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范本汇编(精选18篇)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见证方):
鉴于甲乙双方就房产买卖事宜委托丙方,经公开推介视察、公平协商一致,在甲乙双方明确房产交易的具体条款前提下,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对房产交易的声明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 市 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权属证号为:榕房权证 字第 号,建筑面积 m2(其中附属间/车库面积为 m2)。甲方对该房屋现状负全责。乙方亲自实地看房,并愿意购买该房产。
第二条:成交价格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转让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装修、附属配套设施转让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上述总转让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第三条:税费承担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A)A、各自承担 B、乙方承担
第四条:中介佣金及服务费
甲方同意支付丙方中介佣金为人民币(大写) ;(¥ )。
乙方同意支付丙方一次性代办费为人民币(大写) ;(¥ )。
第五条:签约信用
1.在签定本合同时,乙方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甲乙双方同意该款项由丙方监管,丙方开收款收据。
2.甲方同意将该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其它相关证件交由丙方监管,丙方开收件收据。上述证件在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交易收件受理当日由丙方直接提交。
第六条:交易受理时间
甲乙双方约定收件受理时间为:20xx年1月17日,如因甲乙双方特殊原因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时间。无故拖延时间达10天都视为违约。
第七条:乙方付款方式
1.待该房产缴纳税费交易生效当天,将定金外的房款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汇入甲方账户。丙方向乙方收取产权代办费。
2.待房产交易管理部门通知缴纳税费后,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进行该房产配套设施的过户和移交。甲方结清在此之前的`配套设施及物业等相关费用,乙方承担水、电、 等的过户费。
第八条:甲方收款方式
1.待该房产缴纳税费交易生效当天,甲方向乙方领取扣除定金外的房款。甲方向丙方领取该房产的定金(以乙方将该房产定金解款至丙方为前提)。
2.如需取得买卖契约书后才可办理过户的附属配套设施(如管道煤气等),甲方同意按市场价格扣留人民币 (¥ )在丙方处监管,待过户给乙方后由丙方将上述款项一次性交付甲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不得改变买卖意向,否则属违约行为。
2. 乙方未能按时解款至丙方,甲方未能按时进行房产交接、丙方未能及时放款给甲方,属不正常履约行为。不正常履约方应自不正常履约之日起以上述房产价款日 向另一方支付滞纳金,逾期10日属违约行为,被违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一切经济损失。
3. 甲乙双方一方中途不按时履约,不按时履约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及丙方并征得书面同意,如未及时通知对方及丙方,丙方根据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所留地址发出书面通知后 日内仍未履行本合同一方视为违约责任方,违约责任方应在不履约之日起 日内赔付给对方等同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4. 甲乙双方中途违约,交易过程中已产生的费用及丙方的佣金服务费在违约金中扣除。
5.丙方作为甲乙双方授权的监管方,必须保证甲方上述房产材料和乙方上述定金及预付房款的安全,如有遗失由丙方负全部责任。
6.该房产若因自然灾害、社会政治、政府行为等非主观因素未能正常交易的,三方互不承担责任。丙方无条件地退件、退款。但甲乙双方在其后一年时间内继续发生本宗交易行为的,应如数交纳中介费。否则,应赔偿丙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纠纷处理
甲乙丙叁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叁方另行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叁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地方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屋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转让给乙方的部分有:
第十二条:签约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壹份。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 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丙方:
地址:
邮编:
服务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原告: 男,汉族,现年 岁,身份证号码 现住徐州市云龙区
原告电话:
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电话:
第一被告: ,男,汉族,现年 岁,身份证号:### 现住徐州市铜山区 联系电话:
第二被告
第三被告
诉讼请求:
1、原告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货款 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元
3、本案诉讼费用及其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和被告于20xx年12月15日签订了五金配件购销合同,后又于20xx年2月18日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各种灯具)。双方在每份合同中都约定了灯具的数量、单价、合同履行方式及货款支付方式和期限,同时还约定了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原告严格依据合同向被告履行了供货安装义务,合同履行完毕后,经双方结算,五金配件实际总货款是13838,合同签订时预付19620元,仍下欠1218元。产品购销合同实际总价款为117184.2元,预付货款12000元,合同履行过程中支付货款56200元,现下欠48984.2元。即两份合同总价款为224022.2,被告共计给原告支付了87820元,下欠136202。自双方结算后,原告又多次要求被告按合同约定立即支付货款,被告推脱不予支付,事实上已经构成违约,依合同约定被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原告支付违约金67206.6元。
综上所述,原、被告签订的《购销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达,合法有效。被告拖欠原告货款共计 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清楚,合法有效,应受法律的保护。《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以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被告拖欠货款不还的行为是严重的.违约行为,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应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及违约金共计 元。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实属无奈,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原告拖欠的货款及违约金,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徐州市人民法院
附:
1、本诉状副本 1 份
2、《买卖合同》复印件 份
3、收货单复印件 份
起诉人:电话: 年 月 日
出卖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甲乙双方就机器的买卖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保证,根据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将机器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买卖价款与付款条件规定如下:
(1)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于本合同成立时,即付预付款_______________元。
②余款____________元,在交货试机完成后,分二十期平均摊寸。
⑧分期付款的交付日期,以订金付日该月的次月开始,每月二十日之前截止。
④为支付上述分期付款,乙方应与丙方以共同汇出的名义,汇出支票二十张付予甲方。支付日期订于机器交付之时。
第三条交货的时间与方法规定如下:
(1)交货时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
(2)交货地点:约定于乙方的_________工厂,应安装妥后,并先行试机。
(3)交货方法:于试机完成后,甲方应将机器交付予乙方,乙方则须依第二条第(2)项第④款的约定,将二十张分期付款的支票支付予甲方。
第四条机器的所有权暂由甲方保留,待乙方付清第二条的全部货款时,再将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五条机器交货之后,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致机器毁损、遗失时,一切责任归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丙方与乙方须连带对甲方保证,对本合同必须负担的一切债务(除货款债务外,包括毁损、赔偿债务)并负完全支付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或丙方若发生下列事项,则与本合同有关的'债务毋需通知催告,即自动消失,分期付款的利益,所有余款皆必需一次付清。
(1)乙方或丙方的支票无法兑现,或停止付款时。
(2)乙方或丙方因滞纳租税,或有破产、和解及其他类似判决上的情形的。
(3)就机器发生被依法扣押或先予执行等情形的。
(4)机器因乙的故意或重大过失,以致毁损、灭失的。
(5)乙方从未支付第二条的分期付款时。
一、逾期付款违约金和逾期利息(逾期损失)的概念
所谓“违约金”,顾名思义,是指合同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而应向合同相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其存在的前提是合同对此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就是合同双方约定当一方不按期履行其付款义务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
逾期利息(逾期损失),是指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钱的义务,而其并未履行这个义务,另一方有权在向其主张支付本金时,同时主张本金延付期间的利息。
由上可知,原告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有合同约定,而主张逾期利息(逾期损失),则不一定有合同的约定,甚至不一定是合同纠纷,只要能够证明存在欠款的事实即可。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款项支付的不同情形
1、当事人既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付款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支付利息的标准或数额;
2、当事人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约定违约金或利息的计算方法或数额;
3、当事人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但未约定逾期支付款项是否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
4、当事人对支付款项的时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三、原告一般会列出的几种诉讼请求模式。
1、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支付利息;
3、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既请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又请求支付利息;
4、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赔偿利息损失。
四、针对不同情况应当采取的诉讼模式。
我国现行法律对不同的合同中出现的欠款情形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是不尽相同的。《合同法》对此情形的基本规定是支付违约金,如总则部分和分则中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等。但是有些合同,如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则规定的是支付利息。另外有些合同,既没有规定应支付违约金,也没有规定应支付利息。
根据上述不同类型的合同约定,我总结出以下四种向对方主张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或利息的方法:
1、合同双方明确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和逾期支付违约金或利息的计算方法或金额。这时,应严格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来主张违约金或利息(除非此类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不论是逾期付款违约金还是欠款利息,两种表述都是可以接受的,不会引起歧义,也不会导致法律适用的冲突。
但需特别注意的是,当事人如同时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和利息,即使这两者均有合同约定,也存在着被法院驳回的风险。因为这种重复计算实际上过分加重了对方当事人的负担,法院很可能会应对方当事人的请求,引用《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规定,判令驳回对其中一项的诉讼请求。
2、合同双方明确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约定违约金或利息的`计算方法或金额。这时,应当根据法律的相应规定(主要为《合同法》,见附件一),准确提出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利息的主张。
(1)如果法律规定此类合同拖欠款项应支付违约金,应向对方主张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
算方法或金额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执行。 在此,有必要引用一下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的逾期贷款利率标准: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xx]251号)规定:“三、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可以看到,参照上述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时,日万分之二点一的原标准在名义上已丧失法律效力,但是以“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作为新的计算标准,实践中会经常缺乏可操作性。比如非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往往不会约定合同履行期内的利率,这种情况下,根本无法推算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
由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适用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的问题上使用的是“可以”,而非“必须”或“应当”,所以法院既可以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调整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也可以选择不这样做。既然现标准缺乏可操作性,有人就主张仍适用万分之二点一,似乎也不是不可以。
笔者则认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加收30%~50%也许更适合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比如说,截止到起诉之日,违约期限在一年以上二年以下的,按照一年期贷款的基准利率加收30%~50%;违约期限为二年至三年的,按照二年期贷款的基准利率加收30%~50%;违约期限超过五年,按五年期贷款的基准利率加收30%~50%。
(2)如果法律规定此类合同拖欠款项应支付利息,则只能向对方主张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法或金额应当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规定。
