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赠与合同范文集锦(精选31篇)
赠与合同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户:账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甲乙双方就赠送(赠与的标的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赠与微机应有购买该微机的发票等)
二、赠与物的交付
(写明交付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交付,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三、乙方应在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它条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分证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赠与合同一旦公证过后非经法定事由不能随意撤销
数月前,市民张大爷在侄女张女士的.搀扶下来到了南京公证处,要办理房屋赠与公证,把自己名下的唯一住房,赠与自己的侄女张女士。今年60多的张大爷,为何把房子要留给侄女,不留给自己的孩子呢?
原来,张大爷早年丧偶,只育有一个独子。前些年大爷的独子因癌症不幸早逝,张大爷在悲痛之余,身体垮了,生活也没有了着落,后来因病生活不能自理。张女士是张大爷亲弟弟的女儿,两年前张大爷的弟弟去世了,张女士的家里就空出了一个房间。眼见张大爷无依无靠,张女士于心不忍,就将张大爷接到家里来一起生活。时间一晃就是两年,张女士一家对待张大爷一直都很好。感动之余,张大爷就想将自己唯一的一套房产赠与张女士。虽然张女士一直表示自己不是图张大爷的房子,但是拗不过张大爷最终还是来到了公证处。
公证员在办理公证之前仔细地向张大爷解释了赠与的含义,告诉张大爷一旦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赠与合同就不能随意撤销了,毕竟房产是大宗财产,希望张大爷能考虑清楚。张大爷听了之后也连连点头,表示房子现在就过户给张女士正是自己的心愿。见张大爷态度坚决,公证员最终还是为张大爷和张女士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并指导二人前往房产局办理了过户手续。但前些日子,张大爷气冲冲地独自来到公证处,找到公证员说张女士拿到房产以后就不怎么照顾自己了,要求撤销赠与并将房子过回自己名下。但此时房产都已经过户了,合同又是公证过的,没法撤销!公证员反复向张大爷解释说,房产过户以后产权就属于张女士了,张大爷对于这套房子已经没有处分的权利了,可是张大爷就是不听,并且情绪激动地大声嚷嚷起来。
无奈之下公证员联系了张女士。原来张女士数月前怀孕了,最近这段时间妊娠反应比较严重,自己照顾自己都不太容易,对于照顾张大爷只能马虎一些了。张大爷当初一时兴起非要将房产过户给张女士,现在名下没有了房子心里却很不踏实,加上张女士疏于照顾自己,竟开始怀疑张女士当初照顾自己是为了房子。张女士在电话中一再表示,虽然房产赠与已经不能撤销了,但是自己愿意再将房产赠与给张大爷,让张大爷放心。公证员将张女士的态度转达给了张大爷,张大爷顿时默然不语。半晌,张大爷告诉公证员,是自己没了房子以后疑神疑鬼的,忽视了侄女的身体情况。现在见到张女士确实是真心对自己好,张大爷不仅怒意全消,反倒觉得对不起张女士的一片真心。随后,张大爷在公证员的劝慰声中离开了公证处,放弃了索还房屋的要求。
公证员点评:赠与合同一旦公证过后,非经法定事由不能随意撤销,赠与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将标的赠与受赠方。所以财产赠与一定要谨慎。老人要解决用房屋换养老的难题,可以选择遗赠的形式。具体形式为老人立一份遗嘱并公证,保障老人的权益的前提下,房屋在老人去世后由指定继承人继承。如果之后老人对继承人行为不满意,可以撤销遗嘱,作为对继承人的约束。
什么样的赠与合同可以任意撤消
赠与合同可以随时撤销,但是如果存在一下情况,则不能撤销: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但是如果受赠人存在一下情况,也可以撤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法律义务的。
赠与人的撤销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与合同的终止事由有哪3种
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那么赠与合同作为一种诺成合同和单务合同,其终止的事由有哪几种呢?本文为您详细解答。
赠与合同的终止有以下几种事由: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
赠与合同中,赠与地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产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1、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这一期间同样也是除斥期间。
第三,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与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赠与方(下称甲方):
受让方(下称乙方):
甲、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宅基地赠与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
一、赠与宅基地基本情况
甲方将坐落于长顺县长寨镇长征大道头桥4号,面积为90.9平方米的宅基地(以下称“该宅基地”)赠与乙方,该宅基地地长17.82米,宽5.1米,使用证号为:长集用(20xx)第45号。
该宅基地四至情况为:东至集体道路,西至集体岩山,北至赠与方程秀英宅基地房屋墙壁,南至陈光玉家宅基地房屋墙壁,该宅基地上无任何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二、赠与情况
甲方将该宅基地全部所有权赠与给乙方。
乙方同意按照上述分配比例接受甲方赠与,并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三、甲、乙方应相互配合,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该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登记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其赠与给乙方的宅基地四至明确,界线清楚没有任何争议,不存在抵押,质押等限制使用权的情形,具有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宅基地。
五、签订本赠与协议后,该赠与行为是不可撤销的
六、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定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赠与方:年月日
受让方:年月日
附有停止条件之动产赠与合同 附有停止条件之动产赠与合同
赠与者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赠者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赠与事宜缔结契约:
第一条甲方于乙方完成第二条所列的条件时,赠与乙方_________制___________牌钢琴一台。
第二条本赠与契约生效的条件为乙方必须通过大学入学考试。
第三条乙方达成第二条的约定时,甲方应于一个月内购得________制_____________牌钢琴一台赠与乙方。
第四条甲方于乙方尚未达成第二条所列的条件前死亡时,本契约即告失效。
第五条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赠与人(甲方):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
受赠与(乙方):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有停止条件之动产赠与合同 附有停止条件之动产赠与合同
受赠人: 男 岁 住 (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赠与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位于 房屋赠与乙方,乙方自愿受赠。
二、赠与房屋的四至界邻为:
三、赠与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
四、乙方必须尽心尽力赡养甲方,为甲方养老送终。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不得随意撤销。
六、本合同签订的同时该房的所有权随即转移给乙方。
七、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赠与人:
受赠人:
房 屋 赠 与 合 同
赠与人:
受赠人:
赠与人与受赠人系母子关系。
一、赠与房屋基本情况
1997年赠与人自行出资在四队修建房屋一层为南北朝向,后于1999年在该房屋一层基础上增修第二层,2-2层建筑面积约为340平方米。20xx年其子在赠与人2-2屋房屋基础上筹款修建第四屋。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地理位置东临其子的三层自建房,西临其子三层自建房,北正对面为自建房。
二、赠与人赠与财产范围
赠与人自愿将上述私有房屋2-2层(面积340平方米)的产权房赠与受赠人,该受赠房屋不涉及第三层房屋(因第三层属于其子)的自建房。
三、赠与人与受赠人自愿签订本赠与合同。
四、赠与目的
赠与人因受赠人无力独自生活,由受赠人照顾,为受赠人今后更好的生活,更好的对赠与人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及共同生活,赠与人特将本房屋附义务条款赠与受赠人。
五、受赠人的权利
5.1.赠与人与受赠人对该房屋共同享有居住权、使用权;
5.2.受赠人对该房屋没有出让权、转卖权,该房屋永远不能作为受赠人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5.3.受赠人无须向赠与人交付任何关于该房屋的费用;
5.4.受赠人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赠与人的义务;
5.5.如赠与人逝世,该房屋可作为遗产由受赠人独自继承。
六、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十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八、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本赠与合同系双方自愿申请,为其进行见证,并系自愿签订。本合同一式六份,由赠与双方与见证人各执一份。本合同有任何涂抹均系无效。如有纠纷,双方可在签订合同管辖地起诉违约方。
赠与人(签字捺印):
受赠人(签字捺印):
见证人 (身份证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xx 年2月 日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_____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的#牌汽车一辆(车牌号:)无偿赠送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赠与。
第三条?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当日内将_____向乙方移交。自移交之日起由该车发生的相关一切责任,事故、赔款和交通罚款均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由于此_____为北京车牌乙方同意不过户并愿意承担自此之后关于此车的相关一切税费和法律责任。
甲方(赠与人):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________(赠与的标的物,如赠与微机一台,应写明“浪潮386型微机一台”,如其他物品,也应写明该赠与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赠与微机应有购买该微机的发票等)
二、赠与物的交割
(写明交割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交割,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三、乙方应在________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他条件)。
四、本合同自________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赠与合同一般性质
双方行为
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诺成行为
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但根据中国的司法实践,赠与合同必须交付赠与物后方能成立。仅有将要赠送某项财物的预约,不能认为赠与合同已成立。在交付赠与物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即为实践行为。
无偿行为
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地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
【摘要】赠与合同作为有名合同的一种,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合同法将其作为一章加以规定有其必要性。但是,由于成文法本身的局限性,使得法律的制定,或目概念不够明确,或因法条之间有矛盾或抵触之处,总须借助于法律解释,才能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因此,对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解释,以促进法律的妥当适用,应是不可回避的问题。作者在此就赠与合同的标的、任意撤销权以及捐赠等法律性质方面的问题进行论述,以期能对赠与合同在法律上的适用有所裨益。
【关键词】赠与合同;标的;任意撤销权;捐赠
一、赠与合同的标的`
《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由此可见,只要是赠与人以自己之财产而为赠与的,均无不可。而依我国许多学者的观点,赠与合同移转的是标的物之所有权因此,赠与的标的物可以是各种法律不禁止的实物、货币和有价证券。不以有价证券表示的权利不能成为赠与的标的物。作者认为前述观点有失偏狭。因为赠与之根本目的在于使受赠人无偿获得利益,因此,凡是能够在客观上给受赠人带来经济利益,而受赠人此种利益之取得与赠与人利益之所失又有对应关系,即只要能满足赠与法律关系要求且不属于法律禁止的财产,均可成为赠与合同之标的物。故除移转所有权的情形以外,“为他人设定某种物权,而不取对价,或无偿的免除责任”的,以及以知识产权、债权,甚至是将来可以取得的某种权利为无偿给予的,均可成立赠与。如担保人以其物为债务人利益设定担保而不要求债务人提供对价的情形,担保人之物在物理上虽未贬值,但担保人在出卖该物之时,由于其上存有担保物权,买受人在同等条件下可能会因此而不愿购买此物,或因此而要求担保人降低其物之价格以抵消其将来可能之不利益时,对担保人而言,因其物之价值评价降低或因此而无法售出其物的,亦为一种不利益。而债务人将因此担保之存在而获得贷款,或因此而可以被债权人同意延期清偿债务的,亦为一种利益之获得。此种利益之获得与担保人之不利益(包括其物不易售出或其物被拍卖偿债的风险),有对应的关系,因此这种无偿获得利益的行为也完全可以认为是一种赠与关系。再如,专利权人允许其他人在某一特定地域内可以无偿地利用其专利技术的,虽属对无形财产权而为之,并非转移某实物之所有权。然而其利益之授予关系也十分明显,应为赠与无疑。由此可见,赠与合同之标的物非必限于前述学者所称之实物、货币、有价证券这一范围,而且称赠与乃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说法也不甚恰当。因为毕竟不能说无偿设定担保物权之赠与移转的是担保物权的所有权。在仅赠与专利之使用权的场合也同样如此。
实际上,传统的仅以有形物之所有权为赠与合同标的看法,在现代社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需要了。因为,现代社会中财产的范围日益广泛,已远远突破传统的以有形物为财产对象的范围,而且对物的评价也已经由重视物之所有转向重视物之利用。前者如知识产权、企业的商誉权甚至于网络、通信频率的利用也被作为现代社会的重要财产等;后者则突出表现为担保制度的发达,如浮动担保、财团抵押、最高额抵押,以及将抵押权证券化从而使其能广泛流通的抵押证券制度的发达等。因此,对财产范围的理解要适应这一趋势。
二、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
