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合同书(精选30篇)
肯加盟合同书
甲方:肯加盟总部
乙方:加盟者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焙烤食品专卖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独立的经营技术,是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特许加盟店。
"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 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 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无锡市崇宁开设、经营公司店铺的权利。附:品牌授权书
第四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 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 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 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五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 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 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 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 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址选择
1、 加盟店店铺设在乙处。
2、 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本公司品牌的店铺。
3、 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店铺地址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4、 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提供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5、 加盟店应按成本支付总部进行上述调查等的费用。
第七条:追加建店
1、 还要新建公司店铺时,必须与总部另签订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 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5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 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
4、 前款加盟管理包括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 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 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 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九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 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 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 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这次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4、 加盟店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 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两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日期。
6、 除经营者会议召开月以外,总部每月向加盟店派遣营运负责人进行指导。
7、 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 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加盟店的商品库存。
9、 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佣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条: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 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店铺结构和内外装饰必须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 装修队选择可以由乙方负责,店铺设计、装修监督指导,由总部派人执行。
3、 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4、 为了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具、招牌等物品。
5、 对于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6、 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票单、封口袋、提货袋、标签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7、 上述所列各项的购买资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一条:促销
1、 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宣传、促销活动。
2、 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他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二条:协助销售
1、 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 推荐进货渠道。
(2) 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 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 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 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 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长期交易合同。
第十三条:进销价格的设定
1、 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 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 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加盟管理
1、 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当日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以后每年同日向总部支付。
2、 加盟管理 万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用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市场调查、开业指导、培训教育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加盟。
第十五条:保证
1、 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的保证。
2、 以用此保证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补充保证。
3、 保证 万元,不计息,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总部支付全部款项。
4、 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作其他任何处理。
5、 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可以没收加盟店的保证充抵违约。
6、 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后,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
第十六条:广告宣传分担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公司总体进行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额。
第十七条:拖欠损失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管理、加盟保证、广告宣传分担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3%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八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 加盟店要保持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 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员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十九条:物品的保养和维修
1、 加盟店要切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点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
2、 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5日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 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条:账簿等的制作
1、 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 票据和表单。
(2) 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 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 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1项所列的账簿,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提供相关文件、协助调查。
第二十一条:盘点
1、 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工作,准确把握经营情况,及时报告总部。
2、 总部认为加盟店盘库结果、盘点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要随时通知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3、 如遇前项情况,总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进行盘点作业,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五条:决算文本
1、 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 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所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式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加盟店收到税务所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知后也必须将通告同式递交总部。
3、 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按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的应得利益,则必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六条:专心营业义务
1、 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 除非得到总部的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他经营项目。
3、 加盟店须严守总部指定的营业日和营业时间从事经营。营业日为一周七天制,无休息日。开店时间为上午 点以前,闭店时间为晚上 点以后。每天的营业时间应在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
第二十七条:守密义务
1、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 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于总部利益的情报。
3、 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 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 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二十八条: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第二十九条:纠纷报告义务
1、 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时,须及时报告总部。
2、 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从总部决定。
第三十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3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加盟店须再支付加盟管理,本合同的保证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
第三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1、 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 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 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文件不真实。
(3) 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加盟管理和预付及其他债务。
(4) 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对象的债务。
(5) 加盟店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 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1) 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 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 受到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 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5) 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6) 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7) 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8) 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经营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剧烈的组织变动、企业管理层变动等情况,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9) 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他刑事处罚。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2)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16)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开业。
3、 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两周以上的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实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 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 其他违约行为。
4、 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1) 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特别清算和清算。
(2) 总部损害了加盟店的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商的事业开展。
(3) 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 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5)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7)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三十二条: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 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
2、 加盟店提前3个月通知解约,并付清了加盟管理、广告宣传分担和其他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同时明确放弃归还保证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充抵由总部代负担的债务。
3、 有第三十一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三条: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 无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 在前项的场合,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 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四条:禁止竞争
1、 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1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其他公司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 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五条: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 无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 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 加盟店在本合同终止后,须及时消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六条: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 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 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本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经营权归还加盟店。本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本部代行营业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 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可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 遇上款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七条:名义责任
1、 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主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 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
第三十八条: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九条:保证
1、 加盟店为开业而从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债务,如由总部提供保证或物质担保时,加盟店和总部必须另签债务担保合同。
2、 如遇上述情况,加盟店必须向总部提供物质担保。
第四十条:保证债务的消除
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如加盟店还负担着开业之初和此后用总部的保证或物质担保,接受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充作其他费用或因新建、改建而发生贷款债务时,必须即时归还贷款,解除总部的债务担保责任。
第四十一条:损害赔偿
1、 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 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两倍的损失赔偿。
3、 无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规定有无解除权、解约权,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造成事实上合同不能继续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两倍的损失赔偿。
4、 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一年时,本条第2、3款的损害赔偿额,按剩余月数乘以保证月平均数计。
5、 在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下,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四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四十三条:连带保证人义务
连带保证人与加盟店连带承担加盟店在合同中承担的一切财务债务。
第四十四条:付保义务
为保障公司连锁店事业,防止万一的事故和损害,加盟店须就总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规定的险别和保投保。
第四十五条: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院审理时,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四十六条: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商的充分理解。
加盟商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四十七条: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
以上合同一式二份,当事者双方署名盖章后各执一份
乙方: 甲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人: 法人:
(盖章) (盖章)
工艺品加盟合同书范本
加盟(独家)经销合同
合同签署地:福建省莆田市
合同编号:
甲方:莆田*万福兴工艺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秉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_____县(市)莆田*万福兴工艺有限公司持有的万福兴工艺商标独家使用权。相关系列产品加盟(独家)授权经销商。
公司在该县(市)不再发展第二家加盟(独家)经销商。
2、20__年度合同标的_____万元;以后年度的标准双方届时视情况协商而定。
2-1 经销商首批进货金额----------万元;
2-2 经销商全年进货金额----------万元;
2-3 完成销售量及年终返利。
3、合同履约押金及独家特约经销权益金(加盟费)。
3-1 合同履约押金:乙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十日内,须支付人民币100000元给甲方,作为合同履约的押金。由于乙方的违约而导致其合同履约押金被甲方扣罚至不足100000元时,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五日内,将合同履约押金补足至100000元整,否则视同乙方放弃该地区加盟(独家)经销商的权利。本合同解除后,甲方于合同解除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押金退还乙方。
3-2加盟(独家)经销权益金指加盟费:此项针对地区加盟(独家)商而制定。即:乙方作为甲方在某地区的加盟(独家)特约经销商时,除须符合一般经销商的一切条件外,另需交纳人民币200000元作为独家特约经销权益金(指加盟费)。独家特约经销权益金(指加盟费)不退。
一个销售年度结束后,甲方有权在对乙方综合考核评估后决定是否继续授予其该地区的独家经销权;乙方亦有决定是否继续作为甲方该地区独家经销商的权利。
如果乙方不再作为甲方在该地区的独家特约经销商或甲方解除此项权利,则甲方在合同终止或改之日起四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的合同履约的押金。
4、供货及相关细则
4-1合同供货价格: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的价格为标准。
4-2供货合同:首次进货,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一份试销合同,具体执行中,以该试销合同的条款为准。(乙方不要试销期,就不需要另行签定试销合同)。凭订货单发货即可。
4-3货款支付方式:规定期限内全款汇到甲方账户,款到发货。
4-4供货期限
4-4-1首批进货: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计划量所需金额将首批进货款全额汇到甲方账户。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按照供货合同的要求组织发货。 4-4-2以后进货,经销商应提前七日填写书面需货申请单,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将货款全额汇到甲方账户,甲方在确认款到后7个工作日内发货。
4-4-3属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因素(如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或乙方不能按时交纳货款的情况除外。
4-5 交货地点及运费
4-5-1合同交货地。
4-5-2到达合同交货地的运费由甲方负担(指到达该合同交货地城市前的费用),从甲方运到达乙方城市的运费由乙方负担。
4-6包装标准:按一般包装标准执行,包装物不回收。
4-7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
5、相关管理办法
5-1价格管理
5-1-1_____系列产品执行全国统一最低零售价格,乙方的销售价须按照甲方制定的统一价格严格执行。
5-1-2凡发生违价时,乙方同意按以上标准按受处罚:
A、凭违价发货票,每发生一次违价金额-----------万元以内的含(-----------万元),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合同覆约押金的50%作为违约金;
B、违价金额超过-----------万元的,甲方有权全额扣罚乙方的合同履约金,直至取消乙方的独家特约经销商资格;
C、乙方在一个销售年度内有二次以上的违价行为或单次违价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年终返利,直至取消乙方的独家特约经销商资格;
D、乙方的违价销售量,不计入其全年销售总量。
5-1-3甲方统一进行的价格调整或经甲方同意的价格调整行为除外。
5-2广告促销管理
5-2-1合同项下的广告统一投入计划。
5-2-2甲方设计、制作的产品必备资料,除按乙方购货数量比例配赠外,乙方还可以根据当地市场需求以成本价格向甲方订购。
5-2-3乙方组织的广告中促销推广活动,其形式及内容必须经甲方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的权利
6-1-1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监督、调查权。
6-1-2对违反本合同的不良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6-2甲方的义务
6-2-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同权益的义务。6-2-2有对乙方提供全面服务支持的义务。有义务帮助,协调解决乙方的经营中出现的困难。
6-2-3 有对乙方首次进货时提供业务培训或提供培训资料的义务。
6-2-4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6-2-5有按照合同规定在合同期内同一签约地区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供货的义务。
6-3乙方享有的权利6-3-1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6-3-2甲方在乙方经营区域内开展的营销活动,其供货须由乙方负责。乙方可在甲方对乙方供货价的基础上,收取不高于5%的手续费,其销售量计入乙方的年销售总量
6-3-3甲方其他地区的授权经销商在乙方经营区域内开展销售活动,必须征得乙方的同意,其供货须由乙方负责。乙方可在甲方对乙方供货价的基础上,收取不高5%的手续费,其销售量计入乙方的年销售总量。
6-3-4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得该地区独家特约经销商的权利。
6-3-5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6-4乙方承担的义务
6-4-1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好产品上市一切相关手续的义务。
6-4-2有按照甲方要求按季、年度上报信息反馈表的义务。乙方必须如实全面地填写信息反馈表,在每季度的前十日,每年度的前二十日内完成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统计并上交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虚报,拖延或拒报,否则,乙方同意以违约论处,甲方将对乙方实施以下处罚:
A、呈报不及时的,每次扣罚乙方合同履约押金的5%;
B、虚报,误报或不报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罚乙方的合同履约押金的10-20%。
6-4-3对甲方的产品,经营、市场策略等有保密义务。
6-4-4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及有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6-4-5乙方在进入甲方其他独家经销商的经营区域内开展销售活动以前,必须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及当地经销商的同意后,方可开展。在未经甲方及当地经销商同意的情况下,斤斤计较擅自越区低价倾销,甲方有权扣罚乙方的合同履约押金及独家特约经销权益保证金作为对该地区特约经销商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拓展甲方产品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_______油气”品牌形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有偿、互利的原则,就特许经营加盟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特许经营加油站,编号为“_____市_____特许_____油站”。
第二条 乙方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并按国家有关法规要求交纳税费和承担民事责任。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乙方不得依据此合同,代表甲方或以甲方的名义行使权力或承担义务。
第三条 为维护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健康发展,乙方必须在加油站特许经营“五统一”,即统一标识名称、统一配送油品、统一油品质量、统一油品价格、统一服务规范的原则下,按照《_____加油站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经营及安全管理。
第四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加盟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条 甲方权利
1.有权向乙方收取加盟金、信誉保证金,以及使用商标、名称、经营技术资产等的特许金。
2.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安全预案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以保证特许经营体系的规范发展,
3.乙方如发生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特许经营体系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其特许经营资格。
第六条 甲方义务
1.确认乙方为_______特许经营零售点。
2.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成品油,并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保证乙方稳定的货源供给。
3.向乙方提供有关的成品油信息,包括价格政策、经营思路及相关政策信息。
4.向乙方供应油品价格,不高于当地其他具有成品油批发资格的成品油批发单位的供货价格。
5.向乙方提供完整的_______加油站形象识别系统和加油站经营管理规范,并负责必要的人员培训工作。
6.向乙方提供优质服务和促销支持,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购油手续。
7.审核乙方制定的加油站安全预案。
第七条 乙方权利
1.享受甲方对特许经营加油站的优惠政策。
2.参与甲方组织的各项促销活动。
4.获得甲方提供的培训和经营指导。
第八条 乙方义务
1.遵守_______特许经营加油站管理暂行管理办法,自觉维护特许经营加油站的名誉及统一形象。
2.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加盟金、信誉保证金和特许金。
3.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按甲方要求定期如实上报各种经营报表。
4.除甲方提供的成品油外,不销售第三方资源。
5.在经营活动中不在油品中掺杂使假,缺斤短两,不实施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6.除非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再就本合同所指的加油站与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如果必须采取其他形式的合作,应首先考虑与甲方合作。
