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接送安全协议书(推荐六篇)

校车接送安全协议书(通用6篇)

校车接送安全协议书 篇1

为让孩子能安全顺利地上幼儿园,方便家长,我园设立了幼儿接送校车服务。为确保幼儿乘车每个环节的安全,需要幼儿园和家长密切配合,明确双方职责,特拟定校车安全协议书,具体事项如下:

1、为了确保孩子们的安全,除学校长期坚持安全教育外,同时希望各位家长与学校紧密配合,在家经常教育和提醒孩子;三无车辆不能乘;上下车时不拥挤;车未停稳不下车;安全第一要牢记。

2、幼儿园为离园较远、不方便入园的幼儿提供校车接送服务,并承担行车间幼儿的安全责任。需乘坐校车的幼儿,应由家长提出申请,经幼儿园同意,方能乘坐校车。

3、幼儿园保证接送校车必须证照齐全,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具有3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对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热爱幼儿。

4、幼儿园的校车司机要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幼儿园安全。

5、幼儿园每辆校车配备1-2名教师随车,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6、幼儿园校车运行途中,随车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管理好车内幼儿,防止幼儿在车内打闹,擅自离开座位,特别是在校车停靠站时,待车停稳后,方允许幼儿离座下车,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7、校车只根据各小区幼儿居住地点,选择安全地段设置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请家长亲自将孩子带到停车点,其余地点不予停车接送幼儿。

8、特别是目前要防范大雾、雨雪及冰冻天气对学生接送园交通安全的影响,家长必须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时间接送自己的孩子,并亲自将孩子送到车前交给老师,家长和幼儿园接送人员在幼儿上、下车时必须确保其安全,注意来往车辆,不允许幼儿无人牵领独自上、下车。如在上车前的路途中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幼儿园不予承担。

9、如家长因事无法接送,或让他人代替接送工作的,必须提前电话通知幼儿园。如发生意外事故,幼儿园不承担责任。

10、请家长每天务必检查幼儿的衣物、书包,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幼儿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幼儿在车上吃东西。

11、幼儿园、家长双方有义务教育幼儿在乘坐校车时要遵守校车纪律,了解安全乘车常识。

12、以上双方职责,不按要求执行,如出现事故,各负其责。

13、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同意方能生效,此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幼儿园、家长双方各一份。

协议人:

校车接送安全协议书 篇2

各位学生家长,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校车管理规定》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车辆的相关规定。汛期要教育学生注意人身安全,候车时不得离开候车地点下河玩水,远离河道,要熟知乘车时间,不得过早候车。家长要对学生乘车前时段安全进行监管,如果发生意外,由家长负责。

三、家长必须在学生返校时将子女送到校车站点,乘校车学生必须在固定乘车地点候车。要准时上车,超出等候时间,校车不再等候。因故不能返校的,家长要向随车调度员打电话或向学校打电话说明情况。离校不乘坐校车首先要和班主任请假,然后由班主任和校车管理人员或随车照管人员请假。放假时,需要接站的家长按照学校接送车到点时间,提前在接送点等候,接送车将学生安全送到家长手中签字后方可离开,不需要接站的,校车把学生送达车站学生下车回家途中安全由家长负责,要求家长要及时监管学生是否回家,知道学生去向。如因路况原因迟到的,驾驶人要立即告知家长,让家长放心。因一方原因未能按上述要求发生意外事故的.,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四、学生上、下车时必须确保其安全,注意来往车辆,家长因事无法接送,必须嘱托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发生意外事故,由家长自己承担责任。

五、学生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学生在车上吃东西。不得在校车上打闹,喧哗,更不得吸烟.要服从随车照管人员管理。

六、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由家长向学校校车管理人举报:

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驾驶员在途中乘载其他人员的。

3、驾驶员存在身体心理健康的现象。

4、驾驶员酒后驾驶的。

5、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七、乘坐校车学生取消乘坐校车必须要由家长和班主任沟通,由班主任同意方能通知校车管理人员取消乘坐。个别趟次不乘坐要首先和班主任请假,然后和随车照管人员请假。

八、家长有责任了解接送子女车辆的基本情况(驾驶人员的工作作风、身体状况、驾驶经验以及车况是否符合要求等),发现异常应当向学校举报。

协议人:

日期:

校车接送安全协议书 篇3

幼儿乘车每个环节的安全,需要幼儿园和家长密切配合,为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校车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1、我园为离园较远、不方便入园的幼儿提供校车接送,并承担行车间幼儿安全责任。需乘坐校车的幼儿,应由家长提出申请,经园方同意并交费后方能乘坐校车。

2、园方保证接送校车证照齐全,并定期检查维护车辆,以杜绝安全隐患。司机持证上岗,具有3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对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

3、校车司机要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幼儿安全。

4、校车配备1名随车人员,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为确保园车为幼儿专用车,除接送老师和司机以外的成人不能乘坐。

5、校车运行途中,随车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管理好车内幼儿,防止幼儿在车内打闹,擅自离开座位,特别是在校车停靠站时,待车停稳后,方允许幼儿离座下车,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6、校车根据各小区或本地方幼儿多少及集中居住地点,选择安全地段设置停靠站,并按规定上报路线到主管部门备案,请家长在规定停靠点上下车,其余地点不予停车接送。

7、家长须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时间提前接送自己的孩子,并签字予以确认。家长和接送人员在幼儿上、下车时确保其安全,注意来往车辆,不允许幼儿无人牵领独自上、下车。上车时由家长牵领送到随车人员手中,下车时由随车人员牵领送到家长手中。

