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
甲方租用乙方普通桑塔纳轿车一辆,载人数为4人(不含司机),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
二、出车时间及费用
每周一三五为规定出车时间;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出车期间,每天租金为100元,以实际出车天数计算,每月结算一次。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出车事宜,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机疲劳驾驶。
2、乙方须遵守出车时间,按法定上下班时间准时到办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
3、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用车管理制度,服从文秘室安排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乙方的车辆维修费、燃料费等一切费用自负;单程超过100公里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5、发生,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6、甲方应按月结算租金并足额兑现。
7、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20xx年9月1日起生效,至20xx年9月1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六、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方将挂 靠于出租有限公司的现代出租车交于乙方使用。
1、甲方提供手续齐全,性能合格的出租车交于乙方使用,租金为元。
2、乙方签订使用。时间为年月日到年月日。
3、乙方在使用车辆前应一次性向甲方交纳风险保金元,取得车辆使用后应在每月(每天)号前向甲方交纳当月(当天)车辆使用费元。
4、乙方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坏修理,证件丢失补办等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所有经济损失有乙方承担。
5、在承包期间,若乙方不再承租甲方车辆,乙方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且等待甲方查明乙方无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后退还风险保证金。
6、在承包期间内驾驶违规由乙方负责。乙方中途不得将车辆转包其他人。
7、乙方无条件履行以上协议,如违约将扣留风险金80%,并承担国家法律法规。
8、在承包期间内公司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租金为180元/天)。每月16号交付租金。
9、公司油补归乙方所有。
10、本协议自签字之时起生效。
11、本协一式三份,公司、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年月日
出租方:货车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____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____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货车承租人须知》、《货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出租方:
承租方:盖章:
盖章:代表:
代表:____日期:____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