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公区装修合同(精选3篇)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乙方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箱:邮箱: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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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登记号:纳税人登记号:
目录
第一条租赁写字楼概况
第二条租赁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交付日期
第四条租赁费用及支付期限、方式
第五条租赁写字楼产权
第六条租赁写字楼物业事宜
第七条写字楼租赁期内费用事宜
第八条维修养护、装修装饰
第九条转租、续租
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争端解决方式
第十五条其他
附件一:写字楼的平面图、施工图、线路图、建筑面积计算书
附件二:创业大厦乙方租赁、公用等区域划分图
附件三:写字楼内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等交接清单
附件四:《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工程查验报告》
附件五:《合同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天然气、物业合同与已入驻企业签订合同等等。
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租赁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烟台高新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烟台高新科创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开发建设的创业大厦部分写字楼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写字楼概况
1.1甲方开发建设的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位于烟台市高新区,总建筑面积为149331.5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30层、地下2-3层,部分已用于企事业单位办公。
1.2为了扶植企业发展,构筑孵化基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的部分写字楼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具体租赁区域详见本合同附件。
1.3由于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仍属在建工程,尚未经竣工验收,因此本合同项下租赁写字楼面积待定,甲、乙双方商定于租赁写字楼交接前,由甲方负责委托房地产测绘单位进行实际测绘,并以实际测绘面积作为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计算依据。
1.4租赁写字楼位于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内,租赁写字楼的平面图、施工图、线路图与建筑面积计算书等均列为本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应签字盖章确认。
1.5租赁写字楼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等概况,甲、乙双方以交接清单的方式列为本合同附件,并经甲、乙双方应签字盖章确认。甲、乙双方同意以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写字楼的验收依据。
1.6对于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确认的大厦公用部位,乙方有权在其认为合适的时间、条件和期限内,举行或允许他人组织仪式、展览或陈列商品。
第二条租赁用途
2.1乙方租赁写字楼作为办公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写字楼使用规定。
2.2乙方在租赁期内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写字楼,不擅自变更。
2.3乙方不得在创业大厦内堵塞任何进出口、楼梯、平台、通道、自动楼梯、电梯、大堂等公用部位或堆放任何装箱、纸盒、垃圾等任何障碍物。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交付日期
3.1写字楼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3.2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本合同项下乙方租赁的写字楼及附属设施、设备等按照合同约定全部交付给乙方,并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乙方发出书面交房通知,交房通知上应载明租赁写字楼的交付日。
3.3本合同的交付日是指上述第3.2条规定的甲方应将乙方租赁写字楼交付乙方,并在书面交房通知上载明的日期如交付日变更,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
3.4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迟延交付,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交付日顺延至不可抗力因素消失之日如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迟延向乙方交付租赁写字楼超过日,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3.5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写字楼,但应给予乙方合理必要的腾迁期间。
第四条租赁费用及支付期限、方式
4.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写字楼的租赁单价为400元/平方米/年,年租金计算方式为租赁单价×租赁面积,租赁费用在租赁期内不得变动。
4.2本合同项下租赁费用每年支付一次,乙方应于每年的
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如果交付日为星期六、星期天或法定节假日,则交付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4.3租赁费用由烟台市高新区财政局通过乙方账户转账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帐号:
户名:
第五条租赁写字楼产权
5.1本合同项下租赁写字楼所在的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系由甲方开发建设的,20__年底开始投入使用,目前尚未取得整体竣工验收合格证,仍处于收尾施工过程中,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土地证号为。
5.2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租赁写字楼权属清楚,无任何产权纠纷,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租赁写字楼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处分权,并保证本合同项下租赁写字楼无他项权利设定及债务承担,不存在被抵押、查封、拍卖、担保等限制权利的情形,甲方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文件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否则,如产生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毫无干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写字楼物业事宜
6.1甲方已于20__年6月25日与深圳市明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深圳市明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面负责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的物业服务事宜。
6.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本合同签订后,就乙方租赁的写字楼区域,由甲方负责协调深圳市明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乙方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6.3乙方需承担的物业费用包括如下二个部分:①本合同项下乙方租赁写字楼区域的物业费用②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内公用部位的物业费用中乙方应承担部分,乙方按照乙方租赁面积/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承担。大厦余下部分的物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6.4甲方应按照乙方租赁面积/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将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的物业基金、维修基金等,支付给深圳市明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后用于乙方租赁写字楼的日常维修维护。
第七条写字楼租赁期内费用事宜
7.1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内电梯用电、走廊用电、卫生间用水、用电等统一计入公共能源费,租赁期内,公共能源费3.5元/平方米,乙方按照租赁面积承担。
7.2在租赁写字楼交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租赁写字楼范围内每户安装电表,安装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赁期内,乙方按照实际用电数承担电费,甲方不加收任何服务费用。
7.3甲方负责与清泉热力公司协调中央空调制冷、制热费用等事宜,租赁期内,中央空调制冷、制热费用单价为元/平方米,乙方按照乙方租赁面积承担。
7.4本大厦内负1层食堂需使用天然气,相关费用由乙方根据实际使用量进行结算。
第八条维修养护、装修装饰