(3)如果法律对此类合同未作相应规定,则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不同表述,确定不同的主张内容。即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按照前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处理;约定欠款利息的,参照前述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处理。
3、合同双方只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但未约定逾期支付款项是否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这时,不可以提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请求。对于是否能适用前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个人认为也是不能够适用的。因为该批复中涉
及的情形只是针对“未明确违约金计算标准”,而不是针对“未约定违约金”。
如法律或司法解释对此有相应规定,可以提出要求对方支付利息或逾期付款损失,如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等;在法律没有相应规定的情况下,可要求对方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数额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4、合同双方对支付款项的时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这时,首先应根据法律相应规定,确定款项应当支付的时间,之后,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数额同样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五、结论
综上,在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支付利息的情况下,个人认为应当按照上述论述中述第三种情况以“逾期付款损失”的名义提起金钱孳息要求为佳。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8号)第二十四条第4款之规定,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六、相关法条
(一)《合同法》有关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三款:“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六十一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六十三条:“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第二百六十四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三百三十一条:“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第三百五十二条:“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
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参照中办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
本批复公布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案件中有关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问题,按照本批复办理。本批复公布前,已经按我院1996年5月16日作出的法复〔1996〕7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审结的案件不再变动。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
一些法院反映,《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有关内容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公告》不一致。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将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批复中“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的内容删除。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8号 第二十四条 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需方(甲方): 中泽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供方(乙方): 山西宏志祥贸易有限公司
需方因工程需要向供方购买黄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中泽苑工地现场所缺回填土。
二、交提货方式及地点:供方送货到工地,并负责卸车到甲方指定地点。
三、产品质量要求:乙方按照国家颁布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为甲方提供合格的.黄土,黄土送到工地按保管员开具的入库单验收为准。
四、供货单价(包含税金、运费、装卸费):黄土 8元/m3(虚方)
五、付款方式:经双方约定,材料全部进场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六、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前三天提出每次订货计划,并及时通知乙方,以保证正常施工。
2、甲方材料员认真验收货物,对不合格货物乙方应无条件进行退货或更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材料员负责对送达工地的货物进行保管。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给甲方提供黄土并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进度,及时向甲方供应所需黄土。
3、如遇甲方有特殊需要,乙方须保证按时供货,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
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七、其他
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者违约时,按有关法律规定
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工程完工后,付清所有工程款项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伍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需 方(盖章):
供 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甲方:牛绍军,男,汉族, 年月日,住新泰市新汶办事处西良庄村义和村4排1号,身份证号: 乙方:柏钦玉,男,汉族, 年月日,住新
泰市小协镇陈角峪村,身份证号:
甲方现有所属的位于新泰市新汶办事处营业中网吧一处,
现对外转让,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就网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所属的新泰市新汶办事处营业中网吧一处转让给乙
方经营所有,并自主经营。
二、 转让费支付方式:自即日起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转让费
万元,大写 万元整。
三、 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将该网吧所有的有效证件交付乙方持
有,并根据法律规定,甲方(及原法人)必须协助乙方办
理过户手续,相关费用乙方承担。
四、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自主经营,合法经营,并承担经营期
间的`一切税费,并对其经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五、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以示监督执行。
甲方 :
乙方 :
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概况
