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税务事项授权委托书(精选4篇)
委托人:
代理人:
纳税人识别号:
身份证号码:
纳税人编码:
住址: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法人)
委托人现委托代理人到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办理 税务事项。委托人与代理人保证严格遵守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定。
本委托书双方自签订并送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备案之日起生效。委托人撤销委托的须由委托人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在送交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备案三个工作日后生效。
在对本委托的撤销生效期,代理人从事前述委托税务事项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公章)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家税务局:
兹委托(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到国税机关按照本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办理__________(纳税人名称)的涉税事项。委托人和受托人承诺严格遵守有关税收法律法规。
授权范围:
1、全权授权。
2、一般授权。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一、委托代理的项目和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的规定,代理甲方聘用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申报及缴纳。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享有获得《税务代理委托书》所规定的服务的权利。
甲方可以了解乙方操作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乙方的不适当的代理服务。
4、应乙方的要求,甲方给乙方的相关资料必须合法、真实;但相关资料应以税务代理工作之必需为限。
5、甲方应按《税务代理委托书》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根据业务需要,可以要求甲方相关业务资料,但应以税务代理工作之必需为限。
乙方可以约请甲方相关人员配合协调工作。
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人员为甲方约定的服务。
4、乙方有义务委派称职的人员予以操作,按时为甲方准确、合法的代理服务。
5、乙方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资料对外泄露。
四、收费及付款方式
1、收费标准
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共计人民币元______(¥)(按每人每年__元)
2、付款方式
甲方应于合同签定后七日内预付乙方代理费人民币元______(¥),剩余款项服务完成后七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税务代理委托书》有效期内因非合理原因单方提出终止协议,则乙方已预收的代理费用不再退还。
2、乙方如在委托有效期内不能完成委托事项单方提出终止协议,则在此之前发生的代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将已预收的代理费用全额退还。
3、应乙方要求甲方给乙方的资料如不完整、不真实或不合法,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代理服务内容如确属不准确,或不合法,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恪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对由乙方原因造成本委托书范围所涉及的甲方商业秘密外泄,由乙方负完全法律责任。对于乙方获知的代理服务范围以外的商业秘密如有证据证明确属乙方外泄的,乙方承担完全法律责任。
六、其它约定
1、《税务代理委托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执行,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税务代理委托书》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要变更或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3、《税务代理委托书》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4、《税务代理委托书》及与本委托书相关的全部附件均以中文表达,如有其他语种文本,其译文内容与中文文本有抵触的,则以中文文本为准。
5、本《税务代理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委托书生效后,甲乙双方协商并以备忘录形式明确的服务内容与要求,备忘录与本委托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本《税务代理委托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约定的服务完成之日止。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有限公司: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地方税务局:
兹委托_____(身份证:_____)到地税机关办理(纳税人名称)_____(纳税人税号:_____)各项税务事项。委托人和代理人承诺严格遵守有关税收法律法规。
委托人:_____(公章)
代理人签名: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