7.按照甲方提供的形象识别系统进行加油站包装、改造和编号。
8.将甲方资源在当地进行宣传。
9.按甲方《加油站管理规范》安全管理方面规定制定加油站安全预案并报甲方当地销售分公司备案。
10.保守特许者的商业机密。
11.不得损害甲方和甲方其他特许经营加油站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甲方和甲方其他特许经营加油站的业务。
第九条 经营指导及培训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为使乙方能持续经营,甲方须向乙方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乙方在开业前必须派遣经营者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员工参加甲方规定的培训,获得经营特许经营加油站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乙方开业前后_______天,作为特许经营加油站营运入轨期,甲方须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4.乙方开业后,应按甲方培训计划定期接受培训,并承担此类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5.乙方必须参加一年_______次的特许经营工作会和临时经营工作会议。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地点及参加人员。
6.甲方不定期向乙方派遣人员进行指导,甲方派遣人员有权检查乙方的全部经营管理情况,有权检查乙方的进、销、存原始票据和报表等相关资料。并根据现场情况,就地培训乙方经营者和员工。
第十条 加油站统一形象及安全改造相关事项
1.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乙方应协助甲方按照甲方形象识别系统规定完成特许经营加油站统一形象及安全改造工作。
2.甲方负责组织加油站的包装和改造工作;乙方为甲方的设计、施工和安装工作提供方便,并承担费用。
3.加油站的包装和改造工作完成后,乙方应积极维护加油站形象。如果根据经营情况需对加油站进行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组织设计和施工,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宣传与促销
1.甲方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特许经营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要单独或与其他特许经营加油站进行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实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销售价格的设定
1.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零售价格体系。
2.乙方应执行甲方下达的零售价格。当价格背离市场情况时,乙方应积极建议甲方更新价格,甲方应快速响应,尽快调整。
3.乙方不得擅自调整价格,不得以价格不合理为由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费用及货款支付方式
1.本着先款后货的原则,乙方与甲方在指定的批发单位进行货款结算。
2.加盟金
作为乙方取得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的费用,乙方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元。主要用于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指导和培训费用。加盟金一经交付,不再退还。
3.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债务及乙方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乙方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甲方预交_____元的保证金。
(2)甲方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乙方拖欠的债务。乙方在接到甲方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甲方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
(4)除用于充抵甲方债务外,乙方不得对保证金做其他任何处理。
(5)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赔偿方式为:甲方没收乙方_____%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在乙方撤除所有与甲方有关的招牌、工作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三个月后,甲方归还乙方剩余_____%的保证金。
4.特许金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甲方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甲方帮助、指导的价格,乙方须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按上年合同执行期间营业额的_____%向甲方支付上年特许金。
第十四条 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为确保乙方维护甲方形象,乙方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甲方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对乙方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加油站经营管理、加油站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乙方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十五条 站内物品的维护
1.乙方要确实保养好加油站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甲方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查加油站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
2.乙方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甲方相关警告后的5日之内仍不见改善,甲方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3.乙方同意,在甲方认为有必要时,甲方人员可随时进入加油站及附属设施内,检查站容站貌及设备保养状况。
第十六条 营业项目及时间管理
1.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事其他营业。
3.乙方须严守甲方指定的营业日、营业时间从事经营。
营业日为一周七天制,无休息日。营业时间为_______。每日营业时间应在_______小时以上_______小时以内。
第十七条 保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
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
3.乙方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前三款规定的甲方和乙方的守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管理手册和其他文件归甲方所有,出借给乙方,乙方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甲方。
第十八条 乙方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须及时报告甲方。并就维护整个特许体系事宜与甲方进行协商。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1.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根据损失程度支付赔偿金。
2.乙方如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赔偿金。
(1)乙方通过其他渠道购进销售油品,克扣顾客,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用户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甲方声誉。
(2)由于乙方服务质量、管理出现问题,发生被舆论曝光批评或情节恶劣被消费者多次投诉等情况。
(3)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约定费用。
(4)不接受甲方依据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等。
(5)未按规定进行整改或整改未达标。
3.除本合同特别约定之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
第二十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将重要资产或经营权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改变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不遵守合同、违反_______特许经营加油站经营管理规范。
2.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经营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3.合同到期后,甲方不同意续签合同或乙方不申请续签合同,本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4.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必须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名称、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混淆的任何商标、名称、标志),并在20日内拆除授权使用的外形包装、标识等,如乙方不在规定期限内拆除,甲方将会同执法部门强行拆除。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特别约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对加油站安全运行承担完全责任,并应严格按照甲方《加油站管理规范》制定安全预案并付诸实施。
第二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执有___份,乙方执有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商家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加盟商家)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加盟_________网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总则_________网是创建于国际互联网上的,面向大众的专业购物、生活服务网站。网站本着“_________网,天天帮您忙”的经营方针,竭诚为百姓的生活、工作、娱乐休闲提供便利,并以网上展卖形式帮助甲方实现网上销售的运作方式。
第二条加盟
1.条件:甲方(附相关证明材料)能提供其生产经营的货真价实的商品和服务。
2.义务:甲方需提供优质优价(网上售价按甲方标准确定,原则上不得高于市场价)的商品及良好的服务,及时提供商品(服务)信息。
3.权利: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协助更改其在_________网上展示的信息;可以随时在网上开展促销活动(需经乙方同意,费用根据乙方标准另定);在由乙方代为送货并成交时,乙方保证甲方货款的及时回收。
第三条信息
1.信息存放和展示约定:乙方负责为甲方在_________网上提供信息存放空间,将甲方提供的商品(服务)信息资料按统一格式制作成电子网页链接在网站上,按商品分类索引,供上网浏览的顾客查询购买,并负责信息的日常更新维护。
2.广告互动:合同期间除乙方在网站上为甲方商品展示详细信息外,甲方需在其商品售买点等场所及相关广告宣传资料上展示乙方网址、订购热线等相关信息。
3.经营许可公示:甲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及各类商品经营许可证明,并在乙方网上商家介绍处公示。
第四条 商品配送送货上门为双方的统一行为,送货范围仅限于乙方网站已开通的区域内,乙方原则上保证在乙方可供货时段内全天候响应。商品送达时间根据商品品种和顾客预约确定,并以乙方网站服务承诺为准。
第五条供货程序
1.供货通知:根据订单情况乙方向甲方开出入库单通知送(备)货或提货。
2.交易:由乙方网站专职配送人员送达顾客处。
3.存货:除鲜活、现做商品和双方约定外,甲方应根据网上销售量安排一定数量的存货在乙方仓库以保证全天候供应。此存货所有权为甲方所有,在其销售之前甲方对其有任意处置权,同时乙方还应保证该存货的安全。
4.交记录及货款结算:由配送人员代表甲方与顾客结算货款,并作相应成交记录。货款存入甲方单独开设的存款账户,此账户货款中包含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配送服务费用。甲方可随时(预)约定时间对帐收取货款,同时按约定支付配送服务费给乙方。
第六条邮购对于乙方网站规定送货上门范围以外订单或顾客有特殊要求的,乙方提供邮寄、快递服务(在邮寄、快递条件许可情况下),邮费原则上由顾客自理。
第七条信息服务费甲方作为乙方加盟商家,由乙方在_________网上相关商品链接处为甲方商品作详细介绍(含图片),同时为甲方作简单商家介绍并公示甲方相关信息。甲方应支付信息制作(商品页面制作)、维护(日常信息更改、维护)服务费给乙方。收费标准:按限定商家拟上网商品(单件)数量上限确定,以______件为单位起算,______件(及以下)为_____元/每月,半年起订。合同加盟期为个月,款项共计: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由乙方网站接收信息并送货成交的商品销售,甲方应支付配送服务费给乙方,费用根据具体商品品种由双方商定。
第八条发票商品销售发票根据顾客需要按网上成交额由甲方开具,销售税收由甲方承担(在供货量内)。
第九条质量保证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其自行制订的产品服务条例,保证其所售商品质量,乙方对此不作额外承诺。对于顾客有关商品质量的投诉,乙方仅负责代为向甲方转达,并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十条附则
1.乙方将尽力帮助甲方推销其商品。
2.如因不可抗力或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造成顾客下单不顺利或中断,乙方网站有权延缓、暂停或取消订单。
3.对各项交易行为,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整而与之不符时,乙方网站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变更执行或停止交易的进行。
4.乙方网站对本附则以上条款保留更改和解释的权利。
第十一条其他
1.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加盟期结束。
2.合同中未尽事宜或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及附件除签字、盖章外均以打印稿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经对甲方之经营理念、营销模式、管理能力、服装加盟等多方位考察并表示认同接受,同时结合自身条件、可发展空间以及消费市场状况等各方面的商业环境,自愿加入服装批发体系,经甲乙双方本着充分协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总则
1─1双方的法律关系:甲乙双都是独立自主互惠互利的合法经营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乙方不得有代表甲方行使权力的资格(另行授权除外),其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甲方对乙方及乙方对员工的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乙方为独立经济实体,对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技术上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1─3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合作级别及费用支付方式
2─1乙方自愿投资店面,筹建服装门市不低于平方米,有,甲方提供服装货源。
2─2乙方签订本协议当,乙因在60天内,方在向甲方付还一合作权益金,返完为止。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3─1甲方拥有“服装生产与销售技术的所有权。
3─2为乙方从业人员(1—2人)提供专业,系统的理论和实际操作技术培训,同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内部技术资料,技术咨询等售后服务。
3─3甲方提供服装乙必须积极经营。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4─1获得甲方“服装批发技术的使用权。
4─2获得在甲方日常经营过程中专业技术咨询和指导的权利。
4─3未经授权甲方不得将服装任何方式传授给第三者。乙方网点,不得因市场价格波动而自行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提前中止合同并且乙方所付费用不予返还。
5─1本合同常年有效,如一年内乙方不向甲方交货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收合作权益金不予返还。
5─2如遇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5─3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异议,应本着协商的精神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向乙方提供的货源,运费由乙方承担配送方式及时间由甲方安排。乙方在收货后,应于三日内书面电话通知甲方。
7-1如果乙方免费铺货,然后货卖完了,在结帐,乙方必须完成每月8000元的服装销量。
7-2在合作中甲方必须提供保质量,在款式上面也有新潮,不能太落后,档次低,中,高,的服装,或有乙方提供服装样品给甲方加工。
7-3如果乙方需甲免费供货在合作中甲方有权利宗制乙方和其它服装厂家供货,但甲方要满足乙方所有的服装产品。
7-4如果乙方免费铺货,然后货卖完了,在结帐,乙方应在甲方的原批发价加百分之零点三的利息。
7-5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服装产品60天内一次性结清货款。
7-6在合作中乙方月销售不到8000的货款也应一次性付清80000的货款。
7-6乙方在销售中月销售超出8000的货款,甲方在超出的货款退百分之三奖励金给乙方。
7-7头次合作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服装产品的当天首付当天收到服装货款百分之三十做为定金。
7-8甲方在终止乙方合作时应退还向乙方所收的定金。
8-1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并且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应付定金足额到位后生效。
8--2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代表签字:
合同编号:
甲方: 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区域专卖店邮寄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就乙方申请代理山东永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永春堂系列保健食品、均衡营养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及其相关业务等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区域专卖店的资格
申请加入加盟店的条件
—、乙方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并积极参与公司以及政府组织的各项公益社会活动的中国公民。
二、乙方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身份与店主身份相符),并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等符合本地地方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手续,但乙方营业执照(名称栏)及相关证件中,不能涉及甲方企业名称和产品商标的字样。
三、乙方必须具备三十平方米以上使用面积的临街经营场地,门头房选址,应选在当地交通主干道或次主干道。并自备电脑、宽带、DVD、电视、电话、传真等与本产品经营形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以及相关具备经营能力工作人员等。
四、乙方与甲方签订本《专卖店加盟合同》后,则取得经营甲方产品的权利。
五、乙方首次提货款为人民币伍仟元整(不含资料及宣传品费用)。
禁止以下人员申请成立加盟店或成为加盟店人员
一、未满18周岁的人员;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五、本企业的正式员工;
六、境外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第二条 甲方授权事宜(分销区域及期限)
一、授权乙方在分销区域内可以在工作场所使用甲方的商业名称、产品商标、服务标志以及其它喷绘张贴等宣传品。
二、在 省 市 区(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享有甲方产品分销代理权。
三、授权期限与本合同有效期限相同(自批准成立或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继续经营,可向甲方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规定统一市场零售价格,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供应产品。
二、甲方有权对专卖店或服务网点的选址、装饰和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有权指导乙方经营并享有对违反法律或公司经营制度的经营人员的处理权。
三、对于乙方在甲方批准建店之日起30天 内未完成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关建店手续,或建店后30日内不能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另选分销商建店,同时取消乙方再建店资格。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结算系统,并为乙方做好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五、甲方可向乙方的分销商进行有偿或无偿的技能培训或有偿提供培训资料。
六、甲方有权保留对本公司的营销系统和业务操作系统内容进行修订和最终解释的权利。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获准在授权范围内享有甲方营销系统的使用权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
二、乙方建店后,要向甲方提供本店的营业执照等与地方管理部门规定相一致的相关资质证明,并提供专卖店或服务网点的门头装饰及室内工作环境的照片四张。
三、乙方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前提下,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责任乙方自负。
四、乙方要按时出席甲方定期召开的分销商工作会议和接受甲方的各项工作培训。
五、乙方在经营中要严格规范购、销产品的操作规程:分销商所有购货单据一律在店中的电脑系统中填报,输入单据时,不得随意更改咨询顾问和银行卡号等资信。
六、乙方不得擅自将区域分销权转让他人,不得跨区域经营,不得同时接受第三方从事与甲方经营范围、经销模式相同或相类似的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取消乙方分销资格,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其损失额按照乙方在甲方上年度经营额的总和计算。
七、为保证本合同正常履行,乙方必须提供担保人作为经营担保(家庭成员之间担保无效),担保人应
当对乙方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八、对于乙方本区域内由乙方销售的产品应当作好对产品的宣传、产品的注意事项告知等工作,由于乙方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所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其他纠纷仍由乙方先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协助甲方处理相关事务。
九、因乙方对产品的不实宣传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分销薪金结算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支付乙方分销薪金 5 %,及相应的零售差额补贴;
二、结算方式:按期结算。
三、支付方式:结算日后10天内,甲方将乙方分销薪金打入乙方账户或银行卡内。
第六条 订货、换货、退货
乙方购货时,除在电脑系统填报单据外,通过汇款的方式(或网上支付方式),将货款(首次购货款额不低于 伍仟 元正)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中,乙方货款到帐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发货(公司本地专卖店或服务网点购货可直接到公司交款,也可向公司帐户划款)。
二、甲方承担乙方正常的货运费用,如乙方有特殊要求或变更到货地点,其超出部分或变更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收到货品时应现场验收,如发现产品损坏、短缺或外包装破损应及时与承运方联系,并由承运方出具签字证明,在2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与承运方协调后再给予酌情处理,如24小时后,甲方未接到乙方通知则视为产品已全部验收无误。
四、乙方在没有承运方出具证明的情况下单方通知甲方其货物存在损坏、短缺等问题,甲方对此不予受理。
五、乙方可在产品出厂日九十日内调换同价值(化妆品除外)的产品。但换货的产品必须是包装完好无损,无拆痕,其换货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所提供的邮件及收货资信(邮编、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若因乙方提供资信有误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对于乙方所购产品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退货时,需在购货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并保证货物的包装完整并无拆开痕,其退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如果因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
失。
二、如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七项的约定,除赔偿甲方损失外,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任何清算请
求。
三、本合同中一方对部分条款违约在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不影响合同中其它条款的继续履行。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一、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应于10日内通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有关材料,经对方认可后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并结清双方的往来账目。
三、乙方保证在合同解除两周前修改带有甲方标识门面,装饰、设施标志等。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任何清算请求。
四、如因乙方故意违约造成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利益不予清算并由乙方赔偿因乙方违约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的未尽事宜或一方的特殊需求,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并对增加或删除条款签订新的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条 其它条款
一、合同的附件(专卖店管理制度等标明本合同附件的公司其他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三、双方其它约定事项:
甲 方: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指印:
开 户 银行: 身 份 证 号:
帐 号: 帐 号:
甲方 盖 章: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签 字: 地 址:
市场部电话: 担保人签字: 指印:
市场部传真: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服装品牌代理加盟合同书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在市地点,以开设发展特许经营代理加盟商的形式总代理经营甲方注册并拥有商标权的××品牌系列服装。
二、选址:
专卖店地址为乙方初步确认选定,经甲方同意即可。
三、装修、宣传、服务:
乙方根据甲方设计专卖店的设计图纸统一形象进行装修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拍摄照片寄甲存档备案。乙方确认拳-伟商标隶属于甲方。甲方依据乙方实际进货金额、区域、酌情投放不同价的广告费的50%的费用。甲方派专业人员协助乙方进行人员培训及店面陈列。
四、货物配流方式:
1、乙方按甲方的全国统一出厂价提货,乙方首次配货不少于壹拾万元,由乙方自选补配货,换货率一律为100%,甲方配衬品以成本价给乙方供货,甲方不负责退换货。
2、换货:乙方因换货调回甲方的货品,因保证物品清洁、完好无损、附件齐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换货,乙方进货的换货期以季度为限,按季度换货,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更换同类产品,甲方换协议规定的100%换货率换货,乙方需按甲方规定以每年年底12月20日到货为止进行最后一季度的换货。
3、提货方式:乙方委托甲方代为乙方发货者,甲方要求乙方对货物保险,运输方式由乙方指定,所发生的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4、收货验查:乙方在接收到甲方货品之后,应立即开箱检验,核实数量及质量,并将检验结果在三天之内传真给甲方,甲方将视为数量正确,质量合格。
五、付款方式:款到发货。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品牌保证金并解除合同;抄袭拳-伟款式设计设计自行生产销售;在拳-伟专卖店内渗杂专卖其他品牌之服装;若乙方在经营过程,连续断六十天以上未向甲方进货而又不申明原因者。
七、续约:协议期限满,乙方如需续约,应在协议满前三个月内向甲方办理续约手续。否则甲方可以视为乙方自动解除协议。
八、协议终止:
协议期满,乙方需解除协议,应将原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协议正式文本等退还甲方,并拆除拳-伟品牌标志,并拍摄成照片寄回甲方,结清往来帐款后,持履约品牌保证全票据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九、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未束的,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属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经签字盖章用于修改补充的各份合同附件,细则,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协议期限为三年,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加盟商店(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他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指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经营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系统和一整套的店务管理手册(《人与保养》等)以及公司有权使用的某公司注册商号、商标、标志、招牌、店铺管理方式等统一系统。
公司商标 指甲方有权使用及有权授权他人使用的某公司商标和服务标志以及甲方经哈哈哈哈哈常使用的用以表示公司的标记、记花花花花花号、招牌、标签以及其他一些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 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甲方技术服务项目: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公司商标设立某公司店(店面面积一般为X平方米,地址:省 市 _____ 区 路号),同时对乙方进行开店辅导,并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对乙方提供长期持续的技术支持等服务。
(一)提供乙方店面开幕前的辅导及培训(开店前人员培训及课程附件
一):
1.店面所在地立地商圈调查评估(评估结果仅供乙方参考,并由其承担相关费用);
2.提供店铺店面整体C设计、饰的规划指导;
3.提供乙方相关人员(店长、财务、人事等)的门市实习:
(1)经营管理课程:
A、商品知识
B、店面营运知识(店面、管理、采购议价技巧、成本控制等)
C、品质管理知识
(2)门市实习:
A.、现场服务实习
B、店务实习
C、作帐实习
(二)提供乙方店面开幕时期的辅导
1、促销活动事宜的筹备、教育、训练与协助执行。
2、开幕期间派员驻店辅导及协助,所需派驻人数及时间由甲方视具体情况决定。
(三)提供乙方店面开幕后的辅导及培训
1.不定期巡回指导,指导容:门市经营管理、商品品质管制、营业成本控制等。
2.新产品开发及制作指导。
3.值班管理稽核评估(含、外场及办公室)。
4.不定期对其下属加盟店各岗位人员分批次进行集中专业培训及辅导。
第三条 店面、潢、招牌等之设计与维修
一、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其店铺的具体情况为其提供潢图纸设计方案
(以上图纸设计仅为平面图纸设计,图纸设计时间一般为十天,如乙方要求提供效果图,则须另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元的设计费),并由甲方指定之修厂商进行修,修标准按照甲方图纸设计及要求进行,修价格为X元平方米。
二、外观之招牌、店面及XX部之潢修等有关广告物,于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于本合同所限定之期限自行拆除,或同意由甲方代为拆除,乙方不得有异议并承担该费用。
三、外观之招牌、店面及XX部之潢修若有老旧、损毁等事情的发生影响到甲方统一形象的,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期限,依当时之企业识别(C)修护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设备之使用与维护
一、乙方应妥善保管全部生财设备、用品、潢、招牌等物。
二、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同意其店之设备、桌椅、具、员工、财务软件、特色调料、酱料及其他开业货品向甲方或其指定之厂商采购,其他设备之采购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并须符合标准。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更改店销售商品种类及价格,亦不得随意增减其店设备、设
施,否则视同违约。
第五条 式、商的用品进货贩卖之使用
一、为维护店面共同形象,乙方店面应遵行销售甲方所规划的式、主及其他之规定。
