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安全协议(网络工程)(精选31篇)
委托方(甲方):
施工方(乙方):
工程内容:
施工地点:
施工工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全部竣工。
为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维护施工现场的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文件指示精神和施工安全相关的规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就安庆夜月楼宾馆装修改建项目施工安全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如下协议:
一、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支持、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
2.随时对乙方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
3.督促乙方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时协调解决工地与周边群众之间的矛盾。
4.建立每周㈡项目例会制度,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参加,及时通报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① 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专职安全人员。
②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③ 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④ 及时向甲方及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3.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事故及后果承担所有责任。
4.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施工知识,熟悉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甲方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8. 运输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车辆、行人、市政设施、专业管线及沿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9.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文明施工会议,自查自纠不安全的因素及隐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10.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划》的要求。用电设备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11.保持好食堂、宿舍的整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煤气中毒等事故发生。
12.特种工具要有合格证,使用前做好检修。特种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方可进行作业。特种工作业证应按期审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
1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严禁吸烟。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14.消防设备的配置、存放和使用应规范并按期更换。
15.材料物品按要求规范摆放,标示明显醒目。
16.防护网、安全带按规范安装使用。
17.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遇到大雾、大雨和大风天气时禁止高处作业。
18.现场施工中杜绝“三违”行为。发生事故要立即上报。
19.土方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按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挖掘,严禁捣挖。
20. 交叉作业、攀登作业、垂直运输作业、超重吊装作业及拆除工程,模板工程等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7、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5、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8、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9、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0、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2、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0.12%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工作室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工程队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_____》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
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管理人员
为保证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必须明确现场管理人员:
1、乙方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_____,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2、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4、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
4、施工期间,乙方应指派专职安全员作为安全工作联系和现场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7、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8、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施工场地卫生整洁。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做好施工临时用电;按规范要求搭设脚手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责任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落实专人负责监控,确保质量安全。
11、制定安全紧急情况预案,一旦发生各类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和妥善处理。
12、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工程相关规定的,被相关管理机关勒令停工的。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指定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出险理赔责任
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_____公司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和额度负责理赔,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_____于主合同。
第八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保证施工安全质量,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安全、文明、优质、高效地顺利进行,保障客户委托管理变电站设备安全。按照先定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企业有关安全文明身产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工程项目概况
1.1工程项目名称:
1.2工程地址:
1.3工程范围:
1.4合同编号:
2、工程项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3.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无人身轻伤事故。
3.2不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责任重大交通事故。
3.3不发生因工程施工原因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和考核事件。
3.4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5不发生社会治安事件。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执行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3国家发改委《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4.4国家电监会《承装(修、试)电力实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4.5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4.6上海市电力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4.7甲方单位有关安全文明的规章制度。
5、协议内容
5.1.1甲方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乙方专业施工的工程与其资质相符合。
5.1.2甲方对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负有协调、监督、管理责任。施工前,根据工作项目内容特点,组织乙方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向乙方阐明施工范围内的危险源。乙方如对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存在疑问,甲方需联系客户管理部门协调解决。监督乙方制定现场施工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及施工方案(简称“三措一案”),并进行审核,做好备案。
5.1.3甲方不定期地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监督乙方遵守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定。对于乙方施工安全措施、安全工器具、劳动保护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并对乙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实施闭环管理。
5.1.4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负责本协议中甲方应承担的安全管理工作。
5.1.5甲方负责编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进行必要的演练。
5.1.6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乙方进行事故应急处置。并按规定要求,向上级单位、管理部门报告,协助或组织事故调查。
5.1.7监督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标志、安全通道、临时用电、消防设施和器材等是否正常,并监督检查乙方工作人员劳防用品的使用情况。
5.2乙方责任
5.2.1按规定提供本单位企业资质、近三年安全施工状况、施工作业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2.2乙方施工人员超过20人,必须配置专职安全员,20人及以下必须设置兼职安全人员。安全员应培训考核,有相关上岗证书和资质证书,乙方指派 担任安全员,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事宜。
5.2.3编制和贯彻落实现场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和施工方案(简称“三措一案”)交甲方审核同意方可开工。
5.2.4乙方进入运行中的变电站施工时,必须先办理有关手续,并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
5.2.5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工器具等应由乙方自备,如需借用或租赁,应办理相关手续。工器具须符合使用安全要求。
5.2.6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做到有据可查,并配合甲方开展进场安全教育。
5.2.7任何人进入变电站内,应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合格,且在有效使用期内。
5.2.8在变配电站电气设备上工作,应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及相关规定。经许可后方能工作,不得盲目、冒险和违章作业。
5.2.9施工中使用电动工具前应检查完好,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使用金属外壳电动工具应带绝缘手套,金属外壳应接地。
5.2.10梯子应坚固完成,负荷使用标准,有防滑措施。在使用或搬运梯子时,应与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临近带电区域内,禁止使用金属梯子。
5.2.11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进行测量。
5.2.12乙方应编订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台帐,施工班组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并做好书面记录。
5.2.13工程施工现场应达到安全标准化要求,工作结束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2.14现场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应及时,并按规定报告相关安全监督和管理部门,配合事故调查,做好事后处理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事故、事件、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5.2.15乙方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变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备案。乙方变更施工方案、施工范围,亦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经审核同意后实施。
5.2.15乙方从本单位到施工地点发生人生事故、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
6其他
6.1本协议是工程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作为合同文本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6.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本协议未签定,则工程合同无效。
7补充条款
甲方单位 (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4、乙方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机械、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全责。
5、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6、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7、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事故,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8、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直至清退出场。
甲方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本协议有效期限: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至砌石工程完工止。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办公室。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等。为了确保生产安全,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就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施工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建设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2条、乙方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
乙方的资质名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乙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说明:乙方应将资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资料原件送给甲方审核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料复印件交到甲方工程指挥部备案。
第3条、乙方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乙方现场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4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向乙方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协调和管理,对违规、违章有权制止,限期整改,并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3、甲方有权责成有资质单位或个人对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和检查落实,对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不落实的有权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第5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责。
2、乙方的安全目标应与甲方总体安全目标相一致。
3、严格执行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标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现场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文明施工制度。
5、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
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同时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必须持本岗位有效证书上岗。
6、乙方投入现场的各类机械及各类生产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遵守操作规程。
7、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并将保单复印件交给甲方被查。
8、根据工程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水、用气等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9、施工过程中对人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严格按照安全是公共要求进行施工,杜绝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和违章作业现象出现。
10、乙方现场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单位负责人负责,服从政府有关部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11、按部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20__)》标准要求施工现场进行有效控制。如有严重违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20__)》标准保证项目条款,甲方单位有权提出停工并罚款。
1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政府、监理、甲方签发的安全整改通知单应无条件的整改。
13、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14、在每月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甲方上报各种安全统计数据。
1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生产事故发生后,乙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同时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不得将事故隐瞒不报。
16、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损害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7、签订施工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
