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合同范本(通用35篇)
合同号:____
日期:____
地点:____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
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
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唛na____
第九条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或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
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计____。中国银行_____
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
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合同范本栏目
*刊登招标广告
*资格预审(用于贵重货物、技术性要求高的货物)
*发行招标文件
*投标
*开标
*评标
*授予合同
*签订合同1.1招标公告(范例)
招标公告日期
贷款号____
合同号____
1.(借方名称)已经从亚洲开发*行申请到一笔以多种货币支付的贷款,准备用××项目的建设中,贷款中的一部分将用于支付符合合同条款下的货物采购。
2.(买方名称)现邀请亚洲开发*行成员国中合格的投标者就此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进行密封投标。
3.对此投标感兴趣的投标者请按下述地址提交一份书面申请并交清款项后即可买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售款概不退还。(标书发放机构通讯地址……)
4.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投标须知中所规定的时间,于×月××日上午×时前收到,其中必须包括占投标总价2%或标书中规定的比率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兹定于__年__月__日上午__时在(开标地址)公开开标。
5.(买方名称)对投标者在投标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____________(招标者名称)
地址:电传:
电报挂号:电话:
1.2投标书(范例)
投标书
致(招标者名称、地址)
敬启者:
仔细研究了有关上述合同的招标文件后,我本投标书签署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提供和运送总价为金额的货物(货物名称)。本投标书的签署人被授权代表投标者(投标者名称、地址、邮编),按照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号)的规定,向你们提交下列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复印件×份。
①投标价格表
②资格预审材料
③设备清单、生产厂家名称及技术资料。
如果你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保证在收到授标通知后的天内装运货物,并且按合同的规定在天内完成货物的运输。
买方:________ 电传:________
卖方:________ 电传:____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____
单位:________
单价:________
总价: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
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____
6.装运港口:__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__
8.保险:__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
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小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____公司________
(电报:___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
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____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
卖方:________
买方:________
延伸阅读
国际贸易合同:
国际贸易合同属于社会交往中比较正式的契约文体,具有准确性、直接性和法定效力性等特点。了解国际贸易合同的独特文体特征有助于对其理解和运用。
国际贸易合同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套设备进出口合同、包销合同、委托代理合同、寄售合同、易货贸易合同、补偿贸易合同等形式;
国际贸易合同的特点:
在国际贸易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处于不同的国家,因此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相比,具有不同的特点:
1.国际性
即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的国家,不管合同当事人的国籍是什么。如果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的国家,其签订的合同即为“国际性”合同;反之,合同被称为“国内”合同。如果当事人没有营业地,则以其长期居住所在地为“营业地”。
2.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即有形有产,而不是股票、债券、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其他财产,也不包括不动产和提供劳务的交易。
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货物必须由一国境内运往他国境内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可以在不同的国家完成,也可以在一个国家完成,但履行合同时,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运往他国境内,并在其他境内完成货物交付。
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涉及到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适用的国际贸易公约或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被认为与一个以上的国家有重要的联系,因此在法律的适用性上,各国法律的规定就与国内合同有所不同。概括起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有三种:国内法;国际贸易惯例;国际条约。
卖方:
代理商: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协议双方为:_________(卖方名称),系根据_____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________(卖方地址)(以下称“卖方”)和_________国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_________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________(地址),(以下称“代理商”)。
鉴于“卖方”愿意发展他在_________(生产地)和其他国家制造的、并以他的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的出口业务;
鉴于“卖方”愿委任_________作为他的独家经销商,按照本协议中的条款销售此种产品;
为此,考虑到双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诺言和所商定的各条款,并考虑到下面所提出的,双方声明已经同意的,相互之间的其他有效对价,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卖方”制造并以其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产品名称)。
2、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__(地区名)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3、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系分别指_________(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
第二条 经销权
“卖方”兹给予_________以独家进口,并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销售“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 专营权
1、交易:“卖方”不得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_________以外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取得“产品”。
2、委任:“卖方”不得委任“地区”内_________以外的其他个人、行号或公司作为其经销商、代表人或代理人,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3、询购:“卖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_________。
4、再进口:“卖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卖方”知道的或有理由据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同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四条 价格、条件
1、价格:给予_________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卖方”和_________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2、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第五条 “卖方”的责任
“卖方”同意在下列方面协助_________:
3、自费供应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4、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_________。
5、经常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
第六条 代理商的责任
1、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卖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2、供给“卖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第七条 双方关系
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卖方”和_________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协议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第八条 “卖方”名称等的使用
1、特许:_________得为商业上目的使用“商标”和“专名”或他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2、注册:如_________提出要求,“卖方”应自费负责为“商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
第九条 期限、终止
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生效日起_________年后,双方应协商按照当时双方同意的条款和条件将本协议按原来所订_________年的期限延长一期或数期,如双方未能就延长期限达成协议,除任何一方在九十天前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撤销或终止本协议外,则本协议应视为自此以一年为期限延长或更新一次。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本协议也应终止:
1、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性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九十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九十天期终时即行终止。
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或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_________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十条 解约的影响
凡在本协议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发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 保证
1、标准:“卖方”向_________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卖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2、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卖方”应保护_________,使之不受损失。
3、质量:如_________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卖方”,“卖方”应按_________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_________给予补偿,其费用由“卖方”自行负担。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补偿而引起的损害,_________不丧失其索赔权。
第十二条 一般条款
1、不可抗力
本协议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及(或)各个单独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条款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此类事由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海啸、地震、雷(电)击、台风、飓风、旋风、瘟疫或其他疫病、爆炸、意外事故或机械故障、天灾、战争、封锁、禁运、劫持、战争威胁、战争性情况、扣押、暴动、动员、暴乱、非暴力骚乱、革命、制裁、抢劫、罢工、劳动纠纷、封闭工厂、工业干扰、动力供应不足、缺乏正常运输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关闭、禁止进口或出口、拒发政府命令、敌对行动或其他类似或不类似上述原因而非该方或双方所能控制者。如由于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双方失去根据本协议应得的利益时,双方应重新审查本协议的条款,以便恢复任何一方或双方根据本协议原已取得的同样的相应的地位。
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书面通知,应由受影响一方以合理速度送达另一方。
2、转让
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内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转让在未征得对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应属无效。
3、商业机密
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协议期限内或期满后___年内,对不论与另一方有否竞争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泄漏有关另一方业务经营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报。
4、通知
根据本协议规定所发的任何通知应以英文做成书面,并以预付邮资的航空挂号信,按上文载明的地址或本协议任何一方可能按本节规定通知送达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种通知应视为在付邮日后第_____个营业日送达。而此种通知正式付邮的证件,应视为送达此种通知的充分证明。
5、适用法律和贸易条款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应以____国法律为准。本协议内的贸易条件应服从最新修订的《贸易条件国际解释通则》条款的规定和解释。
6、仲裁
本条款系本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可分开,也不能单独生效。关于本协议效力和本仲裁条款适用范围的争议应由法院解决,但如此项争议已在法院提出并经法院做出判决,则败诉人应交付一切费用,包括胜诉人律师的合理公费。所有其他一切来自本协议或关于本协议、或关于违背本协议的争执或异议,在双方通过善意协商未能达成和解时,应按照____国商事仲裁协会所制订的《商事仲裁条例》在_________通过仲裁最后解决之。仲裁员的裁决应视为终局裁决,对协议对方均有约束力。
7、可分割性
本协议内各条款应视为可以分割,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效力。
8、保留权利
协议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不坚持另一方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不应视为放弃此项条款或放弃以后坚持另一方执行此项条款的权利。
9、正式文本
本协议的正式文本应以英文书写,本协议的解释应以各条款英文的通常意义为准。
10、标题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利参考而设,不限制或影响任何条款规定的内容。
11、全部协议
本协议包括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以前关于本协议主题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任何性质的讨论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其他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定义、保证或声明,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关于本协议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以书面为之,并载明与本协议有关,并由协议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为证明起见,本协议做成一式___份,在本协议所载的日期内由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卖方(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代理商(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甲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补偿贸易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_________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补偿方法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补偿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设备生产的商品(详见附件),按每公历月_________套(件)供应乙方。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第四条偿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设备在甲方场地试车验收后第_________个月起,每月偿还全部设备价款的_________%。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_________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五条偿还期限:限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第六条补偿商品作价
1.双方商品均以_________(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_________(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_________(币种)的汇率折算成_________(币种),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_________(币种)结算。
第七条双方的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_________(币种)及_________(币种)的年利息分别为_________%和_________%。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技术服务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_________人到现场指导,为期_________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第九条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十条保 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十一条税收与费用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_______%的罚款。
第十三条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_________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或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方可有效。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仲 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_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_________仲裁程序在_________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_________国法律。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七条合同文字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用中、_________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_________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签约地点:
买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电传:电报:
卖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电传: 电报:
兹经买卖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1、合同对象:经协商买卖双方一致同意在平等互得的基础上,买方购入卖方售出下列商品,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详见第 号附件,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合同总值:
3、交货条件:.除非另有规定,以上交货条件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以上货物数量允许卖方有权____%溢短装。
4、原产地国别:
5、包装:
6、装运期:
7、装运口岸和目的地:
8、保险
9、支付条款:本合同采用 方式结算。
a:(1)买方应在装运期间 日通过开证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 信用证。信用证应在装货完毕后 日内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2)通知银行收到买方开具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时,卖方必须委托通告行开出 %信用证金额的保证金给开证行。合同货物装运和交货后,保证金将原数退给卖方,若出于本同规定第13条外的任何原因,发生无法按时全部或部分交货,保证金将按本同第11条规定作为轻罚金支付给买方。
b: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 通过卖方银行及 银行,向买方转交单证 .