二、为维护统一形象及品品质,对于以下产品或物品,乙方承诺保证向甲方或甲方指定厂商采购:
(一)、该产品或其外包印有公司商标的;
(二)、为甲方特制且为店必须使用或销售的;
(三)、考虑到质量及环保等因素而必须使用的;
(四)、为维护经营统一形象而必须使用的。
三、除以上产品外,乙方可根据价格、质量自行选择供货渠道,但乙自行进货之原材料、产品必须
符合国家卫生防疫及管理的相关标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将视乙方违约程度收取乙方5,00010,000元(人民币,下同)的惩罚性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甲方可以乙方重大违约为由直接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柜帐的管理
一、乙方自负盈亏,但甲方有权随时稽核乙方的财务状况和营运状况。
二、甲方有权要求在乙方安电子设备或要求其结账台使用网络连接的电子收银机以查核乙方每日营业情况。
三、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将前____月之会计账册提供予甲方核对。甲方有权随时查阅乙方之会计账册、凭证等,如其有意隐匿、漏报金额,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加倍赔偿,且甲方有权选择按核定额收取权使用费直至终止合同。
三、甲方按营业额提取权使用费以本合同
第十一条
第二款为准。
第七条 形象维护
为维护店面共同形象,乙方承诺保证遵守以下几点:
一、店面整体整洁及经营品质须合乎甲方要求。
二、不得贩卖法令不许可之商品。
三、不得摆设赌博或游乐性之电动玩具。
四、店XX员工须穿着甲方指定之。
三、客诉之发生不得影响公司形象。
四、不得从事其他影响公司形象及损害消费者权益之事务。
若有以上事件之发生,视同乙方违约,甲方将视违约行为轻重给予乙方书面警告或向乙方收取
人民币5000.00元至10000.00元惩罚性违约金,若在规定期限仍未改善,则甲方可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第八条 广告与促销
一、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得进行大众媒体之促销活动,乙方应于活动期间全力配合,并接受甲方有关广告与促销活动之指导与建议。
二、乙方需单店进行促销活动时,所有广告宣传之进行及活动方案,应书面呈请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广告促销费用之分摊:
(一)乙方单店进行广告促销活动时,费用自行承担。
(二)区域性广告促销活动时,由该区域所有店铺共同分摊。
(三)全国性广告促销活动时,由全国所有店铺共同分摊。
四、乙方应无条件同意放置、摆设或张贴各项宣传甲方信息之宣传品;另对咨询甲方业务者,乙方店XX人员应负责接洽,不得无故拒绝接受询问或敷衍推脱,若发现有以上情况的,视同违约,乙方同意甲方对其按照按本合同
第七条处罚方式处理。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一、作为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债务及乙方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乙方于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不论乙方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事实上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将直接没收该保证金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要求赔偿损失。
三、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________年没有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开设某公司店的,甲方将没收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并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加盟金。
四、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由于自身原因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没有开设某公司店的,甲方将没收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并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加盟金。
五、 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一周没有及时向甲方加纳加盟金,则甲方将以乙方自动放弃本合同为
由,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直接没收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六、合同期满或双方正常解除合同后三个月,在乙方无违约且撤除其店面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
与甲方相关营业象征后,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拖欠甲方款项(包括货款、权使用费、惩罚性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甲方可由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十条 加盟金
一、 本合同签订后一周,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加盟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整。
二、该费用是乙方为开店接受甲方经营技术资产、商标初始使用权、开业技术指导的费用。
三、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不论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乙方均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该加盟金。
第十一条 权使用费
一、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持续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甲方帮助、技术指导而向甲方支付的费用称之为权使用费。
二、该费用的支付方式为:自开业之日起,乙方以其店面上个月单店营业额为基数,按3%的比例提取金额(但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亏损)每月向甲方支付该费用。如果乙方月营业额不足三十万的,甲方将以乙方月营业额为三十万为基数,按3%的比例提取
该费用。
如乙方未能按
第六条
第三款之规定按时提供上月营业收入报表的,甲方有权按每月二万的核定额收取当月权使用费,乙方不得拒绝。
三、 乙方必须在次月____日前将上个月的权使用费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汇款手续费由乙方承担。如逾期支付,则乙方须按照每超过一天加付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如乙方拖欠该款项超过三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____月结货款
一、乙方应于次月____日前将与甲方发生之上月结货款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如乙方拖欠甲方该项货款金额达两个月或虽未达两个月但已累计超过三万元,则甲方有权停止对其供货。并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欠款,保证金不足部分,乙方应于一周补足,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如甲方认为其向乙方单月供货金额已经超出三万元之范围,甲方可要求乙方另追加履约保证金或要求乙方按照其他方式结算货款,乙方不得异议。
第十三条 逾期付款违约金
一、乙方未在规定期限支付甲方规定的加盟金、履约保证金、权使用费、月结货款、广告宣传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的,如逾期支付,则乙方须按照每逾期一天加付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四条 店址选择
一、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选择的店面进行商圈评估(该评估仅供乙方参考),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一般情况下给予乙方店面的商圈保护范围不低于1000米(以乙方店面为中心,1000米为半径的保护范围)。
三、甲方根据地理条件____区域商业结构认为,在现有乙方店面所在地另设分店,不会发生相互竞争
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变化等因素导致该商圈状况发生变化,甲方认为有必要增设分店时,甲方可自设分店或准许
第三方在同一区域增设分店,除非乙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新店的设立会给其营业状况带来严重的影响,否则乙方不得异议。
四、本条
第二款不适用于位于____市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乙方店面。本条款____市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适用于____市、省会____市、经济特区及____区人口在30万以上的其他____市。
第十五条 开店筹备
一、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各款项,且乙方同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后,甲方将根据乙方店面的具体情况安排开店工作。
二、乙方店面修图纸设计由甲方负责,修施工及修材料由甲方指定厂商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根据与乙方协商的开店进度自行安排开店组人员到乙方店处协助乙方进行开店工作。
1、该开店组成员主要包括:工程监理(1名)、开店经理(1名)、开店厨师长(1名)、办公室辅导人员(财务、人事、出纳)、专案辅导员(若干)等。
2、开店组进驻的时间、人数及撤店时间由甲方视开店进度、开店时具体情况而定。
3、开店组人员的工作任务:调查乙方店区域市场状况,协助乙方进行人员招募、培训及协助其进行开店筹备工作。
4、开店组人员开店期间的薪资、往返差旅费、宿等由乙方承担,该费用的具体标准祥见(附件
二)。
5、为协助乙方店正常开业筹备,甲方需代为乙方配置一部分熟练员工(主要为店面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该部分员工,见附件
三),该部分员工的数量及到乙方店处报到时间由开店经理视具体情况而定。
6、甲方代为乙方店配置的员工来源为甲方直营店及其他委托代为培养的分店,该部分员工的薪资水平由甲方根据其体系XX部的薪资制度并适当考虑乙方店当地实际薪资水平而制定。
7、该部分员工到达乙方店的车旅费由乙方承担。
8、该部分员工到达乙方店时,经乙方认可并接收后,乙方店负责人应及时为该部分员工办理入职手续。
9、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前的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到达乙方店后,无论乙方有无为该部分员
工办理入职手续,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10、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后工作的次月,乙方应按照该部分员工当月薪资的
1.2倍发放给该部分员工作为当月薪资,用于弥补该部分员工在调动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1
1、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后,即正式成为乙方店员工,乙方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支配。
1
2、乙方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在开店筹备期间安排人员(一般为店长、财务、出纳、人事等)到甲方处进行受训,由甲方安排该人员的培训。甲方可在其店为该人员提供员工(甲方将按照每人15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费),住宿及车旅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
3、在乙方店开业前期,开店经理认为有必要由甲方派人员对该店的开业进行支援时,可在与乙方协商后进行处理;但该支援人员的往返车旅费及住宿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根据其实际支援的天数向该支援人员按照其实际工资的
1.3倍向其发放薪资。
1
4、按照一般开店程序,甲方为乙方规定店面筹备期为50天,时间从乙方店面进场修时起计算,在这期间甲方积极为乙方开店进行筹备工作。如果乙方店面筹备期间超过50天(除因甲方因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将按照1000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收取培训费以弥补由于开业延期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第十六条 开业后的人员调动
一、在乙方店开业后一个月,如出现甲方所代为其配置的人员有自动流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为其重新调配同等职位且技术相当的员工,但该员工到达乙方店面旅程所发生的车旅费由乙方承担。
二、在乙方店开业一个月后,如果其有人员方面的需求,在取得甲方同意后,甲方可为乙方店调配
人员,但乙方需按照所调动员工月薪资的
1.5倍支付给甲方作为培训费;该员工所产生的车旅费由乙方店承担;同样,如果乙方店人员经过甲方同意并经过甲方调出时,甲方应按照乙方店该员工月薪资的
1.5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店作为培训费,该员工所产生的车旅费由甲方或其他
第三方承担;
三、乙方店不得私自聘用甲方所属分店(直营店或加盟店)开除或除名的员工以及未经其所属分店同意自动离职的员工(级别在组长级以上者),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并收取乙方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 商品之售价
一、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价格销售商品。
二、乙方若不予按前项售价销售商品时,须于十五天前提出书面申请通知甲方,甲方将视乙方店面具体情况及为维护店面整体形象,商品形象及市场交易秩序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
第十九条 哈供货、退货及付款条件
一、乙方所需货品,可由甲方或其他方提供。但为维护商品质量,甲方指定专属厂商供应之商品不得向他方采购。
二、 开业前,乙方委托甲方代为订购货品时,应填妥定货单所需之物料、规格、数量及预定出货日等,签章后传给甲方,并先将货款以汇款方式自动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
三、乙方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应该按照甲方要求提前订货并保证累计订货金额(未付款部分)不超过三万元,如乙方由于该因素导致其订购货品无法及时到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货品寄发后,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拒收或退回。货品配送时,如为甲方员工自行配送,乙方验收人员当面验收货品数量、质量、价格及发货单据,核实无误后收货,货品一经交付即视为乙方验收合格,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甲方退货。甲方委托货运公司配送,则乙方验收人员在验收完毕后,如发现发货单据及货品存在数量、质量或价格等方面的问题,应须于货品送达两日以传真或其他方式告之甲方相关部门人员,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第二十条 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及其使用的限制
一、乙方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属于甲方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可在其加盟店正常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的标签、招牌。
三、乙方不得在其店面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甲方同意乙方店使用的甲方商标,更不得允许
第三方使用
或印制该公司商标,同时也不得超出公司商标所注册的范围使用公司商标。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商标或与其近似的字样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部分注册其店面
之工商登记名称,不得出售或提供给未经甲方同意的
第三方使用印有与公司商标相同或近似标志的、容器、包及活动媒体等用品,亦不得将其店厨具、设备提供给其他
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侵权责任并要求其赔偿损失,并视情况可解除合同。
五、乙方在其店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乙方店铺经营而向其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甲方有特别指示外,向
第三者泄露、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乙方为
第三者模仿、拷贝、复制或协助
第三者模仿、拷贝、复制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六、甲方必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式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不断进行研究、完善和改进,乙方不得异议,但改进必须是善意的。
第二十一条 法令遵行及法律责任
一、乙方店开业前须办理好政府规定的各类证件;店面营业后,应依法如实缴纳政府要求的各项规费、税金(乙方店为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独立纳税),若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之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店因违反政府法令受到相关政府机关处罚所发生一切经济上的损失与甲方无关,由乙方
自行承担,若乙方该行为影响到甲方及其他分店的正常营业状况的,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一至五万元的罚款或直接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二十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一、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当事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乙方不具有代表甲方或为甲方而发生任何权力的行为,乙方店员工(包括乙方店开业时由甲方代为其配置的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不对乙方劳资纠纷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店面的经营由乙方在甲方技术指导下自主经营,独立对外承担一切责任。
三、若因乙方行为致甲方涉讼或向
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承诺将全额支付甲方为此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赔偿金以及其他所有合理的支出。
第二十三条 关于教育训练
一、乙方店开业前,必须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派人员参加甲方安排的职前训练。
乙方店开业后,必须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自行定期安排各种培训会议及其他店务会议。
二、乙方店开业后,在不影响该店正常营业的情况下,应积极配合甲方安排其他分店人员在该店进行现场受训场实习,乙方不得拒绝,但甲方或委训分店应参照本合同
第十五条
第三款
第十二项的规定支付乙方费用。
第二十四条 保密责任及竞业禁止
一、乙方无权向
第三方转让甲方技术或擅自复印经营甲方--技术资料予
第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之营业秘密、资料、文件、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予他人,否则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整,并要求其甲方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或合同终止、解除后________年,乙方不得参与、教导、提供咨询服务或受雇、
从事、合作经营类似型态业。否则甲方有权对其提起诉讼,且乙方(含负责人、股东、受雇人)须将其因之所得之利益,给付或归入甲方所有,并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整,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该行为发生在本合同执行期)。
三、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资料归甲方所有,出借给乙方,乙
方必须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及时归还甲方。
四、乙方应与其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为相同之竞业禁止及保密之规定,并对甲方负担保密义务。
五、乙方之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如有违反该条款规定之义务的,乙方应将其对该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之赔偿请求权转让予甲方行使,其因此所产生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由乙方负担。
六、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本保密责任及竞业禁止条款仍继续有效。
第二十五条 物品的保养维修
一、乙方店应确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公司形象。特别对物品必须经常清洗以确保安全营业,应经常检点店铺外观,养护店外修和其他物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
二、 乙方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受到甲方相关通告后____日仍没有改善的,甲方可委托其他
第三方代为乙方做保养工作,费用由乙方店承担。
第二十六条 甲方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协助乙方完成开店筹备工作。
二、 在乙方店面开业后至合同期满期间,甲方根据乙方店的实际经营状况安排技术及管理人员对该店面营运状况进行不定期的稽核辅导,并对该店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正。但乙方须为甲方到店辅导人员提供宿,车资由甲方自己承担。
三、将每年所安排的对于分店所作的培训计划告知乙方,并如实执行,以便及时对乙方店人员进行
再培训。
三、 不断对其技术及经营管理体系进行改进,并不断的推出新的产品,以适____市场变化及更新的需求。同时甲方应不定期召开厨务会议或到乙方店对其厨师进行技术培训,使得乙方店人员技术不断得到更新。
四、 特别指导:乙方另有请托,甲方须派专人至门市服务,解决问题,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收费标准祥见附件
四)。
五、 当乙方店与甲方其他分店发生冲突时,甲方有义务进行协调处理。
六、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人员需求时,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后,应及时帮助甲方调配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七条 乙方义务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为甲方到其店进行稽核辅导人员提供宿(在该店用员工,住宿条件不得低于附件五之标准)
二、维护、巩固和提升公司
三、在经营过程中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如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并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以达到双赢
目的。
第二十八条 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以诚信原则如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即为违约。
二、任何一方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三、对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或未按附件承诺支付款项的行为,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时更正,
并根据违约行为的情节,向乙方收取5,00010,000元的违约金。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未改进的,视为新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给予加倍收取违约金。
乙方的违约行为如在本合同其他条款中已经有明确的处罚办法的,按照该条款的规定处理,对于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悔改程度及补救措施等,减轻或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 合同变更、终止及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
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二、合同的正常解除
1、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
2、合同到期,双方无意续约的。
3、因不可抗力而导致任何一方无力继续经营的(本条所说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战争等情况)。
4、乙方因正常经营困难,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应在3个月前提出解约申请并经甲方书面确认批准的。
5、本合同的正常解除,双方应充分协商,各不承担对方的任何损失。
6、 合同的正常解除如果是由以上四种因素引起,甲方应在合同正常解除后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三、 乙方无权将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
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有按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四、合同的单方解除
1、乙方如发生下列各项任何一行为,甲方可书面通知其限期更正或停止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仍无改善者,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1) 乙方没有忠实地实施甲方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递交的财务报表等资料不真实。
3) 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乙方若有下列情况发生,可视为重大违约,甲方可直接通知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
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按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1) 拖欠甲方各种应付款项金额达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
2) 假冒甲方的商品或其他侵害甲方权益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3) 未按本合同的规定,私自增设分店、更换店设备或违反竞业禁止的。
4) 未按合同的规定,擅自将公司经营技术资产、设备等移往他处营业或使用的。
5) 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名义与
第三者订约、从事法律行为或从事私人行为而导致甲方权益受损的。
6) 利用其营业场所进行非法活动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给甲方造成一定不良社会影响。
7) 私自转让、转移经营权或店设备予他人,或将该店设立任何形式的担保,进行出租、典当以及其他不利于甲方行使本合同权利的一切行为。
8) 因其服务质量或其他原因引起大量投诉或被媒体曝光批评,在社会上引起严重不良影响的。
9) 故意损害甲方或其他加分店的形象、商誉的。
10) ________年受过甲方处罚超过三次的。
1
1) 其他违背本合同之约定,经甲方认定为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告其期限改正但乙方拒不理会或虽有改正但达不到甲方要求的。
3、乙方的单方解约
发生下列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甲方对乙方店面营运状况或店XX员工连续三个月未进行技术辅导或培训的,但乙方未按时交纳权使用费的除外。
2)甲方被法院宣布破产的。
3)甲方有其他严重损害乙方利益或声誉的行为的。
第三十条 移交及结束处理
一、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立即:
1.如归责于乙方原因致使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之损失。
2.不论是合同期满还是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就丧失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乙方应遵从甲方指示,无条件将店铺外之所标示之商标、名称拆除,如乙方不主动拆除,甲方
或其委托的
第三人可自行进行拆除作业,并要求乙方承担为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遵从甲方指示,无条件将各类营运使用规章报表、经营的相关文件资料及物品归还甲方,不得复制使用。
4.营运使用之电脑软件及各会员资料,均应归还,并不得拷贝或备存使用。
5.自解约当月最后一天起1____日,乙方须交付甲方双方往来账务之结算明细表,逾期则按本合同
第十三条违约罚则处理。
6.在交付结算明细表予乙方核算后,欠款方应于____日一次性以现金结清,逾期则按本合同
第十三条违约罚则处理。
7.乙方应登报声明,及时清理对外所欠的各种款项。
二、本条之约定,虽双方合同关系结束,仍具有拘束双方之效力,不因合同终止或解除而受影响。
第三十一条 通知条款
一、一方当事者通知另一方时,依下列通知地址通知:
甲方: 飒飒倔强倨傲经三等奖面通知,而对方拒收者,视为已送达。
第三十二条 合意管辖
合同双方若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诉,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法院。
第三十三条 股权约定及专职经营
一、乙方同意本合同签订后,其XX部股权应维持不变,如在合同期间,乙方XX部股权(股份)变动或转让,与本合同签订时之股权状况相比,差别在三分之一以上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二、乙方须自行或委派一人担任该店负责人,驻店专职经营。委派任负责人之人员应在店占有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份,该人员必须经甲方审核通过。专职经营之定义如下:
1、不得于其他公司任职(含专任、兼差),不论担任职务为何。
2、不得担任其他公司执行业务股东、董监事。
3、不得经营其他公司或对其他公司提供咨询、顾问服务。
第三十四条 确认事项
1、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合同及附件所有条款的含义,同意签署本合同,受本合同约束。
2、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经如实告知乙方,双方的关系为XX人与被XX人的关系,双方签订
合同后,甲方利用自己的及开发成型且逐步完善的经营技术以协助乙方经营,使其尽可能的成功,但甲方并不能保证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能达到某个程度,亦不能保证乙方一定赢利。乙方在店开设后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有自己独立的商号和店名,完全自负盈亏,自己独立纳税与甲方无关,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经对此做了足够详尽的了解。
3、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使用公司的商标,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
第三者的利益时,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甲方因乙方的该行为而被索赔时,可要求乙方承担该被索赔的赔偿金。
第三十五条 合同权利的转让
一、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及店铺营业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
第三者,亦不得将此用作担保或其他处置。
二、乙方要求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转让条件、受让人人情况等书面告知甲方,并由
甲方决定是否同意乙方转让。
三、无论根据何种情形进行的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
第三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消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乙方在两年不得进行转让。
乙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经营合同,经营合同使用合同转让时甲方制定的新合同文本,受让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向甲方交纳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但加盟金不予退还。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需独立自主地经营加盟店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形式将加盟店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其他
第三人经营。
五、甲方在合同存续期间,有权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与他方,或与其他公司合并,或另设立公司承受本合同之权利义务,乙方不得异议。但甲方应保证合同承受方履行合同义务时须符合本合同之规定。
第三十六条 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续约时,加盟金、权使用费按当时收取标准调整之,但甲方会给予乙方比较优惠的价格,甲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则自动转为新签订合同的保证金。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各项费用前或双方终止合同后,乙方不得用同公司商标或相
同、近似的商标饰门面或开展业务,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行为。
