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建筑材料租赁合同(合集3篇)

工地建筑材料租赁合同(通用3篇)

工地建筑材料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为搞活市场经济,求得进一步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同时提高建筑材料物质的利用率、完好率、加速周转次数、确保双方利益不受损害,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租赁物资供货的名称、数量及单价、承租方根据工程需要和出租方当时的实有库存量选择出租房的租赁物资。具体租赁物资的发货和收货数量及日期,根据合同附表(代发货单)及验收单为准。租赁单价为:钢管每米0.012元天,扣件每套0.008元天,调节丝杆每套0.06元天(不含税务发票)。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租赁物资归还完,租金全部付清为合同终止期,以实际使用的租赁物资计算租金。使用地点在新都华城。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承租方租赁物资必须持单位有效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承租方在租赁物资时,需预交押金0元(现金支付,一收条为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后,押金余额退还给承包方。在租赁期间,承包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

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数量质量及租赁物资的交付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房仓库提取或交还租赁物资,当面清点数量并双方签字认可。如不符合承租方或出租方的质量要求和安全要求可以拒绝收货。发货单由承租方指定收货人签字生效

工地建筑材料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由甲方租给乙方下列物品:

名称

单位

租用数量

日租金

说明

租赁物品种类如有变更,以发货单数量为准不再另签合同。

第一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的日租金执行,并在下月5号前向甲方缴纳上月租费,乙方不得拖欠,逾期未交,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百分之一违约金。

第二条:租期约定,共计天。不足约定的按约定计算收费。超过约定按实际天数计算租赁费。

第三条:根据租用物品数量,双方商定预交押金元。

第四条:租用期间的物品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不准改制,退还时发现如有损坏丢失,按合同附表收取修理费及赔偿费。

第五条:甲方出租的物品,乙方当面点清数量,检查质量,如有异议时当场更换。否则甲方不承担使用中任何责任。

第六条:乙方租用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租期以甲方仓库办理的经乙方经办人签字的发货单为验收合格凭证,入库物品以甲方经办人签字的退货单做为租用物品和结算租费的凭证。

第七条: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25%的违约金。乙方在退还租用的物品时,其中所领的物品退租时不得调换,如发现不是原领物品,双方材料员签字认定,按所定价30%付给甲方质量补偿费。

第八条:乙方自提、退货时由乙方送回甲方仓库验收合格收货。

第九条:物品价格及赔偿办法按租赁物品价格及赔偿标准表执行,该租赁物品价格及赔偿标准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如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应承担其给对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此合同履行地为甲方负责人户籍所在地。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出租方:承租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材料员:材料员: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地建筑材料租赁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开拓市场,共同发展,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力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精神,结合本工程实际,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内容及范围:。

4、工程质量:合格。

5、工期:。

6、合作方式:

由乙方负责提供社会信息资源和资金,并配合甲方投标,中标的建筑工程项目,在甲方同业主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双方共同组建该工程项目部,由乙方负责组织资金、材料以及劳动力等,按甲方项目管理要求组织施工,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二条、项目管理模式

一、项目合同管理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协调和指挥、接受甲方委派项目人员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工程的指导、监督、协调、检查。

2、乙方应全面负责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条款协议,承担全部责任及义务。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违约,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工程项目主要施工队伍由乙方选择推荐,要求使用有用工主体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劳务公司),报甲方审批。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能将工程分包,更不允许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活动。

二、项目班子管理

1、甲、乙双方按业主要求共同组建满足施工要求的项目班子。

2、乙方进入项目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并将相关资料交甲方审核备案。

第三条、项目管理费用及保证金

1、乙方按工程结算总价的%向甲方缴纳管理费(不含税金及有关部门规费),由甲方统收统支。

2、管理费支付时间:甲方负责对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审核确认,工程款到账后甲方据此扣除管理费、税金、派驻项目人员工资、规费、保修金和其他约定费用。

3、乙方负责承担本工程招投标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4、按合同约定的垫资、保证金、履约保函、担保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解决。

5、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合同总价2%(特殊情况可根据工程规模请示后调整)向甲方缴纳保证金(含0.7%。建账保证金,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进度保证金),可按工程进度分阶段缴纳。

第四条、项目管理人员构成及工资标准

1、甲方委派为甲方项目管理代表,其余项目管理人员为。

2、甲方派驻项目人员工资标准分别为:(含五类保险):元/月;元/月(通讯费由乙方解决),乙方提供食宿,乙方每月按时将甲方派驻项目人员的工资上缴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发放。