c:买方到收到卖方依本合同第10条规定提交的单证后_______日内以方式支付货款。
d:自货物至指定边境站点由卖方置于买方控制下时,即认为卖方已交货,货物的所有权及偶然性损失或品质损坏的风险由卖方转移到买方。买方应 期于卖方 天交货,并以记名提单为结算依据。
10、卖方应提交以下单证:
(1)全套清洁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注明运费 的提货单________份;
(2)经签字的商业发票____份;
(3)原产地证明书____份;
(4)装箱单____份;
(5)质量、重量检验证明____份;
(6)cif条件下的 ____份。
11、罚则:除由本合同第13条原因外,如超过合同规定期限延误或无法交货、逾期或未能付款金额的____ %计算。但罚金总额不得超过违约金额的____%.若违约方已先期支付保证金,则保证金作为罚金按数量比例予以罚扣直到没收支付给对方。
12、索赔:自货物到达目的地起____天内,如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卫生条件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应由保险公司和承运人承担的责任外,买方可凭 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卖方更换和索赔。
13、不可抗力: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内乱、封锁、地震、火灾、水灾等)以及任何双方不能预见,并且对某发生后果有能防止或避免的.意外事故妨碍或干扰了本合同的履行时,发生不可抗力方须在事件发生结束之日起____日内将本国有关机构出据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据此证明豁免责任,并由双方协商中止或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14、仲裁:由本合同产生或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通过第三者调解(包括政府主管部门的官方调解及民间调解)解决。如不能解决,应提交 按申请仲裁时该机构现行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5、合同的执行单位:本合同中方由 为货人,并承担履行合同的全部责任。
16、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与前苏联1990年3月13日《交货共同条件》办理。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用中、俄文书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一式肆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签字: 卖方签字:
附件:(略)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____
单位:________
单价:________
总价: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
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____
6.装运港口:__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__
8.保险:__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
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小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____公司________
(电报:___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
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____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买X: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买X)为一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根据下列条款买X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合同如下:
1、货物名称及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质量和数量的保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保证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和质量的各项指标,质量保证有效期为货物到目的港后的12个月。
3、单位: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
4、生产国别和制造厂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单价:_______________总值:__________
7、付款条件:
(1)离岸价条款:
a、按合同规定卖方应在装运之前30天用电报/或函件通知买X合同号码、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尺寸及何时可在发运港口交货,以便买X订舱。
b、卖方对运货船抵达后由于未能按期将货物运交装运港口而造成的误船或滞留装运应承担责任。
c、在货物装运之前,卖方应承担货物的全部费用与风险,而在货物装运之后,货物的全部费用则由买X承担。
(2)到岸价条款(不包括保险)
a、卖方在装运时间内应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得转运。合同货物不得交由悬挂买X不能接受的国旗之船舶运输。
b、若货物系由邮寄或空运,卖方应在发运前30天,按照第8条规定,用电报/或信件通知买X大约的发货期,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等。卖方在发货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及发货日期通知买X,以便于买X及时购买保险。
8、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运通知:
卖方在装货结束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发票价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买X。由于卖方未能及时通知造成买X不能及时买保险,则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9、装运文件:
(1)海运:
全套洁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
空运:提供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X。
航空邮包:寄一份航空邮包收据给买X。
(2)发票五份,注明合同号码和装运唛头(若超过一个装运唛头,发票应分开,细节应根据合同办理)
(3)由制造厂开出一式两份的装箱单。
(4)由制造厂开出的数量和质量证书一份。
(5)在装运之后,立即通过电报/或信件将有关装运之细节通知买X。此外,卖方在装船后的10天内,要用空邮另寄两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给收货人,另一份直接寄给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公司。
10、目的港及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装运期限:收到不可撤销信用证__________天。
12、装运唛头:
卖方应在每个箱上清楚地刷上箱号、毛重、净重、体积及“防潮”“小心搬动”、“此边朝上”及装运唛头等字样。
13、保险:
装运后由买X自理。
由卖方投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交货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索赔:
在货物到目的口岸之后的90天内,若发现商品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不符合合同之规定,则买X凭____________检验局颁发的检验证书有权提出更换质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赔偿,且所有的费用(如检验费、保险费、及装卸货费等)均由卖方负担,但所提的索赔属于保验公司或承运方的责任,则卖方不负任何责任。关于质量,卖方保证货到目的口岸之后的12个月内,在使用过程中若由于质劣而出现损坏,则买X应通过书面立即通知卖方并凭__________检验局所颁发之检验证书为依据,提出索偿要求。根据买X的要求,卖方应负责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时,买X可自行排除缺陷,费用由卖方负责。若卖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后1个月内未能答复买X,则便视为卖方已接受要求。
16、不可抗力: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商品,在制造和装运过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装运或无法交货,则卖方概不负责。卖方应将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买X,且在其后的14天内卖方应用航空邮寄一份由政府颁发的事故证书给买X,说明出事地点,作为证据。然而,卖方仍应负责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货。若事故持续超过10个星期,则买主有权取消合同。
17、延迟交货和罚款: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卖方不能按时交货或延迟交货,且卖方同意罚款,则买X应同意其延迟交货,但本合同第16条规定的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迟交货则不罚款。所罚的款项经协商可由付款银行从付款中扣除。然而,罚款不应超过延迟交货的货物总值之____%、罚款率每7天为________%,不足7天的天数应按7天算。若卖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装运时间内迟10个星期仍然不能交货,则买X有权取消本合同,尽管合同已取消,卖方仍然应毫不延迟地支付上述罚款给买X。
18、仲裁:
凡因执行本协议或有关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以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获得解决,应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本合同由双方签署,正本两份,每方各持一份为据,两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19、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买X确认并同意签字:________ 经卖方确认并同意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关于甲乙双方于20_年 月 日签订的货运代理合同(合同号:),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货物转口贸易及运输事宜达成补充合同如下:
一、操作流程
1.乙方作为货运代理人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舱,将甲方货物从中国港口出运到中转港马来西亚巴生港;
2. 货到马来西亚巴生港后,由乙方当地代理负责从港区提货并视需要在保税仓库内倒柜、包装等事务以及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理甲方进行货物增值服务;
3.乙方中转港代理完成相关的倒柜、包装等事务或相关货物增值服务后,将货物重新装柜并运输到甲方指定目的港;
4.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取得最终目的港清关所需要的产地证、发票、装箱单等相关贸易单据。
5、乙方承诺,尽管由乙方在中转港的代理委托中转港工厂为甲方提供相关的货物增值服务,但中转港工厂不会以出口方的身份出现在该批货物再出口至第三国的海关清关文件上。
二、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其出口的货物为合法货物,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甲方保证转口货物的包装为中性包装,不得在产品及/或任何包装上显示与中国有任何关联的标志、标识或任何其他唛头,否则由此引起所有责任和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
3.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或者由转口贸易引起的任何贸易纠纷均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三、 乙方责任:
1.货物在中转过程中,除非由于乙方或其代理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否则乙方不承担货损货差的赔偿责任:如因承运人造成甲方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向相关承运人索赔;
2.如甲方有要求的,乙方应当提供其代理在中转港拆箱时的理货报告或重新装箱、封箱状态的照片;
3.如因甲方自身货物问题或包装问题或其它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但乙方会协助甲方做好相应补救措施,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货物在中转港装船出运后,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二程提单和其他清关文件;
5.乙方保证协助提供的目的港清关文件真实有效,但在目的港非乙方提供文件和操作失误原因引起的进口清关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6.乙方协助提供的目的港清关文件仅用于清关用途,并不意味着甲方与乙方或清关文件上的相关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甲方不得以该清关文件为依据向乙方及/或乙方代理及/或中转港相关第三方主张任何货款;
7、因乙方在中转港当地的代理或代理所委托的第三方在中转港为甲方提供提货、倒柜、包装、转运、清关等相关货物增值服务过程中的瑕疵而致使甲方与其客户之间发生买卖合同纠纷、转口贸易纠纷,与承运人发生运输纠纷,或与海关、港口管理部门等发生进出口管制纠纷,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因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货款结算
1.甲方自行负责与目的港客户之间的货款结算和其他相关事务,与乙方无关;
2.除非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否则乙方无义务为甲方提供货款代收代付的义务;
3.乙方同意甲方第三国目的港客户的货款经过乙方中转港的代理收取后转汇给甲方,乙方无条件地保证其中转港的代理能将货款转付给甲方,否则,乙方将承担连带支付责任。但乙方及/或其代理有权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率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如乙方代理代收货款的,乙方代理在收到货款后一周左右将款项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如果在一个月内甲方未能收到款项将视为汇款出现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建议甲方通过中转港工厂收取货款,甲方应通过海关清关文件上显示的出口方收取货款。中转港工厂在为甲方提供相关的货物增值服务后该批货物再出口至第三国的,由乙方委托其在中转港的代理作为该批货物的出口方。
如果甲方或其目的港客户坚持要将货款通过中转港的工厂代收代付,那么即使事先通知乙方及/或经得乙方同意,乙方也不保证货款的安全,乙方不承担任何收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收汇风险和责任。
五、费用支付
1.甲方应在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出运时向乙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费用确认单原件,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委托;在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其他额外费用,甲方应按实支付。
2.甲方应按以下第 种方式及时支付给乙方所有费用款项:
1) 在中转港装船出运前付清所有款项,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货物;
2) 在乙方交付二程提单前付清所有款项,否则乙方有权留置提单及货物;
3) 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港之前付清所有款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章
不在同日,则以最后一方的签章日为本合同的生效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买方:________电传:________卖方:________电传:________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____单位:________单价:________总价:________总金额:___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__
3、包装: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____
6、装运港口:__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__
8、保险:________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1
0、单据:小海运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运: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____公司________(电报:___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17、仲裁: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____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买方为_________需要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买卖标的
1、名称: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
4、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以实物表示货物质量。包括凭成交货物的实际品质和凭样品两种方法。根据提供样品者的不同可分为:卖方样品,买方样品,对等样品。
(2)以说明表示商品质量。即以文字、图表、照片等方式说明商品质量。
A、凭规格买卖:利用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如化学成分、含量、纯度、性能、容量、长短、粗细等来确定货物的品质;
B、凭等级买卖:通过同一类商品按规格上的差异,分为品质优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级来确定货物的品质;
C、凭标准买卖:通过由国家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同业公会、交易所或国际性的工商组织规定标准作为说明和评定商品品质的依据;
D、凭说明书买卖:以说明书并附以图样、照片、设计图纸、分析表及各种数据来说明N商品的具体性能和结构特点,主要适用于机、电、仪等技术密集型产品;
E、凭品牌或商标买卖:只凭商品的商标或品牌进行买卖,而无须对品质提出详细要求。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约定货物质量要求:_________。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具体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政策、外商资信及市场行情,合理商定。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2、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毛重:货物本身的重量加包装物的重量,一般适用于低值商品。
(2)净重:货物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装物后的商品实际重量。
(3)公量:在计算货物重量时,用科学仪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标准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适用于棉花、羊毛、生丝等具有较强吸湿性的商品。
(4)理论重量:对某些按固定规格生产和买卖的商品,每件重量大体相同,可以从件数推算出总量。
(5)法定重量:一些国家海关法规定,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物重量为征税的法定重量。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和多次搬运、装卸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及抗震能力,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货物散失。以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目的地。
2、包装箱内的商品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商品名称、质量、规格、数量等并附有完整的维护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等。
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或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机场;
(3)收货人;
(4)货物名称、规格;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4、在运输包装内装有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蚀物品、氧化剂和放射性物资等危险货物时,都必须在运输包装上标明用于各种危险品的标志,以示警告,使装卸、运输和保管人员按货物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保护物资和人身的安全。
5、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项,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
6、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应负责及时补齐、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买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卖方_________天内到达现场调查。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合同需要。
7、包装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第四条运输
1、运输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海洋运输:按经营方式不同,又分为以下两种:
A、租船运输:可以装运各种合法货物,以运输货值较低的粮食、煤炭、木材、矿石等大宗货物为主。
B、班轮运输:适合于运输小批量的货物。
(2)铁路运输:运行速度快、载运量较大、受气候影响小、准确性和连续性强。
(3)航空运输:运送迅速;节省包装、保险和储存费用;可以运往世界各地而不受河海和道路限制;安全准时。适合于运输易腐、鲜活、季节性强、紧急需要的商品。
(4)邮政运输:简便、快捷。
2、运输单据:
(1)海运提单:全套洁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买方。(2)航空运单:提供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
(3)航空邮包:寄一份航空邮包收据给买方。
(4)_________。
3、运输线路及费用负担:卖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而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买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买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卖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未经买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卖方负担。
4、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买方如要求变更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卖方,以便卖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对货物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装运
1、装运时间: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_________天内予以装船。