三、合同双方任一方有意终止合同,应提前三个月告知他方,双方在无债权债务情况下可终止本合同。
四、合同到期前,乙方如有意续约,应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五、本合同某条款的无效或失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六、乙方店开业后,其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店负责人(店法人代表、店长)与双方签约时的乙方不一致的,乙方应立即无条件通方一起连带承担本合同一切法律责任,若乙方店负责人拒绝在本合同上签字,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该店负责人赔偿一切损失及赔偿违约金。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市某公司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住所):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证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______星级招商加盟店,______级代理商,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经营产品。
二、经营期从2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2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可优先续约。
三、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在其招商加盟店中只能所代理的甲方的产品。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设备,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应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商号,修设计,及管理制度。
3.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____区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代理商。
4.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5.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7.乙方开业期间甲方可派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
8 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__元的奖励。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甲方指定产品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
3.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4.乙方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配货押金的 %、实际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作为招商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余额_______元人民币在签约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配货押金按年销售返款达 以上可退 元的标准,直至各级招商加盟店押金退完为止。
5.如属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3家;或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6.乙方发展的下属招商加盟店如由甲方签订合同,统一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给乙方奖金人民币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7.乙方销售上述产品时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销售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把产品收回,并处以罚款。
8.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零售价格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9.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六、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如包损坏影响再销售,乙方需承担产品折扣价后30%的包费用。
七、违约及其责任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标的20%的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甲方: 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话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1、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加盟分公司)特许经营权。特许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_____省______市/县____开设天略装饰加盟店,授权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 ”注册商标。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乙方付 元加盟费汇入甲方账户。¥ 元
3、加盟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款项(包括特许加盟费、含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等,实际须支付的款项种类和金额按签约合同规定为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后,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列,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天略装饰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天略装饰加盟店。
第三条 合同的续约、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继续延续本合同,则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续约一年,乙方不用再支付加盟费、品牌使用保证金。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2、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乙方违反或未实现本合同的约定,破坏加盟体系或对甲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天略装饰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天略装饰”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时间:
合同编号:
甲方(许可人):
乙方(被许可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加入甲方的“_____连锁教育组织”,在甲方授权下,开展职业培训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授权加盟的涵义1、_____连锁教育组织是甲方投资建设和管理的职业教育培训服务织。
该组织及其成员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均由甲方制定。“_____”、“_____连锁教育组织”的商号、注册商标均为甲方所有,受法律保护。未经甲方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使用。
2、本协议所指授权加盟的涵义为:在乙方认同并接受本协议规定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___连锁教育组织”的加盟成员,在_____省_____市/区,统一使用“_____教育机构”(以下称教育机构)的商号及甲方之注册商标,开展职业培训与服务活动。
3、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关系。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其教育机构按“_____连锁教育组织”确立的统一规范和模式进行管理,享受甲方提供的专业服务,接受甲方指导、监督和管理。
4、本协议所指授权范围指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城市建立一家_____教育培训中心,乙方根据需要并报总部备案后可在该城市设立_____教育机构的连锁分部或培训点,甲方不再另外收取授权金,同时,甲方将制作和发放统一的授权牌,并由乙方支付制作成本费;
乙方如需在其它城市或城镇开设_____教育机构,须与甲方另签协议,获得新的授权;
同等申请条件下,乙方享有获得授权的优先权。
二、合作的目标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团结,共同发展”的合作信念,以不断完善的培训与服务模式,本着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培训服务的宗旨,提高_____连锁教育组织以及教育机构的社会地位和信誉,促进培训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三、费用1. 加盟费授权乙方加盟“_____连锁教育组织”,准许乙方在指定城市或城镇开设“_____教育机构”。一次性交纳,签约即付。
2.品牌使用费 _____品牌(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运营规范、商业技巧、管理模式)的使用许可费、维护费,按年收取。
3、管理费按年度向加盟方收取管理费用,作为该年度总部对加盟方提供教学管理、广告宣传等开支的补贴。
4、证书费由加盟方将实际考试合格的学员人数上报总部,核实无误后为其办理证书,证书认证及工本费实收。
5. 收费办法1) 加盟费的支付:签约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元给甲方。乙方按规定交纳加盟费后,本协议书开始生效。
2) 品牌使用费的支付:乙方每年须支付人民币______元给甲方;
当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纳第二年(这里的年度指自然年度)的品牌使用费,甲方收到乙方的品牌使用费后将换发新年度的授权牌和授权证书。
第一年度(即签约当年)的品牌使用费按签约月份至当年年底的月数折算,签约当日即付。
3)管理费的支付:根据加盟方的实际经营总额,按比例合作双方进行分成,总部收取本项费用的10%作为管理费或按实际招生人数计算,每人_____元。
4)证书费的支付:证书认证及工本费,由加盟方在办证前向总部付清,此费用加盟方可另行向学员收取。
6. 如果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及其它有关规定而被甲方终止授权,或乙方提出终止授权,或乙方自动退出_____连锁教育组织时(乙方教育机构与甲方六个月以上没有实际的业务联系),则乙方所交纳的授权金和品牌使用费不予退还。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1) 甲方对“_____”、“_____连锁组织”等商号、注册商标及其制定的运营规范和管理制度享有法定的专有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单位均不得侵犯。
2) 甲方对加盟单位的经营管理有监督权,以确保其按甲方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运行。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加盟中心的财务数据及甲方要求的其它信息。
4) 甲方有权按规定向乙方收取加盟费、品牌使用费以及其它相关费用。
5) 当甲方的商号、注册商标、运营规范、管理制度等专有权受到侵害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完成法律和其它形式的救济的协助。
6) 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和_____教育机构经营管理规范运作,(详见《_____连锁教育组织管理条例》,该条例由甲方负责解释,甲方有权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并应及时通知乙方。
)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破坏连锁体系的正常运作,损害甲方的声誉或对加盟中心经营不善,不能达到甲方的考核标准,甲方有权收回授权,终止合作,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依照《_____连锁教育组织章程》对乙方的经营业绩和执行本协议及其它规定的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2、甲方的义务1) 全面负责_____连锁教育组织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企业形象建设,为教育机构提供培训支持,向教育机构提供不断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经营技巧,对教育机构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有效的指导、支持和管理。
2) 提供注册商标、商号,指导乙方做好开业筹备工作。
3) 向教育机构提供标准、规范的教案、教学大纲,组织师资培训和运营管理培训。
4) 通过全国性媒体统一进行广告宣传,统一组织各种形式的市场促销和公关活动。
5) 以不断完善和先进的通讯手段为乙方提供信息服务。
6) 向学员颁发培训证书。
7) 直接授权或协助乙方申请成为专项授权培训中心。
8) 供应教材给乙方,指导乙方设置培训课程。
9) 组织年会或经验交流会、研讨会,促进各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沟通、交流。
3、乙方的权利1) 乙方有权按协议规定获得甲方注册商标、商号以及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使用权。
2)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市畅宣传广告上的支持。
3)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专业服务和经营指导。
4) 乙方对甲方有关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有调整建议权,但在甲方未作统一调整之前不得擅自更改。
5)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各项培训、服务及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活动。
4、乙方的义务
1) 独立完成_____教育机构开业所需的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提供协助和指导。
2) 遵守甲方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3) 负责办学所需的设备、场地、人员、师资、资金等,实行自主办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 负责承担办学活动中发生的全部税金并负责向当地税务部门交纳。
5) 维护_____连锁教育组织的名誉及统一形象,保护甲方所有的商号、注册商标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不受侵犯。
在发生此类现象和行为时,须及时通知并协助甲方完成法律和其它形式的追究。
6) 妥善保管与甲方特许业务相关的一切资料,不得将甲方的商号、注册商标及其经营管理规范,用于与甲方特许经营业务无关的其它任何场所、行业、活动或提供给第三方。
7) 向甲方支付加盟费和品牌使用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如:管理费、教材资料费、证书工本费)。
8) 保证培训质量,及时处理学员和客户投诉。
9) 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甲方提供财务数据及其它市场信息,协助甲方完成各项市场调研工作。
10) 合作期限内,加盟方不得与其他办学机构再签订类似或专业相近的协议、合同五、违约责任1.如乙方逾期未付品牌使用费或其他相关费用,每迟延一日均须向甲方交纳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若给对方造成损失,须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违约时,还须赔偿甲方品牌、信誉等无形资产的损失。
六、合作期限1、甲、乙双方的合作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正式开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合作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可延长合作期,由甲乙双方续签协议确定。
七、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本协议未尽事项或需要调整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协议形式对本协议进行补充或调整。
2、遇有下列情形,则本协议终止:
1) 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
2) 双方中任何一方的主体消亡;
3) 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的重大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4) 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另一方有权依照民法典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赔偿;
5) 经双方协商提前终止本协议。
3、在本协议终止时,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及法律规定清理债权债务。
4、乙方因债务或其它原因丧失实际经营能力时甲方有权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所欠甲方的债务。
5、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再拥有甲方注册商标、商号以及教育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使用权,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八、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解决。
协商不成时,应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九、其它1、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于乙方按规定交纳授权金后生效。
3、下列附件作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盖章: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于合作期内开设加盟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的权利
1.1倡导经营“_________”专卖连锁事业,并拥有“_________”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1.2根据市场需要,在各个城市设立加盟店/专卖店;
1.3有权适时地得到乙方经营所必须提供的市场反馈信息;
1.4在产品计划方面可以结合乙方所在地的条件,对产品供应计划进行综合性援助。
2.甲方的义务
2.1保证产品质量,如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如霉变,过期等),负责调换同类合格产品。
2.2不得无故拖延发货时间,否则,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3乙方需要办理非法人执照时,甲方可提供一切合法手续,乙方办理的费用自理。
第二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权利
1.1拥有“_________”的商标,名称的使用权及营业推广权;
1.2依照甲方策划的会员促销,广告宣传,集体活动以及其它的策划方案进行共同活动;
1.3有权获得甲方经营管理业务的诊断性建议;
1.4乙方及从业人员有权接受甲方的职能培训;
1.5有权接受甲方的各项专门职能的指导并进行经营活动。
2.乙方作为“_________”品牌加盟店的加盟经营者,必须恪守以下义务,诚实地从事经营活动:
2.1认同_________公司倡导的连锁经营理念,遵守甲方关于“_________”连锁经营专卖的各项规章制度;
2.2负责经营管理本区域的加盟店以及产品的推广,开发工作;
2.3依照甲方的标准,保持加盟店的结构及形象;
2.4加盟店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专门从事经营活动;
2.5维护经营并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2.6要认识作为_________公司连锁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建设健康产品的品牌加盟店;
2.7在加盟店的装修方面,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1标准执行;
2.8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进货标准购货,确定产品结构。
2.9乙方必须在当地租赁专柜,专柜面积以乙方资金能力确定。
2.10乙方必须保障通迅工具的畅通并配置传真等信息传递工具,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进货与运输
1.产品的进货
1.1乙方经营的产品,一律从甲方进货。
1.2乙方首期进货金额为_________。本合同签订生效起20天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后乙方承诺不再退货(除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外)。冷静期内乙方未提出书面申请的,甲方视为乙方已确认。甲方与乙方合约终止时,乙方在经营期间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应及时并按要求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同时向甲方提交销售汇总表,无故拖延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1.4乙方应及时提交购货计划书并将该购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收到货款后,三天内将货发出给乙方。
2.货物运输
2.1货物的运输为铁路、汽车、_________三种方式,按离乙方注册地最近的城市发运。(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到达乙方城市前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到达乙方后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2如因运输途中所造成的原因,应及时通过承运方予以解决。
2.3乙方收到货物后,在二日内验收并以书面回复甲方,如未回复,则视为合格验收。
第四条业务管理
1.乙方及其所聘用的业务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统一零售价进行销售,不得任意降价或涨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2.本协议书签订后的三个月内,乙方累计销售额必须完成_________以后每月的销售额不低于_________。
3.乙方如连续二个月未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另外开设加盟店,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4.甲方付给乙方的服务津贴为:
4.1按销售业绩的5%计算并支付;(含乙方汇给甲方款项时应付银行的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保密义务
1.乙方不得随意将有关公司连锁的计划,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甲方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相关要求予以赔偿。
1.1有关交易的价格,条件及供货对象的事项;
1.2有关乙方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内容;
1.3其它由甲方指定的保密事项。
第六条禁止行为
1.乙方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有以下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1向第三者转承包或提供经营的方案或策略;
1.2向他人转承包或转借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商情等原件和复印件;
1.3以本人名义或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类的其它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1.4向他人转承包或给第三人提供担保抵押,出借经营权的证照时;
1.5其它甲方要求禁止的事项。
第七条不可抗力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因素给产品进货及其它甲方活动造成障碍时,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诺不追究甲方的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权
1.1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1.2不遵守甲方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仿制本公司的产品;
1.3不遵照甲方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1.4不遵守货款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1.5停止营业时;
1.6有损害信用言行,已妨碍或将会妨碍连锁活动时;
1.7每月达不到规定的销售业绩时;
1.8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使用加盟店公章,合同章对外签约合同时,乙方因此项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合同终结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1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标及带有“_________公司”的标识;
1.2立即撤掉或取消甲方指定的加盟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物等,将甲方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物,资料等上交甲方,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当乙方未自觉撤掉时,甲方可自行执行,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1.3立即返还由甲方配备的文件及授权牌等物品。
1.4对建筑物的损伤补修由乙方进行并负担费用;
2.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任何时候要保证不得有对“_________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十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期限以签字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合同期满后,乙方需提前二个月向甲方申请续签,续签后的合同最低期限为一年。
2.本合同未尽事宜部分,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异议的,以补充协议的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退出,如果申请退出,甲方不负责退货,并自动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责任(不包括中途运输问题),由甲方负责。
3.如果由于乙方夸大产品功效的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其它事项
1.有关甲方的说明:“_________公司”是甲方的公司名称,“_________”是甲方的专卖店品牌名称。
2.有关乙方的说明:乙方已充分的解读确认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本人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能力完成本合同应尽的义务,用于经营的款项全部属予自有资金。
3.本合同签约地:_________
4.本合同诉讼地:_________
5.本合同签订必须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方可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地址:
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甲方(授权方):法定授权人:法定地址:乙方(被授权方):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经营甲方的______加盟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连锁店的经营由加盟连锁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连锁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二条授权
1、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在_____省_____市(县)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进行经营。
2、本合同授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甲方责任
1、提供加盟连锁店的相关资料。
2、提供加盟连锁店形象设计,装修方案。
3、派员指导乙方开业。
4、培训相关销售人员及销售技巧,传授经营理念、管理理念、提供市场信息等。
5、为加盟连锁店供充足合格的货品,如遇部分品种短缺,为乙方推荐其它对产品。
6、负责加盟连锁店柜
第一次开业的货品配备。
7、加盟连锁店对在
第一次配备的货品中,不适销对路的货品,乙方要求换货时,在包装完好、保质期不低于六个月且不影响销售的原则下,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调换其它品种,所发生的运费双方各负担_________%。
8、甲方原因造成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货物____日之内,书面提出退换要求,方可退换,运费由甲方负责。
9、提供有关的促销方案及资料。
第四条乙方责任
1、必须经营甲方所提供的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经营非甲方货品。
2、因经营环境变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变更加盟连锁店的经营地点及位置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3、乙方另新增开加盟连锁店时,必须与甲方另签订加盟连锁合同书后方可经营。
4、加盟连锁店必须每月____日前按时向甲方递交上月营业报告书,并保证所递交营业报告书情况属实。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认可,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连锁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予
第三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责任时,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8、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难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不能再继续营业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协商。
9、乙方无论在何情况下不想再继续经营加盟连锁店时,甲方拥有
第一接任者的权利,同时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转接工作。
10、合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终止,乙方必须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并从设备、设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如乙方不主动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业,乙方必须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1
1、乙方不得向
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加盟连锁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
第三者泄漏及传递,此项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1
2、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加盟连锁店的营业成绩。1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特许经营授权牌、报价单、培训资料等相关文件在合同终止之日,乙方必须全部退还给甲方。
第五条保证金和风险金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连锁店_________元(人民币)保证金,作为乙方忠实执行合同的担保。
2、如乙方需甲方开出增值税发票与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在的经营场所的单位进行销售货款的结算,则乙方需支付增值税发票总额_____%的税项,即增值税发票税额_____%中,甲方负责_____%,乙方负责_____%。增值税发票总额_____%的税项在甲方给乙方开税票时支付,否则不予开具。
3、乙方必须保证将所开税票款及时返回甲方账户,如未及时返款到甲方账户,甲方停止提供税票给乙方。
4、保证金、风险金不计息。
第六条加盟费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一次性加盟费:
1、单店: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万元);
2、市级: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万元);
3、省级: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万元)。
第七条合同续签本合同距到期日______天时,由乙方书面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第八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内,加盟连锁店连续______天未从甲方进货,或加盟连锁店购货款(以销售单为准且购货款到账)连续______天累计不足______万元,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连锁店的形象、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乙方仍未达到要求标准,本合同自动终止。
