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工程施工合同标准版2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共同商讨,达成协议,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供电工程施工合同,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供电工程施工合同标准版一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共同商讨,达成以下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质量要求:按电力部门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二、工程造价: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费用包干, 甲方自签订合同之日全部付清。

  四、技术资料,图纸提供方法:甲方在开工之日前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并指定 同志为施工代表,负责施工中的协调工作。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并指定 同志为施工工地负责人,以便双方共同处理施工中的问题。

  五、开、竣工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总计工作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六、违约责任:甲方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工程中途因甲方原因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减少损失,并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甲方如对安装标准有特殊要求,必须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如不符合工程质量,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其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违约金额由甲、乙双方约定。

  八、乙方工程不符合工程质量、技术要求。甲方有权责令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每延期五日,处以工程总造价1%的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时,按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如需分送有关单位,份数另定。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需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 方:(盖章) 乙 方: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电工程施工合同标准版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建设过程中的权力、义务和经济责任,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合同。

  一、工程范围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项目和内容:

  二、工程造价

  4、本工程采用总承包形式,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元 ¥元。

  三、建设工期

  5、 根据有关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天。

  6、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2)不属包干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 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停水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未按合同规定拨付款而影响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6)非乙方原因无法停电,致使乙方不能连续施工而影响进度。

  四、工程质量、验收与安全管理

  7、 本工程的质量为优良。

  8、 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及标准:①该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设计变更;② 电力建设工程验收规范。

  9、 甲方在不防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督促。

  10、 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乙方在施工中严格 执行电力工程方面的国标、行标,特别是主要设备应符合地方供电部门 要求。

  11、 该工程竣工后,由地方供电部门根据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及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本合同支付工程款,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担返工责任。

  12、 乙方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落实本工程施工的各级安全 责任制。本工程中非乙方责任发生的一切事故障碍,有相关责任方负责处理并 承担费用。

  五、工程造价的拨款和结算

  13、本工程总造价为 元人民币。

  14、本工程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支付本工程造价部分工程款,计人民币 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式送电前)支付工程余款 。

  六、其他事项

  1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6、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需办理签(公) 证的,自办毕签(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造 价款后终止。

  17、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18、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甲 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乙 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供电工程施工合同标准版三

  发包方(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负责)人:

  设计方(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和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完成合同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项目名称、规模、阶段、投资

  1.1、工程项目名称: 10 kV 供电线路工程4.5公里

  1.2、工程建设地点: 磐石市

  1.3、工程设计规模: 新建 10 KV线路4.5公里,高压电缆敷设 米,室内新建高压配电柜 面及配套保护等

  1.4、工程设计阶段: 方案设计及概算阶段、施工图阶段

  1.5、工程估算投资:暂定 100 万元 。

  2、设计内容及范围

  2.1设计范围:建设项目方案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等。

  2.2设计内容: 进行现场调查 ,依据相关规范、设计委托书及甲方相关要求进行设计计算、图纸绘制等;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参加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或施工图等评审会议;参加施工图交底、施工图会审等会议;参加竣工验收。

  3、设计工作要求

  3.1时间与进度: 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协助甲方完成方案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其他相关服务 。

  3.2 设计质量与深度:设计深度执行《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充分考虑项目的功能性、安全性、经济性、可信性、可实施性、适应性及效能性。

  4、设计依据、标准和资质

  4.1设计依据:

  4.1.1设计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4.1.2 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4.2 乙方采用的主要设计标准及规范:

  《66kV及以下架空线路设计规范》 GB50061-1997 ;

  4.3乙方资质等级: 电力行业专业乙级 。

  5、资料提交及期限

  5.1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委托书等文件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可靠性负责;

  5.2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向甲方交付项目建议书(电子文档)、装订成册的初步设计图纸(方案设计)和概算各6份,施工图纸8份等设计资料和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全面负责。

  6、合同设计费及支付方式

  6.1合同设计费(含税):设计费取费基数以甲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后概算中工程费用为准,暂定为 100 万元;设计费收费优惠价按工程造价的4%;合同设计费暂定为人民币(大写):肆万圆整 (小写) 40000.00元,待概算审定后调整设计费。

  6.2合同设计收费依据按以下 6.2.3 方式确定

  6.2.1设计招标中标价;

  6.2.2双方按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确定;

  6.2.3双方按〔发包方/设计方〕所在地工程设计市场调节价协商确定;

  6.3按照6.2.2条估算的设计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由其它方式确定的合同设计费不再调整;

  6.4支付方式按照下列第 6.4.1 款规定执行:

  6.4.1 分期支付:

  6.4.1.1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定金(大写)壹万伍仟圆整;(小写) 15000.00元

  6.4.1.2其他剩余部分待乙方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通过审查后连同调整部分一次性支付;

  收款人:

  开户行:

  账 号:

  7、甲方权利义务

  7.1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约定要求的设计文件限期整改;

