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精选31篇

安全协议(精选31篇)

安全协议 篇1

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建设方):

乙方(施工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为保证乙方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时间:

二、双方权责

1、乙方保证其具有承接甲方施工项目的资质,乙方指派施工的工程队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施工条件和水平,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乙方其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建筑施工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建立完备的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

2、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乙方施工人员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考试,并报给甲方备案。乙方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的,按前述规定执行。

3、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工、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乙方应在开工前 日将安排参与施工人员的身份信息全部提交甲方备案,凡已提交备案的工程施工人员,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若因施工需要增补、调配人员,乙方应在   日内重新递交甲方处登记。若乙方未按时备案、未将全部施工人员身份信息提交甲方备案、提交施工人员的虚假身份信息或增补、调配人员未在前述期限重新登记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施工权并另找施工单位合作。

4、乙方对其指派的施工人员的工作负有管理职责。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佩戴好工作证(卡)、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提交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和额度理赔,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应按期足额发放施工人员的劳动报酬和各类补贴。乙方与施工人员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发生的全部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若因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事故、乙方与人员的劳资纠纷等造成甲方对外赔偿担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乙方对施工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在有危险性的区域内作业,开工前甲方对乙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乙方应在开工前    日内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甲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自带的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的出厂说明、安全技术检测证明等技术文件,甲方有权在乙方施工前对乙方自带或外租的机械设备、电动工具、临时用电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等进行检查。

乙方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现场的环境、操作设备、工具等进行认真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且不超过检验周期。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并通知甲方检查后方可继续施工。乙方保证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性能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设备,必须撤离施工现场进行更换。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相应位置设定安全防护设施、遮栏、警示牌等,位置一旦固定不得擅自拆除和更改。若因乙方未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甲方人员或第三方损害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对乙方施工现场,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和提出整改建议。乙方应自觉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指导,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可能危及甲方生产的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对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等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乙方纠正,乙方应当立即整改。造成人身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负责善后处理及经济赔偿事宜。

8、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9、乙方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约定由乙方承接施工的项目,乙方不得再行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施工,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停工,不予支付乙方施工费用,并有权另找施工方合作。

三、双方确定以本合同尾部载明的地址为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因填写的地址错漏、需变更电话或地址时未及时通知另一方导致送达不能的,由其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四、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协议约定所产生的有关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合同不一致之处,经双方商议,按的书面补充协议为准。

六、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该工程施工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安全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施工期间行车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人员对乙方施工地段进行调查和共同协商,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如下:

一、施工项目:跨武广客运专线特大桥。

二、作业内容:跨武广客运专线特大桥(22#墩~23#墩)现浇连续梁跨越武广客专铁路施工。

三、地点和时间

施工地点:

施工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以施工配合通知单为准)

四、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信号维护规则》等有关规范。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共同的安全职责

各单位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铁办[20__]190号)、武铁总[20__]331号《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乙方安全职责

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要严格按照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时间组织施工,施工中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制定确保行车安全的应急措施。

2、乙方应派驻站联络员、工地联络员和设专职安全员,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证明有效期的上岗证书和附有照片的上岗牌、同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施工中应设主管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指挥联络,并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

3、乙方在既有线路上的所有施工必须有甲方安全监督员进行安全监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监督员的监督管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施工图纸等资料。

4、乙方在施工时要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需施工的具体范围、内容、时间。并将月度施工计划及时交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掌握了解施工进展和安全监督重点。

5、施工期间杜绝造成电缆损伤及两根钢轨短路,所有跨越两根钢轨的金属器材均应采取良好的绝缘防护措施。

6、施工单位对既有设施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造成损坏,甲方有指导乙方做好防护的义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确保电缆完好。

7、桥墩基坑开挖前,必须开挖探沟,确认地下电缆情况。在电缆进行防护之前,乙方不得施工,待迁移并防护号后乙方方可施工。电缆迁移及防护由乙方负责,甲方现场监督指导。

8、如开挖后发现电缆长度不够无法迁移,乙方必须停止施工,需进行电缆割接时,由甲方编制预算,待产生费用落实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

9、施工过程中,减速牌、撬杠等金属工具严禁插在电缆径路上。施工必须在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除此时间外,不得进行任何有可能影响铁路正常运营的施工,在施工中要加强安全管理,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了施工延时及影响行车安全的由乙方承担责任,损失由乙方进行赔偿,构成行车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应现场设置防护人员,防止施工人员、材料等侵入线路,并负责及时清除施工剩余的各种材料,恢复施工中损坏的既有线路设施。

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12、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铁路交通事故的,视具体情况,施工单位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对未经设备管理单位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主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铁路交通事故,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13、乙方施工完后,要将电缆按甲方要求深埋,做好长期防护工作。

甲方安全职责

1、甲方要委派熟悉业务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持证上岗,对各种施工涉及行车安全的方面实行全程监督检查。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施工单位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以主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有权停止作业。

2、甲方要积极主动配合乙方施工,按时到达施工现场并在施工签到薄上签字,告之乙方电缆所埋入地下的地点及路径走向。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一方为按本协议条款执行,发生既有设备损坏或行车责任事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经济赔偿办法

在施工段内,凡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实际损失赔偿发生的费用。

八、关于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费用

根据《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配合计费标准的通知》武铁建函(20__)162号文件,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支付甲方安全监督检查费共计:捌仟伍佰元(8500元)整,协议签订时一次性支付。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严格遵守铁路法律法规规定,产生争议的均提报路局协调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路电: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 篇3

根据工作需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施工。为加强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管理,明确安全责任,牵制各类事故发生,甲乙双方在签订项目承包合同书的同时,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书如下:

一、安全责任:

(一)甲方安全责任

1、根据发包工程内容,通过甲方安全生产部审批乙方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待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做好交底签字记录。

2、保证施工现场公用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使用。

3、通过甲方安全生产部对乙方安全施工进行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对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等违章作业行为有权令其停工整改,并进行教育和处罚。

4、未经签订此合同,甲方有关部门即批准开工的,此批准人承担安全责任。

(二)、一方安全责任: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安全责任,有明确的安全责任分工,应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2、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甲方有关“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相关专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3、开工前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和身体检查,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作业,试卷和体检表存档备查。

4、维护好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5、根据承包工程内容编制严密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具体,要明确责任,落实到项目,落实到岗位,应具有可操作性,安全技术措施要经安全生产部工程管理专工审查合格签字,现场措施完善后方可开工,施工中严格实行安全技术措施,修改或变更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经安生产部同意,从事危险作业时,必须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6、不得录用体检不合格或换职业禁忌症以及老、弱、病、残人员和儿童,已注册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冒名顶替,新增补人员,应在上岗前报告甲方安全生产部,履行安全管理程序,不擅自派出上岗作业。

7、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主动处理,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及时报告甲方安全部门,不得隐瞒不报或延误报告。

8、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9、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搞好现场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未达到甲方文明施工要求,根据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之规定给予相应经济处罚,罚金由___________________财务部从工程款中扣除。

10、发生事故,要尽力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

二、无安全合同书的项目承包合同视为无效合同,乙方不得在甲方现场施工。

三、本协议书作为施工合同书的附件,具有与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守。

四、本合同受甲方安全生产部监督。

五、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试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

监督部门: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

安全协议 篇4

(以下称为甲方):

(以下称为乙方):

本协议为规范特种、特殊、危险作业的操作程序,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目的为了避免出现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本协议规定范围为: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动电作业、密闭空间作业。规定如下:

1、 本协议书为双方自愿签署,双方已明确和认可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协议签署当日生效;

2、 本协议有效时限为一次,只针对乙方首次作业申请人、操作人及作业时间和内容,不作为永久协议书使用,一次作业结束即此协议作废,再实施再签;

3、 乙方动火操作人(电气焊、喷灯、高温电器等)须持证到物业部开据《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办并自行配备灭火器、沙筒、水筒等灭火器材;施工现场乙方自定防火责任人,为现场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现场作业安全,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作业和规范作业,如因上述工作未落实或组织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 甲方负责动火区域现场管理,对动火作业提供技术指导和现场监督,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指出和纠正,如乙方违反甲方相关安全规定,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如需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乙炔瓶等)进入甲方管理区域时,必须提前向甲方主管部门申请,得到甲方允许方可进入,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携带危险品的安全系数,对过期、腐蚀、未经检测的易燃易爆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如因乙方使用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乙炔瓶等)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在高空动火作业时,应将灭火器材放置在操作平台上,作业台下方10㎡范围内不得有可燃物、易燃易爆品、化学危险品等(因作业高度的增加,清理面积也随之扩大),乙方必须清理完毕且得到甲方允许后方可施工;高空作业位置的调整,相应的作业台下方清理范围也必须作调整;

7、 乙方要进行高处作业时(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必须到甲方主管部门签署本协议,并交纳作业保证金 ;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

8、 攀登、悬空及搭建高空安全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乙方施工单位必须有资质;

9、 悬空作业前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仔细检查作业器材是否完好,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如:绳索、安全带、横板、操作台、支架等;如因保护措施不当或作业器材本身质量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10、高处作业物料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大于操作台的重量荷载;悬空作业物料及工具的重量不得大于绳索、支架及固定件的荷载;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11、因乙方作业人员悬空抛掷、向下丢弃物品或施工造成附着件坠落等,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12、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雷雨天、雾天、大风天、雪天等情况下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上述情况,乙方负责人应马上停止相关作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3、 高处作业区域内的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及附属件,乙方必须在施工前全部拆除,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上述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4、 乙方在进行棚上作业(高度在2-5m时的作业)时,应在作业区域棚上的主龙骨上铺设搪板,相对应的下方做T字型支撑,如因作业人员操作不当或未按要求作业,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15、 乙方对电梯基坑和井道施工时,必须搭建脚手架和设置防护网,防护网应在安全层正负3.2m处设置;地面通道上部应搭建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分隔封闭后再行施工;

16、 乙方对电梯进行维修、检测,且作业高度已达到高处作业标准时,操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保护工具;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协议第7条、第8条、第9条之规定,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17、 高空防护网、支架、脚手架等设施的拆除,乙方须在作业面下方围挡危险区域,并悬挂警示标识,并有专人监管,以防坠物伤人;

18、 乙方进行电路安装及改造时,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甲方电路审核意见施工;电路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操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电路操作规范及程序;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人身伤亡,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9、 电路作业过程中,乙方操作人员须自行配备低压防护工具(如;绝缘靴、绝缘手套等),使用低压绝缘工具并保证工具绝缘良好;不得穿着短裤、短袖上衣,禁止带电作业;施工时必须由2人以上进行并设专业监护,不得越界作业;高处动电作业应使用绝缘性较好的攀登工具;乙方现场负责人须检查作业工具的安全性,核实操作人员的作业资格;

20、 甲方有权监督、制止、纠正、停止乙方动电作业的违规行为,对作业过程中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身损害、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

21、 乙方在进行室内刷漆、喷漆作业时,不得与动火、动电作业同时施工;作业人员自行配备防毒、防过敏工具,乙方负责人自行检查落实,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22、 乙方在对电梯井、排污井、水井、各类管道、密闭库房等施工时,首先清理密闭空间液体、固体沉淀物(如:腐烂发霉物资),保持足够通风;准备空气呼吸器;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自行设定安全监护人;对于通风较差的密闭空间应实行交替作业;乙方自行指定现场负责人,并对施工过程负全责。