3、本合同期内终止或期满不再续签,乙方均须提前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违约。
4、本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______个月后由甲方返还风险金、保证金(凭原始收据)。
第九条其它
1、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用甲方名义开设加盟连锁店,并进行相关财务结算,应提交经营场所签订合同的正本,经甲方审定同意盖章后方可实施;所签署的合同正本须存放于甲方。
2、乙方以个人名义加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以公司名义加盟的,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给甲方。
第十条协商及受理法院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__________所在地法院为专属受理法院。
第十一条其他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代表人(签章):地址:电话: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身份证号:地址:电话: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授权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
乙方(被授权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经营甲方的“______”加盟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_____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_____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连锁店的经营由加盟连锁店自立,_____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连锁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二条?授权
1、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在_____省_____市(县)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进行经营。
2、本合同授权使用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甲方责任
1、提供加盟连锁店的相关资料。
3、派员指导乙方开业。
4、培训相关销售人员及销售技巧,传授经营理念、管理理念、提供市场信息等。
5、为加盟连锁店供充足合格的货品,如遇部分品种短缺,为乙方推荐其它对路适销的产品。
6、负责加盟连锁店柜第一次开业的货品配备。
7、加盟连锁店对在第一次配备的货品中,不适销对路的货品,乙方要求换货时,在包装完好、保质期不低于六个月且不影响销售的原则下,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调换其它品种,所发生的运费双方各负担_________%。
8、甲方原因造成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货物_________日之内,书面提出退换要求,方可退换,运费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乙方责任
1、必须经营甲方所提供的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经营非甲方货品。
2、因经营环境变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变更加盟连锁店的经营地点及位置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3、乙方另新增开加盟连锁店时,必须与甲方另签订加盟连锁合同书后方可经营。
4、加盟连锁店必须每月______日前按时向甲方递交上月营业报告书,并保证所递交营业报告书情况属实。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认可,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连锁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予第三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责任时,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8、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难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不能再继续营业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协商。
9、乙方无论在何情况下不想再继续经营加盟连锁店时,甲方拥有第一接任者的权利,同时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转接工作。
10、合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终止,乙方必须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并从设备、设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_____、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如乙方不主动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业,乙方必须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11、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加盟连锁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及传递,此项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12、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加盟连锁店的营业成绩。
1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特许经营授权牌、报价单、培训资料等相关文件在合同终止之日,乙方必须全部退还给甲方。
第五条?保证金和风险金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连锁店_________元(人民币)保证金,作为乙方忠实执行合同的担保。
2、如乙方需甲方开出增值税发票与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在的经营场所的单位进行销售货款的结算,则乙方需支付增值税发票总额_____%的税项,即增值税发票税额_____%中,甲方负责_____%,乙方负责_____%。增值税发票总额_____%的税项在甲方给乙方开税票时支付,否则不予开具。
3、乙方必须保证将所开税票款及时返回甲方账户,如未及时返款到甲方账户,甲方停止提供税票给乙方。
4、保证金、风险金不计息。
第六条?加盟费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一次性加盟费:
1、单店: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万元);
2、市级: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万元);
3、省级: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万元)。
第七条?合同续签
本合同距到期日______天时,由乙方书面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第八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内,加盟连锁店连续______天未从甲方进货,或加盟连锁店购货款(以销售单为准且购货款到账)连续______天累计不足______万元,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连锁店的形象、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乙方仍未达到要求标准,本合同自动终止。
3、本合同期内终止或期满不再续签,乙方均须提前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违约。
4、本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______个月后由甲方返还风险金、保证金(凭原始收据)。
第九条?其它
1、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用甲方名义开设加盟连锁店,并进行相关财务结算,应提交经营场所签订合同的正本,经甲方审定同意盖章后方可实施;所签署的合同正本须存放于甲方。
2、乙方以个人名义加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以公司名义加盟的,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给甲方。
第十条?协商及受理法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__________所在地法院为专属受理法院。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
地址: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特约加盟合同书
甲方:济宁凯松工程机械有限*司
乙方:
总则:本合同绝没有任何欺骗乙方的行为,而是通过乙方有偿加盟的形式,不仅让乙方在配件单价上获得更多的优势,而是把甲方在技术培训、公司管理、市场开拓及市场可持续发展的经验共享,实现双赢。
一、代理区域及时间
1、区域: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省____市为特约加盟经销商;2、时间:甲方授权乙方的加盟时间为2年。
二、品牌形象要求
乙方若惯名凯松*司对外宣传时,必须遵守甲方对凯松*司及KSC品牌形象的要求。
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充分维护KSC的商标注册人的权益。
在卖场的设计,招贴宣传品以及名片等载体上使用KSC商标时,应当与甲方提供的商标式样的文字、文体、图案以及颜色一致,不得擅自改变或扭曲。
对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得擅自撕剥商品上的商标标识或更改其他商标。
乙方不得将产品以次充好,损害甲方及用户的合法权利。
三、价格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零配件低于代理商价的10-20%,低于市场价的50%,并优先保证货品供应。
四、代理权益
甲方确定乙方为所签约地唯一代理商,公司不再发展其他商家并拥有未签约区域优先签约权。
乙方如果违反本合同和有损济宁凯松*司品牌形象和利益之事,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加盟权。
甲、乙双方合同期满后未续约时,乙方不得再使用甲方品牌标识形象。
乙方如果连续六十天不向甲方进货,即视为自动解约。
五、品质
甲方所销售商品为:1、小松纯正部品;2、小松*EM配套工厂部品;3、公司生产的产品4、小松替代产品。对上述产品公司均有标注,在乙方采购时甲方予以推荐和说明;并提供质保期。
六、退换货品
乙方在收货后及时数量和质量,3日内提出异议,甲方一天内给于答复。
对发现不良品质的产品,甲方及时给换货或退款,但已用产品,且无质量事故,不于退换。
根据乙方需求甲方为其而定的期货产品,不予换货及退款。
乙方开始经营时所备的库存产品,可换货及退款,退款时需承担5%的手续费。
七、发货方式及费用
1、发货方式:甲方听从乙方的发货方式,或双方临时协商而定;2、发货费用:正常情况下,运输费用乙方负担,特殊情况下双方协商而定。
八、公司支持
装修支持
对要求加盟凯松*司并希望成为凯松*司分支机构的公司,参考公司要求的销售店,公司按半年度销售总额3%或提供1000元现金作为门面装饰费。
市场支持及推广
1、在本区域内,公司不在发展其他销售商,并告之相关的销售商及直接用户的信息,帮助乙方跟进;2、甲方将本区域内所有业务公司均转交给乙方,乙方不再签定其他的业务;3、在本区域内,必须有甲方签定的销售单,甲方及时通知乙方,并将约15%的利润返还给乙方;4、甲方免费提供相关的产品宣传手册、产品宣传单;5、甲方提供网络推广及宣传,并提供提供网络库存供乙方参考。
技术支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共同拓展甲方销售市场,促进产品销售,提高服务水平,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此合同书,条款如下:
第一条权利与义务
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建立加盟店,经销甲方产品,授权编号:________________。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确保加盟经营体系的统一性,甲方将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营中出现的偏差、违规等予以纠正和限期改正。如有侵犯甲方权益,破坏加盟经营体系的行为,将令其停业整顿或终止其加盟资格。
2.如果国家政策和市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甲方保留对经营方针、市场计划、运作规则、产品结构、产品价格等做相应调整的权利。
3.甲方重申建立加盟店的区域规划,即:
(1)县级市设加盟店_________个。
(2)一般地级市设A级加盟店_________个。
(3)省会城市设A级加盟店_________个。
(4)__________________等城市设加盟店__________________。
4.为乙方提供统一的店铺VI设计,供应产品及相应宣传资料。
5.为乙方提供统一的运作模式和业务管理流程,提供教育培训服务。
6.为乙方提供电子商务平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和_________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营管理责任。
2.按照_________的规定完成销售指标和区域市场发展计划,每月销售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在同一地区内,第一家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销售业绩没有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公司有权建立第二家店。
3.维护甲方形象,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业务报表,宣传资料。不得私自制作宣传资料,不得做超出甲方宣传内容的虚假宣传。
4.必须保证从公司统一进货,按公司统一价格销售产品。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收取销售代表的费用,不得以降价、赊货、回扣等不正当手段破坏市场秩序。
5.必须保证不在店铺销售甲方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
6.乙方必须有不少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固定经营场所和电脑、电话、传真机、宽带等通讯设施。
7.如乙方在本市变更营业地址,须提前向甲方提交变更申请,甲方按新建加盟店程序审查批准后方可变更。如异地变更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8.所有甲方产品和甲方有关的企业标识,均属甲方拥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名称和甲方的任何企业标识、产品标识,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
9.乙方有义务随时为销售代表在网上输入业绩报单。输入报单前,应将销售款汇入甲方账户以便及时确认报单。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汇款的,也必须在报单之后两日内将款汇入甲方账户,否则,报单不及时或汇款不及时以及报单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在报单输入的同时,应填制_________,及时传真至公司业务部,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以便查对。每周日下午______之前输入系统的为本周报单,如超时,则顺延到下周报单。
11.乙方或其下属销售代表不具备报单输入条件,需要甲方协助输入的,每输入一份单,由乙方支付_________元的服务费,该服务费的支付不得转嫁给销售代表或B级店。
12.乙方需积极热情地做好健康咨询服务和产品零售服务,建立消费会员档案,收集并向甲方提供康复见证病历。
第二条加盟收益
1.乙方为会员服务按销售额6%提取服务费。
2.乙方负责为所属区域内B级专营店配货和输入报单。
3.乙方在店内对非会员直接零售产品,按零售额提取40%差价,剩余的60%零售额按6%给予店补。乙方零售额不计入业绩。
4.乙方服务费、非会员零售差价每周结算一次。
第三条购货
1.乙方首次购货款_________元(首次进货按1:1.5配货,配发_________元周转货物),以保证开店初期有足够的产品展示及充足的备货周转。
2.首次购货时,另交资料费_________元,公司配发相关资料。
第四条发货
1.乙方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三日内发出货物。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发货,须提前向乙方声明。
2.货物发出后,甲方电话通知乙方查询接货。
3.乙方发货额超过_________元以上,甲方免费托运至乙方指定地点,低于以上标准,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验货
1.乙方在本地货站接货时,应立刻查验产品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有破损造成损失,应即时与承运单位交涉,并与甲方联系。
2.乙方收货后应即时开箱验货,按装箱单查点数量;不即时开箱验货,事后再向甲方提出异议的,恕不受理。
第六条换货
1.因运输问题造成产品外包装损坏或产品损失,乙方须在接到货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后给予调换产品,逾期恕不受理。
2.乙方委托别人到甲方办理换货时,须签发委托书。
3.如消费者在加盟店所购产品发现质量问题,可告知甲方,经确认后换取同等价格的产品。
4.加盟店在经营过程中,如需进行品种调剂,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调换货手续。换回公司的产品外包装不能有任何破损或污染,保质期必须在12个月以上。因调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退货
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根据乙方意愿允许退店退货。退货时要求包装无破损、无污染,并有12个月以上的保质期,不影响二次销售。因退店退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退货时,首先结算公司按1:1.5配货部分,并按1.5:1的货款比例返款,资料款不退。
2.经营时间超过三个月以后,必须履行_________年的协议合同,中途不允许退店退货。
3._________年合同期满时退店不退货。
第八条加盟资格终止
自愿终止
1.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因经营困难无法继续营业,可向甲方书面申请自愿终止加盟资格。
2.乙方经营期满二年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如有意继续经营,有优先权与甲方重新办理手续,签署新的合作合同。
非自愿终止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其加盟资格:
甲方(加盟总部):武汉康宏创业科技*限公司
乙方(加盟者):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双方同意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设计、生产、完善成型,用于好*乌防脱生发服务中心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经营技术,包括好*乌注册商标、标志与公司服务模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营销策划方案、会计系统、专业培训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好*乌防脱生发服务中心。
“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 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公司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动作的行为。
第三条:加盟店的资格
1、甲方通过本合同指定乙方为 区域内 市 县的好*乌加盟商,在规定场所开设、经营好*乌加盟店。
2、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公司加盟商,开设好*乌连锁加盟店。
(1) 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2) 认同总部的发展方向和营销理念,并能接受总部安排的培训,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 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者。
3、 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特许的给予
在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本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第六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公司店铺的权力。
第五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 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有关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 未经总部许可,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 本合同终止和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4、 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的研究、完善和积累。
5、 总部将不断开发与脱发相关疾病的诊疗方法和产品,给加盟者不断升级。
6、 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 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 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址选择
1、 加盟店店铺在乙处,乙方拥有所有权。
2、 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同一个邮政编码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其它公司店铺。
3、 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状况认为,在现有加盟店的所在城市设公司店铺,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况变化等原因,总部认为有必要 再增设店铺时,可以让第三者在同一城市经营加盟店,但总部承诺省会城市和特大型城市不超过4家加盟商,其它城市不超过2家加盟商。
第七条:追加建店
加盟商除第六条第1款的店铺外,还要新建公司店铺外,必须与总部另签订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第八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 为使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的经营技术。
2、 加盟店在开业前15天可派1-2人到总部接受相关的业务培训,包括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理论及现场实习。
3、 加盟店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若有需要,加盟者可提前15天申请总部派协销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4、 加盟店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定期总会及在当地省份召开的临时性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
5、 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6、 总部根据经销商情况,随时培训、指导加盟店雇佣的店长、职工。
第九条:加盟金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国内贸易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两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授权乙方_______________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合同:
第一条:加盟条件
1. 乙方必须为有志于美容行业的创业人士。
2. 乙方必须为现有或即将开办美容院,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 加盟店基础美容床位不低于五张,营业面积不少于六十平方米。
4. 乙方代表必须为当地户口或提供当地户口人的担保书。
第二条:加盟店的受权及设立
1. 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范围内设立_________机构,使用本公司的名称,商标,标识等。
2. 乙方应持甲方提供的相关手续到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条:加盟经营产品配置
1. 本合同规定经营产品只限于加盟店内服务及销售。
2. 甲方拥有美容护肤系列产品,以甲方提供产品检验资料等文件复印件(详见附表)
3. 形象加盟首次进货产品均由甲方统一配置(见附表)
第四条:产品价格
1. 乙方享有加盟店全国统一加盟价,以甲方提供市场零售价标准参考销售。
2.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约产品规定的相关事宜。
第五条:产品供应(换,退货)及结算方式
1. 本合约期内,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合约规定之经营产品。
2. 本合约期内,乙方不得从其化渠道进货或订购本合约规定之产品。
3. 乙方向甲方购货,在统一订单上准确填写产品编号,名称,数量,传真到甲方确认,货款汇到甲方指定帐号后,甲方两天内发货。
4. 乙方收到产品后,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办理退换货,由甲方承担退货费用;非甲方责任引起的货物破坏,变质等问题,除第三者外,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除质量问题外概不退货;换货则按以下规定,购进本草丽人产品在完好无缺的前题下(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因产品滞销问题,每次调换产品的金额不得超出当次购进产品金额的30%且按以下规定调换:
1)所调换产品的进货期在90天以内的,甲方按进货金额调换;
2)所调换产品的进货期在180天以内的,甲方按进货额的八折调换;
3)所调换产品的进货期在270天以内的,甲方按进货额的五折调换;
4)所调换产品的进货期在360天以内的,甲方按进货额的三折调换;
5)所调换产品的进货期在360天以上的,甲方不进行调换;
6)所调换产品的时间以工厂的出库清单,产品本身的喷码及托运单核查为准;
7)所调换产品将在下次进货中冲抵货款,不在当次的进货款扣减。
第六条:经营规范
1.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统一CI形象;营业场所及设备按实际情况合理布局;
2. 乙方应严格贯彻实施甲方指定的经营策略及方案开展业务,以确保共同利益。
3. 乙方服务人员须接受甲方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 乙方应遵循“十个统一”的原则接受甲方的管理(即: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价,统一品牌,统一经营,统一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广告,统一规范管理)
5. 乙方开展业务时,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及非法经营手段谋取暴利。
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将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转交他人。若乙方未按甲方制定的经营策略及方案来开展业务造成经营不善,应及早向甲方提交报告拟定补救措施;若乙方欲停止营业,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
7. 乙方成为甲方的加盟连锁机构后,不得经营与甲方企业有雷同的其它产品品牌,如原有其它品牌产品,则甲方给予___月有期限消化,此期限到后,如乙方在正常经营情况下仍需保留与甲方品牌有雷同的产品,则需与甲方另订须完成甲方产品的月销售量,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区域独家保护权。如乙方的经营不正常,且有损害甲方的品牌形象或利益,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8. 乙方在符合经营规范下,甲方对乙方的经营区域有独家的保护权。
第七条:经营保证
1. 在加盟期限内,乙方首批购产品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以后乙方每月计划订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
2. 加盟期限内,乙方年度计划进货总额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财务管理
1. 乙方须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
2. 乙方购货可使用现金,银行转帐,电汇等方式向甲方订货。乙方的经营须在当地依法纳税。
3. 乙方需甲方到该店举行美容讲习会,除长途差旅费用外,食宿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在需要开会前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双方具体安排的时间开会。
4. 乙方要求甲方派驻美容导师或市场营销人员协助工作,除长途差旅费用外,食宿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所需人员须提前10天申请、且按甲方的具体时间安排)。
5. 甲、乙两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营连锁事业,各种报表须如实填写,不得虚报、假报、压单不报。
第九条:甲方责任
1. 乙方取得加盟权,甲方提供美容院管理体系,加盟授权牌等促销物品(详见附表);
2. 甲方负责乙方所需产品的及时供应;
3. 甲方对________产品提供相关资料及质量保证,但若以下不承担责任:
1)客户误用;
2)客户不按标识或说明书使用;
3)产品超过保质期。
5.甲方有维护乙方市场的义务,不得在乙方加盟区域内销售本合约规定产品,如有违约负责串货额五倍的赔偿。如乙方市场遭到其他方恶性串货,甲方接到投诉后需在三日内赶到乙方处进行调查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处理时间,否则视为违约,负责串货额五倍的赔偿。
6.乙方秉承共同严格维护市场繁荣稳定的原则,不得在规定外区域销售本合约产品,如发现串货行为,查证属实将负责串货额五倍的赔偿。
第十条:保密约定
1. 合约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个人或单位提供另一方的商业机密,及有损对方企业品牌形象、利益的行为。
2. 甲方商业机密、经营技术、知识产权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其提供给第三者使用或参考。如有泄密造成损失,甲方有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须在当地建立良好的关系,若乙方违约经营及销售,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正当经营或在经营中有违法行为,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约,并保留对乙方追 诉的权利
3. 甲、乙双方如一方未能全面履行义务,则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采取整改措施,并具有向违约方追索赔偿金或违约金的权利。
第十二条:合同的期限及解除
1、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满后,若双方继续保持合作关系,应提前一个月续签合同;
2、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如涉及诉讼,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其达成的条款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经营网上淘宝店铺,乙方全面了解甲方后,自愿加盟伊斯缇内衣服务系统。甲方在乙方加盟后,协助乙方在淘宝上建立网上店铺并进行经营指导。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在乙方签订网店服务合作协议书并办理完加盟手续后,根据乙方提供的信息,帮助乙方在淘宝网上申请淘宝账号,和实名认证,并按双方约定时间和服务方式,为乙方提供服务指导。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网店的注册、认证,教授店铺的基础知识、装修技术、上货技巧、推广技巧、评信技巧、售后技巧等经营指导,为乙方提供货源并代理发货。
二、乙方注册网店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场;预约远程服务的客户,应按淘宝网开店规则要求,准备相关合格的电子图片格式的个人信息,并认真详细填写下表。乙方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变动时,要及时通知甲方客服更改,以方便及时服务。
三、乙方网店建成后,有权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具体种类、价格、销售要求及有关销售的信息,以甲方提供的上货商品数据包为准。销售中个别商品种类、价格及销售信息的临时调整,以甲方的网站公告为准)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甲方代理乙方向客户直接发货。乙方有销售时,应首先向甲方查询所销售产品的备货情况及现行价格后方可接受订单,客户下单后乙方必须及时将货款、运费、客户的订单详细资料一并发给甲方客服。以便及时服务客户。乙方经营自己的产品,由乙方自己发货。
四、乙方经营中的退、换货与售后服务,按国家相关法律和淘宝网现行的相关制度执行。
五、网店建设及加盟费: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服务期限为自签订之日起一年。从二年开始,每年的系统服务费用为100元。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加盟费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协助乙方建成网店,超过约定时间乙方有权申请退回费用。但由于乙方资料不符合淘宝要求及乙方配合的原因造成的超时除外。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即具法律效力。在执行本协议时,如有争议,双方本着互相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加盟总部)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加盟者)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_________________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设备设施、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_________________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专卖店/柜。