18、如果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条款,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取消其资格,不再继续与其合作。
第6条、其他
1、本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任何一方
同意不得私自改动或终止。
2、本合同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与工程合同一致,如果工程合同工期有变动,本合同期限也随之变动,工程成果责任期结束以后,本合同也一同解除。
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施工项目
l、合同单号:
2、施工地点:
二、协议内容:
为了保障打桩施工以及施工人员的安全,以签施工合同后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施工方(乙方)在甲方公司内施工达成如下关于安全方面的补充协议:
1、乙方责任
(1)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严格按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的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
(2)服从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的指挥和管理。
(3)服从现场有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的监督管理。
(4)负责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调配,乙方保证进场的桩机能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需要,人员调配投入计划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要求。
(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事故,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的要求返工至合格,并承担其费用。
(6)桩基工程完工后,及时向甲方提交甲方、监理、建设单位和质监部门认定为齐全完整有效的相关工程技术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7)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监督管理等。
(8)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9)乙方施工人员家属探亲,禁止上工地现场,工地不安排住宿。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项目部批准许可,并由本人做好家属的安全教育工作,小孩更应由家属严加看管。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10)严禁在宿舍内用火烧饭和随意拉电线,以及烧电炉等违反安全管理行为,一经查实处没收器具并每次罚款100元。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11)施工期间发生矛盾,应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寻求商量解决,严禁聚众斗殴,如在施工现场发生聚众斗殴事件,不论有无理由每次罚款伍仟元;严禁在工地或宿舍内赌博,发现时每次罚款贰仟元,罚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如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押送公安机关处理,项目部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12)乙方劳务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必须签订劳务合同,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查清原因如属乙方责任,按事故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自负外,同时追究相关责任,并视责任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13)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即刻上报项目部,严禁隐瞒事故不报。
(14)积极配合项目部工作,做好上情下达,及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5)乙方经济责任人是桩基工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准确把握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保证全员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16)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宣传及业余上课,并落实到每个职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以人为本的现场安全气氛。
(17)乙方必须确保专职技术、质量、安全员的到位,并严格履行职责,如不到位项目部有权对乙方作出处罚。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管理,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设置专职安全员,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引起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费用。乙方负责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和相关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料。
本补充协议与建设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有合
同一并执行,签订后立即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 (盖章)乙方: 法人代表 (盖章)
法人代表 (签章) 法人代表 (签章)
代表 (签章) 代表 (签章)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甲方:乙方:项目部
根据路局计划和安排,乙方在张石高速公路涞源曲村至插箭岭连接线下穿京原铁路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桥工程的基坑开挖、后背、滑板、线路加固、桥体顶进、线路恢复、路基注浆、出入口挡墙及附属工程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施工地段的行车及人身安全、明确施工单位与配合单位的责任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 施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 作业内容:京原铁路线K183+155.31-15m框架地道桥的基坑开挖、桥体预制、线路加固、桥体顶进、线路恢复、路基注浆、出入口挡墙及附属工程施工。
3、 施工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4、 影响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1、甲、乙双方严格执行《技规》、《行规》及北京铁路局京铁师[_______]_______号《关于公布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和配合作业。
2、乙方按《验标》、《施工规范》、《设计规范》、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的要求严格施工。
四、安全防范内容、措施及结合部安全分工
1、施工前,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作业。
2、乙方施工人员在车站必须服从甲方车站值班员的统一指挥,乙方施工驻站人员应主动到甲方车站联系施工有关事宜,未得到车站值班员准许不准擅自施工。
3、施工期间乙方应按北京铁路局批准的施工计划(电报),于施工前两天10:00前到车站,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计划施工)》上进行施工登记。内容要与施工计划(电报)相符,正确齐全不准涂改,甲方负责向列车调度申报施工登记。
4、施工前1小时,乙方施工驻站员需持《施工驻站员证》进入车站行车室,在车站办理登记、签认、消点等联系事宜。
5、施工必须得到准许施工的调度命令,双方签认后方可开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车站值班员指挥,严格命令时间,严禁提前动用设备。
6、施工期间乙方驻站员在车站行车室负责联系防护,现场设专人监护,行车室至施工现场拉接直通电话,保证与现场的联系畅通,并及时向甲方车站全班员汇报进度,施工完成后,应及时登记消点,由甲方车站值班员向调度请求开通命令。
7、乙方设置的一切防护或限速标志必须符合《技规》《行规》及路局有关文件的规定,不得干扰正常的运输生产。
五、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涞源站行车室“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进行施工登记本,由车站值班员受理乙方施工负责人(驻站员)的施工登记。
2、施工开始必须凭车站值班员交付乙方施工负责人准许施工的书面调度命令。
3、施工完毕,根据乙方施工负责人登记消点及开通消点的内容,车站值班员负责向列车调度员请求施工完毕的开通调度命令。
4、乙方在施工开始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到石景山车务段联系、研究施工方案及施工期间的施工安全措施,确定施工期间具体施工负责人及驻站员。
5、乙方施工如影响或动用其它既有设备时,应提前征得车站同意并按规定登记要点,施工时要严守时间,延时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6、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设专人防护,施工中使用的工具、人员、机械等物不准侵入线路限界,不准影响列车正常运行。施工完毕,彻底清理线路障碍物,必须达到列车运行条件后,方准登记消点及办理开通手续。
7、施工期间,乙方制定防护措施,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日期施工,不得随意变更。严格执行列车通过施工地段时不顶进制度。
8、施工中出现危及行车安全情况时,乙方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通知甲方车站值班员,双方共同采取紧急措施,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
9、车站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应尽量给乙方提供方便,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10、确实需要延长施工时间时,乙方按规定提前登记要点。
11、甲方工作人员在发现乙方施工中存在危及行车的隐患时,立即停止施工,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1、因施工造成影响行车秩序、设备故障、行车、人身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2、甲、乙双方如有违约或未按规定履行本协议时,要按照路局文件及法律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事项: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定盖章后生效。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及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定性定责。
3、其它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同时依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将甲方分包给乙方的安广网络光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进行安广网络光缆工程施工工作中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乙方在工程建设施工中必须遵循安全管理和技术要求。主要包括安全管理保障架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措施、职业健康安全,以及做好安全生产所必备的技术手段和装备。
三、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操作,在施工前必须对施工工作涉及范围内设施的分布情况进行确切的核实,确保安全后方可开展工作。
四、乙方负责工作范围内的甲方在用有线电视设备的安全,服从甲方随工或监理人员管理。若由于乙方在施工中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的,乙方按价赔偿并承担由于设备损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乙方应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成立安全组织,安排专职的施工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对于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区域必须设置醒目的标志。
六、乙方定期为其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上岗资质,同事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七、乙方在参与甲方有线电视工程施工时,必须与施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或用工协议(包括安全条款),为施工人员缴纳必要的工伤保险费。
八、乙方在工程实施期间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在施工现场发生的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除依法由相关人员承担责任的外,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各项处理工作。
九、甲方有权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对于存在的施工安全隐患和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间进行整改,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权作出停工处理,必要时甲方终止合同。
十、按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施工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乙方应将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应当在规定范围内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十一、对于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或解释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合肥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十二、本保密协议对双方和各自所属/关联公司、机构都具有约束力。
十三、对于本协议条款的修改,只有经双方授权的代表书面签署后方可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十四、本协议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的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之日止。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双方单位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生效,有效期至竣工验收后一年。
十六、本协议壹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公章) (公章)
日期 日期
甲方(建设单位):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承包单位):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为加强_____安全监督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订如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一、施工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施工范围:
3、施工地点:
4、施工时间:
二、甲方安全责任
1、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2、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三、乙方安全责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立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各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做好技术交底。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经监理审批后报甲方项目技术部备案。
2、乙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_____?,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要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新入场工人(或进入新的岗位)一级教育、经常_____;做好安全资料记录、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施工期间,乙方应指派专职安全员作为安全工作联系和现场安全管理。
5、乙方必须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对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或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整改并写出事故隐患整改反馈单,经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及施工企业负责人验收签字后,报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或甲方项目技术部和工程管理部各一份。
6、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在平时的工作中做到活完场清,材料码放有序,保持施工现场的美观整洁,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四、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立即生效。
六、该协议于_________________地签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遏止安全事故发生,广水市路桥工程公司长岭高架桥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与工程特种行业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乙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必须安全统一着装。不准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等有悖安全的着装。
二、乙方必须持证上网,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进行高空、深坑作业、驾驶车辆、操作机械和机电设备。
三、固定线路长期使用要求架空,短期使用要求地埋。移动电力线路通电后必须有专人看管。电力线使用前应通过万用表检查是否断路,接头处要包裹严实,配电柜、配电盘应随手上锁。
四、没有取得相应特种行业操作证(照)的,不准进行相应特种行业(工种)的操作和未经批准私自操作。
五、危险物品的运输、使用、储存和处置必须有专职安全人员负责。
六、不准使用有主要机件故障的起重设备;不准使用强(刚)度不合格的支架,模板和垫块、紧固件。
七、不准以任何理由对安全员的正当要求置之不理。
八、不准不系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废气及有毒气体没有散尽,通风供氧设施不良时,不准进入深坑、深孔作业。
九、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必须等消除安全隐患后,方能继续施工。若乙方不按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程序施工,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和全部经济责任。
十、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通信设施、设备安全畅通和施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运营商及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签订《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
第二条 本协议书适用于土建建设工程、通信管道、通信线路、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
第三条 乙方承诺,在按照通信运营商要求开展具体项目的施工建设工作时,将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监督,甲方项目及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及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五条 乙方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和人员安全。
第六条 乙方应当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在具体项目施工现场并应遵守下述规定:
(一)土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包括: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责任牌、安全纪律牌、安全警示牌、安全技术措施牌、防火责任牌、文明施工措施牌、现场总平面图。