23、 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必须详细了解协议,如乙方未达到协议规定的安全要求而造成停工或延误工期,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4、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 篇5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人身、电网、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以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除明确双方安全职责等重要内容外,还应根据各阶段(如土建、安装、调试,高空作业、停电作业、带电作业等)的安全技术要求及特点,从完善保障人身安全及施工安全方面,增加提出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和明确双方的义务及责任,并按协议严格遵守。必要时,必须在各个阶段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中重申并明确,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应双方签字。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范围:1、N1—N10组立铁塔

四、协议期限: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20__年6月30日至20__年7月30日)。

五、甲乙双方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制度、规定。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相关规定。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3.施工期间,乙方指派专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甲方指派专人不定期的检查施工现场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状况。

4.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内,都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职责,确保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5.甲方安全责任

5.1 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5.1.1 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有施工简历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5.1.2 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在合格有效期内,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5.1.3 配备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5.1.4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5.1.5 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职安全员。

5.2 开工前对乙方工程负责人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指明在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并做好记录及相关资料。

5.3 在具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塌方等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须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乙方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保证安全的“四大措施”(组织、安全、技术、文明施工措施),并认真审查,对“四大措施”不合格者,禁止乙方开工作业。

5.4 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危险点、带电部位等,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遮栏(不包括乙方自行设置的违栏和标识)。

5.5 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可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5.6 落实工程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等其他事宜。

6.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根据工程施工所制定的“四大措施”(安全、组织、技术、文明施工措施)未得到甲方审查通过,不得开工。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修改再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方能作开工前的准备。

6.1 开工前,工程负责人必须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结合 “四大措施”进行现场安全教育,使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所有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6.2 工程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脱离工作现场,对复杂的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亲自进行现场监护并与甲方现场监管人员保持联系。

6.3 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遵守甲方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施工)的规定。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必须征得甲方的许可。

6.4 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器具、架构等均应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确保不超过有效检验周期。每天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

6.5 乙方工程负责人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

6.6 甲方设置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6.7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禁未成年人员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和作业。

6.8 乙方施工中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合格证上岗。

6.9 乙方应为所有施工人员配备保证安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正确使用。

6.10 乙方工程负责人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6.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6.12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13 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六、工程合同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施工安全保证金。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现场安全管理不严、责任不到位,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和本协议,或造成安全事故时按以下条款进行扣除。

1. 承包方责任造成人身事故,电网一类障碍、设备一类障碍及以上事故时,扣除全部施工安全保证金。

2. 承包方责任造成电网二类障碍、设备二类障碍时扣除2.5%施工安全保证金。

3.承包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严、安全责任不到位、未履行本协议所列条款内容,甲方安监人员、巡查人员发现时,每项扣除施工安全保证金的0.5%。

4.施工完毕,未发生任何不安全情况时,支付全部安全保证金。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 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 篇6

甲方: 专用线项目部

乙方: 工程有限公司

因甲方工程需要乙方在临近既有线段落内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作业人身安全和施工生产正常进行,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和《玉蒙铁路新铺工程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二、施工项目:

三、施工期限

施工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四、甲乙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乙双方共同的安全职责和义务

1、甲乙双方必须把确保工程运输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铁道部、滇南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本协议约定。

2、当施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安全生产的需要,杜绝违章、盲目施工。

(二)、甲方的安全职责和义务

1、在保证既有线施工安全需要的前提下,甲方尽量为乙方施工提供施工便利条件。

2、甲方安全负责人应积极受理乙方的施工请求,加强与乙方施工负责人、驻站防护员的联系和沟通,确保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如因甲方施工原因不能满足乙方作业要求时,甲方人员应做好解释工作。

3、甲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下设安全质量监察室。对施工生产实施全过程安全监控。

4、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5、在完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

6、开展安全教育,上岗前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施工安全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核实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7、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包括由安全生产领导组组织进行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由甲方安检工程师进行的日常检查。

8、甲方必须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

9、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整改。

(三)、乙方的安全职责和义务

1、乙方是施工的主体,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

2、乙方在线路上使用小平车、单轨车等轨行设备,须按照《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玉蒙铁路新铺工程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溜措施报公司安质部,施工现场应由施工负责人专人落实、监控。

3、乙方施工必须在施工前一天16:00前向甲方安全负责人提报次日施工计划,内容包括施工地点(具体里程及线路)、施工作业内容、计划施工时间、施工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安全防护员。尤其是使用小平车等作业前必须重点说明使用地点和用途。

4、乙方一切人员需认真重点学习《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玉蒙铁路新铺工程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和甲方制定的安全卡控措施等规章制度,作业人员不得在钢轨上、道心里、灰枕头坐卧休息,严禁在列车接近时抢越线路,施工材料、工具不得侵限,遇列车接近时必须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相关规定提前下道避车,确保人身安全和工程运输安全。

6、因乙方施工安全管理、防护不到位或作业人员违章操作以及机具侵限而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损失。因乙方原因损坏管理单位设备时,由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7、对甲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落实,否则甲方严惩不贷。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单位下发的安全技术交底等施工。

9、乙方必须在甲方的指导下严格按规范施工,遵守施工协议和施工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国家和铁路行业的有关法令、法规及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严格服从甲方的安全组织管理,严禁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现场设专人指挥、调度。对甲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对存在问题严重的或提出整改问题限期内仍未整改的,视具体情况处以700~70000元罚款。

10、乙方设专职安全员,生产班组设兼职群众安全员,协助甲方安检工程师进行日常和定期安全检查。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安全方面的施工要求,服从甲方的指挥与调遣,做好工地的防洪防汛及文明施工工作,对于不听从指挥、违章作业以及野蛮施工人员,甲方有权停止其施工,并做出相应处罚。

11、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由于违章作业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处理费用和损失,甲方概不负担任何责任,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12、加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自然环境、水源、植被造成污染和破坏。

13、开展安全教育,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严格训练,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14、所有机械设备、机具定期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设放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牌及具备合理有效的安全装置。

15、加强劳动保护,根据国家劳动保护的相关法规,为施工生产人员发放劳保用品。施工生产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带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因劳保用品发放不全或未正确使用劳保用品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6、乙方要保证所有参加施工人员熟知本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17、对一些机电设备、电力、电路、电线等设施,在没有经过甲方同意之前严禁动用、使用时要加装保护套。

18、乙方必须根据甲方和施工图纸要求,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工程施工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在施工中,乙方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高空作业要挂安全带,设安全网,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在一切需要防护的地段区域按规定设置好施工防护。搭设脚手架、作业平台一定要按规定要求施工,以确保人身及施工安全。

19、乙方必须针对工程施工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编制相应的预防及应急措施,并储备一定规模的应急物资,预防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的进行应急救援,并避免事故的扩大,尽最大能力确保人员、物资的安全。

20、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乙方所有人员名单(人员签名、年龄、性别),并附后,同时乙方必须与自身队伍内所有施工作业人员签订安全施工协议,确保全员安全。

五、发生责任事故的处理办法:

在施工期间发生责任行车事故、设备损坏事故等影响正常运输、人身安全时,双方本真以事实为依据,以《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和协议约定及现行有关规定为准绳的原则,进行定责、赔偿处理。

六、双方安全负责人及施工协调负责人:

甲方安全负责人:电话:

甲方现场负责人: 电话: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施工全部结束乙方退出后自行废止。

2、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发生施工条件改变,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 篇7

甲方: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搞好该工程的施工和建设,规范承包商管理,明确工程施工中的各主题方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该工程施工建设安全顺利完成,杜绝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充分研究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工程项目为库房大棚搭建和安装固定。

第二条:本工程地面以下所有基建工程中钢筋基础编制由乙方负责制作完成,甲方负责施工中的混凝土的浇注。

第三条:本工程地面以上大棚所有钢结构的制作,安装,防腐、打钉固定等作业由乙方负责完成。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的常用工具由甲方提供,专用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四条:本工程结算方式按大棚设计地面基础面积结算,每平方施工费30元。施工质量按图纸要求施工,质量发生问题时,乙方不能处理解决的,甲方将从施工费中按5%-10%扣除质量损失费和保证金。

第五条:所有参与当日施工的人员,每日提供免费午餐一顿。

第六条:甲方责任:进厂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及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口头的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厂区安全规定和安全施工教育;并负责乙方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督管理和检查,发现违章行为将给予处罚,罚款从承包费中扣除。

第七条: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施工安全作业。

2、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教育,未经教育不得进入作业现场。

3、乙方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装备,严禁在厂区内抽烟,严格执行动火、登高、吊装、临时用电等安全管理制度。登高作业必须办证,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系安全带,不按规定作业属违章性行为。

4、临时用电必须符合规定,并经甲方同意。甲方负责乙方专用电线架设,并专门设置临时用电专用配电箱。乙方接线时,必须找甲方电工接线,不允许私拉乱接动力电和照明电。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接漏电保护装置,并注意防潮防雨。

5、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安全规定和安全规程。吊装作业时要有实施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高处交叉作业时要搞好避让和协调,严禁在高处乱扔物品和工具。

6.教育和监管部下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等设备,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7.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以及该工程作业的全部人员安全负责。

8.乙方负责此项目施工作业中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在施工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文明施工作业。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各持一份备查。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 篇8

甲方: (下称甲方)

乙方: (下称乙方)

为了加强施工船舶的安全管理,明确双方各自职责,确保水上施工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本协议,双方须严格执行。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海事部门的各项安全规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健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水上施工的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人员落实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二、 甲方安全职责:

1、甲方对所属船舶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以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坚持交任务的同时交安全生产要领,不违章指挥。

三、乙方安全职责:

1、乙方船舶应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施工船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员。船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适任证书。

2、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和必要的消防器材,在舱面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同时应做好防冻防滑工作。船舱作业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经提醒作业人员不穿救生衣,船员应停止作业,并向 施工队负责人报告,穿好救生衣好才能开始正常作业;如船员看见施工人员未穿救生衣,不停止作业造成事故,船员将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安全运行,发生机损等重大意外情况须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4、施工前应先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水上施工前要及时了解作业区域内的水情、潮位、风力风向。

5、乙方应参加甲方召集的安全生产活动,提出改进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的建议。

6、对施工现场的测量标志,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7、乙方作业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当所有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及时上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四、本责任书经签字后即生效,直至本船退场后失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未经签订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 篇9

甲方:

乙方:

山东青州市惠康心理咨询中心决定于 年 月 日__- 月 日,在山东省青岛市锦绣山河度假村、青州市泰和山风景区、济南市金宫大酒店,举办 惠康让爱流动与快乐同行青少年心灵成长夏令营活动。为保证活动的成功举行和营员的身心健康,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甲方责任:

1.甲方总教练对活动的整体情况负领导责任,所有的教练员及青年志愿者负分管责任。甲方须对各教练员、志愿者、服务人员有严格而明确的职责要求。各教练员、志愿者和服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2.甲方负责为所有营员办理 每人 0万元( 6周岁以下),年(指乙方和孩子有关的学习和心理问题),甲方保证严格履行承诺。

2.活动结束后7日内,免费赠送乙方活动DVD光盘,营员学习及生活建议书

乙方责任:

.乙方按要求付给甲方足额培训费用(以交费凭证为准)

2.乙方学生要严格按照教练员和工作人员的要求完成学习和生活任务,不得违背安全规定私自外出活动,若因自身不听安排和指挥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甲方不负责任。

3.乙方提供的体检证明(无精神病,传染病,重大疾病及残疾程度)和报名表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信息不实造成的不良后果,乙方自己负责。

