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培训协议书(通用3篇)
甲方:
乙方:
一、甲方为使乙方应专业岗位技术能力的需要,以帮助乙方岗位所必备的技能,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自愿参加培训。特签定本培训(取证)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二、本协议约定的培训(取证)期限为天/月。
三、乙方自培训(取证)截止日起,在甲方需要的情况下,工作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四、乙方培训(取证)取得的资格证书、结业证书、合格成绩单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五、乙方培训(取证)需交纳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需脱产进行学习考试的,脱产期间按公假处理,薪资、补助、福利等不受影响。
七、乙方参加培训(取证)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结业证书、合格成绩单,没有取得的,乙方承担培训费用的50%,已报销的,在结果公布当月扣回;
八、乙方如在培训(取证)期间离职,应向甲方交纳全部培训学习费用的2倍违约金。
九、乙方承诺,自培训(取证)截止日起:
1、如工作不满一年离职,应向甲方交纳公司负担的全部培训费用的100%,并支付公司补偿金20xx元;
2、如工作不满二年离职,应向甲方交纳公司负担的全部培训费用的80%,并支付公司补偿金1500元;
3、如工作不满三年离职,应向甲方交纳公司负担的全部培训费用的60%,并支付公司补偿金1000元;
4、如工作不满四年离职,向甲方交纳公司负担的全部培训费用的40%,并支付公司补偿金1000元;
5、如工作不满五年离职,向甲方交纳公司负担的全部培训费用的20%,并支付公司补偿金500元;
十、自培训(取证)截止日起工作满五年的,离职时免交培训费用 十二、本协议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办理。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到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甲方:
乙方: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资助和支持下出国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为满足我省人才培养计划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乙方由甲方派遣,赴 (国家)接受培训,期限为 个月。
第二条 甲方同意乙方选定的专业,并同意乙方的计划。
第三条 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对乙方的出国给予必要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有关出国培训的咨询和服务。
2、为乙方办理出国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
3、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获得资助的形式:由甲方直接提供80%的资助(出国前提供60%,如期回国后再提供20%),培训人员所在单位提供20%的资助。
4、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获得如下具体经费资助:
(1)出国和按本协议规定完成培训计划按期回国的国际机票(或火车票);
(2)确定的培训期限内在国外生活和学习的费用;
(3)其它有关费用。
5、加强与乙方国内工作单位的联系,采取多种适当形式将培训人员的培训情况通知其国内工作单位。
第四条 乙方承担的义务:
1、保证完成第二条所规定的培训计划,并保证在第一条确定的培训期限内学成回国工作至少两年。在规定的回国工作两年内,不得因私长期(三个月以上)出国;如因公出国,需经所在单位正式同意。
2、保证遵守甲方关于乙方不得延长培训期限的规定。未经派出机构同意,不得更改本协议确定的国家和培训计划。
3、保证抵达培训所在国后20日内向甲方和国内派出单位报告。
4、在培训期间,保证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5、在国外期间保持与国内工作单位的定期联系。
6、培训结束时应及时作出书面学术成果报告和培训总结。
7、培训期满回国后的15日内向工作单位报到,汇报培训情况。1个月内向省人事厅报到。
第五条 乙方为保证履行其承诺和义务,同意出国前按《河北省资助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向甲方交存保证金。如果乙方发生违约,违约金从保证金中扣除。
乙方办理提取保证金手续前,应向省人事厅提交《出国培训人员提取保证金证明表》,国内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回国入境日期证明(护照第1页和入境盖章页的复印件),保证金收款凭据及培训总结和学术成果报告,经省人事厅确认后,将乙方出国前交存保证金本金和利息(利息率按国家规定的确定)按《河北省资助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和方式由甲方退还本人。
第六条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按照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具体情节,扣除相应的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资助出国的全部费用。
第七条 甲方同意乙方为保证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确定丙方为乙方的保证人。丙方同意认真协助甲方督促乙方履行协议并按期回国服务。
第八条 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丙方将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责任。丙方同意在乙方违约而又未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第六条规定的经济责任的情况下,作为保证人愿承担赔偿责任。为此,丙方第一保证人愿以 作为担保,丙方第二保证人愿以 作为担保。丙方第一保证人和第二保证人承担连带
责任。两方承担赔偿责任,有权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 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培训期满前,如丙方因故需要变更,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 因乙方违反本协议而应由乙方或丙方支付的赔偿费、违约金,用人民币或自由外汇支付;非货币性财产,应由资产评估机构按现行重置市价折算成人民币;自由外汇与人民币汇率按违约确定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十一条 在乙方不履行回国服务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决定本协议书的副本提交乙方培训所在国的有关单位或个人。
第十二条 甲、乙、丙三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按协议进行仲裁。
第十三条 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十四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乙方各一份,丙方保证人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丙方第一保证人(签字) 丙方第二保证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地点:
甲方:心起点教育机构
乙方:_________
心起点教育(以下简称甲方)受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的委托,推荐本教育中心老师承担乙方的一对一辅导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乙方要求,乙方授课的科目为:__________________,授课起止日期:自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辅导课时:_____________(一课时为2个小时),具体辅导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支付甲方的授课费用为_____元/课时(一课时为2个小时)。授课费用支付方式为:即以首次授课为计算日期,①按月支付②一次性支付( )课程款。 二、 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
1、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2、 甲方的老师需对上课的内容进行基本必要的备课和相关资料的准备。
3、甲方在授课期间应做到为人师表,谈吐优雅,耐心细致的讲课,为乙方解答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并做好其他相应的工作,不得做出任何损伤乙方权益的行为。
4、甲方负责乙方在其上门辅导期间的安全,在授课期间如因发生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乙方在往返本教育机构途中所遭受的任何伤害,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5、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老师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及有关学习资料。
6、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有义务如实向甲方介绍授课对象的实际情况,协助甲方的老
师做好授课工作,如因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未能向甲方老师汇报乙方的实际情况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如对甲方的授课老师的工作不满意,在支付完甲方按本协议商定的报酬后,可向甲方提出更换或终止合同,甲方将视具体情况,在征得乙方同意后,予以更换他人并重新签订协议或终止合同。
8、乙方若需要甲方的授课老师试讲,可以让甲方推荐的老师试讲第一节课。试教后,乙方满意甲方的老师的授课方式即从试讲后第一节课时开始计算课时费用。若不满意,乙方应即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重新安排。如试教不满意,乙方不需支付甲方费用(试讲不超过两课时)。
9、乙方监护人必须及时付给甲方按本协议商定的.报酬,不得拖欠或拒付课程款,如乙方监护人拖欠课程费,自结束授课之日起每天罚金按应付课程款的百分之五计算。
三、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合同,须提前10日通知对方。
四、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思明区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五、本协议,在签字后立即生效。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名: 乙方监护人签名:
生效日期:20_____ 年 ___ 月 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