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家庭装修简单合同范本(精选3篇)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门面房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
2、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
1)、对中间隔墙进行拆除,不得影响原有消防及主体结构的承重柱和梁。
2)、对整个大厅进行吊顶、墙裙、地砖、木地板及装饰线条装修,不得损坏原有吊顶。
3)、对大厅内增设个包间及装修。
4)、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厨房合理规划装修。
5)、对门面广告牌及吧台需根据甲意愿进行装修。
6)、在厨房后修建洗菜池、鱼池、遮阳棚等。
7)、完善好店内所有水电设施。
4、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
第三条:质量要求 乙方施工,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实施。
第四条: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待甲方验收合格后,全额付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工程期限内必须完工,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且追究乙方责任。
2、乙方施工若未达到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负全责。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
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3、工程户型:
4、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报价单和施工图纸);
5、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乙方只包工
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甲乙双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7、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上述价格为【□含税价/□不含税价】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1、施工图纸提供方式:
(1)甲方应与开工日前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应于开工前日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的要求。
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7、凡必须涉及第四条第六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3、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4、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1、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______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______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付款期限: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
(2)工程进度过半,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工程余款。
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居室规格: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厅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⑴____室,计__________平方米;
⑵_____厅,计__________平方米;
⑶_____厨房,计__________平方米;
⑷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_平方米;⑸_____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⑹______过道,计_______平方米;⑺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计_______平方米;4.工程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5.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7.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天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1.材料款_______元;2.人工费_________元;3.设计费________元;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元;5.搬卸费________元;6.管理费__________元;7.税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第四条:材料供应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元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2.乙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