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购销合同(精选12篇)
出卖人: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家畜家禽养殖生产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集约化,提高养殖生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家畜家禽养殖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 的养殖生产管理。买受人负责 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销售。养殖的技术标准为 。
第二条:出卖人承诺养殖的为 只(头),
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养殖管理,并于约定日期 前足额向买受人交售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 公斤(只、头)。
第三条: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未放弃收购权时,其养殖的不向他人出售。
第四条:出卖人养殖的应当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等级,买受人承诺负责包销。每公斤(只、头)的收购价为 。
第五条:买受人应做好养殖生产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养殖,预防畜禽疾病,提高养殖质量。
第六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畜禽种苗及预防治疗用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优惠供应,具体价格为种苗 元(只、头)、预防治疗用药(瓶、支) 元。
第七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养殖管理过程中,因其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或因提供的畜禽种苗、畜禽用药等出现质量问题给出卖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八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养殖的,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自年月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一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名称: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名称: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达到平等、互利、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以下协议 :
一.供货数量与时间
供货数量视甲方每天就餐人数的加工、烹饪需求而定,每周供货次_____如有变化,甲方提前1天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时供货,须提前1天告知甲方。
二.供货价格
1.乙方所供家禽价格根据市场价格浮动情况,在上涨或下降的时候,可作相应的提高或降低,但不得高于其他同行业的供应价格和市场价格。
2.价格需要变动时。甲、乙双方方应于前一天报价。
三.供货质量与数量保证
1.乙方所供家禽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不得给甲方提供质量差,不合格的产品。
2.乙方向甲方承诺所供家禽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供家禽,甲、乙双方过枰,净重数量误差上限不得超过5‰。
四.供货交付与验收
1.供货时间:乙方按甲方指定时间送货,供货数量由甲方提前一天短信或电话通知乙方。
2.交货地点:乙方将供货送至甲方食堂。
3.供货验收:
(1)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5‰视为正常误差),乙方自行收回;
(2)如有掺假、变质,乙方自行收回。
五.货款结算支付
乙方供货送交甲方食堂,经验货人对数量与质量进行验收后,现金结算。
六.相关责任赔偿
甲方就餐人员如因食用乙方所提供家禽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属实后,乙方除承担全部医药费、赔偿费用,同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如乙方送货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三次没有按约定时间送货,双方合同自然解除。
甲方:_____(签字) 乙方:_____(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养殖人(甲方):_________
销售人(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负责 的养殖生产管理。乙方负责 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销售。养殖的技术标准为: 。
第二条 甲方承诺养殖的 为 只(头),按照乙方提出的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养殖管理,并于约定日期 前足额向乙方交售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 计 千克(只、头)。
第三条 甲方承诺在乙方未放弃收购权时,其养殖的不向他人出售。
第四条 甲方养殖的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和等级,乙方承诺负责包销。每千克(只、头)的收购价为 元。
第五条 乙方应做好养殖生产的信息技术和培训工作,指导甲方科学养殖,预防畜禽疾病,提高养殖质量。如确需适量收取技术信息服务费的,其收取的标准和时间为。
第六条 乙方需统一提供畜禽种苗及预防治疗用药的,应以优惠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 种苗元(只、头)。预防治疗用药 。
第七条 乙方因技术指导失误或提供的畜禽种苗、畜禽用药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 甲方未按乙方提出的技术条件和标准进行养殖造成的损失,应自行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可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有调解权限的其它行政机关受理合同纠纷调解);也可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__ 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
养殖人:_________
销售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冷冻鸭事宜特签订如下购销合同。
一、供货产品品种数量及价格
备注:
1. 数量以甲方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2. 交货期:乙方不晚于年10月31日将3000只老鸭送达甲方仓库; 乙方不晚于年11月15日将5000只老母鸭送达甲方仓库。
二、产品质量
1、乙方向甲方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对每批次供货产品乙方应向甲方相应的检疫证明:《检疫证》、《非疫区证明》、《运输工具消毒证》等各项必要的证明文件;
3、乙方须向甲方相关证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行政许可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
4、乙方向甲方销售的冷冻老鸭和老母鸭必须加工干净,掏肚(不剖背),无杂毛,不含内脏,带掌,肉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每只老鸭净鸭的平均重量达到一斤六两,每只老母鸭净鸭的平均重量达到一斤六两。如未达到约定要求,就不足部分折扣相等的价款,由甲方在向乙方支付货款时予以扣除。
5、乙方在储存装货运输时应当确保产品不受任何品质上的损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并在上述活动中保证维持符合冷冻鸭产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交货时须保持冰冻状态,不得将冷冻鸭同其它品类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等一并储存运输。如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三、包装方式及运输
1、冷冻鸭产品包装:内用塑料膜包装,外用编织袋包装,每袋装25只左右,封口严密且无破损无污染;外包装必须标明乙方的公司名称、生产地址、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
2、运输方式为冷藏汽运,运输时保持车厢环境温度在4℃以下,且货品中心温度保持在-15℃以下;运输及相关费用、货运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四、交货
交货地点:武汉市蔡甸区凤凰山开发区凤凰路22号,武汉三镇食品有限公司工业园仓库。如交货地点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五、验收
