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子租赁合同模板一(推荐三篇)

格子租赁合同模板一(精选3篇)

格子租赁合同模板一 篇1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丙方(居间方):湖南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

甲方通过丙方居间将私有门面出租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

一、租赁门面

门面地址:

建筑面积:方米。

甲方已取得合法出租权,承担签订本合同相关事宜的全部责任并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同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乙方告知详细用途后,甲方应根据用途要求解决、协调、处理使用用途的相关问题)

二、租期及租金、押金

1、租赁时间:

2、租金:首年每月人民币(小写¥)

3、付款方式: 。 每一季度一交 每半年一交 每一年一交 ,每次房租,从租期第二年起每到期后,应提前15日预付下一次的房租。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汇款至甲方指定账户(账户名:开户行:)。

4、为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不违反合同约定,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支付押金人民币(小写¥)。若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将押金全数归还乙方;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的,押金不予退还。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拥有出租本合同标的的合法权利,并保证乙方拥有合法使用标的不受任何影响的权利。

2、乙方进场装修期间,提供用水、用电(水电费按规定收取由乙方承担)。

3、因甲方租赁给乙方租赁场地本身的质量,需要维修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维修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但门面及设施的正常维修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因装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若乙方根据营业需要,对门面进行过拆墙、墙体开门(窗)等破坏门面封闭性或整体性的`装修,在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乙方应该对门面的封闭性和整体性进行还原,否则甲方有权在押金中扣除该部分还原修复费用。

4、乙方在租赁期中途如欲转租门面,须征得甲方同意。

5、合同期将满时,如乙方不想续租房屋,应该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收回全部房屋及设施。如乙方想续租房屋,应该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享有优先租赁权,重新签订租房合同

6、租赁期内的安全、水、电、气、物业及因租房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五、居间服务费的支付

甲、乙、丙三方一经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即认可共同委托丙方为其已提供完全部居间服务。在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支付丙方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小写¥)。乙方应支付丙方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小写¥)。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要求提出解除、终止合同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丙方仍有权收取甲、乙双方应付的居间服务费,丙方已收取居间服务费用不退。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交付租金、押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拖欠金额10%的违约金。

2、乙方对其租赁期间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应在租赁期满后3日内搬离,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押金,超过10日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分租、转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 10日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3日的;

(3)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版本及相关内容,甲、乙、丙三方已充分了解并认同且无异议。 甲、乙双方和丙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本合同及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丙方见证,须经丙方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丙方:(盖章) 甲方: 乙方:

置业顾问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年 年 月 月 月 日 日 日

格子租赁合同模板一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就格子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内(___________)号格子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使用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格子铺规格为长___________x宽___________x高___________。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格子铺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要求为准。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销售人工﹑格子及供配电等设备。

第二条租赁期限

四、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五、合同有效月度租金共计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每一个租赁月度按月计算。

七、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乙方所售物品完好,如出现丢失,费用由甲方按进货价格的___________%支付给乙方。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格子铺装饰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物品,有权停止其销售。

(四)在合同期内,甲方再次引进同类商户,有权在双方协商下解决。

九、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寄卖物品。

(二)合同有效期内,有对所租赁格子铺的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个月租金。

十一、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__________天交付。

十二、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续租

十三、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四、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___________天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七条其它

十五、甲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八条违约

十六、甲、乙双方签订的格子铺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向乙方移交出租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十七、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十八、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十天通知对方。

十九、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___________%的违约金。在有通知乙方情况超过___________日,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___________%的违约金,超过___________个月,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所售物品。

甲方:

乙方:

格子租赁合同模板一 篇3

合同签订方: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 租赁物:

华晨宝马520Li领先型(或豪华型)颜色_________车辆号________________。 ●

租赁合同期限:

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租赁费用:每月租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不含汽油费,车辆保养费,驾驶员工资)

租车押金一辆:陆万元整。

押金、租金的支付方法:

租车租金每月预付结算一次。租车押金一次付清。

租金以现金、支票或托收方式支付到甲方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一、甲方的权利:

1、拥有车辆的所有权。且保证无第三方主张权利,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车辆的使用没有障碍。

2、按期、足额收取双方认定的租赁费和相关押金。

二、甲方义务:

1、负担出租车辆的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年度检验、车辆丢失车辆现值损失。

2、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

3、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务,具体办法执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规定。注:五环内24小时免费救援。

(1)接到救援电话后视救援地点远近2--4小时到达现场场。

(2)如故障2小时可以排除的现场排出故障,如2小时不能排除的安排同档次车型替换。

(3)救援内容不含更换轮胎、忘带钥匙、钥匙忘在车内。如确实需要救援五环内按每次100元收费。

4、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

5、协助乙方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6、租赁前,甲方除了要保证车辆的发动机、仪表盘等技术状况良好外,还需保证车辆随车物件配备齐全,车内应该备有随车工具、备胎、灭火器、防盗装臵等。

7、甲方负责车辆正常上路行驶一切手续办理及费用、并承但车辆六种主险的费用(车损险、划痕险、玻璃破碎险、不计免赔、三者20万、司乘险2万)。

8、承担不低于7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9、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10、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四、乙方义务:

1、如实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驾驶执照。或营业执照、代码证等身份证明。

2、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

3、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97#油料)。

4、按车辆使用说明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特别对机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轮胎气压的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监控。如发现异常,通知甲方后应即刻去华晨宝马4S店进行维修及保养。

5、乙方承担租赁车辆使用期内的车辆保养费用。保养地点按车辆购车地点4S店为准。或乙方就近的华晨宝马4S。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将所租车辆转租、转让、转借、转卖、抵押、质押、典当。如有上述情况发生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7、禁止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零部件、附件和设备装臵及甲方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

8、乙方指定驾驶员须是驾驶技术熟练,路况熟悉、责任心强、驾龄不低于1年者。

9、承担不高于30%的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保费上浮损失;承担因交通肇事引发的其它责任。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五、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六、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七、甲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不能按约定提供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

3. 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八、乙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养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1%交纳滞纳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3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5)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的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6)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7)未协助甲租方按时参加车辆年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8)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9)租赁车辆不按车辆技术要求定期维护保养或不到指定的4S店维护保养的。注:收回的车辆按第八款第2条执行。

(10)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九、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

1、保险条款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2、乙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等,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

3、承租期间如出现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乙方除即刻向有关部门报案外,还应在一小时内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并同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作为甲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的根据,如因乙方延误,超出保险公司报案期限或乙方提供的证明不够理赔条件,其所有损失(含租金)全部由乙方向甲方赔付;

4、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其原因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付,同时租金照付。

5、如乙方负事故全责,事故处理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甲方协助处理事故所支付的费用和保险公司赔偿部分款额的先行垫付款。

7、如乙方负事故全责,在事故未处理完毕、车辆未修复时,乙方仍须按天或月交纳租车费用。

8、公安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对事故结案后的乙方垫付金由甲方负责退还乙方,但免赔和不予赔偿部分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负事故全责的、车辆维修期间甲方可以提供替换车辆,替换车辆租金另计,并且承担事故造成车辆现值的损失及保费费率上浮损失。保险公司定损修复车辆费用在伍仟元以内的、现值损失按实际修车费用的20%赔付甲方。保险公司定损修复车辆费用在伍仟元以上的、现值损失按实际修车费用的30%赔付甲方。

10、乙方无责的事故车辆维修期间、甲方免费提供替换车辆,不承担车辆贬

十、甲方投保险种及保险责任如下:

十一、特别约定:

1、车辆每累计行驶一万公里时进行定期强制保养,甲方将向月租和年租的乙方进行电话查询车辆累计行驶里程,乙方应及时回复,以便甲方提醒乙方进行车辆强保。

注:每次车辆保养时超过24小时甲方提供替换车辆。

2、车辆年租60000万公里累计计算。如超出公里按每公里2元计算,另外收取。

3、还车后暂扣交通违章罚款500元,30日后经网络查询无违章如数退还;

4、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应。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可作为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甲方住所: 乙方住所: 乙方: 联系电话: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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