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商铺出租经营小吃店合同3篇

市区商铺出租经营小吃店合同(通用3篇)

市区商铺出租经营小吃店合同 篇1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铺面出租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号铺面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租期:叁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铺面租金:

1、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每年租金为x元。

2、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每年租金为x元+(%)为租金。

3、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每年年租金为第二年租金+第二年租金×8%为年租金。

4、铺面租金一年一交,甲方要求乙方在每年租金到期提前一个月交清下年租金。

四、铺面押金:合同一经签订,乙方需支付给甲方 元为押金,要求乙方在租期内要保证按时交纳水电费。期满乙方必须交给甲方当时乙方装修时的原貌不得损坏(以乙方装修好时的照片或录象为依据)若无损坏则甲方退还铺面押金,否则甲方不退还所收铺面押金。

五、从合同签订日起,甲方给乙方一个月的装修时间,铺面由乙方自己出资装修,甲方不给予任何费用补助,到期不得人为损坏否则甲方不退押金。

六、相关税费:在租期内水电费,收视费铺面出租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在租期内乙方自行负责水管、电表、电路、卷帘门等各种维修费。

八、乙方在租期内若需转租,应先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转租,而且,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权,并不退还租金和押金,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逾期按应收总额收取每月10%的滞纳金。

九、乙方在租期内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一切活动。

十、承租期内,乙方应依法经营,服从相关部门管理,加强安全意识。如出现火灾或非正常事故,其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甲方不予负责。

十一、其它事项:

十二、合同一经签订,乙方按双方约定支付租金和定金,若乙方违约则甲方不退换定金,若甲方违约,则双倍退还定金。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出租人):

签订日期:

电话:

乙方(承租人):

签订日期:

电话:

市区商铺出租经营小吃店合同 篇2

转租方:

地址:

电话: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承租方:

地址:

电话: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商铺坐落地址及交付状况

1、商铺地址:

2、商铺交付情况:商铺状况为。

3、签约前甲方须出示甲方合法身份证件、所租赁房屋产权证、甲方与房屋所有人签订之租房合同,并提供甲方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所租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方与房屋所有人签订之租房合同复印件,作为本合同之。

4、用途: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法经营。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期 止。

2、交房日期为 。

3、租金起算日自 起至 止。

4、合同期满后,如果商铺所有人继续租赁该商铺,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及交付方式

1、租金共计¥元,人民币大写

2、租金于合同签订日起7日内支付,租金以

开户行:;

开户名:;

帐号:。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影响承重结构的条件下对该商铺及其附属结构进行装修。

2、租赁期间,乙方对其装修的部分有自行维修的义务。

第五条各项费用交纳

1、物业管理费:甲乙双方约定。

2、水电空调等使用费用:甲乙双方约定。

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商铺转租给第三方,如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该租赁合同对乙方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商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无论乙方与第三方如何约定,乙方的转租行为不能免除本合同项下支付租金及其它约定的所有义务。

第七条乙方承租该房屋,营业执照等一切证件乙方自行办理。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若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甲方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当将租赁期内剩余的房租等相关费用退还给乙方。

2、乙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空装修及设备,将商铺交还甲方。

3、如因商铺所有人与甲方的纠纷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租赁该商铺,视为甲方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甲方负责,按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约定的方式给予乙方赔偿。

第九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商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政府行为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有责任因为乙方装修所从政府部门获赔的装璜、设备赔付款支付给乙方,并把乙方已交付的当年剩余租金退还给乙方。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商铺,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条特别约定

1、甲方必须保证所转租商铺权属清晰,同时保证乙方租赁期内对该商铺的使用权,若因产权纠纷或债务原因影响乙方对该商铺的使用,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应遵守商铺所属物业公司相关规定,如有未依规定行事,造成的责任、损失或违约,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租赁合同附加条款及其视同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租赁期间,若因甲方原因及商铺所有人造成的乙方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5、租赁期间,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本合同共页,1式份,甲执份,乙方执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租方: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市区商铺出租经营小吃店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为了搞活市场经济,现就房屋租赁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订立如下权利、义务供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房屋位于,非住宅用房间,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乙方租房用途为.

二、房屋租赁期为年,租赁时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房屋租金每月元。采取预付款方式,每个月缴纳租金一次,协议签订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个月租金元。以后房租均按每个月到期前五天支付。逾期不缴,甲方每天按月租金千分之五计收违约金。若超过15天不缴纳,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四、本协议签订生效乙方向甲方交租房保证金元。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须守法经营,并接受小区物业公司的有偿服务和管理,按有关规定及时缴纳各种物管等费用。如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自负。

六、双方在协议期间不得违约。若乙方提前解除租约,甲方以乙方所交保证金及未到期租金作违约金收取;若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由甲方赔偿乙方房屋装饰部分损失及退还未到期天数租金。

七、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私自对外转租房屋,同时不得擅自改变租房用途及结构和室内设施,乙方若因经营需要进行房屋装饰,费用由乙方自理,协议到期终止时,乙方若要拆除装饰部分,自行无偿拆除,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并要恢复甲方房屋原状。

八、协议期满续租与否,双方另行商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到期双方义务履行完毕自行失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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