2、装运港(地):_________。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
3、目的港(地):_________。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
4、分批装运和转运: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是否订立此条款。
5、装运通知: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_________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_________天,向买方提供_________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_________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_________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_________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_________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滞期和速遣费用: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第六条保险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条件下发运货物,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条件下运送货物,卖方应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_________平安险,或_________水渍险,或_________一切险。另投附加险应包括:_________。
第七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计价货币:_________;单位价格金额:_________;总价:_________。
2、付款方式:
(1)信用证。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_________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价款,即_________。
银行保函有效期到:_________装运回后_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后_________天;_________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_________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根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减少保函金额。
(2)信用证-即期付款。买方应于_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日,_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销的、金额为_________的_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证_________议付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陈述“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3)信用证-延期付款。买方应于_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日,_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_________即期_________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交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_________提示单据,进行_________承兑_________延期付款_________议付。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内容“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O0号出版物》为准。”
(4)托收-凭单付款(D/P)。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队需单据。买方应于(委托银行)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
(5)托收-承兑交单(D/A)。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买方的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_________天付款的汇票及所需的单据以便承兑。买方应于卖方第一次出具汇票及所需的单据时立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6)汇付。买方应于:_________收到所需单据后_________天内;_________提单日后_________天内,以_________电汇,_________信汇,_________票汇方式将货物发票金额贷款支付到卖方指定银行的卖方帐户。
3、有关单据。卖方应准备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
(1)汇票。向_________(银行的名称,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_买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汇票。
(2)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
A、标明通知收货人或_________的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为_________空白抬头;_________空白背书,并注明_________运费已付或_________运费待付。B、签发给卖方不可转让的海洋运单,标明运费_________预付;_________已付或_________待付,通知_________
C、多式联运单据
D、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
E、铁路运输单据
F、信使及邮递收据
(3)其它单据:需要原本_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_份。
A、商业发票
B、_________保险单_________保险凭证
C、由_________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D、原产地证明_________FORMA(普惠制原产地证)
E、装箱单
F、重量单
G、_________发货通知书_________装船通知
(4)其它单据(如要需要)_________
4、银行费用。依照根据上述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发生在_________开证行(如以信用证支付),_________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_________汇付行(如以汇付方式支付),所在国的所有银行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应承担发生在该国以外所有银行费用。
第八条检验
1、检验的时间和地点
(1)在出口国检验:
A、在产地检验,即货物离开生产地点(如工厂、农场或矿山)之前_________天内,由卖方或其委托的检验机构人员或买方的验收人员对货物进行检验或验收。在货物离开产地之前的责任,由卖方承担。
B、在装运港/地检验,即以离岸质量、重量(或数量)为准。货物在装运港/地装运前_________天内,由双方约定的_________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最后依据。检验机构对货物检验后,货物运抵目的港/地,买方如对货物进行检验,即使发现质量、重量或数量有问题,也仍然有权向卖方提出异议和索赔。
2、在进口国检验
A、在目的港/地检验,即以到岸质量、重量(或数量)为准。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地卸货后的_________天内,由双方约定的目的港/地的_________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最后依据。如果检验证书证明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并确属卖方责任,卖方应予负责。
B、在买方营业处所或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对一些需要安装调试进行检验的成套设备、机电仪产品以及在卸货口岸开件检验后难以恢复原包装的商品,双方可约定将检验时间和地点延伸和推迟至货物运抵买方营业所或最终用户的所在地后的_________天内进行,并以该地约定的_________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依据。
3、检验标准和方法
(1)根据《商检法》规定,凡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没在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可以参照国家商检部门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检验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或者检验项目,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此外,合同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将买卖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数量和包装条款作为检验的重要依据。
(2)商品检验的方法主要有感官检验、化学检验、物理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第九条索赔
1、索赔依据: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_________最终目的地_________卸货港后向检验机关申请检验货物的权利。如果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对安全、卫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买方应向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有权以上述条款规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作为依据向卖方索赔,并在_________列出索赔理由。
2、索赔期限:
(1)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_日内只要该日不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日;
(2)在保证期内发现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最迟应在发现故障后_________周内。
3、卖方在收到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不迟于_________日对买方的索赔要来作出答复。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则买方的索赔要求被视为接受。
第十条税收
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中国政府根据生效的税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_________支付。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_________支付。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终止合同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
(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7)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9)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
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订立下列合同条款,共同信守。
第一条品名、数量、价格:_________。
第二条包装:_________。
第三条保险:由买方按发票金额100%投保。
第四条唛头:_________。
第五条装运口岸:_________。
第六条目的口岸:_________。
第七条装运期限:_________。
第八条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转让和分割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_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_前开到卖方。信用证有效期限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_到期。第九条装运单据:买方应提供下列单据。
1.已装船清洁提单;
2.发票;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九条装运条件:
1.装运船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索赔:卖方同意受理因货物的质量、数量和(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异议索赔,但卖方仅负责赔偿由于制造工艺不良或材质不佳所造成的质量不符部分。有关安装不当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赔或损失,卖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赔异议必须提供有声誉的、并经卖方认可的公证机构的检验报告。有关质量方面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个月内提出,有关数量和(或)规格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0天内提出。一切损失凡由于自然原因或属于船方或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者,卖方概不受理。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信用证开出,或者开来的信用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而在接到卖方通知后,不能按期办妥修正,卖方可以撤销合同或延期交货,并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有权机构所出具的证明。
第十二条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均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三条其他: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需双方商定达成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无权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四条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用_____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买卖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盖章):_________买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
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fob值计算。
第三条 装运期限:
第四条 装运口岸:
第五条 目的口岸:
第六条 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第七条 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
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国的____ 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国到期。
第八条 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
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第九条 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
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
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买方。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
买方提供由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
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 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合同号码:____
(1)日期:____
(2)地点:____
(3)买方:____
(4)卖方:____
(5)兹经买卖双方同意,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付款条件: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20天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
(9)单据: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买方审核查对:
a.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始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到付”或“运费按租船合同办理”字样;如本合同为c&f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已付”字样)。
b.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如果分批装运,须注明分批号。
c.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合同号及唛头,并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和炉号。
d.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
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炉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它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数量/重量证明书应按炉号列明重量。
e.按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装运通知电报抄本。
f.按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航行证明书(如本合同为c&f价格条件时,需要此项证明书;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则不需此项证明书)。
(10)装运条件:
a.离岸价条款:
a)装本合同货物的船只,由买方或买方运输代理人中国租船公司(地址:北京,二里沟。电报挂号zhongzupeking)租订舱位。卖方负责货物的一切费用风险到货物装到船面为止。
b)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30天前,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装运口岸及预计货物运达装运口岸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舱位。并同时通知买方在装港的船代理。若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为卖方同意在合同规定期内任何日期交货,并由买方主动租订舱位。
c)买方应在船只受载期12天前将船名,预计受载日期、装载数量、合同号码、船舶代理人,以电报通知卖方。卖方应联系船舶代理人配合,船期备货装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时,买方或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d)买方所租船只按期到达装运口岸后,如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空舱费、延期费及/或罚款等由卖方负担。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确定的受载期内到达,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16天起发生的仓库租费、保险费由买方负担,但卖方仍负有载货船只到达装运口岸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之义务并负担费用及风险。前述各种损失均凭原始单据核实支付。
b.成本加运费价条款:
卖方负责将本合同所列货物由装运口岸装达班轮到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用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家的旗帜的船只装运。载货船只在驶抵本合同第(7)条规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中国台湾及/或中国台湾附近地区。
(11)装运通知:卖方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合同号、品名、件数、毛重、净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及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保险:自装船起由买方自理,但卖方应按本合同第(11)条规定通知买方。如卖方未能按此办理,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全由卖方负担。
(13)检验和索赔:货卸目的口岸,买方有权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卸目的口岸后90天内,根据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用)均由卖方负担。fob价格条件时,如重量短缺,买方有权同时索赔短重部分的运费。
(14)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并以挂号函向买方提出有关政府机关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一个月以上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卖方不能取得出口许可证,不得作为不可抗力。
(15)延期交货及罚款:除本合同第(14)条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如期交货,买方有权撤销该部分的合同,或经买方同意在卖方缴纳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买方可同意给予卖方15天的优惠期。罚款率为每10天按货款总额的1%。不足10天者按10天计算。罚款自第16天起计算,最多不超过延期货款总额的5%。
(16)仲裁: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17)附加条款:以上任何条款如与以下附加条款相抵触时,以以下附加条款为准。
买方:__(盖章)
代表人:__(签字)
卖方:__(盖章)
代表人: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委托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总代理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1.1委托方与总代理方(被委托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上,经充分协商,达成总代理协议,共同信守。
2.2委托人指定的总代理人系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谈欲引进的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条定义本协议术语的意义如下:
2.1“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委托人按照6.1条款支付给总代理人的佣金。
2.2“许可证协议”,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协议,包括与技术有关的于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技术,由卖方出售、转让该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
2.3“价格”系指委托人为引进该项技术而支付给卖方的款额。
第三条总代理
