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房屋装修合同(3篇)

申请房屋装修合同(精选3篇)

申请房屋装修合同 篇1

发 包 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_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验收单签字后三天内),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协商顺延,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武汉市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装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____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预付款,即_________元;泥工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进度款,即___________元;逢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増加项目后的追加款,油漆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15%余额款,即_________元。全部工程完工后三天内支付余款5%,即_________元。

(2)签定合同后首付工程款的20%,即________元;以后按每期工程完工验收单签名后三天内付款,按第10.1条分多次(5%-20%)付款,水电改造定位完工验收后付第二次款20%,

( 3 )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

发包人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人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金另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十五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

12.5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武汉市装饰协会或_________________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物业公司向业主的各项收费和押金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

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交还锁____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下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请房屋装修合同 篇2

申请人:_________,男,汉族,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风险提示: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过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申请,合法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________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申请时效期间提出仲裁申请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会驳回仲裁申请。申诉请求: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倍工资计_________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一个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_________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和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月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_________元

四、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加班工资_________元

五、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资_________元

六、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月的住房公积金______元

七、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______20__年终奖______元。合计金额:_________元。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在被申请人单位从事装修工作,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_______元;第二个月转正后每个月工资为_______元。直至____月____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现根据《民法典》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________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资计_________元;根据《民法典》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________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_________元。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为劳动者实收工资的20%共计1650元。被申请人未按时支付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资_________元和年终奖一个月工资_________元。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月住房公积金_________元。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____%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加班工资_________元此致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风险提示:

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为劳动者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申请房屋装修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石家庄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石市政府第129号令)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资料及做法(见附表一):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带给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三、四)。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1。6工程期限 日;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1。7合同价款

(1)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编制报价单以《石家庄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合同报价单应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定工艺配套编制为工程价款的根据。

二、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批,具有家装监理资格证书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三、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带给:

(1)甲方自行设计并带给施工图纸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市场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带给施工图纸,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市场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3。2双方带给的设计方案,图纸务必贴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的要求。

四、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带给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禁止发生《石家庄市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第11条规定的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3)将没有防水设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4)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5)在楼面结构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

(6)损坏原有住宅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7)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8)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4。7凡涉及4。6条款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辖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凡涉及水、暖、燃气等管道设施拆改的应报相关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理,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五、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石家庄市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1)未办理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一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职责。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为甲方带给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六、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资料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七、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资料进行带给。

(1)应有甲方带给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及监理单位。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如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若乙方未向甲方提出更换或异议,对工程造成损失,职责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认为材料不合格而甲方要坚持使用并施工,由此产生的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应由乙方带给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市场备案。实际材料如与报价单不符,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双方所带给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务必贴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经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带给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双方对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查,其复检费用由职责方承担。

(5)甲方所带给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施工人员对现场成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双方须签署清单)。如发现损害和丢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八、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状况。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

8。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8。4因乙方职责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5决定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职责的依据。

九、质量标准

9。1本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__)、工程验收标准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

9。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范围》(GB50325-20__)的标准执行。

9。3室内装修防火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的标准执行。

9。4装修人委托施工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贴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能够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施工人应当返工,并由负责人承担相应损失。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职责方承担。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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