4.乙方学生要爱护环境和公物,对于不听指挥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和损毁事件,乙方负赔偿责任。

5.营员们要相互尊重、想互爱护、相互谦让,因不听教练劝阻而发生的自身和他伤事故,乙方要自负主要责任。

6.所有营员都不许带各种通讯工具,也不能携带任何食品和饮料,每人限带 年 月 日早 时开始,至 月 日闭营为止。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附件2页)

甲方:

乙方:(家长代签)

安全协议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20__]190号)、路局《关于公布〈____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____铁运发____号)、《关于公布〈____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____铁运发____号)文及《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工函[20__]289号)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作业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4.影响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责任地段及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施工安全责任区段由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进行现场确定,并由施工单位用红、白油漆划出现场施工安全责任分段标志。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规程和规范:

甲、乙双方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____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和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20__]190号)、路局《关于公布〈____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____铁运发____号)、《关于公布〈____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____铁运发____号)等有关规定。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应用的规章条款必须具体完整):

1.本协议适宜引入处插铺道岔施工。

2.施工前,组织协议双方到现场进行调查和现场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在甲方安全监护员的监督下方可施工。

3.施工责任地段的线路质量及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线路质量及安全引发的一切责任。

4.使用自卸车、推土机、挖掘机、轧路机等机械设备时,严格落实路局邻近既有线大型机械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安全卡控措施;必须由持有有效操作证的操作人员操作具有有效合格证的机械设备。根据工程情况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落实“一机一人”专人防护的规定,专人指挥卸车等机械作业,防止侵入铁路建筑限界。

5.临近既有线的所有施工及机械作业,一是必须安排驻站联络员及现场防护员进行防护;二是随时了解列车运行情况,除须利用天窗的施工外,其他施工作业在列车接近前____分钟必须停止作业;三是在作业面与既有线之间设置物理隔离措施,防止人员、机具、材料侵限。

6.乙方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区域设置警示围护,施工料具统一管理,集中堆码,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并派人看守,施工结束做到工完料清。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搬动线路原有设备、标志,如有损坏及时恢复。

7.乙方须做好施工场所的清理工作,施工所产生的弃土、废碴、建筑垃圾等物品,不得影响其余线路的道床、路基、排水设施等设备及线路外观,如造成道床脏污、缺碴、路基积水等,均有乙方负责。做好排水设施的疏通工作,防止影响排水设备的正常使用。

8.施工期间乙方应设专人在现场负责指挥,施工人员严禁在线路上行走、坐卧,严禁跨越铁路搬运机具、材料,施工机具、材料不得侵入限界。

9.与工务行车设备安全有关的施工,按本协议执行。若施工影响到其他设备安全时,乙方应联系该设备的管理单位共商安全事项。

10.施工地段左侧临近既有宁启铁路线路中心____米范围内的施工,由甲方进行铁路安全监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11.甲方应履行行车安全监督制度。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对违章作业等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有权停止作业;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应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未整改前,乙方不得施工。

12.所有参加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安全监督人员的人身安全由甲方负责。

五、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共同安全职责:

1.保证铁路运输安全是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当施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确保铁路行车安全放在施工任务和安全监督配合施工的首要位置,严格执行铁道部、上海局营业线施工安全有关规章制度。

2.双方联合成立施工安全管理协调小组,由甲方安全监督负责人副组长,甲方安全监督员和乙方安全员任组员。协调小组负责全过程检查、监督施工安全情况,协调解决涉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

3.当发生危及铁路安全问题、隐患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确保铁路行车安全。

4.发生事故、险情时,按有关规定双方必须及时向各自的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全力开展救援抢修工作,配合各自的有关部门进行事故、险情调查分析,接受处理。

(二)甲方安全职责

1.积极做好安全监督检查(配合)工作,为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对乙方提出需要甲方配合解决的问题,____天之内予以答复。

2.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委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做好既有工务设备、设施的核查和提供保护措施。

3.根据工程规模和乙方提出的请求,及时委派相应数量、胜任工作的现场安全监督员到现场对施工作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配合施工工作。

4.对乙方拆除既有设备、设置防护、线路检查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5.对乙方施工责任地段的铁路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发现不良情况及时向乙方提出,并督促整改。

6.发现施工安全隐患及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应责令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及现场施工负责人立即纠正,书面发出《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当发现危及铁路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立即停工,书面发出《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并及时向监督小组汇报。

(三)乙方安全职责

1.开工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结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3.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安全信息等情况,经常保持与甲方的联系。

4.凡进行拆除既有设备、路料运输、路料装卸等影响铁路工务设备使用或行车安全的作业,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电话)形式告知甲方,并在甲方安全监督(配合)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作业,否则对其行为所导致的一切安全问题负全责。

5.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按规定安排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人员,在列车接近前____分钟停止作业。

6.对甲方提出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整改或停工通知书),应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甲方。

7.严禁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同时加强对分包单位和个人的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六、补充条款

根据《技规》、《安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及路局有关规定,补充条款如下:

1.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安规》的规定进行防护,并在施工机械所在现场设置施工应急标牌,注明机械类别、危险源、安全责任人、应急处理措施、简明应急程序和应急电话等信息。

2.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牌”及“安全隔离绳”,防止路外人员上道及现场施工人员、机具侵入限界。

七、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

违反双方约定的条款,造成行车事故、险情,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并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20__]190号)和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的意见》(____铁安发____号)规定的标准,对违约一方进行责任追究,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而定)在该段工程的框架协议内扣除。

八、安全监督配合及有关费用

1.根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__]11.3号)、《营业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铁建函〔20__〕52号)等文件规定核收的施工安全监督及其他配合费另签补充协议明确。

2.乙方(施工单位)向甲方(设备管理单位)按规定做好安全监督(配合)费用的支付工作。

九、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一并执行。

2.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无法解决时,提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并返回至甲方经办人手中,方能正式生效。

十、签字盖章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安全协议 篇11

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和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分别承建荣盛?楠湖郦舍项目一期一二标段工程,因群塔作业存在安全隐患,为确保安全,经建设单位协调,三方签订此协议。

为确保群塔在施工过程、顶升过程及拆除过程中不发生互相碰撞,确保施工安全,经两家总包单位协调群塔作业相关的协议。

1、 群塔运行控制

2、 运行主要原则

1)后塔让先塔

在作业过程中,后起动作业的塔吊在运行时应前后、左右、上下确定相邻塔吊的作业状态和所处位置。如有妨碍后塔正常运行时,必须停塔等候,并鸣笛提示前塔,告之后塔所处的状态、位置,待前塔远离妨碍区域时,后塔方可作业。

2)动塔让静塔

在作业过程中,要求塔司、信号工随时注意相邻塔吊所处的作业状态,位置在回转塔臂运驶小车时,要避让处于停止状态的塔吊,可绕道行运,或暂停作业,待停塔工作完后,驶出相碰撞危险区域后方可作业。

3)轻车让重车

在各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

4)客塔让主塔

以各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机工作区域,若塔机塔臂进入非本塔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要让主区域的塔机。

5)塔机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以上排序原则执行。

3、 运行防碰撞措施

1)水平方向低位塔吊起重臂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防碰撞塔吊在现场的定位布置是关键,通过严格控制各台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来预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在安装方案中已保证任意两塔间距离均大于较低的塔吊臂长2米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__)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的规定。塔吊在现场的定位保证了塔吊之间不存在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塔身发生碰撞的问题。

4、 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防碰撞措施。

由于受施工需要的影响,塔吊间高与低是相对的,但都有可能发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的碰撞事故。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项目必须对每一台塔吊的工作区进行合理划分,避免出现塔吊交叉工作区。同时,项目必须配备有合格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钢丝绳。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风,相当风速达到10.8~13.8米/秒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另外,各塔吊租赁公司要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司为现场服务,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

由于相邻塔吊的作业面有交叉处,所以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各塔吊均按照前面‘塔吊安装’部分所要求的高度顶升即可保证高位塔吊的大臂下限与低位塔吊的大臂上限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由此,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__)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置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5. 防碰撞安全措施

1)根据塔吊布置,塔吊之间存在交叉的范围,存在塔臂碰撞的可能。根据塔吊装拆单位提供的装拆施工方案,要求其在安装及顶升过程中始终保持不少于2个标准节的高度,同时根据低塔让高塔的原则,如两塔塔臂在旋转过程中同时进入交叉范围,低塔应提前主动避让,待高位塔旋转出交叉范围后,方可继续运转。

2)两塔在作业时,在进入交叉范围之前,应先将小车收回至安全距离内,同时将吊钩提升,由高塔主动避让,即可避免塔吊大臂与大臂、塔吊大臂与建筑物、吊钩与建筑物、吊钩与吊钩之间的碰撞。

3)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吊钩)位于低位塔起重臂的工作区域时,有可能引起低位塔臂与高位塔起重钢丝绳发生碰撞事故。这就要求项目必须配备有合格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塔起重臂或平衡臂不会碰撞到高塔的起升钢丝绳(吊钩)。

6、 防碰撞安全要求

1)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具备相应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来完成,且同一台塔吊的组装、顶升、拆除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不允许委派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地的单位进行施工。

2)租赁方应提供状态好的机械设备,指派责任心强、技术全面的塔吊司机。

3)参与塔吊安装、作业、顶升、拆除的作业人员都须持有天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严禁无证人员作业。塔司、信号工都必须具备2年以上实践作业经验、责任心强,反应灵敏、身强力壮的持证人员参与。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4)各塔吊信号指挥的对讲机频点不允许相互串台,必须有严格的分格措施。在设置频道时,需设置不同的频道,且每台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塔司必须固定,做到定机、定人、定制度,不允许擅自调换。信号工的服装要有区分,以便塔司在人员密集的区域确认本塔信号工的旗语、手势和哨声。

5)群塔作业时,塔与塔高低差及水平安全距离规定:为避免相邻塔吊间发生相碰撞安全事故,要求低塔起重臂端部与高塔的塔身水平间距确保5m以上,高塔的起重臂及吊钩高度应与低塔的最高点垂直安全间距确保净空2m以上。

6)顶升时,先顶高塔,后顶低塔。在塔吊顶升、降时,必须履行申报制度,由项目安全部进行审批,原则规定:先顶高塔、后顶低塔。下降拆除时,先降低塔,后降高塔,每次顶升的高度,确保相邻塔吊间垂直安全间距。

7)为了提高塔司、信号指挥人员警示各塔的工作状态,要求各塔上安装防撞指示灯和红色信号旗。

8)多机作业,塔司操作时必须集中精力,注意保持各机安全距离

9)塔司必须熟悉操作的塔吊性能,并严格按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

10)各塔停止作业时1#楼、5#楼、9#楼塔吊大臂不允许停靠东面。2#楼、6#楼、10#楼塔吊大臂不允许停靠西面。

11) 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双方塔吊主钩不允许超过对方围挡。

7. 沟通协调

为加强群塔作业安全管理,双方指派专人进行协调,塔吊顶升应提前通知对方,

甲方签字:

监理签字:

_________________项目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专人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专人联系电话:

塔司签字:

信号工签字:

安全协议 篇12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队名):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本次比赛安全、有序进行,更好地维护和提升参赛球队的形象和主办方的知名度,有效保障参赛队员在比赛期间的人身安全,甲乙双方就比赛期间 的安保事项协商签定如下条款:

一、比赛期间,乙方队员因自身生理或心理的原因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包括但不仅限于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乙肝等)却参加比赛的,发生的一切意外与甲方无关。

