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榨菜原料种植订购合同【合集3篇】

重庆市榨菜原料种植订购合同(精选3篇)

重庆市榨菜原料种植订购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重?庆?市?榨?菜?原?料?种?植?订?购?合?同(参考文本)

甲方(种植人):

乙方(收购人):

根据《_____》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订购榨菜原料,订购榨菜原料的有关情况如下

品种名称

品种规格

等?级

数?量

(公斤)

种植面积(亩)

备注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另附页或加项)

二、质量要求

1、青菜头质量要求:

2、半成品盐菜块质量要求:

3、

三、价格

□固定价格:?元/公斤,合计总价款为?元。

□保护价格:基准价?元/公斤。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以市场价收购;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以基准价收购。

□浮动价格:基准价?元/公斤。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_________?%;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_________?%。

四、种子提供方式

五、交货期限、方式

(一)交货期限:

(二)交货方式:

□送货。甲方将所订榨菜原料?送到?,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代办托运。甲方通过火车(汽车、轮船或?)将所订榨菜原料?托运到?,交货日期以运输委托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六、验收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到达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代办托运以?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榨菜原料?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在验收之日起?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七、付款方式

(一)收购定金:

乙方□?是/□否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购定金?元。交货时定金应□抵作收购款/□返还甲方。

(二)货款结算:

□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日内,把货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账号?。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拒绝交付所订榨菜原料的,按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交付的榨菜原料少于所订数量的,按少交榨菜原料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交付所订榨菜原料的,按逾期交付榨菜原料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榨菜原料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按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当地市场价格交付榨菜原料;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拒收所订榨菜原料的,按该榨菜原料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少收所订榨菜原料的,按少收榨菜原料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接收所订榨菜原料,按逾期接收榨菜原料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等相关损失。

4、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支付完货款,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申请重庆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重庆市榨菜原料种植订购合同 篇2

重庆市榨菜原料种植订购合同(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

重 庆 市 榨 菜 原 料 种 植 订 购 合 同(参考文本)

甲方(种植人):                                                                                                                                                                            

乙方(收购人):                                                                              

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订购榨菜原料,订购榨菜原料的有关情况如下

品种名称

品种规格

等 级

数  量

(公斤)

种植面积(亩)

备注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另附页或加项)

二、质量要求

1、青菜头质量要求:                                                                         

2、半成品盐菜块质量要求:                                                              

3、                                                                                     

三、价格

□固定价格:                   元/公斤,合计总价款为        元。

□保护价格:基准价              元/公斤。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以市场价收购;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以基准价收购。

□浮动价格:基准价              元/公斤。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  %;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    %。

四、种子提供方式

种子由□乙方免费提供,□乙方有偿提供,□甲方自备。乙提供种子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                                     

重庆市榨菜原料种植订购合同 篇3

合伙人住址 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合伙人住址 合伙人住址 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合伙人住址 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合伙人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 (以下简称种植园),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投资宗旨:合伙投资种植油茶树,一切以种植油茶树为大局,使合伙人在经济上得到合法盈利为宗旨。

第二条 ,现有可使用面积约具体以实际为准。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种植油茶树。

第四条 出资金额、方式、占有股份、合伙期限:

(一)合伙人 以 方式出资元占合伙投资比例 %。

(二)合伙人 以方式出资 元占合伙投资比例 %。

(三)合伙人 以方式出资 元占合伙投资比例 %。

(四)合伙人 以方式出资 元占合伙投资比例 %。

(五)合伙人 以方式出资 元占合伙投资比例 %。

(六)合伙人 以方式出资 元占合伙投资比例 %。

(七)合伙人 以方式出资 元占合伙资比例 %投。

(八)合伙人 以方式出资 元占合伙投资比例 %。

(九)合伙人 以方式出资 元占合伙投资比例 %。 以上合伙出资额见附表。

(十)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十一)财产为合伙人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合伙人一致同意通过,不得处分种植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十二)合伙投资期限合伙投资期限 为年,自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三)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于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合伙协议中占有股份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人若有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合伙协议中占有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三)政府扶持物资:除开销后,净利润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四)若以后政府征用该地,合伙人应以大局为重,赔偿金额按合伙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合同。

2、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二)退伙

如果合伙一方出现其他问题造成不能继续合伙的,应提前3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征得合伙人同意后才能退伙;如果造成合伙人损失的,应根据损失大小给予相应的补偿。

(二)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必须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

(一)委托 为合伙投资种植园负责人。其权责为:

1、管理种植园的日常事务。

2、对外联系防疫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使种植园能顺利经营下去。

(二)委托为销售负责人。其权责为:

1、根据种植园总体经营思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销售目标,保证政令畅通。

2、定期做好销售数据的动态分析,提高销售质量。

3、及时、妥善地解决销售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达到客户满意。

第八条 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

1、未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资人私自以合伙投资名义进行其它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禁止合伙投资人经营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

3、种植园、销售部所有重要经营活动(如进、销、种植等)必须通过合伙人的认可方可进行,若违反造成的损失由操作者承担。

4、如合伙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投资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合同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种植园管理及约定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字和资金到位后生效(以银行汇票或收条为依据)。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合伙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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