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水施工合同范本【推荐6篇】

降水施工合同范本(通用6篇)

降水施工合同范本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项目。

2、工程地址:

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承包单价一次性包死,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并包含基坑支护所有施工工序包干、包验收合格、包维保服务。

4、工程规模及特征:

(1)基坑支护位置按基坑设计图纸以及经专家评审论证并在市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后的基坑支护方案(或基坑支护图纸)执行。

(2)基坑支护采用土钉支护和钢筋砼灌注桩桩锚支护联合基坑支护方式。具体的施工内容和施工要求详见经审查论证合格备案后的基坑支护设计图纸。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工期为 日历天,进场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开工日期以现场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降水日期以甲方和监理签证

日期为准。

第三条、款项及付款方式

1、基坑支护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1)基坑支护###元/㎡。

(2)付款方式:基坑支护完成一半时付已完工程造价的75%,基坑支护全部完成付已完工程造价的75%,回填完成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5%,余5%质保金一年内付清。

(3)承包价款含本工程所需的所有相关材料的材料费、运输费、卸车费、搬运费、施工机械进出场费及机械的安拆、调试和维保费、材料复试费、拉拔试验费、基坑支护产生的泥土外运费、施工人工费、施工用水电费、基坑支护图纸设计费、图纸审查论证费及备案费和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

2、降水井使用时间及费用结算

(1)成井费85元/m,运行费100元/天/眼,封井费825元/眼,四周排水600mmPVC管60元/m,以上均包含电费,电费每度按 0.85元计算,所用电费甲方有权从相应的降水费中扣除。

(2)付款方式:成井完成付已完工程造价的50%,运行费用按月支付已完工程造价的80%,封井后一月内付清。

(3)本合同降水综合单价内包含打井费、水泥井管、潜水泵、排水管、抽水管、滤料等相关材料的购买与施工安装费。并包括相关设备的运输、拆装、搬运及设备的维修保养费、人工费、水电费、税金、到自来水公司和节水办等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所需的费用等所

3、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规合法的正式税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4、乙方应及时支付农民工等实际施工人的款项。如果存在拖欠,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与实际施工人进行同期结算,并向甲方提交结算协议的原件;甲方可以选择将款项支付给乙方或者按照结算协议将款项分别支付给乙方和实际施工人。甲方的此项处理并不表明甲方已认可、追认乙方的非法分包、转包。

第四条:工程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照经专家评审论证合格备案后的基坑支护方案(或基坑支护图纸)、设计要求及现行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本工程达到合格标准,确保基坑支护和其它工程的施工安全。

第五条: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负责三通一平,并承担费用。

(2)协调处理周边群众关系及市政、城建部门及有关管理部门事宜,保证施工不受外界干扰。

(3)负责施工资料的归纳整理(有关检测费乙方承担)。

2、乙方职责:

(1)负责施工组织,并做好方案。

(2)严格按方案施工,按期完成施工。

(3)因支护施工质量和不按操作规程施工原因造成边坡塌方及

(4)服从甲方管理,对施工人员作好安全教育工作,作到文明施工,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5)支护工程完工,甲方负责组织双方验收,乙方提供所有施工资料并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6)施工中水电接入所需的管、线、电表、水表由施工单位自费购买与安装,水电费也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所有进场材料需经监理及甲方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中的每道施工程序,需经监理及甲方人员验收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乙方应严格执行报验制度并提供资料,配合甲方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申报备案及一切相关手续资料,参加基坑支护方案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关责任及所有相关费用。

(8)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和监理单位的监督,及时签收甲方和监理单位下发的书面通知,否则对乙方按500元/次标准进行处罚。

(9)乙方依据相关的基坑支护规范设计支护方案,基坑支护设计施工方案必须达到郑州市建委主管部门要求。乙方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和甲方确认审批后进行施工。乙方对施工后至基坑回填前的基坑边坡质量与安全负责;施工方案的变更须征得监理和

(10)本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工具全部由乙方负责,并负责施工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材料进场后必须向甲方和监理方申请验收,并提交相关的技术资料:如钢筋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材质证书、实验报告,水泥、砂石实验报告,砼配比、试块试压报告、土钉拉拔试验报告等。

