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场承包经营合同(推荐三篇)

沙场承包经营合同(通用3篇)

沙场承包经营合同 篇1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性质: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在罗庄成立久泰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化工原料,能源生产,久泰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期60万吨甲醇生产,甲醇废料由乙方承包经营。二、乙方有权在久泰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全权负责合法的经营管理,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应该在每月的废料全部销售,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否则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在承包期限内有权以甲方久泰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身份对外经营。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须在经营范围内以合法的方式的方式经营,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满后经双方同意,本合同可以顺延。

五、双方的`结算方式,由乙方每经营满_____吨与甲方结算一次,并在结算后_____天内将甲方应得的利润存入甲方账号。如果乙方在结算期满后未能按时将利润存入甲方账号,经甲方书面催告后_____天内尚未将甲方应得利润足额存入甲方账号,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_______万元整(人民币)。

六、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不能在临沂市范围内(包括郊区县)与乙方以外其他人设立授权或者其他合作方式从事本业务,经乙方书面同意的除外。若甲方违反本约定,须赔偿乙方__________万元整(人民币)。

七、本合同违约金为_________万元整人民币,适用于本合同除第七、八条以外的其它违约情况。

八、如有未协议问题,双方可以补充签定协议。如双方有争议问题,应本着诚信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寻求其它法律途径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沙场承包经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现有甲方通过竞标,标得 沙场一处,面积 亩,附带码头长 米,宽 米,深 米,有房屋,经资深勘探沙层厚度 米,标得采用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持有采沙证。现将此沙场转给乙方承包经营:

一、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经营年限承包费__________元。大写:,合同签订日预付承包费__________元,乙方开工之日余额付清。

三、乙方对承包沙场、码头有使用权、开采权、管理权、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

四、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承包期限内此沙场无任何纠纷,在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下行使自己的经营管理权。

五、因国家征用或其他人为不能抗拒的`自然原因,致使乙方不能使用或经营的,甲方应退还所剩年限的承包费,不满一年的按整年计算。(乙方所交承包费为__________元,承包期限为______年,甲乙双方定为每年__________元)

六、甲方承包给乙方的沙场使用采沙经营等权益,如遇其他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甲方必须全额退还乙方的全部承包费及乙方的所有损失。

七、甲方必须保证乙方道路畅通,保证无无关人员阻工、扰工,如发生上述问题,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所有误工资用及相关损失,并保证及时处理解决。

八、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经营、开发期间地方政府干预,承包期限未到收回等,甲方亦须退还全部承包费,并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机关备案一份。

十、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沙场承包经营合同 篇3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____人民政府批准,将____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由____管理局、____财政局、____税务局、____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____分行组成的____工业发包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____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投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____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方、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第四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____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第六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第七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上缴利润、技术改造投资、贷款归还、企业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第一款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第二款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第三款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____年为____万元,……。第四款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____年底以前达到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本厂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第九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第一款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的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第二款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第三款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第四款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第五款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第六款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第十条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节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第一款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第二款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第三款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第四款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第五款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各项指令性计划。第六款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第七款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第八款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福利待遇。第十二条承包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____元。第十三条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第一款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第二款有权监

督本厂的产品经营方向。第三款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第四款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十五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第一款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第二款不得平调本厂资产。第三款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第四款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承包经营者(系指承包个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业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间享受经营者收入,原有工资级别存入档案。本次承包结束后,承包经营者如不继续承包,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级别。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本厂职工的福利待遇,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第十七条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的收入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附加指标系指: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此项指标按____主管局每年下达的计划执行)具体规定如下:第一款承包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其收入以本厂职工当年人均收入为基数,所得是基数的两倍,上缴利润每超当年指标1%,再累加相当基数____%的收入,直至基数的四倍。第二款发包方如认为承包经营者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奖励。第三款承包经营者因病、事假实际工作不足九个月,只发给预支生活费。第四款职工人均年收入的计算范围按____劳字____号文件规定执行。第十八条企、事业单位承包,如超额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其单位承包收入为超承包指标上缴利润财政返还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归还本厂作为生产发展基础。第十九条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后,承包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和企、事业法人收入,由发包方一次发给。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十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第二十二条承包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厂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第二十三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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