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经营权出租合同热门三篇

商城经营权出租合同(通用3篇)

商城经营权出租合同 篇1

出质人:

身份证号码:

质权人:

身份证号码:

为确保债务人全面、及时履行其在主合同(详细参见本合同第二条)项下各项义务,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出质人自愿以本合同项下之质物提供质押担保。

质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出质人提供的质押担保。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质物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为出质人对 经营权。

第二条 主债权和质押担保

1.被担保的主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 与债权人 签订的合同编号为 《借款/担保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全部债务。

2.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用、税费、诉讼费用、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3.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对质物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

4.主合同变更

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利益,不因债权人给予债务人任何宽限、任何延期还款、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的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变更或替换等情形而受任何影响。如发生上述情形,视为已征得出质人的事先同意,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

第三条 质物保管

出质人将质物权利凭证,如土地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副本等证件原件交由质权人保存。

第四条 质物的处分及质权的实现

1.在发生以下情形时,质权人有权处分质物以实现质权:

(1)出质人构成主合同项下违约的;

(2)发生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实现的情形的;

(3)出质人构成本合同项下违约的。

2.如发生上述处分质物情形时,质权人有权与出质人协商直接行使经营权或对经营权进行出租、转让、拍卖等以实现债权。质权人行使质权,出质人应当无条件配合,不得对质权人行使质权设置任何障碍。

3.质权人处分质物后,若有剩余的,应退还出质人。

第五条 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向质权人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系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出质人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授权及批准。本合同各条款均是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出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出质人保证遵纪守法。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出质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章程、有权机关的相关文件、判决、裁决,也不与出质人已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4)出质人保证其出具的全部资料、文件、信息等均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而无任何隐瞒。

(5)出质人保证完成为本合同的有效并能合法履行所需的备案、登记、信息披露或其他手续,并支付相关税项和费用。

(6)出质人确认,在本合同签署日及本合同履行期间内未发生且不会发生拖欠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和补偿金等现象。

(7)出质人保证不存在对出质人的履约能力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或事件。

2.出质人进一步保证如下:

本合同项下质物系出质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转让;出质人保证对该质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并保证除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设定外,该质物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它优越权,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权属争议、权利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

第六条 .出质人承诺

1.出质人承诺,在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之前,其自身不采取下列行为:

①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②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停业、解散、破产、承包、租凭、联营、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合并(或兼并)、合资(或合作)、产权转让等。

③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

④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财产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

⑤申请重组、破产或解散公司。

⑥签署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承担具有这

一影响的有关义务。

2.出质人承诺,当出现下述事件,出质人将于该事件发生之日立即通知质权人,并在该事件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通知原件(非自然人需要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经签署)送达质权人:

①发生了有关事件导致出质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成为不真实、不准确的。 ②出质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涉及诉讼、仲裁或其资产被扣押、查封、冻结、强制执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样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强制措施的。

③出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人、主要财务负责人、通讯地址、企业名称、办公场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出质人变更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工作单位、长期离开所居住城市、变更姓名或在收入水平方面发生不利变化的。

④出质人被其他债权人申请重组、破产或被上级主管单位撤销。

⑤质物权属发生争议,或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响。

3.出质人承诺,在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将随时根据质权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应的财务资料。出质人承诺,在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将随时根据质权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

4.出质人应负责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经质权人要求,出质人还应向质权人指定的公证机关办理一般公证手续或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出质人自愿接受该强制执行。

5.出质人应积极行使经营权利以维持经营权价值,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不得为任何不利于所质押权利之行为。

6.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就质物签署或同意签署任何转让、转移或让与文件,或以任何方式处分质物或其任何部分。

7.除本合同外,出质人不得在质物或其任何部分上设定或存在任何质押或其他类型的优先权安排。

8.出质人应承担与质物及与实现质权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拍卖、变卖、保管、公证、登记、审批、备案及其他费用。

9.如质物价值减少或有减少可能,出质人应根据质权人的要求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担保或其他补救措施。

第七条 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出质人及质权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如出质人为自然人的,则其仅需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或被撤销而无效或可被撤销;本合同部分条款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1.违约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构成出质人对质权人的违约:

①出质人在本合同作出的任何陈述、说明、保证或在任何依本合同规定而作出的或于本

合同有关的通知、授权、批准、同意、证书及其他文件在作出时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已被证实为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被证实为已失效或被撤销或没有法律效力。

②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任一约定事项的。

③出质人停业、停产、歇业、停业整顿、清算、被接管或托管、解散。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被注销或破产的,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注册资本的;

④出质人财产状况恶化,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发生对其正常经营、财产状况或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况。

⑤出质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其重大资产被扣押、查封、冻结、强制执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样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强制措施导致对出质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⑥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擅自通过赠与、交换、出售、发出指令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处分质物的;或发生质物价值减少、质物灭失或重大损坏等严重影响出质人偿还债务能力的情形的。

⑦质物被国家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构施以强制措施的;或者出质人未按质权人要求提供有关质物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或者隐瞒质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质押等情况而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

⑧出质人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足以妨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为,或者损及质权人正当利益的行为。

商城经营权出租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经民主议定,将______的使用权进行招标出租,乙方参加竞投中标。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承租的项目名称:_________总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提供给乙方承租经营的生产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出租期限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乙方的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照_________方领取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

第五条租金和支付方式:

1.租赁期内,乙方向甲方缴交租金的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元。即每年承租金额为______________元。

2.租金的支付方式:每年的租金应于当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缴交完毕。

第六条在租赁期内,乙方所承租的___需要用电必须服从电管站的管理,并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装上电表和漏电开关,才能用电,一切费用由__方负责。电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在租赁期内,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扩建建筑物的,需征得甲方同意,由甲、乙双方另行订立合同,报合同鉴证机关备案。