(一)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性质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无须具备法定情形,可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制度。作者认为,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与合同一般撤销权有很多不同,从根本上讲,它相当于合同的任意解除权,原因如下。第一,从适用范围看,任意撤销制度中的对象为一般性赠与合同,其为诺成合同,承诺生效则合同成立生效,而合同的解除正是适用于确定生效的合同,并非像撤销那样欠缺生效要件。第二,从发生的原因看,任意撤销权是据赠与人自己的意思,而非像合同的撤销那样是依据法律的明文规定,因而它是一种对合同的任意解除权。第三,从程序上看,任意撤销权是权利人自己行使,不需经仲裁程序或法院的诉讼程序,只有在争议时才提请仲裁或诉讼,不像行使撤销权那样一定要经过诉讼或仲裁程序,这一点也正好体现了解除权的特征。因此,将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定性为一种合同的任意解除权更接近于它的本质。
(二)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限制。CoM
因任意撤销权从根本上说就是一种合同的任意解除权,全依权利人之意思表示,如无限制,则赠与合同缺乏应有的约束力,故各国民法均为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设定一定的限制。
首先是在主体方面的限制。据《合同法》规定,任意撤销权的主体仅限于赠与人,而不包括受赠人。《日本民法典》规定与我国这一规定有所不同。《日本民法典》第550条规定:“不依书面所进行的赠与,各当事人可以撤销。但已履行的部分不在此限。”可见,《日本民法典》对赠与合同的主体未作限制。所以,有学者认为,法律应当平等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受赠人在接受赠与财产之前,完全有权拒绝赠与,因此,应从立法上赋予受赠人任意撤销权。若起初受赠人承诺接受赠与,而后来由于各种原因而又不接受赠与财产,则赠与合同是否可以被撤销或解除呢?据平等原则,在受赠人未接受赠与财产之前,受赠人应当与赠与人具有平等的撤销权。作者并不赞同此观点。事实上,平等也是相对的,平等原则不能滥用,从根本上说,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设置的目的是为保护赠与人的利益来实现当事人的利益的平衡,若再赋予受赠人以任意撤销权,则有悖于该制度设置的初衷。因此,作者认为,任意撤销权的主体只限于受赠人。
其次是在行使条件上的限制。行使对象仅限于一般赠与合同,不属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书面的赠与合同所谓道德义务是指依一般社会观念,符合社会伦理道德准则而承担的义务。有时,为协调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微妙关系,使法律之规定能够符合一般社会伦理道德准则,法律将某些道德上的义务视为法律义务,即道德义务法律化。就该种赠与而言,赠与人在为给付前已收到了“道德上”的对待给付,故不得任意撤销。此为各国民事法律的共同准则。如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社会公益赠与,则不利于倡导扶贫济困的社会道德风尚,甚至方便了欺世盗名,而与赠与本身的价值和社会目的相悖。我国法律将道德义务延伸到社会公益性的赠与合同中,体现了对赠与的道德风尚的肯定与倡导,作者认为符合我国传统与的国情。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和书面赠与合同也不得任意撤销,主要考虑到赠与人若采取此两种方式与受赠人订立赠与合同,则应当已经考虑周详,若再授予赠与人以任意撤销权,既有失合同的严肃性,也使受赠人处于明显不利地位。我国合同法中未规定书面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此为立法的不足。
三、捐赠的相关法律问题
《合同法》第188条规定:“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
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且依186条第2款此类赠与为不可任意撤销合同。实际上这些规定在学者建议稿中本来也有,但在1998年9月公布的向全民征求意见稿中被删除,也许是考虑到当年一些赈灾募捐中有认捐人事后拒不交付的问题的发生,在最终通过的《合同法》中又加入了这些内容。从这一点上推测,该条的目的也许在于应对前述认捐人拒不交付的问题。因此也有学者认为,如1998年夏天我国南方诸省遭受洪灾,中央电视台和民政部等举办了赈灾捐赠活动,一些单位当场认捐钱物,但事后拒不交付,对这类情况受赠人可以请求赠与人交付赠与物。与此同时,我们应该看到,经过十来年的司法实践,使得近几年来在汶川地震、玉树地震以及舟曲特大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出现后的赈灾捐赠活动中已很少看到单位或个人在当场认捐钱物,但事后拒不交付的现象了,这不得不归功于合同法颁布十几年的所取得的成果和作用。
实际上关于无偿给与的情形,除赠与合同以外,尚有其他情形被总称为“捐赠”或“捐助”的。所谓捐赠,是指赠与人为了特定公益事业、公共目的或其他特定目的,将其财产无偿给与他人的行为。不过,“捐助之内容颇为复杂多歧,捐助不过为一总括名词而已,如涉及法律问题时,自应究明其实际情形,而决定其性质,俾适用有关之法规。”但总的说来,可以将捐赠分为可直接适用赠与合同规定的捐赠与不能直接适用赠与合同规定的捐赠两类。
第一类:可以直接适用赠与合同规定捐赠。这类捐赠既有明确的赠与人,也有明确的受赠人,故就其实质而言,与普通之赠与在法律关系上并无不同,可以直接适用赠与合同的有关规定。此类捐赠如为某校捐赠50万由其自由支配,或向某已成立的基金会(财团法人)捐款若干等。当然此类捐赠也可以附加一定的条件,如限制捐赠款项目的用途等即为此类。
第二类:无法直接适用赠与合同规定的捐赠。这种捐赠或者由于捐赠时受赠人并不明确,因此无法成立赠与之合意,故而无法形成赠与合同;或者由于捐赠人虽有使受赠人受益之目的,受赠人也明确,但赠与之财产并非直接交给受赠人的,也不同于一般的赠与关系。故就此仍需区分两种情况:(1)在捐赠人承诺捐赠之时,受赠人为谁尚不明确的,由于此时缺少合同的相对方,故而双方之间不能就赠与达成合意。如前述提及1998年夏我国很多地方水灾,中央电视台与民政部的举办的赈灾晚会中,有些单位当场认捐,但事后并不交付的,由于捐款人当时并不是捐给中央电视台和民政部的,他们不是受赠人。故而此时作为赈灾活动发起人的民政部及中央电视台此时不可能依赠与合同请求对方交付。有学者认为,此时发起人并不因此而受利益,不应认为受赠人,应认为有为募集目的使用之义务之信托的让与。依日本大正十二年五月十八日刑事判例,某镇为收买道路基地捐助于市,以促进道路修建之目的,募集捐款,而从事募集之道路委员三人,擅支用其保管之金钱,日本大审院以其募集金钱信托的归属于发起人团体,认为构成侵占罪。从而,依此种信托让与的规定,发起人负有依约向受赠人交付财产之义务。但是,我国《合同法》并未承认信托为一种有名合同,因此无法适用这种“信托让与”的规定。但我国法律上有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因此可认为构成“委托赠与”关系,依委托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2)对于由非受赠人募集,但受赠人明确的捐赠,如为某因贫困无钱交学费的学生募集学费的,此时当事人关系构成第三人利益合同,因此可依赠与及《合同法》第64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共同规范之,使受赠人可直接向其请求履行,当然此时受赠人请求履行也须依诚实信用原则为之。
此外,还有所谓义演、义卖的问题。在此关系中,对于义演人、义卖人取得之收入,购买人及买票参观者均得请求其向受赠人履行交付义务。也有学者认为,应依购买人与义卖人何人将收益交付给对方二种情形来确定谁为捐助人,从而确定是在购买人与对方还是义卖人与对方之间成立捐赠关系。我们认为这只是对这种情况的事后陈述,即只有在收益交付之后才能作出判断,因此,这种区分并无多大实际作用。作者认为在义演、义卖之时,如购买人直接将钱款等交付给受赠人的,则直接在购买人与受赠人之间成立赠与合同。如由义演人、义卖人将其义演、义卖收入归为自己以后再交给受赠人的,如其在义演、义卖前未声明其表演或拍卖等有捐赠目的的,则应认义卖人、义演人为赠与人;如在此之前已声明有为捐赠之目的的,则与前述之第三人利益合同作相同处理更为合适。
[1]杨仁寿:《法学方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96—97页
[2]郑立、王作堂:《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328页
[3]王利明:《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293页
