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采购安装协议书(精选3篇)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四川现代教育集团黄许职业中专学校宾旅实训大楼弱电系统招标邀请函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详见设备清单(投标文件配置清单)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培训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变,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减,据实结算。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2、乙方所交货物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或质量认证标志。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安装要求
1、乙方进场安装涉及到水、电由甲方协调,费用乙方承担。
2、安装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规范、安全、文明施工。
五、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20 日内交货,随即在70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交货延迟,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设备试用15天内进行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确认。
3、货物安装完成后 15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三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付款方式
1、乙方按时、按期、按质供货,安装经甲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20xx年3月18日付货款的50%,剩余50%在供货方履行质保责任后于20xx年3月18日付清;
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七、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两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4 小时内响应到场, 8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10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10 /天的违约金;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10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3)乙方未按质按时交工,每天向甲方赔付货款总额万分之十的违约金。延期交工30天以上,乙方自动退场,甲方可另选投标方进场施工。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工程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可向旌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的采购和安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内容:
第二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书和合同条款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
5、国家法规、规范、行业标准和有关技术文件
6、双方有关供货问题的协商、会议纪要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三条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交货方式为交钥匙工程。
第四条合同价款甲方向乙方订购(包括运输)计人民币元,安装计人民币元,合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其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厂家、技术规格及功能、备品备件、易损件、进口和国产部件清单、维保计划表、五至________年的易损件报价单等详见附表。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货和施工、竣工,承担设备的质量问题,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六条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七条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存一份。双方约定合同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时间:
甲方(需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供方):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数量、价格
1.1 产品清单
产品名称品牌规格(mm)数量(樘)单价(元)总价(元)备注
合计元
备注产品数量以甲方最终要货量为准,总价最终按实际供货量×单价作为结算价。
1.2 该价格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
1.3 产品价格中包括产品的制作、包装、运输、装卸、安装、嵌缝(含嵌缝材料如聚氨酯发泡剂、胶水等)、检验报告、税费等所有费用。
1.4 技术资料
本合同标的物设计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建筑图纸、土建参数、门洞尺寸、开启方向等),由甲方提供,经甲方确认盖章后有效;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去现场复核的责任,并将确认盖章后的复核结果提交给甲方。
第二条 交货地点
2.1 乙方应按甲方在上述指定的交货地点(1.4中提到的地点)卸货,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货物的卸货、保管等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卸货场地。
2.2 产品在到达甲方所要求上述地点交货前的运输、保险等事项均由乙方办理,乙方自行承担交货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第三条 交货时间
甲方在乙方交货 日前,须以书面通知乙方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货物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地点的要求;乙方在双方确认技术参数、图纸且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交货至甲方工地。
第四条 产品质量要求
4.1 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包括并不限于门的品牌、类别、级别、生产厂家、执行标准、规格型号、材质、颜色、门面钢板厚度、门框钢板厚度及配备的五金配件必须完全符合附件一:门的图片和技术参数的要求,乙方在交货前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对产品全面检查、测试。
4.2 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必须达到或超过的国家、行业标准。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提供样品供甲方封样,乙方确保所供的产品必须与封存样品质量一致。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5.1 乙方应在交货前 日,以书面形式发送《发货确认函》给甲方,通知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产品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场地的要求,甲方须在收到确认函后 日内给予答复,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发货,甲方逾期不作答复的,则视为默认同意。
5.2 产品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产品包装要求包括规格型号、产品种类、数量等,货物在安装完成验收通过前的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3 到货后,甲方负责组织工程监理方,会同乙方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数量及验收货物质量,若货物数量与清单数目不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或补齐货物。届时,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此合格证明仅为乙方交货的凭证。甲方、监理的上述验收行为不作为乙方产品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若乙方的产品经送检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仍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4 乙方产品若在安装、竣工验收及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仍应当承担产品质量的责任和义务。
5.5 交货后,甲方提供产品存放地点,乙方或其委托的安装承包方保管货物,货物如有丢失或损坏的情况,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6 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执行标准、出厂检验报告和记录等相关单证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验货物。
第六条 安装配合及安装后验收
6.1 安装过程中,乙方应当服从工程总承包方的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对安全生产负完全责任。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乙方根据计量和收费标准向工程总承包方交纳全部费用。乙方施工时应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律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的一切违法和安全事故(包括并不限于给甲方、乙方或第三方的人身造成损害或财产造成损失,以及甲方因此被行政处罚等)均由乙方承担。
6.2 甲乙双方认为已具备安装条件后,乙方应当在 日内安装完毕。
6.3 乙方确保通过质监、消防等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并承担未能通过验收所发生的所有风险与损失。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安装完毕并具备验收条件后,乙方负责提供政府相关部门的检验报告,甲方组织监理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6.5 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填写验收合格交接单,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移交后出现损坏、划痕、缺配件的,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及货款支付方式
7.1 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人民币)(¥ 元)。履约保证金用以保障乙方的交货期限、施工工期、产品与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若乙方按照合同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后 日内,甲方无息返还。
7.2 货到工地现场并经甲方、监理方的验收合格后 日内付至该批货款总额的 %;安装完成并经政府相关部门(如有需要)验收合格后 日内付至本合同款总额的 %;余款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 年(自交房之日起计算),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 日内无息返还。
7.3 每期付款,乙方必须提供等额合规的产品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相应地推迟付款时间。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 合同履行中,如甲方要求变更合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变更通知后给予配合。若合同变更后,双方应当重新确定交货期。
8.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非法定事由单方擅自解除合同的,须向另一方偿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2 乙方逾期交货的,须每天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未供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
9.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发货或者提前到货的,甲方有权拒验货物,乙方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9.4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货款的,逾期每日按欠款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9.5 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约定执行。
9.6 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逾期交货或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或整改;同时,还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或未通过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若乙方逾期 日未补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仍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产品保修约定
10.1 质保期自甲方交房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 年,质保期内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全部维修和更换等费用,超过质保期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收取材料费、维修费。若属乙方产品质量原因此承诺不能兑现,乙方将负全部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作为违约金。
10.2 乙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业公司)的通知后,应及时作出响应,锁具问题2小时内解决,其他问题24小时内解决(乙方服务电话: )。
10.3 当乙方在确属产品质量问题而未在约定时间解决的情况下,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业公司)有权委托第三方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10.4 当乙方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质保事项或不能满足处理质保问题时,乙方应当补足。
10.5 乙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或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应当向甲方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2.1 乙方承诺并确保自己与所派人员均具备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施工资质;否则,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
12.2 以下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一:门的图片和技术参数;附件二:易损件价格清单;附件三:乙方售后服务体系;附件四:乙方售后服务承诺。
12.3 甲方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招标答疑、乙方投标文件、招标议标期间的往来函件和由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企业规范、标准、产品说明书(包括规格、质量、检测依据及结果、原材料产地、货物产地、包装、使用功能、验收方式)、图纸等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各文件不一致之处,质量标准以较高的标准为准,其他的以形成在后的为准。
12.4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2.5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12.6 本合同双方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自发件后 日视为送达,如有变更,须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 地址: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