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采购的合同范本(精选3篇)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品 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价金总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货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乙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除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__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____日~____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____ %的违约金。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____ %的违约金。
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代 表 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帐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行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水泥质量应符合水泥国家GB175-20xx标准,依据水泥国家标准(甲方)生产厂家只对水泥产品质量负责;乙方对甲方所供水泥有质量异议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将生产厂家同编号水泥封存样品送国家水泥质检中心仲裁,检验费用有责任方承担,确属水泥质量问题的甲方向乙方赔偿损失。
第三条 运输交货方式:
由甲方组织车辆运到乙方施工工地即: 乙方必须保证工地道路畅通;乙方要货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发货。
第四条 付款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给甲方,剩余70%的货款待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逾期不能付款的乙方每天须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总额的3%的违约金。
第五条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天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共计二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双方就水泥购销事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 产品质量标准:按国标CB175-1999质量标准。
二、 交货地点:麻章至遂溪路段
三、 运费负担:供方负担
四、 验收方法:数量验收按供方地磅单(国标三级误差±3‰),双方签字为准。
五、 货款结算方法:每200吨结算一次并付清当次货款,若每月用量不足200吨则每月结算一次,并付清当次货款;若需方不付清当次货款的,供方有权停止供应水泥,并限十天内需方付清供方货款。
六、 违约责任:由《经济合同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仲裁。
七、其他特定条款:
1、 供方供应的水泥若不符合第一条质量标准(由湛江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或广东省产品质量检验所检验结果为准),则由供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
2、 数量抽查由需方随机抽查,若不足量,以差额二十倍处罚,同时不足量的过磅费由供方支付;
3、 需方提前十小时通知供方,如果供方不能及时供应水泥给需方时,每天处罚人民币伍仟元整(超过五小时按壹天计)。累计超过三天,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经济责任。特殊情况,供方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需方接到供方通知后可另外购买其它水泥,双方都不算违约。
八、 本合同依法签订经供需双方签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供需双方应严格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因故需要变动,应经双方依照规定协商一致,另立补充协议,任何一方不按规定履行合同,按《经济合同法》和国家有关的经济合同法规承担经济责任。
九、 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
十、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即生效,有效期限至需方该项工程结束为止。
供方单位:(签章)
需方单位:(签章)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