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装劳务合同(通用3篇)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安排 林承磊 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全权负责该项目协调工作;工程部 唐二军 任项目经理助理,协助项目经理处理本项目的协调工作。乙方派工协助甲方之机械式停车设备(以下统称停车设备)安装工程,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合约,其权利及义务如下:
第一条、 安装工程基本资料(附停车设备平面配置图:
PSH-460D/X-KX,PJS-200X-KX):
1、 工程名称:
2、 安装地点:
3、 机型及数量: (人民币: 元)
4、 工程期限:自20xx年11月5日起,至20xx年12月15日止(含电
第二条、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工程进度附表1):
1、安装工程款总价:合计人民币拾贰万陆仟陆佰叁拾元整(126630元)。
2、付款方式依工程施工进度:
第一期付款:钢结构进场验证施工人员(按照第十一条,第4项条款)三日内,支付总安装费的百分之三十(30%)。计人民币 叁万柒仟玖佰捌拾玖元整 ( 37989 元)。
第二期付款:钢结构部分、安全机构部分、载车板部分即整体结构全部安装完毕经工程部检验合格后,支付总安装费的百分之三十(30﹪)。计人民币叁万柒仟玖佰捌拾玖元整(37989元)。
第三期付款:整体工程安装完成(含电控)经业主、特检院共同验收通过,如甲方或特检院提出有整改项,整改完成经甲方验收后支付总安装费的百分之四十(35﹪)。计人民币 肆万肆仟叁佰贰拾点伍元整(44320.5元)。 第四期付款:经业主方验收通过后三个月支付总安装费的百分之五(5﹪)。计人民币 陆仟叁佰叁拾壹点伍元整(6331.5元)。
3、本合同安装费不开具发票。
4、本合同安装费包含施工用电和安装人员生活用电。(电表由安装队安装)
第三条、(1)、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2)、因甲方发货不及时乙方要第一时间主动反馈,并积极配合甲方,
第四条、出货作业:
1、甲方出货时乙方应负责接货,其卸货费由乙方承担,并事先勘查现场,协调物料放置事宜。
2、甲方排定出货日期并提前通知乙方准时到工地接货,并妥善保管。
3、若乙方无故不到场接货,甲方从总工程款中扣除百分之五(5%),作为
4、乙方接货时要对货物数量、质量进行确认,签字确认后出现差异的责
第五条、双方配合工作范围及承担义务:
1、乙方负责保管停车设备零部件,使其不受潮、不变形、不失少。
2、乙方负责安装所需脚手架的搭设,及其产生的费用。
3、甲方协助乙方与业主单位解决安装人员的膳宿问题,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调配技术员提供技术支持。
5、乙方负责人(芮捷)在整个项目开始至结束必须在现场管理与协调,包括车库业主单位的协调,并将协调结果及时向甲方汇报,否则乙方承担瞒报、漏报的相应责任。一旦发现乙方负责人(芮捷)离开项目所在地扣款500元/天(扣款从项目剩余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6、乙方负责人要定期参加甲方的项目会议,一次不参加从所剩工程款中罚200元。
第六条、接货作业:
1、乙方负责安全卸货及搬运到指定地点,并配合人车安全管制。
2、物料堆放应求稳固、整齐并集中摆放,不可凌乱影响出入安全。
3、物料堆放应有适当的垫高、防浸措施,易弯曲变形物品不得重压,整齐排放后应覆盖,以防雨水浸入。
4、乙方负责保管物料,到货应清点,货抵工地清点后,若有遗失、被窃、损毁等乙方应负全责。
5、货抵工地后乙方须配合甲方管理人员,于当日清点所有零部件。因特殊现场或台数较多无法一日清点完成,须于3日内完成,并于出货单
6、若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物料清点手续,甲方视出货数量无误,乙方应对缺少及损坏的物料负完全责任。
7、甲方所供应之物料被乙方变卖或提供其他厂商使用,甲方除有权终止承揽合约外并有权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赔偿。
第七条、安装作业:
1、乙方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当天安排人员、工具进场施工。若无
2、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所供材料进行安装作业,并按设计图的要求完
3、乙方从事安装作业应符合甲方要求的品质,并无减少或灭失价值。施
4、乙方安装作业如未符合甲方要求的品质,应于甲方指定期限内无条件
5、乙方于安装工程进行中,应负责主动与业主协调下列事项:
(1)、立柱基座固定后,协调业主,柱基水泥灌浆工程。
(2)、注意排水管路不得影响设备装置组立空间。
(3)、梁下净高之再确认。若因其他管线影响净高应协调业主改善。
(4)、现场建筑物尺寸与放样图尺寸不符时,协调处理。
(5)、电源预设位置协调告知。
(6)、消防试水应告知业主三天前通知甲方配合处理。
(7)、乙方从事安装作业应在合同期限内完成。
6、乙方安装过程中因现场因素须停工者,除现场与业主协调外,应电告
7、乙方于安装完成后,对剩余物料依下列原则处理:
(1)、整理并搬运到地面楼层,联络甲方余料运退事宜。
(2)、乙方借用之工具器皿应缴回原借出单位。
(3)、乙方应负责停车设备材料包装废弃物的清理及清运,以及每日工
8、停车设备调试完成后,应保留适当人员直至政府部门验收整改,并再次验收合格为止,方可撤离人员,乙方应做好设备的清洁及防护及现场的清洁工作。
9、工程进行中禁止擅用非甲方供应之物料,及乙方来路不明之原物料等,由此造成的工期、质量方面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对乙方的追溯责任。
10、甲方供应材料,于安装过程中,乙方发现有误的,应立即告知甲方
11、各合同附表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期完成,乙方承担违约
12、安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如发现未持证安装,
第八条、与现场建筑物配合尺寸的汇报与制作:
1、建筑物预留尺寸与设计图不符,须变更停车设备材料与之配合者,乙
2、配合业主现场需要的固定栏杆安装,由甲方供应材料,于工程进行中乙方应配合现场制作,制作费用已包括在总价内。
3、其他有关甲方制作上需要的现场尺寸,经甲方通知后,于工程进行中,乙方应配合汇报现场尺寸。
第九条、安装品质认定:
1、甲方执行品质认定检查,依甲方设计图为准。
2、甲方执行检验阶段如下:(附表恒盛豪庭项目检验附表2、3、4)
(1)、第一阶段:放样及钢结构安装完成品质检验。
(2)、第二阶段:梁柱结构体、传动系统、安全机构部分及载车板整
(3)、第三阶段:停车设备整体安装、调试完成品质检验。
3、乙方安装作业进行到上述各阶段之前三天,应预先通知甲方派员工来检验,乙方须于事前做好自行检查,填写相关资料。
