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中阐述的论点,不得不让人深思,人们一开始对新事物保持好奇心,然而当努力争取到了以后却已厌倦,不能适应它。所以除了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选择外,还要坚持下去,适应下去,包容下去。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围城》读后感范文,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围城读后感
书是很久以前读的,笔记是很久以前写的,读后感却是很久以后的现在写的,也忘记了很多细节,但感觉还是有的。
最先出场的是鲍小姐。鲍小姐性格泼辣,生活放荡,视财如命,爱她丑陋平凡,毫无亮点的未婚夫,迂执但我去未免不替他可怜,只知道用金钱养她的男人,若长得英俊潇洒还可以牵住她的心几分钟,否则,头上还不知道被这样的女人叩几顶绿帽子,也难怪她会如此放荡。
与此同时,苏文纨也出场了,这个人可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刚开始,我还在为他心疼,觉着他是庸俗中的一只清秀,可慢慢的被他的一些小细节吸引,他为什么表面上夸赞小孩,背后用手帕擦小孩碰过的手?不久,她便原形毕露,原来她是外表高雅,内心俗不可耐的人。从总体来看,他喜欢上主人公方鸿渐,但却毁掉她的人生,破坏它与唐小姐之间的感情,不给孙小姐好脸色。而且总喜欢看喜欢她的人争来争去。哎!他可真是个坏姑娘,读书笔记上是这么写的。
她最嫁给一个有钱的胖子,苏文纨也是一个俗女子,她却不想鲍小姐泼辣,日后的生活,怕是无聊得很。
这里是看了一半写的评语,她的婚后生活可一点不无聊,脑子里的生意经念的可出奇的好,在上海的“贵姓”(尽管不合适,也暂且这么叫吧,毕竟有很多共同点呢)圈中,卖各种小东西赚钱。如果没有出生在这样的环境中,她还会这么庸俗吗,还会很得令人咬牙切齿吗?时代造英雄,环境影响人的一生。
方鸿渐,懒散,追名利,懦弱,胆小,还有一点良知,但却完全不懂世态炎凉的人,方鸿渐是悲剧的时代产物,却也是“极品之极品”坏到不能再坏了。也许在此环境中,方鸿渐只能如此吧!身为主人公,他的生活却是最悲催的,能混他这样的主人公怕是不多吧,在我读过的书中,也只有阿Q可以和他媲美了。方鸿渐出国留学的的学费是他的岳父给出的,但他的博士文凭却是他买的。他没有在国外努力勤奋的学习,而是荒废学业,四处游玩,回国后丑态百出。只能在岳父的银行中干一点事情。之后,遇到唐小姐。
唐小姐,天真但不失聪慧,心中喜欢方鸿渐,却因为苏小姐的搅和,失了面子,将他赶走,两人皆失姻缘,真不知方鸿渐为何会喜欢他。
这段话也是读书笔记中的一段,看来说还要看完,人也要慢慢懂。唐小姐可真是一股清流在浑浊的流水,难怪方鸿渐会喜欢她。看来我也要改一下我没看到最后便下结论的坏毛病,在这里为你平反了,唐小姐。
里面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掏出上海那座围城,又落进大学那座城,却始终没有逃出爱情那座城。
由于苏小姐的一系列行动,方鸿渐被逼走了,他逃往内陆,去一所新开的大学做教授。这一路他结识了孙小姐,还和“死对头”(至少赵辛楣是那么认为)赵辛楣成了挚友,先来说孙小姐吧,看读书笔记:
孙小姐目前看来是单纯的,耐苦的,脆弱的,有着中国传统女人的性子,却不会突破,记忆犹新的是他被学生气的哭鼻子,仿佛还没长大一样,内心却不像一个小孩子,略微带一点心计,似对方鸿渐有意。等待它的命运会是怎样的呢?