“公司商标”:_________________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_________________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
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申请设立公司的连锁加盟店:_________________
(1)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2)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照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可可以经营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第七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公司店铺的权利。
第五条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总部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的场所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总部商标、标志、样式、招
牌等。
第六条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加盟店。
2.在合同期内,加盟店不得有以下行为:_________________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2)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其他公司店铺。
特许方:_____________保健制品厂(以下简称甲方)
受许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合同总则
1.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_____________产品普通代理加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基本保证与要求
2.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仅向甲方购进同类产品。
2.2_____________产品:指由甲方研发的产品。专利号:_____________,国际专利主分类号:_____________,卫生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__号。
第三条普通代理经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3.1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自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期两年。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普通代理合同保证金
4.1乙方获得合同约定的普通代理加盟权之前,需向甲方交纳普通代理保证金三千元(¥: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合同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如乙方无重大违约,保证金全额退还。
第五条普通代理区域
5.1甲方授权乙方为省市/县的普通代理加盟商。
5.2甲方授权乙方在该区域内加盟销售“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
5.3在乙方代理区域内,乙方非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在该区发展其他代理经销商。
5.4为保护先入方利益,对于申请该地区独家代理的第三方,甲方将及时通知先入方,同等条件下,先入方有优先权。同时第三方新设店面必须距离先入方经营地不低于1公里半径,但商场专柜除外。
第六条商品的结算方式与进货、换货6.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代理价结算。
6.2乙方凭清单验货,如有差异或有质量问题,应在收货当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6.3自出货起一个月内,如属商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退换货。
6.4甲方建议乙方审慎经营,避免库存积压;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前提下,可以按最近一单货物20%的换货率进行自由调换货。换货前需提供明细,运费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乙方如果连续60天在甲方没有任何进货记录,又没有向甲方做任何说明,甲方可视作乙方自动放弃代理资格并有权在乙方所在区域内另行发展其他代理商。
7.2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包括产品证书、授权书、宣传资料、宣传光盘。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市场价格标准范围销售,促销活动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8.2乙方经过书面申请,有权发展自己的直营店、经销商、代销网点。
8.3乙方有权使用甲方“_____________”相关商标、标识及商号。
第九条合同解除及终止
9.1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可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代理合同,不再收取保证金。
9.2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
第十一条保密条款
11.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种资料,其中涉及商业机密、经营技术、知识产权等内容,乙方有保密的义务;不得提供给乙方以外的第三者使用、参照,否则甲方要求乙方最高赔偿金额壹佰万元(100万元)。
第十二条其它
12.1合同的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协议形式修改或补充。
12.2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缴纳相关费用之日起生效。
12.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网址:
甲方代表: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为发展特色小吃,有利于味珍面馆特色饮食文化的推广,运用独特技术配方和工艺,借助自身的品牌优势和媒体宣传,面向全国进行招商合作。
乙方对该项目进行认真考察了解,通过全面论证后,自愿申请加盟合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规范、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 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管理模式和技术,并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________(区、乡或镇)___________路开设壹家"味珍面馆"特色小吃系列之__________________专营店。
二、 先预付定金3万整,签订合同后付款10万元整,余款2万元整在开张前一个星期付清。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将操作技术、管理方式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授权乙方在合 同期内使用,并为乙方培训技术人员1-2名。
2、 甲方对乙方进行理论加实践的技术培训模式,学会为止。
3、 甲方赠送相关设备、企业形象系统用品、开业用品、灯箱广告等。
4、 甲方对乙方所在经营地限额批准加盟店,确保乙方的经营利益。甲方对乙方经营区域保护的距离为省级市最低为2公里,县市级3公里。(注:餐车加盟类无区域保护)
5、 甲方有权利对乙方专营店的内外形象、物品、产品包装作统一要求。
6、 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损害"味珍"的品牌形象、泄露技术、专用配料供他店使用不良行为,做出处理方案。
7、 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未经许可跨区域开设分店或其他加盟商恶性竞争等不良行为,采取警告、通知、制止其不规范操作。警告无效者,无条件终止合同。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使用带有""品牌的所有物品和企业形象系统标志产品。
2、 乙方享有加盟项目的技术操作、产品配方的权利。
3、 乙方拥有享受甲方研制开发该项目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权利,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4、 乙方享有加盟产品的专有原、辅料采购权,但不可转卖他人
5、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和经营管理问题,甲方接受咨询并解答。
6、 乙方有权要求门店实习,由甲方派技术和管理人员上门指导,费用由乙方承担。
8、 乙方在学习期间严格操作、认真实践,虚心接受培训老师的指导,学会为止。
9、 乙方在学习时,要节约原材料、不得浪费所用原材料。
10、 乙方不得学习非自己加盟醒目内容,或窃取非自己加盟项目的
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人任何复制、传播、传授所学知识配方。违背者罚款30000元一次,并取消其加盟资格。在授课过程中不可使用任何录音、录像设备。
11、 乙方在学习期间须保持工作区的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每天学习结束须清洗物品、清理垃圾。
12、 乙方在学习期间须保持环境整洁,不吸烟、不乱吐痰,不乱扔垃圾。
13、 乙方在学习期间须遵守味珍面馆规章制度。
14、 乙方在使用品牌时有义务维护、保护"味珍面馆"品牌形象,
如发现有损于品牌店形象的脏、乱、差、技术操作不规范、服装不统一、产品不卫生等行为ie,甲方有权要求其规范经营,情节严重的甲方取消其加盟资格。
15、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将技术及配方转让给他人。不得跨区或经营,不得和其他加盟店进行恶意竞争。
16、 乙方有义务在本区域服从总代理的市场指导、统一配货、规范经营要求。
17、 乙方有义务在店面迁到别处前,或更换联系方式时向甲方申请备案。
18、 乙方在开设分点时,必须向甲方补办加盟合作合同,同时缴纳相关费用。如未经许可私自开设分店,甲方将视其为侵权行为,按原价1:20赔偿金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9、 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三日起60天内,向甲方提供开业后门店照片三张,甲方用于存档管理。三个月以内甲方没收到乙方开业照片的,视为乙方放弃加盟权益。甲方有权在该地区再发展其他加盟商。
20、 乙方有权对自营店正常经营活动进行管理、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六、其他事项
1、在乙方未来经营过程中,根据乙方的传真或电话接受订货。乙方在订货时,应将合计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给予发贷,每次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所带来的所有民事、刑事行为均有乙方自负。
3、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法处理。甲方如有违反,应退还乙方所缴费用;如乙方违约,则本合同自行终止。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修改补充并签字盖章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备注:
甲方:
甲方代表:
单位公章:
日期:
乙方:
电话:
通讯地址:
日期:
甲方: 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条合同总则
1、为了拓展 童装销售市场,甲方推出 特许加盟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单点单柜(加盟店或专卖柜)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 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点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 连锁加盟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合同的保证与申明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仅从甲方购得用于展示及零售的甲方品牌的产品。
2、乙方严格执行甲方推行的 特许加盟计划,以利于 业务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甲方规定的经营模式经营,按甲方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
3、甲方申明,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被视为甲方的雇员、代理人、合伙人、合资企业或代表;乙方不得直接或以默认的方式充当或试图充当甲方的代表人,联营企业,合伙人或代表;乙方亦不得以任何明示或默认的方式代表甲方或甲方的名义承担或试图承担或造成任何义务或责任,不论该种义务责任的种类或性质如何。
第三条特许加盟的区域、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的特许授权区域为。
2、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年。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第四条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柜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 " "和" . "注册商标,乙方以 的经营方式和风格经营 系列产品。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1、为促进乙方业务发展,降低乙方经营成本,甲方免收乙方加盟费,仅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元。该保证金可在本加盟合同期满后按合同规定全额转为货款或退还。本合同期满后,如续签合同,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2、乙方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5000元)和首期进货款(10000元)共计15000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和首期进货款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_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_______省________市/县______ _区域内开设 加盟店,加盟店的具体地址为 。
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 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 加盟店,并承诺不向同一区域范围内的其它经营者供应 产品。
3、因地理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第七条追加建店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外新建 加盟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另外签订以该新加盟店或专柜为对象的 连锁加盟合同。
第八条商品的进货和发货
1、加盟合同签定后,乙方预付1万元首期进货预付款,连同5000元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共1.5万元一并汇入甲方帐户,此后首批进货货款以首期进货预付款抵扣。
2、首期进货超过1万元预付货款的部分和此后进货,乙方按实际订货金额将货款汇入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汇款后予以发货。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供货价结算,特供商品或促销活动商品折扣另行制订。
4、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和接受发货清单上新到的商品。
5、甲方和乙方对每次收发货情况单独记帐,每月对帐一次。
5、甲方通过普通货运、特快专递等方式向乙方发送货物,乙方可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发货方式,发送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退换货
1、退换货是指乙方将有质量问题或积压的商品退回甲方,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按一定比例折抵货款换购新货。退换货只限于商品调换,不涉及现金支付。
2、乙方收到货物有商品质量问题的,应在收到货物三天内(以收货签收或通知取件时间为准)向甲方提出退货申请,并在收到货物五天内将货物发还甲方,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但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因销售原因造成商品积压的,乙方应在货到30日内(以货运公司通知乙方收货或送货上门时间为到货日)提出换货申请并将积压商品发回。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回的商品后,将按乙方退回商品的实际进货额的80%折算金额为乙方调换新货。换货以退回商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为前提。乙方累计退换货金额(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计算)不得超过以现款支付的实际进货金额。
4、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货调剂平台服务,乙方可在调剂平台上自由选择调剂对象,相互调剂存货。
5、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积压商品代卖服务,乙方可将积压商品委托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代为销售,甲方按代卖商品销售额的20%提取代卖手续费。
第十条返利政策
1、加盟店在达到规定进货额后将获得年终返利奖励:(均不含首批进货额)
累计进货额达到50000元获得年终2%的返利奖励;
累计进货额达到100000元获得年终4%的返利奖励。
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包括不限于在乙方正常营业时间内视察乙方的设施与经营情况的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连锁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加盟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稳定、丰富、高品质的供货支持,并在开店设计、货品定位、进货选择、新款推进、推广促销以及客户资源等各方面给予乙方有效的建议和实际的支持。
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以" 和 . "品牌标识和甲方提供的店面门头的标准样式进行店面装修和陈设。
2、乙方必须完全销售甲方供货商品,如需销售其他补充商品,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审批同意。
3、乙方欲作有关" "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要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审批同意,并使用获甲方同意的资料。
4、乙方有权享受优先供货的权利。
第十三条商标的现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 和 . "或与" 和 . "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或与甲方有关企业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交易。
2、乙方违反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除应按规定承担违反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来自第三方的索赔)。
3、所有带有" 和 . "商标、徽记的商品及物品均需从甲方进货,在加盟店使用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承认。
4、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专柜内使用 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5、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 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该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仿冒,滥用 商标。
2) 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
3) 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
4)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 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 "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5、如乙方在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经甲乙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后,按本条第4项的要求已经停止使用和拆除所有带有" (keaido)"和" . "标识的物品后,乙方可要求将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全额转为货款或在本合同原定合同期满后全额退还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6、如因乙方有本条第3项所列行为而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将不再退还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致使乙方无法取得产品,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2、因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况,含甲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时终止合同,并适用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3、如因第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原因终止合同,甲方给予乙方之所有优惠即时取消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 连锁店灯箱及一切有关装饰用具、店面装饰、宣传品等、否则视同违约及侵权。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八条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通知
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同中的所述双方的公司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条附则
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议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从乙方向甲方缴纳全额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 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时间: 时间:
合同编号:
甲方(许可人):
乙方(被许可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加入甲方的“青岛莱西昆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在甲方授权下,开展职业培训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授权加盟的涵义
1、青岛莱西昆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是甲方投资建设和管理的职业培训服务组织。该组织及其成员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均由甲方制定。“青岛莱西昆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的商号、注册商标均为甲方所有,受法律保护。未经甲方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使用。
2、本协议所指授权加盟的涵义为:在乙方认同并接受本协议规定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作为“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的加盟成员,在--------------------_________ 省_________ 市/区,统一使用“青岛莱西昆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分部”(以下称教育机构)的商号及甲方之注册商标,开展职业培训与服务活动。
3、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其教育机构按“青岛莱西昆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确立的统一规范和模式进行管理,享受甲方提供的专业服务,接受甲方指导、监督和管理。
4、本协议所指授权范围指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城市建立一家培训中心,乙方根据需要并报总部备案后可在该城市设立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教育机构的连锁分部或培训点,甲方不再另外收取授权金,同时,甲方将制作和发放统一的授权牌,并由乙方支付制作成本费;乙方如需在其它城市或城镇开设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教育机构,须与甲方另签协议,获得新的授权;同等申请条件下,乙方享有获得授权的优先权。
二、合作的目标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团结,共同发展”的合作信念,以不断完善的培训与服务模式,本着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培训服务的宗旨,提高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以及教育机构的社会地位和信誉,促进培训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三、费用
1. 加盟费
授权乙方加盟“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准许乙方在指定城市或城镇开设“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一次性交纳,签约即付。
2.品牌使用费
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品牌(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运营规范、商业技巧、管理模式)的使用许可费、维护费,按年收取。
3、管理费
按年度向加盟方收取管理费用,作为该年度总部对加盟方提供教学管理、广告宣传等
开支的补贴。
4、证书费
由加盟方将实际考试合格的学员人数上报总部,核实无误后为其办理证书,证书认证及工本费实收。
5. 收费办法
1)加盟费的支付:签约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元给甲方。乙方按规定交纳加盟费后,本协议书开始生效。
2)品牌使用费的支付:乙方每年须支付人民币______元给甲方;当年 月 日前交纳第二年(这里的年度指自然年度)的品牌使用费,甲方收到乙方的品牌使用费后将换发新年度的授权牌和授权证书。第一年度(即签约当年)的品牌使用费按签约月份至当年年底的月数折算,签约当日即付。
3)管理费的支付:根据加盟方的实际经营总额,按比例合作双方进行分成,总部收取本项费用的10%作为管理费或按实际招生人数计算,每人_____元。
4)证书费的支付:证书认证及工本费,由加盟方在办证前向总部付清,此费用加盟方可另行向学员收取。
4. 如果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及其它有关规定而被甲方终止授权,或乙方提出终止授权,或乙方自动退出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时(乙方教育机构与甲方六个月以上没有实际的业务联系),则乙方所交纳的授权金和品牌使用费不予退还。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对“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等商号、注册商标及其制定的运营规范和管理制度享有法定的专有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单位均不得侵犯。
2)甲方对加盟单位的经营管理有监督权,以确保其按甲方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运行。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加盟中心的财务数据及甲方要求的其它信息。
4)甲方有权按规定向乙方收取加盟费、品牌使用费以及其它相关费用。
5)当甲方的商号、注册商标、运营规范、管理制度等专有权受到侵害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完成法律和其它形式的救济的协助。
6)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和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教育机构经营管理规范运作,(详见《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管理条例》,该条例由甲方负责解释,甲方有权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并应及时通知乙方。)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破坏连锁体系的正常运作,损害甲方的声誉或对加盟中心经营不善,不能达到甲方的考核标准,甲方有权收回授权,终止合作,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依照《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章程》对乙方的经营业绩和执行本协议及其它规定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2、甲方的义务
1)全面负责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企业形象建设,为教育机构提供培训支持,向教育机构提供不断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经营技巧,对教育机构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有效的指导、支持和管理。
2)提供注册商标、商号,指导乙方做好开业筹备工作。
3)向教育机构提供标准、规范的教案、教学大纲,组织师资培训和运营管理培训。
4)通过全国性媒体统一进行广告宣传,统一组织各种形式的市场促销和公关活动。
5)以不断完善和先进的通讯手段为乙方提供信息服务。
6)向学员颁发培训证书。
7)直接授权或协助乙方申请成为专项授权培训中心。
8)供应教材给乙方,指导乙方设置培训课程。
9)组织年会或经验交流会、研讨会,促进各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沟通、交流。
3、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协议规定获得甲方注册商标、商号以及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使用权。
2)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市场、宣传广告上的支持。
3)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专业服务和经营指导。
4)乙方对甲方有关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有调整建议权,但在甲方未作统一调整之前不得擅自更改。
5)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各项培训、服务及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活动。
4、乙方的义务
1)独立完成教育机构开业所需的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提供协助和指导。
2)遵守甲方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3)负责办学所需的设备、场地、人员、师资、资金等,实行自主办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负责承担办学活动中发生的全部税金并负责向当地税务部门交纳。
5)维护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的名誉及统一形象,保护甲方所有的商号、注册商标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不受侵犯。在发生此类现象和行为时,须及时通知并协助甲方完成法律和其它形式的追究。
6)妥善保管与甲方特许业务相关的一切资料,不得将甲方的商号、注册商标及其经营管理规范,用于与甲方特许经营业务无关的其它任何场所、行业、活动或提供给第三方。
7)向甲方支付加盟费和品牌使用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如:管理费、教材资料费、证书工本费)。
8)保证培训质量,及时处理学员和客户投诉。
9)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甲方提供财务数据及其它市场信息,协助甲方完成各项市场调研工作。
10) 合作期限内,加盟方不得与其他办学机构再签订类似或专业相近的协议、合同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逾期未付品牌使用费或其他相关费用,每迟延一日均须向甲方交纳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若给对方造成损失,须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约时,还须赔偿甲方品牌、信誉等无形资产的损失。
六、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的合作自 年 月 日正式开始,至 年 月 日止。
2、合作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可延长合作期,由甲乙双方续签协议确定。
七、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本协议未尽事项或需要调整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协议形式对本协议进行补充或调整。
2、遇有下列情形,则本协议终止:
1)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
2)双方中任何一方的主体消亡;