[4]梅仲协:《民法要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362页
[5]粱慧星:《民法解释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251页
[6]卢平平:《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制度的分析与完善》,《法制与社会》,20xx年第2期
一 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与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也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 无偿性。
2 单务性。
3 转移赠与财产的所有权。
4 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
5 赠与为诺成合同。
二 赠与合同撤销的分类
根据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有无法定事由,可以分为有因撤销和无因撤销。
1 无因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交付赠与标的物之前,无需任何理由而撤销赠与。但是,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者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无因撤销。
2 有因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事由时,使赠与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归于消灭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有因撤销权:第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第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第三,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三 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
1 撤销权行使的主体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只能由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行使。赠与人当然享有独立的撤销权,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只有在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而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才可以行使撤销权。
2 撤销权行使的条件
(1)无因撤销的行使条件
第一,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第二,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第三,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第四,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
(2)有因撤销的行使条件
第一,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第二,应当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第三,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3)继承人或监护人撤销赠与的条件
第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3 撤销权行使的法律效果
撤销权一经行使即发生效力。因撤销权为形成权,其行使的效果是使赠与合同关系归于消灭。所以,当赠与人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的,赠与人自可以拒绝履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当赠与物已交付受赠人后行使撤销权的,受赠人因失去取得赠与物的合法根据而应当返还受赠与的财产。受赠人拒绝返还的,赠与人有权请求其返还。
赠与人:_________(简称甲方)
受赠人:_________(简称乙方)
双方就赠与图书事宜签订本合同,其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以下图书赠与乙方:
1。_________全套_________卷_________册,_________出版社出版 。
2。_________全套_________卷_________册, _________书店出版 。
第二条 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上述图书交付予乙方。
第三条 乙方将受赠的图书陈设于乙方协会的阅览室,并委任管理员,提供会员阅览,保管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乙方若未能履约、或善尽保管的义务时,甲方可撤销合同。
第五条 乙方如欲解散协会,则对所受赠图书的处理须遵照甲方的指示。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义,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赠与人(甲方):____________
受赠人(乙方):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双方就赠与事宜缔结契约:
第一条 甲方于乙方完成第二条所列的条件时,赠与乙方_____________牌钢琴一台。
第二条 本赠与契约生效的条件为乙方必须通过大学入学考试。
第三条 乙方达成第二条的约定时,甲方应于一个月内购得___________牌钢琴一台赠与乙方。
第四条 甲方于乙方尚未达成第二条所列的条件前死亡时,本契约即告失效。
第五条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甲乙双方就赠送笔记本电脑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赠送给乙方壹台全新笔记本电脑(价值人民币五千元)
二、赠与物的交割 甲方必须在20xx年12月31日前将壹台价值人民币五千元的全新笔记本电脑赠送给乙方,在甲方赠与乙方笔记本电脑同时,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三、违约责任
1、如甲方并未在20xx年12月31日前将全新笔记本电脑赠送给乙方,甲方将向乙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四千元。
2、如甲方赠送给乙方全新笔记本电脑当天之内,乙方并未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一千五百元,甲方将有权收回此全新笔记本电脑。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__年__月__日
乙方:
__年__月__日
赠与人: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
赠与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在没有任何外界干扰的情况下,决定将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赠与人下列人员:
(受赠人姓名):赠与其坐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大街_________号平房五间,房产权证号为:no:_________。
(受赠人姓名):赠与其坐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弄_________号_________楼公寓房一套。房产权证号:_________。
(受赠人姓名):赠与其赠与人珍藏的图书、字画、古董共_________册(幅、件)。清单附后。
(受赠人姓名):赠与其赠与人所创办的_________企业股份。赠与人拥有该企业的股份共_________股,占该企业全部股份的_________%。这些股份全部归其所得。赠与人所担任的董事长一职,由其担任至届满。届满之后是否继续担任,由董事会决定。