1、甲方在收到乙方产品的当天,对乙方所供货物的数量、品种、外包装、外表质量进行确定验收并索取《产品检疫证》《运输工具消毒证》《产品合格证》,在相关的单据上签字说明,并将情况及时告知乙方。产品的内在质量如:产品重量不足、发生质变、腐臭等,由甲方在生产使用此批次产品时,甲方质检部门出具质检报告通知乙方。
2、甲方在验收时,按以上程序对乙方产品进行验收,如乙方产品运抵甲方十五天内未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产品质量的异议,则视同该产品合格。
3、甲方在抽检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或发货部位不对等,必须即时通知乙方协商解决,决不能将其产品继续使用,否则视同该产品合格。
4、甲方有权将此批次产品送由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如发现乙方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或发货品种不对等问题,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了,甲方拒绝接受乙方之产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
1、乙方向甲方出具所产品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代为收购的农户信息(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
2、甲方将货物验收无误后,收到发票起的十天内,按实际收货数量付款到乙方指定账户。
3、乙方收款指定账户:
七、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供给甲方的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国家标准及甲方的需求,并保证该产品不会对甲方所生产的产品造成污染。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执行期: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十、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确须变更时,应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可另订立补充合同或变更合同。
甲方:
养殖方(甲方):____________
收购方(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品种、规格、数量、价格。
第二条 养殖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的养殖生产管理。收购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的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销售。
第三条 养殖方承诺在收购方未放弃收购权时,其养殖的_______________不向他人出售。
第四条 质量标准和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收购方应做好养殖生产的信息技术服务和培训工作,指导养殖方科学养殖,预防畜禽疾病,提高养殖质量。
第六条 收购方需统一提供畜禽种苗及预防治疗用药的,应以当地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_____________种苗____________元(只、头)、预防治疗用药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收购方因技术指导失误或提供的畜禽种苗、畜禽用药等质量问题给养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养殖方未按收购方提出的.技术条件和标准进行养殖造成的损失,应自行承担。
2.养殖方未按合同约定交售不符合质量要求家畜家禽的,收购方有权拒收,并承担给收购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收购方未按合同约定收购符合要求家畜家禽的,除赔偿养殖方的损失外,并按养殖额的_____%向养殖方支付违约金。
4.收购方未按合同的约定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按每日逾期支付货款的_______%向养殖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养殖方:_____________收购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家畜家禽养殖生产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集约化,提高养殖生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家畜家禽养殖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的养殖生产管理。买受人负责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销售。养殖的技术标准为。
第二条:出卖人承诺养殖的为只,
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养殖管理,并于约定日期前足额向买受人交售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公斤。
第三条: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未放弃收购权时,其养殖的不向他人出售。
第四条:出卖人养殖的应当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等级,买受人承诺负责包销。每公斤的收购价为。
第五条:买受人应做好养殖生产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养殖,预防畜禽疾病,提高养殖质量。
第六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畜禽种苗及预防治疗用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优惠供应,具体价格为种苗元、预防治疗用药元。
第七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养殖管理过程中,因其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或因提供的畜禽种苗、畜禽用药等出现质量问题给出卖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八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养殖的,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一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两地畜牧业发展,农民的经济收入提高,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引种相关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一、根据乙方需要,甲方组织保质保量的货源,由乙方在场内自由选购体型纯正,发育正常的__,达到乙方满意。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选__场地,在选__过程中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选__价格质量由乙方确定,甲方要以合理的市场价格在中协调达到乙方同意。
三、甲方负责装车,负责办理各项运输手续,路途中费用运输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购买数量超过__头(只),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甲方装车后,乙方付订金 ,运送到__一次性付清欠__款___________元。如不付清,甲方有权把__全部拉回,订金作为赔偿路途中的全部费用。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和跟踪服务,技术人员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工资待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应无偿向乙方提供所购__的管理方式、饲养、疾病防治资料及跟踪服务。
七、选__报酬。乙方按总__元/头(只)付给甲方,甲方承担招待客户的一切费用和当天选不够,喂__的饲料及装车费用。
八、因选购期间乙方亲自在场,乙方所选__的大小、肥度、高低及体重都和甲方无关,甲方只承担运输途中__的死亡。__下车后,一切情况与甲方无关。
九、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司法机关制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双方签字生效。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种猪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凭县扶贫部门开据的提猪证明信(标明种猪品种、数量、体重、金额等)到甲方提猪,甲方负责送猪到村,并所有种猪耳号和系谱档案。乙方负责分猪到户。
产品名称
性别
公斤/头
数量(头)
单价(头)
金额
备注
