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融资出租合同(精选3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房屋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____元整,每月____元人民币。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按____支付,每月____日支付,另付押金____元,租房终止,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五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水、电费;2.煤气费;3.电话费。物业管理费和暖气费用由_____支付。
第六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七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甲方(签章):____乙方(签章):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整体出租给乙方,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标准
1、甲方将位于祈年-悦城渝北区龙山街道x桦路168好的A栋,建筑面积4665.41平方米,3栋5间门面,建筑面积423.54平方米,4栋5间,建筑面积367.01平方米,6栋6间,建筑面积375.66平方米,7栋,建筑面积1792.54平方米,临广场门面590.7平方米,6栋16套住宅1511.15平方米,地下车库435个,建筑面积平方米,整体出租给乙方,由乙方经营、招商、转租。物业管理等费用按产权建筑面积计收。
2、甲方按公共部分装修,配置必要的水、电、气、电信、网络、电梯等后交付乙方,乙方为了使用或出租需要添置设备、装修、装饰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二条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租赁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3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2、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若甲方收回改出租房屋,乙方必须无条件按时交还房屋给甲方
3、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____日前,向甲方提出继续租赁此房的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协商并签订租赁合同,无论任何原因,只要甲乙双方未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租赁关系即刻终止。
4、租赁期满____日前,若乙方未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的意向或甲乙双方未能就续租达成一致,则甲方有权开始进行重新招租,包括带领未来可能的承租人与乙方约定的时间参观承租房屋,乙方应给予积极的配合。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
位置
租金单价每月(建筑面积)
临广场商铺
320元/㎡
3号楼商铺
200元/㎡
4号楼商铺
200元/㎡
6号楼商铺
200元/㎡
7号楼商铺
140元/㎡
A栋商业
140元/㎡
6号楼住宅
75元/㎡
车库
25元/㎡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按照“先交租金后使用”的方式按月预付租金。签订本合同次日,乙方交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房屋租金,计人民币¥元,
(大写:)
3、乙方须提前____日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4、乙方负责支付因经营而依法应承担的税责。乙方使用期间产生的水、电、气、物管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另行交纳。相应费用缴纳标准以《商业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的费用标准为准。
5、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交纳租金。否则,即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本合同中规定的违约责任
6、本合同生效后,无论乙方进驻与否,甲方均按生效合同收取租金。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大写:
元整),租赁期满后乙方未违反合同规定,甲方应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1、若乙方不能按时足额缴纳租金或其他费用,甲方视情形可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有关欠缴费用(包括滞纳金、律师费及诉讼费),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____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的数额。
2、由于乙方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及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所有附件中约定的有关乙方应履行的义务,则甲方有权视情况扣除部分或没收全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做违约金处理,并有权追索由此带来的未能补偿的损失。
3、承租期满,乙方将承租房屋按约定归还甲方,并付清租金及其他费用后5天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如数退还乙方。
第五条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作为商业使用,而不得任意变更其用途。乙方为满足使用功能要求,需要完善设施、添置设备、装饰装修,其费用及相关的各种手续由乙方自行负责。
2、若乙方需将承租房屋作为法定注册地址或其他证明用途,应当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由乙方按规定报政府部门批准,甲方予以配合协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有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提供的房屋为现状实物移交,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进行的改造,须将改造方案报请甲方同意,同时必须取得包括消防、工商、城管、卫生、环保、规划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方可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其涉及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4、每户已经配置电表,乙方若需增大容量,需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可以增容,增容安装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甲方义务
1、出租房屋的交付: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出租房屋向乙方进行交付(如未能按期交付,须提前告知乙方,并准予乙方的租赁期顺延,双方均不视为违约)
2、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原有建筑结构因自然损坏所造成的维修保养及其费用,交付前已经配置水电表的,表前部分的维护由甲方负责。
3、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不得擅自在合同条款外要求提高租金。
4、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高该物业的工程竣工图以及相关数据指标。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银行账户号: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银行账户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_____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时转归乙方。
第三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_________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的租金的当月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_________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账户。美元帐号:_________;日元帐号:_________;欧元帐号:_________。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_________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租赁物件的保险
1.fob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或其它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经济担保
乙方委托____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民法典》及《民法典》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1.租赁合同附表(略);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略);
3.租赁设备确认书(略);
4.甲方购货协议副本(协议号:_________(略));
5.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略)。
第十五条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须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理(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业务员(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