二、比赛期间,甲方负责安排比赛场地、赛事安排和正规的执法裁判,对赛场上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或人为事故,甲方一律不负任何责任。

三、在比赛期间,乙方必须确保场下的替补队员和随队球迷理智、冷静地观看比赛,不得起哄喧哗、讲不道德的话、辱骂对方队员和裁判员、干扰工作人员、干扰比赛的正常进行,如有违犯,甲方将扣留__________元保证金,情节严重者将报警及禁赛2年处理。

四、在比赛期间,因乙方的过激行为和违反赛规赛纪的行为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须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造成对甲方或第三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参赛人员须妥善保管各自随身财物,如有遗失、损坏甲方概不负责。

六、本协议不因乙方人员变更而改变效力,新增球员自加入球队始自然承受本协 议规定之权利、义务。

此协议仪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代表签字和乙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有效期至比赛全部结束止。

甲 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 方(队名):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负责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安全协议 篇13

为确保装修工程区域装修期间的安全,订立装修安全责任协议书如下:

甲方:

1、 依据相关审定的设计方案,对本装修工程进行监督。

2、 协调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3、 负责向乙方介绍与本工程有关的设施和有关管理规定。

4、 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中用电、用水和动火事宜。

5、 甲方对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监督的权力,在发现乙方施工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权责令乙方整改, 如乙方不合作,甲方有权停供水、电及要求乙方立即离场。

乙方:

1、 负责装修区域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责任,并保证施工人员不得在本大厦喧哗、赌博、酗酒、偷盗、斗 殴等行为。

2、 乙方施工人员名单应送到甲方备案。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名单核发临时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装修、 装饰材料应从指定的电梯及路线进出,乙方施工人员一律禁止到非工作范围乱走。

3、 在装修方案获得有关部门审批后三日内提交甲方有关施工进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4、 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甲方了解与施工相关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5、 用电、用水和动火应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

5.1电器操作人员应有电工操作证,应出示原件,并将复印件报甲方存档备案。在用电前应向甲方提出申 请,管理处则有偿提供配电箱给该业主/租户。由供电至配电箱范围之保养则由管理处负责而从配电箱 之后至该单位范围则由装修公司负责承担。

5.2所有的装修材料须是非燃性材料,所有木器材料必须涂上防火漆如有玻璃门及玻璃隔墙,应选用安全 玻璃。

5.3乙方于施工现场需配备足够灭火器。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每具照明灯具不得大于60W,并需安 放远离易燃物品的地方。

5.4用水应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安排,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

5.5进行动火工作时,应事先到甲方办理动火证,操作应由有执照的焊工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5.6一切超重负荷之设备必须提交管理处审批之后方可装置。

6、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施工管理制度。

7、 一切易燃物品必须呈报管理处批准后方可带入,并定点专柜负责,物品存放量不易过多,以当日使用量为限,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

8、 施工区域禁止吸烟,并保证已开通烟感,温感探头不受遮挡。

9、 施工区域应配备消防器材,手提灭火器数量不低于1个/50m2。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迅速通报甲方,并如实报告事故原因,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10.现场当日装修废料应该及时清理,不得留在单位内过夜,施工废料或垃圾严禁阻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以上工作须有专人负责。

11.乙方施工人员下班前,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人员离开前须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

12.乙方应严格按照消防局审定的实际方案,设计修改应重新申报消防局审批,审批后才可施工。

13.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对甲方进行的监督检查应积极配合,并制定安全制度。

14.指定承包商办理项目请参照指定承包商项目附件。

1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 篇14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住 址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好自身的事故防范;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和本工种应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品;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酒后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随地大小便;

4、在现场不得嘻戏打闹及偷盗,不得从高处向下看等危险动作;

5、懂得防火知识及安全知识,非电工不得擅自接电及改动临时电路;

6、不得私自移动、覆盖及无故施工灭火器材;

7、电工操作应遵守相关要求及施工规范,不得造成隐患;

8、电气焊工作业要开《动火证》要有看火人,必须配有灭火器材,作业前后要清理现场,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9、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都要“持证上岗”,都要遵守操作规程及相关规范;

10、严禁使用金属外壳的手持电动工具,应使用绝缘类手持电动工具,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1、高处作业必须配有踏板,系好安全带,系好防滑绳;

12、作业前必须检查好电源线,防止损坏,漏电造成触电事故;

13、木工作业应遵守造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刨花木屑等日产日清,避免发生火灾;

14、油漆作业应戴好安全知识,保持通风良好,不得在库房内调漆,必须做好防火措施;

15、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指挥,发生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

16、我本人同意本协议规定并严格执行。

个 人 签 字:

年 月 日

注:本安全协议自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进场工作后至离开本工作岗位后自行失效

安全协议 篇15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

根据

安排和乙方承担着 客运专线太北跨北同蒲铁路特大桥跨越铁路施工工程。需在甲方管内 处上跨铁路,为确保施工期间既有线的运输畅通和施工安全,实现施工安全顺利进行,并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项目名称:

2、施工地点:

3、施工时间:

二、施工内容:

铁路 施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施工中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技规》、《行规》、铁办[ ] 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太铁师[ ] 号《太原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太铁安监[ ] 号《既有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太铁安监[ ] 号《铁路沿线路材路料管理办法》、铁运〔 〕 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太铁师[ ] 号《太原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实施细则》、太铁师[ ] 号《关于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太铁安监[ ] 号《关于加强营业线施工有关问题考核的通知》、太铁办[ ]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管理严格禁止“黑施工”的通知》、太铁师[ ] 号《关于对〈太原铁路局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实施细则〉进行补充完善的通知》。

四、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㈠双方的责任:

确保施工安全是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有关法规、规定和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

㈡甲方责任:

1、甲方按规定组织召开施工预备会,认真落实相关要求,积极配合乙方施工作业,在规章允许范围内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

2、甲方车站值班员应及时将施工登记及有关情况汇报列车调度员,并及时向列车调度员请求施工的有关调度命令。

3、甲方车站应积极做好有关施工组织、协调工作。

4、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乙方违反规定的施工和作业有权进行制止。

㈢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负全责,发生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要进行营业线施工、行车等规章制度以及铁路行车安全、人身安全教育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准上道作业。并设专职的质检员、安全员、防护员,严格按照各工种制定出具体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工。

3、施工中乙方必须派足够的防护员对现场进行施工及人身安全防护,防护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按路局有关要求着装、佩带防护证,并携带有关防护工具和防护用品。

4、临近营业线设备的施工,乙方必须按规定提报临近营业线施工计划,纳入路局临近营业线施工计划后方可按规定进行,属于需要登记的临近营业线施工项目,必须按规定登销记。

5、乙方在施工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现场负责人、技术员、施工队长应全面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卡控工作(包括对施工车辆的正确引导和安全卡控),施工现场与行车防护人员要保持通讯联系畅通,以便施工人员及时避让列车,确保人身、行车、设备安全。发生通讯联系中断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将人员机具迅速撤离至安全限界以外。施工结束或停止施工,在施工人员、机具未撤离现场情况下,不得撤除行车防护,不得销记。施工中因违反规定发生人身、行车、设备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太铁安监[20__]320号、143号文件要求,施工机具、材料要按规定摆放,不得侵限;严禁在线路附近存放工具、材料及废弃材料,所有工具、材料必须一日一清,包括旧铁线、草绳和两人能抬动的设备及时收回施工驻地,暂时运不走的大型料具,必须派人24小时看守。由于路材、路料管理不善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7、乙方施工的所有物件,尤其是长大器具不得侵入行车限界,且安装牢固,不得脱落,在列车通过时不得进行熔焊作业,墩身施工时做好模版的防护措施,对于挂蓝部分经常移动的细小部件(如千斤顶)要采取防护措施,并要有防止杂物从预埋孔掉落到线路上的防范措施。

8、乙方施工机具在吊装作业中,必须指派经验丰富的施工负责人做现场指挥,并指定专人防护,严格按照“吊装”的有关规定执行。若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时,必须严格执行太铁师[20__]343号文件规定。

9、对于桥梁防撞墙、焊接缝浇注施工项目,执行太铁师[20__]343号文件,由乙方设置专职驻站、现场防护员进行施工期间不间断防护;施工完毕后到登记站销记。

10、乙方是施工安全的主体,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既有设备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对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路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以及构成行车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乙方必须提前对施工机械等设备进行检查、整修、保证施工机械、器具等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必须保证施工人员物资符合有关规定,施工作业时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施工封锁点外在桥梁上进行不影响行车的附属作业时,乙方必须在施工地点设立专职防护员,防护员和驻站联络员必须保持不间断联系,严禁脱岗,列车通过施工地点时,乙方必须停止作业。凡因乙方违反施工设计、施工方案、安全协议及其它有关规定等造成施工延时或其它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

12、需要点封锁的施工项目,必须按规定纳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后,方可按规定进行。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指派胜任驻站员到甲方行车室负责联系、登记、销记等有关事宜,并主动向甲方车站值班员出示《驻站员证》,服从甲方车站值班员指挥,不得在行车室内大声喧哗。施工当日,乙方驻站员至少提前1小时到行车室联系施工有关事宜,乙方负责人未接到甲方车站值班员交付的施工调度命令严禁施工。

13、乙方在施工期间如发生影响行车及人身安全等异常情况时,须在第一时间通过驻站联络员通知甲方车站值班员,危机行车安全时,必须按照“先防护、后处理”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遇非封锁时段发生安全问题,影响正常行车时,还需果断拦停列车。

14、施工期间,乙方施工负责人应全过程指挥作业,维护好施工秩序,严格按照施工登记的作业内容、地点、影响范围和调度命令规定的时间以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范围施工,并在施工地段两端按规定设置防护。

15、为确保施工安全,乙方应针对本次施工任务,在施工前认真制定防止发生人身、行车、设备事故的安全措施及施工期间设备故障抢修预案。

16、凡因施工延点、影响运输秩序、危机行车、人身安全等问题以及其它不良后果时,均由乙方承担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

17、乙方必须按规定参加甲方车站组织的施工预备会、总结会。

五、其它事项

乙方应将施工负责人、驻站及防护人员的通信方式(有效手机号码)主动向甲方相关车站提供两份(站长室、行车室各一份),手机不得关机,保证随叫随到,通信良好。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施工结束后自行废止。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终止本协议。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 篇16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保证施工生产的有序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武汉市有关法规、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需做好进场施工前的准备,以便乙方顺利施工。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入现场所带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及用 品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施、用品有权禁止使用。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中出现的不安全隐患签发隐患通知或警告,并限 期整改,对情节严重又不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作业,由此 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4、甲方应根据在施工程的特点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对乙方进行有关安全 生产交底。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文明施工、安全作业,如因乙方不安全要求施 工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员(包括管理人员、 施工人员、特殊作业人员)花名册,企业资质证书和委托书等原 件或复印件送甲方备案。

3、乙方对现场各种设施不得随意拆改,乙方应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待 批准后方可执行。作业时除设置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监护,下班 或本项工作完成后必须及时恢复好。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禁 止将工具、配件及物件上下抛掷;相关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及其他任 何物体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扔,防止物体打击伤人。危险性较大的作业 项目,乙方必须设专人监护。

5、施工用电不得乱拉乱接,需要用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需要甲 方配合的或提供帮助的必须在甲方电工的统一安排下进行。乙方按要 求配备的电工纳入甲方电工班的统一安排和管理。各类特殊作业人员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6、乙方应教育本单位作业人员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在平时的工作 中做到活完场清,工完场冷,材料码放有序,保持施工现场的宏观整 洁,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三、事故责任与处理

