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销售合同范本(精选8篇)
供方:(以下称为甲方)
需方:(以下成为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建材规范标准,并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须按照规范、标准中要求最高标准执行。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 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市场零售价的4折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 合同总金额: 240486.5元(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半年内交货完毕
2. 交货地点: 乙方指定所在地 3. 运输方式: 由甲方承担运输
第五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乙方先付给甲20%的定金,货到后付货款的75%,5%做为一年的质量保证金。
第六条 运输及费用运输费用及保险由甲方承担(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10%的违约金。
2. 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 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 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纠纷及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第九条其他
1.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章后生效,本合同原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双方就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采购产品清单汇总: (见附件)
第二条 货物的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
五金产品生产质量标准,既有国际标准,又有国内标准的或行业标准的,以高者为准。 乙方应提供同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或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甲方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产品损坏,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其进行维修,维修造成的材料、设备、人工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货物的运输及交货
合同签定后,根据施工进度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合同规定的产品送抵到甲方指定的工地现场并负责卸货。送货地点为: 。甲方须指派专人对乙方所供之产品进行到货验收,并签收乙方提供的送货签收单。产品的到货验收应包括产品的品牌、数量,型号,外观及完好情况;收到货后,甲方随即向乙方签发由乙方出具的“送货签收单。乙方向甲方工地的运输途中以及卸货过程中出现的损坏等情况均有乙方承担。甲方指定验收接货人为 ,或凭甲方盖章签收。(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四条 付款方式:
甲方选择以 分批次支付 方式支付乙方所有款项。
合同签订后:付款按批次付款。每批次要货前10天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货物到达现场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在7日内支付该批货物价额的70%,工程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至货额95%的货款予乙方,5%的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十日内无息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正规发票。
第五条 合同条款的补充或修改:
8.1 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交货给甲方,不得自行随意更改价格。如任何一方要作价格调整,均须提前提出,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实施。
8.2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要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的理由,双方协商。
8.3 如甲方有新增的产品超出本合同范围,应及时与乙方协商,以便双方制订新合同或增补合同。
8.4 凡甲方要求在本项目增加购买乙方其他规格型号的五金产品时,乙方需要据此合同附件相同的下浮比例按全国统一批发价格同比例下浮优惠后进行价格调整供货。
8.5 乙方保证所供产品均为广东雅洁五金有限公司产品。如发现不是雅洁品牌等冒充行为将扣除乙方该批货款的20%的违约款,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负全责。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0.1 双方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未能按合同条款履行各自应尽义务的,一律视为违约。(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0.2 甲方逾期付款,经双方协商仍未能解决的,每逾期 1 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 1 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 30 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5%作为对乙方一切损失的赔偿。
10.3 乙方逾期供货,经双方协商仍未能解决的,每逾期 1 天,应向甲方支付本次定货产品金额的千分之 1 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 30 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5%作为对甲方一切损失的赔偿。
10.4 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将无条件在两日内更换,在乙方更换符合合同约定的合格产品之前,甲方有权拒付该批次产品该批次中存在质量问题产品的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未更换的,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应承担该批货款总价20%的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解决方式:
11.1 有关本合同或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执的异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妥善解决时,双方约定在项目所在履行地提起诉讼,最后结果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10. 其他:
12.1 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介入、自然灾害、禁运和其他不可预测或避免的事故等风险而无法履行合约或延误时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提乙有效证明,双方应根据事故的合同的影响程度统一协商,以决定完全或部分取消本合同,或是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对方对此做出一个明确的、合理的决定。
12.2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12.3 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正式文本,如招标书、投标书、产品报价单等,均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以供双方核查、参考。
12.4双方在合同上所注明的通信地址、联系方法为双方履行通知等义务的指定方式。任何一方通信地址或联系方法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合同所提供的联系地址是双方寄发函件的依据,必须真实准备。任何一方提供的通信地址错误或拒不接收对方的函件,则发函方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函件的,自寄出的次日起满三天即视为对方已经收到。
12.5合同执行期内,乙甲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合约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形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售后服务:乙方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负责,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乙方提供甲方三年上门服务(定期巡检、保养设备,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三、保修期:UPS主机保修期三年;蓄电池保修三年。
交货运输和费用担负:乙方负责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费,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前风险由乙方承担 。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原厂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在收到货物和发票后付清全款甲方未完全付清合同总款前,乙方仍拥有以上货物的所有权,甲方付清后,货物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验收标准:以生产厂商的标注参数为准,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予更换。