以上条款,在赠与人正式签字并公证之后生效。在本合同生效之后,由受赠人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赠与人给予应有的协助。登记费用由受赠人自负。
赠与人(签字):_________
受赠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赠与人):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
传真: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历史博物馆
身份证号: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
职务: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
传真: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
第一条赠与人自愿将多年来珍藏的_________、_________无偿赠与受赠人_________历史博物馆。
第二条赠与的_________和_________,于赠与合同正式生效时一次性交付。由_________历史博物馆派专人负责清点接收。
第三条为保证_________和_________得到妥善保存和利用,_________历史博物馆应当建立专门的藏室和展室,并建立严密的保安措施。保管所需费用,由_________历史博物馆自行解决。
第四条_________历史博物馆应当每年安排一次公开展出,向社会公众展览赠与标的物。内部展览应当根据有关研究单位和学者的请求,不定期举行。展览所得收益用于赠与标的物的保管。
第五条该批赠与的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历史博物馆不得变卖、转让、捐赠,但可以小批量复制,且复制品可以出售。出售所得,应当馆藏服务。复制品应精工细做,不得粗制滥造。不得以高额赢利为目的,大批量复制。
第六条赠与物品交付地点为: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并经公证处公证之后正式生效。
第八条在赠与人逝世后,由赠与人的法定继承人负责本合同的履行。有关赠与标的物的事宜,可以由赠与人的法定继承人与_________历史博物馆协商。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公证处办理公证留存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证意见:________
公证机关(章):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
公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赠送乙方别克商务轿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___轿车壹辆赠送给乙方;车辆的车牌号为____________,车辆颜色为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
二、自甲乙双方签字时起进行车辆交割手续,合同生效以前车辆的债权债务及违法行为由甲方承担,合同生效以后车辆的债权债务及违法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配合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中赠予的____________轿车自双方签字时在____区交割,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办理完过户手续。
三、合同生效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时起生效。
甲方(签章): 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双方就房屋所有权赠与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状况:该赠与房屋位于市 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杭房权证下字第号。
二、房屋性质系回迁房。
三、甲方确保对该处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
四、甲方将该处房屋所有权赠与给乙方,并明确本协议生效后,该处房屋所有权归乙方个人所有。
五、本协议生效后,房屋所有权证换证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本协议经签字并公证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一份公证处留底,一份交房管局_备案。
甲方:乙方:
年月 日
合同编号:
赠与人:
受赠人:
第一条?赠与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和价值
1.名称:
2.数量:
3.质量:
4.价值:?赠与的财产属不动产的,该不动产所处的详细位置及状况:
第二条?本赠与(是/否)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具体的?赠与目的是:?。如果本赠与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则:赠与合同1.?赠与人不享有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规定的权利;
2.?赠与财产未给付之前,因赠与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赠与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对受赠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受赠人可以在本合同生效后请求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
第三条?本赠与合同(是/否)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所附义务是:?。赠与人应当在该所附义务的范围内,对受赠人承担赠与财产的质量上的和权利上的瑕疵担保责任。
第四条?赠与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指赠与物的?。?赠与人应当在受赠人签字盖章之前明确将该瑕疵告知受赠人,故意不告知受赠人的,或者赠与人向受赠人保证赠与的财产没有瑕疵的,因赠与财产的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赠与人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无需对赠与财产本身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五条?赠与财产的`交付
1.?时间:
2.?地点:
3.?方式:
第六条?赠与人的权利
4.?赠与人在给付赠与财产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按照本合同第八条规定需要办理特定手续合同才生效的,赠与人拒绝办理该手续的行为视为撤销赠与。
5.?赠与人在给付赠与财产之前,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自己的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拒绝履行本赠与义务。
6.?在赠与财产给付之后,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仍可以依法撤销赠与:(a)受赠人不履行本赠与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义务的;(b)其它符合《_____》第192条、第193条规定的情形的。
第七条?赠与人的义务和责任
1.?赠与人应当依照本合同第一条和第五条的规定,给付赠与财产。
2.?按照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受赠人的权利
1.?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请求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的权利。
2.?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请求赠与人承担损害赔偿义务的权利。
第九条?受赠人的义务为履行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此项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其已受领的赠与财产不受影响。