甲方将车辆(品牌名称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汽车品牌__________)出售给乙方,售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圆)。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二)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河源辖区内)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甲方必须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
(五)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甲方按揭购车,已支付____元,剩余____元,对于剩余款项,由乙方代甲方按揭还款,直至还清为止。
第四条 车辆交付
车辆交付时间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第五条 车辆过户
乙方还贷结束后,甲方应积极的配合,过户给乙方。
第六条 车辆保险费用
车辆使用期间发生的保险(仅指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由乙方负担,若期间发生的事故,造成的损失,需要保险公司赔付的,甲方应给以乙方保险公司需要的协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车或迟延支付车款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迟延超过十五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本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二)甲方应在乙方还清贷款后20天内协助乙方过户,因甲方原因不能过户,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人民币,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偿。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发生不可抗力后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和通知义务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时,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一)双方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四)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进行仲裁/诉讼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
(五)其他约定条款: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住所:
证照种类及号码:
签约日期:
乙方(签章):
住所:
证照种类及号码:
签约日期:
出卖人:
买受人:
一、汽车金额: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地址: 地址:
供方:副食店
需方:
供方与需方就有关低温奶系列产品购销事宜,经过认真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
1、供方向需方提供 低温奶商品渠道产品,由需方在省 市 县 镇 超市行政区销售该项产品。
2、本合同产品计量方法是以供方标准为准。
3、供方保证按需方的要货通知及时组织、准备、提供产品。
4、产品包装物由供方提供,不回收,包装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5、储运条件必须保持在20C-60C之间,需方应保证产品在20C-60C规定条件下储存、运输。
6、需方必须在冷链条件下销售,如未按供方要求导致产品质量问题及事故责任均由需方承担。
二、质量
1、供方提供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2、供方向需方提供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需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向供方提供五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需方为个人的应向供方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两种由供方核对原件后收存复印件。
三、价款
1、每批进货价款按要货数量计算。
2、合同价:见附件价格表。
3、需方必须遵守供方规定的统一价格,不得哄抬物价,不得低价倾销。
四、要货与发货
1、为保证合理供应产品,满足需方的需求,需方提供所属市场的3天要货计划。
2、需方将货款电汇至指定帐户或变现金后,凭供货单到冷库自行提货,运费由需方自行负责。
3、需方每次要货必须按计划要求提前8天将要货计划表告知供方,供方在收到货款后4天之内发货,需方必须保证帐上有足额现金报计划。‘
4、需方应合理预计销售,做好销售计划的连续性,管理好产品。
五、运输与交接
1、需方乘虚而入地提货。
2、产品保温运输包装物由需方负责。
3、在确保冷链条件下运输工具与方式由需方自行确认。
六、产品所有权的转移
供方凭提货单从仓库发货后,产品的所有权即刻从供方转给需方如果发生损失,则由需方自负。
七、保证金
1、需方应向供方交纳保证为人民币伍仟元整。
2、该保证金用于下列保证内容,需方保证在指定的经销区域经销,保证不跨区经销,需方保证不窜货、杜绝窜货。 需方保证不擅自退货,杜绝擅自解除本合同。
如果需方违反本合同或其上述保证内容,保证金用于支付违约金,同时供方将取消全部促销优惠政策,如果需方未违反本合同及保证内容也不再经销产品时,供方应于十五日内退还需方保证金。
八、违约责任
1、需方经营供方产品时,如需方低于规定价格销售,供方对需方每次处罚500元的违约金,并限期三天内由需方按供方规定价格改正,累计发现两次者,供方对需方停止供货,终止合同关系。
2、需方经营供方产品时,如违反供方规定价格,造成严重窜货,出现一次供方对需方处500元违约金并由需方在三天内提交一份书面保证材料累计两次者,供方对需方做出终止合同处理。
3、需方违约冷链储存和销售产品的由此出现质量问题,由需方承担一切后果。
4、其余违反责任适用于我国合同法有关买卖合同的规定。
九、合同不可转让
需方在经营期间,无论在任何情况,均不得转让《购销合同》需方承诺在履行合同进程中掌握供方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属商业机密,需方不得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泄露,原则向供方支付违约金贰仟元整。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从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成立生效,需方为个人,本合同从供方签字盖章和需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十一、合同文书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怀化市沅陵县盛昌副食店
需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购销度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在度假村组团内楼房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其面积以《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_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三、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40%,计人民币_____元(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筑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四、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交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________(按房价的万分之一/日计取)。
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保修半年,暖气保修一个采暖期)。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承担应交房屋售价万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八、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度假村管理办法。
十、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县(区)______乡______村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县(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售时间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
