普遍性原理
(1)矛盾普遍性原理的含义。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在,矛盾无时不有。
(2)矛盾的普遍性包括两个方面:①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②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所谓“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是指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矛盾,不包含矛盾的事物是不存在的。无论是在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人们的思维领域,矛盾都是普遍存在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事事有矛盾。
所谓“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是指每一事物从它产生到死亡,时时刻刻都存在着矛盾。事物在开始萌芽的时候有矛盾,在发展壮大的时候有矛盾,在将要消亡的时候也有矛盾。尽管有些矛盾一开始比较缓和,后来才逐渐激化起来,但这只是矛盾的差别性问题,而不是矛盾的有无问题。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一解决,新的矛盾就会产生,又开始了新的矛盾运动。在新旧矛盾之间绝不存在哪怕是一刹那的无矛盾的状态。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时时有矛盾。
(3)理解矛盾的普遍性原理,要注意划清几个界限。①不能把“普遍性”理解成每一事物同周围其他各种事物之间无条件地有矛盾。“事事有矛盾”是说每一事物内部都包含着矛盾,而不是说每一事物同所有的事物之间都有矛盾。两个毫不相干的事物未处于统一体中,就不构成现实的矛盾。只有在一定条件下,它们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时,才能构成矛盾关系。②人们尚未认识、还不能对其具体矛盾作出科学解释的事物,并不等于矛盾就不存在了。③人们不易觉察的矛盾,不等于就不存在了。一般说来,处于动态中的、比较激化的矛盾,人们往往易于觉察,而事物处于相对静止时的矛盾或处于缓和状态的矛盾,需要通过思维才能认识和把握。
4、矛盾双方的转化需要一定条件
(1)我们在观察和分析矛盾的时候,必须把对立面看作是生动的、可变动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的东西,而不能把它们当作凝固的、僵化的东西。
(2)矛盾的对立面,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根本原因在于对立的双方是互相联系、互相渗透、互相贯通的,存在着由此达彼的桥梁,所以,就有了转化的可能。若构不成矛盾的双方,“桥”就搭不起来,也就谈不上转化。
(3)但是,要把这种转化的可能性变成现实性,还必须有一定的条件。所谓条件,广义地说,是指制约事物存在和发展变化的诸因素。
高二学年的政治学详细知识点3
(一)主观能动性是人区别于物的特点。它包括着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
1、人类认识世界的能力以及人们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能动地认识世界的活动,突出地表现为“想”;(不仅能了解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通过抽象思维活动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2、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力以及人们在认识的指导下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即“做”;
3、人类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所具有的精神状态,即通常所说的决心、意志、干劲等。
(二)正确地发挥主观能动性
1、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原因:
(1)事物的本质与规律隐藏于现象之中,需要人们发挥主观能动性运用抽象思维能力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2)事物不会自动满足人的需要,只有发挥主观能动性改造世界以满足人类的需要;
(3)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需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困难。
2、发挥主观能动性所受的制约和限制因素:
(1)客观因素。包括客观规律,客观条件。(所以必须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从客观实际条件出发。)
(2)主观因素。(所以必须不断积累正确的主观因素,端正主观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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