8.1租赁期间,乙方租赁的写字楼或其附属设施如有损坏或故障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小时内派员无偿进行维修。甲方逾期不维修或经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代为维修,由此所支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8.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租赁写字楼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过错致使租赁写字楼或其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负责维修。
8.3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写字楼及其附属设施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承担对写字楼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养护的义务,费用由甲方承担。需检查、养护时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避免影响乙方对租赁写字楼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但出现紧急情况或经乙方同意则可不受该约束。
8.4租赁期内,乙方对租赁写字楼享有装修装饰及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的权利,但不得改变写字楼的承重及主体结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对装修装饰及增设的附属设施、设备享有所有权,其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
8.5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或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将其装修装饰及增设附属设施、设备拆走,就不能拆除部分,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作价给甲方。
第九条转租、续租
9.1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租赁写字楼转租给第三方,不受甲方限制。乙方自行与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费用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水电费、中央空调制冷制热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第三方直接与深圳市明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结算。
9.2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如有意向续租,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就续租事宜签订《补充协议》,附于本合同后,作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9.3同等条件下,乙方在本租期内如无重大违约,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10.1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转让、转租本合同项下的写字楼。
10.2甲方应负责完善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的消防系统及设施,并承担全部费用,保障消防安全。
10.3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现已有25家企业,系由乙方招商引资入驻,甲方应负责与财政部门沟通、落实该25家入驻企业租赁费用中的财政补助部分,年月日前为4381118元,年月日后为37659455元。
10.4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所有应由甲方承担的税费。
10.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向乙方交付可正常使用的写字楼及附属设施、设备。
10.6在租赁期内,甲方如拟对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进行改建、增建或装修的,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10.7甲方除按本合同约定行使甲方权利外,不得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本合同项下租赁写字楼及公用部位进行干扰或妨碍。
10.8因甲方原因,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在未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的情况下已投入使用,存在重大隐患,甲方应负责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未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致使本合同或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及后果如第三方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10.920__年5月,乙方委托均豪物业联合甲、乙双方及施工单位、深圳市明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建工程查验组,针对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进行现状查验。根据均豪物业出具的《烟台市高新区创业大厦工程查验报告》可知,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存在众多安全隐患及施工遗留问题,甲方已签字盖章确认,对该查验报告予以认可,并承诺在使用过程中负责进行整改、维修。
10.10对上述查验报告中的安全隐患,甲方应负责处理、解决。本合同签订后,如因上述查验报告中的安全隐患导致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均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与乙方毫无干系如第三方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10.11对上述查验报告中的施工遗留问题,甲方应负责处理、解决。本合同签订后,如因上述查验报告中的施工遗留问题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毫无干系。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
11.1乙方应在财政拨款到达乙方账户后及时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
11.2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所有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
11.3乙方应保持租赁写字楼及附属设施设备等的清洁完好及可使用状态。
11.4乙方及其雇员、承租企业应严格遵守大厦管理规定,不得影响甲方和物业公司对大厦的正常管理。
11.5乙方不得将武器、弹药、硝石、火药、火油或其他易燃易爆类危险品、违禁品、或可能威胁大厦安全的物品带进或存放在大厦内。
11.6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大厦外部包括公共通道、窗户、外墙或顶部展示、树立、黏贴或悬挂任何标志、文字、海报、旗帜、广告牌、或告示等。
11.7乙方及其承租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合法进行经营活动。
11.8乙方可无偿使用负1层食堂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折旧费由乙方支付。食堂下层为高压配电室,但地下防水未做好,且无法根本解决,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产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与乙方毫无干系。
11.9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内所有的停车场,室外固定车位个,室内车位个,除管委使用部分外,全部归乙方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2.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2.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①大厦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②大厦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③大厦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写字楼拆迁许可范围的。
④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写字楼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⑤大厦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或出现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况。
12.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①甲方交付的租赁写字楼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
②甲方交付的租赁写字楼经权威部门鉴定存在严重缺陷,实际危及乙方安全的。
③租赁写字楼在出租前已存在抵押、产权转移等产权受限情形的。
④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写字楼用途,致使写字楼损坏的。
⑤因乙方原因造成写字楼主体结构损坏的。
⑥乙方利用该写字楼从事非法活动的。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因租赁写字楼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13.2本合同签订后,任一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否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13.3租赁期内,乙方应按时支付租赁费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3.4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限期整改逾期,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4.1因甲方或物业公司无法预见及预防之原因,造成烟台高新区科技创业大厦内电梯、消防保安设施、中央空调系统等设施设备发生故障造成干扰或不便,但有证据证明损害事件的发生系一方或他方过错责任的除外。
