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委托合同【合集3篇】

北京市房屋委托合同(精选3篇)

北京市房屋委托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

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将其房屋委托乙方进行出租及管理。为进一步明确对甲方所属产权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租赁范围和日常管理的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明确甲方房屋租赁授权委托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委托事项甲方授权乙方全权行使以下房屋的出租和经营管理权力。

二、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具体楼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权限

1.房屋的出租和日常管理;

2.房屋的物业管理;

3.房屋的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4.法律法规规定由房屋产权方负责管理的其它事项。

四、委托期限委托期限为______月,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盖章和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和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出租委托合同怎么写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件号码: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天津市有关地方规定,在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市 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乙方出租。 二、该房屋的基本情况见附件。 三、租金及租赁期限

甲方确定该房屋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此价格不包括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费、 电费、暖气、煤气等相关费用)。该房屋的最短租赁期为 。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_____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_____个月。 五、甲方义务

1、 甲方应出示该房屋的权属证明原件和房主身份证件,相关证件由乙方留存复印件。

2、甲方应保证提供的各种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出租房屋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

3、甲方不得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在实地看房过程中交换联系方式或私下成交,否则将视为中介成功, 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向甲方收取服务佣金。 六、乙方义务

1、委托期间,乙方负责带客户看房、如实介绍该房屋的基本情况,积极与承租方和甲方沟通,并协调相关事宜。

2、该房屋出租后,乙方负责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并就房屋出租的相关政策法规提供咨询。 七、服务佣金

在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且收到首期租金或定金的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佣金,收费标准按照房源所在地收费标准收取。 八、按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租金额。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解除合同或根本性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均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若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平等协商签订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时,向乙方交还本合同。

十一、备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经手人: 经手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委托合同 篇2

委托人: 证件类型及编号:

委托代理人: 证件类型及编号:

受托方:

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 ,建筑面积 平方米,委托乙方代理对外出租。

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 已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 。

第三条 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

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独家代理房屋出租事项,并代理签署相关合同甲方均认可;

2、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

3、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4、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

委托期满时如乙方仍有客户居住该房屋,乙方有权延长租期,双方同意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延长期内乙方应按委托期间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

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代理期中甲方同意预留出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接洽承租、寻找合适客户的工作期,期满后从 年 月 日起开始计算租金。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如乙方有续租需求,应与甲方另行协商。

如甲方同意继续出租,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续租协议;

如甲方不同意继续出租,甲方应当以延长期的形式给乙方留有必要的找房搬迁时间。

延长期在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届满后自动顺延,延长期的具体时间由乙方确定,并通知甲方,延长期内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租金

租金标准: 元/月。

付款方式:

甲方选择以下付款形式:通过银行汇款,开户行名: 开户人名称 帐号: ,乙方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

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首次付款日期从计算租金日起 金额 ;

第二次 金额 ;

第三次 金额 ;

第四次 金额 ;

第五次 金额 。

第五条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 1)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 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税费卫生费上网费室内设施维修费。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

乙方负责维修范围

门窗玻璃;

水龙头,马桶,淋浴喷头及软管;

电灯,开关;

电视,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燃气灶,油烟机,换气扇;

刷墙,铺地,贴瓷砖,打隔断,安装马桶;

厨房下水管道疏通,卫生间下水道疏通。

甲方负责维修的范围

水表,电表,燃气表,燃气入户管道,改变主体结构,改变暖气及管道,自采暖炉,空调设备,防水等除以上乙方负责维修的范围外,均为甲方负责维修的范围。

对于以上约定的甲方负责维修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日内进行维修。

逾期不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选择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提供能够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甲方的下列各证件:房屋产权证原件,房主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如代办另需提供房主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以及其他乙方所需的相关证明。

如甲方对上述材料弄虚作假而导致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负责连带责任并赔偿乙方损失。

确保该房屋出租的合法性,如为共有房屋,则甲方应以取得其产权共有人的同意,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并保证对可能产生的权属争议而导致影响本合同履行的事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提供的房屋及室内设备设施应完好无损,如遇自然损坏且已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在五日内修复并交付承租人使用,超过上述规定期限免租期自动顺延。

甲方负责承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与供暖费。

其他如水、电、煤气、卫生费、电话费、有线收视费等,自本合同生效时须处于结清状态,如因费用未结清而导致乙方损失的,其损失部分应有甲方支付,或有乙方自应支付给甲方的租金中扣除。

国家规定出租人应缴纳的税费,由甲方自行缴纳。

委托代理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所介绍承租的客户另行成交,否则甲方支付乙方原定两个月租金作为赔偿金。

如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正常居住生活的,甲方应在签署合同前如实告之,否则由此而引发的破坏性事故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的,后果概由甲方负责。

如房屋内所留家电等过于陈旧或已超出使用年限,甲方应主动搬离此房,否则自然损坏后不予赔偿。

本协议不因甲方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丧失而终止,由甲方民事权利继承人继续执行本合同。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签约前出示营业执照与房地产经纪资质。

乙方定期对房屋进行勘察,做好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承租客户居住期间房屋内基本设施的正常使用。

负责监督承租人妥善管理并安全使用房屋内的所留家具、电器及其他设施,如属人为损坏乙方负责监督承租人修理或赔偿。

代理期间乙方不得利用房屋进行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活动,不得在房屋内堆放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审查承租人的合法身份。

如出现承租人非法转租进行非法活动,欠费逃脱等意外情况由乙方负责,但甲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根据客户要求,可对房屋进行简单装饰、清洁、粉刷及增添房屋内附属设施,并有权提高该房屋的出租价格,出租房屋的房租高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委托期满后由乙方负责监督承租人结清水、电、煤气、电话等各项费用,如有拖欠由乙方负责结清,同时清点屋内各项设施及家具家电。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协议提出解约的,违约方须支付对方违约金。

违约金标准为代理期租金标准的一倍。

甲乙双方首先应保证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否则由此给对方带来的一切损失概由违约方赔偿并承担民事责任。

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修改或解除合同。

如果有特殊原因,须提前30天或须提前更长时间通知对方,并须赔偿对方合同约定的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时,乙方有权拒绝接收房屋中存在的以下物品:动物、植物及类似物品;

贵重物品;

艺术品、古董等价值难以衡量的物品;

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甲方声明具有特殊意义的物品;

家具清单上未列明的物品。

如有损坏及丢失情况,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两 份,其中甲方执 一 份,乙方执一 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委托合同 篇3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

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出售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出售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房产一事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向甲方介绍有意购买该房产的客户,经甲方同意,由乙方与客户约定看房时间并由乙方免费陪同客户实地看房,并根据所掌握的客源信息,尽可能多的提供给甲方介绍。

2、若乙方所介绍的客户经过实地考察后对该房产同意认购,乙方负责提供合同或提供定金合同等相关事宜及协助甲方进行家私盘点。

3、若甲方与乙方所介绍的客户在未签定买卖合同前交换联系方式或在2年内:_________________与乙方介绍之客户或其亲人朋友自行成交、通过其他中介与乙方介绍的客户或其亲人朋友自行成交等发生以上情况则视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愿意依照本协议办理,付该房成交价的10%给乙方作为赔偿金。4、在甲方和乙方所介绍的客户签定合同或交定金后乙方收取甲方相当于购房款的__________%作为佣

金。(不得高过北京市有关规定的房屋总成交价的2.8%)同时乙方保证不收取房款差价。

5、乙方介绍客户认定方式以乙方与客户签定的看房确认书为准。

本委托书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并可以传真形式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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