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品销售的合同范本合集3篇

虾品销售的合同范本(精选3篇)

虾品销售的合同范本 篇1

甲方(购货方):_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了友好的磋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购买共计为27台的监控摄像机产品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购货清单及合同总额:

合同总金额:______(大写:___圆整)

二、设备交付:

1.合同设备由乙方在收到甲方货款的三个工作日内交付甲方。

三、支付条款:

1.甲方须预付合同总金额的___%,即:¥___;人民币大写:___圆整。

2.乙方若没有收到全额货款,有权拒绝交付合同设备。

四、质量承保:

1.乙方保证自交货之日起___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在此期间如设备本身发生质量问题,根据甲方的口头或书面通知,乙方应在___小时内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支持和维修。

2.因非人为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3.由于人为因为造成产品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4.应甲方要求本批次产品为贴牌产品,因品牌造成的纠纷由甲方解决。

五、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其他:

a)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b)合同在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c)合同的修改应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的'书面文件为准。

d)在执行本合同期内,双方的所有通知应用可靠的传真、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

六、附注:

a)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团结合作之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诉讼,诉讼管辖地为各自所在地法院。

c)风险承担问题:本合同所确认的货物,自交付买方之控制时,损害风险的承担由买方负担。

d)争端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以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提交当地法院裁决,裁决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虾品销售的合同范本 篇2

甲方:

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并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二、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甲方负担国内外运费、保险费、海关关税费用。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四、交货日期:

五、交货地点: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标准包装(STANDARD PACKING)。

七、甲方交货时必须保证原包装完好无损,如遇产品数量短少或发错货等问题,由甲方负责对外办理索赔及退换货事宜。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

九、本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预付款之日起生效,原件及传真件同样有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虾品销售的合同范本 篇3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水产品,订购水产品的品种名称、数量、质量标准

第二条 订购水产品需要检验、检疫的,甲方提供抽样标本,由甲方委托南阳市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检验、检疫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订购水产品收购价格按照渔船到港时的市场价计算。

第四条 交货期限为20 年5月15日至20 年6月25日。

第五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甲方将所订水产品送到乙方所在地的渔港码头,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接受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贩运的以海上交易地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的当日验收完毕,乙方对水产品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当日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按照所属鱼类单体重量以及新鲜鱼进行验收。

(四)自然损耗:所订水产品自然损耗应在10%以内(含10%)。

第七条 乙方于20 年5月25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270000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付货款。

第八条 货款结算按下列第二项执行:

(一)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10日内,把剩余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开

户银行: 银行南阳分行 ,帐号: ,户名:

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当事人一方因因遭遇台风等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水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市场价格交付水产品;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拒收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愈期支付货款的,应结清货款,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愈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项解决:

(一)交南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部门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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