(二)通信管道、线路施工现场,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必须设立警示信号标志,白天用红旗,晚上用红灯,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种车辆的注意。必要时应设围栏,并请交通民警协助,以保证安全。
2、施工区域,有平行与交越电力线缆,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施工人员进入人(手)孔作业,应先探明人(手)孔内有无有毒、易燃气体,避免发生中毒事件。
4、进行登高作业的施工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上杆前应先检查登高工具和保险装备,避免发生摔伤事故。
5、现场施工用电源线架设高度,必须满足安全要求,并须安装警示红灯。
(三)在通信机房内施工,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必须制定确保运行设备安全措施。
2、设备开箱后,包装箱等易燃杂物应立即搬离现场。
3、施工时,不得将导线头子遗留在设备内。每天下班前,必须清理施工现场。
4、施工期间确须进入通信系统,应办理借用口令手续,用毕立即归还。
5、施工期间布放线缆,拆除竖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线缆完毕后,应立即重新封堵。
6、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监理、督导、电力维护人员检查、测试无误后,方可接通电源。
第七条 乙方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和专项技术措施,配置专(兼)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
第八条 乙方应当自开工之日起,在施工现场设置达到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对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施工企业(乙方)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 施工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洁、美观,对甲方通信设施、设备应予有效保护。
(二)材料堆放整齐有序,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秩序和通信畅通。
(三)垃圾及时处理,不得就近乱堆乱倒。
(四)户外施工原则上不得在夜间或雨天进行;因特殊情况确需夜间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需夜间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设立夜间警示灯和安全防护栏。
(五)符合卫生标准。
(六)作业人员应佩戴相关单位颁发的证明其身份的胸卡。
(七)搭建作业人员临时宿舍,应牢固,通风,布放照明电线必须安全。
(八)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一条 除本协议书约定外,乙方并应当遵守下列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一)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工程材料、施工工具等。
(二)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或严禁使用明火的地方用火,确因施工需要进行明火作业,应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并办理《动火证》。
(三)需进入生产机房进行施工的,乙方应到通信运营商或相关部门办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绍信,方可进入施工。
第十二条 违反本协议书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改正,并由乙方支付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违约金。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甲 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主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根据约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建筑和设备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施工地址:
工程内容及范围:
开工日期: 年 月 号(以批准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号
第二条 安全目标:消灭重大事故,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应对乙方承担本工程安全施工的能力进行审核,将本单位安全管理要求、本施工区域设施、设备等情况对乙方进行全面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报甲方备案。对乙方在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所制订的施工安全措施,甲方应审查并督促实施。
3、甲方指派专人负责联系、检查与协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施工中发生的甲方事故,由甲方负责调查、统计上报。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承担由于自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施工人员过失,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工地火灾以及一切人为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而不应为此增加甲方费用或延迟施工进度。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承包工程劳务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
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临时用电规范》、《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登高﹑动火﹑破土﹑下罐(坑)﹑起重等有关安全施工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具、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同时乙方指派_ 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监护工作。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在有危险性的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件时,必须指定专门监护人,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核、许可后监督实施。
6、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7、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必须满足施工需要,经过检验符合安全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维护。
8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并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9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0、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并反馈
12、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同时,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调查处理,并由乙方归口统计上报。
13、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火灾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 对由于第三者原因所造成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责任事故,由所牵涉到的一方自行解决。
对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对于乙方应预料到、或已预料到,但未采取防范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方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 8 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七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乙方在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应当交付给甲方 5000元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未发生人身伤害、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扣除相应比例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轻伤事故、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发现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每人次扣款100-200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的规定,造成施工安全事故,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 1000 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
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或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 100 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但尚未造成后果,乙方按 100 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未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 100 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8、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 50000 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登高必须系安全带,下罐必须用36伏以下安全照明,现场有易燃物动火必须开动火票,违章每次承担1000元违约责任。
2、同一人二次违章,逐次加倍处罚。
3、实行定置化管理,保证消防通道,文明施工。
第十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双方同意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20__年5月28日起至20__年12月30日止(安全责任有效期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修期期满之日止)。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二 份。
第十一条 以下 1-7 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施工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甲 方(盖章):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电务段
乙方: 工程项目部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车辆段迁建工程车辆段及引线工程
2、作业内容:管线迁改前期调查,现场挖探沟。K5+580m-K5+920m纵向挖探沟一道,横向挖探沟三道;K4+700m-K5+470m纵向探沟一道,横向探沟每隔50m一道,共九道;K3+500m-K4+700m纵向探沟一道,横向探沟每隔30m一道,共四十道 (现场实际挖探情况由电务、通讯、供电等部门现场指认后确定) 。
3、施工地点:
4、施工时间:
5、影响范围: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责任地段:
2、施工责任期限:。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章和规范: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9号;
2、《行车组织规则》(哈铁总[20__]第226号);
3、哈尔滨铁路局《铁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铁监管安(20__)12号;
4、《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2-20__;
5、《铁路信号施工规范》TB10206-99;
6、《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9-20__;
7、哈铁总[20__]33号《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8、《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__】280号。
9、《信号维护规则》
10、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安全防范内容:确保施工作业范围内有关电务行车设备不被损坏。
1、施工前,施工单位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对直埋信号电缆进行现场勘查。由施工单位人工挖“井”字形探沟,明确电缆走向后方可施工,以确保地下电缆和电务设备安全。设备管理单位必须派人现场勘察探测地下电缆、电务设备的具体位置和走向,勘察探测结果(无论有无电缆)由设备管理单位登记在《施工地段光电缆走向签认簿》上,设备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签字确认并留存。《施工地段光电缆走向签认簿》由施工单位建立;遇有电缆等设备时,还需由设备管理单位在现场做出标记。
2、凡在局管内对营业线上、临近营业线和铁路保护区内动用营业线设备及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路外、局外单位施工及路外投资建设项目的各项施工均应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未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严禁施工,路局有关部门不得受理其提报的施工计划。
3、对于时间跨度长的过渡施工,要制定出准确的配合内容和配合时间签订《哈尔滨电务段施工配合签认单》。非施工期间(施工方案外、天窗外、夜间等休息时间),乙方与甲方协商签订《施工过渡期间电缆看护协议》。
措施:双方严格执行部、局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甲方:
1、认真核对施工计划,提前对有关电务设备进行调查,并提出防护措施;
2、派专人进行配合,负责配合施工过程中的特殊问题指导;
3、配合人员提前40分钟到达现场;
4、室内设电务联络员;
5、对施工地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落实;如发现乙方不按标准规定施工,立即要求停止施工。
6、严禁施工单位点前施工,施工准备过量,发现立即制止。
乙方:
1、在甲方设备范围内影响甲方设备安全,需要甲方配合时于施工前三日通知甲方相关车间,并办理《施工作业配合单》,无甲方签字不得施工。
2、配合人员不到场不准施工。
3、作业中遇有妨碍施工的电务设备,要及时通知电务人员处理,不得强行施工;
4、设备防护区5米内严禁大型机械和镐动土作业,只能用铁锹作业。
5、严格遵守进入机械室制度,非施工天窗(方案)时间严禁进入机械室施工,机械室内严禁使用电焊及明火作业。
6、乙方在施工工程中,如违反安全规定,造成甲方电缆中断或其它故障,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7、在乙方施工范围内,非乙方原因发生电缆故障时,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甲方进行抢修,并最大限度的给予支持。
8、乙方施工时,不得破坏甲方所属设备及附属设施,施工与甲方设备交越时, 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由乙方对电缆采取防护措施,如因施工区域内,需要甲方设备迁改、移设,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9、施工单位确定施工方案并经路局批准后,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地点或扩大施工范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
10、影响施工的信号电缆未移设前,严禁进行相关施工动土作业。
安全分工:
甲方:
1、及时向乙方提供地下隐蔽设施准确位置及走向、埋深,施工前指派专人到现场会同乙方共同确认各种线、缆等设施的位置。
2、承担因电务设备处理、恢复、监护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责任;承担要求不明确造成后果的责任;
3、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必要时停止其施工;
4、参加车站组织的施工例会,明确施工安全注意事项;承担甲方配合人员的自身安全责任。
乙方:
1、认真执行配合单作业制度,严禁扩大作业范围,并承担扩大作业范围造成的后果,开通销记时征得甲方同意。
2、没有甲方人员配合,擅自施工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力和义务(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甲方:
1、提供乙方所需要的电务设备有关资料、数据,承担资料、数据不准确造成后果的责任。
2、提出确保电务设备不被损坏的施工要求,提供电务设备影响范围,承担影响范围不准确造成后果的责任
3、承担因电务设备处理、恢复、监护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责任;承担要求不明确造成后果的责任;
4、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必要时停止其施工;
5、参加车站组织的施工例会,明确施工安全注意事项;承担甲方配合人员的自身安全责任。
乙方:
1、向甲方提供作业内容、作业范围,并进行技术交底,承担内容不明确、交底不清楚造成后果的责任;
2、按双方签订的配合作业单进行施工作业,承担超过影响范围造成后果的责任;
3、按甲方提出的施工防护要求作业,承担违反施工要求造成后果的责任;
4、承担甲方监护区域内不听制止,强行作业造成后果的责任;
5、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供施工计划,遇有特殊情况引起施工进度变更时提前3天通知甲方,承担通知甲方不及时影响施工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和配合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按哈尔滨铁路局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的规定办理,责任方赔偿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否则甲方不予配合。
七、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
1、双方严格遵守营业线与运输组织管理实施细则,双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及施工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
2、依据路局相关规定及设计批准的预算进行支付。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严格执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
九、本协议有关条款,遇有上级文件调整时,按上级最新文件办理执行。本协议一式5份,经双方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安全监察室审查。
十、本协议返回甲方并与甲方相关车间签订细化安全措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杜绝工程安全事故,确保施工人员人身、财产安全和工程、设备安全,有效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作业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等建设项目工程管理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安全职责
1.1甲方对乙方实施工程安全监管。甲方有权纠正和制止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行为,甲方发现乙方存在工程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工程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待隐患消除后方可复工。
1.2甲方推行“一工程、一措施、一评估、一验收”制度,督促乙方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确保乙方工程质量达标、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达标。
1.3甲方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施工期间,乙方工程现场发生死亡及重大非伤亡事故,今后不得参与甲方的招投标活动。
1.5工程开工前,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6甲方建立由甲方、乙方、监理单位共同参加的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分析工程安全动态,协助乙方制定保障安全施工的方案和措施。安全例会每周组织召开一次,乙方不参加安全例会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安全例会应制作会议记录。
1.7甲方开展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和季度安全大检查活动。
1.8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安全施工、内业资料、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抽查施工人员安全知识掌握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执行安全作业规程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况、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配置情况;施工机具配置情况。
