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作业劳务承包协议书(精选3篇)
甲方:聊城市公路工程总公司巴南高速公路D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发包人)
乙方: (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鉴于发包人承接了巴南D3合同段,在承包人充分了解了施工现场条件后,根据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D3合同段桥梁单项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的组成
1、本合同和安全合同,补充协议及相关文件,以及发布发包人下发的各种文件、通知、计划。
2、发包人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及附件及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文件;(以下简称“总包合同”);
3、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部分);
4、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部分);
5、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二、工作范围:D3合同全部桥梁(队伍施工桥梁单项按工程进度需要和队伍人员确定)单项的钢筋制作按的钢筋制作安装,混凝土的浇筑(模板的安装与拆除、支架的搭设、拆除,砼浇注与振捣养护等),钢绞线的制安。
三、工期:按下发的文件、通知、计划等。
四、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2、向承包人创建开工条件及施工条件,向承包人交付相关主材料及机具;
3、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并负责工程项目计划的下达并对承包人工程全过程进度、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技术安全交底,组织图纸会审,交工验收,但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5、发包人按照总体进度要求向承包人下达施工任务,当承包人不能满足发包人总体施工进度时,发包人有权调入其他施工队以达到加快进度,由此造成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6、按本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7、受承包方委托,给承包方施工作业人员统一办理人生意外伤害保险(集体险),其保险费用按照承包方50元/每人收取。
五、履约保证金
1、在协议签订之前,承包方必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该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约完成后三个月后支付。
六、承包人责任和义务
1、作用人员要求:年龄在18岁以上,50岁以下的男工;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合同工程体力劳动;技工应具有国家统一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劳务人员的简况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文化程度、技术状况、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承包人必须每月在施工现场22天,发包人考勤,如缺勤一天罚200元,并建立劳务人员档案,每月编制工资表,每月同发包人一起发放民工工资,如出现民工闹事等罚款1000元/次—5000元/次。
2、对本合同工作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发包人负责,组织相应的人员施工作业,并组织持有相关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完成承包人下达的计划。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投入足够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并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4、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随时配合发包人、业主、监理工程师做好本工程材料及工程样品随机抽样试件。
5、按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提供或租赁给承包人使用材料(包括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接受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
6、配合发包人办理交工验收;做好施工场地构筑物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承包人责任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并赔偿发包人损失。
7、承包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指令以及发包人转发的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应认真按照合同有关规定的标准、规范、设计要求及发包人、业主监理的指令组织施工。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8、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作业操作规程,结合本工程特点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作业人员,小型机具等。
9、为加快施工进度,发包人需调整作息时间,承包人应无条件满足发包人工作要求。
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承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承包人应承担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责任、义务及工作程序。
七、安全施工