3.1委托人指定其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总代理,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谈引进该项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事项。总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3.2在协议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代理人洽谈引进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3.3根据协议,总代理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本许可证的协议为引进该项目,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谈该项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条款和条件,经谈妥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协议及总代理取得佣金,其总代理终止。
3.4本协议的委托人与总代理人不因委托代理成合股关系,亦不因此获得本协议指定范围外的代理权。
第四条总代理人的职责
4.1必须努力与卖方洽谈,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技术的转让并尽速签订许可证协议。
4.2在洽谈转让及引进该项技术的过程中,总代理人与卖方洽谈中若出现任何争议、分歧或僵局,应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详情,并就此事与委托人磋商。
4.3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委托人取得该项技术并签订许可证协议。
4.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权代理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项;
(2)以委托人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事宜,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担保,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
(3)与卖方议定转让或获得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条款和条件;
(4)不论以任何方式从委托人处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技术用,不得泄露。
第五条委托人的职责
5.1代理人当代表其委托人与卖方商定价格、条款和条件时,或将转让技术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书就许可证协议时,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委托人须立即向总代理人给予指示。
5.2委托人应及时满足代理人的要求,向总代理人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总代理人与卖方洽商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
第六条佣金
6.1委托人同意支付给总代理人价格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的佣金。佣金于许可证签署之日以_________支付。届时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即时支付。
第七条终止协议
7.1如遇有下列任何条件或情况时,委托人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总代理人:按协议规定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或当收到委托人就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的通知后的30天内,仍置之不理,则立刻终止本协议对代理人的委托。
7.2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7.3当届满和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时,按下述条款办理:
(1)总代理人应立即将持有与委托人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或其他文件交还给委托人。
(2)按照本协议规定,于终止对总代理人委托的5天内,委托人将佣金(按6.1条规定应支付尚未付清部份的佣金)支付给代理人。
7.4按本协议规定不论出于何处原因届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本协议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条款,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付之实施。
第八条分代理或转让
8.1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给非经委托人指定的分代理,不论经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8.2非经总代理人书面授权,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8.3本协议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九条修改
委托人与总代理人签订的引进技术协议书,包括整个协议书和备忘录,立即取代委托人与总代理人对该项技术以往的全部协议和安排,后者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即告终止。除非经本协议当事人签署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第十条法律适用
本协议根据签字时_________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然而,在协议生效后,由于_________国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总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在执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友好协商解决。
11.2若协商不能解决,在_________国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仲裁程序仲裁。
11.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二条语言
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书写,两种文字均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通知
凡有关本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按对方地址寄发对方。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署。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总代理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订立下列合同条款,共同信守。
第一条?品名、数量、价格
第二条?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_____:由买方按发票金额100%投保。
第四条?唛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转让和分割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前开到卖方。信用证有效期限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到期。
第九条?装运单据:买方应提供下列单据。
1.已装船清洁提单;
2.发票;
3.装箱单;
单。
第十条?装运条件:
1.装运船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一条?索赔:卖方同意受理因货物的质量、数量和(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异议索赔,但卖方仅负责赔偿由于制造工艺不良或材质不佳所造成的质量不符部分。有关安装不当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赔或损失,卖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赔异议必须提供有声誉的、并经卖方认可的公证机构的检验报告。有关质量方面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个月内提出,有关数量和(或)规格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0天内提出。一切损失凡由于自然原因或属于船方或_____公司责任范围内者,卖方概不受理。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信用证开出,或者开来的信用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而在接到卖方通知后,不能按期办妥修正,卖方可以撤销合同或延期交货,并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有权机构所出具的证明。
第十三条?_____: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均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_____机构的_____程序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_____费用,除_____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四条?其他: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需双方商定达成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无权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_____________(____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 买方:_____________(____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达成如下贸易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第二条买方须由卖方承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消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承兑费用由买方支付。
第三条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2.发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第四条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第五条交货:
1.交货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装运条件:
1.应卖方之要求,买方于每批货物装运前20天,将船名、船籍、预计抵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方;
2.买方可指定________远洋运输代理公司作为其船运代理,并负责支付港口所有费用。买方应分别于船到达装运港前10天、5天、72小时、24小时,把船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和时间,以及船到达装运港时,该船的吃水量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3.买方应在船达装运港前10天,将该船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船籍、预达日期、船长和船员之国籍、呼号、载重吨位、吃水、总长及按国际海运惯例所需的其他资料,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4.买方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第七条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方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方自理。
第八条买方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定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3%,有效期为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天。此定金作为买方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约罚金。买方不按第2条开出不可撤消的信用证时,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上述3%定金并写信给买方告知理由。
第九条买方须按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并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第十条适用规则和章程:
1.装运条款:见清单b;
2.外轮在________港速遣费和滞期费收取规定,见清单c;
3.滞期费率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于________,________应遵照________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所有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第十一条除保险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量等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________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
第十二条卖方因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政变、罢工、禁运、解雇等造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卖方按买方之要求,应向买方挂号邮寄由________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__某一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
第十三条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被告国家仲裁机构根据该国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该仲裁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方方负责。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用____文签署,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清单a:
1.物品名:____________
2.货物规格:________
3.数量:(由卖方定,买方同意溢短装总数之5%)
4.单价:____________
5.总值:方方方(每公吨价为________总值按实际交货数量而定)
6.包装:____________
清单b:装运条款
1.合同规定的每批交货日前20天,卖方应将合同号、数量、预定交货期写信告诉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2.每批货物装运前15天,买方应将: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号、载重吨位等须经卖方认可的项目以信件告知卖方,以便买方安排交货。
3.买方将委托装运港________远洋运输公司作为其海运代理,买方承担一切费用,买方将通过________获得该船进出装运港口的所有签证。 买方须于船抵装运港10天之前,将该船详情以信件告知卖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员人数、船员国籍、呼号、载重、吃水和总长等)。
4.船达装运港,卖方不能及时装货,由此而引起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则由卖方承担。 若15天装运期满而船未达装运港,则自16天起的仓储费和滞期费由买方承担。
5.卖方保证一个工作日连续24小时每个舱口的装货率为________公吨,滞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规定计算,________远洋运输公司按外轮停靠________港的有关速遣费和滞留费计算暂行规定,与买方直接进行结算。
6.货装完毕,卖方将合同号、品名、数量、载运船名和启航日期以信件告知买方。
清单c: 外轮停靠________港装卸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规定(附件略)
甲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________年____月
卖方:
代理商: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协议双方为:_________(卖方名称),系根据_____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________(卖方地址)(以下称“卖方”)和_________国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_________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________(地址),(以下称“代理商”)。
鉴于“卖方”愿意发展他在_________(生产地)和其他国家制造的、并以他的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的出口业务;
鉴于“卖方”愿委任_________作为他的独家经销商,按照本协议中的条款销售此种产品;
为此,考虑到双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诺言和所商定的各条款,并考虑到下面所提出的,双方声明已经同意的,相互之间的其他有效对价,特订立协议如下:
风险提示:
在签订经销合同时,应当对商品的规格、质量以及销售区域、是否是独家代理经销等做出明确约定,避免双方在协议履行中产生争议。对上述情况约定不明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常会伴随发生“经销商超范围销售”的情况,致使合同履行争议重重而最终夭折、亏损。
第一条 定义
1、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卖方”制造并以其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产品名称)。
2、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__(地区名)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3、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系分别指_________(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
第二条 经销权
“卖方”兹给予_________以独家进口,并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销售“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 专营权
1、交易:“卖方”不得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_________以外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取得“产品”。
2、委任:“卖方”不得委任“地区”内_________以外的其他个人、行号或公司作为其经销商、代表人或代理人,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3、询购:“卖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_________。
4、再进口:“卖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卖方”知道的或有理由据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同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四条 价格、条件
1、价格:给予_________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卖方”和_________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2、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第五条 “卖方”的责任
“卖方”同意在下列方面协助_________:
3、自费供应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4、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_________。
5、经常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
第六条 代理商的责任
1、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卖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2、供给“卖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第七条 双方关系
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卖方”和_________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协议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风险提示:
虽然,经销商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特定产品,但若该商品是仿冒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第三方主体的权益的,经销商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第三人有权直接要求经销商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未侵权条款的承诺可以为经销商向供货商索赔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在经销合同中至关重要。
第八条 “卖方”名称等的使用
1、特许:_________得为商业上目的使用“商标”和“专名”或他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2、注册:如_________提出要求,“卖方”应自费负责为“商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
风险提示:
知识产权与产品经销通常相伴而存。虽然供应商在其他国家注册或申请了自己的公司名称、商标、专利,但如果在中国没有注册或申请,那么在很多情况下都不会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因此在签订经销商合同时,有必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供应商的知识产权范围,并要求经销商承诺尊重这些知识产权,任何注册或企图注册这些知识产权的行为都构成对供应商的侵权。
第九条 期限、终止
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生效日起_________年后,双方应协商按照当时双方同意的条款和条件将本协议按原来所订_________年的期限延长一期或数期,如双方未能就延长期限达成协议,除任何一方在九十天前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撤销或终止本协议外,则本协议应视为自此以一年为期限延长或更新一次。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本协议也应终止:
1、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性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九十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九十天期终时即行终止。
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或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_________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十条 解约的影响
凡在本协议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发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 保证
1、标准:“卖方”向_________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卖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2、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卖方”应保护_________,使之不受损失。