他用尽心机和方鸿渐在一起。恐吓,威胁,逼迫,充分利用她的一切。真叫人意想不到她如此柔弱的外表下,竟隐藏着如此独立的心。
赵辛楣,文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他爱慕苏小姐,不能自拔,但还是没有追到苏小姐与方鸿渐离开上海去内地教书。
赵辛楣这个人有趣的很,在其中我以为最好,任何困难的时候都会想到他。
围城读后感
记得还是一名懵懂无知不谙世事的黄毛丫头时便已读过该作结果却是慕名而来败兴而归这样一部情节不甚精彩人物无甚特点的小说值得世人如此青睐吗?莫名之中又略带点不屑。
作为一名在围城里已生活了多年的女人再次捧起此书感触自然大异于以往字字斟酌细细品味情节仍然不太吸引人物个性依旧不突出而最为佩服的却是他老人家驾驭文字的能力令人为之捧腹的比喻细致到极点的人物描述人性弱点在钱老的笔下琳漓尽致无处遁形。旧社会形形色色文人的通病在主人公方鸿渐身上表露无遗:不学无术、懦弱、缺乏责任心、得过且过、哗众取宠、胸无大志自命不凡……实在是应有尽有便大有恨铁不成钢之感谁要嫁给他不倒了八辈子霉?而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却千方百计地要嫁给他思量再三始终对于钱老先生的安排不能苟同总觉得倘若在如今稍有点头脑心计的女人宁可下嫁一丑男或老翁也决不愿跟着他丢人现眼!
城里荒芜了城墙破旧了已经无法再找到家的感觉倘若修补的话还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还不一定能恢复原来的面貌倒不如另避徭径去寻找另一片属于自己的芳草地。所谓苍穹无尽何必眷恋青空一角!
对于围城之说法本人一直有所保留。假如象孙柔嘉与方鸿渐一般步入围城仅仅是因为寂寞、拉不下脸面或年龄大了而一切将就草草筑起这座城此城必不牢固日晒雨淋再加上经久失修围城必不攻自破!自然支持她走出围城去寻找能遮风挡雨的另一个屋檐。只要是经过一番思量一番斟酌一砖一瓦亲自构思建立起来的围城哪怕再破败再荒芜里面的人也不会轻易出来毕竟这里还有自己的一片天地修修补补在漫长的岁月当中也是一种乐趣至少比起重新去建造一座新城要容易多了。而如今城外的人们习惯了在迷人星空下、辽阔的草原上、浩瀚的大海里或翱翔或栖息或彷徨而不愿付出人力物力去筑城以免吃力不讨好害人害已。
围城读后感
是指缝太宽,还是时间太瘦,那一千多个日夜就这样毫无知觉地从指缝间溜走。曾经抱怨,曾经感慨,可如今只剩满腔留恋。我现在能做的便是以一段拙劣的文字来祭奠我那段流逝的岁月。这些文字虽不美,但必最真。
宿舍那些趣事
说话的时候,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就是步枪和机关枪的区别。这话在女生宿舍得到了充分体现。每天中午的茶话会,深夜的晚间大会都会按时举行。话题涉及之广,讨论之群情激昂,足以令你目瞪口呆。上刻国家最新公布的利民政策,下到明星八卦绯闻,还会从明星八卦牵扯到某位同学的七大姑八大婶,甚至连食堂哪个窗口的大姐打的饭多点都要论上一论、评上一评。后来,走读后,每当闲暇时刻,我总常常想起那些在宿舍大谈天南地北、胡编乱扯、打打闹闹的日子。我想,那便是青春的模样。
班级那些记忆
在翻越了重重书山,踏过了层层试卷,跨过了片片题海后,我们的高中生涯即将落幕。可心中满是酸涩,因为怎忘?怎忘在4×100米终点线上我们落下的泪水,怎忘大家埋头迎战高考,挥洒汗水的场景,怎忘阿兵那些经典的中英文发音,怎忘你们……
心中那点别情
曾经,总想逃离这座“城”,可现在心口涌动的感觉叫不舍。原来,在不知不觉中,这座城已承载了我们那么多的记忆。席慕容说:“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不会败落。”故而,我坚信,经过时光的打磨,记忆会愈发清晰。逝去岁月,会化作美好回忆永留心房。在这个夏天,在2016年的这个夏天,我们即将离开这生活三年的“城”。可,我们说好了,不去哭泣,不说再见,因为我们后会有期!