第十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_____委员会_____。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_____》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成立,自?生效。办理前述手续的费用由(受赠人/?赠与人)承担。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赠与人、受赠人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执一份。
赠与人(章):?受赠人(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编码:?编码:?公证机关:?(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扶养赠与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赠与标的物:甲方将自己拥有的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________号,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房屋自愿赠与给乙方。
第二条乙方应按约定履行扶养甲方的义务,否则不动产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第三条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则甲方可以撤销赠与。不动产附负担赠与合同
第四条甲方对不动产负瑕疵担保责任,若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应将赠与的不动产所有权移转登记与乙方。
第六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负担与不动产标的有关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本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赠与图书事宜订本合同,其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以下图书赠与乙方:
1全套卷册出版社发行
2全套卷册书店发行
第二条甲方于-年-月-日前将上述图书交付予乙方。
第三条乙方将受赠的图书陈设于乙方协会的阅览室,并委托管理员,提供会员阅览,保管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乙方若未能履约、或善尽保管的义务时,甲方可撤销合同。
第五条乙方如欲解散协会,则对所受赠图书的处理须遵照甲方的指示。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赠与人(甲方):
受赠人(乙方):
年月日
甲方(赠与人) :
有效证件号码:
乙方(受赠人) :
有效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自 __ 年 6 月份同居,并且乙方一直照料甲方的日 常生活起居,为甲方料理家务,乙方为此无法正常工作,作为报酬和补偿,甲方愿将甲方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该房屋产权为:因乙方具 备经济适用房购买的主体资格,因此该房用乙方的名义购买)赠与乙 方。
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产坐落于 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若该房屋有土地使用权则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 一并赠与。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甲方购买此房产所有费用由甲方单独承担,现经协商一 1 市 ,建筑面积 ; 致甲方愿将其拥有的该房屋所有产权赠与乙方。
第三条:甲方赠与乙方房屋产权,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该赠与 行为不可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 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甲方(赠与人) :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乙方(受赠人) :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签订地点:
甲方(赠与方):_________(姓名)
乙方(受赠方):_________(姓名)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物的状况:_________ 。(包括赠与物的名称、质量、数量、所在地等)
2.甲方对赠与物应承担如下责任、义务:_________。(明确甲方的权利担保,瑕疵担保义务及相关的责任)
3.甲方享有_________的权利。(明确甲方的撤销权及其他权利)
4.乙方为接受赠与应履行下述义务:_________。(甲、乙双方应对所附义务有明确约定,乙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5.其它: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赠与方):____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标的的状况:_________。(包括赠与标的的名称、数量、质量、所在地等)
2.赠与方的权利:_________。
3.赠与方的责任义务:_________。
4.赠与物交付的时间、地点:_________。
5.乙方应于_________之间做出是否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否则,赠与不发生效力。
6.其它: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概念
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合同的标的通常情况下都是有形财产的所有权,但其实抵押权、地役权等无形财产也可作为赠与合同的标的。
赠与合同通常有三个特点:首先,其作为合同需齐备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虽说是赠与,但受赠人也须有受赠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其次,赠与合同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无需标的转移作为成立要件,即其为诺成行为。最后,赠与合同通常情况下为无偿合同,受赠人不因合同而承担义务。
效力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可见,基于赠与合同主要是无偿合同,法律允许赠与人一定程度上的反悔,准许其有条件的撤销。赠与合同的撤销分为赠与的任意撤销与法定撤销。
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其受以下条件限制:
为维护赠与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稳定,赠与标的如部分或者全部已转移,任意撤销赠与的效力只及于剩余部分。
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论当事人以何种形式定力,不论是否经过公证,不论标的是否已经转移,赠与人均不得任意撤销。此限制条件主要基于这类赠与有着道义因素,赠与人履行的是道德义务的赠与。
赠与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情形,均为受赠人的违法行为或者违反赠与合同约定的行为。
赠与的法定撤销情形为如下三项:
1.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其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兄弟姐妹。
2.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此中受赠人须是对赠与人有抚养能力,而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抚养义务。受赠人没有抚养能力或者丧失了抚养能力的不在此列。