3、质量:如_________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卖方”,“卖方”应按_________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_________给予补偿,其费用由“卖方”自行负担。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补偿而引起的损害,_________不丧失其索赔权。
第十二条 一般条款
1、不可抗力
本协议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及(或)各个单独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条款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此类事由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海啸、地震、雷(电)击、台风、飓风、旋风、瘟疫或其他疫病、爆炸、意外事故或机械故障、天灾、战争、封锁、禁运、劫持、战争威胁、战争性情况、扣押、暴动、动员、暴乱、非暴力骚乱、革命、制裁、抢劫、罢工、劳动纠纷、封闭工厂、工业干扰、动力供应不足、缺乏正常运输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关闭、禁止进口或出口、拒发政府命令、敌对行动或其他类似或不类似上述原因而非该方或双方所能控制者。如由于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双方失去根据本协议应得的利益时,双方应重新审查本协议的条款,以便恢复任何一方或双方根据本协议原已取得的同样的相应的地位。
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书面通知,应由受影响一方以合理速度送达另一方。
2、转让
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内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转让在未征得对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应属无效。
3、商业机密
风险提示:
在经销合作中,经销商或多或少都会获悉供货商与产品相关的商业秘密,因此,对保密义务的约定必不可少。具体而言,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守密的范围、期限、赔偿范围以及违约责任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守密范围的约定即不可过分宽泛,亦不要过窄,范围过宽,可能导致条款无效,约定过窄或导致某些商业秘密无法得到保护。
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协议期限内或期满后___年内,对不论与另一方有否竞争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泄漏有关另一方业务经营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报。
4、通知
根据本协议规定所发的任何通知应以英文做成书面,并以预付邮资的航空挂号信,按上文载明的地址或本协议任何一方可能按本节规定通知送达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种通知应视为在付邮日后第_____个营业日送达。而此种通知正式付邮的证件,应视为送达此种通知的充分证明。
5、适用法律和贸易条款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应以____国法律为准。本协议内的贸易条件应服从最新修订的《贸易条件国际解释通则》条款的规定和解释。
6、仲裁
本条款系本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可分开,也不能单独生效。关于本协议效力和本仲裁条款适用范围的争议应由法院解决,但如此项争议已在法院提出并经法院做出判决,则败诉人应交付一切费用,包括胜诉人律师的合理公费。所有其他一切来自本协议或关于本协议、或关于违背本协议的争执或异议,在双方通过善意协商未能达成和解时,应按照____国商事仲裁协会所制订的《商事仲裁条例》在_________通过仲裁最后解决之。仲裁员的裁决应视为终局裁决,对协议对方均有约束力。
7、可分割性
本协议内各条款应视为可以分割,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效力。
8、保留权利
协议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不坚持另一方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不应视为放弃此项条款或放弃以后坚持另一方执行此项条款的权利。
9、正式文本
本协议的正式文本应以英文书写,本协议的解释应以各条款英文的通常意义为准。
10、标题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利参考而设,不限制或影响任何条款规定的内容。
11、全部协议
本协议包括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以前关于本协议主题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任何性质的讨论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其他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定义、保证或声明,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关于本协议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以书面为之,并载明与本协议有关,并由协议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为证明起见,本协议做成一式___份,在本协议所载的日期内由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卖方(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代理商(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委托人: (甲方) 受托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货物运输代理中的权利义务,维护货物运输代理合同双方的权益,规范货物运输代理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货物运输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武汉至全国的货物运输事项,乙方代理事项包括:
1、代为委托符合条件的司机承运货物。
2、代为安排司机提取运输的货物。
3、代为安排司机交付运输货物给收货人。
4、代为委托司机办理收货人签收运输单证并转交给甲方。
5、根据甲方要求代为购买运输货物的保险。
二、货物运输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货物运输代理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每一单运输前应将运输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尺寸、包装状况以及收货方名称、电话、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书面告知乙方,由乙方转告司机。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运输的货物的包装及相关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标准要求以及公路运输安全的要求。
3、甲方对于货物尺寸超长、超高、超宽以及对运输有特殊要求等情形,应提前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告知司机采取相应的运输方式。如需要特殊加固车厢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4、如甲方需运输的货物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国家限运物品以及需要办理检疫、商检、海关、公安、林业手续的货物,交运前,甲方应提供有关机关的准运证明,并使运输的货物及其包装适合公路运输的要求。
5、甲方承担货物装上运输车辆前及卸下运输车辆后的全部责任。
6、甲方应按照运输货物的实际价值委托乙方购买运输货物的保险,如贵司申报货值与货物实际价值不符时,货物出险后的货值的差额部分将无法获得赔付,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将由贵司承担。
7、甲方应及时通知收货人保持通讯畅通,在双方约定的时限内准备接车收货。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运输货物在途情况。
8、甲方在乙方车辆出发后变更送货目的地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变更的详细情况通知乙方及司机,并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
9、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及相关费用。
10、甲方委托的货物必须是符合条件运输的,不能有违禁品。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以及运输货物的实际情况,代为甲方委托符合运输条件的司机及车辆。
2、乙方应要求司机:按照约定的时间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提取运输的货物,并对运输的货物的外包装进行适当的检查。如发现货物外包装有破损或明显不适合运输时,应暂停提货并告知甲方,甲方应尽快告知乙方及司机处理结果。在甲方确认对货物进行运输及该货物外包装适合进行运输时,司机应按合同约定为甲方承运该货物。
3、乙方应告知司机在装车时应与甲方人员核实所装货物的品名、件数及包装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司机办理装货事宜。装车完毕,甲方应将随货同行的有关票据,收货人姓名、电话及详细卸货地址等资料一并交与司机,以便运输途中备查和到达目的地后及时交货、签收。
4、乙方应要求司机在约定的期限内将甲方的货物安全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5、司机在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事故(交通事故、车辆本身机械故障等),不能正常行驶时,应对货物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如车辆完全失去运输能力,乙方应另行代为委托车辆承运,将货物完整无损的送到收货地点,并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及相关费用。
7、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货物运输代理费用及结算
1、委托运输费用,另行商议;
2、保险:甲方自行购买保险或委托乙方代购保险,保险费率另议;
3、结算方式:每月5日前核对确认上个月的费用,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以转账支票或现金支付运费。
五、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运输的货物迟延到达,乙方应承担迟延到达的违约责任。由于司机的过错,造成运输的货物迟延到达,司机应承担迟延到达的违约责任。
2、从货物装运上车时起,至货物运抵目的地卸车交付完毕时止,司机应对货物的灭失、短少、损坏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向投保的保险公司对货物损失进行索赔。
3、货物错运目的地,由司机无偿运到约定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理。
4、甲方错报运输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尺寸、包装状况以及收货方名称、电话、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甲方承担相应增加的费用。
5、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运输的货物的包装及相关标识不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标准要求以及公路运输安全要求的,或对于货物尺寸超长、超高、超宽以及对运输有特殊要求等情形未提前告知乙方,因此造成货物灭失、损坏的,乙方及司机不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因此造成交通事故或给乙方、司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用、运费的,应承担迟延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合同号: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签约地点:
买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电传:电报:
卖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电传: 电报:
兹经买卖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1、合同对象:经协商买卖双方一致同意在平等互得的基础上,买方购入卖方售出下列商品,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详见第 号附件,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合同总值:
3、交货条件:.除非另有规定,以上交货条件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以上货物数量允许卖方有权____%溢短装。
4、原产地国别:
5、包装:
6、装运期:
7、装运口岸和目的地:
8、保险
9、支付条款:本合同采用 方式结算。
a:(1)买方应在装运期间 日通过开证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 信用证。信用证应在装货完毕后 日内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2)通知银行收到买方开具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时,卖方必须委托通告行开出 %信用证金额的保证金给开证行。合同货物装运和交货后,保证金将原数退给卖方,若出于本同规定第13条外的任何原因,发生无法按时全部或部分交货,保证金将按本同第11条规定作为轻罚金支付给买方。
b: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 通过卖方银行及 银行,向买方转交单证 .
c:买方到收到卖方依本合同第10条规定提交的单证后_______日内以方式支付货款。
d:自货物至指定边境站点由卖方置于买方控制下时,即认为卖方已交货,货物的所有权及偶然性损失或品质损坏的风险由卖方转移到买方。买方应 期于卖方 天交货,并以记名提单为结算依据。
10、卖方应提交以下单证:
(1)全套清洁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注明运费 的提货单________份;
(2)经签字的商业发票____份;
(3)原产地证明书____份;
(4)装箱单____份;
(5)质量、重量检验证明____份;
(6)cif条件下的 ____份。
11、罚则:除由本合同第13条原因外,如超过合同规定期限延误或无法交货、逾期或未能付款金额的____ %计算。但罚金总额不得超过违约金额的____%.若违约方已先期支付保证金,则保证金作为罚金按数量比例予以罚扣直到没收支付给对方。
12、索赔:自货物到达目的地起____天内,如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卫生条件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应由保险公司和承运人承担的责任外,买方可凭 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卖方更换和索赔。
13、不可抗力: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内乱、封锁、地震、火灾、水灾等)以及任何双方不能预见,并且对某发生后果有能防止或避免的意外事故妨碍或干扰了本合同的履行时,发生不可抗力方须在事件发生结束之日起____日内将本国有关机构出据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据此证明豁免责任,并由双方协商中止或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14、仲裁:由本合同产生或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通过第三者调解(包括政府主管部门的官方调解及民间调解)解决。如不能解决,应提交 按申请仲裁时该机构现行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5、合同的执行单位:本合同中方由 为货人,并承担履行合同的全部责任。
16、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与前苏联1990年3月13日《交货共同条件》办理。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用中、俄文书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一式肆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签字: 卖方签字:
附件:(略)
【合同的注意事项】
(1)合同的基本条款要具备,尤其是交易的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要约定清楚。
(2)查阅国家对该交易有无特别规定,目的在于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合法有效。
(3)向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顾问咨询相关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了解业务发生纠纷的概率和纠纷的起因、种类,以便在订立合同时尽可能避免同样缺憾的发生。
(4)可能的话,通过行政机关的公证、律师见证和公证,通过相关机构的中介作用,使合同的内容尽可能完备。
(5)签署合同时合同表面要字迹清楚,整洁,推荐使用合同专用纸张打印。
[国际贸易合同范本]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____
单位:________
单价:________
总价: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
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____
6.装运港口:__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__
8.保险:__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
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小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____公司________
(电报:___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
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____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
卖方:________
买方: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生产国别、制造工厂、包装及唛头。
每件货物上用不褪色的涂料标明货号、毛重、净重、编号、尺码、目的口岸,并标明下列唛头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
第三条 装运期限:
每月交货数量必须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装运。
第四条 装运口岸:————————————
第五条 目的口岸:————————————
第六条 付款条件:
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
第七条 单据: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买方审核查对:
A.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到付”或“运费按租船合同办理”字样;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已付”字样)。
B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如果分批装运,须注明分批号。
C.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合同号及唛头,并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和货号。
D.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
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货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他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数量/重量证明书应按货号列明重量。
单证 份数
寄送 A
B C D 送交方议付银行
送交议付银行(副本)
空邮目的岸外运公司(副本)
E.按本合同规定的装运通知电报抄本。
F.按本合同规定的航行证明书(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需要此项证明书;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则不需此项证明书)。
第八条 装运条件:
A.离岸价条款:
(a)装运本合同货物的船只,由买方或卖方运输代理人________租船公司租订舱位。卖方负担货物的一切费用风险到货装到船面为止。
(b)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30天前,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装运口岸及预计货物运达装运口岸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舱位。并同时通知买方在装货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为卖方同意在合同规定期内任何日期交货,并由买方主动租订舱位。
(c)买方应在船只受载期12天前将船名、预计受载日期、装载数量、合同号码、船舶代理人,以电报通知卖方,卖方应联系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备货装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时,买方或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d)买方所租船只按期到达装运口岸后,如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空舱费、延期费及/或罚款等由卖方负担。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确定的受载期内到达,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16天起发生的仓库租费、保险费由买方负担,但卖方仍负有载货船只到达装运口岸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之义务并负担费用及风险,前述各种损失均凭原始单据核实支付。
B.成本加运费价条款:
卖方负责将合同所列货物由装运口岸装班轮到达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用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家的旗帜的船只装运。载货船只在驶抵本合同规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________或________附近地区。
第九条 装运通知:卖方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合同号、品名、件数、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及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保险:自装船起由买方自理,但卖方应按本合同规定通知买方。如卖方未能按此办理,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全由卖方负担。
第十一条 检验和索赔:货卸目的口岸,买方有权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卸目的口岸后90天内,根据____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用)均由卖方负担。FOB价格条件时,买方有权同时索赔短重部分的运费。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并以挂号函向买方提出有关政府机关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一个月以上时,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卖方不能取得出口许可证,不得作为不可抗力。
第十三条延期交货及罚款: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如期交货,买方有权撤销该部分的合同,或经买方同意在卖方缴纳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买方可同意给予卖方15天的优惠期。罚款率为每10天按货款总额的1%。不足10天者按10天计算。罚款自第16天起计算,最多不超过延期货款总额的5%。
第十四条仲裁: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国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