1.9乙方在投标中的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
第二条 乙方安全责任
2.1乙方是工程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乙方必须按要求参加甲方、监理单位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方面的会议。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2.2乙方应在工程现场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专职安监人员,指派专职安全、技术、机电设备管理的项目经理,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相应的资料应提交甲方备案。
2.3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安全方案、施工技术措施以及关键工序、重点环节,特种机械设备、火工品的使用专项施工方案,由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2.4乙方全面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工程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入井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甲方备案。
2.5乙方提供的承包井下工程所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乙方除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外,还必须具有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作业)许可证。
2.6乙方井下工程用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井下施工需要,入井电气设备符合防爆性能,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
2.7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宁夏自治区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为井下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
2.8乙方必须编制井下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乙方未对井下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2.9工程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井下作业环境、井下施工区域及使用甲方提供的井下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10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施工人员入井证。乙方应对当日入井施工人员如实进行登记。
2.11乙方应在井下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明显的警告、警示标志,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得进入与乙方施工无关的施工作业场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2.12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监人员中途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须报经甲方同意。
2.13乙方特殊及重要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机构培训并取得上岗证(资格证),由乙方将操作人员上岗证(资格证)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审核验证并留存备案。
2.14乙方施工时,需使用甲方电源、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乙方不得私拉乱接水源、电源。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2.15井下作业人员发现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或有危险征兆时,必须按程序回报矿调度中心。矿调度中心的联系电话:
第三条 安全保证金
3.1甲方预留工程款的5%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
3.2安全保证金在首次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由甲方财务部门保管。
3.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无设备和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无安全处罚,安全保证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后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乙方未按规定设置专(兼)职安监、瓦检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2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查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4.3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4.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工品使用及管理和设备事故有谎报、瞒报或越级上报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甲方有权让乙方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4.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工程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安全和技术主要负责人,扣除安全保证金全额的50%。
4.7安全、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现场管理混乱,安全设施不齐备,被集团公司或自治区安全管理部门等上级管理部门停工整顿的,扣除安全保证金全额的10%/次。
4.8乙方人员无故到甲方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4.9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中存在着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五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
5.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明材料等;
5.2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5.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5.4施工人员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5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5.6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5.7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第六条 事故报告
6.1工程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和火工品使用和管理事故等一般安全事故,甲方或乙方依据国家、宁夏自治区的有关程序规定负责调查并统计上报。
工程现场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甲方依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协助和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指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施工现场,防止损失扩大。
6.2工程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乙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甲方。
第七条 其他
7.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2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或虚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3因一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4双方的工作联系主要采用书面形式。一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后,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八条 协议效力
8.1本协议为主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8.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就五河供电公司光缆架设项目进行现场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职责,确保工程项目安全顺利进行,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总则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施工。
2.甲乙双方要认真执行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省电力公司《关于贯彻执行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实施细则》和关于外包工程、临时工的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规程制度。乙方不向甲方索取,即视为乙方备有上述规定。
3.施工期间甲乙双方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相互监督,监督举报联系人:甲方工程负责人 ,乙方工程负责人 。
二、甲方安全责任:
1. 根据业主方的安排,配合办理工作许可、终结和间断手续,并向乙方现场负责人发出开工命令。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2.乙方在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安全事故、设备损坏、运行设备停运事故的场所作业时,甲方应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经甲方审查签字认可,并在甲方监督下施工。甲方应保留相关安全措施资料以备查询。
3. 甲方发现乙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违章作业,有权纠正直至恢复正常。对乙方违章作业行为有权制止,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4. 甲方为乙方义务提供施工现场原有供水、排水、供电、其它线路的图纸,并保证图纸的正确性,为乙方安全施工提供便捷。
5. 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不得明示、暗示乙方购买、租凭、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设备、消防器材等。
三、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不准将本工程进行转包。
2.工程开工前,工程负责人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应掌握本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和甲方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乙方不向甲方索取,即视为乙方备有上述安全规定。对改造(维护)工程,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按规定执行工作票制度;对基建工程,根据业主方安排商定是否执行工作票制度。
4.乙方现场施工应遵守安徽省电力公司安全作业的各项工作规定,符合规定的要求。
5.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6.乙方根据工作性质应配齐施工现场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7.乙方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于不能解决技术隐患,应向甲方如实反映,整改满足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8.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设备以及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管理,并保证工器具的正常、安全。如果乙方需借用或租赁其它特殊工器具,必须组织对该工器具进行检测和验收,符合要求方可投入。
9.乙方在施工中,应保证地下管道、管线、电缆及高低压架空线、通讯设备的安全,可靠固定空压机气管、电源线,防止由于空压机气管、电源线舞动造成的意外,遇有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取得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0.乙方在登高施工中,必须遵守线路安全规程,同时,施工中应做好防止感应电伤害的措施,穿戴屏蔽服,正确连接接地线,可靠接地。
11.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参加施工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门所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向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门报告。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违规指挥。
13.乙方在施工期间(区域)由于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而造成伤亡、火灾、机械伤害等事故时,由乙方担承事故所有损失;由于乙方的责任而造成甲方人员和其它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14. 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中相关条款的规定施工,违反《条例》规定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15. 乙方必须符合以下相关标准中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9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
《安全用电》GB3805-83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安全帽》(JGJ2811-89)
《建设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__)
四、其它
1.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或可签定补充协议。
2.本安全施工协议自签定之日实施,有效期限截止到工程验收结束
3.签订合同:本安全施工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
甲方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乙方进行工程施工,需要占用公路用地,为保证施工程路段公路安全畅通、保护道路路产设施完好,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涉路施工时间 乙方建设工程为(临时/永久)占用,涉路施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条所述乙方涉路施工日期是指乙方工程从施工区域内安全设施设路的时间开始至乙方涉路施工人员、机械、 安全设施撤场并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结束。
二、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本协议路段内的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如乙方施工行为对道路设施、行车安全等造成影响、造成安全隐患或潜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乙方接到甲方停工通知后,应当立即停止施工,甲方就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占用路段区域安全设施配置及摆放须按照公路管理部门要求及关于涉路施工的规定进行设路。因安全设施布置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标准进行摆放和设置,造成过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承担责任或甲方被追诉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保证施工区域内路段整洁干净,道路路面不得因施工原因造成道路污染,如造成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施工完毕后由乙方负责恢复占用区域原状,并达到甲方要求。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施工场地,禁止堆放或丢弃在道路路肩、中分带等附近,不得对道路通行环境造成污染和影响。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施工地址: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_______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____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十二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建设单位):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风险提示:
发包人或者发包单位审查承包人主体资格,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承包人的企业形式,如果承包人是个人、合伙企业、或是个人独资企业,按现行法律法规将不能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审查承包人企业是否具有建筑企业资质,资质等级是否与合同的建设项目相适应。按《建筑法》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的发包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联合体承包的,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审查承包人是否存在挂靠情况,挂靠导致合同无效。
发包人在签施工建设合同前应当注意审核承包人资质,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情况,避免合同无效。乙方(承包单位):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为加强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订如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一、施工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施工范围:
3、施工地点:
4、施工时间:风险提示:
施工现场情况复杂,有的一个施工工地,会同时有几个不同的分包单位在施工,因此,针对安全生产来说,就是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等。
同时,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的安全责任也应当明确界定,保障工程建设安全,双方应当做好沟通与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时候双方相互推诿。
二、甲方安全责任
1、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2、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三、乙方安全责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立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各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做好技术交底。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经监理审批后报甲方项目技术部备案。
2、乙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 ,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风险提示:
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要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新入场工人(或进入新的岗位)一级教育、经常性教育;做好安全资料记录、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施工期间,乙方应指派专职安全员作为安全工作联系和现场安全管理。