1、承包人必须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为其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劳保用品、购买意外险及安全劳务保障(包括相关劳动及安全保障)。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坚持持证上岗,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承包人应遵守发包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完善对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技术交底,教育承包人的作业人员,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人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接受发包人处罚,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违背发包人安全技术交底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八、材料物资供应
1、钢材:工程所有的钢材均由甲方供应。钢筋施工损耗量核定为1%,若乙方因管理不善超过此核定标准,甲方将按钢筋购置价在承包人的工程价款中扣除。
2、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混凝土由发包人集中搅拌后运到施工现场。
3、施工用电:根据发包人现有现场配电提供给承包人使用外,配电箱以外电线及其他电器设备由承包人负责。
4、模板:对于桥梁系梁、墩柱、盖梁模板以及架管、扣件,按需经工区长签字审核后材料部门领取,在工程结束后归还,对模板、架管、扣件损坏严重、丢失的照价赔偿。
4、材料及设备:发包人除负责提供以上1、2、3、4条及附表明确的材料外,工程所需要的其他一切材料(包括周转材料、和辅助材料等)、机械设备、工用具、养护设备、泥浆和施工用水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发包方方概不负责。
5、发包人提供的材料由承包人提前5天书面向发包人提交、设备、构配件需求计划,钢筋需提前10天报送计划,经过发包人现场施工员审核后交由发包人材料部门购买,材料机具到达现场后,承包人应立即进行验收并签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合格的材料机具,如质量规格型号不合要求,承包人在验收时应及时提出,发包人负责处理,工程施工需要的主要材料按施工进度供应。
6、材料管理:由甲方提供的材料,一旦进入乙方施工作业范围,乙方都具有负责保管的责任。在施工期间,若材料保管不善造成材料丢失,其相关材料款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劳务费中扣除。
九、施工验收
承包人应确保完成施工的质量,应复核相关技术标准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发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发包人验收。但发包人与业主的工程验收结果表明承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承包人应承担无偿修复,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发包人的相关损失。
十、工程量的确认及支付
1、本合同的劳务单价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单价。(单价清单附后)
2、承包单价包含以上工作内容的相关劳务、除钢材、砂浆、施工用电、混凝土以外的所有费用(包括各种周转材料、机械设备、工用具、各项劳务费、低制易耗品费用、劳动保护费、管理费、缺陷修复费用、保险、利润和税金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及现场清理等,单价含税。承包人提供劳务发票,并附工资表。
3、中期计量与支付:以每月月末之日为限,承包人申报合格工程,工程处,技术处现场收方确认(图纸设计量为依据),机料处,安保处,财务处审核进行审核计量,然后扣除10%民工工资保证金、扣除5%工程质量保证金、扣除5%安全保证金后承包人提供发票,并附工资表支付上月工程款。
4、终期计量与支付:待承包人合同履行完毕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工程结算,支付90%工程款,余5%质量保证金、5%安全保证金三个月后无质量缺陷问题后一次性支付。
5、计日工计量与支付:对于需用计日工方式计量的工程内容,根据工程时间情况发生的计日工,经技术员、工区长审查、工程处批准同意后办理。申报方式:用计日工前技术员申报,工程处批准后派工。技术员必须严格按人员数、事由、时间段写清,8小时为一个工日,事实求是算出工数不得超计,用工三天内必须报工程处审核归档确认(如超过期限属于自动放弃)。(计日工单价清单附后)
十一、违约责任
1、工程实施期间,承包人人员不足,在发包人发出书面警告3天后,仍未改正的;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暂时停工,承包人不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一贯和公然无视发包人或者监理工程师口头或书面警告;不能持续有效执行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指令;在承包人接到替换修复和合格材料通知后2天内仍不遵守,在承包人接到关于安全整改的书面或口头通知2天内仍不整改的,若发生以上任一情况,发包人将对承包人每次按实际情况来确定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发包人并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内在或者外在质量不合格,应按发包人、业主、监理指令无条件拆出返工重做或者修复,发包人将根据造成的负面影响的严重性对承包人进行罚款,并赔偿发包人一切相关损失,发包人并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发包人根据施工进度要求向承包人下达周计划、月计划,如承包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发包人下达的计划,发包人按实际情况确定后给予承包人处以罚款,发包人并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承包人应承担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以及赔偿由于以上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十二、奖励与惩罚