买 方: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________
卖 方: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经卖买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4.单价:__________________
5.总价:______u.s.d.(大写:__________)
6.包装:__________________
7.装运期:________收到信用证后________天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____经____至____。
9.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付款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买方须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____天在____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__________%。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13.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市___________进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自然人)
一、甲方责任义务
1、 甲方同意乙方以__市___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2、 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内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即时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 甲方将无偿为乙方提供谈判场所;提供通讯便利,但其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在乙方业务收入中扣减。无偿提供出口业务及法律法规咨询;按时提供全套公司单证;在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海关、商检备案手续。
4、 甲方保证维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并通过自己的渠道协助乙方扩大业务。
5、 甲方保证乙方运用资金的安全,承诺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资金往来,并在安全收汇后2--3个工作日,按照当日牌价结算人民币货款给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产厂商。甲方保证乙方的利润所得,并根据双方商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责任义务
1、 遵守法律和国家外贸、外汇、海关方面的政策。
2、 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 自行承担自身业务的所有费用。
4、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相关出货资料必需真实,有效,并具有合法性。
5、 单单结汇。乙方愿意支付甲方每笔转帐金额的 千分之_(rmb),但每票不低于(rmb) _佰元整 ,不高于(rmb) _仟元整 做为手续费,如在转帐过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误)产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法律责任
双方必需严格执行本协议,若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 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时,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在乙方提出书面请求并提供费用协助下, 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四、其它事项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卖方:
代理商: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协议双方为:_________(卖方名称),系根据_____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________(卖方地址)(以下称“卖方”)和_________国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_________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________(地址),(以下称“代理商”)。
鉴于“卖方”愿意发展他在_________(生产地)和其他国家制造的、并以他的_____和专名销售的产品的出口业务;
鉴于“卖方”愿委任_________作为他的独家经销商,按照本协议中的条款销售此种产品;
为此,考虑到双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诺言和所商定的各条款,并考虑到下面所提出的,双方声明已经同意的,相互之间的其他有效对价,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卖方”制造并以其_____和专名销售的产品(产品名称)。
2、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__(地区名)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3、_____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_____”和“专名”,系分别指_________(_____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
第二条?经销权
“卖方”兹给予_________以独家进口,并以“_____”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销售“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专营权
1、交易:“卖方”不得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_________以外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取得“产品”。
2、委任:“卖方”不得委任“地区”内_________以外的其他个人、行号或公司作为其经销商、代表人或代理人,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3、询购:“卖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_________。
4、再进口:“卖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卖方”知道的或有理由据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同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四条?价格、条件
1、价格:给予_________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卖方”和_________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2、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第五条?“卖方”的责任
“卖方”同意在下列方面协助_________:
3、自费供应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4、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_________。
5、经常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
第六条?代理商的责任
1、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卖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2、供给“卖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第七条?双方关系
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卖方”和_________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协议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第八条?“卖方”名称等的使用
1、特许:_________得为商业上目的使用“_____”和“专名”或他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2、注册:如_________提出要求,“卖方”应自费负责为“_____”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
第九条?期限、终止
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生效日起_________年后,双方应协商按照当时双方同意的条款和条件将本协议按原来所订_________年的期限延长一期或数期,如双方未能就延长期限达成协议,除任何一方在九十天前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撤销或终止本协议外,则本协议应视为自此以一年为期限延长或更新一次。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本协议也应终止: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_________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十条?解约的影响
凡在本协议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发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保证
1、标准:“卖方”向_________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卖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2、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_____,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卖方”应保护_________,使之不受损失。
第十二条?一般条款
1、不可抗力
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书面通知,应由受影响一方以合理速度送达另一方。
2、转让
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内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转让在未征得对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应属无效。
3、商业机密
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协议期限内或期满后___年内,对不论与另一方有否竞争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泄漏有关另一方业务经营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报。
4、通知
根据本协议规定所发的任何通知应以英_____成书面,并以预付邮资的航空挂号信,按上文载明的地址或本协议任何一方可能按本节规定通知送达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种通知应视为在付邮日后第_____个营业日送达。而此种通知正式付邮的证件,应视为送达此种通知的充分证明。
5、适用法律和贸易条款
6、_____
本条款系本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可分开,也不能单独生效。关于本协议效力和本_____条款适用范围的争议应由法院解决,但如此项争议已在法院提出并经法院做出判决,则败诉人应交付一切费用,包括胜诉人律师的合理公费。所有其他一切来自本协议或关于本协议、或关于违背本协议的争执或异议,在双方通过善意协商未能达成和解时,应按照____国商事_____协会所制订的《商事_____条例》在_________通过_____最后解决之。_____员的裁决应视为终局裁决,对协议对方均有约束力。
7、可分割性
本协议内各条款应视为可以分割,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效力。
8、保留权利
协议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不坚持另一方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不应视为放弃此项条款或放弃以后坚持另一方执行此项条款的权利。
9、正式文本
本协议的正式文本应以英文书写,本协议的解释应以各条款英文的通常意义为准。
10、标题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利参考而设,不限制或影响任何条款规定的内容。
11、全部协议
本协议包括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以前关于本协议主题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任何性质的讨论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其他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定义、保证或声明,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关于本协议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以书面为之,并载明与本协议有关,并由协议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为证明起见,本协议做成一式___份,在本协议所载的日期内由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卖方(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代理商(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卖方:
代理商: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协议双方为:_________(卖方名称),系根据_____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________(卖方地址)(以下称“卖方”)和_________国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_________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________(地址),(以下称“代理商”)。
鉴于“卖方”愿意发展他在_________(生产地)和其他国家制造的、并以他的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的出口业务;
鉴于“卖方”愿委任_________作为他的独家经销商,按照本协议中的条款销售此种产品;
为此,考虑到双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诺言和所商定的各条款,并考虑到下面所提出的,双方声明已经同意的,相互之间的其他有效对价,特订立协议如下:
风险提示:
在签订经销合同时,应当对商品的规格、质量以及销售区域、是否是独家代理经销等做出明确约定,避免双方在协议履行中产生争议。对上述情况约定不明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常会伴随发生“经销商超范围销售”的情况,致使合同履行争议重重而最终夭折、亏损。
第一条 定义
1、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卖方”制造并以其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产品名称)。
2、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__(地区名)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3、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系分别指_________(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
第二条 经销权
“卖方”兹给予_________以独家进口,并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销售“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 专营权
1、交易:“卖方”不得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_________以外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取得“产品”。
2、委任:“卖方”不得委任“地区”内_________以外的其他个人、行号或公司作为其经销商、代表人或代理人,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3、询购:“卖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_________。
4、再进口:“卖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卖方”知道的或有理由据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同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四条 价格、条件
1、价格:给予_________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卖方”和_________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2、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第五条 “卖方”的责任
“卖方”同意在下列方面协助_________:
3、自费供应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4、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_________。
5、经常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
第六条 代理商的责任
1、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卖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2、供给“卖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第七条 双方关系
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卖方”和_________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协议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风险提示:
虽然,经销商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特定产品,但若该商品是仿冒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第三方主体的权益的,经销商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第三人有权直接要求经销商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未侵权条款的承诺可以为经销商向供货商索赔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在经销合同中至关重要。
第八条 “卖方”名称等的使用
1、特许:_________得为商业上目的使用“商标”和“专名”或他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2、注册:如_________提出要求,“卖方”应自费负责为“商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
风险提示:
知识产权与产品经销通常相伴而存。虽然供应商在其他国家注册或申请了自己的公司名称、商标、专利,但如果在中国没有注册或申请,那么在很多情况下都不会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因此在签订经销商合同时,有必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供应商的知识产权范围,并要求经销商承诺尊重这些知识产权,任何注册或企图注册这些知识产权的行为都构成对供应商的侵权。
第九条 期限、终止
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生效日起_________年后,双方应协商按照当时双方同意的条款和条件将本协议按原来所订_________年的期限延长一期或数期,如双方未能就延长期限达成协议,除任何一方在九十天前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撤销或终止本协议外,则本协议应视为自此以一年为期限延长或更新一次。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本协议也应终止:
1、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性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九十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九十天期终时即行终止。
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或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_________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十条 解约的影响
凡在本协议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发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 保证
1、标准:“卖方”向_________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卖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2、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卖方”应保护_________,使之不受损失。
3、质量:如_________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卖方”,“卖方”应按_________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_________给予补偿,其费用由“卖方”自行负担。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补偿而引起的损害,_________不丧失其索赔权。
第十二条 一般条款
1、不可抗力
本协议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及(或)各个单独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条款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此类事由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海啸、地震、雷(电)击、台风、飓风、旋风、瘟疫或其他疫病、爆炸、意外事故或机械故障、天灾、战争、封锁、禁运、劫持、战争威胁、战争性情况、扣押、暴动、动员、暴乱、非暴力骚乱、革命、制裁、抢劫、罢工、劳动纠纷、封闭工厂、工业干扰、动力供应不足、缺乏正常运输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关闭、禁止进口或出口、拒发政府命令、敌对行动或其他类似或不类似上述原因而非该方或双方所能控制者。如由于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双方失去根据本协议应得的利益时,双方应重新审查本协议的条款,以便恢复任何一方或双方根据本协议原已取得的同样的相应的地位。
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书面通知,应由受影响一方以合理速度送达另一方。
2、转让
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内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转让在未征得对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应属无效。
3、商业机密
风险提示:
在经销合作中,经销商或多或少都会获悉供货商与产品相关的商业秘密,因此,对保密义务的约定必不可少。具体而言,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守密的范围、期限、赔偿范围以及违约责任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守密范围的约定即不可过分宽泛,亦不要过窄,范围过宽,可能导致条款无效,约定过窄或导致某些商业秘密无法得到保护。