1、由于乙方管理不当造成人员的伤、残、亡事故,由乙方参照国家现行 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事故人员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

2、由于乙方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员 的伤亡事故,由乙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 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

3、由于乙方人员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员的财 产损失,由乙方进行相关的赔偿。

4、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

六、补充条款:与正式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协议 篇17

甲方:(设备管理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根据《关于 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查批复》( 文号)(审查批复文件)审查批复,乙方工程在甲方管辖的运营线路施工,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行车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工程《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线 站 工程

2.作业内容:

3.地 点: 线 站(区间)

4.影响范围:(指施工作业对甲方设备的影响) 区站 设备

5.施工安全等级: 级

6.临近营业线施工类别: 类

二、施工地段: 线 区站

三、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㈠共同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__〕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__〕51 号)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成铁运〔20__〕780号)、《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成铁运〔20__〕379号) 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成立安全责任小组,由乙方 (联系电话)任组长,甲方 (联系电话)任副组长,双方各出2~3人为成员。安全小组负责检查、指导、监督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施工对营业线可能造成的各种安全隐患,遇有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问题应立即向各自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汇报,并立即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3.当行车安全与施工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

4.甲、乙双方各自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和联合检查记录,并相互签认备查。

5.严格落实部、局施工安全规定,坚决执行施工“八不准”制度。即:⑴施工计划未经审批,不准施工;⑵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不准施工;⑶没有合格的施工负责人不准施工;⑷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⑸没有召开施工协调会、没有准备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准备工作的不准施工;⑹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⑺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⑻没有制订安全应急措施不准施工。

严禁在天窗点外进行天窗点内的作业项目,杜绝无计划、超范围施工,杜绝不具备列车放行条件放行列车。临近既有线施工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格做到“一机一人、车过机停”。

㈡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为施工创造条件。 具体配合内容:

⑴开工前设备现状调查。

⑵施工计划申报办理。

⑶提供既有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⑷施工现场安全监护。

2.实行安全监督制度,对乙方施工中涉及甲方设备相关的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并进行检查签认。

3.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和《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有施工安全隐患的情况发生,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4.对未履行施工安全协议造成行车事故的,甲方负主要责任。对因监督不力造成行车事故的,除追究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和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责任外,同时要追究甲方责任,影响其安全成绩。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检查既有设备情况,提供地下管、线、电缆等设备的准确位置。如无法提供地下设施的准确位置时,甲、乙双方和设计单位共同探查、核实、划定防护范围,制订安全措施,确保运营设备的完好和行车安全。

6.甲方根据乙方施工内容,按照临近营业线A类、B类、C类施工要求进行现场监管。

㈢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施工安全协议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严禁施工。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给予经济处罚。 严格按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施工中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对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的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并构成行车事故的,视其具体情况,乙方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2.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甲方设备损坏和行车事故的,乙方负主要责任(工程质量按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评定)。

3.临近铁路营业线A类施工,根据其中断既有线行车的影响时间,比照《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20__〕780 号)有关施工等级的划分按Ⅰ、Ⅱ、Ⅲ级施工进行管理。

4.临近铁路营业线B类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对营业线采取“防抛、防落、防撞、绝缘”等的保护措施,所设计的防护设施必须经铁路局主管审查批准;对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及受铁路营业线限界限制,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施工计划管理,并根据其中断既有线行车的影响时间,比照《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20__〕780 号)有关施工等级的划分按Ⅰ、Ⅱ、Ⅲ级施工进行管理。

5.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结合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划分工程机械的安全作业范围,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标线,实行“一车一人”的专人防护,列车通过前停止作业;对路基填筑,基坑、孔桩开挖、电缆沟、水沟开挖及弃土堆放等施工,必须对铁路路基基础采取“防溜、防坍塌”措施,并专人进行监护;临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缆沟、电缆沟、给水管路、电力架空线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必须对既有光缆、电缆等隐蔽设施进行探测,并须划定安全作业区,在设备管理单位的监控下施工。必要时需对营业线运营设备进行迁改、过渡后方可进行施工。

6.乙方至少在组织正式施工72小时前用书面形式向甲方提报施工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提出施工作业的内容、项目及需要配合的人员数量。如甲方人员异地施工配合时需解决甲方人员的交通问题(解决方式由双方现场协商)。

未经甲方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违反施工程序及安全建设标准构成的设备 和行车事故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因乙方施工致使甲方设备不满足规范要求或造成损害的,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予以及时恢复。

双方因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铁路局安监部门裁决。

7.乙方在施工地段发生既有设备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必须立即组织抢修,甲方要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8.乙方要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施工规范》和部、局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可能发生危及设备和行车安全的作业,要制定各项“卡死”制度。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对施工期间不能按期恢复正常状态的设备应采取措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必要时派人看守;对影响设备和行车的各个环节,要严密防范,确保行车安全。

9.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合格证)上岗。

10.乙方改动既有设备,须停水、停电、开挖、爆破、封锁线路等影响甲方设备正常运行的施工,均应按照铁路局《各项行车设备施工的审批与实施办法》的程序规定,制定施工计划、施工过渡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11.局外施工单位,凡在成都铁路局管内承担营业线施工,要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执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成铁安〔20__〕481号)。

五、安全防范内容和措施

1.乙方必须安排专职防护人员与甲方配合负责人对口联系,分别在车站进行行车防护,办理施工手续,做好施工登消记,及时传递作业命令,担任行车防护,时刻传递列车运行信息。

2.禁止进行带电作业,远离作业必须保持与带电部分足够的安全距离。

3.站区内施工,特别是跨道运输金具材料要注意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并防止短接轨道电路。

4.乙方施工路料必须指定专人管理,路料不得侵入列车限界,并采取措施,防止他人人为移动侵限影响行车。

5.支柱基础开挖,开挖处所不得超过规定开挖数量,并采取防止路人掉落的搭板措施,设置警示标志。

6.如遇基础开挖中涉及爆破,必须按照爆破作业的相关规定,完善手续办理,并由有爆破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飞石砸伤供电设施,并进行有效防护,在封锁点内进行。

7.施工中涉及供电设备改变或施工范围内可能因施工发生变化的设备,每日作业结束前,必须采取响应的措施进行测量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列车放行条件和设备运行安全。

8.每次施工前,必须认真开展工前调查,制定详实的施工方案,并做好应急处理方案,根据实际天窗时间,合理安排施工任务。杜绝延点影响行车。

9.各点开工前,乙方必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工区,并组织车间、工区人员踏勘现场。乙方向甲方车间、工区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方案交底,讲明对既有设备的影响,最后形成书面资料提交工区。

六、结合部安全分工

㈠基坑开挖、支柱组立、支持结构安装等接供电线工程

1.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作业推进进度,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加强施工监理,特别是隐蔽工程监理,做好施工配合记录。

2.甲方配合人员必须履行职责,有权停止乙方的违章作业。

3.由乙方向甲方提前两日报日停电施工作业计划。包括:申请停电时间,作业内容及作业具体地点(含所涉及的支柱杆号)。

4.由甲方派专人配合申请停送电命令,乙方指派专人任驻站防护员,传递停送电命令。

5.由甲方派专人监护验电接地,乙方派专人验电接地。

6.停电作业结束后,由乙方负责撤出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及机具并确认,然后乙方驻站防护人员通知甲方配合人员消除停电命令。

由乙方人员负责检查所有机具和路料堆放在安全可靠位置;甲方配合人员和乙方技术人员对施工后的接触网参数进行检查,检调至标准。

7.临近营业线B类不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 类施工纳入铁路局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管理,按照《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成铁运〔20__〕379号)的要求:基建项目施工单位归口各建设指挥部提报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其他项目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提报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

8.配合程序:施工中凡有影响既有线设备时,乙方必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所属工区配合施工(如实指明配合时间、区间、里程、作业内容等)。甲方所属工区必须安排人员现场施工配合,按营业线施工规定进行登记等。(甲方调度传真电话:)

9.甲方配合及监管人员到达现场的交通问题由乙方解决。若因交通问题配合人员不能按时到位影响施工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单位负责。甲方配合人员确需住宿的,住宿问题由乙方解决。

七、安全监督配合费

安全监督及配合费按照铁道部《关于发布〈营业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的通知》(铁建设函[20__]113号)执行。

八、违约责任

㈠甲方不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主要责任,若因监督不力造成行车事故的,也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甲方责任。

㈡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㈢双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对事故进行联合调查,按各自过失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赔偿。

注:关于事故经济赔偿及处罚额度按铁路局有关处罚办法的规定确定。

九、各施工地段根据本规定,结合各专业实际情况,增补条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补充,与本协议一并执行。

十一、(路内施工单位)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路局安全监察室或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各一份(Ⅰ、Ⅱ级施工报路局安全监察室,Ⅲ级施工报办事处安全监察室);(路外施工单位)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乙方主管部门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路局安全监察室及建设单位(工程管理所、建设指挥部)各一份。

十二、本协议须经上级主管部门、路局安全监察室审查盖章后生效,协议原件返还甲方后方可开展施工配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主管领导 主管领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部门(盖章) 乙方主管部门(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监室(办事处安监分室)(盖章)

代表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 篇18

甲方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一. 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 施工项目:

三. 施工地点:

四. 施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 协议内容:

1、乙方进场施工,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施工前,必须经甲方安全监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甲方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未签订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乙方获得甲方工程项目后不得转包给其他施工队,如甲方确认工程项目有转包事实,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权利,另找供应商合作;

3、开工前,施工作业区域、安全防范措施和动火作业申请须经甲乙双方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通过;

4、 施工人员进场必须统一穿戴劳保服装,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便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

5、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6、 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施工中因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7、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乙方必须经甲方领导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

8、 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指派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

9、 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必须当日清理干净,门窗玻璃及门窗框用腻子或涂料污染的必须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

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风险抵押金。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1、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乙方商定的施工计划所要求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工程结算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罚金。

八、付款方法:

1) 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

2)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5%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一年后,据实返还(质保时间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可延长或缩短,可另行约定)。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2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其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100%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或安全技术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门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质保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 篇19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煤矿建设安全规定》(晋煤办发【20__】151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负监督、协调和宏观管理责任,督促、检查乙方安全体系的运行情况。

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及各类安全文明施工。

3.甲方要制定对乙方的安全施工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考核,考核结果要与工程结算挂钩。

4.甲方要按照集团公司制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至少每月验收一次,质量标准化达不到二级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

5.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同时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处罚并清退出场。

6.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或存在的安全问题和质量问题,特别是重大隐患,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停工、停用并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安全问题处理后,经甲方验收同意后,乙方方可恢复生产和使用;对重大安全隐患如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可与乙方终止合同,并将乙方清退出场。

7.甲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乙方施工队伍中没有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等的人员,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甲方施工现场,除非事先有甲方的书面同意。

8.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安全负责人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

9.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三、乙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按照合同规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乙方采购的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在工程设计或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5.乙方应积极主动接受工程所在地管辖范围内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察机构的安全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问题要认真进行“三定”,及时落实整改。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或检查部门。

6.乙方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监察人员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须有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要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操作工种,并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7.乙方必须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和证明文件资料。

8.乙方必须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按规定向甲方提交开工报告,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作业。

9.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发生人员伤亡或使建设停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由乙方进行赔偿并负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