5、乙方必须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对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或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整改并写出事故隐患整改反馈单,经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及施工企业负责人验收签字后,报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或甲方项目技术部和工程管理部各一份。
6、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在平时的工作中做到活完场清,材料码放有序,保持施工现场的美观整洁,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风险提示:
如果一方存在违反以上规定或者违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规定的,其行为严重影响另一方正常生产经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双方可以据此约定违约责任,以便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执行。
四、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立即生效。
六、该协议于_________________地签订。甲方:(盖X)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X)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施工、管理人员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铁路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化工地》、《标准化作业》等一系列标准规程,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劳务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劳务内容: 拌和站设备安装工程
2、工期工程项目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本项目竣工。
第二条 双方应共同遵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有序可控。
3.1杜绝责任安全一般A类及以上事故。
3.2杜绝职工因工责任死亡事故。杜绝职工因工重伤,轻伤率控制在5‰以内。
3.3杜绝责任火灾爆炸事故。
3.4 杜绝责任工程质量大及以上事故。
3.5杜绝因我方责任引起的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3.6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率100%。
第四条 主要控制指标
4.1无重伤及以上事故;年度轻伤率控制在5‰以内。
4.2工序施工安全风险受控。
4.3无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4.4无因我方责任引起的交通亡人事故。
4.5无火灾事故。
第五条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条款
5.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现行的国家及天津市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遵守国家及铁道部、湖北省有关部门的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5.2甲乙双方均有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的义务,有责任制止任何不安全作业行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3甲乙双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当甲乙双方在工作中发生矛盾时,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但一切问题的解决均应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
第六条 甲方责任及义务
6.1双方劳务合同中约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完整齐全,并且符合安全要求。
6.2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负有监督、指导和检查的责任。
6.3甲方应联合乙方对乙方新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6.4甲方对乙方安排生产任务,须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6.5甲方应联合乙方对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6.6甲方对乙方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有权勒令退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时有权采取下发整改通知单、没收或经济处罚等措施。
6.7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于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6.8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素质差的施工、管理人员(年老体弱有碍建筑施工的疾病人员、未成年、无证的特殊工种和有前科、调皮捣乱、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等)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
6.9甲方有权要求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四级安全事故以上的乙方限期退场,直至中止分包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6.10负责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工作,保证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有效。
6.11对出现的安全事故及时上报,保护现场,配合上级有关人员查清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制定措施、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12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6.13采纳劳务单位对安全生产提出的合理建议、办法和措施。
第七条 乙方责任及义务
7.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现场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7.2乙方要严格服从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及上级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确保管辖范围内的职工不发生不安全作业行为和违章、违纪现象,实现标准化工地和标准化作业。项目经理部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7.3乙方应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和前三年因工伤亡事故记录的企业安全资格证明资料。
7.4乙方负责人的职责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专职安全人员,确保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费用发挥有效作用。
②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④及时如实向项目经理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7.5乙方应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配齐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至少1人),认真履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特别是在设备安装期间,应在现场配有专业的起重工和指挥人员,现场跟班作业。
7.6乙方必须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上岗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上交甲方。没有持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7.7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7.8乙方应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7.9乙方要组织施工班组积极开展班组周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技能,保证所有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每日的班前必须召开成一个集中的安全会议,并进行点名上班,不允许不进行班前教育、交底,班后进行交班,杜绝无签字、代签字或漏签字及管理人员比作业人员晚上班等现象的发生。每周一安全例会,必须以班组为单位,立队准时到会,不允许擅自安排职工不参加安全活动去生产。
7.10乙方在安排工人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要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7.11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使用童工。
7.12乙方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不允许擅自拆除和违章用火,确保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自备的安全防护用品、设施、设备必须符合甲方有关安全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勒令其退场、严禁使用,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1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电源正确使用,且应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TN-S)的规定用电,不得违反“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规定。不违章用电、擅自开启机械和私拉乱接用电设施,所自备的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工必须持有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局有效的操作证,严禁无证作业。
7.14所有施工人员须有合法的务工注册手续,并齐全有效,严禁掺杂刑事犯罪人员和私招乱聘,雇佣童工及内存有再次分包的现象,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戴好安全帽,严禁职工中午或班中有喝酒行为。
7.15对甲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指令和下达的安全隐患通知无条件服从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拖延不完成,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7.16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纪律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7.17因乙方未履行甲方对安全管理的要求,如安全管理松散,不按要求做好各类安全防护,无安全技术交底、盲目施工、擅自改动施工方案,不履行班前讲话、签字记录、擅派非特殊工种从事特种作业,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属内部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7.18人为造成机械设备损坏,及因乙方原因造成甲乙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企业形象受损等一切费用和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7.19每月组织召开至少二次全员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改进意见,并能及时、认真、公正地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隐患事故作出决定等。
7.20每月10日、20日、30日亲自组织项目班组以上管理人员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切实解决本项目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21严格执行甲方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措施、制度和办法,并纳入甲方的月安全考核计划,因乙方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或擅自安派未经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人员及有妨碍建筑业施工的疾病人员而造成事故的均有乙方承担。
7.22该工程项目在施工中不得被铁道部、武汉铁路局、湖北省及湖北城际铁路公司、各级质监站、监理单位等单位处罚,如若被罚,项目部将会对该工地再次处罚和通报批评。
7.23乙方因工程需要应设置的安全、消防、保卫、文明施工等购置的各种防护设施用品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并做好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在下班前应将防护设施恢复。
7.24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7.25发生伤亡事故时,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并立即组织事故处理组和善后处理组,按照“四不放过”得原则,对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排除,预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并由乙方出面做好善后安抚工作,接待伤亡者的家属,妥善处理好抚恤补偿工作,不得出现其家属进入施工现场或其它区域集中闹事等,建立保密制度,有效的控制事故影响,必要时小范围解决,甲方对此将积极配相关工作,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根据各方所负的责任大小,协商费用分摊等事宜。
7.26文明施工,实现标准化工地和标准化作业,控制噪声,防止扰民,加强环保,避免污染、破坏环境,保证百姓利益,否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罚则
8.1因乙方未能履行上述责任、义务或违反国家安全法规程序和铁道部、湖北省、项目部的有关部门的规定,而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8.2没有按上级部门、中建公司和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应报的资料手续、交代的事项,每次罚款20__~20000元,并因拖延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8.3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处罚乙方施工队长及,工长、班组长负责人和责任人1000元。
8.4发生打架斗殴现象,每发生一次处罚乙方1000~10000元,并一切费用、责任自负。
8.5发现未在项目安质部注册和未经安全培训的职工擅自上岗,每一位处罚20__元,退离施工现场,由此造成伤害事故的乙方自行负责。
8.6在现场大门以外和生活区宿舍大门以外发生的一切安全、交通、违法乱纪事故的由乙方自负。
8.7在信用评价中扣分的(包括安全、质量)、上级部门检查出现较重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每分每项处以20000元罚款。
第九条 法律条款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9.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天津市仲裁委员会或者天津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9.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从乙方人员进场第一天起至人员全部撤退为止或工程安装合同终止时,此协议同时废止。
第十一条 乙方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必须如实填写完整):
安全管理网络图见附件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施工安全协议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乙方施工现场和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协议内容:
(一) 登高上架要求
1. 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组织技术部、安全部门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
2. 高空作业时,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必须有一定的距离,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工作服等,并应正确使用,施工作业现场周边设置相关安全标志牌,并设专人巡查。
3.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4. 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外,必须各施工班组长向施工人员进行班组交底及履行签字手续。
5. 特殊工程施工项目如;电气、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须持有效证件及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
6. 拆除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临时急救人员及药品或设立临时救助站。
7. 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不许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应穿防滑鞋。
8. 进入施工现场须服从领导和安检人员的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岗
2
位、不串岗,作业时思想要集中。
9. 严禁随意拆除或损坏防护栏杆、拉杆、安全网、跳板、脚手板、支撑等防护设施。
10. 面砖搬运、安装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砖翻倒而受伤。
11. 各种材料加工时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电,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线。
12. 施工现场各周边洞口,必须有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若因施工作业场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后,立即恢复。
13. 脚手架上禁止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上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浆、砖块、面砖等物料。
14. 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以防突然事件,不准从高处往下跑、跳;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悬挑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井架吊篮禁止乘人。
15. 作业中不得往下投掷物件、碎砖、灰渣等,清理物料时应设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应随时放在工具袋中。
16. 年龄未满18周岁者,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低血压、癫痫病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病症者严禁从事外墙施工作业。
17. 遇到雷雨、大风等天气外墙施工应暂停作业。
18. 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空载试验运转正常合格后方可使用,转移工作点应切断电源,潮湿场所严禁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19. 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调整机器或更换刀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由机械员进行。
(二)用电要求
1. 配电箱的箱柜门处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内部系统接线图,以防失误操作。
2. 配电装置均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
3. 电工和用电人员用电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4. 施工现场下班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分闸断电,并上
3
锁,班中停止工作1小时以上时,相关动力开关箱应断电上锁,暂时不用的配电装置也应断电上锁。
5.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6. 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应每次使用时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只有试跳正常才可继续使用。
7. 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
8. 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9. 现场临时用电及照明必须由项目经理同意,由专业电工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操作。
10.
