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烧砖厂转让协议(通用3篇)
转让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有独立投资所有的页岩砖厂一个,(砖厂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砖厂)现甲方决定对该砖厂进行整体一次性转让,乙方有意受让,现经甲乙双方多次反复磋商,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及内容,供甲乙双方遵照执行:
一、转让内容地点及范围
1、转让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砖厂。
2、转让地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转让范围包括:砖厂准建审批文件、批准砖厂建设批文、焙烧窑、所有机器和机械设备、修理和维修设备、修理工具、生产设备、保障砖厂生产的附属设备、变压器、砖厂所有使用的高低压供电线路、道路、设施、厂房、饮用设备和水管网、供砖厂生产使用的水井、抽水设备和管网、房屋、
采矿权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环境评估被报告、土地用地手续、租赁合同、以及在砖厂控制范围的的一切物品,行政公文等等,但是不包括砖厂转让以前的各种债权债务。(具体以物品清单为准)
二、转让价格及相关费用
1,该砖厂一次性转让费共计大写__________千元(¥_____)。
2、转让过过程中变更各种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砖厂转让及物品移交时限
1、本协议转让所涉及的全部内容甲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
2、物品移交清单由甲乙双方共同到场并认真清理移交物品的同时进行编制。
3、物品移交清单必须通过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为有效。
4、甲方不得在转让协议签订公文形成时段转移和变卖砖厂任何的物品,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四、违约责任
1、协议已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及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2、甲方违约应当向乙方支付_____万元违约金。
3、乙方违约应当向甲方支付_____万元违约金。
五、协议的生效和失效
1、该协议在完成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后,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在乙方经营管理期间和承包时限内长期有效。
4、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本协议签订时间:
转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位于__________ 有独立投资所有的免烧砖厂一个,(砖厂名称:__________ )现甲方决定对该砖厂进行整体一次性转让,乙方有意受让,现经甲乙双方多次反复磋商,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及内容,供甲乙双方遵照执行:
一、转让内容地点及范围
1、转让内容:____________ 。
2、转让地点位于:___________ 。
3、转让范围包括:砖厂准建审批文件、批准砖厂建设批文、焙烧窑、所有机器和机械设备、修理和维修设备、修理工具、生产设备、保障砖厂生产的附属设备、变压器、砖厂所有使用的高低压供电线路、道路、设施、厂房、饮用设备和水管网、供砖厂生产使用的水井、抽水设备和管网、房屋、采矿权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环境评估被报告、土地用地手续、租赁合同、以及在砖厂控制范围的的一切物品,行政公文等等,但是不包括砖厂转让以前的各种债权债务。(具体以物品清单为准)
二、转让价格及相关费用
1.该砖厂一次性转让费共计大写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 )。
2、转让过过程中变更各种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砖厂转让及物品移交时限
1、本协议转让所涉及的全部内容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
2、物品移交清单由甲乙双方共同到场并认真清理移交物品的同时进行编制。
3、物品移交清单必须通过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为有效。
4、甲方不得在转让协议签订公文形成时段转移和变卖砖厂任何的物品,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四、违约责任
1、协议已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及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2、甲方违约应当向乙方支付_________ 万元违约金。
3、乙方违约应当向甲方支付_________ 万元违约金。
五、协议的生效和失效
1、该协议在完成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后,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在乙方经营管理期间和承包时限内长期有效。
4、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汽修厂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花土沟修理一条街汽修部转让给乙方经营,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转让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及房屋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均归乙方所有。
二、汽修厂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交纳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但不包括甲方转让前所欠费用。
三、转让后汽修厂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汽修部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汽修部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在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交接完后,于 年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予日内(即年 月 日)交付该汽修
部的使用权,如甲方逾期交付汽修部使用权,甲方应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1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甲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如前承租人即甲方转让汽修部时有隐情,(比如事先知道这地方要拆迁或是有其它会给乙方经营造成影响的问题,但在转让时未能如实告知乙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转让费。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日期: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日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