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房东(丙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阿凡提民安巷1栋2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20xx年 5月 10日止,年租金为 57000元人民币(大写:五万七千元 ),从20xx年5月10日起由乙方支付,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
五、乙方在 20xx年1 月 11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含至20xx年5月10日的房租,其他费用乙方不得再向甲方索取。)
六、使用期间乙方所出现的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双方兹就营业转让事宜,经协商订立本契约,约定条件如下:
一、转让标的: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xx市x路x号的商行,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一)商行全部生财器具,存货作价为人民币xx万元。生财器具及存货另列清册交分别标明价格。
(二)上列生财器具,存货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清册所记载价格,增减给付现金。
(三)甲方应收未收款约计x万元(详移交清册),悉数由乙方承受,不另计价。惟乙方应承受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详移交清册)。
三、付款办法:于签订本契约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x万元;其余款于点交完讫之日一次付清。
四、点交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x年x月x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商行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特约事项:
(一)本件点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概由乙方承受教育,并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
(二)商号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并应协同乙方办理商号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借故推辞。
(三)商号现承租坐落xx市x路x号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x年,与乙方另行换立租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违约处罚: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契约。如系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甲乙双方应各觅保证人,对甲乙双方的违约对他方应负赔偿责任,愿各负连带赔偿之责,并均抛弃先诉抗辩权。
八、本契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两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甲方订金人民币 元,(大写 ),甲方于处理完货物后将店铺交给乙方。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三、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四、转让后店铺的挂衣杆 个,衣架 个,裤架 个,模特 个,桌子 个,凳子 个,玻璃 块全部 元归乙方所有。
五、甲方在店铺交给乙方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补充协议:
甲方提供: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公房转租须经产权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3、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甲方提供的相关证件应真实合法,以保证出租房的真是合法。
5、商铺的上下水管道、暖气、燃气、供电等设施,若自然损坏,甲方应及时进行修理,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的相关证明,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
7、 合同履行期间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赔偿对方 个月租金作为补偿。
8、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或延迟办理营业执照,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交的订金并赔偿乙方的损失。
9、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发生争议的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0、 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和乙方盖章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现住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XX县瓯北镇阳光大道公园管理房一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
二、租期为三年,x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租金为x元人民币(大写:x元)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东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甲方所有,任何东西不得破坏。如房屋需要装修,房屋外不得有任何改动,如进行改动造成所有损失全面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在租赁期内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店铺转让给他人。发现转让给他人,甲方立即收回,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
六、由于该店铺产权属于瓯北镇人民政府这以特殊产权的原因,乙方租赁后对外不得讲该店由甲方转让使用,要讲乙方与甲方共同经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解释。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甲方退还实际租赁天数的租金,其它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必须如实向甲方讲明经营项目,如超经营项目或经营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或造成不良后果,政府部分出面要求停止经营的,甲方立即收回经营权,造成的损失全部有乙方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