10.乙方接受甲方和上级的安全检查及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对甲方及其他相关部门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受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经济处罚的,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双倍经济处罚,该罚款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12.乙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13.乙方必须在其施工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14.乙方必须按照批准的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作业,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15.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等各类安全活动,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16.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17.乙方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

18.乙方施工机械进场须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乙方必须建立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包机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19.乙方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好沟井坎穴的覆盖和施工标志。

20.乙方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21.乙方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22.特殊工种经国家主管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3.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安全规程、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24.乙方必须为其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5.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的入口处、危险部位按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6.乙方必须将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办公和住宿。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对施工现场要用围栏进行封闭。

27.乙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机械性能应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依次报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和大型防护设施,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监理单位,并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

28.乙方采购、租赁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具、施工机具及配件、材料,应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MA),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有甲方进行查验。

29.乙方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具、施工机具及配件、材料必须有专人管理,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及时报废。

30.乙方使用的特种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取得检验报告书,并向有关管理部门和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备案。

31. 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方案报批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会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32.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按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33.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确保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落实;建立跟班队长、工长(班组长)、验收员、安监员、瓦检员(井下作业时需配备)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

34.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范制度,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

35. 乙方必须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36. 乙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

37.乙方必须编制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专项技术交底。

四、安全生产事故甲乙双方责任划分

1.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甲方汇报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情况,不得迟报、瞒报事故和事故隐患。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因工伤亡报告制度,乙方人员所发生的工伤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以最快捷的方式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甲方。同时施工方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

3.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施工方隐瞒不报、作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5.如乙方发生因工伤伤亡事故,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五、罚则

执行《安全监察处罚办法》、《安全奖惩办法》及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罚则。

六、安全抵押金

乙方应按承包项目合同价-- 的标准,将 万元在签订合同后、项目开工前,交至甲方财务部门作为安全抵押金。

七、其它

本协议与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效相同。签订施工合同时,签订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幼儿园

乙方:

为保证幼儿的身体健康,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杜绝食物中毒的发生,我校决定使用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购买乙方的。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时间、数量、质量,应及时将送入幼儿园食堂,不得耽误使用。

(二)乙方要保证产品质量、计量准确无误,包装、运输符合要求,不能混级混价、以次充好,所送产品如有感官、气味等异常,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要及时予以退换。

(三)乙方必须采购符合国家规定的原辅材料进行生产,保证在生产、加工、贮存、运输过程中加强防护,防止成品污染。

(四)用于产品生产的设备、设施、工艺都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五)甲方随时向乙方反馈产品质量信息,乙方应有一定答复。

(六)因乙方产品质量引起食用者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现象,经权威部门鉴定,确属产品质量引起,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七)甲方要按照产品规定的保存条件对乙方产品进行保管,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污染引起事故,由甲方应负全部责任。

(八)乙方保证价格合理,供货价格低于市场价。结款方式为:货验收合格后付款。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安全协议 篇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

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联络电话:

家庭地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联络电话:

家庭住址:

工程内容

乙方按要求承包甲方位于商品房,

房屋装修工程(包含:水电气管线铺设、墙体改造、洗手间及厨房阳台整体装修等)

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约定

1、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2

2、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火、防盗,严格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施工现场内禁止一切火种,严禁在施工现场内生火、吸烟等。

3、乙方在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墙体等需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方可施工。

4、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造成设施、设备、居室等部位损坏以及其他任何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如因施工问题导致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人员伤亡等一切事故发生,由乙方全权负责。

6、乙方不得将装修工程外包或分包。

6、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全协议 篇22

甲方:建设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无锡市燃气管理条例》、《水平定向钻进管线铺设工程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为了保护厦门市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三方协商,就太湖国际社区C1地块项目达成以下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本协议管辖范围仅限甲方提供相关施工图纸范围及相关施工内容,超过上述范围,三方应另行签订保护协议并另行办理燃气管线安全咨询。

第一条甲方在工程办理开工手续前,应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的施工范围、内容、工期、相关施工设计图纸(根据需要须提供相应地下构筑物、基槽、桩基主体施工图、道路施工图及地下管线设施平、纵断面图、)、施工组织设计、顶管或定向穿越作业方案、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提供给丙方,并落实专人负责与丙方联络具体事宜;甲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二条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应指定一名工程项目联系人,该联系人负责在整个施工期间各自所辖责任范围内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和协调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其他联系人签发的通知书或联系函;联系人如需变动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

第三条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完整的资料后,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施工图纸所确定的施工范围,向 甲方提供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和甲方预约确定现场交底的时间,并由甲方通知乙方三方共同进行现场交底。甲方应负责将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

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移交乙方,该工程项目不同阶段、不同专业的施工由不同施工单位负责的,甲方负有向其所有施工单位移交资料和交底的责任。由于周边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图纸标注与现场可能会有一定的误差,甲方和乙方必须对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实际位置进行现场探测和地下物探,否则发生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甲方依据已取得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用仪器探测或人工探挖方式勘定核实施工现场地下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实际具体位置,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现场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甲方和乙方应在已探明的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第 五 条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一)安全保护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范围内的区域。

(二)安全控制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的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至10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第 六 条甲方应根据已探明的地下燃气管道情况、燃气管道保护和控制范围,组织编制相应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并报送丙方备案;甲方应负责向本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不同专业的所有施工单位分别送达所编制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并监督落实。否则由此造成事故和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施工单位不认真遵守执行《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造成事故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丙方应在收到由甲方提交的该工程《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厦门市地下燃气管线安全咨询意见书》。

第八条乙方在工程动工前,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将已制定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通过技术交底方式落实到相应工作层面作业班组负责人和具体作业人。

第九条甲方应在工程每个涉及燃气设施安全的分项工程动工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丙方,当工程将在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内施工时,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丙方;当工程将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时,乙方应提前24小时再次通知丙方。丙方在接到通知后,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市政工程(含各种地下管线施工)按不少于1次/周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检查,房地产项目除基础工程及后期各种地下管线施工、绿化工程按不少于1次/周外,其它按不少于1次/月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检查。若甲方动工前不告知丙方,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工程设计变更或施工作业方案发生变更需修改燃气管道保护方案时,甲方应及时函告丙方,同时,乙方应按照第八条要求落实到具体作业人;丙方在接到变更告知函后,应及时安排好检查工作,按照要求的频度进行检查。

第十条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保护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负总责,乙方负责燃气管道具体保护措施的实施及管道警示标识的保护;丙方应落实燃气管道的检查工作,做好紧急应对准备。

第十一条甲方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违反以下规定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一)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3.进行机械开挖、爆破、起重吊装、打桩、顶进等作业。

(二)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停留、行驶载重车辆、推土机等重型车辆;

(三)顶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业管线位置与燃气管线和设施的净距应大于 米。

(四)禁止其它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二条丙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施工可能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发放《违章施工停工通知单》;甲方应督促予以整改,经丙方确认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因素已经消除,乙方方可恢复施工。

第十三条 丙方在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危及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时,应发放《违章整改通知单》通知甲方项目联系人,由甲方项目联系人负责督促隐患整改,甲方不得拒绝接收,若甲方拒绝接收, 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任何一方发现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危害行为,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制止无效时,丙方有权向市(区)市政园林局、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区)建设局等单位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立即报110请求协助。

第十四条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损坏后的处理方式

如施工过程中造成燃气管道设施防腐层损坏,燃气管道设施损坏及燃气管道破裂泄漏或爆炸,乙方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施工,拨打抢修电话并通知甲、丙方联系人;丙方应立即组织应急抢修并现场取证;因甲方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丙方, 因乙方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由甲方先赔偿丙方, 甲方可向乙方追偿。若甲方拒绝赔偿, 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应确保燃气管道上的覆土深度达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施工期间甲方、乙方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裸露、悬空等破坏燃气管道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修复相应的标志桩;若甲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应负责无条件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若因此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本协议内容甲、乙、丙三方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自愿按本协议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工程项目联系人: 工程项目联系人:

年月日

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工程项目联系人:

年月日

安全协议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因乙方____________工程建设需要,在甲方所辖高速公路________处占用公路用地进行顶管施工,为确保双方生产运营及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

乙方对施工期间因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负责。在高速公路范围施工作业,乙方必须制订、实施严密的交通安全措施和方案,并得到高速公路路政、交警部门的审批,实施过程必须安排专职现场安全员,负责督促一切施工人员禁止进入高速公路范围。甲方负责对该项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

二、公路质量安全:

1.乙方该建设项目必须经相关规划部门审批同意,并通过高速公路行政许可部门的批准。

2.乙方施工方案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通过高速公路部门组织的方案审查。

3.乙方必须严格对施工单位、施工工艺、材料等与施工质量有关的环节进行把关,确保施工期间及工程完工后高速公路的质量安全。

三、双方生产运营安全:

若因乙方工程建设的问题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路政安全督管的车辆、人员及装备等经费:

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安全督管所需的车辆、人员及装备等经费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以上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由乙方负责支付到位。

五、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安全协议 篇24

总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作业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石家庄建设局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名称、地址及工程分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二、总包方、分包方责任

1、分包单位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

2、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的报送总包方,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

3、分包单位进场前,配备专职安全员,有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必须对新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现状和高压线路防护搭设安全技术交底。相关材料报总包单位。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总包方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不按期整改的,总包方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5、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保证机具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6、由总包方提供给分包方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总包方无关。

三、分包方施工人员职责

1分包单位进场前应手续齐全,把承包合同复印件提供给总包单位。预交水电费用、配合费应按协议要求交予总包单位。所有进场作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和员工,都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2、分包方班组接受任务后,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认真领会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研讨搭设方法,明确分工,并派技术好、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搭设技术指导和监护。

3、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着装灵便(紧身紧袖),在高处(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穿防滑鞋。作业时精神要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和跳跃

架子,严禁打闹玩笑、酒后上班。

4、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不适合于登高作业的,不得参与危险部位的作业。超过60岁以上人员不得进场作业。5、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料从高处往下抛掷。现场做到活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6、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大雨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风、雨过后应进行检查,现场无危险因素后方可作业。

7、分包方员工施工作业必须服从总包方安全管理,拒不执行总包安全管理交底的分包单位,总包有权终止其作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清退分包单位。

8、未经总包方同意许可,分包方员工不得随意私自动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或私自开升降机等,发现一次处500元罚款。

四、事故处理

1、由于分包方或分包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

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分包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

理,并负责伤、残、亡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总包方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

2、由于总包方或总包方以外的责任造成分包方作业人员伤、残、亡事故,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方一次性给予分包方经济补偿,其善后事宜由分包方处理。

3、劳务分包方提供的证件、资质证书必须保证符合国家规定,且真实有效;所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操作证,必须是由建设部监制的统一

制式的建筑施工特种工资格操作证书,并且保证现场作业人员和证件持有人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必须由分包方承担。

4、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办理员工工伤保险,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并向总包单位提供复印件。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总包方、分包方单位各执一份。

六、此协议自签定即日起到竣工验收止。

七、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

总包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分包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安全协议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采矿作业相邻,放炮互相发生危险影响。为搞好放炮时互相联系避炮措施,防止发生放炮事故。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放炮安全协议。

一、任何一方放炮时都必须有专职生产管理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现场指挥并布置警戒,并严格遵守***的使用、运输、清退管理制度。

二、任何一方放炮时都必须由生产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与对方生产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互相面对面通知避炮警戒,一律不准安排工人和工人之间联系警戒。