(12)乙方必须严格按相关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和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甲方和监理验收私自施工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处理,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13)乙方负责配合、协调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及检查。

(14)按相关规定提供有关施工技术资料及竣工报告。

第六条:施工、变更与签证

1、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乙方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根据工程情况,可以组织设计交底或者图纸会审。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设计错误或者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的地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

3、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变更,应当履行签证手续,否则对方有权拒绝追认。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签证为有效签证:

(1)乙方在2天内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乙方签章;

(2)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和监理单位盖章;

(3)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和甲方盖章。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在上述约定期限内完成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任务,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如暴雨、地震等导致无法施工,经甲方和监理签字盖章确认后工期可顺延。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否则,甲方应承担支付当期应付款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作为逾期违约金。

3、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50000 元。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法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议。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签订时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缴纳50万元履约保证金给甲方,履约保证金基坑回填完毕后验收合格后14日内无息返还。

3、本合同自乙方履约保证金缴纳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附件

1、廉政承诺书;

2、安全协议书;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降水施工合同范本 篇2

甲 方: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传真): ;

乙 方: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传真): ;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翡翠华庭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 工程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协作配合,确保主体工程质量及安全正常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翡翠华庭项目全部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2、承包范围:翡翠华庭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不含主要材料、施工水电费、税金等费用。

第二条 发包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建筑物平面图、基础图、建筑物高程。

2、向乙方提供满足正常施工、运行所需要的场地、水电,并保证降水期间的正常供电,并承担水电费,负责协调降水主管道接入市政管网。

3、协调乙方与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4、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5、提供材料和材料堆放所需场所或场地。

第三条 承包方义务

1、乙方应根据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与水文工程地质情况,依据甲方提供的总平图及建筑剖面等图纸,制定安全可靠、切实可行的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方案,对方案的可靠性负责,基坑设计图纸以及经专家评审论证并在开封市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后的基坑支护方案(和基坑支护图纸)执行。

2、应严格按批准的方案施工,确保施工及降水期间的安全。

3、施工及降水期间,确保周围建筑物安全及市政设施的安全、卫生,因降水引起的周围建筑物出现的一切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4、满足基础施工的要求,保证基础安全及正常施工。

5、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归纳整理(有关检测费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材料及施工砂石比、混凝土试块、土钉抗拔实验等报告,由乙方提供。

6、服从甲方管理及监理单位的监督,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施工中若因乙方原因(乙方施工不当操作或施工质量)发生工伤事故或对甲方、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必须严格按相关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和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甲方和监理验收私自施工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处理,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损失责任。

8、施工完成后,按时拆除降水设备。

9、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10. 乙方负责配合、协调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及检查。

第四条 基坑支护及降水方案工程量

1、场区内全部的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达到施工条件,满足土建施工要求。

2、降水时间预计为 60 天,自 年 月 日开始, 年 月 日结束,降水10日达到基础开挖条件。

第五条 费用

承包方式:工程价款总包干,一次性包死,基坑支护及降水总价款大写:壹佰零陆万元整,(1060000.00元)。无变更、无签证。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降水费用付款节点:

1.1 工程基础开挖后,付已完工程量的70%,地下车库封顶后累计支付已完工程量70%,余款在工程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基坑降水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进场作业时间为准。其中基坑支护工程工期为60日历天;降水10日达到开挖条件。

1、降水管井运行开始时间以甲方和监理单位现场通知为准,管井的降水停止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甲方、监理及施工方共同商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超过合同工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同时,乙方应承担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因甲方原因而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期顺延的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顺延工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停工超过一周时,每延误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开始降水10天后达不到开挖条件,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 元,超出15天达不到开挖条件,乙方无条件退场,甲方不予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3、由于乙方原因受到甲方、监理方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停工、返工处罚,工期不予顺延;

4、若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施工单位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并经甲方、监理方联合验收认可;因降水引起的周围建筑物出现的裂缝等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5、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逾期不支付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施工费的5‰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当地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两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人 代表: 法人 代表:

委托人(盖章): 委托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降水施工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的基坑支护、降水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工程内容:

1.5 承包方式:

1.6 技术要求:

《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9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