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
交售时间_______________
棉花一级至等外级公斤按国家规定每50公斤标准(327)皮锟棉单位价元,其他等级棉花价格按等级差价率计算。
出卖人按本合同种足种好棉田亩,并将棉田面积、交售任务落实到每个植棉户(附分户细表)。
二、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1、买受人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棉花标准和检验规定,不压级压价,不提级提价,正确执行价格政策;出卖人凭证售棉,晒干拣净,头底一致,不夹人化纤等其他杂物,不售湿花统花。出卖人如出售湿花、统花或头底夹心花,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方纠正后方收购。
2、买受人合理安排轮售时间,方便植棉户交售;出卖人在买受人约定的时间中交售,自觉遵守售棉秩序。
3、出卖人到买受人指定的棉花收购站交售棉花。
4、出卖人对收购检验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复验,可要求保留小样。
三、检验单位、地点、方法、标准
1、由买受人棉花收购站检验。
2、按商业部颁布的《棉花检验工作规程》。
3、执行国家标准gbll03一72。
四、包装物:出卖人自备,交售棉花时不得用化纤绳捆扎,售棉后带回。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市政府确定的各项扶持棉花生产优惠按国务院规定办理。
六、奖罚标准及兑现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买受人供应的与定购棉花挂钩的农业生产资料:买受人保证兑现国家的各项棉花奖售政策和本市确定的各项扶持生产优惠。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商品房座落:_____区、县__路、道、街_____。设计用途_____,建筑结构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摊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_____。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 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____元(币种:___),价款为_______元,计_____(大写)。
第三条 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 变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第四条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乙方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商品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商品房建筑面积与甲方销售面积差异不超过±3%(包括±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商品房价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
面积差异超过±3%的,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见附件三),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在乙方正常情况下,甲方应按照《**市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商品房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下列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下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供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燃气(气源种类)_______________ 。
5、暖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上述配套设施未按约定日期运行的,甲方应在日内采取扑救措施,并赔偿乙方损失;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应赔偿损失,并且每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商品房设计变更的约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见附件四)。确需变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___日内与乙方协商。
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变更,或甲方擅自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___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 商品房产权登记
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须在30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完毕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甲方未按时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或未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
关于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按有关规定由乙方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条 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付商品房时,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见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关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甲方:____ 乙方:____
____年 ____月____ 日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委托代理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_________;号牌号码: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_________至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行使公里数:_________;车辆使用性质:非营运。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1、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同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车款的_________元,剩余车款双方按照约定用乙方的.建筑材料折抵。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甲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乙方应按照约定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甲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5、由于该车辆以较低的价位卖给乙方,该车自 年 月到现在的所有交通违章由乙方自己处理。
6、由于该车辆乙方需要保留车号,该车辆暂不过户,如需过户卖方应该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的手续。该车辆自交付给乙方即日,所有权即发生转移,交付后因该车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违法处罚、给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7、乙方提供的建筑材料折抵剩余车款,其建筑材料价格不得高于同行业价格。
8、因该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过户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提交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库尔勒分会仲裁;