插线板。
(三)电焊机使用要求
1. 操作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严禁无证操作。
2. 所有交、直流电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属和结构本身接地。
3. 电焊机二次焊把线,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裹好,地线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 遇有雨、雪、雾或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后应先清除施工地点的积水、积雪后方可施焊。
5. 焊接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所有防护用具。
6. 各种用电设备,照明设备在露天使用时必须设有防水、防雨设施,各种设备的防护罩必须齐全。
7 无铬牌的电气设备不得随意接通电源,各种电气设备应铬牌齐全。
(四)动火要求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向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及动火知识教育。
2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随意动火,如需动火必须向项目经理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
3 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须设专门的临时存
4 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用插头与插线板连接,禁止将线头直接插入
放库房并设置灭火器,沙袋等,由专人管理。
4 施工现场认真执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对木制品的刨花、锯末、料头,作到每天工完场清,各类材料都要码放成垛,整齐堆放。
5 电焊、气焊作业前要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环境,确定出动火危险区域,并立出明显标志,危险区内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须移走,对不能移走的可燃物,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6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能进行操作。
7 属一、二、三级防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8. 五级风以上禁止动用电气焊。
(五)室外吊篮施工要求
1. 施工前必须检查吊篮的焊接点、杆件、钢丝绳、葫芦,是否存在损坏和生锈,如存在则必须进行除锈补焊、更换等,方可使用。
2. 上架的施工人员,必须穿工作服、防滑鞋,并正确佩带安全带,并与钢丝绳稳固连接。
3. 吊篮内的施工人员,只能保持三人,携带的油漆、涂料等不得多于2桶,并用结实的绳索或挂钩固定在吊篮上。
4. 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熟练工人进行施工,严禁由小工或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吊篮操作。
5. 上吊蓝进行上下移动操作时,必须有两人协同操作。
6. 吊篮底部必须采用建筑用的竹胶板,且用结实的绳索捆扎牢固。
7. 吊篮四周必须设有护身栏及挡脚板,并用安全网将篮身围护严密。
8. 篮内放置的钢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须用袋子装好并固定于篮身上。
(六)人身安全防护措施
1 安装队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要选择合格产品,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系好下额带,以防发生高处坠落,帽飞人落的现象。
2 高空施工操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选用合格产品,有厂家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进入现场必须先检查安全带是否完好。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结实的地方。
3 施工人员应配制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后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内。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时距洞口及楼板沿水平距离为1m以上。收工后,做到工完场清。
(七)安全管理
1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设置专职安全员检查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2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时,都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3 做好各分部分项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组每天开班前会,对工人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得上岗。
4 保证和完善各项安全宣传措施,醒目位置设立安全生产宣传牌,场内安全生产宣传牌警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 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及进行各种赌博等违法违章行为,轻者清除现场,重者送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2. 寝室休息时间,除夜间加班外,必须保证晚上十点后休息,以保证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状况。
3. 严禁带病上岗操作,一经发现必须由各施工班组长负责安排换岗或休息,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 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5. 严禁现场人员出现偷盗工具及材料现象,一经发现,必须清除现场,并视情节对班组负责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6. 施工现场严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员,更不准带小孩进入 施工现场。
7. 进入施工现场不得违反所有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对班组负责人及违反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九)施工现场环境要求
1.施工现场分别设置一座10平米的砖砌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砖砌封闭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运施工垃圾。
2.施工现场细颗散体材料装卸运输时,必须采取遮盖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库存放,出入厂汽车要保证不将渣土遗撒在厂区。
3.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的油库、油漆库,必须做防水处理,容量必须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乱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
4.施工现场各种机械使用时必须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声频率,对强噪声机械采取封闭措施。
5.在容易产生粉尘的场所,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并采取有效地除尘、降尘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十)工程质量的要求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 日____年____ 月____ 日
关于成都新益州新城( )拆迁安置房(三)工程3#、4#、5#楼,具备外墙清洗条件。
现将3#、4#、楼外墙清洗承包给乙方(武侯区洁特清洁服务部) 进行清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保证双方生产安全,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就3#、4#、5#楼外墙清
洗的安全文明施工事项全部移交给 乙方 ,乙方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标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及安
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现场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乙方在入场后,进场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所有人员不得现场居住,更不得在施工楼内居住,在施工中,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防止人员坠落,做
到不伤害他人。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施工过程中所出现任何伤亡事故,均由 乙方(武侯区洁特清洁服务部) 全权负责,一切与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新益州新城项目部无关。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点:
计划工作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作为管辖电网工程承包单位之一,由于部分工程的实施具体需要,与乙方建立劳务合同关系,为明确劳务合同双方的安全责任,保证工程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根据南*电网*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海南*网公司颁发的《外包工程、劳务分包队伍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甲方负责对乙方具备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资质进行审查。
审查乙方单位持有的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施工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施工简历以及施工单位有关工程项目经理、负责人、技术人员的配置情况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资质审查合格后,甲方应及时给乙方发放安全施工资质合格证。
2.甲方在工程开工之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安全技术交底按照《中国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在开工请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3.甲方负责审核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
审核确认工程项目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
4.甲方负责审查工程项目的组织施工设计,对乙方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作业要求事先制订安全措施。
5.甲方负责检查、监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在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中的落实、执行情况。
6.甲方每月15日对工程组织安全和质量检查,并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
重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安全用电等现场安全管理与安全措施。
特别是查看现场的安全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安全检查情况通知单,对严重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7.应用《电网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三欣”标准评价体系》对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管理等进行检查评价,对乙方的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行为进行诊断和做出相应的评断。
8.协议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二、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安全与卫生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不得降低安全标准。
2.乙方应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建立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招收录用和转换岗位的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紧急救护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记录在案,经甲方审查认可后方可进入其生产现场工作。
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
国家规定属于特种作业、危险作业的人员同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操作证方可上岗。
4.项目部和施工现场应参照南*电网《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中的规定进行布置,制定各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要求乙方配备足够的安全用具和安全书籍。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应标明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工程项目名称、各参建单位名称、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工期)目标以及主要管理制度等。
现场作业区有明显的标志、设立了专门的施工器具放置处、材料堆放站和废料堆放点。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5.遵守现场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应当佩戴工作证卡,以证明其身份,确保安全施工。
乙方应该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完备,安全警示标志齐全。
6.针对施工实际情况,乙方应做到防风防汛、防暑降温、防火、防触电、防高空坠落等,安全措施要到位。
7.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和卫生的有关规定,制订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本工种安全、卫生要求的个人劳保用品;按不同岗位的生产特点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并指导、监督和检查使用情况。
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着装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之规定。
施工人员要按要求佩带各种安全防护工具。
9.安全用具、安全防护设施、手持电动工器具、电气设备等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应建立发放、使用、管理制度和台账。
10.乙方要应用《电网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三欣”标准评价体系》对工程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班组管理等进行自检查自评。
11.乙方与甲方是劳务合同关系,严禁乙方将施工项目转包。
12.对所提供的一切证件、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3.协议中规定由乙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三、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后,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电力行业各项规程、规定和电力企业有关基建安装等规定。
共同遵守原电力工业部部颁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共同遵守中国南*电网*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要求》、《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外包工程、劳务分包队伍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四、违约处理
在协议签订的有效期内,如有违反上述任一条款造成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者,将严格按照海南*网公司关于《关于印发海南*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通知》(海南电网建〔20__〕168号)和《海南*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海南电网建〔20__〕175号)文件要求及国家、行业有关条款,加强考核力度,对施工单位违反现场安全管理或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奖罚情况报海南*网公司备案。
五、其他
1.甲方应给予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尽力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
2.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生属乙方责任的意外人身伤亡时,甲方应以人道主义精神尽力协助伤员及处于危险境地人员,但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3.根据双方签订的《单相计量装置轮换改造工程承发包合同书》,乙方应按单项工程(或一次性)缴纳3千元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保证金建立专户管理,甲方对乙方违反现场安全规定者进行处罚,处罚以书面通知形式告知对方,工程竣工后根据处罚总金额扣减后返还乙方,不足时乙方应补交。
六、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委托代表: 乙方委托代表: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等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施工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培训记录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或整改通知书)必须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方案交由甲方备案。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4、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应于第一时间以电话、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联系时,双方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及时到达现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对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本协议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本协议及安全技术交底)的,处以100元到1000元的罚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7、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一条 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教育记录;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具有应对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以书面形式提供甲方三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建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建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8、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建筑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建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建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建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建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建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 ):
