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事业政策性支持、调节费科技工作合同(推荐3篇)

科学事业政策性支持、调节费科技工作合同(通用3篇)

科学事业政策性支持、调节费科技工作合同 篇1

科技工作名称:

归口部门:

承担单位:

承担单位负责人: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

年月日

一、科技工作的目的、意义(包括说明该工作对促进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事业发展,改变科技环境将产生的作用,效益分析与评估及可能产生的影响等):

二、主要任务与达到的目标(包括阶段目标):

三、实施方案、具体步骤与进度计划:

四、考核内容与合同的终止期限:

五、经费概算、来源和还款计划:

1.概算(包括科技工作的总经费概算和调节费的使用方向):

2.来源:

3.承担单位还款计划:

六、合同签署各方:

1.承担单位(乙方)

承担单位负责人:

具体组织工作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月日

2.归口部门(或担保单位)(丙方)

部门科技主管:部门财务主管:

主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3.国家科委主管厅、司(或其他授权单位)(甲方)

主管厅、司:条件财务司

主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全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科学事业政策性支持、调节费科技工作合同 篇2

科技工作名称:

归口部门:

承担单位:

承担单位负责人: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

年月日

一、科技工作的目的、意义(包括说明该工作对促进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事业发展,改变科技环境将产生的作用,效益分析与评估及可能产生的影响等):

二、主要任务与达到的目标(包括阶段目标):

三、实施方案、具体步骤与进度计划:

四、考核内容与合同的终止期限:

五、经费概算、来源和还款计划:

1.概算(包括科技工作的总经费概算和调节费的使用方向):

2.来源:

3.承担单位还款计划:

六、合同签署各方:

1.承担单位(乙方)

承担单位负责人:

具体组织工作负责人:

单位盖章

一九年月日

2.归口部门(或担保单位)(丙方)

部门科技主管:部门财务主管:

主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3.国家科委主管厅、司(或其他授权单位)(甲方)

主管厅、司:条件财务司

主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科学事业政策性支持、调节费科技工作合同 篇3

编号: ________________

惠安县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

合 同 书

中共惠安县委组织部

印制

惠 安 县 人 事 局

年月

惠安县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惠安县_______________镇政府

受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xx]68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试行“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惠委办[20xx]38号)精神,惠安县_________镇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和受聘人员____________同志(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同意,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三年,从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合同期满,即行终止。经考核合格,如双方同意续聘的,可按有关规定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受聘人的工作任务

1、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惠安县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工作职责和权限以及责任制的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3、乙方是由县委、县政府统一招考,县委组织部统筹调配使用,乡镇政府聘用和具体管理,并下派到村(社区),在乡镇、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专门从事农村(社区)建设、管理及服务工作的全脱产工作人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⑴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⑵列席村(社区)两委有关会议,参与讨论和制订本村(社区)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认真执行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自觉接受村(社区)两委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⑶做好村级(社区)各项服务性事务工作,协助村级(社区)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做好村级(社区)组织文字材料的撰写起草、报送、立卷归档等工作。

⑷开展村(社)情民意调查,加强与党员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掌握村(社)情,了解民意,及时向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⑸配合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组织村民(居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培养有知识、懂经营、

会管理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居民)。

⑹积极向村级(社区)组织建言献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⑺协助村级(社区)班子协调村内外关系,认真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乡镇和村(社区)级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⑻常驻村(社区)工作,做好服务群众的日常工作。 乙方在聘用期内实行脱产全日制上班,执行乡镇干部考勤制度,并由所在乡镇负责其年度考核和聘用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乡镇党委可根据实际,细化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职责任务的具体要求。

三、受聘人的有关待遇

1、乙方在聘用期间的编制为非在编。

2、乙方在聘用期内,其人事关系、档案等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免费代理;党、团组织关系迁移至所工作的村(社区)党、团组织;户口可以迁入所工作的村(社区)。

3、乙方在聘用期间实行统一的工资制度,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补贴和奖励补贴组成。其中,基本工资每月800元,由县财政负担;绩效补贴和奖励补贴由乡镇、村(社区)结合乙方的出勤情况、工作实绩和年度考核结果发放。

今后,乙方的工资补贴,根据农村建设事业发展情况和

全县的工资水平适当调整。

4、乙方在聘用期间,按照《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泉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给予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乙方按规定缴纳保险费用中的个人承担部分,其余由县财政负担。

达到退休年龄,即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按照《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泉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享受各项待遇。

5、乙方在聘用期间,由乡镇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享受每年200元的交通补贴,费用由县财政负担。

乙方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并被聘用的,可按泉委办[20xx]68号、惠委办[20xx]38号文件规定享受加分、连续计算工龄等优惠(如合同签订后,政策规定有变化的,按新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法定程序选拔进入村级(社区)领导班子。此外,乙方可享受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的相关鼓励措施和政策优惠。

6、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生活环境及劳动保护等。

7、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乙方可享受法定的节假日及婚假、产假、丧假等。

四、聘用合同的终止、变更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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