第六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备案机关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
中国《合同法》除了在第129条规定了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的诉讼时效为4年以外,没有另外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即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又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为1年。
从传统大陆法系的规定来看,这1年的规定是与瑕疵担保的内容联系在一起的。如原来的'《德国民法典》第477 条规定:解约或减价请求权,以及欠缺保证品质的损害赔偿请求权,除出卖人恶意不告知瑕疵外,对于动产,自交付之日起经6个月时效消灭,对于土地,自交付时起经1年时效消灭。这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瑕疵担保人,即出卖人的法律责任。由于原来中国违约责任采用过错归责原则,学理和相关立法都承认在买卖合同中有物的瑕疵担保,因此规定一个1年的短期诉讼时效是必要的。中国《合同法》将买卖合同中的归责原则确定为无过错责任,即只要产品有瑕疵,作为出卖人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没有必要再将这类诉讼的诉讼时效确定为1年。这在继续承认瑕疵担保责任的国家也有相应的变化。
德国在债法修改后,也是尽量将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强化,使其接近或者等同于债的不履行,并将其诉讼时效区别情况予以延长。在通常情形,瑕疵担保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自买卖标的物交付后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在建筑物情形,消灭时效为5年;在特定的权利瑕疵情形,为30年(注:具体内容参见20xx年1月施行的《德国民法典》第438条规定。)。如果出卖人恶意隐瞒瑕疵,则适用3年普通消灭时效期间的规定,并且对消灭时效的起算适用主观定义的标准,即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及债务人时起算。
我国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2年,但是对于不同的合同类型,其诉讼时效还是有变化的。大家在查询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时一定要先了解清楚这个是不是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规定,以免给自己的权利带来损害。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写字楼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支弄_____________号________号写字楼______层,写字楼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3、写字楼区域东侧在_______米内、南侧到_________米内、西侧到_________米内、北侧到__________米内。
二、写字楼价格及其它费用:
1、写字楼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
2、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3、乙方在甲方园区内的物业管理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写字楼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写字楼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写字楼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6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写字楼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写字楼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写字楼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其他规定:
1、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写字楼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写字楼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用电量的项目。
5、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写字楼,甲方无权干涉。
9、本写字楼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五、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甲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签名盖章):代表(签名盖章):
电话:电话: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及
花色
规格(毫米)
及型号
质量标准或
技术指标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_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____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__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___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_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_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理人:__________(盖章)代理人: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盖章)负责人: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
幢号室号套(间)数建筑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方)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接收甲方所拥有的广州酒楼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同意以人民币X拾X万元整接收甲方的x大酒楼,本协议签订后即付定金人民币:×万元正。
二、双方决定于20xx年12月X日开始移交。
三、甲方已存的商品其中有仓库的存货(物料及食品)、吧台的存货及出品部、海鲜池的存货,乙方依据清点数量按双方协商的价格,以人民币(现金)支付。
四、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设备及财产清单清点(该清单上的财产归属x公司所有,归乙方使用,而不能流失),清单以外的财产属乙方接收甲方的财产:
五、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尽快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的变更等手续(其变更费用由乙方负责),原法定代表人及原股东的所有股权一并转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选。
六、甲方须协同乙方办理房屋租用合同的转名手续,该于续办完后,乙方在三日内支付X拾万元人民币的押金(因甲方已有X拾万元港币的押金在业主单位),另乙方需备好签租约所需的房产证。
七、乙方同产权单位签约时如谈及的减租条件成功的'话与甲方无关。
八、甲方同意将现有员丁。留给乙方(除仓管及采购外),但乙方不用的员工需通知甲方留用:
九、双方以移交完毕后的签字日为生效时日,由此时起该酒楼的所有民事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时起,每月的5日前,乙方需按时支付租金及水电费。没办齐手续前由甲方代收代交,以出示票据为证。如现宿舍乙方留用需交每月x元的租费。
十、附增加条款:
1、与X公司签订合约租金,由甲方负责协商解决,争取租金降至×x元/月,至少在三年内控制在X元/月以下。否则,乙方不同意接收甲方的x×大酒楼,甲方应在7日内退还乙方定金X万元正。
2、如各种移交手续,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股东变更,与×X公司租约变更等手续无法办齐,甲方应在7日内将定金人民币X万元正退还给乙方,乙方即移交场地,并清算债权债务,如7日内不退还定金,将追究甲方双倍赔偿的法律责任。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