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协议期限内或期满后___年内,对不论与另一方有否竞争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泄漏有关另一方业务经营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报。
4、通知
根据本协议规定所发的任何通知应以英文做成书面,并以预付邮资的航空挂号信,按上文载明的地址或本协议任何一方可能按本节规定通知送达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种通知应视为在付邮日后第_____个营业日送达。而此种通知正式付邮的证件,应视为送达此种通知的充分证明。
5、适用法律和贸易条款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应以____国法律为准。本协议内的贸易条件应服从最新修订的《贸易条件国际解释通则》条款的规定和解释。
6、仲裁
本条款系本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可分开,也不能单独生效。关于本协议效力和本仲裁条款适用范围的争议应由法院解决,但如此项争议已在法院提出并经法院做出判决,则败诉人应交付一切费用,包括胜诉人律师的合理公费。所有其他一切来自本协议或关于本协议、或关于违背本协议的争执或异议,在双方通过善意协商未能达成和解时,应按照____国商事仲裁协会所制订的《商事仲裁条例》在_________通过仲裁最后解决之。仲裁员的裁决应视为终局裁决,对协议对方均有约束力。
7、可分割性
本协议内各条款应视为可以分割,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效力。
8、保留权利
协议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不坚持另一方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不应视为放弃此项条款或放弃以后坚持另一方执行此项条款的权利。
9、正式文本
本协议的正式文本应以英文书写,本协议的解释应以各条款英文的通常意义为准。
10、标题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利参考而设,不限制或影响任何条款规定的内容。
11、全部协议
本协议包括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以前关于本协议主题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任何性质的讨论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其他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定义、保证或声明,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关于本协议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以书面为之,并载明与本协议有关,并由协议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为证明起见,本协议做成一式___份,在本协议所载的日期内由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卖方(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代理商(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电传:_________电话: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电传:_________电话:_____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根据下列条款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本合同如下:
1.货物名称及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质量和数量的保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保证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和质量的各项指标,质量保证有效期为货物到目的港后的12个月。
3.单位: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
4.生产国别和制造厂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单价:_______________总值:__________
7.付款条件:
(1)离岸价条款:
a.按合同规定卖方应在装运之前30天用电报/或函件通知买方合同号码、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尺寸及何时可在发运港口交货,以便买方订舱。
b.卖方对运货船抵达后由于未能按期将货物运交装运港口而造成的误船或滞留装运应承担责任。
c.在货物装运之前,卖方应承担货物的全部费用与风险,而在货物装运之后,货物的全部费用则由买方承担。
(2)到岸价条款(不包括保险):
a.卖方在装运时间内应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得转运。合同货物不得交由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旗之船舶运输。
b.若货物系由邮寄或空运,卖方应在发运前30天,按照第8条规定,用电报/或信件通知买方大约的发货期,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等。卖方在发货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及发货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于买方及时购买保险。
8.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运通知:
卖方在装货结束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发票价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买方。由于卖方未能及时通知造成买方不能及时买保险,则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9.装运文件:
(1)海运:
全套洁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
空运:提供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
航空邮包:寄一份航空邮包收据给买方。
(2)发票五份,注明合同号码和装运唛头(若超过一个装运唛头,发票应分开,细节应根据合同办理)。
(3)由制造厂开出一式两份的装箱单。
(4)由制造厂开出的数量和质量证书一份。
(5)在装运之后,立即通过电报/或信件将有关装运之细节通知买方。此外,卖方在装船后的10天内,要用空邮另寄两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给收货人,另一份直接寄给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公司。
10.目的港及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装运期限:收到不可撤销信用证__________天。
12.装运唛头:
卖方应在每个箱上清楚地刷上箱号、毛重、净重、体积及“防潮”“小心搬动”、“此边朝上”及装运唛头等字样。
13.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自理。
由卖方投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交货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索赔:
在货物到目的口岸之后的90天内,若发现商品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不符合合同之规定,则买方凭____________检验局颁发的检验证书有权提出更换质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赔偿,且所有的费用(如检验费、保险费、及装卸货费等)均由卖方负担,但所提的索赔属于保验公司或承运方的责任,则卖方不负任何责任。关于质量,卖方保证货到目的口岸之后的12个月内,在使用过程中若由于质劣而出现损坏,则买方应通过书面立即通知卖方并凭__________检验局所颁发之检验证书为依据,提出索偿要求。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应负责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时,买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费用由卖方负责。若卖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后1个月内未能答复买方,则便视为卖方已接受要求。
16.不可抗力: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商品,在制造和装运过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装运或无法交货,则卖方概不负责。卖方应将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买方,且在其后的14天内卖方应用航空邮寄一份由政府颁发的事故证书给买方,说明出事地点,作为证据。然而,卖方仍应负责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货。若事故持续超过10个星期,则买主有权取消合同。
17.延迟交货和罚款: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卖方不能按时交货或延迟交货,且卖方同意罚款,则买方应同意其延迟交货,但本合同第16条规定的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迟交货则不罚款。所罚的款项经协商可由付款银行从付款中扣除。然而,罚款不应超过延迟交货的货物总值之5%.罚款率每7天为0.5%,不足7天的天数应按7天算。若卖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装运时间内迟10个星期仍然不能交货,则买方有权取消本合同,尽管合同已取消,卖方仍然应毫不延迟地支付上述罚款给买方。
18.仲裁:
凡因执行本协议或有关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以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获得解决,应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本合同由双方签署,中英文正本两份,每方各持一份为据,两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19.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买方确认并同意签字:__________经卖方确认并同意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作出要求:
若由买方租船至装运港装载合同货物或由卖方租船将合同货物送至目的港,但合同货物不得交由悬挂买方或卖方不能接受的国旗之船舶运输并且从装运港至目的港不得转运。再有售购合同的违约或延迟交货的罚款条款应具体明确。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买方为_________需要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买卖标的
1、名称: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
4、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以实物表示货物质量。包括凭成交货物的实际品质和凭样品两种方法。根据提供样品者的不同可分为:卖方样品,买方样品,对等样品。
(2)以说明表示商品质量。即以文字、图表、照片等方式说明商品质量。
A、凭规格买卖:利用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如化学成分、含量、纯度、性能、容量、长短、粗细等来确定货物的品质;
B、凭等级买卖:通过同一类商品按规格上的差异,分为品质优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级来确定货物的品质;
C、凭标准买卖:通过由国家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同业公会、交易所或国际性的工商组织规定标准作为说明和评定商品品质的依据;
D、凭说明书买卖:以说明书并附以图样、照片、设计图纸、分析表及各种数据来说明N商品的具体性能和结构特点,主要适用于机、电、仪等技术密集型产品;
E、凭品牌或商标买卖:只凭商品的商标或品牌进行买卖,而无须对品质提出详细要求。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约定货物质量要求:_________。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具体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政策、外商资信及市场行情,合理商定。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2、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毛重:货物本身的重量加包装物的重量,一般适用于低值商品。
(2)净重:货物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装物后的商品实际重量。
(3)公量:在计算货物重量时,用科学仪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标准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适用于棉花、羊毛、生丝等具有较强吸湿性的商品。
(4)理论重量:对某些按固定规格生产和买卖的商品,每件重量大体相同,可以从件数推算出总量。
(5)法定重量:一些国家海关法规定,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物重量为征税的法定重量。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和多次搬运、装卸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及抗震能力,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货物散失。以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目的地。
2、包装箱内的商品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商品名称、质量、规格、数量等并附有完整的维护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等。
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或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机场;
(3)收货人;
(4)货物名称、规格;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4、在运输包装内装有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蚀物品、氧化剂和放射性物资等危险货物时,都必须在运输包装上标明用于各种危险品的标志,以示警告,使装卸、运输和保管人员按货物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保护物资和人身的安全。
5、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项,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
6、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应负责及时补齐、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买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卖方_________天内到达现场调查。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合同需要。
7、包装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第四条运输
1、运输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海洋运输:按经营方式不同,又分为以下两种:
A、租船运输:可以装运各种合法货物,以运输货值较低的粮食、煤炭、木材、矿石等大宗货物为主。
B、班轮运输:适合于运输小批量的货物。
(2)铁路运输:运行速度快、载运量较大、受气候影响小、准确性和连续性强。
(3)航空运输:运送迅速;节省包装、保险和储存费用;可以运往世界各地而不受河海和道路限制;安全准时。适合于运输易腐、鲜活、季节性强、紧急需要的商品。
(4)邮政运输:简便、快捷。
2、运输单据:
(1)海运提单:全套洁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买方。(2)航空运单:提供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
(3)航空邮包:寄一份航空邮包收据给买方。
(4)_________。
3、运输线路及费用负担:卖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而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买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买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卖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未经买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卖方负担。
4、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买方如要求变更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卖方,以便卖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对货物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装运
1、装运时间: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_________天内予以装船。
2、装运港(地):_________。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
3、目的港(地):_________。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
4、分批装运和转运: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是否订立此条款。
5、装运通知: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_________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_________天,向买方提供_________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_________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_________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_________ 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_________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滞期和速遣费用: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第六条保险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条件下发运货物,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条件下运送货物,卖方应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_________平安险,或_________水渍险,或_________一切险。另投附加险应包括:_________。
第七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计价货币:_________;单位价格金额:_________;总价:_________。
2、付款方式:
(1)信用证。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_________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价款,即_________。
银行保函有效期到:_________装运回后_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后_________ 天;_________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_________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根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减少保函金额。
(2)信用证-即期付款。买方应于_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 日,_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销的、金额为 _________的_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证_________议付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 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陈述“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3)信用证-延期付款。买方应于_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 日,_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_________即期_________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交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_________提示单据,进行 _________承兑_________延期付款_________议付。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 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内容“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O0号出版物》为准。”
(4)托收-凭单付款(D/P)。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队需单据。买方应于(委托银行)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
(5)托收-承兑交单(D/A)。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买方的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_________天付款的汇票及所需的单据以便承兑。买方应于卖方第一次出具汇票及所需的单据时立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6)汇付。买方应于:_________收到所需单据后_________天内;_________提单日后_________天内,以 _________电汇,_________信汇,_________票汇方式将货物发票金额贷款支付到卖方指定银行的卖方帐户。
3、有关单据。卖方应准备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
(1)汇票。向_________(银行的名称,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_买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汇票。
(2)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
A、标明通知收货人或_________的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为_________空白抬头;_________空白背书,并注明_________运费已付或_________运费待付。B、签发给卖方不可转让的海洋运单,标明运费_________预付;_________已付或_________待付,通知_________
C、多式联运单据
D、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
E、铁路运输单据
F、信使及邮递收据
(3)其它单据:需要原本_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_份。
A、商业发票
B、_________保险单_________保险凭证
C、由_________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D、原产地证明_________FORMA(普惠制原产地证)
E、装箱单
F、重量单
G、_________发货通知书_________装船通知
(4)其它单据(如要需要)_________
