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道路运输承包合同3篇

简单道路运输承包合同(通用3篇)

简单道路运输承包合同 篇1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及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的事宜,依法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

1.1 货物的起运地点: 北京 ,承运线路: 云南香格里拉,具体范围见附件一,到达地点以甲方提供的送货单据上所指定地点为准(甲方另行通知除外)。

1.2 乙方提供的运输方式:___陆运 __,运输工具:__汽车___。

1.3托运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及服务要求等内容以甲方提供的“送货单据”为准,送货单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送货单据的格式、内容以甲方提供的为准。

第二条:甲方责任及义务

2.1 甲方承诺保证所托运货物是属于国家许可运输的货物。

2.2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准确的货物品类、数量、体积、重量以及送货地点、电话、联系人等资料。

2.3 甲方承诺货物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的包装标准的应遵循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

2.4 甲方承诺在服务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

2.5 甲方承诺免费对乙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指导和培训。

第三条:乙方责任及义务

3.1 乙方承诺在服务过程中其及其承运车辆、驾驶员向甲方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并办理承运车辆及货物的保险。

3.2乙方承诺在提货时向甲方提供其委派人的授权委托书,服务过程中仔细检查和清点所承运货物的数量、型号是否与送货单据相符,并与甲方进行确认和交接。

3.3 乙方承诺将承运的货物准时、准确、安全、完整地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在约定时间(见附件一)内将货物的签收回单返还给甲方。

3.4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每日将货物的在途信息报给甲方,并随时接受甲方的问询,发生异常情况必须在一小时内报告甲方,并按照甲方人员的要求进行处理。

3.5 乙方承诺其及其承运司机不以任何理由留置甲方所委托承运的货物。

3.6 乙方承诺不向甲方员工赠送财物,不向甲方的客户收取费用。

3.7 乙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直接与甲方的客户进行业务合作。

第四条:运输工具及装载

4.1 乙方所安排的承运车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4.2 乙方所安排的承运车辆必须证件齐全、车况良好、车厢清洁、配有防火、防雨、防盗等安全设施。

第五条:价格及结算方式

5.1 费用的结算价格为:附件一

5.2 结算方法为:预付50%的运费,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卸车前结清剩余50%的运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甲方违反2.1和2.4条款或乙方违反3.1条款,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相关损失。

6.2 乙方违反5.2条款,违约方从逾期之日起对于未按时支付的款项将支付给守约方每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七条:货物所有权及运输风险

7.1 在服务过程中货物的所有权归甲方及甲方的客户所拥有,乙方不具有货物的所有权。

7.2 乙方自与甲方交接货物起,至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止,由乙方承担货物的风险。

第八条:不可抗力事件

8.1 不可抗力事件为:地震、台风、山洪暴发、战争。

8.2因不可抗力影响履行合同时,一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和有效证明文件与对方协商处理。并积极采取措施减免对方的损失。如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不积极采取措施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乙方承担。

第九条:保密性

9.1 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属商业机密,双方予以保密。

9.2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漏合同内容,如发生泄密事件,保密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泄密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文本及时效

10.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变更与终止

11.1 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 合同有效期内,非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约定解约事件或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不得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纠纷及其诉讼

12.1 如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应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它

附件一:运输结算价格表

甲方: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简单道路运输承包合同 篇2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路基长_公里,路面宽_米,总计整修面积__平方米,中标价_万元。

2、路面长_公里,路面沙化宽_米,厚_厘米,总计沙化面积__平方米,中标价_万元。

3、铺设涵洞_道,涵洞深_米,中标价_万元。

工程内容:路基处理、沙面层、小桥涵、路肩培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全部内容。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价款金额合计(大写):壹拾陆万元 (人民币)¥:16万元。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决算。甲方扣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无质量缺陷后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公路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

2、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开工。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

8、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年_月_日

竣工日期:__年_月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天。

七、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年_月_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简单道路运输承包合同 篇3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及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的事宜,依法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

1.1 货物的起运地点: 北京 ,承运线路: 云南香格里拉,具体范围见附件一,到达地点以甲方提供的送货单据上所指定地点为准(甲方另行通知除外)。

1.2 乙方提供的运输方式:___陆运 __,运输工具:__汽车___。

1.3托运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及服务要求等内容以甲方提供的“送货单据”为准,送货单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送货单据的格式、内容以甲方提供的为准。

第二条:甲方责任及义务

2.1 甲方承诺保证所托运货物是属于国家许可运输的货物。

2.2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准确的货物品类、数量、体积、重量以及送货地点、电话、联系人等资料。

2.3 甲方承诺货物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的包装标准的应遵循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

2.4 甲方承诺在服务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

2.5 甲方承诺免费对乙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指导和培训。

第三条:乙方责任及义务

3.1 乙方承诺在服务过程中其及其承运车辆、驾驶员向甲方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并办理承运车辆及货物的保险。

3.2乙方承诺在提货时向甲方提供其委派人的授权委托书,服务过程中仔细检查和清点所承运货物的数量、型号是否与送货单据相符,并与甲方进行确认和交接。

3.3 乙方承诺将承运的货物准时、准确、安全、完整地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在约定时间(见附件一)内将货物的签收回单返还给甲方。

3.4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每日将货物的在途信息报给甲方,并随时接受甲方的问询,发生异常情况必须在一小时内报告甲方,并按照甲方人员的要求进行处理。

3.5 乙方承诺其及其承运司机不以任何理由留置甲方所委托承运的货物。

3.6 乙方承诺不向甲方员工赠送财物,不向甲方的客户收取费用。

3.7 乙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直接与甲方的客户进行业务合作。

第四条:运输工具及装载

4.1 乙方所安排的承运车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4.2 乙方所安排的承运车辆必须证件齐全、车况良好、车厢清洁、配有防火、防雨、防盗等安全设施。

第五条:价格及结算方式

5.1 费用的结算价格为:附件一

5.2 结算方法为:预付50%的运费,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卸车前结清剩余50%的运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甲方违反2.1和2.4条款或乙方违反3.1条款,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相关损失。

6.2 乙方违反5.2条款,违约方从逾期之日起对于未按时支付的款项将支付给守约方每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七条:货物所有权及运输风险

7.1 在服务过程中货物的所有权归甲方及甲方的客户所拥有,乙方不具有货物的所有权。

7.2 乙方自与甲方交接货物起,至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止,由乙方承担货物的风险。

第八条:不可抗力事件

8.1 不可抗力事件为:地震、台风、山洪暴发、战争。

8.2因不可抗力影响履行合同时,一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和有效证明文件与对方协商处理。并积极采取措施减免对方的损失。如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不积极采取措施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乙方承担。

第九条:保密性

9.1 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属商业机密,双方予以保密。

9.2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漏合同内容,如发生泄密事件,保密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泄密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文本及时效

10.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变更与终止

11.1 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 合同有效期内,非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约定解约事件或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不得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纠纷及其诉讼

12.1 如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应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它

附件一:运输结算价格表

甲方: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联系人: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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