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挂靠经营协议书(实用3篇)

工程项目挂靠经营协议书(精选3篇)

工程项目挂靠经营协议书 篇1

甲方(雇主):

住址:

乙方(雇员):

住址:

为明确双方的职责,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劳务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到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1、工作岗位:

2、工作职责:

3、工作要求:

4、工作标准:

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岗位及薪金进行调整。

三、甲方职责

1、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

2、甲方根据生产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制度及本工程的相关要求,严禁违章作业,预防劳动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四、乙方职责

1、乙方应保证在合同期间遵照甲方的规章制度

2、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应规范自己的行为,执行工作任务时应及时、高效的完成。

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工作时间及劳动报酬

1、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一周工作________天,一周休息________天。逢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遵照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规定放假。

2、乙方每个月的劳务报酬为:_________元,甲方按月发放乙方工资,每月________日委托________银行转账支付到乙方账户。

3、双方约定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施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水平。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未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

六、劳动纪律和劳务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经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3)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利益损害的;

(4)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5)其它因乙方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协议的情形。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3)甲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不得随意提前解除合同,因无故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经乙方催告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应交付金额的_______%支付滞纳金。甲方逾期_______天未支付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八、纠纷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或发生的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自双方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项目挂靠经营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发挥甲方的宏观调控职能,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甲方经与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挂靠在甲方下属建筑项目经理部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书:

一、甲方同意乙方挂靠经营甲方下属项目经理部,乙方挂靠期间以甲方项目经理部名义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程任务自行承揽。

二、挂靠期间因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建工程项目,所以甲方有责任对工程负责,凡以甲方名义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协议条款及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协议。

三、挂靠期间乙方实行大包干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采购,包人员与施工组织。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如发生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发生其他质安事故或逾期交工,一切经济损失以及建设方对上述问题追究甲方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也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向乙方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协议签订和办理工程开发,凡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交缴的费用和资料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时协助乙方办理收付工程款和协助协调与工程管理部门以及建设方的关系。

五、甲方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地盘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指导,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管理。对发现有违反质安操作规程施工的或发现有质安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顿。对不服从管理多次违规不改的视为蓄意损害甲方企业信誉,甲方有权无条件更换施工队伍,乙方不得有异议。

六、乙方挂靠甲方下属项目经理部经营期间,对所属施工队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和有关综合治理的管理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用工,依法办理所聘员工各种手续,所聘员工要三证齐全,特殊工程要持证上岗,要将所聘员工的有效证据及资料复印件报送甲方一份备查。交工资料要交一份给甲方工程部备案。

七、为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乙方挂靠经营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工程管理人员,即项目经理、中初级工程技术人员若干人以及施工员、质安员、材料员、电工、起重工、电焊工、架子工等特种工,施工现场要配足持证上岗的管理人员。

八、施工质量指标奖罚办法:乙方挂靠期间每年必须实现优良工程一项,每增加一个优良工程按建筑面积由甲方给予奖励: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的奖励_________元,_________平方米以上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的优良工程项目奖励_________元,_________平方米以上的优良工程奖励_________元。如当年有交工程项目但未有优良工程则按交工项目建筑面积计算实行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的工程增加_________元挂靠费用,_________平方米以上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的增加_________元,_________平方米以上的增加_________元。如出现交工项目第一次交工验收时不合格则给予乙方罚款_________元。以上费用均不包含在挂靠费用之内。

九、挂靠期间暂定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挂靠期有效期满后如乙方仍有在建工程项目未完工的仍按原有的规定收取5%工程管理费。挂靠前乙方原有的在建工程或停工缓建工程或其他工程结算余款仍按原收费标准交缴工程管理费。

十、挂靠管理费用为每年_________元。

交费办法:每年分两次交缴挂靠管理费,当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次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一年度,当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交清第一年_________%的挂靠管理费,次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交清第一年度的剩余_________%挂靠管理费,以后每年挂靠管理费按此办法交缴,逾期交缴视为乙方违约,按拖欠款和拖欠时间每日计罚_________%滞纳金。

十一、本挂靠协议生效前,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保证金,如挂靠期间乙方发生任何违法违规或违反本挂靠协议的行为,或者发现乙方有其他有损甲方信誉的行为给甲方造成企业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时,乙方除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罚没上述风险保证金,乙方不得有异议。如挂靠期内乙方无违约行为,将风险保证金退还乙方。风险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二、挂靠期间乙方按工程进度收取的建设方的工程进度款必须转入甲方账户,待扣除税金后其余工程款转给乙方。其他工程备料款或建设方不按工程进度支付的工程款,甲方为避免乙方将工程款项挪作他用,乙方同意甲方在保证工程正常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分期支付。

十三、本协议双方签名盖章乙方交齐风险保证金后生效。挂靠期满,双方债权债务结清以及乙方结清以挂靠单位名义在外的债务后自动失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项目挂靠经营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项目实施中人身、电力、防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项目实施时间:

第三条 项目实施内容:

第四条 甲方安全责任

1、 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 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项目实施安全措施,在开始项目实施前报甲方备案。

3、 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项目实施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 甲方指派 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 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项目实施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 乙方在项目实施中发生的甲方电力、人身、设备、防火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项目实施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7、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项目实施。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8、 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项目实施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项目实施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项目实施要求的。

第五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项目的承包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电力、火灾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 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 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3、 现场项目实施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项目实施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 项目实施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 乙方一切项目实施活动,必须编制安全项目实施措施,项目实施前对全体项目实施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项目实施。

6、 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项目实施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项目实施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项目实施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项目实施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项目实施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 乙方应在项目实施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项目实施范围进行项目实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项目实施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项目实施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 乙方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 乙方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项目实施。

12、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 乙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力、火灾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4、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项目实施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15、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六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

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七条 项目实施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合同金额的5%(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万)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力、火灾和设备事故、未被甲方检查罚款的,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及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要求的,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力、火灾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力、火灾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项目实施违章行为的处罚,按下列第八条具体细则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 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 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安全保证金。

4、 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组织设计;项目实施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项目实施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项目实施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在项目现场使用的各类危险设施,若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甲方视情况严重在安全保证金中扣款200--1000元。

6、 乙方未按规定办理临时用电、动火、登高等危险作业审批手续或违反甲方相关安全规定,甲方视情况严重在安全保证金中扣款200--1000元。

7、 乙方因违章项目实施,违章造成事故,甲方视情况严重在安全保证金中扣款400--20__元。

8、 若乙方的作业人员违反劳动保护法规或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特殊工种人员没有携带证操作,甲方视情况严重在安全保证金中扣款200--400 元。

9、 乙方违反甲方“5S”和定置管理、现场乱堆建筑垃圾和乱扔生活垃圾的视情况严重在安全保证金中扣款200—500元。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三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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