  7.2参加本合同设计项目各设计阶段的评审、验证和确认,要求乙方按照各设计阶段评审结论对已完成的设计进行完善补充,最终设计完成后,根据设计审查结论要求乙方进行必要的补充、修改,直至通过审查;

  7.3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施工现场工作人员;

  7.4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进行设计;

  7.5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7.6不得擅自修改乙方编制的设计文件;确需委托第三方修改设计文件的,应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7.7为乙方派驻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环境。

  8 乙方权利义务

  8.1按国家规定和约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进行工程设计,严格审核设计文件,并按约定的进度、质量交付设计文件;

  8.2不得超越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接业务;

  8.3 根据甲方要求委派现场设计代表进行设计交底,配合施工,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问题;

  8.4委派相关专业的设计人员参加工程设计各个阶段的审查、协调会议以及工程验收工作,并及时完善和优化设计方案;

  8.5按照设计内容和深度进行设计,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内容和另立项目重复收费。不得将重新描晒或只改换图标的设计按新项目收费;

  8.6对甲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或解决方案;

  8.7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和工艺生产线外,乙方在设计文件中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8.8工程设计应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满足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采用有利于环境保护、提高能效的设计方案;

  8.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合同项下的设计业务转委托。

  9、设计变更

  9.1甲方因下列原因可以进行设计变更,甲方根据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或者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设计人应及时修改设计、出图和办理相关手续。因变更造成乙方设计文件交付日期延误的,交付期相应顺延,需返工修改设计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工作量支付返工费;

  9.1.1超出设计任务书范围变更设计项目、规模、标准、条件;

  9.1.2提交的基础资料错误或作较大修改;

  9.1.3在设计任务书范围内要求乙方优化设计方案;

  9.2乙方因下列原因可以进行设计变更。因变更增加的设计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供应商造成的工期延误、停工、设备材料、退货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9.2.1设计质量不符合技术标准、规范和约定要求的;

  9.2.2设计遗漏、错误、设计深度不够;

  9.3因一方原因造成设计变更的,变更方应提出设计变更书面申请,甲方对设计变更申请及理由进行审查批准。

  10、保密

  10.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信息及相关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10.2对乙方所有的技术成果权,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扩散、转让。

  11.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

  11.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并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不可抗力发生后 72 小时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 10 日内向对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有效证明文件;

  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未按期履行或无法履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12、违约责任

  12.1甲方未按期提供有关基础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的,设计文件交付日期相应顺延;

  12.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设计费,每逾期一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3乙方未按期交付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设计费 5‰ 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12.4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符合约定质量和规范要求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设计费 2% 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12.5由于设计遗漏、错误等原因使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应赔偿甲方或第三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2.6乙方未履行合同其他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3、合同变更、解除

  13.1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13.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各方解除合同前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3.2.1给甲方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

  13.2.2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拒不履行的;

  13.2.3擅自将合同项下的设计业务转委托;

  13.2.4甲方拒不支付设计费超过 50 %的。经书面催告后 15 日仍未支付的。

  14、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14.2 方式解决

  14.1提交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4.2向 发包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15、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

  15.1双方有关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的权利、义务,依照上级有关HSE规定执行。

  16、合同效力及其他约定事项

  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16.2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

  16.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6.4本合同一式 6 份,甲方执 4 份,乙方执 2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5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6.5.1合同条款;

  16.5.2中标书;

  16.5.3 设计委托书、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设计文件、数据、图表;

  16.5.4双方往来传真、邮件、会议纪要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年月日:

  供电工程施工合同标准版四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电力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经济责任,保质、保量、保工期、安全顺利完成工程任务,甲、乙双方经相互协商,特签定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名称:x小区配电工程及居民用电

  二、 工程地点:x

  三、 承包范围: 设计以甲方图纸为准,施工方案以x为准。

  四、 开竣工时间:20x年8月1日 至9月10日

  五、配电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x 万元整,经甲方双方协商,

  甲方提供该工程所有材料计人民币x万元整,乙方的承包方式为包干制,施工费为人民币x万元整。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 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全部工程款。

  七、技术资料:

  凡是乙方施工承担工程,必须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特别是保证项目资料必须齐全。保证资料不全的,视不合格论处,进而视单位工程不合格不予验收,技术资料必须装订成册为一式四套。

  八、损失责任:

  工程开工后,乙方严格按图施工,工程项目变更影响结构的必须凭甲方下发的设计部门的变更通知,一般项目的变更必须凭甲方下发的建设部门的变更通知,乙方无权变更任何工程项目,凡擅自变更项目或质量事故不合格项目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九、安全生产

  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并做好队、组二级安全教育。施工中做好每道工序的安全交底工作,乙方必须严格实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安全帽、安全标牌、警牌、安全施工日记等不许齐。本工程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包含国家强制规范要求、人身伤害保险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十、违约责任:

  按《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保修条款:

  以国家电力部门出台的保修周期一年为准,因施工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十二、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俩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决算完毕一年后失效。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代 表: 乙方(盖章): 代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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