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认同程度声明(实用3篇)

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认同程度声明(精选3篇)

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认同程度声明 篇1

第Ⅲ部分评标办法

1一般规定

1.0.l评标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

1.0.2评标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本办法第4、5、6、7、8、9款规定了评标一般应考虑的内容和办法。

1.0.3本办法的评标对象是指投标人担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投标文件、包括应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提出的对原投标文件的正式书面澄清文件。

2组织机构与职责2.0.1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主机和主要辅机设备招标的评标小组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认,并接受其领导。

2.0.2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指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秤标的组织工作。

2.0.3评标小组一般由项目法人、招标代理机构、工程设计单位及聘请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专家一般不少于2/3.评标小组可根据情况分商务组利和技术组。每个组设组长l一2人,负责召集及评标意见的归纳整理工作。

2.0.4受聘专家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技术专家应熟知本专业有关设备的国内外技术水平及发展状况;经济专家应熟知有关法律、法规,有实际商务工作经验。受聘专家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从电力设备评标专家库中聘请。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小组。

2.0.5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为评标小组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开评标小组专家的指导下,完成投标文件有关资料的汇总整理工作。

2.0.6技术组和商务组应相对独立工作,但技术组有义务向商务组提供其评标所必须的资料,商务组也有义务与技术组核对投标人的技标范围等内容。

3评标程序

3.1评标工作应在评标后进行一般按下列程序:

3.1.1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3.1.l.l评标小组各分组分别阅读示书整理资料,详细列出主要技术数据、性能和商务条款对照表及偏差表。

3.1.1.2对投标文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明确之处进行专门标注和记录,整理出需要投标人澄清的问题。

3.1.2澄清

3.1.2.1根据情况,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一般以召开澄清会的形式进行,经批准也可采取其它形式进行澄清。

3.1.2.2澄清后应以有效的书面文件(有授权人签字或法人公章及日期)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补充材料。

3.1.2.3澄清不得对原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3.1.3初步评价3.1.3.1如对投标人的资质没有进行预审,首先要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排除不合格的厂商。

3.1.3.2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厂实质性的响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无实质性偏差,以确定其是否为有效的投标文件。对于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技术和商务条款有实质性差异和/或背离或价格超出标底值规定范围(一般为+5%或-5%,以具体值可根据设备品种的情况而定)的投标人应予以排除。但进入详评阶段的投标人一般不应少于两家。各投标人投标价格均超过标底值5%时应按废标处理并重新招标。

3.1.4详细评价

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价按两条线进行,即技术详评和商务详评(见5款和6款)。

3.1.5综合评标

(见6款)

3.1.6编写评标报告

(见7款)

3.1.7定标

(见8款)

3.2对于某些大型及复杂设备的公开招标,可采用先开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和不含报价的商务部分,经过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后,投标人报价,再开价格标。之后再按上述程序进行评标。

4技术评标

4.1评标因素

评标内容应根据设备特点确定。一般为容量/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经济性能(热耗、电耗、效率)、供货范围(含备件)、可靠性、主要参数和重要性能招标、寿命(包括易损件)、结构/配置特点(包括材料)、运行特性、检修条件、服务、制造质量和供货业绩多。

4.2技术评分

4.2.1评标因素中不能以金额合理计算的,一般采用打分的办法。设备可靠性一般按其近三年的情况考虑。可靠性评价时可参考电力部可靠性中心发布的有关数据制造质量评价可参考电力部成套局每年编发的有关设备质量问题资料。以及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有关部门发布的资料。

4.2.2根据各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情况,选择其主要内容作为评标因素。评标因素的选取应从实际效果出发,但不宜过多。

4.2.3根据各因素的重要程度合理确定每一因素所占的权重,技术评分采用百分制。

4.2.4具体评标因素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评标小组可根锯工程实际情况对其进行适当调整,并须经招标人确认,此工作一般应在开标前完成。

4.2.5技术评标的最终评分,取所有参加评分专象独立打分的平均值。

4.3经济计算

4.3.1凡可以金额合理计算的评标因素均应按其保证值计算成金额。投标人提出的保证值,应有同类设备的实测数据证明,否则评标专家应分析其保证值的可信度。

4.3.2按已确定的单位容量/能力的价值折算因能力差异而使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金额。

4.3.3经济性能

4.3.3.1按汽机热耗、锅炉效率及其它设备效率的差异折算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金额。

4.3.3.2根据电耗(厂用电率)的差异按‘成本法“或”煤耗法加补偿装机“折算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份额。