第2条 工程图纸

2.1 图纸提供日期:月 2.2 图纸提供套数:平面图及基础施工图 第3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

3.1 3.2 甲方驻工地代表的权力和职责

3.2.1 联络甲乙双方单位,协商解决工程有关事宜;

3.2.2 代表甲方实施权力和职责;

3.2.3 监督现场施工质量;

3.2.4 协调工程生产计划,确定施工变更;

3.2.5 验收签证乙方工程技术资料;

3.2.6 协调工程实施中乙方与有关部门和周邻关系。

3.3 3.4 乙方驻工地代表的权力和职责

3.4.1 联络甲方、协调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

3.4.2 代表乙方实施权力和职责;

3.4.3 协助甲方现场管理工作;

3.4.4 负责协调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

3.4.5 实施现场管理工作。

第4条 工期

4.1 开工日期:月

4.2 竣工日期:月

4.3 其中:打井工期天,降、排水维护日历天数天。

4.4 在工程开工日期之后第基础土方开挖。否则,每延误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4.5 由于风雨等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等非因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则双方商定的上述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合同价款

5.1 本合同价款的货币形式:人民币;

5.2 合同价款:打井、降、排水及边坡支护总费用为 元(大写: ),其中不包括可能涉及的所有职能部门需交纳的费用(如水资源费、排污费)。

本合同总费用在合同约定工期内一次性包干。

本合同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不因市场的物价变动和政府文件、定额变更而调整,也不因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审阅招标文件、图纸资料失误而调整。

5.3 如降水工期超出本合同工期,则每一天(24小时)收取的综合费用结算方式附下表:

表格中的综合单价包括费用、利润、规费、税金等在内的各种费用,即结算时造价按下面等式结算:

超出本合同工期的造价=90实际抽水井眼数量延期天数

5.4 本项目降水费用结算总价计算方法为:

结算总价=合同工期内总价+超出合同工期的造价±可能的费用增减。

5.5 合同预算依据

(1)《河北省建筑预算定额(20xx)》;

(2)设计与施工方案》。

第6条 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具备开工条件之前,甲方支付已方 工程款,在乙方提交 份合格的工程验收报告,甲乙双方结算完成后,甲方付清其余全部工程款。

第7条 双方责任

7.1 甲方责任

7.1.1 保证乙方进入现场前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其具体含义及说明如下:

(1)路通:全部施工设备机具和工程材料能顺利进入施工现场;

(2)水通:现场有满足降水井及支护施工并符合施工技术要求

(3)电通:在施工现场提供容量不小于80KW的供电电源;

(4)场地平整:场地地面强度应保证施工设备正常操作和行走; 7.1.2 开工前清除施工场区范围内空中及地下不明障碍物,包括树根、混凝土面层等;

7.1.3 向乙方提供场区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及设计要求等有关技术文件和相关说明;

7.1.4 向乙方提供场区范围内各类地下建筑、管线分布图和有关资料文件;

7.1.5 提供足够的材料堆放和加工场地;

7.1.6 按有关规范科学管理工程,施工期间及时协助乙方解决有关施工中的难以解决的问题;

7.1.7 按期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7.1.8 保护乙方有关技术不受侵害,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工程技术资料及有关文件向他人传播或在其它工程中借用。

7.2 乙方责任:

7.2.1 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施工,保证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7.2.2安全生产,杜绝重大人身机械事故;

7.2.3 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场地整洁,成品不受破坏,及时对邻近建筑和地下管线的保护提出建议措施和要求;

7.2.4 保证全部施工材料和机具符合施工质量要求;

7.2.5 协助甲方做好现场管理工作;

7.2.6 及时向甲方通报说明工程进度及有关情况;

7.2.7 按期完成外业施工和提交竣工资料;

7.2.8 接受各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7.2.9 接受各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管理。

第8条 违约责任有违约方承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经济责任。

第9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9.1 本工程发生的意外民事责任,均由引发方负责;

9.2 本工程可能涉及的所有职能部门需交纳的费用(如水资源费、排污费等)均由甲方负责;

9.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10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0.1 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正本,其余均为副本,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0.2 合同副本同正本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受法律保护;

10.4 本合同解释顺序:按合同条款排序进行。

甲方[章] 地址:

乙方[章] 地址:

年月日:

降水施工合同范本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的基坑支护、降水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工程内容:

1.5 承包方式:

1.6 技术要求:

《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9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

第2条 工程图纸

2.1 图纸提供日期:月

2.2 图纸提供套数:平面图及基础施工图 第3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

3.1 3.2 甲方驻工地代表的权力和职责

3.2.1 联络甲乙双方单位,协商解决工程有关事宜;

3.2.2 代表甲方实施权力和职责;

3.2.3 监督现场施工质量;

3.2.4 协调工程生产计划,确定施工变更;

3.2.5 验收签证乙方工程技术资料;

3.2.6 协调工程实施中乙方与有关部门和周邻关系。

3.3 3.4 乙方驻工地代表的权力和职责

3.4.1 联络甲方、协调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

3.4.2 代表乙方实施权力和职责;

3.4.3 协助甲方现场管理工作;

3.4.4 负责协调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

3.4.5 实施现场管理工作。

第4条 工期

4.1 开工日期:月

4.2 竣工日期:月

4.3 其中:打井工期天,降、排水维护日历天数天。

4.4 在工程开工日期之后第基础土方开挖。否则,每延误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4.5 由于风雨等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等非因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则双方商定的上述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合同价款

5.1 本合同价款的货币形式:人民币;

5.2 合同价款:打井、降、排水及边坡支护总费用为 元(大写: ),其中不包括可能涉及的所有职能部门需交纳的费用(如水资源费、排污费)。

本合同总费用在合同约定工期内一次性包干。

本合同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不因市场的物价变动和政府文件、定额变更而调整,也不因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审阅招标文件、图纸资料失误而调整。

5.3 如降水工期超出本合同工期,则每一天(24小时)收取的综合费用结算方式附下表:表格中的综合单价包括费用、利润、规费、税金等在内的各种费用,即结算时造价按下面等式结算:超出本合同工期的造价=90实际抽水井眼数量延期天数 5.4 本项目降水费用结算总价计算方法为:

结算总价=合同工期内总价+超出合同工期的造价±可能的费用增减。

5.5 合同预算依据

(1)《河北省建筑预算定额(20xx)》;

(2)设计与施工方案》。 第6条 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具备开工条件之前,甲方支付已方 工程款,在乙方提交 份合格的工程验收报告,甲乙双方结算完成后,甲方付清其余全部工程款。

第7条 双方责任

7.1 甲方责任

7.1.1 保证乙方进入现场前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其具体含义及说明如下:

(1)路通:全部施工设备机具和工程材料能顺利进入施工现场; (2)水通:现场有满足降水井及支护施工并符合施工技术要求的洁净水源;

(3)电通:在施工现场提供容量不小于80KW的供电电源;

(4)场地平整:场地地面强度应保证施工设备正常操作和行走; 7.1.2 开工前清除施工场区范围内空中及地下不明障碍物,包括树根、混凝土面层等;

7.1.3 向乙方提供场区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及设计要求等有关技术文件和相关说明;

7.1.4 向乙方提供场区范围内各类地下建筑、管线分布图和有关资料文件;

7.1.5 提供足够的材料堆放和加工场地;

7.1.6 按有关规范科学管理工程,施工期间及时协助乙方解决有关施工中的难以解决的问题;

7.1.7 按期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7.1.8 保护乙方有关技术不受侵害,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工程技术资料及有关文件向他人传播或在其它工程中借用。

7.2 乙方责任:

7.2.1 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施工,保证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7.2.2 安全生产,杜绝重大人身机械事故;

7.2.3 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场地整洁,成品不受破坏,及时对邻近建筑和地下管线的保护提出建议措施和要求;

7.2.4 保证全部施工材料和机具符合施工质量要求;

7.2.5 协助甲方做好现场管理工作;

7.2.6 及时向甲方通报说明工程进度及有关情况;

7.2.7 按期完成外业施工和提交竣工资料;

7.2.8 接受各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7.2.9 接受各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管理。

第8条 违约责任

有违约方承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经济责任。

第9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9.1 本工程发生的意外民事责任,均由引发方负责;