甲方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乙方单位(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甲方:
乙方:
一、国际酒店(以下简称甲方)同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二、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甲方负责提供施工人员作息场地、材料、设备的对方和使用场地。乙方进场后必须认真贯彻文明施工的精神,服从甲方安全管理,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三、乙方进场时需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
(1) 施工单位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2) 现场施工负责人的委任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地址和电话。
(3) 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户口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和身份证编号。特殊工种人员的操作证复印件。
四、本次装潢工程是在正常经营情况下进行的,为了确保客人安全和维持良好的经营环境,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必须佩带“施工证”,上下楼层应走后扶梯。严禁使用客梯和同客人抢道。后楼梯严禁堆物,保持畅通。
(2) 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夜间不得进行有噪声的、登高、动用明火等施工。
(3) 在休息场所,严禁酗酒、打斗、赌博,禁止乱甩烟蒂和使用明火。
五、施工人员必须办理“施工证”后才能进入客房区施工,“施工证”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花名册进行发放,宾每人收取押金10元,在完工后退证时退还押金。
六、乙方在施工时必须认真贯彻劳动局和消防局有关安全生产、防火安全的有关制度,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材料时严禁现场吸烟及使用易产生明火的电动工具,并做好防火、灭火等准备工作;电动移动工具、临时电源、插座等必须完好无损。如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七、动用明火的管理规定:
(1) 动用明火(电焊、气割等),必须办妥动火证后才可动火。
(2)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操作证,持证上岗。
(3) 申办动火证前必须做好一切防火、灭火准备工作。如:在易燃物体周边动用明火,要用难燃物阻隔、洒水等;在隔层内动用明火,要有难燃物遮挡和隔断;在每个 动火点5公尺内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等。
(4) 每个动火点都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员不得在动火时离开现场;动火结束后,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消除隐患,在规定的守护时间后,确定安全后才能离开。
(5) 甲方如发现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时,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
八、高空作业管理规定:
(1) 高空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范:防止高空坠物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 在建材吊运、安装等作业时,现场地面要设置防护区域,增设安全监护人员,加强对行人的引导。
(3) 施工时需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工具要有防脱手坠落措施。
九、其它双方需补充的条款:
如有造成人员伤亡(行人、施工人员及饭店职工)均由施工方负责。甲方有协助伤亡人员的抢救义务。
十、乙方在施工中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而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的,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以上协议经双方签订盖章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及施工内容:主体结构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施工地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陕西省劳动安全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 施工安全和用工安全管理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一、施工安全管理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对上级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乙方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场所。
3、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指导责任。
4、由甲方监督乙方技术人员向入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涉及行车安全或其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施工,其安全教育培训由甲方负责;在营业线附近或涉及行车安全的施工其安全防护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管理和用工管理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对乙方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甲方管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待整顿合格后方能继续施工。
7、作业现场发生安全隐患的,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负责督促整改,保证施工安全。乙方因违反安全生产、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甲方有权依照安全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该罚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安全管理标准加强现场管理,积极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及行业依法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2、乙方行政负责人是乙方安全施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乙方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规定设置专(兼)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等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甲方,整改后方准施工。
3、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必须制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并征得甲方技术、安全部门审核同意。其安全技术措施费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给施工作业人员(含雇用民工)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对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负责对作业人员(含雇用民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和发生责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7、在铁路站区或铁路线路附近施工时,乙方必须遵守铁路安全管理规定,服从铁路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安全。
8、乙方作业现场发生安全隐患的,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负责督促整改,保证符合施工安全。乙方因违反安全生产、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甲方有权依照安全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其罚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9、凡属乙方出现安全规定或其它未遵守执行甲方规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经济处罚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责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11、因乙方违章或违法施工发生人身、行车、工程质量事故或铁路运输设备损坏的,其责任及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负担。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2、因乙方违章或违法发生人身事故的,乙方直接负责伤亡者家属的接待和善后工作,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调查清楚后由责任方承担。
二、用工安全管理
(一)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不与雇用人员签订任何劳务用工合同或发生经济支付关系。
2、甲方发现乙方雇用人员年龄不符合规定、身体患病或患有其他疾症等不符合雇用条件的雇用人员,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辞退。
3、甲方配合乙方对雇用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是独立承担法定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乙方行政负责人是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包括雇用人员)的第一管理责任人,对乙方所有工作人员、作业人员精神状况、技术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负责。乙方雇用民工必须是由劳务中介机构或自行雇用,
2、乙方雇用人员必须是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年满18—59岁以内的人员,同时身份明确,有合法证件,集体雇用人员要有原住址的相关证明。
3、严禁雇用未成年人、有职业禁忌症状或不适应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的老、弱、病残者当雇工。
4、从事尘毒或有害作业的雇用人员,在雇用前和解除雇用合同后必须进行体检,确定是否有职业病患。
5、本着“谁雇用、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乙方雇用民工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雇用人员发生伤亡时,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解决、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三、施工安全风险保证金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发生下列情况的,其罚款在施工验收结束后从结算款中扣除:
(1)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被上级机关查出的,每件扣100--300元;
(2)被路局发放安全监察通知书的,每份扣200---500元;
(3)被公司发安全检查指令书的,每份扣100---200元;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方安全隐患的的经济处罚。
2、发生责任事故的,不返还施工安全风险保证金。发生责任事故后,施工安全风险保证金不够扣除的,其余罚款在工程清算中扣除。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工程承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交存施工安全风险保证金。
乙方对甲方的考核处罚有异议的,有权提出异议。 具体办法按照公司《安全质量考核异议问题复议办法(试行)》,执行。
四、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协议在生效期内,如果双方还要增加其它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完成后(含因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而延长至该工程施工实际完毕的期限)本协议自行解除。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甲方负责管理施工任务的责任分公司保存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工程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经 办 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GYD-1002- 和《爆破工程基础单价》中工爆协( ) 号函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爆破作业安全协议:
一、 工程名称:
二、 作业地点:
三、 爆破工期:共计 天,以甲方批准的开工报告之日算起。
四、 工程数量:
五、 承包方式:固定单价。
六、 工程价款:据实决算。
七、 付款办法:另行约定。
八、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监督、协调和纠正乙方所派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爆破员的违规爆破作业或不安全行为。
2、负责确定爆破现场的基准点和爆破作业范围,向乙方提供该项爆破工程《地面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图纸。
3、确保乙方在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地所涉及的管线、网线、下水道、构筑物、树木和农作物等全部拆出。
4、处理好用地矛盾,协调因爆破震动而受到影响的周边单位和住户关系,保证爆破作业工程顺利进行。
5、承担废弃土、石方的堆放场地选择和挖运等相关费用。
6、按时按约定支付乙方爆破工程款。
7、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购买炸药、***及爆破物品的数量及现场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编制切实可行的工程《爆破设计方案》和《爆破说明书》,并报公安机关批准后实施爆破作业。
3、办理爆炸物品购买和运输等相关手续,负责爆破作业工地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及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4、审查和确定工程爆破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组织爆破作业人员按时按要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实施爆破作业。
5、加强爆破作业现场的环境保护、设备及运输机具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6、持《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安全运输民爆物品到工地,负责对工程结束或当天未使用完的民爆物品组织现场销毁或回运仓库储存,并承担在运输中的责任。
7、建立并登记民爆物品日(次)使用情况,由爆破员领取和使用爆炸物品。
8、检查和指导安全员、爆破员按《爆破安全规程》安全作业。
九、税费承担: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服务费用涉及税费由乙方交纳。
十、工程验收:按照约定的爆破作业范围和设计方案甲、乙双方到现场实地验收。
十一、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信守合同约定条款,若一方违约,则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20%的违约金。
十二、特别约定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爆破作业的各项规章,因爆破震动过大,周边单位或住户反映强烈吗,导致行政干预、或单位、或住户致使乙方不能实施爆破作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若因爆破过程中爆破物品丢失及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有效期限:该《爆破安全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爆破安全协议书》正式签订后即生效,爆破工程一旦结束,该《爆破安全协议书》自行终止。
十四、其他事宜: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与本《爆破安全协议书》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附:1、《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2、乙方营业执照。
甲方(盖章): 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和规范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预防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实现全年安全生产事故"零"指标。
施工作业人员应认真学习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明确双方的管理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范围) 场地内吊装
分包方式: (包工包料)
工 期: 年 月 日始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审查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证书,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施工。
2、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购置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建档工作。
4、负责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5、负责组织、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上级部门开展的有关安全生产活动。