8、家长应确保与园方之间的联系畅通,家长电话号码如有更改,须及时通知接送车老师和幼儿本班老师。家长因事无法接送,或让他人代替接送工作的,必须提前电话通知校车,报上代接人的身份证、电话、姓名等详细资料以备核实身份,否则发生意外事故,园方不承担责任。

9、幼儿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幼儿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幼儿在车上吃东西。

10、教师及家长均有义务教育幼儿了解安全乘车常识,文明乘车、爱护车辆,如有意损坏,则由家长负责赔偿。

11、雨雪等恶劣天气或遇突发特殊情况,请家长亲自接送幼儿入园、离园。

12、以上双方职责,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执行,出现事故,由责任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有效期一学期,每学期由家长校方重新签署。衡阳市华新教育幼儿园家长:

协议人:

日期:

校车接送安全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职责:

1、有驾驶工作经验三年以上,证照齐全,匀速行驶。

2、严格接送时间,态度认真负责,早晚安全接送幼儿入园、离园,途中负责一切安全。随车老师负责幼儿车内安全,行驶中密切注意路况,做好应急处置;

3、严格遵守管理制度,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4、认真保养车辆,定期检修,严禁酒后驾车或疲劳驾驶,开快车及他人替代,确保安全;

5、接送时间每日7:00出车接,下午4:30送,按规定路线接送幼儿,不得为了省油变更行驶路线,及时打扫车内卫生,消毒不超载,不误时误点,车费一月结算一次。如不按照家长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接送,超载学生将受学校经济处罚。

6、雨雪天做好防滑应急工作,对家长态度和蔼热情。配合教师完成接送任务。

7、驾驶员要严格遵守行车管理职责,若接送中所造成或出现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双方对以上合同无异议后达成协议,产生法律效力,不得违约。

9、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学区一份。

10、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可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校车接送安全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益:

1、合同起止时间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乙方提供车号为,座微型汽车作为甲方的专用校车,乙方同时应提供相应驾照的合格司机。

2、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手续齐备,不得提供报废车、套牌车或假年检车或未年检的车辆,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提供的校车必须手续齐全,须持有各种合法证件(驾驶证、行驶证、车牌、汽车各项年审及公安部门鉴定的检测合格报告证件,缺一不可)以保证校车畅通无阻,顺利接送学生,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含安全事故,车辆被扣、罚款、执照、扣留证件等),一切合法证件的复印件交学校保管。

4、在接送过程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误时,乙方必须自己找车按时接送学生,不得甩掉学生不管,引发学生或家长不满,否则扣除当天费用,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照指定路线和接送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接送点,如有改动,当由校方主管领导决定;乙方应安全送返学生到指定接送点,不得漏送漏接学生、不得没到接送点提前让学生下车,否则扣除当天费用。如发生汽车故障,乙方必须自己联系其它合格车辆接送。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要提供与原车型相同的车辆,甲方不负责调车。

6、乙方有责任与义务处理接送学生期间的突发事件,如遇突发事件不予理睬,听之任之,也要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7、在合同期间内,特别是在接送学生期间内,尤其要注意自身言行、仪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损学校形象,要礼貌待人,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与学生、教师、家长争吵,要保持车辆的清洁。

8、合同期间,特别是在校车接送时间内,乙方司机应特别注意安全行车,做到“宁停三分,不争一秒,确保学生安全”。不准酒后开车,开车时不准抽烟,不准打电话或接电话,不准和他人交谈,不准开快车。在接送过程中如司机违规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由该车司机或车主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9、司机应积极管理好学生车上纪律及安全等工作,服从跟车教师的合理安排;在安全的情况下,谨言慎行,该停则停,该等则等,不能粗暴、随意甩脱学生,确保安全。

10、在接送过程中,证件、手续一切齐全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及其他后果一切由乙方负责。

1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车辆状况进行监督,如车辆过分残破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校车接送安全协议书 篇6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您的孩子乘坐的是交运平安校车,您选择接送孩子校车运行线是,您选择接送孩子的校车停靠点是,根据学校上学、放学时间以及学校、家长要求,本线路校车上学、放学发车时间依照学校和校车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制定的时间(具体时间由学校通知家长)。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的日常管理,确保孩子乘车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惠民县平安校车工程试点方案》等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因各种原因学生上学不坐校车时,家长应向校车护导员请假,放学不坐校车时学生(或家长)应向交接老师请假。

二、家长必须在学校的放学时间点按时到校车停靠点接孩子,由于家长原因学生不能按时与校车方交接的,校车不再等待。家长同意让学生自己下车的,必须与校车护导员联系并交代清楚后,由学生签字后自己下车。家长不按时接孩子又不联系或无法联系、联系不上的,由校车将学生拉回学校,由学校处理,确保孩子安全,由此出现的后果家长自负。

三、家长送孩子上学必须在起始点发车时间前到达自己选择的停靠点等待校车,不能让校车等待学生,耽误坐车结果自负。

四、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熟知交通安全法规,并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校车的相关规定,听从随车护导员的管理和指挥,乘车时不得打闹、随意离开座位,不得损坏校车设施,不得乘车期间吃零食,乱扔垃圾,保持车内卫生。

五、学生上车前、下车后的一切安全问题由学校、家长负责,行车途中学生的安全问题由校车公司负责。

六、家长有权监督驾驶人的驾驶行为,对驾驶人违章行为向学校、校车公司举报。

协议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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