9.2 本工程可能涉及的所有职能部门需交纳的费用(如水资源费、排污费等)均由甲方负责;

9.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10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0.1 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正本,其余均为副本,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0.2 合同副本同正本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受法律保护;

10.4 本合同解释顺序:按合同条款排序进行。

甲方:乙方:年月日:

降水施工合同范本 篇5

一、 订立合同单位: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二、 订合同内容:

甲方将长春市 降水工程分包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合同

法》,结合本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经过协商,订立基坑降水施工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工程造价:

4、工期:

5、工程任务及范围:

6、承包方式:实行降水成井,疏干监护,保证甲方正常施工;

7、付款方式:成井后付预乙方 万,基坑挖完土方付预乙方 万,每降水一个月付预乙方 万元用于现场管理及维修费用,余款待降水监护期结束后二十日内一次付清(所有工程款以现金方式支付)。

三、甲方责任

1、开工前对现场进行清理,达到三通一平,并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地质勘查报告一份,准确成井位置线;

2、对地下地下电缆、电信管道及其他管道标明准确位置,并负责清理地上、地下障碍;

3、开工前甲方将水、电接入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4、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责任:

1、施工单位要按基坑降水方案及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做好记录;

2、施工单位要保证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完成降水疏干施工任务;

3、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机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五、其他

水电费及水资源费由甲方承担。

六、降水完工后,工程结算款付清协议自然终止,本合同甲乙双方要严格遵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 本协议未完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降水施工合同范本 篇6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双方就水利施工要求,签订以下条例:

一、工程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图纸范围所有

1、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2、质量等级:

3、合同价款:

4、承包方式:

5、施工范围:执行《江苏省农田水利配套建筑物施工细则》。

6、图纸提供日期为合同签字当日,提供二套图纸。

二、质量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详图,施工要求及国

三、(水利部、建设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与上级

部门有关补充规定办法。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要认真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本工程预决算,水利工程按江苏省水利工程预决算定额(94动

态)及相关编制办法,建筑工程按江苏省综合定额编制。工程开工视工程规模预付 %工程款,施工期间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完工后付给合同价款的 %,经验收合格,结算后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一般责任:

(一)甲方工作

1、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责任为建设单位监理监督工作)。

2、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及完成时间。如征地、占地、拆迁、围堰、供电、通讯、交通道路等。并提供取土区,出土区及排水承区位置。

3、提供工程地质及水准点,施工平面布置。

4、组织设计交底。根据工地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布置,提供详细施工平面图。

5、现场的“三通一平”甲方负责所需物品的联系及提供有关资料。

6、协调处理地方关系。

7、办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证件、批发。

(二)乙方工作

1、任命工地负责人。

2、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3、应甲方要求提供施工图和进度计划。

4、定期提供季、月、旬进度统计报表。

5、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做好施工防护及工场清洁工作。

6、竣工后未交付前,保护好工程完好,清理施工现场。

六、质量与验收

1、乙方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验收并提供便利条件。

2、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甲方驻工地代表)检查验收,甲方驻工地代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检验确认合格认可后方可签证,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后,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的,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3、设备安装后,乙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

4、验收、试车合格,双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

5、验收、试车不合格,因施工不当造成,由乙方返工,因设计原因,甲方负责修改设计,并承担返工费用。

6、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等,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同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七、材料设备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协议的时间、地点、规格、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按清单交由乙方验收,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

2、乙方按协议采购的材料,由甲方验收。

八、设计变更

1、变更设计须取得原审查部门批准,由原设计单位提供相应的图纸和说明。

2、洽谈变更设计后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双方需根据变更后的图纸重新计算,签订补充协议。

九、竣工与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3、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的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4、工程完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半年。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以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5、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由乙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6、双方共同负责履行合同事宜。工程竣工后,甲方审查,符合验收条件组织验收。

7、验收遗留问题,由乙方修复。修复费用按照造成原因由过错方承担。

8、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乙方要限期解决。

9、组织验收,甲、乙双方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经验收、签证盖章,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财务决算资料手续后,办理竣工结算,并及时支付工程款。

十、争议、违约和索赔

1、争议发生后处理方式为双方调解解决。调解不成可仲裁或起诉。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款项结清后终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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