1、钢筋按设计图纸1%损耗供货,节约按节约金额的50%奖励承包人,超出部分按进价扣款。
2、以发包人对承包人下达施工计划,如承包人能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工程结算时奖励原单价5%,如未按期完成惩罚单价的5%。
十三、其他:双方协商同意有关设计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纪要以及资料图表等及发包人下达的各种书面通知、计划任务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四、合同终止
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一经签认后不得转包,如承包人转包本合同无效。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共 四 份,发包人执 三 份,承包人执 一 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 承包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部分装卸业务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分清责任、共同遵守。
一、装卸作业外包的类型及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业务安排,在合同期内保质保量完成甲方要求的装卸作业劳务。
本办法所称装卸作业仅限于:平房仓出入库、包打围出入垛、马槽仓出入仓、站台发运装卸等时限性强、劳动强度大的作业,其他作业类型不含在内。
平房仓出入库作业包括:散粮出入仓、平整粮面、铺设地笼及踏粮板、布设测温线、打扫仓内卫生、所使用机械出入库、整理库内外物品等。
包打围出入垛作业包括: 铺竹夹板、垫木、铺设地笼、灌包、码垛、散粮出入垛、拆垛、平整粮面、苫盖及紧固帆布、布设测温线、仓垛整理、打扫卫生、所使用机械出入库、整理垛周边外物品等。
马槽仓出入仓作业包括:铺设地笼、散粮出入垛、灌包、码垛、拆垛、苫盖及紧固帆布、布设测温线、仓垛整理、打扫卫生、所使用机械出入库、整理垛周边物品等。
站合发运装卸作业包括:苫盖货位篷布、车皮装载加固、码托盘、请理汽丰及工作现场的卫生等
二、计量标准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装卸价格表》(后附),该表做为装卸作业劳务结算单价表,未包含的业务内容另行协商补充;装卸作业量的计量单位为吨(见《装卸价格表》(后附));每个结算期的承包费用,按照装卸作业类型和数量确定单价计算劳务费用,没有保底数和最高限。
三、承包期限
装卸作业承包期为:自20__年 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
四、承包费用的结算和支付
1、结算周期。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为一个承包费用结算周期。
2、承包费用计算。每月25日以后,乙方提供该结算周期内的作业单据,并经甲方确认;甲方根据《装卸价格表》和双方确认的装卸类型和数量计算承包费用。
3、承包费用支付。甲方财务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和结算单据后,经审核无误后于次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期承包费用。
五、作业质量和毁损保证金。
1、首次支付承包费用时,甲方扣留乙方装卸承包费用2万元作为作业质量和毁损保证金,用于对乙方违章损失等的考核与赔偿。
2、协议期内发生作业质量和毁损,应于当月扣除,剩余作业质量和毁损保证金不足2万元的部分,以及损失不足以赔偿毁损的,从当期及以后的承包费用中扣留。
3、货物损失计算。乙方按照市场价格计算赔偿价格,残存部分是否有无价值均归乙方所有。
4、在合同终止后,双方进行清算,剩余的作业质量和毁损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六、 出入仓作业要求
1、出库作业要求:
A、岀库前准备工作
1. 拔粮温线并归拢上墙;
2. 按照保管员要求将收踏粮板归拢到指定位置;
3. 从器材库拉运机械械设备到指定库房;
4. 领取警示标识,摆放到指定位置。
5. 协助保管员做好其他准备工作。
B、 出库期间工作
1. 每日出库后清扫作业现场卫生(仓房护坡及仓房四周道路)
2. 每日作业完毕按要求摆放器械设备并进行清洁,工具摆放到指定位置。
3. 按照要求对车辆进行装粮,对装粮车辆进行平整,避免抛洒。
4. 确保机械设备运转正常,禁止带病使用。
5. 每日出库结束关闭机械设备电源,并将电缆线盘好挂在设备上。
6. 按照保管员要求清理垃圾到指定位置。
C、出库结束收尾工作
1. 按照设备管理人员要求将机械设备清理达到要求后归还入库。
2. 按照保管员要求对库房内外卫生进行彻底清扫。
3. 按照保管员要求将地笼摆放到指定位置。
4. 按照器材保管员要求清理警示标识并归还。
2、 入库作业要求
A、入库前准备工作
1. 从器材库拉运机械设备到指定仓房。
2. 按照保管员要求铺设地笼,并用纱网覆盖。
3. 按照要求对库房内及作业现场卫生进行清理。
4. 领取警示标识,并摆放至指定位置。
5. 协助保管员做好其他准备工作。
B、入库期间工作
1. 作业后清扫作业现场卫生(仓房护坡及仓房四周道路)
2. 每日作业完毕保证器械设备整洁及工具的整齐摆放。
3. 每日作业结束关闭机械设备电源,将电缆线整理后悬挂于设备指定位置。
4. 安排专人负责看护清理设备,及时将筛下物分类码放到指定位置,并按照保管员要求及时清理粮面。
5.负责筛下物、包装物装车。
6. 将垃圾运送到指定地点。
C、入库结束收尾工作
1. 按照设备管理人员要求对机械设备进行清理,并归还入库
2. 按照设备管理人员要求清理警示标识并归还
3. 按照保管员要求平整粮面
4. 按照保管员要求对库房内外卫生进行清扫
5. 按照保管员要求布设测温线、摆放踏粮板
3、其他要求
A、外垛进出库按照仓房进出库要求进行作业。
B、外垛进出库期间,乙方负责揭盖粮垛,由于乙方工作不到位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导乙方人员在规定区域完成装卸作业,监督乙方装卸作业的完成质量。
2、有权制止乙方工人的违章行为,对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按照《装卸工管理规定》(后附)进行处罚。
3、协调乙方装卸作业中的有关关系,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作业。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4、在约定时间支付乙方的装卸费。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根据安全法规的要求,让甲方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操作要求。