三、现场有避炮棚(室)的,所有人员必须到避炮棚(室)内避炮,没有避炮措施的人员必须到300米外的安全地方避炮。严禁以设备等做掩体避炮。

四、任何一方放炮时,在运矿道的上下主要道上,和邻近作业人员及住所都必须安排专人把守警戒。

五、易发生人员进入爆破区的位置,要设立“正在放炮,禁止通行”的警示标志。

六、警戒人员必须使用警戒红-旗。

七、有放炮声响警报信号的必须使用,没有声响信号的,警戒人员必须要高喊放炮。

八、任何一方炮响结束后都必须进行验炮。然后与对方联系通知解除爆破,没有互相通知解除爆破,警戒人员不准离开警戒位置或私自解除警戒。

九、需要同一时间放炮时,必须由双方现场爆破指挥人员同时联系,共同布置警戒和各方同时派出警戒人员进行双重警戒。点炮时必须同时联系统一进行。同时要遵守由上向下和从里向外的点炮顺序。

十、任何一方放炮时各相邻现场人员和设备没有撤离现场和到达安全避炮地点一律不准点炮。

十一、放炮必须由专职爆破员持证上岗爆破,爆破员必须听从放炮指挥领导的指挥和口令。指挥领导没有发出点炮口令不准点炮。

十二、雷雨天和夜间没有采取好安全措施,任何一方都不准爆破。

十三、硐采和竖井在地表掘进前50米,必须执行露天放炮措施,并在硐口和井口100米危险范围设立“正在放炮,禁止通行”的警示牌。

十四、硐采或井采爆破时,硐口或井口必须设专人警戒。

十五、露天爆破时,对相邻硐采或井采有爆破危险影响时,必须通知硐采或井采内的人员全部撤离后,方准爆破。

十六、硐采或井采在爆破时,对相邻露采有爆破危险影响时,必须通知露采作业人员和设备全部撤离至安全地点后,方准爆破。

十七、避炮人员和避炮单位必须服从爆破方的警戒指挥,及时到安全地点避炮,不得拖延。

十八、责任与处罚

(一)、任何一方放炮因违反本协议规定,发生放炮事故的,一切事故责任由放炮方负责承担赔偿和法律责任。因避炮方不服从放炮方指挥发生事故的,避炮方负连带责任。

(二)、双方在爆破作业当中有互相监督的权利和义务,共同遵守本协议相关规定。对违反协议规定的有权劝告制止或报告公司安全部门处理。安全部门可按本协议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对责任单位处2万元以下罚款。

十五、此协议安环处备案一份。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安全协议 篇26

甲方:武汉铁路局武汉桥工段

乙方: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武咸城际铁路二标项目经理部

为了确保施工期间行车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人员对乙方施工地段进行调查和共同协商,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武广线DK1265+540处跨武广客专特大桥施工

2、施工作业内容:悬挂梁及其防护工程施工

影响范围及计划施工时间:

武广线DK1265+500~DK1265+600跨武广正线;

计划施工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施工责任地段及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施工地段前后50米范围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1、《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

2、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xx】190号)

3、《武汉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武铁总[20xx]331号)

4、《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xx);

5、《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3-20xx);

6、《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xx);

7、《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20xx);

8、《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20xx】177号令);

9、《铁路线路维修规则》(铁运【20xx】146号令);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1、甲方安全防护内容和措施

1)、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核查管内既有设备情况;

2)、甲方要建立施工安全监督体系,指派已培训合格且熟悉业务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安全监督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安全监督相关规定,并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

2、乙方安全防护内容和措施

1)乙方要建立和完善施工安全保障体系,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加强作业区的安全管理和督导,指派已培训合格的防护员进行作业防护,有效的防止车辆、机具、器材等侵入未封锁的线路限界,制止施工人员违章作业,确保施工中的线路设备及行车安全。

2)乙方临近营业线施工时,应经常检查线路边坡的稳定,每天收工前应对坡面、坡顶、路肩附近进行检查,如发现裂缝和坍塌的迹象或有土质危害时,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进行处理,凡施工对行走人员有威胁时应制定隔离带,并作醒目标示,派人24小时监护,防止人员进入,造成伤害。

3)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三位一体”施工防护,并每五分钟进行互通一次,保证通讯不断。

4)乙方在施工地段旁装卸和搬运机具设备、材料时,应组织足够的劳力,选用适当的工具,由专人统一指挥进行,并设好防护,且必须在天窗点内进行,封闭网内严禁存放机具设备及材料,保证行车设备及行车安全;

5)区间装卸路料作业必须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线施工卸车作业安全补充规定的通知》和其他安全措施,区间装卸作业的路用列车启动前,乙方必须派 防护员检查确认区间线路情况,路料是否侵限,车辆未卸尽余料时是否偏载,未达到开行条件,不准动车。

6)在既有线20m以内及路堑顶施工使用大型机械时,要有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使用安全护栏和防护绳进行防护,并指派防护员“一机一人,人随机走”进行防护,来车时停止作业,防护人员要同大型机械司机一起上下班,下班停机时要检查停靠位置是否在铁路限界以外,施工机械车门是否加锁,是否安全稳固。施工机械要进行编号,印在醒目位置,便于管理;

7)乙方在施工中尽量不拆除封闭网,如确需拆除事先和甲方联系,遵循“先立后拆”的原则,拆除封闭网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到现场制定封闭网拆除防护及改移方案,施工影响范围,依据施工计划,乙方在武广线施工影响该责任地段封闭网,责任期限至移交前,施工期间乙方因加大力度对施工地段进行巡视,在责任期限内责任地段所发生的一切行车安全及人身及路外安全由乙方负责。

8)施工单位移栽、拆开封闭网必须在征求所在车间、工区同意后经段安调科审核后方可开工,严禁擅自开工。开工前施工单位同时必须与公安部门下达局面配合通知书,要求到现场配合。改移、拆开封闭网必须联系所在工务车间、工区安排专职人员指导,指导人员坚持每天签到制度。

9)封闭网移栽后,施工地段及前后50m路外安全由乙方负责,因施工需拆除地段及施工进出作业网口由乙方负责拉绳防护并24小时派人看守。施工完后乙方在24小时内将封闭网恢复到原始状态。紧邻既有线并行施工,在既有线路及新修建线路之间安设警示绳隔离防护。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全过程变形观测监控,观测数据每日进行统计并进行检算并提供给甲方所在车间。

11)甲方定期对协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乙方未执行上述规定,甲方可随时责令停工整改。

3、甲乙双方安全防护卡控制度

1)乙方严格履行施工配合通知书制度,临近既有线施工的作业内容,必须在开工72小时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施工配合通知书。

2)乙方坚持甲方工地签到制度,将设备管理等配合单位签到薄放在施工现场,专人负责落实配合人员的签到和离岗时间,并在甲方派驻安全检查员《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本》上签认。

3)乙方严格实行施工作业书面调度命令制度,在线路路基两侧20m范围内施工必须下达书面调度命令,必须在调度命令的范围和时间内作业,严禁超范围、超时间工作,不能随意听从其他任何人的指挥作业,参加施工的各类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在临线作业的各类车辆(如挖掘机、装载机),在临线来车时要听从防护人员的指挥,停止一切作业。

4)机械施工和车辆运输物资严格实行“一机一人”监护制度,由乙方派防护员,甲方安全监督员上岗,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护员、安全监督员必须同时到岗,否则不得进行任何内容的机械施工作业和禁止物资运输车辆进入施工作业区和临近既有线路。对可能影响既有线列车运行安全的机械设备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在车站运转室、施工地点来车方向前方不少于1000米处和施工地点派专人防护,密切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在列车接近施工地点1000米前必须停止作业。

5)营业线施工工地的路料,每日必须做到工完料净,严禁在道心内、道床路肩和边坡处存放任何路料、机具,所有路料、机具下线后,必须堆码摆放整齐,不侵限,易于搬动的路料、机具施工单位必须派专人24小时不间断看守。

6)施工地段防护、施工要点、慢行看守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作业时必须在天窗点内施工。

7)施工期间线路限速由乙方严格按武汉铁路局文件及相关规范办理。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业状况,发现施工中有危及行车安全和不安全隐患时,有权下发整改和停工通知单,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意见并签字确认,乙方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整改或停止施工整改,待乙方整改后,经甲乙双方共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时,方可恢复施工。

2)与乙方建立定期安全通报制度,把安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乙方书面通知,使乙方能及时进行整改,若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发生损坏,乙方请求甲方帮助时,甲方应积极予以支持、配合,确保行车安全,尽快恢复正常使用,配合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按照乙方下发的施工安全配合通知单,根据需要派出经过培训合格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到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配合乙方共同确保设备和行车安全。

2、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与甲方设备管理车间取得联系,双方共同确认作业内容、影响范围,安全检查监控重点和开工时间,并向甲方安全检查监控人员、乙方施工人员交底。

2)必须严格按照营运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时间组织施工,确保施工期间的行车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乙方负有确保施工影响范围内行车和设备安全的责任,甲方负有施工安全监督的责任,造成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3)乙方要认真贯彻落实铁道部、铁路局关于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必须加强对营运线施工的组织领导,落实施工安全责任,按有关规定明确施工负责人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到现场组织指挥施工,严禁违章盲目施工。

4) 在甲方管区内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不得违反铁路营业线施工有关安全规定。

5)雨水较多时应制定防洪措施,在施工前准备好防洪备品,并拟订汛期防洪预案,防止堵塞既有排水设施做好疏通工作,确保铁路营业线运输安全。

6)乙方在开挖基坑时,边坡的坡度必须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既有线路基坡脚(路堑坡顶)施工的防护方案》,按放好的边坡线从上往下开挖,不得任意放陡坡度,禁止掏底挖土。遇到滑层、裂纹、浸水等情况,基坑壁必须用撑木支撑或改缓边坡。

7)乙方如施工需要,须移动和改变甲方设备状态时,应提前72小时报告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动工,动工前甲方应指派安全监护人员到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并确认双方安全责任区段(在现场办理签认记录)。

8)因修建桥墩基础施工而破坏甲方线路路堑两侧的边坡,乙方必须在梁部施工完毕后,采用立即修建挡墙或浆砌片石护坡进行修复,同时清理疏通线路两侧水沟。

9)梁体吊装、安装施工时,不得将散乱的泥碴、碎块、砂浆等废弃物坠落在线路上,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否则造成线路污染所发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0)不能砍伐线路两侧树木,对影响施工的树木,要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绿化损坏赔偿全部损失。

1、乙方在甲方管区施工中,应爱护行车设备,凡因施工作业不当造成设备故障影响行车安全由乙方负责。造成设备损坏时应及时进行维修,不能维修的按造价赔偿。由于架空施工可能影响线路、路基稳定,为确保行车安全,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组建维修班组队施工地段进行检查、维修、养护作业。在施工结束后,乙方将负责对施工地段内的线路进行恢复并对道床有污染的地段进行清理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移交给甲方,如达不到甲方标准可委托甲方代维,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违约引起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以致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

六、附则

1、根据武铁建函【20xx】162号文件精神,乙方支付配合费合计 元(大写: 元整)。

2、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现行铁路规章办理。

3、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按现行铁路规章及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4、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分,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到期限自行废止。

此页无正文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安全协议 篇27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大同市伟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分包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分包工程施工合同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为分包合同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综合服务楼

2、工程地点:

3、分项工程名称:消防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1、乙方必须执行总承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并在其基础上自行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批后执行。

2 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市有关安全规定,应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总包方备案。

