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聘用协议书(实用三篇)

质检聘用协议书(精选3篇)

质检聘用协议书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开发“瑞丰景苑”项目需聘用销售经理一名,乙方自愿来甲方应聘。现就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乙方工作范围

1、售楼广告的发放。

2、售楼业务的洽谈。

3、售楼的跟踪管理。

4、办理房产局与银行相关业务。

5、售楼部的日常工作(包括售楼部的卫生)。

二、乙方工作待遇(底薪+提成)

1、底薪:月工资/月.人(含车旅费、手机费等)。

2、提成:2人共同按销售额的千分之二计算提成,结算方式,按月计算。

3、发放:底薪按月发放(每月最后一天为工资发放日),提成按如下情况发放:①客户签订合同书时,发放原所定购的总销售额的千分之1.2‰;②完成总任务的90%时,发放原所定购的总销售额的千分之0.4‰。其余的0.4‰提成待各种手续办好后再发放。

三、乙方工作时间

冬季作息:早上8:00—12:00下午2:00—6:00中午乙方轮流值班。

夏季作息:早上8:00—12:00下午3:00—7:00中午乙方轮流值班。

注:①如分两班、则作习时间另行安排。

②每周休息一天,不能请假,只能调假,特殊情况需书面向总经理请假,批准后实施。

③无故旷工一天罚款50元,迟到一次(15分钟以上)每次罚款5元。

四、其它事项

1、聘用期间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甲方满意正式聘用,如甲方对乙方在试用期间内的工作不满意,可辞退,工资及一个月内的销售额的提成付给乙方(结算方式按本合同的第二条的第三点结算),乙方不能再提其它任何要求,乙方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三天以上,视为乙方违约,则工资及提成一概不付。如乙方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中断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申请,否则服装押金500元不退。

2、养老金及各种费用均由乙方代为缴纳,按政策甲方应为乙方缴纳的各种费用包含在基本工资(底薪)之内。如乙方不及时缴纳,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应时刻注意自身的财务和人身安全,在上班来回的路上如出任何差错,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在工作中要认真负责,如在计算中出现差错,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一但查出,对当事人、责任人给予损失额的20%以上的处罚。

5、售楼人员必需保守本公司商业机密,不能将有关销售额、具体价格及营销措施泄密给他人。如有违规,一经查实,应负法律责任。

6、本公司工作人员(售楼人员除外)介绍来的客户所发生的销售额计算销售人员的销售额,销售的正常工作照常办理。

五、未尽事谊,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签订时间为本项目销售结束为止。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原签合同作废。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共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质检聘用协议书 篇2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 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质检聘用协议书 篇3

编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聘用单位)乙方(受聘人)

名称:姓名:性别:

学校性质:籍贯:年龄:

法定代表人:学历:职称:

单位地址: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原工作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一)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正式聘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 ___月____日。

(三)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第二条 工作岗位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专业技术职务为____,乙方的工作岗位为____。

(二)聘用期间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德、能、勤、绩的综合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需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按时获得劳动报酬;

2.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3.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4.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5.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6.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幼儿园)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4.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5.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制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6.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7.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8.首次受聘人员,须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并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

第四条 工作报酬、福利及社会保险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为____元/月。每月____日为上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合同期满不续聘的,应在合同期满日的次日发放聘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二)甲方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工资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三)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施市、区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上缴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五)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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