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装修劳务合同(精选3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室内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珠海拱北粤海东路1138号4栋201房
2、 工程名称:室内装修工程
3、 建筑面积:95平方米
4、 工程内容和作法(参见甲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预算表)
① 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② 乙方将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图纸及材料样板进行装修,如图纸规定的材料市场缺货时,乙方不得自行决定更改。
③ 乙方按图纸施工,如图甲方要求变更,需通知乙方,并作签字备查,以便日后结算。
5、 拾壹元整,以后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6、 工程期限 工作日:
开工日期:20_年11月20 日起,竣工日期 20_ 年01月 20日止。
第二条:甲方工作
1、 开会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通水、通电;
2、 开会前三天,甲方应往物业管理处自行办理相关的报装手续,支付有关管理费和保证金;
3、 负责协商邻里关系;
4、 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结构(搞好梁、柱、板、墙等)或设备电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 履行合同按工程进度支付乙方工程款;
6、 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及竣工验收。
第三条:乙方工作
1、 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安全规范、放火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工程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 负债保护好被装修室内的原有设施;
4、 不得在施工现场明火煮食、住宿、吸烟等。
第四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更,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施工期限。
第五条: 工程工期
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起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作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甲方承担,工程不顺延;
2、 乙方负责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 工程变更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影响工期的,工程相应
第六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因直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条:付款方式
双方定,本工程的价值为人民币(小写):叁拾壹万壹仟肆佰贰拾壹元整。(见附表“室
第八条:违约责任
1、 凡因本合同双方当时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
2、 为办理验收手续,甲方题签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中止手续,
第九条:几项具体规定
1、 因装饰居室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搬运至管理处指定堆放位置统一处理。
2、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交付三天内付清余款。
第十条:其他约定条款
1、 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增减工程,依实际增减工程量加减造价,与原工程预算价合并结算工
2、 本工程报价以含税款。
3、 如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五个月内还未开工,则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十一条:附则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中止。
3、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议,协商解决。
上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
1.5工期:本工程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开工,至 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 日竣工。
1.6工程质量:优质
1.7合同总价款(含税):¥_______________ 元,
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
注:此价格为合同固定价,一次性包干。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2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的驳接点,施工所需水电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根据实际使用量按时向甲方(或有关部门)交纳。如因乙方未按时交纳水电费用导致停水停电,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负责安装电表。
2.2甲方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下列事项的指令及确认必须甲方书面确认为准:工程主要材料及设备采购的签证、工程款的审核与支付、工期和工程款签证、工期和费用索赔确认、合同价款调整的确认、工程结算书审核认证、工程验收等。
2.3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所需费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 乙方派驻工地代表,负者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办理除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手续之外的其他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并承担所需费用。
3.2 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向甲方提供该工程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并报甲方书面审批同意后方能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并将施工垃圾运走,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施工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拒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________________)等国家制订的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及合同约定标准,包括室内空气监测结果合格,且每一检验必需符合甲方的感官质量要求,经甲方书面验收通过。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严格执行工序施工规范,上道工序未经双方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个日历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如施工过程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则合同价款需进行调整,甲方确定变更设计时,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凭借甲方的书面许可作为竣工结算与验收的依据。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竣工结算时,扣除保修金后结清全部工程价款,保修金额为结算价的5%,保修金于水电工程保修期限满时,如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五日内返还,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水电工程保修期限为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年。
6.3在保修期内,如工程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修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电话后6小时内响应用户要求,24小时内派员上门现场处理。
6.4、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履行保修期内义务,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5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楼下。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但验收所需的拆箱等工作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第三方配合。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需提供主要材料(如夹板、水泥等)的检测报告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由此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3甲方提供主材后,乙方应负责验收。如发现甲方主材问题,乙方有权拒绝施工。一旦甲方提供主材经过乙方验收,乙方对工程质量独立承担责任,不得以甲方提供主材质量问题主张自身工程质量不合格免责。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乙方需负责施工工人及管理人员的相关保险购买,承担施工工人及管理人员的意外伤害等赔偿工作,甲方一概不承担相关赔偿。
8.2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为违约金。逾期 天,或两次未通过甲方验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所收款项并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同时应赔偿甲方损失。乙方损失自行承担。
9.2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3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5因一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同时应赔偿对方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人员及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1.1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1.2 本合同一式________ 份,甲方执________ 份,乙方执________ 份。
11.3 本工程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 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收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小区栋单元房
2、工程地点:小区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一切装修所需材料由甲方购买并运送至工地现场,施工机具由乙方负责)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
二、工程装修内容
本套房屋室内各工程部位木工、泥工及油漆等分项装饰工程一切劳务工作,具体工程劳务项目详见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劳务分包单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及设计要求为依据;具体分项工程项目劳务单价如下:
(一)木工部分
除单列部位工程项目外,天棚面吊顶及其余墙面木作装修层等均按甲方购买至现场并施工完成后的木工板(或石膏板)取整数量计算,双方约定:人工费按每张木工板或石膏板60元结算,木工项目均包含基础木作造型、贴装饰面板及五金件安装调试等所有工序。
1、鞋柜:600元(除油漆外包干)
2、酒柜:1200元(除油漆外包干)
3、窗帘盒:28元/m
4、包门套:80元/m(单面包门套按此单价折半计算)
5、包窗套:80元/m
6、空调风口:依据现场情况协商定价。
(二)泥工部分
1、地砖铺贴:25元/m2
2、墙面石材(ab胶粘接):60元/m2
3、墙面石材线条(ab胶粘接):30元/m
4、墙面马赛克镶贴:60元/m2
5、地面水泥砂浆找平:10元/m2
6、水泥砂浆抹墙面:10元/m2
7、踢脚线砖镶贴:4元/m
8、墙面砖镶贴(规格100mm):60元/m2
9、墙面砖镶贴(规格100mm以上):25元/m2
10、窗台石安装:50元/块
11、门槛石材安装:10元/块(按标准门洞计算,多出部分累加)
12、踢踏步石材安装:100元
(三)乳胶漆部分(含找平、角尺、找方正、除锈、贴纸、打磨等所有工序)
1、墙面、天棚面腻子灰底乳胶漆面:12元/m2
2、有色油漆:40元/m2
3、石膏线条修补及乳胶漆:2元/m
4、线条(5cm以上):8元/m
(四)全屋零星工程以计日人工结算,技工:150元/工日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GB 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按乙方工程进度情况由甲方分期支付给乙方劳务工程款,乙方收到后应出具相关收据给甲方。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额至95%,预留5%作为工程质保金。
3、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使用所需要的`一切装修材料;负责提供乙方现场施工所使用的水、电以及物业协调;
2、乙方: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变更文件相关装修项目,装修机具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其它事宜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分项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双方认可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