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方案编制技术合同(通用3篇)
抵押人: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
为保证乙方的全部债权,甲方将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约定条款如下:
一、被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于债权的实际发生额,各种罚息的计算方法和债务的偿还期限,单独的借据、透支合同、本票、协议、预约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这些附件中规定的所有事项的效力与本合同相同。
二、抵押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归_____________所有。
三、如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未达到还款期限,乙方也可随时通知甲方全部或部分清偿,甲方愿意立即清偿,无异议。
四、登记后如需在抵押财产上贴标签或品牌,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和抵押物提供方郑重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归甲方或抵押物提供方合法所有,与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无关。如今后发生任何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和抵押物提供者愿意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和担保物提供方保证担保物的拥有者将负责妥善保管担保物,因担保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如税费、维修和保养与乙方无关。
七、当抵押物现状发生变化时,甲方和抵押物提供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无论原因如何。如因抵押物现状或抵押物价值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债权无法清偿,甲方和抵押物提供者愿意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八、抵押财产应置于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甲方或抵押物提供者或其他第三方均可使用,一经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者应负责将抵押物停放在指定地点。
九、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乙方指定的保险,并以乙方为唯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和条件由乙方约定,所有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所有保险单和保费收据由乙方保管;如乙方代甲方垫付保费,应通知乙方限期偿还。如甲方逾期未办理,乙方可将预付款计入甲方贷款金额,并根据情况计算保费。甲方无异议。但是,乙方没有义务代其投保或支付保费。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占有抵押物。
(1)有担保法规定的占有情形的;
(2)未经乙方许可,抵押物的'品牌或所附标签受损。
(3)未经乙方同意出租抵押物的;
(4)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明显减少或有减少危险时。
(5)乙方认为甲方贷款使用不当时。
(6)乙方按前五项规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方拒绝交付的,乙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乙方因占有抵押物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有权收取抵押财产被占用后产生的孳息,以抵消收取孳息的费用和甲方的债务。
(8)乙方对抵押物的占有和处置应符合《担保法》的相关规定。
十一、甲方应寻找经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甲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付款义务。保证人愿意以本合同为证据,并声明放弃提前抗辩权及保证人在民法担保的各项法律法规中的一切权利。
十二、甲方愿意接受乙方对借款用途的监督,并对甲方的业务和财务进行审计。当乙方需要甲方提供行使监督审计权的任何相关材料时,甲方应立即予以遵守,但乙方无监督审计义务。
十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义务应在乙方经营地履行。如因本合同规定的事项发生争议,无论甲方、抵押物提供人或营业地是否变更,也无论其国籍是否变更,均以第一审法院为准。
十四、本合同中所列的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和共同担保人均包括其继承人、法定代表人、破产管理人或遗产管理人。此外,当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共同担保人同意变更本合同中乙方的代表时,承担其职务的人,即本合同中权利义务主体的代表,无需办理变更登记。
十五、除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外,甲方愿意遵守所有与贷款有关的条款以及现在或将来适用于金融业的所有相关条款,并无异议。
十六、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如果期限未满,期限可以延长。本合同有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咨询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要求,受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2、乙方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在甲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基础上,通过了解项目和项目区概况、水土流失现状调查、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防治分区划分、水土流失预测等,提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实施保障措施等。
3、咨询最终成果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形式交付甲方,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4、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且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资料之日起,乙方应在日之内编制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表),并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5、通过审查后,乙方应在日之内提供给甲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报批稿壹式份。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本合同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在武汉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合同要求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按时向甲方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
三、甲方的协作事项:在本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时间)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
1、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所需资料,现场踏勘和监测所需工作条件。
2、资料包括:工程立项资料、选址意见书及红线附图、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及批复、图纸等。
经审查后,乙方应在甲方出具的材料清单上盖章确认。
3、现场踏勘:甲方须在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为乙方踏勘现场和监测提供条件,了解项目有关现场情况。
其它:四、技术情况和资料的保密:本项目的资料及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对资料及成果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其用于其它场合,在乙方向甲方正式提供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表)报批稿时应将资料归还甲方。
五、审查方式: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表)按照本合同第一项所列要求编制完成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采用专家评审方式进行审查,由评审专家组出具项目评审意见作为审查证明。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的设计费为(人民币)。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元,时间:报批稿提交后日内。
②分期支付:元,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内;
③其它方式:
(三)在甲方付款的同时,乙方应开具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民法典及其相应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如下:
(一)乙方违约责任:
①非甲方原因,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甲方有权力要求乙方按每逾期一天赔偿设计费的0.5‰,逾期[
]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向甲方支付设计总费用[
]%的违约金;