4、经甲方品质检验确认后,乙方如有不符合甲方约定品质要求,在甲方开列整改通知单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到符合要求为止。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要求追加工程费用。
5、完工检查中无法察觉,或未经察觉之品质缺失,属安装作业不良者使用中发觉,经甲方告知,乙方应负责修改。乙方不得拒绝、拖延或要求追加工程费用。
第十条、人员管制:
1、乙方应以甲方的名义实地安装工程,对外视同甲方员工,进场应着制
2、现场需配合协调时,乙方即应代表甲方主动与工地负责人协调不得推
3、乙方不得任用甲方因案开除以及自甲方离职一年内之员工。
4、乙方不得雇用甲方在职员工,支援从事乙方的安装作业。
5、乙方安装本工程不得再另行招聘其他厂商参与安装,若有特殊情况,应事先报备并经甲方核准。
6、乙方禁止把本项目任何按装项目转包,一旦发生将从总工程款中扣100%的工程款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安全卫生管理办法:
1、乙方进行工程中应依下列安全卫生法令做好安全措施
(1)、当地安全卫生管理办法。
(2)、工地营造安全卫生设施标准。
(3)、乙方在施工场地内,特别注意防火、放电工作,严禁从事违法活动。
2、乙方从事本工程安装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所载之各项内容,从合同签订日起到维保期限止,倘有隐蔽工程或在甲方检查中未发现的安装质量问题发生,一概由乙方负责整改,直到甲方检验合格为止,与甲方无涉。若因而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所有损失。
3、乙方必须对安装作业人员投保.(工程意外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提供安装人员信息留甲方工程部存档。(符表5)所填写施工人员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如发现缺席每天扣50元/次。
第十二条、逾期罚款:
1、除因天灾、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或经由甲方或业主认可之原因外,
2、乙方从事本工程安装必须在安装期限内完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
第十三条、特别条款:
1、乙方因从事安装工作,从甲方获得的商业机密技术图纸资料,应严
2、乙方从事本停车设备安装作业,自工程完成日起,永不得经营该项
3、如因工程安装质量问题致使一次检验无法通过,则需复检及相关招
第十四条、附则:
1、超出本合同行为以外事项,在甲、乙双方发现后,可协议另设临时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依照国内各有关法令处理,若无规定时依甲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立约人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代表(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的水电安装及消防及弱电预埋劳务分包事宜协商一致。制订立如下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范围与内容:#楼按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安装;消防及弱电预埋;通风、太阳能孔洞预留工程,(施工图重大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
(1)室内给水管网预埋及安装,从楼层一户一表后至户内用水地点;
(2)室内外排水管网预埋及安装,接至室外第一个检查井;
(3)室内暖气主管道预埋及安装,从室外第一个井至竖井主管道;
(4)室内电气照明线路、电缆、桥架、盘箱柜预埋及安装;
(5)室内照明灯具及开关预埋及安装;
(6)从户内总配电柜至用电设备的所有线路、设备安装;
(7)防雷接地安装;
(8)消防所有管网预埋;
(9)弱电预埋;
(10)通风、太阳能孔洞预留;
四、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竣工。乙方经调试并自检合格。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六、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安装(含防雷接地)、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采用固定劳务单价方式。
七、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35.00 元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结算)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括人工、小型机械、施工安装、调试、等各项费用。
八、付款和结算方式
1 由于本工程量较大,工期较短,计划采用分阶段支付劳务费;
2当乙方完成所有劳务项目工作的时候,甲方根据形象进度按月支付总劳务费的70%;
3当乙方完成栋号封顶的时候,甲方支付相应部分劳务费的20%;
4 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总劳务费的8%
5 总劳务费的2%作为施工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无异议后15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结清。
九、设计变更
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根据主合同相应顺延。
十、材料设备供应
1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主材、辅料均由甲方采购供应。
2水电安装的所有工器具乙方自备,甲方不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
十一、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1)按时甲方提供的给排水、电气、消防及弱电安装图纸、图说、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通知、设计变更中涉及的技术交底和工作内容。
(2)甲方指定现场负责,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负责有关签证。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材料保管场所。