3)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的重大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4)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另一方有权依照民法典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赔偿;
5)经双方协商提前终止本协议。
3、在本协议终止时,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及法律规定清理债权债务。
4、乙方因债务或其它原因丧失实际经营能力时甲方有权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所欠甲方的债务。
5、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再拥有甲方注册商标、商号以及教育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使用权,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八、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时,应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九、其它
1、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于乙方按规定交纳授权金后生效。
3、下列附件作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
《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章程》 《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__________连锁机构,销售__________品牌水晶工艺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公司______型连锁加盟店,______级代理商,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经营水晶饰品和精工艺品系列产品。
二、经营期从______年__月__日起到___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以后可优先续约。
三、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经营__________公司的产品,维护甲方品牌利益。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供货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应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及管理制度,为商品规定统一零售价。
3.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理区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代理商。
4.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5.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7.乙方加盟店开业期间甲方可派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
8.甲方将利用公司网站及其他广告媒体宣传<__________>品牌,及时公布加盟信息和产品信息。
9.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元的奖励。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__________>品牌天然水晶饰品和精工艺品系列产品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
3.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4.乙方在签约时,一次性交付甲方人民币____元作为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
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约行为,期满后,甲方退还加盟订金的全部金额。
5.乙方在签约后,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不得低于加盟类型规定的最低额。
6.如属地区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
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____家;或连续____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7.乙方发展的下属连锁加盟店如由甲方签订合同,统一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金给乙方奖金人民币____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8.乙方销售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规定零售价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9.乙方对甲方的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六、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及包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____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
如甲方在货到乙方____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可以在____个月的时间内调换______%以内的滞销产品。
七、违约及其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私自从别的地方进货,或者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随意大幅调整价格,甲方随时解除本合同;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之规定,加盟商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加盟类型
A型:首次产品投资,____-____万。
目标群:发达地区,中高档消费群。
B型:首次产品投资:____-____万。
目标群:比较发达地区,中低档消费群。
C型:首次产品投资:____-____万。
目标群:欠发达地区,普通消费群。
投资能力比较强的,社会关系良好的可以优先成为地区代理。
地区代理协助总公司对当地加盟商进行监督管理,协助总公司在当地扩大加盟队伍。
九、未尽事宜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加盟 网达成合同如下电子商务网站商家加盟合同范本:
甲方: (加盟商家)
乙方: 网上市场( 网)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加盟 网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 总则
网是创建于国际互联网上的,面向大众的专业购物、生活服务网站。网站本着“ 网,天天帮您忙”的经营方针,竭诚为用户的生活、工作、娱乐休闲提供便利,并以网上展卖形式帮助甲方实现网上销售的运作方式。
第二条 加盟
1、 条件:甲方(附相关证明材料)能提供其生产经营的货真价实的商品和服务。
2、 义务:甲方需提供优质优价(网上售价按甲方标准确定,原则上不得高于市场价)的商品及良好的服务,及时提供商品(服务)信息。
3、 权利: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协助更改其在 网上展示的信息;可以随时在网上开展促销活动(需经乙方同意,费用根据乙方标准另定);在由乙方代为送货并成交时,乙方保证甲方货款的及时回收。
第三条 信息
1、 信息存放和展示约定:乙方负责为甲方在 网上提供信息存放空间,将甲方提供的商品(服务)信息资料按统一格式制作成电子网页链接在网站上,按商品分类索引,供上网浏览的顾客查询购买,并负责信息的日常更新维护。
2、 广告互动:合同期间除乙方在网站上为甲方商品展示详细信息外,甲方需在其商品售买点等场所及相关广告宣传资料上展示乙方网址、订购热线等相关信息。
3、 经营许可公示:甲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及各类商品经营许可证明,并在乙方网上商家介绍处公示。
第四条 商品配送送货上门为双方的统一行为,送货范围仅限于乙方网站已开通的区域内,乙方原则上保证在乙方可供货时段内全天候响应。商品送达时间根据商品品种和顾客预约确定,并以乙方网站服务承诺为准。
第五条 供货程序
1、 供货通知:根据订单情况乙方向甲方开出入库单通知送(备)货或提货。
2、 交易:由乙方网站专职配送人员送达顾客处。
3、 存货:除鲜活、现做商品和双方约定外,甲方应根据网上销售量安排一定数量的存货在乙方仓库以保证全天候供应。此存货所有权为甲方所有,在其销售之前甲方对其有任意处置权,同时乙方还应保证该存货的安全。
4、 成交记录及货款结算:由配送人员代表甲方与顾客结算货款,并作相应成交记录。货款存入甲方单独开设的存款账户,此账户货款中包含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配送服务费用。甲方可随时(预)约定时间对帐收取货款,同时按约定支付配送服务费给乙方。
第六条 邮购对于乙方网站规定送货上门范围以外订单或顾客有特殊要求的,乙方提供邮寄、快递服务(在邮寄、快递条件许可情况下),邮费原则上由顾客自理。
第七条 信息服务费甲方作为乙方加盟商家,由乙方在 网上相关商品链接处为甲方商品作详细介绍(含图片),同时为甲方作简单商家介绍并公示甲方相关信息。甲方应支付信息制作(商品页面制作)、维护(日常信息更改、维护)服务费给乙方。收费标准:按限定商家拟上网商品(单件)数量上限确定,以10件为单位起算,10件(及以下)为300元/每月,半年起订。
合同加盟期为 个月,款项共计: 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由乙方网站接收信息并送货成交的商品销售,甲方应支付配送服务费给乙方,费用根据具体商品品种由双方商定。
第八条 发票商品销售发票根据顾客需要按网上成交额由甲方开具,销售税收由甲方承担(在供货量内)。
第九条 质量保证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其自行制订的产品服务条例,保证其所售商品质量,乙方对此不作额外承诺。对于顾客有关商品质量的投诉,乙方仅负责代为向甲方转达,并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十条 附则
1、 乙方将尽力帮助甲方推销其商品。
2、 如因不可抗力或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造成顾客下单不顺利或中断,乙方网站有权延缓、暂停或取消订单。
3、 对各项交易行为,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整而与之不符时,乙方网站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变更执行或停止交易的进行。
4、 乙方网站对本附则以上条款保留更改和解释的权利。
第十一条 其他
1、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加盟期结束。
2、 合同中未尽事宜或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 本合同及附件除签字、盖章外均以打印稿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授权许可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许可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经 有限公司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地区)________品牌服饰分特许经营商。现为在甲方特许经营区域内,提升________品牌服饰的竞争能力,建立一个长期、稳定并高效运行的经营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民法典》之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品牌分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特许经营之产品项目、业务范围、目标及期限
第一条:特许权形式、范围:
1、本特许经营的形式为:直接特许
2、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产品为“________”品牌服饰( )系列产品( )产品
3、甲方授权乙方许可经营的区域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业务。
4、加盟商资格及要求: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当开设商场家,专卖店家,并且所有开设的店铺必须符合甲方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任务目标:双方依据市场规模协商达成销售指标为: 万元/年,并且单店的最低销售业绩不能低于 万元。(以回款额计算)。
第三条: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期限为: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第二章 业务规范
第四条:有关供货价规定:
1.产品甲方以货品零售价折向乙方供货,系列产品甲方以货品零售价折向乙方供货;
2.特价货促销产品结算价另行书面通知。(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
第五条:有关订货、配送、调拨及退换货规定。
1.订货方式:
(1)首期订货款金额:万元人民币以上。
(2)应季产品交货期,以产品订货单为准。
(3)续单作业的交货期是依据面料、数量与金额的不同而确定的,确定的时间需经甲、乙双方共同以订货单方式报经有限公司确认为准。
2.付款方式:款到 有限公司后厂家发货。
3.配送方式:
4.途中货品遗失,如乙方能提供承运部门有效证明资料,由甲方负责向承运部门索赔,否则由乙方承担。乙方收货后应及时进行验货,如有异议,须在提货后__天内以书面传真与甲方联系解决;否则视为乙方验收货品同甲方所发货品无误(超出时限,异议无效)。
5.调拨方式:
如乙方临时紧缺货,甲方将根据自身库存或报请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尽力协助调拨货品。
6.应季产品调换规定:
(1)产品调换率为:,其他系列产品调换率为:。(以结算金额计算)
(2)对于享受调换货的货品,应遵循________有限公司规定的统一调换时间:每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和__月__日至__月__日;其中__月__日至__月__日为调换前一年度秋冬季货品,__月__日至__月__日为调换当年春夏季货品。
乙方应当保证甲方能在前述时间向___________有限公司调换。来回运费则由乙方负担。如乙方的换货在超出前述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则所有乙方的换货甲方不予调换。本协议属:可调换协议/不可调换协议。
(3)应季新产品,如有续单就不再享有换货之优待。
7.退货规定: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于收到货物后__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质量合格。________产品在国家规定品质标准范围内,若出现品质问题,经甲方报经有限公司技质部门品检确属质量问题后,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退货;非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有另行品质标准规定并经双方认可,也可作为品质标准范围。
8.装修要求:
乙方的店铺应当达到下列面积:单项经营裤类产品的店铺不能少于___平方米;综合经营系列产品的店铺不能少于___平方米。
(1)乙方店铺装修须报甲方交有限公司统一设计,按图施工、装修。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稿。为保证全国专卖店形象统一,乙方货架及营业必备品由有限公司代为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运输费),其中货架、道具、促销品、赠品按成本计价。
(2)对于开设专卖店,乙方据装修工程的进度,需于开业前七天通知甲
方,以报请 有限公司派专人进行验收,经 有限公司验收合格并拍照签字后,方可正式开业。乙方完成年度销售任务后,甲方将给予装修费补贴,并分两年支付。每年每平方米补贴费用元。如果乙方在规定的合同期内不能如约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内容,将不享受此补贴。
(3)对于商场店中店或专柜,甲方将以货架供货价的8折同乙方进行结算,作为装修补贴。如乙方不能如约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内容,同样将不能得到此部分优惠补贴。
第六条:有关零售价格之规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统一定价,促销价亦同,在未征得 有限公司
书面许可前,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价销售行为。
第七条:乙方需依照甲方营运作业之规定定期、及时、准确地提供必要的营业资料,包括:销售情况、财务报表、顾客投诉、存货及收交记录。
第八条:有关货款支付之规定。
期货签订合同后7天内乙方应以现金支付30%货款作为定金,其余货款待确定发货时间前以现金汇入,该货款交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后从该公司及时发货(定金逾期交付的,交货期按逾期时间顺延)。
现货货款甲方应于签订货合同后三日内以现金汇入,该货款交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时发货。
双方应严格遵守《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书》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的规定操作业务。特许经营费用之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为乙方确保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 务,所缴押之保证金;若乙方依约履行应尽义务,合同期满时甲方应全数退还。广告费之规定:乙方完成任务目标,甲方将以营业额(回款额计算) __%做为销售奖励,以进行市场广告宣传的投入费用,但乙方需拿出相同销售回款额的%,二项合计__%作为乙方业务地区范围的广告促销投入费用。具体广宣方案必须由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统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关方案报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确认后实施,否则乙方自行安排的各种广告宣传费用甲方均不予认可。并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数额的资金做市场投入,甲方的销售奖励不予兑现。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乙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三条:提供经营加盟店的开业相关资料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 第十四条:提供店内陈设规划及有关经营所需的辅销器材或制作标准,包括:店 铺平面配置图、商品陈列配置表、DM、POP、吊牌、灯箱片、服装专卖证明书、授权书等(模特、衣架、裤架等陈列道具甲方按成本价供给乙方)。提供产品及与产品相关的知识及讯息。
第十六条: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加盟店的员工培训课程及经营辅导。
第十七条: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统一策划、设计、制作及提供。
第十八条:提供业务讯息及一切有关经营业务上的协助。
第十九条:条乙方权利义务:提供经营加盟店所需的合法证件,包括营业地址的租赁合同、营业执 照及税务证件等。如需以“________”作为商号的,应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特别授权,在特别授权期限届满,没有延期的,该商号权属当然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不得再使用该商号
第二十条: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的监督检查,对 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在___日内完成改进。
第二十一条:雇用合法劳工及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应有的员工训练。
第二十二条: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规定使用CI手 册,包括店铺之设计、宣传物品及辅销器材之规定。
第二十三条:依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的指导及加盟 店经营管理手册之规定经营加盟店。
第二十四条:按时支付予甲方的款项,包括:货款及特许经营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五条:维持并促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商标、声誉 及形象,不在加盟店销售其他品牌产品,不加盟经营其他同类产品的特许经营事业。
商标使用之规定
第二十六条:乙方加盟的广告或推广材料,如出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名称或商标有关图片、文字或声音均必需事先得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七条:乙方承认商标及有关知识产权的权益完全属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义务协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在当地登 记商标或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二十九条:乙方不得以加盟店的名义登记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所有人,除非 获得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书面许可或指示。
第三十条:乙方如获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行为,应立刻通 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并在甲方的指示下提出诉讼,诉讼费用则由甲方支付。
保证保密之规定
甲方保证:
第三十一条:所提供产品质量的保证及不良品退货的保障。
第三十二条:保证业务范围(区域)专卖权利及另外开店之优先权。 第三十三条:保证商标使用不会违反任何第三者的权益,如有违反造成乙方损失, 愿意赔偿其损失。
第三十四条:保证在乙方履行应尽义务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下享受续约优先权。
乙方保证:
第三十五条:不竞争之保证:
乙方在合约期间及合约届满或终止后6个月内,不得经营、参 与或涉及任何与甲方销售的货品之业务相类似或会产生竞争的行业。 2. 不得雇用或企图雇用在合同终止之前的一年之内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或甲方雇用的员工;或诱使该员工离开他们原来的职位。
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货品销售至乙方销售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 第三十六条:确认所有关于加盟的资料均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 限公司及甲方的商业机密,保证并声明无论是在合同期内或终止后的任何时候,均不会利用加盟店业务的任何资料做其他任何业务用途。
第三十七条:保证并确保所有获悉上述资料的员工均不会把上述资料在未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任何人士泄露。
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 有权做出单项1000-5000元的处罚,或通知乙方单方面终止合约而毋须负任何法律责任及做出任何赔偿。
1.乙方违反合同任何条款。
2.乙方未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书面同意,在店铺内销售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产品相似的其它品牌的产品货假冒产品。
3.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履行支付各项结算费用。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产品以任何方式销售至乙方规定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进行罚没处理。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关闭其店铺;或无故终止合同行为。
6.乙方相关人员企图阻止任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或甲方授权之人士进入乙方之营业范围、货仓范围、办公范围进行正常的业务经营监督活动。
7.乙方破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商标之良好商誉及形象。
8.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批发或将零售价定于超过或低于甲方准许的价格。
9.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年度最低销售额(以回款额计算)。
10.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九条:乙方同意于合同期满或任何原因被终止之后,甲方有权免费取回按 合同由甲方免费提供予乙方所有物品。
第四十条:乙方因不遵守合同之任何条文或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而导致甲方单 方面取消合同终止提供产品时,甲方将保留向乙方追究赔偿及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第四十一条:合同期满,未获续期或于任何原因终止后,乙方必须立刻履行以下条款:
1.支付应付的款项予甲方。
2.停止经营、立即交回特许经营权证书,并自此不可对任何人士 或公司声称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或甲方公司的一部份。
3.停止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商标或与 之相类似的商标或记号。
4.将甲方免费提供的有关物品及相关资料退回予甲方。
5.其尚未出售之库存商品,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最后一 次统一调整价格后对应结算价的5折同乙方结算。甲方接收的货品为自本协议书到期之日前两年内的货品。甲方对货品的结算价格将按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6.对于店内装修,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两年折旧与乙方 进行换算补偿。
7.双方协议终止的,按双方订立的终止协议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为从属交易合同,又双方为独立法人,自不构成合伙关系。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不得转让合同上所属任何权利。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 关法律规定即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规定之事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商业特许经 营管理办法》之规定,双方并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为法院管辖地。
第四十六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十 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分协商后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 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二份,乙方 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解释权属于授权许可方及 有限公司。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日 期: 日 期:
a公司(以下称"本部")与(以下称"加盟店")本着互相协作和信任的原则,就使用由总部开发和完善成型的a公司系统和形象,开发食品零售店事业,以稳定和扩大双方的经营事业,获得利益,特签订本合同。
为使a公司食品零售店事业的成功,总部开发了以a公司为标志的统一设备、部品、设备、店铺运作形式等统一的特定经营技术系统,通过不断改善和实践,a公司商标和服务标志,表示a公司的标签、招牌、著作权等一系列的营业象征的统一性已被消费社会广泛认识,并由此确立了信誉。
加盟店同意总部规定的a公司系统的形象设计和企业理念,愿意按照以下各条规定,经营由a公司商标表示的食品零售店。总部以此为条件同意给予加盟店这种营业资格。为此,双方同意下列条款。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中使用的有关文字的定义
"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食品零售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系统,是a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方式、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营运有关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a公司店铺":a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食品零售店。
"a公司商标":指称为a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a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它一切营业象征。
"a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a公司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a公司连锁加盟店:
(1)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2)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a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本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第七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a公司店铺的权力。
第五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在加盟店的a公司店铺中使用a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a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a公司商标。
5、事先未得总部书面承诺,加盟店不得在登记商号中出现a公司字样。未经总部同意私自注册了此类商号则须无条件消除。
第六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a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a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a公司形象,损害a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a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职工传授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传授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a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 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其他a公司店铺。
3、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状况认为,在现有加盟店的所在地另设a公司店,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况变化等原因,总部认为有必要再增设店铺时,总部可以自己或让第三者在同一区域经营加盟店。
4、第二款对位于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的加盟店不适用。
第八条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它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在第七条第2款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第七条第1款的店铺外,还要新建a公司店(以下称追加建店)时,除以第七条第1款的店铺为对象的本合同外,还必须与总部另签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a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a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是总部不承认10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a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300万日元。
4、前款加盟金包括a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十条a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所有的具有特定人垢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a公司商标为a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持续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a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向总部支付本项教育进修所需的一切费用。
4、加盟店开业前后5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开发部官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二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召开周外,总部每周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项目负责人进行经营指导。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主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营运部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加盟店在接受总部指导期间,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存款、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
