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转包合同范本精选3篇

劳务转包合同范本(精选3篇)

劳务转包合同范本 篇1

甲方:

乙方:

订立日期:年  月 日

劳务队承包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内部劳务承包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劳务承包工程、地点和承包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劳务内容:

二、劳务工作期限

1.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2.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劳务报酬

金额(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暂定价)

依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单价。

1.约定不同工程劳务的计时单价,按确认的工时计算,即

2.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即

3.工作量及单价可附表执行。

四、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依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劳务报酬。

1.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每日提供进场作业劳务人数并由项目部确认。

2.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按月上报已完成工作量并由项目部核实确认。

按上述方式确认后,还需附每月劳务人员出勤记录。

五、劳务报酬支付方式

1.每月按确认的工时及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经项目部质量、安全、预算等相关人员复核后,甲方按 %支付乙方,乙方需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制作本承包作业所属劳务工人工资表,由甲方监督承包人或委托项目部代为直接发放到工人手中,由他人代领的,必须有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

2、工程变更调整

因特殊原因造成工程量的变更部分必须于当月经总包方负责人及预算员核准确认,增加或减少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增加或减少的劳务报酬,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承包补充协议》后同期调整,未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承包补充协议》的,造成任何损失劳务公司不承担责任。

3、未支付的余款及风险保证金待乙方承包任务完成后,经项目部、甲方确认乙方在施工质量,工期、安全施工、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以及综合治理等因素,并核实使用的材料、机械设备及相应费用后,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结算支付。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工程质量执行标准: 按工程合同标准执行

1.乙方为承包劳务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所施工工程质量执行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项目部的要求。

2.乙方施工完毕,项目部对施工成果组织验收合格后,视为乙方完成了本协议约定的工作任务,但项目部与业主间的隐蔽工程 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必须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项目部相关损失。

七、安全施工与综合治理

乙方为承包劳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要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考核规定》(附件1)。确保劳务作业队无刑事、治安案件、无计划外生育现象,确保队内和谐稳定;

八、承包风险处理

1.乙方承包的施工任务必须按项目部即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方(以下简称项目部)的进度计划完成。若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满足项目部需求,经项目部向甲方提出解除《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后,甲方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本协议自动解除,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服从项目部的管理,若发现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项目部可直接取消乙方的施工资格,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劳资纠纷由乙方承担。

3.甲方依据和项目部共同确认乙方每月完成的工作量,保障乙方劳务队人员工资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不得延期、拖欠员工工资。

4.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双方必须明确电话、住址、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保证联系及沟通渠道畅通,如果牵扯到部分事项未明确时,难以联系到对方的,由此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5.乙方须按本承包协议劳务报酬的15%交纳风险保证金(见附件2)。如乙方未预交风险保证金,甲方可从乙方每月完成的工作量中提取15%作为风险保证金,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拖欠工资。

6.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务作业队管理规定》(附件2)。 在乙方发生劳务作业质量、安全事故及拖欠工人工资等经济纠纷时,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劳务费用及保证金中扣除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直接予以赔付,结算后如有剩余的,退还乙方,不足扣除的,由乙方补缴。

劳务转包合同范本 篇2

现将 给乙方转包事项为公司合同所有内容,(甲方不存在垫生活费和进度款)乙方需支付甲方元费用(费用为工程利润的四成),分期付完,付款方式  ,无论乙方赚钱与亏本,与甲方无关,乙方中途退场,甲方概不退款(注:工程量和单价已进场商谈为准,如中途有变更款和补助款,乙方推四成分给甲方,工程完工乙方未支付员工工资,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

转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年月日

劳务转包合同范本 篇3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及邮政编码:

职工(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及邮政编码:

广州市劳动局印制甲方(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用(以下称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为_年,至_年_月_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_。

3.合同期限至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_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_元/月。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国家(含省、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其中:

(1)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如加班时间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资。但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应以一定周期综合计算,属加班时间部分,应按加班工资计发。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本条第(一)项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规定的失业救济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费。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女职工劳动保护假期间,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确定的乙方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六)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同时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等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或甲方分别计发。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动保险、医疗等待遇不变。

(七)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和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及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职工守则》等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残废标准一至四级的,应同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停工医疗期计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于《广州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以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确需按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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