6、督促、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内容:施工作业面安全防护,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职工的教育考核及遵章守纪情况,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和设备设施验收情况等。对管理松懈、责任制度不落实、事故隐患严重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情况有权责令予以纠正,预期不改正或反复出现类似隐患责令停工整改,并根据中煤三建武汉轨道27号线一期BT项目第二标段第一分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奖罚办法》予以经济处罚。
7、负责对乙方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督管理。
8、当遇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分包单位在同一现场施工,又存在交叉作业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分包方及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监督各方执行情况。
9、在工程开工前一周内与工程分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以契约的形式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落实责任。
10、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甲方协助分包方积极处理、抢救伤员,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资质与分包工程施工范围相符。保证不将分包工程以任何名义再次分包或非法转包。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_____)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武汉市安全生产条例》、《武汉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中煤三建武汉轨道27号线一期BT项目第二标段第一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参加甲方举办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3、乙方从进入施工现场到具体完工为止,安全生产事故必须控制为"零"指标;在施工中确保不发生重伤、亡人、重大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火灾事故、触电事故,轻伤率控制在<3‰以内,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率必须是100%。安全生产不达标工地,将实行停工整顿,并实行罚款处理,整顿合格后恢复施工。
4、乙方必须配备至少一名兼职安全员。
5、乙方必须教育职工保护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影响施工作业时,事先书面报告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经书面批准后方可改动,事后及时恢复。
6、乙方自带的施工设备及小型机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做到机械设备使用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7、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交纳工伤保险和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8、乙方必须加强对本单位作业人员的管理,作业人员在进场施工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9、乙方必须承担因分包方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0、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1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执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2、乙方进场人员必须与你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用工条件,严禁私招乱雇、街头拉人、随便换人和不符合生产要求及规范要求人员进场作业。否则发生各类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13、乙方在施工中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和季节变换、工程变换,人员增减和调动,乙方必须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并对参与施工前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
14、乙方必须负责对自己施工区域的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环境保护、临时用电、机械安全、交通安全、消防治安等安全负责。
15、乙方应教育监督自己的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酗酒闹事、聚众打架斗殴,否则每人发生一次罚款5000元。
16、乙方施工人员、特殊工种、小型机械操作手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持有效证件上岗。
17、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发现地上、地下各种管线、文物、古墓应立即报告甲方,并保护好现场。
18、乙方承揽深基坑、竖井等工程,安全防护必须按规范标准搭设牢固。基坑、竖井周边一米以内禁止堆放各种工程材料和机械设备。
19、乙方施工现场进出各种车辆必须派专人指挥,避免发生因出入车辆造成的伤亡事故。
20、乙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甲方报告,不得隐瞒不报。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不得提供伪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21、乙方必须保护施工现场内的各中管线如:电力、通讯、上下水、煤气管道等。在施工前必须了解清楚,并应采取挖探坑等措施,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开工。禁止提前或不经甲方同意盲目开工,无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私自或野蛮施工, 如造成后果有乙方负责。
四、补充条款:
1、乙方施工人员在进场上岗前,必须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武汉市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制度文件学习,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合格一个上岗一个,考试不及格者禁止上岗作业。受教育面必须达到百分之百。
2、乙方进场施工必须配备一名兼职安全员,纳入总包方统一管理,各施工班组必须配备一名以上专职安全员。重要和危险部位必须建立旁站制度和交接班制度,设专职旁站员旁站并做好交接班纪录。
3、乙方在施工中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季节变换,人员增减或调动,甲方无法及时掌握准确人数数据,乙方必须及时用书面形式向甲方安全部门如实上报新增人数数量及人员名单,并通知甲方安全员或驻地监理随时参加乙方组织的入场教育培训、考试和旁站。如不经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就安排上岗作业,发生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安全罚款由乙方承担。并追究乙方有关责任人责任。
4、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的各种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不按要求安排明知无特殊作业操作证上岗或使用假证和无效证件上岗者发生事故所造成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5、乙方对自己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消防保卫、临时用电、交通运输安全负全责。
6、乙方负责人或工班长在作业前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有文字记录和签字。如不教育和进行安全交底盲目施工发生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7、乙方必须按时整改和回复甲方下发的各种检查隐患通知单,如不按时整改和回复每超过一天罚款___(_____)元,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例会和布置的其他有关安全活动教育等。
8、乙方对进场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和保养的安全负全责,对租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签订机械设备使用安全协议书。
五、违约
1、乙方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甲方一经发现,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和补充完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六、争议
当甲、乙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
七、补充条款与正式条款享受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九、本协议甲、乙双方自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作业人员及机械设备全部撤离现场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开竣工时间:
施工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
(1)定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2)开展例行安全生产检查和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每周一为安全生产例行大检查,周二为安全生产例会,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安全生产技术问题;
(3)加强对桩机、吊机等重型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严防机械带病作业;
(4)及时清理场外道路及施工道路尘土,控制扬尘;
(5)设立基坑外沉降监测点,严密检测深基坑围护作业对居民围墙、楼房的安全影响,制定应急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甲方厂区及施工场地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进入厂区及施工场地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单位,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安全合同书,明确双方职责、权力和义务,预防和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共同遵守。
一、目标:
(一)劳动安全:
1、乙方消除“四大伤害”(高处坠落伤害、触电伤害、物体打击伤害、机械伤害),无重大工伤人身伤亡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
2、乙方按JBJ59-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各级安全检查,工地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并争创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合格工地。
(二)消防安全:
1、乙方土地无火灾事故。
2、乙方工地应健全防火责任制和措施。
3、乙方工地要监理动火申报制度。
(三)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员必须按规定色佩戴安全帽。
2、乙方在工地开工前必须设置“一图五牌”及必要的安全文明生产广告及工地门牌楼。
3、乙方工地施工材料应严格按施工平面图、布置图分类堆放,做到堆放整齐。
4、乙方工地场地平整、无积水、无污染环境,道路畅通。
5、乙方工地施工机械具有维修保养制度,机械具清洁,上润油,严禁带病运转。
6、乙方工地食堂整洁,有防蝇设备,炊事人员持证上岗,职工宿舍通风、明亮、整齐、卫生。
二、双方责任: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甲乙双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各自履行以下责任。
甲方责任: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文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指示、指令,适时布置任务。
2、责成分管领导和质安部对乙方工地文明安全生产及时进行指导、督促、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3、对新人和变换工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
4、帮助乙方总结文明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
5、工程结束交付时,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应在工程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
6、甲方应对乙方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公司相关规定及要求。
7、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乙方必须按甲方限定的时间进行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相应的处罚(100~20__元),直至停工整顿,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责任:
1、现场负责人是施工工地文明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应组织落实公司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与所属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同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
2、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
3、在施工前必须配齐符合标准的、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交底,交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未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允许不符合作业资格的员工进行施工作业的,甲方有权当场停止其施工作业,重新委派合格员工上岗,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自备、自用的各种机械、设备、架具、防护用品等应符合国家标准,由此出现问题而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给甲方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属于甲方提供的工具、设备,乙方要在交接使用前认真检查确认,一次性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签字投入使用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活动中,必须同时把文明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至每个具体环节中去,特别是要做好有关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服从安全。
6、经常性组织班组搞好文明安全活动,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每周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检查文明安全生产情况,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的一切事故及人员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7、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十二小时内要立即上报,及时消除、整改事故隐患。、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8、参加脚手架、吊篮、井字架、电气设备等验改工作,合格后方可使用。
9、甲乙双方在同一场地交叉作业时,双方统一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各自承担由于防范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事故伤害及损失。三、争论的处理当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四、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建造师)、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合格后本协议同时废止。六、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组成部分,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双方签署的其它合同及协议有冲突的,以规定较多者为准。本协议书一式六份,正本贰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___________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监督施工现场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管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8、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设备、以及甲方运行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因操作不当导致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产规定。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指派_葛占涛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标志、标识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标识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全部责任。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见必须认真听取。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迅速报告甲方,所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4、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
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15、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6、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保证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设备、设施的完整性,如有损坏,乙方应按市价进行赔偿。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电话、面谈或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联系时,应立即予以响应。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人员未按安全工作规程操作,甲方一经发现,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8、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1000元至3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第八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20__年4月 29日起至20__年5月 19日止。
第十一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