3、甲方派驻项目人员在工程实施期间如遇公司学习和培训,乙方应该无条件支持,工资照常发放。

4、乙方委派为乙方项目管理代表,其余项目人员为。

第五条、财务管理

一、资金管理

1、工程资金必须统一划拨到甲方指定账户或共管账户。项目每笔资金到账后,由乙方拟定资金支付计划,经甲方派驻项目主管人员签字后,上报甲方审批,并由甲方财务人员监督支付。

2、甲方收到工程资金在扣除管理费、税金等相关费用后将工程资金按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比例支付给乙方,乙方须专款专用,不扥挪用、拆借、串用。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向业主收取与工程有关的任何工程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3、资金支付计划必须首先保证项目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若因拖欠而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而且甲方有权追究经济赔偿。若有上访,一次处罚壹至伍万元。

二、财务管理

1、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按照工程承包合同价的万分之七缴纳建帐保证金。

2、工程开工后,乙方应按国家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甲方要求,建立健全符合甲方规定的财务核算体系,负责核算工作,按时报送会计报表,工程竣工后,项目会计核算资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返还建账保证金。

3、乙方必须在工程竣工后6个月内与业主完成财务决算、否则,乙方应主动提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请求,直至申请人民法院支持。在工尾款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作出债务清偿完毕的法律承诺,并将工程相关财务资料(原件)送交甲方财务部门存档后,方可根据具体情况支付。

4、工程在办理完结算后,甲、乙双方应履行财务决算手续,以保障双方的经济利益。

三、税收管理

1、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单位义务。乙方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依法缴纳营业税、城建费、教育费,以及其他应缴纳的税金(所得税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工程资金到帐后,甲方按比例扣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金,如由业主代扣代缴的,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委托代扣代缴相关手续,并提供有效的完税凭证。

2、甲方每次拨付工程进度款时乙方必须出具等额的与工程相对应的成本发票,(建筑工程成本发票不得低于工程款70%,装饰装修工程成本发票不得低于工程款60%)。

3、工会经费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办(20__)187号《关于经费和工会筹备金有地税部门统一代征的实施意见》工会筹备金0.3%、残疾人保障金%等有关规定交甲方,由甲方统一缴纳。

4、合同印花税按0.03%的合同印花税在第一笔进度款中一次性扣收。

第六条、质量、安全、标化、进度及工程技术管理

一、工程质量管理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业主的要求后,甲方将质量保证金返还乙方,否则予以扣罚。

2、工程未达到质量要求,乙方应及时整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甲方视其质量事故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罚。

二、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达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要求(无重大伤亡事故,轻伤频率低于1.5%。)后,甲方将职业健康安全保证金返还乙方,否则予以扣罚。

2、乙方在施工现场须设置专职安检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甲方或甲方派驻人员检查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行为和隐患,有权纠正、罚款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3、凡是在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过程中,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或安全评价、安全检查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通报批评或对企业安全许可证扣分的,甲方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应自行承担指标责任和由此带来的赔偿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

5、按规定应办理保险的,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据原件交甲方。

三、环境、标化管理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化工地标准,则甲方将该保证金返还乙方,否则,予以扣罚。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统一制作施工现场的标识、图牌、徽记。

3、乙方负责该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所必须的施工场地硬化、工地内防尘整治等工作,若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不文明施工行为,造成一切所示和后果概由乙方自行承担指标责任及由此带来的赔偿责任等一切损失。

四、进度管理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总进度的要求,则甲方将保证金返还乙方。否则,予以扣除。

2、乙方应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总进度的要求。乙方未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总进度的要求而被罚,其所有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资料管理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做好施工过程中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根据公司川四建发[20xx]21号要求实行押金制度,本工程竣工资料押金数额为万元整,押金在拨付工程款中预扣。工程竣工后,将全部完整档案资料移交份到甲方档案室后,方可将押金返还给乙方,如不能按规定上交竣工资料,没收其押金。

六、生产要素管理

乙方的材料采购、劳务用工以及周转材料、机具设备租赁等,不得以甲方公司名义或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若确需签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合同优先支付,不得拖欠。凡乙方涉及合作项目签订的所有合同,须交甲方备案。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履行或不按约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承包合同及单方处置本工程,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和经济信誉赔偿。

2、乙方若因工程质量、安全、农民工工资。环境保护等原因,受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和通报给予严重处罚,且承担行政处罚,若因曝光造成甲方停止招投标一次则按结算总价的1%进行处罚。同时,若乙方无故拒付农民工工资,甲方有权按乙方结账的余额直接代扣代付。

3、工程在施工期间受施工管辖城区各季度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化检查,其检查评定结论必须在合格以上,若不合格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4、如工程在竣工验收备案书上的安全评价不合格,按结算总价的1%进行处罚。

5、乙方因劳动力合同签订、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缴纳等原因引起的劳动纠纷,以及经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若因乙方原因,引起法律纠纷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若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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