4.3.4对投标人的详细供货范围和进口部套件进行确认,提交商务组。

4.3.5当采用6.1.3.2和6.1.3.3款规定的办法进行综合评标时可将按52款的方法计算的各投标人设备技术评分差值合理换算为金额。根据投标总价、技术复杂程度由评标小组确定的每一分值的金额。

5商务评标

5.0.1投标人应校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若报价币种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则对各投标人提供的不同币种的报价按开标前一天国家公布的汇率(卖出价)折算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报价。汇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0.2对各投标人的融资、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按现值法折算至同一基准。

5.0.3以设备到达安装现场为基准折算各投标人的运输、仓储、税、保险费用。

5.0.4调整各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包括备品备件)至同一基准。增加或减少的供货范围的设备价格按本次招标其它投标人相应项目的最高报价或最新相同或类似设备合同价格或估价折算,调整投标价格。

5.0.5对各投标人的设计、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费用等折算至同一标准。

5.0.6根据各投标人报的价格增长指数调整交货年度至同一基准。

5.0.7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其它需评价的商务费用。

5.0.8以报价为基础,计算出商务评价。

6综合评标

6.1综合排序

6.1.1根据商务组和技术组的评标结果,由被指定负责组织评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组织技术组和商务组的组长等共同进行综合评标,提出预中标人顺序,听取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6.1.2进行综合评标时应避免纯技术或纯经济的倾向。

6.1.3综合排序原则

6.1.3.1评标价格低且技术评价分高者优先;评标价格相同而技术评分不同时,技术评分高者优先;评标价格不同而技术评分相同时,评标价格低者优先。

6.1.3.2评标价格高且技术评分也高或评标价格低且技术评分也低时,排序可采用下列方式:

当技术评分相近,评标价格相差较大时,评标价格低者优先;

当技术评分相关较大,评标价格相近时,技术评分高者优先;

价格“相近”和分数“相近”尺度由评标小组提交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一般可控制在评标价和技术评分的1%-2%范围内。

6.1.3.3对技术评分和评标价格,当有条件时也可以转换成同一形式进行综合排序。

6.1.3.4当技术评分相近,价格也相近时,评标小组提出评标意见,报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决定

6.1.3.5对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应进行复审确认,并将复审确认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7编写评标报告

7.0.1评标小级负责编写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组成情况及签字、主要技术性能数据、分项报价及评标价格表、技术评分表、主要技术特点和推荐意贝及资料审查情况等。

8定标

8.0.1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按电力工业部电计[1997]23号文的规定定标或报批。

9.保密原则

9.0.1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9.0.2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评标情况和评标结果保密,任何人不得泄漏。

9.0.3评标小组成员不代表各自单位,没有向各自单位汇报评标情况的权利和义务。

9.0.4在综合评标前,商务组和技术组不应互通有关价格和技术评分的信息。

9.0.5在评标期间,任何人不允许把投标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评标指定地点,该材料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使用者评标完成后如数交还。

9.0.6如违反上述规定,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认同程度声明 篇2

我公司认真阅读和理解了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后,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对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均完全予以确认,并无条件接受。

2、我公司非常理解和支持并服从招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的各项工作安排。

3、我公司积极响应业主针对本次招标活动的具体时间安排,对本次招标活动的时间安排无异议,完全认可。

4、我公司承诺将认真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工程的监理任务。

5、如果我方有幸中标,我方将尊重贵方的全面管理,认真履行合同,实现我方在投标书及合同中的全部承诺,为贵方提供优质服务。

6、我公司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规范地编制投标文件,委派有实力的人员进驻现场工作,并按贵方要求提交拟派监理人员的有效证件。

7、我单位中标后保证不随意调整或变更主要监理人员。

8、以上承诺和声明请招标人、专家和评委、领导给予审查和指正。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认同程度声明 篇3

**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经研究,我单位决定参加采购编号为号询价采购活动并报价。为此,我单位做如下承诺,并负法律责任。

1、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愿意按照询价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报价文件,保证文件内容真实、完整。报价明细见“询价采购报价表”。

3、同意询价文件中所有的规定,本次报价自报价文件送达之日起10日内有效。

4、如果我单位的报价被接受,我单位将按要求的时间签订采购合同,履行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供货。

5、如果我单位的报价被接受,我单位保证提供原装正品环境检测设备。

6、愿意遵守有关售后服务规定,提供快速、优质服务。

7、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8、与本次报价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地址: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授权委托书

**市政府采购中心:

兹委托——————————参加(招标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一切事宜。受托代理人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单位均予承认。