②若乙方造成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项目资料外泄,则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违约责任:若甲方逾期付款,则每逾期一天按设计费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双方协商不成的,选择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2.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委托书附件二项目组人员表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年月日:
帐号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借款人:_______
担保人一: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担保人二: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
订立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和期限
1.1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元。
1.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
实际借款日期以到期账单为准。
第二条利率
2.1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
2.2计息方法是_______
第三条借款目的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于_______,乙方应合法使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第4条退出
提款当日,借款人应在担保人一的见证下(借款人和贷款人同时)向贷款人出具《借款借据》可按指定银行账户转账)。
第五条还款
5.1合同双方同意选择下列条款
1.贷款到期一次偿还;2.分期还款。还款计划见补充条款。
5.2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和还款日将贷款全额存入贷款人指定的下列账户:
借款人应保留银行存款凭证或其他还款凭证作为还款和付息的凭证。
保证条款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第三方担保时,担保人一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的《担保协议》承担责任,担保人二按照第六条、第七条的担保方式和担保范围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没有第三方提供担保,担保人一按照第六条、第七条的担保方式和担保范围承担担保责任。
第六条担保方式
保证方式是:连带责任保证。
第七条担保范围
担保人的担保范围是:全部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借款人应支付的全部费用。
第八个保证期
保证期为两年,自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起计算。
抵押条款
借款人或第三方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时,抵押人承诺并遵守以下条款:
第九条抵押物
9.1抵押人自愿向抵押人提供抵押担保。详见抵押物清单。
9.2《抵押物清单》中关于抵押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抵押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对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
9.3抵押权的效力包括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抵押物、附属权利、附加物、附加物以及因抵押物的毁损、灭失、被征收、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9.4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财产,确保其完整性。抵押权人有权随时检查抵押财产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抵押人应予配合。
9.5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将抵押事实告知承租人,租赁期限不得长于贷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应当事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将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由此获得的收益应按照第9.8条的规定处理。
9.6如抵押物损坏或灭失,抵押人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及时向抵押权人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损坏或灭失证明。
9.7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应当立即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9.8抵押权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处理抵押人获得的赔偿、补偿、保险及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收益:
a、提前缴存或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抵押权人指定的账户,以保证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d .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9.9抵押人因隐藏抵押物的权属争议、查封、扣押、抵押或出租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向抵押权人全额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借款人债权的费用以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抵押登记
11.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及时到相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证在借款人付清所有抵押登记证前由抵押权人保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要变更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11.2借款人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后,抵押权人应积极协助抵押人办理注销登记。第十二条抵押物的处置
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委托抵押财产进行评估、拍卖或变卖,并按照第9.8条约定的其他事项先行支付价款或进行处理;或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折价以抵消借款人所欠债务;
A.借款人到期未还清贷款(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
b、发生第9.7条所述情形,抵押人未能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提供相当于减少价值的担保;
抵押权人依法可以处分抵押财产的其他情形。
12.2处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在偿还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责任后剩余的,抵押权人应及时将剩余部分返还抵押人。
12.3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积极配合。
12.4抵押权人在处分抵押财产实现债权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应先从拍卖或变卖价款中扣除。
质押条款
借款人或第三方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时,出质人承诺并遵守以下条款:
第十三条质押
13.1出质人自愿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质押担保。详情请参阅质押材料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质押清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质押清单》中关于质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质权人处分质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对质权人行使质权的任何限制。
13.3质押的“效力”包括质押产生的孳息,以及因质押物的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3.4如果质押物的价值相对于质权人发生变化,质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或出质人补足质押物的价值,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在质权人要求的时间内补足价值。
13.5质权人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质押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3.6质权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处理赔偿、补偿、保险及处分质押财产所得收益:
a、提前缴存或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质权人指定的账户,以保证本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物质以恢复物质的价值;
d .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出质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质权人要求的新担保的,出质人可以自由处分上述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