(4)甲方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材料使用保管情况。
乙方如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5)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2、乙方责任
(1)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
(2)应按照设计图的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达到验收标准。
(3)施工现场水、电材料现场转运。
(4)乙方进场人员需配合甲方的管理、调度,特别是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及调度。
(5)现场由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严禁浪费或用在非本项目上,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值赔偿。
(6)乙方提前3天提出材料计划,由甲方审核购买。
(7)乙方现场负责人: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必须按时足额付清乙方所完工程量的劳务工资。
2、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在生产工程中,人员不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不能得到保证,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缔乙方作业资格,结算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价款付给乙方。
(2)双方约定的工期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延长。
(3)在施工中如乙方因施工质量低劣造成返工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按5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
指挥、安排、调派。
(6)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十三、安全文明施工
1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要文明施工,不浪费材料,不出安全事故,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
2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凡因错误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安全保护和甲方提供的水电材料,如发现浪费材料和不保护材料。
十四、其它管理制度
1、甲方及其项目经理对乙方实行考勤制度,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配足满足施工需要的人员,如无故不在岗(含缺席、迟到、旷工等现象),甲方按50元/天(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2、乙方进场工人如有偷盗、损毁甲方财物行为的一经发现,退赔原物价值。
十五、未尽事宜,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印后生效,本合同承包范围内任务完成,结清余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甲方代表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代表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 日
甲方:
乙方:
一、 施工项目名称
红河集团新疆卷烟厂联合工房 项目塔吊安装、升降、拆卸,总高度 40 m,暂定升至 40 m的施工项目。
二,施工地点 : 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延伸区
三、合同总价
小写: 16.1000.00 (大写) 壹拾陆万壹仟 元整
五、 付款方式
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 10 天内,甲方应按合同总价的30%预付给乙方,共48300元;(肆万捌千叁佰元)
2. 乙方安装,特检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后,甲方付给乙方 48300元;(肆万捌千叁佰元)
3. 甲方应在乙方就该设备拆卸告知后,正式拆卸前付给乙方 32200元;(叁万贰千贰佰元)
4.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该施工项目塔吊、拆卸后按合同付 清余款:32200元(叁万贰千贰佰元)给乙方。
六、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必须把经检验合格完整的设备交给乙方安装;(厂家的随机资料)
2.塔机的每一次安装、升降、拆卸时,甲、乙方安全员必须到场;
3.乙方所需的一切资料,数据,报告,证书。
七、乙方责任与义务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天内乙方应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交甲方备存。
2.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建设方项目部管理,遵守制度,听从安全人员指导。
3. 乙方施工人员食宿自理。 乙方承包范围:包安装,包拆卸,包机械,包人员,报备案,包所需资料,包各种特检验收费用。
八,安全责任.
1.乙方在安装,拆卸,顶升施工中,严格按照安装,拆卸方案及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并报有关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进行。
2.设备安装完工后经过安检部门检测合格后,交付于甲方使用,双方签字认可。
3.在安装,拆卸,顶升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非设备质量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向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1.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 : 乙方法人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