2、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装卸作业承包费用,同时有义务承担承包经营亏损。
3、乙方对其作业人员有现场监督职责,包括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应保证其所聘用人员经过培训,能胜任装卸作业,保证所有装卸作业的操作规程、劳动保护、安全设施等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的规定,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标准和规定进行作业;乙方应当保证有足够的人员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当日装卸任务,包括节假日以及农忙期间在内;负责清理、清扫库房及作业区域的卫生,并保证露天货物得到苫盖,确保装卸作业周围环境整洁、干净,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因不服从指挥、作业不及时、野蛮装卸,以及造成工器具、设备、设施损坏和丢失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4、承担乙方聘请的装卸人员工资以及其他社会保障费用,并给聘请的员工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对于承包期内乙方人员发生的交通事故、人身意外、伤亡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等等,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及赔偿。
5、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6、在承包期内,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承包业务,不得允许第三人参与承包经营。
九、合同终止
1、合同终止的几种情形: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合同一方在合同到期30天前,没有书面通知对方续签合同的;在合同到期15天前,没有续签合同的;民法典规定的其他合同终止的情形。
2、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此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其要求终止此合同。如果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而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则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
3、除法律法规和以上条款外,不得随意中止、终止、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万元。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十、争议解决
1、安全责任。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经济利益。在本合同履行中,若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加快推进新村建设,切实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 县XX镇新农村聚居点农房建筑工程承包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县XX镇新村聚居点农房建筑装饰工程。
二、工程地点: 县XX镇X村组。
三、承建范围: 县新村聚居点农房施工设计图范围(含主体工程、门窗、外装饰等)。
四、工程单价:按建筑面积 元/㎡,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五、工程期限
年 月 日完成主体工程, 月 日完成装饰并交付使用,其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六、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负责协调建设所需的水电,保证施工水通、电通、路通。
(2)负责工作协调,确保乙方顺利施工。
(3)负责施工监理、检查、指导。
(4)、负责按约定拨付工程款。
2、乙方职责
(1)负责组建施工队伍,精心组织施工,确保按期完成。
(2)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3)加强施工安全,承担施工安全责任。
(4)负责报检及其施工水电等相关费用。
七、付款办法
合同签订后 日内预付农户建房款总额的 %;工程建设进度完成 %后,拨付农户建房款总额的 %;工程全面完工,拨付农户建房款总额的 %;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农户建房款总额的 %;剩余 %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再予以拨付。
八、竣工验收
乙方完成合同和图纸规定的全部内容具备验收条件后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联系住建局进行验收。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若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违约方还应按工程总造价的 %计算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十、其他事宜
1、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 县人民 法院起诉。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验收、付清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一份,县委农办、县财政局各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签订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