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货交易卡保证合同(精选3篇)
债权人:证件类型及编号:住所:联系方式:
连带保证人:证件类型及编号:住所:联系方式:
债权人简称甲方,连带保证人简称乙方。
兹为将来债务保证,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对主债务人与甲方间已于年月日所订协议,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方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事实。
第二条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
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三条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
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
第四条
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主债务人如未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六条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有管辖权的法院,乙方决无异议。
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负连带赔偿决不推诿。
第八条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与他人。
本协议一式贰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债权人(甲方):连带保证人(乙方):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甲方(保证人):
乙方:
为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其有效身份证件号或单位注册号(或编号)为_________,向乙方领用_________网易货交易卡提供保证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保证合约。
一、定义:本合约所称被保证人系_________易货交易卡持卡人和单位和个人卡持卡人。
二、保证责任范围:被保证人根据其与乙方所签定的编号为_________的《_________易货交易卡领用合约》项下因易货交易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本息、超限费、纳金、追索费用等)和乙方实现担保权利的费用。甲方对被保证人债务的偿还顺序为先偿还已计息债务,后偿还未计息债务,还款的顺序均为利息、费用(超限费、纳金、追索费用等)、额度划转和额度消费等债务。
三、保证责任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自被保证人易货交易卡下透支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_________易货交易卡领用合约》有效期内持卡人多次透支不还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甲方应无条件履行其相应的保证责任,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五、甲方陈诉与保证:
(一)确认已熟知并理解《_________易货交易卡章程》、《_________易货交易卡领用合约》和本合约文本,并在对被保证人的资信状况与用卡动机充分了解的情况下,自愿为其担保;
(二)确认有相应的保证能力,并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三)确认向乙方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愿积极配合乙方进行资信状况的调查。
六、甲方有权熟知被保证人易货交易卡项下持卡人数的增减。
七、甲方在申请表中所填内容有所变更时,须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上述的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八、甲方需终止本合约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被保证人另行提供了经乙方认可的担保或被保证人销户后,本合同方可解除,但甲方对合同解除以前被保证人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九、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_________易货交易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对被保证人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利率的调整、被保证人数的增减、被保证人中途换领新卡、被保证人信用额度的调整等情形而改变。
十、本合约不因乙方与被保证人所签定的《_________易货交易卡领用合约》的无效而无效。
十一、甲方双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十二、本合约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销户之日终止。
甲方(保证人)_________
乙方(发卡机构)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证合同样本
甲方(债务人): 乙方(债权人): 丙方(保证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行:
账户: 账户: 账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 (币种)资金本金 (大写)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二条丙方对上条所列条项承担连带不可撤销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 个营业日清偿上述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