4、银行费用。依照根据上述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发生在_________开证行(如以信用证支付),_________托收行(如以D/P或D /A方式支付),_________汇付行(如以汇付方式支付),所在国的所有银行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应承担发生在该国以外所有银行费用。
第八条检验
1、检验的时间和地点
(1)在出口国检验:
A、在产地检验,即货物离开生产地点(如工厂、农场或矿山)之前_________天内,由卖方或其委托的检验机构人员或买方的验收人员对货物进行检验或验收。在货物离开产地之前的责任,由卖方承担。
B、在装运港/地检验,即以离岸质量、重量(或数量)为准。货物在装运港/地装运前_________天内,由双方约定的_________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最后依据。检验机构对货物检验后,货物运抵目的港/地,买方如对货物进行检验,即使发现质量、重量或数量有问题,也仍然有权向卖方提出异议和索赔。
2、在进口国检验
A、在目的港/地检验,即以到岸质量、重量(或数量)为准。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地卸货后的_________天内,由双方约定的目的港/地的_________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最后依据。如果检验证书证明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并确属卖方责任,卖方应予负责。
B、在买方营业处所或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对一些需要安装调试进行检验的成套设备、机电仪产品以及在卸货口岸开件检验后难以恢复原包装的商品,双方可约定将检验时间和地点延伸和推迟至货物运抵买方营业所或最终用户的所在地后的_________天内进行,并以该地约定的_________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依据。
3、检验标准和方法
(1)根据《商检法》规定,凡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没在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可以参照国家商检部门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检验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或者检验项目,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此外,合同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将买卖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数量和包装条款作为检验的重要依据。
(2)商品检验的方法主要有感官检验、化学检验、物理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第九条索赔
1、索赔依据: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_________最终目的地_________卸货港后向检验机关申请检验货物的权利。如果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对安全、卫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买方应向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有权以上述条款规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作为依据向卖方索赔,并在_________列出索赔理由。
2、索赔期限:
(1)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_日内只要该日不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日;
(2)在保证期内发现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最迟应在发现故障后_________周内。
3、卖方在收到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不迟于_________日对买方的索赔要来作出答复。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则买方的索赔要求被视为接受。
第十条税收
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中国政府根据生效的税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_________支付。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_________支付。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终止合同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
(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7)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9)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
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____单位:________单价:________总价:________总金额:___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__
3.包装: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____
6.装运港口:__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__
8.保险:________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分下述三种情况:(1)采用信用证: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2)托收: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3)直接付款: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小海运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公司。(2)空运: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3)航邮: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公司。
11.装运:(1)F.O.B.条款: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b.卖方船运代理________公司________(电报:___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c.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2)C&F条款下: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b.货物经航*/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____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卖方:________买方: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买X:_____________(____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达成如下贸易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第二条买X须由卖方承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消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承兑费用由买X支付。
第三条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2.发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第四条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第五条交货:
1.交货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装运条件:
1.应卖方之要求,买X于每批货物装运前20天,将船名、船籍、预计抵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方;
2.买X可指定________远洋运输代理公司作为其船运代理,并负责支付港口所有费用。买X应分别于船到达装运港前10天、5天、72小时、24小时,把船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和时间,以及船到达装运港时,该船的吃水量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3.买X应在船达装运港前10天,将该船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船籍、预达日期、船长和船员之国籍、呼号、载重吨位、吃水、总长及按国际海运惯例所需的其他资料,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4.买X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第七条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X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X自理。
第八条买X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定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3%,有效期为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天。此定金作为买X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约罚金。买X不按第2条开出不可撤消的信用证时,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上述3%定金并写信给买X告知理由。
第九条买X须按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并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第十条适用规则和章程:
1.装运条款:见清单b;
2.外轮在________港速遣费和滞期费收取规定,见清单c;
3.滞期费率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于________,________应遵照________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所有费用均由买X承担。
第十一条除保险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量等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________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
第十二条卖方因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政变、罢工、禁运、解雇等造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卖方按买X之要求,应向买X挂号邮寄由________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__某一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
第十三条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被告国家仲裁机构根据该国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该仲裁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负责。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用____文签署,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清单a:
1.物品名:____________
2.货物规格:________
3.数量:(由卖方定,买X同意溢短装总数之5%)
4.单价:____________
5.总值:(每公吨价为________总值按实际交货数量而定)
6.包装:____________清单b:装运条款
1.合同规定的每批交货日前20天,卖方应将合同号、数量、预定交货期写信告诉买X,以便买X租船订舱。
2.每批货物装运前15天,买X应将: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号、载重吨位等须经卖方认可的项目以信件告知卖方,以便买X安排交货。
3.买X将委托装运港________远洋运输公司作为其海运代理,买X承担一切费用,买X将通过________获得该船进出装运港口的所有签证。买X须于船抵装运港10天之前,将该船详情以信件告知卖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员人数、船员国籍、呼号、载重、吃水和总长等)。
4.船达装运港,卖方不能及时装货,由此而引起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则由卖方承担。若15天装运期满而船未达装运港,则自16天起的仓储费和滞期费由买X承担。
5.卖方保证一个工作日连续24小时每个舱口的装货率为________公吨,滞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规定计算,________远洋运输公司按外轮停靠________港的有关速遣费和滞留费计算暂行规定,与买X直接进行结算。
6.货装完毕,卖方将合同号、品名、数量、载运船名和启航日期以信件告知买X。清单c:外轮停靠________港装卸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规定(附件略)甲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________年____月
合同编号: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 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 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 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 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达成如下贸易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第二条?买方须由卖方承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消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承兑费用由买方支付。
第三条?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2.发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第四条?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第五条?交货:
1.交货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装运条件:
1.应卖方之要求,买方于每批货物装运前20天,将船名、船籍、预计抵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方;
2.买方可指定________?远洋运输代理公司作为其船运代理,并负责支付港口所有费用。买方应分别于船到达装运港前10天、5天、72小时、24小时,把船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和时间,以及船到达装运港时,该船的吃水量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3.买方应在船达装运港前10天,将该船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船籍、预达日期、船长和船员之国籍、呼号、载重吨位、吃水、总长及按国际海运惯例所需的其他资料,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4.买方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第七条?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方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方自理。
第九条?买方须按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并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第十条?适用规则和章程:
1.装运条款:见清单B;
2.外轮在________?港速遣费和滞期费收取规定,见清单C;
3.滞期费率/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于________,________应遵照________?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所有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第十一条?除_____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量等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________?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
第十二条?卖方因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政变、_____、禁运、解雇等造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卖方按买方之要求,应向买方挂号邮寄由________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__某一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
第十三条?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被告国家_____机构根据该国_____规则和程序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_____费用除该_____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诉方负责。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用____?文签署,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清单A:
1.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货物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由卖方定,买方同意溢短装总数之5%)
4.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值:U.S.D________________?(每公吨价为________?总值按实际交货数量而定)
6.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清单B:装运条款
1.合同规定的每批交货日前20天,卖方应将合同号、数量、预定交货期写信告诉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2.每批货物装运前15天,买方应将: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号、载重吨位等须经卖方认可的项目以信件告知卖方,以便买方安排交货。
3.买方将委托装运港________?远洋运输公司作为其海运代理,买方承担一切费用,买方将通过________?获得该船进出装运港口的所有签证。
买方须于船抵装运港10天之前,将该船详情以信件告知卖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员人数、船员国籍、呼号、载重、吃水和总长等)。
4.船达装运港,卖方不能及时装货,由此而引起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则由卖方承担。
若15天装运期满而船未达装运港,则自16天起的仓储费和滞期费由买方承担。
5.卖方保证一个工作日连续24小时每个舱口的装货率为________公吨,滞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规定计算,________远洋运输公司按外轮停靠________港的有关速遣费和滞留费计算暂行规定,与买方直接进行结算。
6.货装完毕,卖方将合同号、品名、数量、载运船名和启航日期以信件告知买方。
清单C:
外轮停靠________?港装卸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规定(附件略)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先生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售方),_________先生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购方),鉴于售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_______(以下简称合同货物),其合同货物的质量、性能、数量经双方确认,并签署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原产地:_________
4.价格:_________f.o.b_________
5.装船:第一次装船应于接到信用证后30天至45天内予以办理。从第一次装船,递增至终了,应在12个月内完成。
6.优惠期限:为了履行合同,若最后一次装船时发生延迟,售方提出凭证,购方可向售方提供30天的优惠期限。
7.保险:由购方办理。
8.包装:用新牛皮纸袋装,每袋为_________公斤;或用木箱装,每箱为_________公斤。予以免费包装。
9.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5天(公历日)内购方通过开证行开出以售方为受益人,经确认的,全金额100%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允许分期装船的信用证,见票即付并出示下列证件:
(1)全套售方商业发票;
(2)全套清洁、不记名、背书提单;
(3)质量、重量检验证明。
10.装船通知:购方至少在装货船到达装货港的7天前,将装货船到达的时间用电传通知售方。
11.保证金:
(1)通知银行收到购方开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时,售方必须开具信用证_________%金额的保证金。
(2)合同货物装船和交货后,保证金将原数退回给售方。若出于任何原因,本合同规定的第12条除外,发生无法交货(全部或部分)按数量比例将保证金作为违约予以没收支付给购方。
(3)若由于购方违约或购方不按照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时间内,(第12条规定除外)开具以售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必须按保证金相同的金额付给售方。
(4)开具的信用证必须满足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内容。信用证所列条件应准确、公道,售方并能予以承兑。通知银行收到信用证后,通知银行应给开证银行提供保证金。
12.不可抗力:售方或购方均不承担由于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所造成的无法交货或违约,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包括战争、封锁、冲突、叛乱、罢工、雇主停工、内乱、骚动、政府对进出口的限制、暴动、严重火灾或水灾或被人们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
交货或装船时间可能出现延迟,购方或售方应提出证明予以说明实情。
13.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地点在_________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其法规裁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除进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在仲裁进行的同时,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14.货币贬值:若美元货币发生法定贬值,售方保留按贬值比率对合同价格予以调整的核定权力。
15.有效期限:本合同签字后,在7天内购方不能开出以售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本合同将自动失效。但购方仍然对第11条中第(2)、(3)项规定的内容负责,支付予以补偿。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认真审阅并遵守其规定的全部条款,在见证人出席下经双方签字。
售方(盖章):_________购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