14.2因台风、地震、海啸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争端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先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六条其他
16.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6.2如本合同的任何规定在任何方面成为无效或不合法,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有效性。
16.3本合同规定的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权利和补救措施,不应排除或替代各方根据法律所应有之权利和补救措施。
16.4甲、乙双方的地址、电话、传真、银行账户等信息均以本合同记载为准如有变更,需提前3天以函件形式通知对方,否则一方按本合同约定的信息发送的函件均视为已收悉。
16.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6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所有补充协议、附件,甲、乙双方均应签字,加盖公章、骑缝章,予以确认。
16.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16.8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类型为砖混框架3层,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内墙砖、地板砖、木地板铺设,内墙白灰挂灰,门窗灯饰安装,卫生间洁具安装,厨房、衣柜安装。详见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__元;
2、工时费____________元;
3、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__元;
4、搬卸费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______%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______%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______%;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______%。剩余______%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______%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______%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____________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乙方责任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写字楼用房租赁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为支持乙方开展业务,甲方愿意将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根据《_____》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用工作用房地址、用途、面积。
1.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房。
2.用途:_________。
3.使用面积(按建筑面积计,下同)_________平方米,内含厨房_________间,卫生间_________间;房内设备有:电表_________个,检漏开关_________个,电话线_________条,电话机_________台,(号码:_________),洗手盆_________个,抽水马桶_________个,淋浴器_________个,光管_________支,插座_________个。
第二条?租用期限
乙方租用期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费用及交纳期限
1.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房租为人民币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在当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纳地点在甲方财务部。
2.甲方向乙方提供电话使用(不代办查阅电话费用明细账)、供水、供电、电梯、保安,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及公共场所清洁卫生等综合服务,甲方向乙方收取综合服务费,按_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的标准收取,即每月收取综合服务费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乙方必须在当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纳地点在甲方财务部。
3.乙方使用工作用房期间,其水电费、电话费由乙方负担,乙方当月的水电费和电话费按水电及电信部门收取的金额在下一个月十五日前由甲方代收,_____地点在甲方财务部。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对工作用房的维修(如属乙方使用不当造成需维修的项目,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确保工作用房的使用安全。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话通讯设备(以下简称_____),_____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本协议期满甲方在乙方已办妥退房手续,并交齐所有有偿费用,按时迁出后,将本协议规定的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金及保证金、综合服务费的标准不变。
5.甲方不承担因乙方对工作用房进行装修拆改,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工作用房和造成乙方财产、人身安全等损失的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
1.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五天内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电话及通话保证金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国际长途:_________元/部;国内长途:_________元/部;市内:_________/部)。乙方若中途退房,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2.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综合服务费、水电费、电话费,逾期不交者须缴交滞纳金,即乙方每逾期一天应按应交费用总金额的30%向甲方缴交滞纳金。
3.乙方使用的工作用房,只准用于开办_____核算的企业,不得将其转让、转租、擅自改变使用用途。
4.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工作用房。若需对房间装修的,乙方须按_________执行,到甲方综合管理部办理填报《申请表》等手续,经甲方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乙方装修视作违约,应自行拆除,恢复原状;同时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本协议终止后,其墙面(含门、窗)、天花、灯具、地板、招牌底、防盗网等不动产均无偿归甲方,乙方不得自行拆除。否则,乙方必须在将其所使用的工作用房恢复原状后,方可取回保证金。房间的建筑和各种设施若因乙方装修拆改,或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或下水道堵塞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赔偿。
5.乙方不得私自拆装电话,或转让、转租给他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电话机,并按电信局有关规定处以罚款。若乙方对电话有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7.乙方拖欠甲方的租金、综合服务费达1个月,则作乙方自行终止协议处理。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天内自行迁出,并补交所欠甲方的一切费用。若乙方不按时迁出,则从协议终止日起计收逾期金,每逾期一天按本协议所定的日租金、综合服务费金额的两部计收。
8.乙方在本协议期满后续签新协议时,交费标准按新协议执行,且须在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到甲方办理续签(新协议)手续,逾理作不续签处理。乙方如无意续签,则应在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内,到甲方办理退房手续,并于本协议终止后5天内迁出。如未及时迁出,保证金归甲方,并由甲方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本协议所定的日租金额和综合服务费的两倍计收。
9.本协议期满或乙方需中途退房,应按规定办妥退房手续,乙方须到甲方综合管理部填写《退房验收情况登记表》,在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才能搬出甲方大院,否则甲方不予放行。
10.乙方办理进驻甲方工作用房的手续程序,按_________办理,乙方应如实填写《进驻企业人员登记表》,并向甲方提交有关资料。
第六条?其他
_________。
第七条?本协议书与甲方_________同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书未尽事宜,一律按《_____》有关规定执行。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以上条款若与国家新颁的法令有抵触之处,即按国家法令的新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