荣昌猪
公
90
80
5000
400000
母
80
90
5000
450000
本地猪
公
85
60
5500
330000
母
80
70
6000
40
人民币:¥1600000
大写:壹佰陆拾万元整
二、产品品种及数量
三、种猪的质量标准:甲方的种猪优质纯正,符合国家的种猪销售标准,并经过了科学免疫程序免疫和严格检疫。
四、年扶贫项目斯格种猪价格为:父母代65公斤以上种母猪每头1100元,种公猪110公斤以上达到能够取精配种或直配要求的每头6000元。
五、服务承诺:
1、由于运输等原因,从供猪到户七日内死亡或有伤残的包换,病死猪由县扶贫办商京安公司处理。
2、对不孕母猪,经过技术人员人工配种两次以上,仍不受孕的,按每公斤7.2元由京安分公司回收。继续养猪的,农户按当时商品猪市场价交款,购回一头60公斤同品种母猪;不愿继续养猪的,周转到期时每头偿还300元。对不能配种的公猪,在供猪到户半月内,经技术人员签定,由于种公猪本身原因的,由京安分公司调换一头110公斤以上的合格的种公猪。
3、负责为养殖户不同品种、不同阶段的饲料配方。对饲养户使用本公司4%预混料的按对本公司内部价供应。
4、负责组织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建立技术服务巡回小分队。按300头种母猪配备一名包村技术人员,服务期限一年。对包村技术人员、村技术人员和养殖示范户进行系统培训。
5、搞好统一防疫和配种服务。种母猪从供猪到户开始到第二窝产仔,种公猪从公猪到户一年内,第一窝仔猪从出生到育肥出栏实行供应疫苗,统一防疫。对养殖户种母猪第一次受孕采取配种,以后配种实行市场运作、费用自负。
六、争议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由扶贫部门协调解决。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与扶贫部门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参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县扶贫办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根据公平、公正、合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持本合同。
一、内容:甲方向乙方出售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猪、竹鼠、蛇,货物价格根据送货时市场行情确定。
二、交货方式:乙方需要时,应提前一天电话通知甲方,根据乙方电话口头订单送货。
三、交货地点:农贸市场。
四、付款方式:乙方应每次交易后,一次性将购货款付给甲方,不得拖欠。
五、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六、其他事项:甲方应保证向乙方销售的野生动物应当是人工驯养繁殖的,并合法手续;甲方根据乙方电话联系,送到目的地后,符合质量要求乙方不得拒收货物。
七、本合同一式两式,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至人民法院。
甲方签字(出售方):
乙方签字(购买方):
年 月 日
甲方名称: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达到平等、互利、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以下协议 :
一.供货数量与时间
供货数量视甲方每天就餐人数的加工、烹饪需求而定,每周供货次_________如有变化,甲方提前1天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时供货,须提前1天告知甲方。
二.供货价格
1.乙方所供家禽价格根据市场价格浮动情况,在上涨或下降的时候,可作相应的提高或降低,但不得高于其他同行业的供应价格和市场价格。
2.价格需要变动时。甲、乙双方方应于前一天报价。
三.供货质量与数量保证
1.乙方所供家禽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不得给甲方提供质量差,不合格的产品。
2.乙方向甲方承诺所供家禽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供家禽,甲、乙双方过枰,净重数量误差上限不得超过5‰。
四.供货交付与验收
1.供货时间:乙方按甲方指定时间送货,供货数量由甲方提前一天短信或电话通知乙方。
2.交货地点:乙方将供货送至甲方食堂。
3.供货验收:
(1)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5‰视为正常误差),乙方自行收回;
(2)如有掺假、变质,乙方自行收回。
五.货款结算支付
乙方供货送交甲方食堂,经验货人对数量与质量进行验收后,现金结算。
六.相关责任赔偿
甲方就餐人员如因食用乙方所提供家禽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属实后,乙方除承担全部医药费、赔偿费用,同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至 年 月 日止。
3.如乙方送货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三次没有按约定时间送货,双方合同自然解除。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需方):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
为了促进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对肉、蛋、禽商品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 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_。
2. 产品的数量:_________。
第二条 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 产品的等级和质量: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_________。
2. 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规定进行检疫。)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 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法结算。
3. 奖售办法:_________。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值的_______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7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抵充。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有效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卖人: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
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家畜家禽养殖生产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集约化,提高养殖生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定理本家畜家禽养殖产销合同。
第一条 养殖人负责___________的养殖生产管理。销售人负责__________的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销售。养殖的技术标准为___________。
第二条 养殖人承诺养殖的__________为_______只(头),按照销售人提出的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养殖管理,并于约定日期__________前足额向销售人交售符合质量标准和登记的___________千克(只、头)。
第三条 养殖人承诺在销售人未放弃收购权是,其养殖的___________不向他人出售。
第四条 养殖人养殖的__________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和等级,销售人承诺负责包销。每千克(只、头)的收购价为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销售人应做好养殖生产的信息技术和培训工作,指导养殖人科学养殖,预防禽畜疾病,提高养殖质量。如确需食粮收取技术信息服务费的,其收取的标准和时间为________。
第六条 销售人需统一提供畜禽种苗及预防治疗用药的,应以优惠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_________种苗_______元(只、头),预防治疗用药____________。
第七条 销售人因技术知道失误或提供的畜禽种苗、畜禽用药等质量问题给养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 养殖人未按销售人提出的技术条件和标准进行养殖造成的损失,应自行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时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__生效,于___________失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养殖人:___________销售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