3.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此条限于附义务的赠与。如若赠与人向受赠人交付了赠与的财产后,受赠人不依约履行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行驶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一年;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形式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六个月,均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计算,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延长。
赠与的法定撤销权,一经撤销权人行使即发生效力,使赠与关系解除。在赠与财产未交付时,赠与人可以拒绝赠与;在赠与的财产交付后撤销赠与的,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甲方(赠与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送达地址: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送达地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_________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拥有所有权的_________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_________
二、赠与财产的状况:
1、名称: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质量:_________
4、价值:_________
三、赠与目的:_________
四、合同生效的条件:_________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约定事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乙双方就赠送_________(写明赠与标的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赠与财产
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写明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_________(写明证明甲方所有权的证据名称)
第二条赠与财产的状况
1、名称: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质量:_________
4、价值:_________
5、(是/否)有瑕疵:_________
第三条赠与目的:
第四条赠与物的交付
1、交付时间:_________
2、交付地点:_________
3、交付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手续办理
乙方应在_________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
第六条赠与的撤销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甲方或者甲方的近亲属;
(2)对甲方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甲方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3、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
第七条交付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甲方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乙方可以要求交付。
第八条赠与物的损毁
因甲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甲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九条赠与物的瑕疵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甲方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甲方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责任。甲方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自_________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赠与方):_________乙方(受赠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物的状况: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对赠与物应承担如下责任、义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明确甲方的权利担保,瑕疵担保义务及相关的责任)
3.甲方享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权利。(明确甲方的撤销权及其他权利)
4.乙方为接受赠与应履行下述义务: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应对所附义务有明确约定,乙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赠与人: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
为鼓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成为优秀人才,经赠与人与受赠人友好协商,由赠与人在受赠人处设立_________奖学金,双方当事人为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捐赠目的
赠与人在受赠人处设立_________奖学金,目的在于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成为国家栋梁之材,造福于人民。
第二条捐赠金额
赠与人设立_________奖学金的基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三条捐赠金额的交付
赠与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通过银行汇款至受赠人人民银行账户。受赠人应当及时进行查验。
第四条奖学金管理与发放
(1)在_________奖学金设立的同时,由赠与人与受赠人共同组成_________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对该基金进行管理和发放。
(2)__________奖学金的基金由受赠人负责在_________银行开设专门账户。每次定期储蓄一年,利息用于发放奖学金。发放后剩余的利息仍存人奖学金专门账户,基金总额达到设立时的200%,可以将发放奖学金数额提高一倍。发放后剩余的利息亦再存入该奖学金专门账户,基金总额达到设立时的_________%后,全部利息均用于发放奖学金,奖学金数额相应提高。
(3)_________奖学金每年发放一次,时间为每年_________月份;每次奖励_________名优秀学生,每人奖学金为_________元。
(4)_________奖学金发放标准——凡获得_________奖学金者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1._________大学在校的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2.学习成绩优秀,其中专科生与本科生学习成绩须列全院(系)前五名,研究生须有质量较高的论文发表;
3.品质良好,本学年内未受到任何校纪处分。
(5)_________奖学金评定办法
凡符合第
(4)款所列标准者即有获奖资格。人围后,由_________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根据人围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评议,然后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获奖者,当场揭晓,并张榜公布。