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参照合同法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起诉。 交货及安装时间:根据乙方指定时间。
五、 甲方在合同约定的货物收到后,五日内甲方如不提出书面疑义,则甲乙双方认同乙方提供的货物按合同要求已经验收合格,但是货物的内在缺陷的法律责任始终由乙方承担。
六、 违约责任:甲方延期付款或乙方延期交货均视为违约,违约方每逾期一天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付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应立即更换,由此导致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 合同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后盖章即生效;盖章传真件,同样具备法律效应。
乙方账户信息: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销售方:(以下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称乙方)
一、为保护购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按送货单实际数额、价款结算) (此表格不够填写的,另附页填写,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可有效)
二、交(提)货时间、方式及地点:乙方电话通知(或书面订单),但应当提前二个工作日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备货。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乙方应当及时按排接货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名确认。
三、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乙方在接货当时验货,有异议的当场提出。
四、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每月为一结算周期(次月1-4日进行结算),次月60日前付清上月货款。
五、违约责任:乙方不按时付款的,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直至付清为止,
六、合同附件:送货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供双方确认供货的品名、规格、计量单位、单价、数量、金额等,是双方结算的依据。
七、其他约定事项:
八、生效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印章、代表人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供表人(签字) 供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供方:(以下称为甲方)
需方:(以下成为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
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建材规范标准,并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须按照规范、标准中要求最高标准执行。
第三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市场零售价的4折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合同总金额:240486.5元(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半年内交货完毕
2、交货地点:乙方指定所在地
3、运输方式:由甲方承担运输
第五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乙方先付给甲20xx年的质量保证金。
第六条、运输及费用运输费用及保险由甲方承担(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七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10%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纠纷及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第九条、其他
1、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章后生效,本合同原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盖章):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需方(盖章):
授权代表:
需方单位(甲方):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供方单位(乙方):签到地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产品质量和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材料标的、数量(详见附表)
2) 单价在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不作调整;最终结算数量按甲方实际签收到的数量为准。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甲、乙双方约定材料验收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 所供产品均符合国家最新标准或行业标准。
2、其他要求:除上述规定达标外,还需根据甲方实际检验相结合 ,需要按样品验收的,乙方须提供样品,并在签订合同时送样品作为甲方验收标准。 第四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验收标准按甲、乙双方上述第三条约定的该材料现行的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验收。 2、乙方需按甲方确认的生产厂家和样品进货,如遇市场确实缺货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调换厂家,另送样鉴定,经甲方确认后,以样品为标准进货。
3、材料数量以甲方指定专人书面签收为准。按乙方提供的样品验收。甲方发现质量问题
应及时向乙方提出,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必须当天重新进货,不得影响甲方工程进度;否则甲方有权选择其他供应商供货,并按该批货款的1%对乙方进行罚款,罚款在当月货款中扣除。
4、甲方在材料到场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在使用时或使用后发现确实因该批材料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而引起的质量问题,除退回该批材料外,甲方按业主、监理或规范要求造成的返工、工期延长等所发生的人工、材料和机械租赁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使用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5、乙方在材料运抵交货前两天通知甲方,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或堆放仓库。
6、乙方在正式交货前,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如有人身伤害或材料受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 。 2、交货地点: 。
3、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做好验收工作和书面交验签字记录,必要时须得到业主和监理的书面验收确认。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乙方在货物交付甲方并验收合格后,凭合同要求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在收
到货物后 天内结清货款。 合同总金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户名:第七条 供方责任:1、要保证质量、保证数量、保证时间、满足甲方施工生产需要,并提供良好的服务。2、不得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发现伪劣产品供方自觉及时退货,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3、货到工地后,车辆要服从工地验收员的指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4、车到工地注意安全,卸货轻拿轻放、减少噪音及灰尘污染。 第八条 需方责任:1、应提前一天书面或电话向供方提供计划。2、货到工地及时抽样送检。3、指定专人验收、作为结算依据。4、计划在供货中途变更,责任由需方承担。 5、需方应确保收货现场道路畅通,保证足够的卸货和存放货物的空地,为供方运输卸货提供条件,致使供方送货后,无法卸货造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属于违约,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供货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解除合同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或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的;除赔偿违约损失外还可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车辆及材料在运输途中及到达甲方现场后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2、乙方在施工现场应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3、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价格确定后原则上不作变动,如市场波动较大,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6、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法解决;
(一)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材料标的、数量、价款(附表)
买受人(甲方): 出卖人(乙方):