9、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用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二条店铺地理位置的调查
总部要为加盟店选择店址进行地理位置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密度所在地区发展前景等建店可行性专门调查。
第十三条店铺开发的相关事项
1、为维护a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修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a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委托总部指定的有此资格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负责店铺的新建、增建、改建的内外装修装饰等的设计和督查。
3、加盟店同意新建、增建改建、内外装修装饰等改造工程的施工者,由总部从经营建筑设计事务所公正的资格审查的施工企业中招标决定。
4、为维护a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5、为了通过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者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品、招牌等物品。
6、对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7、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发票、封口纸、提货袋、标签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者处购买。
8、加盟店同意向"a公司商业协同组合"租赁总部开发的售货机,并按规定程序操作。
9、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四条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a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前项的各种促销费用,按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3、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它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总部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五条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推荐进货渠道。
(2)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长期交易合同。
第十六条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就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瓮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加盟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250万日元。
2、加盟金中,50万日元为第十一条第2款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200万日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地理条件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它理由,都不归还加盟金。
第十八条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250万日元的保证金。
2、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它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本合同第四十三条第2款和第4款规定的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四分之三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在加盟让撤除所有表示a公司的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剩余的四分之一的保证金。
6、除前项第三十三条的解约外,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表示a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它营业象征一年,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金。
第十九条特许金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a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年毛利额10%金额的特许金。
2、前项"年毛利额 "为年销售总额减去年进货额的剩余,加上年回扣金的合计金额。回扣金指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回扣金及进货对象支付加盟店的进货回扣金。
"年销售总额"指11月1日至下一年10月31日期间,加盟店在本合同下进行营业所发生的销售额,包括现金和信用销售(信用销售无论是否已兑付)加上加盟店自家消费的商品零售额(自家消费商品零售额中不包括加盟店被盗商品零售额及腐坏商品、过期商品零售额)的合计金额。
3、根据各年度10月31日决算书及相关簿记凭证计算每年的特许金。
4、总部按每月毛利额10%的金额,于下一个月的10日前向加盟店索要每月的特许金。加盟店最迟至该月末或持现款发到总部指定的场所,或汇入总部指定的银行帐户。汇款手续费由加盟店负担。
5、按第三十二条计算的年特许金同第四十二条每月支付的特许金的12个月总计数之间出现差额,由当事者双方核清解决。
第二十条广告宣传分担金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作为a公司总体进行的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金额。
第二十一条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特许金、广告宣传分担金等债务时,按每超一日加付10%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二十二条回扣
1、总部至每年2月的最后一天,将上一年度(11月1日-下一年10月31日)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支付给加盟店的年回扣金额通知加盟店。
2、加盟店委托总部无限期寄存前项回扣金。
3、如加盟店要求归还前项回扣金,总部须在接到归还要求日后的一个月内归还给加盟店。
4、加盟店在11月1日至下一年10月31日的合同执行期间而终止合同时,不论任何理由都不能接受该年度的回扣金。
第二十三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的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a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它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管理。
第二十四条物品的保养、维修
1、加盟店要确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它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a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查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它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备状态。
2、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5日之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五条帐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状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传票。
(2)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一项所列的帐簿,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提供传票等文件,协助调查。
第二十六条盘点
1、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准确把握经营状况,及时报告总部。
2、如总部认为加盟店盘库存结果、检查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要随时通告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3、如遇前项情况,总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进行盘点作业,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七条决算文本
1、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署等官厅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时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加盟店收到税务署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告后也必须将通告同时递交总部。
3、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按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应得利益,则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八条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3、加盟店须严守总部指定的营业日、营业时间从事经营。
营业日为周7天制,无休息日。开店时间为上午7点以前,闭店时间为下午11点以后。每天营业时间应在16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婚、丧、葬祭日及类似特别祭日可休息。
第二十九条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同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秘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文本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三十条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a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它加盟店的业务。
第三十一条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诉或其它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a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它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三十二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10年。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书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须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三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仍无改善时,总部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其它文件不真实。
(3)加盟店拖欠须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它债务。
(4)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的对象的债务。
(5)加盟店的其它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1)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受到银行的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5)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它处置。
(6)加盟店向他人泄漏a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等资料。
(7)加盟店损害了总部、a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和其它加盟店的业务。
(8)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它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剧烈的组织变动、企业管理层变动等情况,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9)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它刑律处罚。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2)加盟店退出a公司事业者或将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16)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开业。
3、如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2周以上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实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拖欠第二十二条第3款规定的给加盟店的回扣金。
(2)其它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4、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1)总部申请自己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被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2)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3)总部退出a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5)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加盟店店铺建筑使用权丧失。
(7)法令、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三十四条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a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它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3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付清了特许金、广告分担金和其它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同时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3、有第三十三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的解约权。
第三十五条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不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a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在前项的场合,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a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它设备,用品上消除a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六条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一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其它a公司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七条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长
1、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本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加盟店在本合同终上后,须及时清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八条营业的让渡和承续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的营业及资产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a公司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归属加盟店,总部代行营业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有权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遇上款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日本不动产研究所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金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九条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a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追索赔偿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第四十条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它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四十一条保证
1、加盟店为开业而从金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债务,如由总部提供保证或物质担保时,加盟店和总部必须另签债务担保合同。
2、如遇上述情况,加盟店必须向总部提供物质担保。
第四十二条保证债务的消除
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如加盟店还负担着开业之初和此后用总部的保证或物质担保,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充作其它费用或因新建、改建而发生贷款债务时,必须即时归还贷款,解除总部的债务担保责任。
第四十三条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最近一年特许金额2倍的损失赔偿金。
3、无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规定有无解除权、解约权,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造成事实上合同不能继续时,加盟店必须向总部赔偿相当于最近一年特许金额2倍的损失赔偿金。
4、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二年时,第二、三款的损害赔偿额,按剩余月数乘以最近一年特许金的月平均数计。
5、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四十五条连带保证人义务
连带保证人与加盟店连带承担加盟店在本合同中承担的一切财务债务。
第四十六条付保义务
为保障a公司连锁店事业防止万一的事故和损害,加盟店须就总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规定的险别的保金投保。
第四十七条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四十八条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四十九条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
以上合同一式二份,当事者双方署名盖章后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1、特许授权:
(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县(区/镇)开设数字电影项目连锁店,专门经营甲方统一提供的数字电影项目。
(2)甲方将其所有的数字电影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数字电影放映点的经营活动。
(3)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2、加盟费用: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一次性以现金或汇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帐户支付加盟费用_________元;一套设备购置费_________元;乙方加盟的第一年,为支持乙方的运营,甲方特许乙方可以先期只支付设备费,加盟费用延至当年的年末支付;从第二年起,乙方应付给甲方的加盟费,合同续签之日一次性交付给甲方;凡甲方提供设备及影片的放映点,由乙方经营,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加盟费,但乙方保证该放映点每月票房收入不低于_________元,甲乙双方按三七分账,甲方得票房的70%,乙方得票房的30%,由当地代理机构负责每月结算一次。
3、经营方式:
(1)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以其名义在当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自筹资金设立数字电影连锁店,并以此作为最终获得数字电影特许经营权的前提。
(2)连锁店内的投影机、幕布等专业相关器材,乙方须从甲方或甲方在当地的代理方处购置。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自我投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乙方合法享有连锁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内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甲方提供并许可其经营的数字电影项目,和后续的音像连锁、市场调查等项目;不能经营其它任何形式的非甲方许可业务或产品。
(5)乙方在经营连锁店时,由乙方提议的电影票价及增减幅度,必须经甲方认可。
4、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A、甲方及其指定的代理机构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项目运行情况对乙方播放的电影类型进行适当的调配;
B、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营业状况、财务情况、电影放映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C、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的违约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甲方有权视情况予以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D、乙方如果违反本合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或造成企业形象重大破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甲方义务:
A、负责数字电影项目所需要的设备、技术、片源等,并负责依约向乙方提供上述产品及售后服务;
B、提供乙方成立连锁店时所需由甲方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C、甲方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向乙方提供经营数字电影项目的专业技术培训,包括运营管理、店务管理、陈列推广、设备操作等;
D、负责向乙方提供店面形象设计;
E、负责制定和修改连锁店的经营手册、经营守则;
5、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A、有权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订购许可其经营的设备,并在合同约定之地点经营业务;
B、有权拥有连锁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C、负责连锁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经营;
D、由于甲方原因(非不可抗力)造成影片不能及时传送而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行为进行投诉,并获得相应赔偿;
E、有权到甲方网站上了解,查询影视信息及行业发展最新动态;
F、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活动。
(2)乙方义务
A、及时向甲方交付加盟费;
B、按数字电影统一形象的要求,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装修连锁店,并负责装修费用;按技术要求购买统一的设备及其辅助材料;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统一更换耗材;(有关要求详见《产品服务手册》);
C、确保连锁店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证照的合法性与完整性,以保证连锁店经营业务的合法开展;
D、接受经营计划的策划及指导,其中包括节目引进计划、排片计划、广告宣传计划、组织放映计划、广告招商计划;
E、数字影院的片源由甲方免费提供。影院的户内外广告、贴片广告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参与经营,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其广告收益,具体分成办法另议。
F、在连锁店内只能经营甲方规定的经营项目,不得经营其它任何项目和产品;
G、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统一看电影促销活动及其它活动,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经营的相关数据;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_________报备,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H、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对数字电影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数字电影项目及经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I、甲方对数字电影连锁店的商标、商号等所有经营技术等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无权做任何处置;
J、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等有形、无形的资产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漏。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K、认真如实填写甲方颁发的各种表格;
L、不得再参加与甲方类似的其它放映组织(经甲方同意除外);
M、凡甲方投入设备的放映点,乙方将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当地代理商的指导下进行经营。在经营中必须保证设备的完好,一旦出现设备故障,应立即告知甲方在当地的代理商进行即时处理。
6、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依约按时向甲方支付所规定的费用等。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当地区的代理机构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应交而未交总额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代理机构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追回货款;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在收到乙方汇款一个工作日内后,应依约向乙方传送电影。否则,按上述条款同等执行;
(3)样板放映点不能履约的将收回设备,设备损坏的,乙方将按设备原价2倍予以赔偿。
7、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应在事件发生的12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电话、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的24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报告。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为大力推广吉林省天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产品的销售,甲方诚征各地代理商,乙方要求建立所在地的销售代理,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薄利多销、利润共享的原则,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至20xx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双方责、权、利: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吉林省天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系列产品在_______________地区的代理。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开展产品推广活动,并为乙方提供产品信息,市场经营信息及推广指导。
3.乙方享有甲方授权代理的产品在授权区域经销权,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在所管辖区域内布点率达60%以上(商畅⒈龉荨⒎沟辍⒊市、便利店等),并告知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4.乙方须配合甲方维护其产品在_______________市场上的价格稳定,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降价销售(包括优惠、促销活动等);乙方不得跨地区经销,违反此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5.乙方不得在授权区域内销售其它类似相同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6、严禁对消费者做出不负责任的.承诺和夸大产品的保健功能及治疗作用。
7、甲方可按照乙方要求在产品包装上加印乙方单位及区域代理字样,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一次结清。
8、乙方有办理产品在代理区域上市的相关手续;对甲方产品经营情况、市场情报有保密义务;对市场销售情况、用户需求信息等有通报义务。
三、产品价格及数量:
1.产品价格详见附表:甲方如有价格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若乙方在本地区刻意违反价格政策,并造成区域价格混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2.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乙方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如逾期10天未交足上述货款,则视为乙方取消合同,甲方有权继续对该地区征召代理商。
四、供货及验收:
款到发货,铁路发运集装箱或慢件零担托运,也可汽车连运、航空及邮政快递方式。
1、乙方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如传真)向甲方提交订货单并汇款,指定专人(委托人)______姓名,______职务签字盖章,甲方根据此定单发货。
2、在正常情况下,甲方接到乙方订单后,经甲方认定款到账户:日内发货,运费由__方承担。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应在48小时内通知乙方。
3、发生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按期供货的情况除外。
4、乙方在货物到达提货时必须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货物件数是否符合,如发现有误,必须当即向运输单位进行交涉,并在3日内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验收时,如发现规格、型号与订单不相符合,应妥善保管并在货到3日内提出异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交货地点:省市县站
7、验货地点:甲方库房
8、运费:甲方只负责铁路慢件、或物流运费,如需快件甲乙双方各负担50%,其它如航空及快
递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市场推广与广告宣传。
1.甲方向乙方提供市场所需的宣传,推广资料和宣传品。
2.甲方负责全国性宣传和策划,并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策划与经营指导。
3.乙方应无条件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宣传和提高甲方产品的美誉度。
4.乙方对甲方产品进行区域性广告宣传须先征得甲方同意,广告的制作、发布须接受甲方的指导,广告费及市场促销费用由乙方自己负担。
六、产品质量保证。
1.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包换、包退。如因保管不当等非质量原因造成产品问题,甲方不负责。
2.因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甲方负责包换、包退,并承担退货费用。
七、奖励条款:
1.凡一次性购买甲方产品序号001-015任意组合产品3盒以上者,均按全国统一零售价提取25%利润;
2.一次性购货5万元以上者,在享受25%利润基础上,再奖励10%;
3.一次性购货10万元以上者,在享受25%利润基础上,再奖励15%。
八、其它:
1、合同期满时,乙方完成甲方销售业绩良好,方可享有优先续约权。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退货(货物在半年内无损坏),甲方按合同价格每盒扣除13元作为包装损失费,
其余款货到如数退还。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在本合同签署地法院诉讼处理。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合同。本合同内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电话:电 话:
传真:传 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