第八条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破坏四周环境,在生产经营期间,必须处理好一切污染物、垃圾等。凡造成环境污染要负责一切赔偿责任,并要停产、停业整顿。

第九条在租赁期内,乙方需要办领有关证照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甲方提供_______给乙方租赁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经营或使用,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承租财物。

第十一条在租赁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有关属乙方投资的机械设备或属乙方的建筑物的搬迁费归乙方,土地补偿费、建筑物的拆迁费、属甲方投资的机械设备的搬迁费和其他补偿费归甲方。

第十二条乙方在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出租的项目:

1.乙方擅自将承租的项目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租经营者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租的项目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的;

3.乙方利用承租的项目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租金达_____天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三条风险责任

1.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债权和债务,有关工商、税收以及上级规定应缴交的各种规费等费用均由__方负责,与__方无关。租金仍按租赁合同规定缴交。

2.乙方在租赁期间,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本租赁合同实行抵押出租的原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在___天内按租金总额___%作为承租押金给甲方,即押金金额为______________元,作为履约的保证。租赁合同期满,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退还抵押金给乙方。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承租押金____________元 ,并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2.乙方若中途退租,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承租押金_______元,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3.乙方逾期缴交承租款,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拖欠承租款总额每日__%计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租赁期满,乙方限于____天内将承租的生产资料返还给甲方,返还标准____________。返还完毕,甲、乙双方应在承租的生产资料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逾期每天赔偿____元。

第十七条纠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经__________鉴证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会计入帐一份,合同鉴证机关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商城经营权出租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对_________至_________客运班线经营权进行招标,乙方经投标(递交服务质量承诺书),取得该班线的经营权,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获得的客运班线经营权使用期限为_________年。

客运班线起讫点:_________至_________(往返);日发班次:_________;途经线路_________;班车类别:_________(直达或普通);客运班线类型:_________类班线;营运里程:_________(其中高速公路里程_________,占总营运里程_________%)客运班线起讫车站:_________(始发站)至_________(终点站)。

乙方投入营运客车_________辆,客车技术等级为_________,客车类型等级为_________,座位数为_________座。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在乙方就国家及省新规定与招投标文件有冲突时,甲方有权按照新规定提出要求,并对客运有关服务质量、运输设备、经营行为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经营期内的服务质量、运输设备、经营行为、运输证件、票据使用、车辆技术状况、价格执行、交通规费缴纳等定期进行考核。

3.甲方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要求,有权在经营权使用期内对同班线进行招标增加运力和班次。

4.经营权使用期满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

5.甲方应按照招投标文件尽快为乙方办理有关营运手续。

6.甲方应依法维护乙方的正当权益,加强客运市场秩序管理,对干扰乙方正常经营的非法经营和不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查处。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在审批后_________日内投入营运。

2.乙方须遵守道路客运管理有关法规,服从管理,守法经营。按照定线路、定站点、定班次、挂线路标志牌运行。

3.乙方须按照核定车辆、线路、班次、站点、运价运行,准点发车,不得沿途揽客,不得擅自改变、延伸线路、增减班次和增加客车座位。中途不得无故更换车辆,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揽客、绕行揽客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送。

4.乙方在经营权使用期内不得转让线路使用权。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进行转包经营。高速线路经营权须实行公车公营。

5.乙方应严格履行投标文件或服务质量承诺书中承诺的事项。

6.乙方须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因政策和市场变化所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经营权使用期内,不得随意停发班次或终止运行,如确有难以维持经营情形的,须在停班30日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止运行,停止运行后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7.线路经营权使用期内,如遇特殊情况(如春运客运高峰期、战备运输、抢险救灾等),乙方须无条件服从运管机构调派。

8.因经营权使用期满或其他原因中标线路终止营运的,乙方自行安排其车辆、员工、设备等。

9.对甲方在管理和履行合同中出现的问题,乙方有权提出异议或向甲方上级部门反映或投诉。

10.因乙方过错造成旅客漏乘、误乘的,乙方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退还票款或安排改乘;造成旅客人身伤害或行李丢失损坏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乙方应当保持客车状况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设施齐全,车容整洁,标志清晰,按核定人数载客。严禁超高、超宽、超重装载行包。

12.乙方应当按规定缴纳交通规费;执行由物价、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客运运价及有关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不得使用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的道路旅客运输票据和证件。

13.乙方必须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客运车辆未改变客运性质时不得退保。

14.乙方车辆驾驶员或乘务员应在发车前向乘客介绍安全乘车要求,在高速公路、山区道路和其他危险道路行驶时,应提醒注意安全,指导乘客采取安全措施。

15.运营客车不得设置或放置妨碍安全驾驶的设施或物品,并应在车内漆喷乘车安全须知内容。

16.乙方应当在核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逾期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逾期未投入营运,或经营期间擅自停班超过6个月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将线路移交候补中标方经营或将线路流标,乙方投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不按规定车辆、线路、班次、站点、运价运行或擅自转让线路经营权,以及转交经营的,甲方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并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

第五条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或承诺书和招标线路经营服务承诺考核标准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招标文件中有关服务质量、运输设备、经营行为等方面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或承诺书的承诺经营,按照考核标准接受甲方考核,并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接受处理。

第六条变更

乙方需要过户、变更经营范围、车辆更新的,必须经甲方批准,并按照规定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乙方歇业或停业的,应当提前15日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交回营运证牌和经营票据,办理歇业和停业手续。

第七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九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1.甲方招标文件

2.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书)

3.招标线路经营权服务承诺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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