甲方愿意按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及价格向乙方购买(附表)材料,双方经充分、友好、平等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制定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履行:
第一条 货物价格
本合同项下的交易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 第二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乙方应在收到全款后 60 日内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货到明确入库情况。仓库将货物入货凭单提交给甲、乙双方。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签约后十五天之内付全款发货 。若对货物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内书面提出。
第四条 货物的所有权转移及风险承担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一经将货物交付甲方指定的仓储地,货物的所有权即属于甲方,货物因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亦归甲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的保证
1.乙方保证第三方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抵押权、租赁权、知识产权等。如有涉及以上权利的诉讼、仲裁或其他行政程序,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可能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2.在质量保证期内, 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和修理,同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货物的质保期也按其由于存在质量问题而停止使用的时间相应予以延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迟延交货,每迟交一天,乙方应按照合同金额的_5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20%;迟延交货超过_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甲方解约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因甲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除前款规定外,如乙方违反了在本合同中的承诺或保证,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还应赔偿其差额。
第七条 保密条款: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合同及其相关的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计划、样式、样本、包装、合作基础、用户资料等信息。如一方违反本条款的约定,则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不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变更、解除、终止,保密条款均有效。 第八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一致的,由甲方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九条 合同的补充约定、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补充约定、变更和解除,必须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成立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月 日日期: 年月 日
需方单位(甲方):北京丰台区铁兴工程处
供方单位(乙方)三河市立秋五金电料经销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产品质量和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材料标的、数量(详见附表)
2) 单价在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不作调整;最终结算数量按甲方实际签收到的数量为准。
第三条 材料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
1、甲、乙双方约定材料验收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 所供产品均符合国家最新标准或行业标准。
2、其他要求:除上述规定达标外,还需根据甲方实际检验相结合 ,需要按样品验收的,乙方须提供样品,并在签订合同时送样品作为甲方验收标准。 第四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产品质量保证书》及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2、验收标准按甲、乙双方上述第三条约定的该材料现行的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验收。 3、乙方需按甲方确认的生产厂家和样品进货,如遇市场确实缺货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调换厂家,另送样鉴定,经甲方确认后,以样品为标准进货。
4、材料数量以甲方指定专人书面签收为准。按乙方提供的样品验收。甲方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必须当天重新进货,不得影响甲方工程进度;否则甲方有权选择其他供应商供货,并按该批货款的1%对乙方进行罚款,罚款在当月货款中扣除。
5、甲方在材料到场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在使用时或使用后发现确实因该批材料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而引起的质量问题,除退回该批材料外,甲方按业主、监理或规范要求造成的返工、工期延长等所发生的人工、材料和机械租赁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使用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乙方在材料运抵交货前两天通知甲方,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或堆放仓库。
7、乙方在正式交货前,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如有人身伤害或材料受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乙方对材料质量负责的期限: 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六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包括每批材料交货时间和数量的约定): 按需方约定。 2、交货地点: 。
3、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做好验收工作和书面交验签字记录,必要时须得到业主和监理的书面验收确认。
第七条 材料结算方式: 乙方随货开具的送货单由甲方现场验收小组签收的验收单为依据结算,每月25日数量结算一次。
第八条 材料付款方式:货到分批付款。 第九条 供方责任:1、要保证质量、保证数量、保证时间、满足甲方施工生产需要,并提供良好的`服务。2、不得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发现伪劣产品供方自觉及时退货,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3、提供税务机关认可的税务发票。4、货到工地后,车辆要服从工地验收员的指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5、车到工地注意安全,卸货轻拿轻放、减少噪音及灰尘污染。
第十条 需方责任:1、应提前一天书面或电话向供方提供计划。2、货到工地及时抽样送检。3、指定专人验收、作为结算依据。4、计划在供货中途变更,责任由需方承担。 5、需方应确保收货现场道路畅通,保证足够的卸货和存放货物的空地,为供方运输卸货提供条件,致使供方送货后,无法卸货造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属于违约,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供货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解除合同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或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的;除赔偿违约损失外还可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车辆及材料在运输途中及到达甲方现场后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2、乙方在施工现场应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3、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价格确定后原则上不作变动,如市场波动较大,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6、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7、乙方指定财务收款人为:,身份证号:。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法解决;
(一)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其他: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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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标的、数量、价款(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