3、乙方必须为所有进场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入场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及持证上岗制度。

5、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具有相关合格证书,并保证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对于需政府部门验收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乙方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1、乙方对所属职工必须提供必须的、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面罩等。

2、乙方应安排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方案、措施的实施。

3、乙方应采取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在工作场所的安全,并保证乙方施工区域所有人员免遭其工作所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四、乙方应认真遵守消防、保卫等相关法律制度。

1、乙方须配备至少一名管理人员负责消防保卫工作。

2、乙方在防火区域动火时须办理动火证并配备灭火器具。

3、乙方对现场的所有自身材物的安全负责。

五、凡由于乙方管理及防范措施不力和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事故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善后处理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承包方造成的名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乙方向甲方、监理、施工总承包方承诺:严格遵守并履行上述协议。

建设单位(甲方):

签章

分包单位(乙方):

签章

施工总承包单位:

签章

监理单位:

签章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 篇28

甲方:

乙方:

乙方因施工用电需要,在甲方交纳费用的箱变下用电。本着施工安全和安全用电的原则,特订如下安全协议: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JGJ46-20__《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国标GB50194-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要求,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及施工方案由专业电工人员实施,严禁违规和私拉乱接。

3、甲乙双方必须建立相应安全管理制度及检查制度。

4、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合格电工跟班负责检查、维护和管理,针对电线路、电闸箱以及用电设备定期巡视检查、保养和进行电气检测试验,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设备、机具一律禁止使用。电工持证上岗,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电工巡查记录,严禁违章作业。非持证的电工作业人员严禁从事电工作业。

5、乙方的配电箱、电线电缆和用电设备(器具)必须是正规合格产品,满足规范要求,严禁不合格品入场。乙方施工现场内配电箱,必须保证门锁完好、牢固、防雨、防尘,箱体涂有安全色标并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平时配电箱门应保持关闭。固定式配电箱应按要求设置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与甲方配电设施要有明显区别。

6、施工现场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规范,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保护罩(冒)齐全,电器的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箱内附有电器接线图。

7、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TN-S三相五线制和两级保护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的设置应合理、相互匹配,以达到分级、分段保护目的,漏电开关必须定期测试确保完好。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一闸多用。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规范敷设和验收,不得沿地面明敷设。电线、电缆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等绑在一起,严禁电源线路随意拖地、浸水。

9、凡带电或接触明电作业,至少由两人操作,必须严格按规范履行监护程序。操作人员与监护人都必须是经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电工,必须掌握安全用电知识和本系统电气运行原理。

10、甲方给乙方指定一处电源接线口,乙方从此处安装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计量装置,电源接线口以下的所有配用电设施及线路的安装维护使用拆除及安全管理均有乙方负责

11、乙方的用电量和电量单价根据与合同项目部签订的合同确认,每月25日计量。

12、本协议内容未详尽之处,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规范执行。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款

一、 按照GB46-20__的规定,施工现场施工用电工程必须由值班电工负责管理和操作,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二、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三、 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 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2. 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 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五、 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六、 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七、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八、 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九、 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十、 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十一、 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十二、 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十三、 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十四、 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在向负载供电。

十五、 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做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数。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两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十六、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十七、 配电箱上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段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十八、 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十九、 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潮湿和易触及带电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二十、 在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工作时应按顺序进行。停电、验电悬挂地线,操作手柄应上锁和挂标示牌。

二十一、 电气设备所用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和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一部分设备采用接零,另一部分采用接地保护。

二十二、 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二十三、 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查、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认真填写检查维修记录。

甲方单位:中铁一局沈阳南站地铁配套工程 乙方单位:

土建施工项目经理部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日 期: 日 期:

安全协议 篇29

一、指导思想

充分利用社区地域优势,努力形成以学校为主体,社区、居委会互动为网络,主管机关为支撑,学校、社区、家庭共同参与为依托的校社共建新格局。

二、工作制度

召开会议,交流共建情况,研究存在问题,部署新的工作,互通情况。

三、协议内容

1、社区和学校双方互动结为共建学习型社区友好对子学校与社区共建协议书学校与社区共建协议书。本着“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加强彼此的联系交流,主动承担各自的责任义务,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2、共建活动必须有利于学校和社区的文明建设,有利于切实有效地服务社会居民,有利于提升学生的文明素质。

3、学校组织学生开展志愿者服务内容包括:敬老助残、社区公益劳动、社会调查活动、精神文明宣传等等。在组织学生参加活动中做好对学生行为规范的评价。

4、志愿服务活动形式:

(1)以双休日假日小队的分散活动和暑假、寒假等集中行动相结合,深入社区开展定点服务;社区负责对学生在假日活动中的行为规范进行评价,并选择其中表现优异的学生进行表扬,并反馈给学校

(2)对特殊对象开展一对一结对服务。

5、社区负责协调、组织、支持和帮助学校志愿者开展活动,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场所和条件。同时,社区努力创造条件,便于学生们更多地接触居民、认识社会、了解国情、适应时代,提高组织能力、协调能力、社交能力和解决实验问题的能力。

6、社区做好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的协调工作,加强小区内学生的法制教育。

7、社区做好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桥梁,纽带,定期了解小区内学生的生活情况、学习需求,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工作。

8、协议书一式两份,由签约双方各执一份。以上协议,大桥道小学和大直沽街将共同遵守学校与社区共建协议书合同范本

学校:(签字)

社区:(签字)

年月日

安全协议 篇30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规范及通知精神要求,为保证工地安全管理综合目标正常实施,确保工地住宿职工的人身安全,保证工地财产不受损失。现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必须办理好有关手续,签订外来务工人员住宿安全协议,为了你和家人的幸福,请各位务必遵守执行。

1、外来务工人员住宿工地应持有效的身份证明(身份证),项目部将统计所有人员信息,办理相关手续并备案存档。

2、宿舍床位由项目部负责统一安排,你在工地住宿应遵守好统一作息时间,夜间外出应随身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做到早出早归,严禁把外来人员带入宿舍居住。

3、宿舍内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炒锅等电热器,以防发生火灾及触电事故。

4、严禁将家庭、小孩招留在工地住宿。若带家庭、小孩应到外面另租房屋(非工地工作人员),并及时向分管负责人提出申请,如若将小孩带到宿舍区或者工地,家长应是第一监护人,如发生意外,项目部及劳务队一律不予负责。

5、你们居住的宿舍,必须整洁卫生,严禁乱扔垃圾,乱倒残汤剩饭,自己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如有缺少,项目部及劳务队不予负责赔偿。

6、外来务工人员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防止斗殴事件发生,如有触犯治安、刑事等案件,相关人员将递交当地公安司法部门处理解决,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7、每天上下班出入大门口时,应注意社会来往车辆,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的原则,防止意外交通事故的发生。

此协议一式三份,项目部、劳务队及务工人员各执一份。本协议无异议在下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甲 方(签字):

乙方:

乙 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 篇31

立协单位:_____

发包单位: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

2、工程地址:_____

3、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4、承包形式:临时性用工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开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完工。

三、总则

甲方将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必须具备承揽工程所必须的、符合规定的资质和条件。

2、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之前,双方必须签订安全协议书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发包单位保存,一份由承包单位保存,一份交发包单位安全监察部存档。

3、乙方应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对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乙方安全负责人每周五下午到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汇报施工中的安全情况,参加甲方的安全会议,服从甲方安监部的领导。

4、施工中发生安全问题必须立即汇报甲方。

5、为保证本协议的贯彻执行,乙方必须向甲方安全监督部门交纳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此保证金作为对违反本协议的处罚和赔偿用款,不足时由乙方补齐,节余款退给乙方。

6、施工中,因乙方责任或乙方施工人员违章行为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相关的事故报告由乙方填报。

四、甲方的安全责任

1、甲方在工程项目发包前,必须对乙方的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凡资质和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单位不能承包本企业工程。

2、开工前,发包单位根据承包方提供的花名册,审查施工人员的年龄健康、工种配备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工程要求。

3、甲方负责人对乙方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

4、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甲方在乙方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并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要求。

5、提出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要求,并按措施要求做好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

6、对乙方提供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具有权拒绝使用。现场安全设施不满足安全需要不允许开工。

7、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甲方应事先要求乙方做好危险点分析,并制订安全措施和防止发生危险的预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监督乙方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乙方设监护人。

8、甲方有义务根据工作的需要,为乙方的工作办理工作票、动火票,现场派监护人员。

9、发现乙方或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有责任及时制止,并按规定给于考核罚款,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进行必要的整改。

10、乙方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甲方有权对承包方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停止该项工程合同的执行。

五、乙方的安全责任

1、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接受甲方的资质和条件等必须的审查。

2、乙方在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规程、消防安全、电力设施保护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乙方必须请甲方进行再教育培训。

3、积极主动地了解所承包工程的生产和工艺流程的特点,对作业现场可能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学习要有签字。

4、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要主动配合甲方完成对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考试。乙方应事先做好危险点分析,并制订安全措施和防止发生危险的预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监督乙方施工人员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专职监护人。

5、开工前办理开工申请手续,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并要求施工人员佩戴好出入证。

6、认真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相关预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贯彻落实。

7、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严禁返包,即乙方将工程的某些具体工作交由甲方的车间、班组或个人完成。乙方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甲方配合完成的工作,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公司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车间、班组完成。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中途换人,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履行手续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9、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安全管理考核标准》、《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规定》、《习惯性违章考核办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治安保卫防范管理考核细则》等有关安全、消防、治安及文明生产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10、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甲方。

11、乙方或施工人员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必须接受甲方的处罚。

12、乙方在办理手续时需提供施工人员的登记表,提供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登记表。对提供的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13、乙方不得使用童工;非技术性的工作,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岁;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有电力生产的职业禁忌症。

14、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证,并持证上岗。

15、从事矿山、建筑工程、危险化学品、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施工安装、改造、维护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时必须设专职安监人员。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设有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满足要求。

六、处罚

1、施工人员违反发包方有关安全管理考核办法时,按考核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或参考甲方经济责任制相关条款对承包单位进行处罚。

2、施工人员擅自进入施工区域以外的生产场所,罚款500元。

3、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施工中的安全情况或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施工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罚款1000元。

4、施工人员擅动生产设备、设施等,罚款500元。

5、承包单位使用童工;非技术性的工作,工作人员年龄超过55岁;工作人员有电力生产职业禁忌症的,每使用1人罚款300元,同时责令承包单位限期清退,逾期不清退的按日加罚200元。

6、施工中,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罚款500元;情节严重或对甲方造成影响的,停止该项工程合同的执行,扣除全部施工安全保证金,同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7、施工中,因施工人员违章造成火情罚款500元;造成火灾,罚款1000元。

8、乙方不按规定办理手续或证件不全即开工的,责令停止施工,补办手续,并罚款20__元。

9、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处罚全部工程金,并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的处罚,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10、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生产设备事故,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大唐国际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一、严禁无票作业;

二、严禁违章指挥;

三、严禁不系安全带高处作业;

四、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

五、严禁特种作业无证上岗;

六、严禁非工作班成员参加作业;

七、严禁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八、严禁使用不合格特种设备;

九、严禁使用不合格脚手架;

十、严禁外包工程队伍以包代管;

如乙方违返大唐国际安全生产十条禁令,加倍对乙方处罚,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发包单位盖章:承包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有法人委托授权):_____乙方代表(有法人委托授权):_____

甲方安监部盖章:_____乙方安全负责人签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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