第五条奖学金存续时间
_________奖学金为永久性奖学金,受赠人不得擅自挪用。
第六条捐赠的撤销
(1)受赠人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使不应获奖者获奖,与设立目的不符的;
(2)受赠人擅自将_________奖学金挪作他用的。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本合同在自受赠人表示接受本赠与时起成立并生效。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签订之后须经公证签订之后,始得成立与生效。
(3)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4)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赠与人(盖章):_________受赠人(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账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赠与人:__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历史博物馆
一、赠与人______自愿将多年来珍藏的历代名画、古玩无偿赠与受赠人_______历史博物馆。
二、赠与的名画和古玩,于赠于合同正式生效时一次_____付。由______历史博物馆派专人负责清点接收。
三、为保证该批名画和古玩得到妥善保存和利用,___________历史博物馆应当建立专门的藏室和展室;并建立严密的保安措施。保管所需费用,由_________历史博物馆自行解决。
四、__________历史博物馆决定每年安排一次公开展出,向社会公众展览。内部展览根据有关研究单位和学者的请求,不定期举行。展览所得收益用于赠与物品的保管。
五、该批赠与的名画和古玩,___________历史博物馆不得变卖、转让、捐赠,但可以小批量的复制,复制品可以出售,出售所得,可用于馆藏服务。复制品应精工细做,不得粗制滥造。不得以高额赢利为目的,大批量复制。
六、赠与物品交接地点为:_________市________街________号。
七、本合同经过公证之后正式生效。
八、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在赠与人逝世后,由赠与人的法定继承人负责本合同的履行。
在合同期满之后,可以由赠与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与________历史博物馆协商,确定有关事宜。
赠与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赠与人亲属:_____________(签章)
受赠人:_____________历史博物馆(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
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1、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座落于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2)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
(3)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2、因甲方______,此房产所购的所有房款和税费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购该房产并取得该房产房产所有权证。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3、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4、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
5、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6、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7、甲、乙双方定于______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_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9、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10、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1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1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_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_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族,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族,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X:__________________ ,____族,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20__年10月6日四方签字订立房屋所有权归属"合同"一份,现原合同相关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如下,以昭信守。
一、 房屋情况
前项"合同"所称房屋具体信息:__________房屋地址为 ,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 ,产权面积 _____平米,现登记在 名下。
二、 权利义务
1、 甲方自愿将该房屋不可撤销的赠与乙方。(该房屋实际出资状况为乙方出资一半,甲方单位出资补贴一半)
2、 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该项赠与。
3、 甲方承诺在可以办理该房屋不动产权变更登记之日起 _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变更登记。
4、 丙、丁X对以上安排表示同意,无不同意见。
5、 达成本协议安排是因为该房改房需个人出资,其他兄弟姐妹(丙、丁X)无力出资购买,同时出于兄弟姐妹间的互谅互让美德,同意由乙方单独出资购买和接受母亲(甲方)的赠与。
三、 其它
1、 各方认可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未办理公证或所有权变更登记均不影响本协议的生效。
2、 各方认可,签订本协议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已向律师咨询了解过中国法律有关规定,亦明确签订本协议的法律后果;各方也认可,在签订本协议时身体健康,神智清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一致确认上述约定是自愿、公平、有效的。
3、 本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丁X(签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赠与合同(企业类附义务)
甲方(赠与方):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
乙方(受赠方):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
双方根据《民法典》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标的的状况_____
2.赠与方的权利义务_____
3.受赠方的权利义务_____
4.赠与标的的交付_____(包括时间、地点、相关手续的办理等)
5.其它
甲方:_____名称:_____住址:_____电话: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盖章:_____
乙方:_____名称:_____住址:_____电话: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盖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