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宅包清工装修合同(精选三篇)

个人住宅包清工装修合同(通用3篇)

个人住宅包清工装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文件法律、法规。本着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自愿的原则,现就 项目的水电安装具体事宜签立合同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安装工程名称:

二、 安装工程地点:

三、 安装工程范围和内容:乙方作为甲方水电项目的施工人员对 承建的 项目工程的清包施工,包括综合楼、宿舍楼、厂房、仓库及附属设施室内的给排水、强弱电,避雷、系统调试 及配合验收和场内临时用电等。

四、 工程造价:厂房24元人民币(大写:二十四元)每平方,办公室、宿舍楼、研发楼 (大写: )每平方(待进场后拿到施工图纸结合两地市场价格取平均价手写填入)

五、 工期:合同签立生效后,随土建项目时间续延。

第二条 承包方式

1,本工程的承包方式:乙方清包工。

2,自合同签订之时起乙方交纳5万元工程保证金三个月全部返还。

3,水电材料由乙方开列数量清单报给甲方,由甲方选择品牌自主购买,乙方负责施工。乙方的施工工具及试压和检测工具由乙方自备。大型工具由甲方提供。

4,乙方应提前3天将需要购买的材料清单提供给甲方,甲方应在5天内(考虑异地购买材料)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5,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施工现场和材料存放地。

6,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

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的五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第三条 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工程款支付:合同订立,乙方设备及人员进场后,甲方一周左右支付10万元进场费,施工过程中,工程款支付按照完成工程量(每次转款节点时乙方统计完成工作量并上报甲方审核)的70%并结合业主付款进度同步支付。待安装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足审核总价款的95% 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三个月无息一次性付清。转款时间不明之处根据《水电安装合同(编号:20xx050501)》执行

第四条 质保条件及期限

1,严格按照水电规范要求施工,每道工序须经质检,监理验收合格为准。

2,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质保时间根据《水电安装合同(编号:20xx050501)》为准。

第五条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按照建筑施工相关规范、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应文明施工,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顺利进行。如因乙方未按相关规范安全施工,造成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责任:工程质量如不符合规定,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无权自行停止施工,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甲方责任:甲方确保材料及时到位,保证乙方正常施工,如因甲方原因材料并不到位(不可抗拒因素除外),造成乙方停工,三日内不计算,停工三天以上的人工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甲方必须按转款节点(依据总承包合同的节点)及时付款,如因甲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乙方有权停工,因此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统一管理

1,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项目部及甲方的统一管理,维护公司的企业形象,遵守项目部的一切规章制度

2如有发生违法违章的人员,项目部及甲方有权追究责任人及其所属施工队伍的相关责任,并有权要求立即开除该责任人出场,乙方应无条件执行。

3,各施工队伍负责人应对其所用人员的合法性、安全性负责,如有违反任何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的用工规定,均由乙方负全责。

4,如发现在工地打架者不论双方方谁与错,罚款500元。

5,在施工现场施工不穿衣服或穿拖鞋者每项处罚50元/次

6,现场材料不整齐、不按规定堆放、乱摆乱放、罚款50元/次,及限期整改,限期未改好的,罚款200元/次。

7,在工地随便大小便者,处罚款100元/次。

第八条 附则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让精神,认真履行本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首先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到工程验收并结清工程款之日自然失效。

本合同为《水电安装合同(编号:20xx050501)》的附件,与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应。

本合同一式肆份,附件及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后同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个人住宅包清工装修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受托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市人民政府第 号《 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家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建筑面积 平方米。

3、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

4、本工程由 设计。

5、工期:工程期限 天,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总价款:(大写) 元(其中:设计费 元,管理费 元,税金 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款项的支付采用甲方直接划至乙方所提拱的账户内。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1、甲方工作:

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2、乙方工作:

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

本工程甲方应供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经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运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个人住宅包清工装修合同 篇3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按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招标文件、承包人投标文件以及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所包含的内容。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对承包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措施项目按合价包干。综合单价因市场价格变化、人员工资、福利调整以及其他政策性文件的下达而调整超过±5%时,则作相应的调整。±5%内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 3 月日(暂定开工日期,具体以建设单位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20xx年 6月日前竣工。 合同总工期: 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根据工程的特点为:合格)。

五、合同价款

招标范围内工程合同价暂按中标价,暂计为(大写):玖佰壹拾捌万捌仟陆佰伍拾陆元零角零分(人民币)(9,188,656.00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协议书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的,如上述各部分存在不一致之处,以先后排列次序为优先。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文件、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总说明等)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图纸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保养期内承担保养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按合同规定支付的其他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 3 月23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广州

本合同双方约定 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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