其实,再华丽的词藻到此也会略显苍白无力,因这三年的点点滴滴已无法完全用言语表达。经历过,你才懂。
三年围城,至此剧终。
围城读后感
我坐在灯下,读着《围城》。投射在墙上的影子影影绰绰,竟有了一种苦读寒士的意趣。那是一种简单的寂寞,这或许是钟书隔着文字传递给我的厚重。
《围城》已读过好几遍,却有一种常读常新的意味。每读一遍,心中的感触便愈深一层。那是一种痛,慢慢地,慢慢地啃噬着心脏,钝钝地疼着,不剧烈,却又如此清晰。而你,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伤口扩散,血流了又凝住,无穷无止,无法摆脱。正如书中那一个走不出的浮世浮城——
恕我肤浅,我对“围城”最初的认识便是爱情。
我们总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其实我倒觉得,婚姻是爱情的一种救赎。爱情是一座围城,四面有高高的城垣,或许还有护城河。而城中住着一群痴男怨女,方鸿渐是,苏小姐、唐小姐是,我们亦是。围在城中,怀着对爱情的憧憬,寻寻觅觅,幻想着蓦然回首后,佳人灯火阑珊下的笑靥。
佳期如梦,如梦佳期。
有多少梦可以邂逅呢?苏文纨因着这梦,孤芳自赏了多少年,错负了年华。不是没有追求过,可最终还是败给了现实,嫁了个庸俗无聊的曹元朗。或许,方鸿渐比她幸运,他遇到了对的人——干净美好的唐小姐。但时间不对,地点不对,终是负了彼此。末了叹一句,从来情深,奈何缘浅。
或许,我们爱上的,只是爱情本身。
“有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钱钟书借苏文纨之口,道出了这洞明的世态人性。
董斜川的附庸风雅,褚慎明的欺世盗名,高松年的浅薄卖弄……《围城》就像一部舞台剧,唱戏的换了一批又一批,在台上演绎着一幕幕尴尬而又苍凉的人生,在城中苦苦挣扎。让人在台下哂笑不已的同时,顿觉人性的悲哀。
有人说,每个人都能从《围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这话不假。能够看穿人性、洞察世态的,通常有两种人。一种是市井之徒,一生争名夺利,结交三教九流,在俗世的大染缸中如鱼得水。另一种则是大智之人,站在精神的高峰,俯视芸芸众生,但笑不语。前者入而不出,这是一种生存的本领;后者入而能出,这才是真正的高士!
有时,我总会不自觉的将方鸿渐与魏晋名士们放在一起,不学无术的方鸿渐显然与谢安之流没有可比性。但我仍固执的这样做,原因无他,仅因为两字:乱世。名士们选择清谈自保,围城中人选择的亦是逃避。这是乱世的悲哀,亦是浮城的寂寞。
乱世出英雄,然而更多的却是懦夫!他们躲在围城中,挥霍着生命,挥霍着曾经的骄傲与不羁,终是,一无所有。而城,依然是城,浮华到寂寞。
《围城》被誉为是一部痴书,而我亦是痴了,因着这望不穿的人间世态,这走不出的浮世浮城……
夜阑,心不静。
围城读后感
围在城里的人想出去,在城外的人想进来,这便是“围城”。这是《围城》中关于人生的论述,《围城》没有哲学上生硬的说教,而是将哲理还原为生活。
小说导读部分有这样的话:“这是一本有趣的书。郑重点说,是本睿智的书,因为它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侃。……在哈哈大笑或含笑、哂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者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作者对人世和人性的洞察已经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对人心已经窥探得一览无余。读着《围城》,既能刺着痛处又能挠着痒处,于是我在麻痹中被吸引了。
本书主人公方鸿渐是个留学生,家境中等偏好,于是便有了些公子哥儿脾气。那时候,出国留学已是中国的一大特色,留学生太多。物以稀为贵,留学生这样多已经不值钱,似乎连质量也大打折扣,远不如詹天佑们。方鸿渐虽无蛮横无理的脾性,也不是大奸大恶之人,但他却是个平庸的人。他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也爱自吹自擂。这样的人经历了求学的艰难,婚姻的困惑,终于明白了:围在城里的人想出去,在城外的想进来。这就是人生的特点。
一本优秀的小说是包罗万象的,无论是谁都能在其中找到自己的影子。我就在方鸿渐身上找到了自己的影子,我也似乎是志大才疏,放假时总是无所事事,爱好太多但都不精深,我就是生活中的方鸿渐。我想生活中的方鸿渐还不止我一人。《围城》中有这样一段话:“有九个死掉的自己埋葬在记忆里,立碑立墓。”我也要让现在的自己死掉,让方鸿渐的灵魂从我身上撤走,把死掉的自己埋葬,立碑立墓,不用来悼念,而用来警示,让活着的自己活得更好。我会放弃自己的懒惰和自卑,重拾勤奋与自信。
《围城》就像一位智者,我们能从他那儿学到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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