委托单位:————————————————————(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期限: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止

签发时间:20__年——月——日

附受托代理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详细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合 同 书(格式)

合同编号:-042

本合同于20__年4月××日由**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买方)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签订。本合同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本合同书共两份,买卖双方各一份。

一、合同组成文件:

1、询价文件;

2、卖方的报价文件。

二、标的及数量:

环境检测设备,详见《询价采购报价表》。

三、质量:

卖方提供的标的必须是原装正品环境检测设备,其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其质量达到原产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达到生产厂家优级产品出厂时的标准。

四、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整(RMB:××元)。

五、交货时间:

20__年××月××日。

六、交货地点:

用户单位。

七、交货方式:

1、卖方负责安排运输,并支付到达交货地点所需的全部费用;

2、卖方提供的标的均应按照国际、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装运,运抵指定现场符合出厂时的要求,否则,用户单位有权退货;

3、卖方应在货到前合理时间内,以电话或传真形式将要求用户单位提供的配合及注意事项等通知用户单位,如果是因为卖方延误不能将上述内容通知用户单位,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卖方负责。

八、检验:

1、卖方交付用户单位验收的标的,凡属《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范围内的,必须具有“CCC”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

2、卖方将标的送达交货地点并要求验收后,用户单位应在48小时内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标准和合同的要求验收完毕;

3、用户单位按照验收的结果,完整、真实地签署《**市政府采购验收报告》的有关内容;

4、用户单位验收的标的如因质量问题与卖方发生分歧,由买方委托中介机构或国家有关部门负责检验;卖方提供的标的达不到合同要求的,检验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全部由卖方负担;卖方提供的标的达到合同要求的,检验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全部由用户单位负担。

九、《政府采购验收报告》的送达:

卖方必须于交货时间之日起3日内向买方送达《**市政府采购验收报告》,节假日顺延;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照规定时间送达的,需向买方提交延期送达书面申请。

十、付款方式:

买方收到合格的验收报告之日起5日内,付合同总价款的90%;剩余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采购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时付清。

十一、服务:

1、卖方免费负责标的物的安装、调试,免费提供标的物安装、使用、维护的资料及介质;

2、卖方保证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其服务必须达到或超过标的物生产厂提供的承诺。出现质量问题时,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三包(包退、包换、包修);保修期外,应负责维修并收取成本费;

3、卖方提供的标的出现问题时,卖方保证即时响应用户单位的要求,到达现场并完成修复。若修理时间超过48小时或需返回原生产厂维修,卖方必须向用户单位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十二、转让与修改:

1、除买方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也不得对合同条款有任何的修改; 2、卖方应按合同要求交货,未经买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卖方交货后的任何时间内,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对采购项目、规格要求、数量、质量、价款等进行任何更改。

十三、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卖方未能在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履行合同的;

(2)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标的物或标的物验收不合格的;

(3)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规定解除了本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方法另行采购,另行采购货物的规格型号可根据用户单位的时间需求与本合同标的相当或高于本合同标的,卖方应承担另行采购货物的价款超出本合同价款的那部分货款;因为解除合同而给卖方造成的损失,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违约赔偿:

1、除“不可抗力”外,标的物延期交货或标的物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不可抗力”仅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买方认可的事件;

2、卖方延期交货或标的物验收不合格的,每日按照延期交货或验收不合格合同货款的3‰交纳违约金,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

3、卖方违反第九条的规定,延期递交《**市政府采购验收报告》的,每延期一日,按照应付合同价款的3‰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4、卖方违反第十一条的规定,被用户单位有效投诉的,买方不返还卖方的履约保证金10000元;

5、卖方违反上述第十二条规定的,买方不返还卖方的履约保证金10000元,卖方在三年内不得参与**市政府采购活动;

6、买方根据上述第十三条规定解除本合同,买方不返还卖方的履约保证金10000元,卖方在三年内不得参与**市政府采购活动;

7、卖方提供的标的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买方不返还卖方的履约保证金10000元,卖方在三年内不得参与**市政府采购活动,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用户单位未经买方同意延期验收的,每延期一日按照延期验收标的合同价款的3‰向卖方支付赔偿金,因延期验收致使卖方遭受损失的,用户单位按照损失金额的100%赔偿卖方;

9、用户单位不验收或不在规定时间内验收的,卖方向买方提出付款申请后,买方直接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户单位自行承担;

10、买方延期付款的,每延期一日,按照应付合同价款的3‰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十五、争议解决:

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约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无争议的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十七、签约地点:

**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买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卖方:×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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